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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青苗补偿协议

(地方)供电局

输电线路青苗补偿协议书

项目名称:XXXXXXXXXX

线路名称:XXXXXXXXXX

杆塔编号:XX/XX/(共XX基塔位)

协议编号:XXX工程青赔XXX号

签订地点:XX市

时间:20XX年XX月

甲方:广东电网公司(地方)供电局

乙方:XXXX村委会

丙方:XXXX(施工单位)

见证方:XXX(当地政府)

根据XXX市规划局对(地方)XXXXXXXX输电线路走廊的规划意见,(地方)XXXXXXXX输电线路经过乙方境内农耕地,在乙方境内共有输电线路XX基塔位。为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甲方委托施工单位(丙方)就工程塔基占地的青苗补偿以及日后运行维护等问题与乙方进行磋商,经甲、乙双方确认,达成以下协议:

一、补偿标准

根据《(地方)市电力建设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办法》(江府办[2009]60号)的补偿标准,结合(地方)市实际经济水平,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二、补偿范围

补偿范围包括(地方)XXXXXXXX输电线路经过乙方境内的XX基

塔位(杆塔编号:xx\xx\xx\xx\xx)的地上附属设施及青苗补偿。

三、补偿金额

青苗补偿总额为:人民币XX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XX元整),详细清单见附件:《XXXX青苗补偿明细表》。

四、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后XX个工作日内,甲方委托丙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补偿款支付给乙方。

五、甲方的责任

1、甲方必须督促丙方按照第四条的约定,按时支付青苗补偿款给乙方。

2、甲方必须督促丙方文明施工,在施工阶段对补偿范围外的青苗造成损坏的,丙方承诺根据实际损坏数量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照第一条约定。

六、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青苗补偿款后,乙方必须统筹将补偿款支付给土地上的承包人,同时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票据给丙方。

2、乙方收到青苗补偿款后,必须在7天内对补偿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处置,逾期甲方有权处置补偿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并且不另外进行任何方式的补偿。

3、乙方必须支持甲方的现场施工,不能对施工单位(丙方)进行无故刁难,影响施工进度。

4、乙方收到青苗补偿款后,不能在危及铁塔基础安全的范围内耕

种、推土、开挖土方、打桩钻探、倾倒酸碱盐及其它有害化学物品。如因上述或其他行为导致架空线路的杆塔及其基础、导地线、接地装置等电力设施受损害的,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5、在线路沿线防护区内,乙方不得再种植危及线路运行安全的树木或农作物(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5米),不能搭建临时或永久建设物;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限期砍剪或拆除。如乙方在限期内仍未砍剪或拆除的,甲方有权进行砍剪或拆除,并不再作任何方式的补偿。

七、丙方的责任

1、丙方必须按照第四条的约定,按时支付青苗补偿款给乙方。

2、丙方必须承诺文明施工,加快施工进度,尽量减少对乙方农业生产的影响。

八、协议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法》等法律法规。

九、本协议经各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丙方执一份,见证单位执一份。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7)

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7) 各区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粮棉类品种

蔬菜类品种

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7) 一、农村非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 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 三、农村桥梁 四、苗木及花卉类 五、果树类 六、畜牧类 七、水产类 八、芦笋及菌菇类 九、瓜果类 十、低值易耗品类 十一、其他类

一、农村非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 非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说明 1﹒征收过程中,对非居住房屋以及附属物按原拆原建的原则,即按重置价予以补偿。 2﹒本“财物补偿标准”修改的预算价格是以各类建筑、窨井、道路,常用规格下水道、水电管线等设施,按《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定额)量价分离、材价按市场价格为准的原则及有关取费标准编制的。整个编制中力求简明、通用,便于操作。 具体编制细则如下: (1)人工费、材料价格、机械费等的取定:采用前三年《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的建筑用工人工费用、材料费(除税价)、机械台班费(除税价)的平均价作为依据; (2)费用取定:采用2000定额工程费用计算表:《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42号)文件。

表中: a﹒“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取定为参考费率的中值25.88%(参考费率为20.78%-30.98%) b﹒“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标准取定为参考费率的最低3.0%(参考费率为3.0%-3.4%) c﹒“施工措施费”计取标准取定为:以分部分项工程费(1)+(2)为基数×最低参考费率1.5%(参考费率为1.5%~2.37%)d﹒“社会保险费”计取标准按《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费率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43号)规定的相应费率38.42%计算。 e﹒“住房公积金”计取标准按《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费率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43号)规定的相应费率1.96%计算。 f﹒税金税率统一按增值税11.00%计算。 3﹒新建房屋的申照、水电安装等费用不包括在本“财物补偿标准”内,应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另付。 4﹒非居住房屋表中的“单价增减”列,是指檐高每增减10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 甲方:河南省豫南燃气* 限公司新蔡燃气工程筹建处乙方:新蔡县十里铺大梁庄村委为加快新蔡县城区燃气重点工程的建设,尽快使广大居民用上干净、节能的天然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施工路段 1、人民路西段路南长米宽米,计亩; 2、开源路中段路东长米宽米,计亩; 合计亩。 二、损坏设施的补偿标准 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性补偿,每亩补偿700 元,计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元/株,胸径10cm以下(含10cm)元/株,胸径10cm 以上按元/株,经济林木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1 989】1 1 3号文件所附《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本)》,参照当地的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准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每段(眼)元,计元,其恢复由甲方按照原状恢复。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各项补偿合计元。 4、管道施工经过多处民宅,每按实际占用面积一次性处按补偿元,计元。 三、工期要求土地征用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 、甲方对准乙方结算,乙方对准各村、组和农户结算。

2、放线后按实际丈量的面积计算,甲方预付乙方青苗等补偿款总额的100%(按5 米宽计算) 。待工程完工后,以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计算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 按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进行补偿,做到实事求是。 (2) 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补偿款。 (3) 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2、乙方职责 (1) 做好管线沿线各村、组和农户的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2) 各村、组所辖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施工。 (3) 甲方支付给乙方青苗补偿款,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负责对各农户清算补偿,如不能及时兑现给农户,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违约责任 1、付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协调工作不力或村民无理取闹影响正常施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望共同遵守。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河南省豫南燃气* 限公司一份。甲方:XXX 法定代表人( 签章) :XXX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XXX 乙方:XXX 法定代表人( 签章) :XXX 法定委托代理人(签章):XXX XXXX年XX 月XX

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试行)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服务平顶山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管理,充分贯彻《物权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切实维护被占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豫国土资办发〔2006〕14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暂行标准的通知》(平政办〔1994〕30号)的要求,结合平顶山市实际情况,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上,借鉴相关评价理论,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历时一年多,经反复论证修改,本着客观、科学、易操作的原则,编制了《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试行)》。 一、补偿标准适用范围 依据新的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及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青苗补偿费的补偿标准一般按年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拆什么补偿什么、拆多少补偿多少且不低于原有水平为原则;林木、果树等补偿费根据投入情况按树木价值的大小进行补偿。补偿标准适用于集体土地被征收或征用时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国有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可参照执行。 二、补偿标准调整依据和原则 本次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测算是在大量调查平顶山域内各类型样点资料(分青苗、建筑物、林木及果树四大类共计13116个样点)的基础上,主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标准、文件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修订本)的通知》(豫政〔1989〕113号),以《平顶山市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2005)》、《平顶山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5)》、《平顶山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5)》、《平顶山市农田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05)》等预算定额为依据。在测算过程中遵循了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客观性及独立性等一般性原则和预期未来收益市场原则、科学性与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与原有补偿标准相衔接的原则、公开听证原则等技术调整原则。这些都为补偿标准的制订提供了有力的科学依据和法律支撑。 三、标准调整说明 (一)建筑类建筑类包括房屋、构筑物、温室、桥类等17项计46个小类共104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 甲方:xxx 乙方:xxx 为加快xxx县城区燃气重点工程的建设,尽快使广大居民用上干净、节能的天然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 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施工路段 1、人民路西段路南长米宽米,计亩; 2、开源路中段路东长米宽米,计亩; 合计亩。 二、损坏设施的补偿标准 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 性补偿,每亩补偿700元,计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元/株,胸径10cm以 下(含10cm) 元/株,胸径10cm以上按元/株,经济林木 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1989】1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 准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每段(眼) 元,计元,其恢复由甲方按 4、管道施工经过多处民宅,每按实际占用面积一次性 处按补偿元,计元。 三、工期要求 土地征用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乙方在工程开工 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甲方对准乙方结算,乙方对准各村、组和农户结算。

2、放线后按实际丈量的面积计算,甲方预付乙方青苗 等补偿款总额的100%(按5米宽计算)。待工程完工后, 以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计 五 1、甲方职责 (1)按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进行补偿,做到实事求是。 (2)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补偿款。 (3)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2、乙方职责 (1)做好管线沿线各村、组和农户的协调工作,保证工 程顺利实施。 (2)各村、组所辖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施工。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 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作者:chn148 来源:未知日期:2010-12-1 15:57:55 人气:612 导读: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六日鲁价费发〔2008〕178号济南、济宁、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 补偿标准的批复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六日鲁价费发〔2008〕178号 济南、济宁、德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你们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请示均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1号)规定,同意你们上报的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在国家征地拆迁过程中,要严格按规定进行补偿,切实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济南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2、济宁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3、德州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济宁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说明: 1、本表内容未表述详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或以相关业务部门的规定执行。 2、青苗补偿标准,按被征地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3、表中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表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报市物价局另行确定补偿标准。在补偿标准幅度以内,征地和被征地双方对具体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具有价格鉴定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确定。

临时用地补偿协议

临时用地补偿协议 甲方: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云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安公司昆明枢纽铁路工程项目部 乙方:昆明明超电缆有限公司 昆明南站站场线下工程是昆明枢纽铁路的控制性工程,对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建立云南“桥头堡”枢纽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昆明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办<2010>156号,中铁十一局集团建安公司昆明枢纽铁路工程项目部,阳宗海管委会,昆明明超电缆有限公司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昆明铁路枢纽建设项目需占用阳宗海经济开发区昆明明超电缆有限公司土地:18.795公顷,即281.92亩作为弃土场临时用地。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其中6.1277公顷,即92亩需要临时用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余12.6673公顷,即190亩临时用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由乙方负责解决。 二:临时用地期限:临时用地期限两年,时间从临时用地获得批准之日起计算或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三:临时用地补偿费。临时用地补偿费包括临时用地租金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临时用地租金按5000元/亩×2年×92亩=920000.00元,

大写:玖拾贰万圆整。 2:临时用地面积92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干补偿单价为3000元/亩,补偿金额:92亩×3000元/亩=2760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陆千元整。 上述临时用地补偿款合计:1196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玖万陆千元整。 四:付款方式。根据《新建铁路云桂线引入昆明枢纽工程昆明市境内征地拆迁实施协议》办理,本协议签订后先由中铁十一局集团建安公司昆明枢纽铁路工程项目部代昆明枢纽铁路建设指挥部代付补偿费2000元/亩/两年共计:184000.00元给乙方,其余补偿款由昆明新建铁路云桂线工程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拨付给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云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一次性拨付剩余差额补偿费共计:1012000.00元。 五:其他约定。 1:资金到位后,乙方积极组织做好清表、拆迁工作,十日内乙方将交付甲方使用。 六:权利和义务。乙方应确保按期提供临时用地。保证工程顺利施工。并提供市发改委立项批文,国土局土地使用证,规划、环保、水务等职能部门意见。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昆明仲裁委申请仲裁裁决。 八:本协议一式六份。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精品文档 (27)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

甲方:xxx 乙方:xxx 为加快xxx县城区燃气重点工程的建设,尽快使广大居民用上干净、节能的天然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施工路段 1、人民路西段路南长米宽米,计亩; 2、开源路中段路东长米宽米,计亩; 合计亩。 二、损坏设施的补偿标准 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性补偿,每亩补偿700元,计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元/株,胸径10cm以下(含10cm) 元/株,胸径10cm以上按元/株,经济林木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1989】113号文件所附《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本)》,参照当地的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准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每段(眼) 元,计元,其恢复由甲方按照原状恢复。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各项补偿合计元。 4、管道施工经过多处民宅,每按实际占用面积一次性处按补偿元,计元。 三、工期要求 土地征用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甲方对准乙方结算,乙方对准各村、组和农户结算。 2、放线后按实际丈量的面积计算,甲方预付乙方青苗等补偿款

总额的100%(按5米宽计算)。待工程完工后,以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计算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进行补偿,做到实事求是。 (2)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补偿款。 (3)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2、乙方职责 (1)做好管线沿线各村、组和农户的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2)各村、组所辖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施工。 (3)甲方支付给乙方青苗补偿款,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负责对各农户清算补偿,如不能及时兑现给农户,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青苗赔偿协议(通用版)

青苗赔偿协议 甲方:中南通道ZNTJ-15标项目经理部六分部 乙方: 由于中南通道GSM-R通信工程施工,影响通信铁塔(包括后续铁塔安装调试等)建筑安装需对乙方麦苗等造成损害,由此引起的青苗赔偿事宜,按照鲁价费发{2008}178号文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切实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结合现场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影响地点、范围及赔偿项目 1、地点及范围:通信基站()铁路征地红线外农用地共计()亩 2、赔偿项目:通信基站基础和铁塔安装,通信基站光缆引入及设备安装,天馈线安装调试等后续工作。 3、备注: 二、赔偿价款及支付方式: 1、赔偿价款: 共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包干使用。 2、工程竣工后结算,在__3__日内一次付清。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享有在本协议约定的赔偿范围内自由从事工程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赔偿款。 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及时受领赔偿款,并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2、保证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赔偿范围内施工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并提供必要的方便。 四、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无法正常施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支付协议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签定后,双方应忠实履行,如发生争议,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中南通道ZNTJ-15标乙方(章): 项目经理部六分部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双方签订日期:年月日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实用版

YF-ED-J154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实 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实用版 提示:该协议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甲方:河南省豫南燃气*限公司新蔡燃气工程筹建处 乙方:新蔡县十里铺大梁庄村委 为加快新蔡县城区燃气重点工程的建设,尽快使广大居民用上干净、节能的天然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施工路段 1、人民路西段路南长米 宽米,计亩;

2、开源路中段路东长米 宽米,计亩; 合计亩。 二、损坏设施的补偿标准 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性补偿,每亩补偿700元, 计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元/株,胸径10cm以下(含10cm) 元/株,胸径10cm以上按元/株,经济林木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1989】113号文件所附《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本)》,参照当地的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准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5285631.html,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2017最新) 现在到处都在拆迁,关于拆迁也闹出了不少社会矛盾,比如出现非法强拆,或者钉子户不让拆迁等等情况,其中的关键就是拆迁征地赔偿。那么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今天赢了网小编就针对这个问题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帮到你。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 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 为此,《土地管理法》规定,人口数必须按农业人口计算,非农业人口不在计算之中,必须是拟议征地前居住的人口,开始拟议征地后迁入的户口不包括在内。 3、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青苗补偿合同-青苗补偿协议书范本

青苗补偿合同 甲方(补偿方): 乙方(受偿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进行生产建设,需要占用乙方耕种的土地。经村委会证明乙方有权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并且有权领取属于乙方所有权或管辖权范围内各项地上物的所有补偿款。乙方代表乙方家庭所有成员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充分表达意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就相关青苗补偿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1. 青苗补偿的种类和范围 1.1 青苗补偿的种类:; 1.2 青苗补偿的数量: 2. 青苗补偿标准和补偿款 2.1根据青苗种类的平均年产值和国家规定的价格,双方核定按平均亩产公斤,每公斤计价元计算,乙方地上的青苗补偿费合计元。 2.2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乙方的青苗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将青苗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 双方的权利义务 3.1 乙方收到本合同约定的青苗补偿款后,不得再以青苗补偿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或补偿要求;若乙方以青苗补偿为由干扰、妨碍或阻碍甲方生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

的全部损失。 3.2 甲方支付青苗补偿款后,该土地上附着的一切青苗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对地上青苗进行任何处置。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青苗补偿款,每逾期一日,应按欠款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2甲方支付青苗补偿款后,乙方擅自对地上青苗进行处置,或者乙方以青苗补偿为由干扰、妨碍或阻碍甲方生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倍的违约金。 5.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加以说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7.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7.1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年月日

关于政府征地补偿青苗是怎样规定的

关于政府征地补偿青苗是怎样规定的题要 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关于政府征地补偿青苗是怎样规定的 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 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

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 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 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 6、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的面积计算。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顷的,从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

减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顷,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用其他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计算; 3、征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关于政府征地补偿青苗的最新规定,国家已经向各地政府下发了相关的文件,对于征收土地时补偿青苗的标准,不再是以前的简单只按土地最低赔偿来算的,现在规定的是根据青苗土地的实际农作物价值,也就是其成熟后所带来的价值来实际赔偿的。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正式版)

YOUR LOGO 如有logo可在此插入合同书—CONTRACT TEMPLATE— 精诚合作携手共赢 Sincere Cooperation And Win-Win Cooperation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正式版) 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 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协议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甲方:河南省豫南燃气*限公司新蔡燃气工程筹建处 乙方:新蔡县十里铺大梁庄村委 为加快新蔡县城区燃气重点工程的建设,尽快使广大居民用上干净、节能的天然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施工路段 1、人民路西段路南长米宽米,计亩; 2、开源路中段路东长米宽米,计亩; 合计亩。 二、损坏设施的补偿标准

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性补偿,每亩补偿700元,计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元/株,胸径10cm 以下(含10cm) 元/株,胸径10cm以上按元/株,经济林木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1989】113号文件所附《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本)》,参照当地的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准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每段(眼) 元,计元,其恢复由甲方按照原状恢复。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各项补偿合计元。 4、管道施工经过多处民宅,每按实际占用面积一次性处按补偿元,计元。 三、工期要求 土地征用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农村青苗补偿协议书

农村青苗补偿协议书 A方: B方: B方地址:市(县)镇(乡)村 B方身份证号: 根据《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AB双方协商一致,并经B方村委会证明。现就A方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上青苗进行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村委会证明B方有权与A方签订本协议。并且有权领 取属于B方所有权或管辖范围内的青苗补偿款。 二、在A方建设用地范围内,B方享有补偿权利的全部内容如 下: 序号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备注1青苗 以上青苗补偿款合计为(小写):元(大写):人民币 元B方签字:(盖章)

三、AB双方共同对A方建设用地范围内应当补偿的内容和情况进行核实并予以公示。如果公示之后无人对B方的权利人身份、补偿的数量、补偿的金额、B方与A方签订本协议的权利、B方领取补偿款的权利等事项提出异议。则A方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补偿金,自协议签订日起,一次性支付给B方,B方收到款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A方施工。A方不再支付任何款项给B方。 四、协议实施后,地上所有物尽归A方所有,由A方进行处置,未经A方书面同意,B方不得对已补偿的青苗等物及区域内的土地再次进行种植和利用。 五、签署本协议时,B方应当向A方提供其作为补偿权利人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等。 六、村委会作为本协议的见证方,对B方的合法村民身份,被补偿青苗所有人的身份及补偿标准、数量、补偿金额发放等相关事宜,给予见证、监督、证明。 七、本协议如发生争议,AB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本协议自AB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AB双方各执一份。

A方(盖章):B方(盖章):见证人(盖章): A方代表签字:B方代表签字:见证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为加快县城区燃气重点工程的建设,尽快使广大居民用上干净、节能的天然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一、施工路段1、人民路西段路南长米宽米,计亩;2、开源路中段路东长米宽米,计亩;合计亩。 二、损坏设施的补偿标准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性补偿,每亩补偿700元,计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元株,胸径10以下含10元株,胸径10以上按元株,经济林木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113号文件所附《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本》,参照当地的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准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每段眼元,计元,其恢复由甲方按照原状恢复。 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各项补偿合计元。 4、管道施工经过多处民宅,每按实际占用面积一次性处按补偿元,计元。 三、工期要求土地征用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 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1、甲方对准乙方结算,乙方对准各村、组和农户结算。 2、放线后按实际丈量的面积计算,甲方预付乙方青苗等补偿款总额的100按5米宽计算。 待工程完工后,以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计算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职责1、甲方职责1按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进行补偿,做到实事求是。 2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补偿款。 3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青苗补偿协议书范本3篇(完整版)

青苗补偿协议书范本3篇 青苗补偿协议书范本3篇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 青苗补偿协议书范本3篇,欢迎参考阅读! 青苗补偿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 乙方: 乙方地址: 市镇村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 商一致,并经乙方村委会证明。现就甲方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上青苗进行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村委会证明乙方有权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并且有权领取属于乙方所有权或管辖范围内的青苗补偿款。 二、在甲方建设用地范围内,乙方享有补偿权利的全部内容如下: 以上青苗补偿款合计为: 元: 人民币元乙方签字:

三、甲乙双方共同对甲方建设用地范围内应当补偿的内容和情况进行核实并予以公示。如果公示之后无人对乙方的权利人身份、补偿的数量、补偿的金额、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的权利、乙方领取补偿款的权利等事项提出异议。则甲方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补偿金,自协议签订日起,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款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甲方施工。甲方不再支付任何款项给乙方。 四、协议实施后,地上所有物尽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进行处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已补偿的青苗等物及区域内的土地再次进行种植和利用。 五、签署本协议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作为补偿权利人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等。 六、村委会作为本协议的见证方,对乙方的合法村民身份,被补偿青苗所有人的身份及补偿标准、数量、补偿金额发放等相关事宜,给予见证、监督、证明。 七、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本协议自甲乙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见证人签字: 签订日期:

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附件 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中心城区)

说明: 1.其他未列出的地上附着物参照本标准中相近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2.难以参照的或被补偿人不接受本补偿标准的地上附着物,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或认证,评估或认证结果经过依法依规确认后,按照确认结果进行补偿。因被补偿人不接受本补偿标准产生的评估或认证费用,根据确认结果决定支付方,如确认结果与本补偿标准一致或者低于本补偿标准,由申请评估或认证的被征收人支付,否则,由征收方支付。

3.符合《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济政发[2014]7号)规定的改造项目,按照该文件规定执行。 4.青苗补偿标准按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物价局公布的耕地综合年产值标准补偿一季。 5.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除坟墓和电力通讯线路外,可实行包干方式补偿,补偿标准每亩超过5万元(不含)的,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最高标准不得超过7.2万元/亩。 6.自土地征收公告之日起,抢种、抢栽的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以及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7.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其他电力、电信等设备设施的迁移费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9.搬家费和过渡安置费补偿标准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执行。以人口为补偿依据的,按40㎡/人计算补偿面积。因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或现房但不能及时交付使用的,被征收人需要二次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上述标准支付二次搬迁费。 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章丘区)

青苗补偿协议书

青苗补偿协议书 甲方:河北九瑞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地址:市(县)镇(乡)村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乙方村委会证明。现就甲方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上青苗进行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村委会证明乙方有权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并且有权领取属于乙方所有 权或管辖范围内的青苗补偿款。 二、在甲方建设用地范围内,乙方享有补偿权利的全部内容如下: 以上青苗补偿款合计为(小写):元(大写):人民币 元乙方签字:(盖章) 三、甲乙双方共同对甲方建设用地范围内应当补偿的内容和情况进行核实并予以公示。如果公示之后无人对乙方的权利人身份、补偿的数量、补偿的金额、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的权利、乙方领取补偿款的权利等事项提出异议。则甲方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补偿金,自协议签订日起,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款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甲方施工。甲方不再支付任何款项给乙方。 四、协议实施后,地上所有物尽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进行处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已补偿的青苗等物及区域内的土地再次进行种植和利用。 五、签署本协议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作为补偿权利人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等。 六、村委会作为本协议的见证方,对乙方的合法村民身份,被补偿青苗所有人的身份及补偿标准、数量、补偿金额发放等相关事宜,给予见证、监督、证明。七、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本协议自甲乙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见证人(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见证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惠州市土地征收青苗补偿标准

附件2 补偿项目 惠州市土地征收青苗补偿标准 县(区)名称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大亚湾开发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 荔枝、龙 眼(元/棵)树冠投影直径 0.5 -1 米 树冠投影直径1米以上(含1米, 以1米为基础,树冠投影直径每增 加0.1 米增加25元) 树冠投影直径 4.1米以上(含4.1 米,以4.1米为基础,投影直径每 增加0.1 米增加25 元) 果苗每亩最高补偿120 棵 60-220 55-210 50-200 50-200 45-190 45-190 40-180 35-170 40-180 35-170 30-160 220 210 200 200 190 190 180 170 180 170 160 以上每亩最高补偿40 棵(0.5-4米) 995 985 975 975 965 965 955 945 955 945 935 以上每亩最高补偿30 棵(4.1-9米) 9.1 米以上(含9.1 米)在9米的基础上,树冠投影每增加0.1 米增加25元。每亩最高补偿60000 元 菠萝(元/棵)未挂果,每棵3元;已挂果,每棵4元。每亩最高补偿4300 元。 果苗(元/株)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蕉类(香 蕉、芭蕉、未桂果(元/株)35 35 以上每亩最高补偿 33 33 240 棵 33 33 31 31 31 31 31 米蕉)已桂果(元/株)50 50 48 48 48 48 46 46 46 46 46 以上每亩最高补偿120 棵 果苗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芒果、榄、果苗每亩最高补偿120 棵 柚、柿子(元/棵)树冠投影直径0.5以上(含0.5 米, 以0.5 米为基础,树冠投影直径每 增加0.1 米,补偿增加20 元) 70 65 60 60 55 55 50 45 50 45 40 地区类别三类区四类区五类区五类区六类区六类区七类区八类区七类区八类区九类区果苗(直生苗)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果苗(嫁接苗)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文本

编号:YB-HT-030337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文本 The agreement stipulates mutual obligations and right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文本 甲方:xxx 乙方:xxx 为加快xxx县城区燃气重点工程的建设,尽快使广大居民用上干净、节能的天然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施工路段 1、人民路西段路南长米宽米,计亩; 2、开源路中段路东长米宽米,计亩; 合计亩。 二、损坏设施的补偿标准 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性补偿,

每亩补偿700元,计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元/株,胸径10cm以下(含10cm) 元/株,胸径10cm以上按元/株,经济林木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1989】113号文件所附《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本)》,参照当地的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准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每段(眼) 元,计元,其恢复由甲方按照原状恢复。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各项补偿合计元。 4、管道施工经过多处民宅,每按实际占用面积一次性处按补偿元,计元。 三、工期要求 土地征用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甲方对准乙方结算,乙方对准各村、组和农户结算。 2、放线后按实际丈量的面积计算,甲方预付乙方青苗等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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