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
(试行)
云发改收费[2005]556号
一、综合医疗服务类
本类说明及有关规定:
1、本类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社区卫生及预防保健项目和其它医疗服务项目,共4个二级分类,总分类码为1,二级分类码为11—14,包括86个项目,157项价格。
2、涉及多个科室的护理、抢救、注射、换药等服务项目统一列入本类。
3、门诊患者在同一天同一科室就诊同一种疾病,只能收取一次挂号费和诊查费。
4、病人住院天数按计入不计出的办法计算。
5、重症监护、特级护理、Ⅰ、Ⅱ、Ⅲ级护理之间,在同一时段只能根据病情护理需要任选其一,不得重复计算收费。由病人或家属自行完成的服务项目,不得计费。
6、医用垃圾处理费及住院病人一日清单等单据费用已摊入医疗服务成本,计入相关服务价格中,不得另行收费。
7、测体温、血压、脉搏等临床检查的劳务费用已包含在诊查费中,不得另行收费。
8、各医院执行的具体床位费档次,由医院提出申请,报经同级价格、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项目内涵的规定核准后执行。
二、医技诊疗类
本类说明及有关规定:
1、本类包括医学影像、超声检查、核医学、放射治疗 、检验、血型与配血、病理检查,共7个二级分类,总分类码为2,二级分类码为21—27,包括988个项目,1313项价格。
2、涉及核医学类的放射免疫学方法相关检验项目统一列在检验类,不再在核医学类中单列。
3、核医学“内照射治疗类”(分类码2306)项目均为开放性核素治疗。封闭性核素治疗项目列入“放射治疗”类的“后装治疗”类中(分类码2404)。
4、肿瘤的非放射性物理治疗项目(如射频、热疗、高强度超声聚焦治疗等)列入“放射治疗” 类中(分类码2407)。
5、肿瘤细胞的化疗药物敏感实验项目列入“临床微生物学检查”类的“药物敏感试验” 类中(分类码250502)。
6、组织器官移植所需的各项检验(HLA检查等)列入“血型与配血”类中,项目编码为260000001 —260000023。
7、检验类项目均按检查目的立项,一般不按检验方法区别定价;对部分检验方法成本差异较大的检验项目,在相应检验项目的价格子项中区别定价,检验方法以括号附后。
8、因教学、科研需要的检验、检查项目,或因操作失误以及仪器差错等原因需要重新检验、检查的项目,不得向患者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