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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制度名称

机构法律制度分类包括文件备注《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

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统一指导、分级管理

会计准则制度由财政部门制定,其他部门无权制定

会计市场管理包括准入管理、过程的监管和会计市场退出

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条件:必须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财务

会计管理制度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注册会计师任职和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中国会计学会是由全国会计领域各类专业的组织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担任总会计师应当在取得会计师资格主管理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

第三节

会计核算国务院财

政部门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管理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法律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注意总会计的设置

企业负责人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注册会计师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的统一的会计制度人大及常

务委员会 国务院

基本要求不得伪造、变造。伪造指虚假报告。变造指刮擦、挖补、涂改。区分伪造、变造 。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

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连接会计凭证和财务会计报告的中间环节。

财务会计报告由单位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应由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应

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会计档案重要史料和证据。不是资料。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会计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也可以对有关单位

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检查范围面向所有单位,可作出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处罚;其他部门则只能在其法宝职责范围内

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权限不能超越相关法律的规定。

审计部门只能对企业单位的会计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被审计单位不直接涉及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会计违法行为

,审计机关无权作出处理处罚,应移送财政部门处理。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依法设置账簿、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会计核算情况、单位会计

人员任职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社会监督,单位、个人的检举也属社会监督,为检举人保密。

注册会计师与内部审计的区别:1、独立性不同 2、审计方法不同 3、审计的职责和作用不同

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输企业合并,

分立,清算等事宜中的审计报告、出具有关报告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还可以承办会计咨

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会计凭证的要求财务会计报告其他

询、会计服务业务。

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仅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不能替代或减轻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的责

任。

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根据会计业务需求,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

记账。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在有关单位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国有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衽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直系亲属

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不具备设置会计人员的企业,应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可办理的业务1、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告2、对外提供会计报告3、

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委托人的义务1、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2、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

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1、按照委托合同输代理记账业务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3、

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的要求,应当拒绝4、对委托人提出

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并不改变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的责任。

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

出纳3、稽核4、资本、基金核算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7、财产物资的收

发、增减核算8、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10、会计机构内的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不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

,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此处的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涂改、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账簿、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社会监督

会计机构的设置代理记账会计 从业 资格

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调转登记90日内,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须离岗备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从事和取得证书但不在会计岗位的人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自学是重要补充,接受培训为主。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4小时。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初级、中级会计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的进行轮岗。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后档案管理部门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会计人员工作调动、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时,须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人员未与接管人员办清工作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委托人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交接前,必须准备的工作:1、未填制会计凭证的,要填制完2、未登记的账目,要登记完3、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会计资料和物品5、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会计人员情况、重大财务收支情况。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第六节法律责任

会计违法行为涉及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具体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行政处分、追究刑

事责任等。行政处分只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具体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

看和开除。

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私设会计账簿、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规定的

会计专业职务

与会计专业技

术资格

会计工作岗位

的设置

会计人员的工

作交接

行为,对单位处以3000以上5万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0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

伪造、变造、编造虚假财务报告、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对单位处以5000以上10万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处以3000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编制虚假财务报告,处以5000以上5万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应给予降级、撤职、

开除的行政处分。

以上行为对其中的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弄或拘

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概述

支付结算的特征1、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2、是一种要式行为3、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实行统一管

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5、必须依法进行

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

支付结算业务。

要式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必须依照一定形式进行的行为。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为无效。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

理。

银行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个人身份证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

付款的责任。

不得自造简化汉字。金额使用繁体字,应当受理。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写整或正,在角后可以写整以可以不写整或正,分后面不写整或正。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前未印有人

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个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因固定的仟佰拾万字样。阿拉伯小写金

法律 责任支付结算的特征

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音规律书写。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月为1、2、10,日为1到9和10、20、30,在其前加“零”

日为11到19,在其前加壹

出票日期使用小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以受理,但由此造成的损失,出票人自行承担。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馆,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记载。

伪造是指虚构、假冒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变造是指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现金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支付 结

算的具 体要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可以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签章为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存款人为个人的,其预留签章为个人的签名或盖章。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是指存款人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的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撤销银行结算账户: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存款人尚未清偿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基本存款账户1、企业法人2、非企业法人3、机关、事业单位4、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5、社会团体6、民办非企业组织7、异地常设机构8、外国驻华机构9、个体工商户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必须以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为前提,必须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办理开户手续,并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进行相应登记严禁将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款项转入个人储蓄账户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需要而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所需证明文件:出具借借款合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无须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针对不同的专用资金,规定了不同的使用范围: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3

银行结算账户

的开立、变更

、撤销

基本 存

款 账户

一般 存

款 账户

专用 存

款应当遵守的基

本原则

、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会,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

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务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单位银行卡备用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有下列情况的,可离不开立临时存款账户:1、设立临时机构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3、注册验资4、境外机构在境内从

事经营活动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等在异地同时承建多个项目的,可以根据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开立不超过项目个数的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工资、资金收入;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个人贷款转存;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继承、赠与款项;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纳税退款;

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期开户银行提供付款依据。

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对于非经营性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对于经营性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

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违反规定支取现金,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的,对于非经营性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于经营性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存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的,给予警告

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存款人违反规定,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的,属非经营性的处以1000元罚款;属经营性的处以1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专用 存款账户临时 存款 账户个人 银行 结算账户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

价证券。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的行为。交付,是指出票人将其签发的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背书,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票据权利授让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种类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三种。其中,汇票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这里的出票人是指签发支票的单位或个人,付款人指的是出票

人的开户银行。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此致处,均可以使用支票。支票主要用于同城转账结算,在异地不能使用。支

票没有金额限制,是目前结算交易量最大的结算工具。支付的有效期为10天,银行在见票的当天将票款支付给收款人。

支票按支付票款的方式不同,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

现金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用于转账。

转账支票,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普通支票,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

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支票上可以记载非法定记载事项,但这些事项并不发生支票上的效力。

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

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

当付款人对支票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支票付款提示期限的,出票人应向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支票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销。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汁填写。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

,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的概念和种类支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商业汇款的绝对记载事项,必须记载事项: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汇票上可以记载非法定记载事项,但这些事项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承兑文句和承兑人签章是绝对记载事项,缺一不可,否则承兑行为无效。而承兑日期则属于相对记载事项,即使该项内容欠缺,承兑仍然有效。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付款而解除。如果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则该汇票不得转让。对于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质押的,通过贴现、质押取得的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票人和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背书是一种要式行为。如果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为了保证粘单的有效性和真实性,第一位使用粘单的背书人必须将粘单粘接在票据上,并且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否则该粘单记载的内容即为无效。

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有两项:1、附有条件的背书2、部分背书。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部分背书是指背书人在背书时,将汇票金额的一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

背书。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给两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这就是说,票

据上记载的多次背书,从第一次到最后一次在形式都是相连续而无间断。如果背书不连续,付款人可以拒绝向持票人

付款,否则付款人自行承担责任。

票据,即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为目的,而在票据上所为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保证的当事人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商业汇票的债务可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已成为票据债务人的,不得再充当票

据上的保证人。商业的债务人一旦由他人为其提供保证,在保证关系中就被称为被保证人。票据保证必须作成于汇票

或粘单之上。保证是一种书面行为,并须作成于粘单之上,如果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

票据保证记载事项,有绝对记载事项和相对记载事项。其中绝对记载事项包括包括保证文句和保证人签章两项。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

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业 汇

共同保证人是指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在共同保证的情况下,持票人可以不分先后向保证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或者全体就全部票据金额及有关费用行使票据权利,共同保证人不得拒绝。信用卡按使用对象不同,可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信用卡按照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以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它具有透支消费,期限内还款可免息、卡内存款不计付利息等特点。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必须先按照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备用金,当备用金余额不足时,可以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个人卡的主卡持卡人可为其配偶及年满18周岁的亲属申领附属卡,申领的附属卡最多不得超过2张,也有权要求注销其附属卡。持卡人在还清信用卡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销户1、信用卡有效期满45天后,持卡人不更换新卡的2、信用卡挂失满45天后,没有附属卡又不更换新卡的3、信用卡被列入止付名单,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4、持卡人死亡,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5、持卡人要求销户或担保人撤销担保,并已交回全部信用卡45天的6、信用卡账户2年(含)以上未发生交易的7、持卡人违反其他规定,发卡银行认为应该取消资格的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个人卡账户可以转账结清,也可以提取现金。单位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结存资金的,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

严禁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账户。

持卡人在可持信用卡在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单位可

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一律不得透支,不得支取现金。

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单位卡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个人卡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单位卡不得超过发卡行对该

单位综合授信度的3%,无综合授信额度可参照的单位,其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0万元人民币。

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贷记卡持卡人支取现金、准贷记卡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

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和超信用额度用卡的行为,应当分别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信用额

度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和超限费。

贷记卡透支按月记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

商业银行办理信用卡收单业务,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1、宾馆、餐饮、娱乐、旅游等行业不得

低于交易金额的2%,其他行业不得公共开支交易金额的1%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总结算方式。汇兑可分为信汇、电汇两种。汇款人对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回。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

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或退汇。

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

税收具有组织收入、调节经济、维护国家政权和国家利益的重要作用。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特征。

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劳动服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

税、营业税、关税等都属于流转税。

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各种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所得多的多征,少的少征,无所得的不征。我

国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财产税、城市房地产

税、车船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船舶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属于财产税。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其特点是:税负高低与资源级差收益水平关系

密切。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属于此类。

行为税,也称为特定行为目的税,是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印花税、

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都属于行为税。

工商税、关税是按照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进行的分类。工商税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工商税类主要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关税,是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税收总称,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主要包括进出口关税、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

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是以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进行的分类。中央税,是由中央

立法、收入划归中央并由中央政府征收管理的税收。包括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和增值税,消

费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税,是由中央统一

立法或授权立法、收入划归地方并由地方负责征收管理的税收。如: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

税收的分类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于不

同税种进行归类税收的概念与分类汇

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中央地方共享税,是指

税收收入支配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或法定方式分享的税收。如: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对证券(股票)

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是按照计税标准的不同对税收进行的分类。从价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的价值或价

格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都采取从价计征形式;从量税是指以征

税对象的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的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均实行从量

计征形式;复合税是指征税对象采取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征收的一种税,我国对卷烟、白酒

征收的消费税采取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

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

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具体规定税收征收管理、纳税程序、发票管理、税务争议处

理等内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按照主权

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国内税法一般按照属人或属地原则。按照税

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

罚则、附则等项目。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税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

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我国的资源税、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累

进税率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为几个等级,各定一个税率递增征税,数额越大税率越高,一般适用于对所得额

的征税。累进税率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三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

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

计税依据可以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

减税是指从应征税额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对按规定应征收的税款全部免除。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

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起征点是指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数额的不征税,征税对象的数

额达到规定数额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免征额是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即将纳税对象中的一部分给予减免,只就减除后剩余部分计征税款。

税法及构成要素

因违反税法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主要税种

我国现行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船舶吨税、印花税、契税等。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三种类型。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对于购入的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均不予扣除。收入型增值税,允许将已提折旧的价值额予以扣除。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增值税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或符合税法规定情形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增值税基本税率一律为17%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

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如下: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

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

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

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律为3%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3、5、10、15、1个月或者一个季度。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

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

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

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向报送地海关申报纳税。

值 税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我国的消费税税目共14个。

根据税法规定,应税消费品若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征税时,准予扣除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中,进口消费品应于消费品报关进口环节纳税,金银首饰、钻石在零售环节纳税。

消费税的纳税期分别为1、3、5、10、15、1个月或1个季度。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人。

注意: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营业税共有9个税目。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税率为5%;金融保险业的税率为5%;娱乐业的税率为5%-20%

营业税的计算公式为: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税纳税期限分别为5、10、15、1个月或者1个季度。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是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现行法律规定,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

不征税收入,是国家为了扶持和鼓励某些特殊的纳税人和特定的项目。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

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得扣除的项目: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

消费税营业税企业 所得税

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

亏损弥补,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

,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按月或者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

内。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以及不满1年的个人,以及在中国境

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税法规定,对于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 对于非居民纳税人则只就来源于中

国境内所得部分征税,境外所得部分不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

个人所得税共有11个应税项目。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

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

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1、工资、薪金

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2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3)每次收入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稿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1-3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1-30%)

下列人员为自行申报纳税的义务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

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人的。

第三节税收征管

税收征管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和法律责任等。、

税务登记种类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税务登记证管理、扣缴

税款登记。

开业30日、变更30日

税务登记证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下列情形应当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发生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改变生产经营和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本、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纳税人应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纳税人停业期满未能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管理机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先税务后工商。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进行生产经营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结束,纳税人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

发票管理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发票分为三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专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普通发票。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国有邮政、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等。

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任何单位和人个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已开具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纳税申报的方式主要有: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简易申报

简易申报,是指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通过以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或简并征期的一种申报

税 务登 记发票开具与管理纳税申报

方式。

税务代理是社会中介服务的一部分。税务代理的特点:中介性、法定性、自愿性、公正性。

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办理、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办理发票领购手续;办理纳税申报和扣缴税款报告;办理缴纳税

款和申请退税等。

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对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可能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的案件,采取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如果税务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人,税务机关可以局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通知出境机关阻止其出境。

个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内。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应在收到税款或银行转回的税票后24小时内解除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而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通知银行扣缴税款,扣缴、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个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内。

税收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形式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两大类。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违反法律规定,所给予的行政制裁。其行政处罚主要有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3、没收财产4、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5、停止其出口退税权刑事处罚,是针对犯罪行为。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情节严重的下列行为,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变造、少列收入、不缴少缴应纳税款

2、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财产妨碍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

3、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4、以暴力、威胁拒不缴税

5、非法印制发票

6、未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征收税款,致使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失的

7、税务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税务代理

的不移交8、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勾结、唆使、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逃税款9、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受到重大损失的10、税务人员对控告、检举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纳税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税收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做出该行政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机关 提出申诉。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

预算法律制度是指国家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预算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国家预算的作用:1、财力保证2、调节制约3、反映监督

我国的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分为五级预算,具体包括:1、中央预算2、省级预算3、地市级预算4、县市级预算5、乡镇级预算

对于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

国家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政府采购法》是规范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根本性法律,也是制定其他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基本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的主本,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政府采购的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

政府采购的功能: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宏观调控、活跃市场经济、推进反腐倡廉、保护民族产业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政府采购 法律制度 的构成及 其概念原则政府采购 的功能

集中采购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集中采购有得取得规模效益、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不利之处是难以适应紧急情况采购、难以满足用户多样性需求、采购程序复杂、采购周期较长。分散采购是由各预算单位自行开展采购活动的一种采购组织实施形式。分散采购有利于满足采购性和多样性的需求,手续简单。不利之处是失去了规模效益,加大了采购成本,不便于监督管理 。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律。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指以财政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财政收入的收缴方式:1、直接缴库:直接2、集中汇缴:由征收机关收入汇总缴入财政收入的收缴程序: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2、集中汇缴程序:由征收机关收入汇总财政支付方式:1、财政直接支付,直接。2、财政授权支付,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财政支付程序:

1、直接支付程序,直接。

2、授权支付程序,授权支付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第一节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政府采购 当

事人

财政收入收缴

方式和程序

财政支出支付

方式和程序德功能政府采购的执

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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