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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主席在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总结表彰会上的讲话【可编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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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主席在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总结表彰会上的

讲话

市总工会主席在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总结表彰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继201X年4月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总结表彰之后,又在这里召开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对代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市地税局直属分局、临颍县总工会做了很好的经验发言,市地税局卢局长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会经费代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近几年的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实践中,全市广大地税干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工会经费收缴和工运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充分体现了你们对广大职工的深切关心,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全市的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对此深有感触,铭记在心。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总工会向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各级税务干部和工会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精诚合作,扎实推进,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成效明显自201X年1月以来,我市全面推行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收工作,实现了工会经费收缴体制的重大转变。全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代收工会经费有较大幅度增长,201X年比201X年增长6

7.58%,全市平均收缴率达到4

9.3%,比201X年提高16个百分点;201X年第一季度同比增长14%。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广大地税干部和工会干部解放思想,大胆探索,通力合作密不可分。一是建立了工会经费收缴的长效机制。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地税局代为收缴工会经费的通知》漯政文(201X)43号,明确要求由地税局按月代为收缴本辖区内企业、非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工会经费。201X年1月,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在6个县和市直全面推开,初步建立起适应我市经济发展要求的依法收缴、刚性收缴的工会经费长效机制,在努力破解工会经费“收缴难”问题上迈出了改革步伐,形成了新的工会经费收缴格局。工会经费收缴新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推动了全市工会经费的持续快速增长。二是维护了工会经费收缴的法律权威。《工会法》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应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在地税代收工会经费以前,工会经费的收缴主要依赖于企事业单位的自觉和工会组织的催要,缺乏强有力的手段和方式,拖欠费款、抗缴经费的情况时有发生,致使应收的经费收不上来,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收以后,由于地税部门征管制度完善、征管措施得力、信息网络健全,在代收过程中,坚持做到不减收、不免收;坚持一个政策、一套程序、一视同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代收秩序,改变了工会经费收缴的被动局面,解决了工会经费收缴的难点、盲点问题,做到了依法收缴、强制收缴、刚性收缴,维护了工会经费的法律权威。三是促进了工会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工会经费地税代收,特别是建会筹备金的征收,改变了过去企业之间经费上缴苦乐不均的状况,优化了市场经济环境,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工会经费地税代收,改变了工会组织

“全年收经费、全会收经费”的被动局面,使广大工会干部得以从繁重的经费收缴任务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用于工会工作的开展和工会职能的履行,从而更好地发挥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通过全额代收和收缴建会筹备金,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加快了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步伐。工会经费地税代收之后,工会经费逐年增长,投入重点工作的经费不断增加,工会维权、金秋助学、帮扶困难职工的力度不断加大,进一步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总之,三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实行工会经费地税代收的改革是完全正确的,代收工作总体是顺利的,成效是显著的。但是,全市代收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仍有个别企事业单位对这项工作存在这样和那样的认识;个别企业还未纳入地税代收轨道;经费收缴率不高;行业工会经费收缴仍是一个难点。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的责任感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从这个大背景出发,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充分分析当前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会工作做出新的贡献。一是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面临严重挑战。“不审天下之势,难应天下之务”,全面分析和正确把握当前经济发展形势,沉着应对挑战和准确把握机遇,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工会经

费地税代收工作的重要前提。去年以来,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尚未见底,

page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还在进一步加深,经济发展的内外环境更加严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部分企业停产限产甚至关闭,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工资待遇降低,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而经济下滑企业效益不佳,直接影响工会经费收缴,也给地税代收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二是工会经费上解任务更大,担子更重。近几年来,在深化工会经费收缴办法改革,全面推行落实委托地税代收、财政统一划拨、收取建会筹备金三项政策过程中,各县区从实际情况出发,积极主动地创思路想办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各级工会充实了财力,增强了实力,注入了活力,提高了凝聚力,为工会工作蓬勃发展奠定了扎实的物质基础。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这几年工会经费收入虽然实现了大幅度增长,但这个增长只是低收缴率基础上的增长,目前各级工会的收缴率都还不高,201X年全市工会经费收缴率为4

9.3%。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和省工会财务工作会议上提出,各级工会的收缴率要在201X年的基础上提高10%,用三年时间,实现本地区、本行业经费收缴率达到80%以上,财政统一划拨工会经费足额率达到95%(今年达到80%),未建会单位收到建会筹备金的覆盖面达到80%以上(今年达到50%)。同时全总书记处研究确定,今年省级工会上缴全总经费预算比上年增长5%。省总研究各地市上缴的经费比上年增长5%。根据省总要求,我们经过充分讨论,确定了201X年全市工会的经费收入目标,希望各级工会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工会经费收缴的影响,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全面完成和超

额完成今年的经费上缴任务。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各级工会领导和财务部的同志都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和工会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坚持用全局的观念谋划地税代收工作,既要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应对措施考虑得更周密一些,又要看到面临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进一步坚定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决心。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变压力为动力,以新思维研究新情况,以新办法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的创新发展,进一步壮大工会经济实力,为工会全局工作提供充实的资金来源和物质保障。

三、总结经验,开拓进取,推动我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再上新台阶近几年来,在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中,各级工会干部和地税干部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创造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从我市的情况来看,大多都建立了“目标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管理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的目标考核机制,以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市地税局直属局开展的目标考核,做到了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考核、事事有反馈。临颍县建立了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收集整理制度、调查研究分析建议制度、定期督导年度奖惩制度等,形成了联动保障机制,源汇区建立了地税稽查工会经费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些做法很值得其它县区学习和借鉴。同时希望各级工会组织要总结新经验,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全总提出的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入轨、足额、全覆盖”目标的实现。一要推动实现全部入轨。全市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收是经市政府同意的,是一种机制,也是一项重要政策,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当前这项工作整体情况是好的,但仍有个别企事业单位存在一些模糊认识,迟迟不愿进入地税代收体系,影响了全市地税代收工作的

健康发展。对此,我们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文件和省总工会、省地税局《关于委托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通知》要求,把应该纳入的单位全部纳入地税代收体系。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取得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另一方面,对经过多方努力仍不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的,可以采取必要的行政及法律手段,来推进地税代收工作的深化。二要进一步健全代收机制。一是要完善工会经费地税代收目标考核体系。今年全省工会财务工作会议透露,省总工会与省地税局每年要根据各地代收水平和企事业人员工资总额情况,合理确定各市年度工会经费代收目标,制定考核激励约束办法。我们也将根据各县区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办法,推动代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要完善代收流程。要把工会经费作为一个税种管理,纳入税收征管体系,实行工会经费申报、缴纳、稽查与税收同步,减少基层一线人员工作量,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三要在扩面增收全覆盖上下功夫。要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将代收工作细化到岗,落实到人,实现代收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过错有追究;要强化日常分析对比工作,通过对比分析,查找漏缴户、少缴户、瞒报户以及申报异常户,堵塞缴费漏洞,在扩宽代收覆盖范围,挖掘经费增收潜力上下功夫;要多方参与,强化监督,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单位是否足额申报缴纳工会经费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所得税汇算中工会经费收缴的监督力度,建立工会经审与地税稽查对缴纳工会经费长效审计稽查机制,最大限度地扩面增收,实现全覆盖。四要努力提高工会经费收缴率。经费收缴率是一项反映各企事业单位是否足额提取和拨缴工会经费的重要指标。目前工会经费的收缴率都还不高。我们要把提高经费收缴率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主要任务,

要全面分析研究经费收缴率不高的原因,寻找挖掘潜力的切入点,提出提高经费收缴率的具体措施,建立以经费收缴率为主要指标的经费收缴考核机制,努力做到工会经费应收尽收。全总、省总要求:201X年要在上年本级工会收缴率的基础上提高10%。用三年的时间,实现本地区、本行业经费收缴率达到80%以上。市县区两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工作,主动与地税部门配合,把工会的组织优势、地税的征收优势和两个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负责态度紧密结合起来,早日实现全总、省总收缴率的目标要求。五是要科学理财,强化管理,提高经费管理水平。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依法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在工会经费的使用过程中,各级工会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正确方向,要把经费支出的重点向推动发展、促进和谐、服务职工、维护权益等方面倾斜,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提高绩效”的使用原则,不断优化经费支出结构,确保工会经费合理有效地使用。同时,各级工会财务干部要以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通过理论学习、分析问题、查找差距、切实整改,着力解决工会财务工作中不适应形势发展、不被职工群众所接受和欢迎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方法。要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工会各项资金和财政等部门拨付的有关资金,安全可靠,依法使用,充分发挥其效能。同志们,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为工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广大地税干部和工会干部通力协作、精诚团结,为工会经费收缴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让我们在市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开拓进取,精诚合作,为全面推进我市的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

作,不断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更好地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为加快和谐**建设而努力奋斗!

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的思考

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的思考 一、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协调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虽然工会和地税部门建立了代收经费联系会议工作平台,但联系会议还只是停留在签订代收经费协议层面,地税部门工作也只是停留在履行收缴合同上。工会经费委托收缴比例、代收手续费、审计补解入库、信息资源共享等问题都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会经费收缴的扩面增量。 2.工会经费地税代收的体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虽然工会收取工会经费方式进行了改革,但相应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进一步开展。如,代收过程中收缴不严格、随意性大、经费收缴率过低,对困难企业的减、免缴政策掌握不准,审计补解缺乏力度以及基层工会经费留成不能到位等方面的问题,目前没有刚性规定予以解决。 3.工会组织责任意识弱化。一些工会组织认为工会经费收缴方式改革后,失去了自主权,经费收缴的多与少全交给了地税部门,因而思想上产生了依赖性。同时,由于工会上下级之间、工会和地税部门之间在信息传递方面未能实现联网,相关情况无法及时交流,影响了经费收缴率。 二、改进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的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和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的重大意义,宣传地税代收对促进工会组织发展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工会、地税部门、缴费单位三方的相互理解,相互支持,逐步形成依法申报、依法收缴、依法推进的良好氛围。工会组织应积极地把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放在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去认识、去把握、去落实,要以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为目标,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主要职责,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地税代收工作的实施和深入开展。 2.坚持依法收缴,做到应收尽收。委托代收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要严格按照《工会法》规定,对已建工会组织的单位,要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拨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比例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做到应收尽收。对未建工会的,要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企业收取建会筹备金,待建立工会组织后再按规定返还留成工会经费。在代收过程中要力求经费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会经费代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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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会经费代收 管理办法》的通知 【标 签】 【颁布单位】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湘地税发﹝2008﹞35号 【发文日期】2008-08-22 【实施时间】2009-01-01 【 有效性 】全文废止 【税 种】其他税费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6号) 2013年10月11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经省地方税务局、省总工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的征缴管理,维护和保障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复函》(湘政办函〔2007〕1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湖南省总工会委托湖南省地方税务机关代收的工会经费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工会经费由湖南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代收管理,具有征收、管理、检查等权限。 工会经费按照地方税收征收口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辖,由缴费单位生产、经营地或者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机关代收,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缴纳,由总机构汇总清算。代收管辖范围发生争议的,由上一级总工会和地方税务机关裁决。 第四条 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纳入地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管理。

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代收管理 办法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总工会 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作委员会:《湖南省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经省地方税务局、省总工会讨论经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湖南省工会经费代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的征缴管理,维护和保障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复函》(湘政办函〔〕1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湖南省总工会委托湖南省地方税务机关代收的工会经费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会经费由湖南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代收管理,具有征收、管理、检查等权限。

工会经费按照地方税收征收口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辖,由缴费单位生产、经营地或者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机关代收,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缴纳,由总机构汇总清算。代收管辖范围发生争议的,由上一级总工会和地方税务机关裁决。 第四条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纳入地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管理。 第五条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采取与税收征管同步的方式纳入税务部门工作考核内容,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加大对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的检查和催报催缴的力度,实行“税费同管、税费同查”,做到依法依规征收。 第六条各级地方总工会应与同级地方税务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进行信息交流,总结代收工作经验,查找并解决代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代收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代收标准及范围 第七条工会经费缴纳标准: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复函》“本省范围内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它组织依法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代收”的规定执行。尚未执行本规定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由部分代收过渡到全额代收。 缴费单位缴纳工会经费的基数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

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总工会、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各市县区中心支行、支行,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现将《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的征缴管理,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福建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福建省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闽工[2005]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实行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工会经费(含工会筹备金和补偿金,下同)的辖区内的所有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经营实体(以下简称缴费单位)。 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福建省总工会批准的实行自管工会经费的省级产业(系统)工会(具体名单附后)的所属缴费单位暂不包括在上述适用范围内。 第三条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其中拨缴给上级地方工会40%部分的经费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基层工会应留成60%部分的经费由缴费单位同时拨给其所在的基层工会。 开业投产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企业,其按月向上级地方工会缴纳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和工资总额0.5%的补偿金,全额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实行自管经费的省直属企业工会(福建省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工会委员会、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工

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税务代收等问题解答

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税务代收等问题解答 1、哪些单位需要建立工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2、对拒不组建工会的单位如何处理? 答:《工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 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哪些单位需要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 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者设立一年内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自期满的第一个月起由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或者乡镇、街道工会按拨缴工会经费标准的规定收取筹备金,并协助、支持职工组织工会,待工会建立后,按照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工会。” 4、工会经费的特征有哪些? 答: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是国家以立法形式维护工会权益的具体表现,首先它具有强制性,由《工会法》明确规定。其次是无偿性。企业行政方面向工会拨缴经费是无偿的。拨缴工会经费是国家为了支持工会履行社会职能的需要,因此不需要偿还。第三是固定性。行政方面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这是法律固定下来的,具有长期的法律效力。 5、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如何使用?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 务和工会活动”。 6、工会经费、筹备金收费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答:工会经费或筹备金收费基数为当年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

市总工会主席在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总结表彰会上的讲话【可编辑版】

市总工会主席在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总结表彰会上的 讲话 市总工会主席在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总结表彰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继201X年4月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总结表彰之后,又在这里召开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对代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市地税局直属分局、临颍县总工会做了很好的经验发言,市地税局卢局长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会经费代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近几年的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实践中,全市广大地税干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工会经费收缴和工运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充分体现了你们对广大职工的深切关心,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全市的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对此深有感触,铭记在心。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总工会向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各级税务干部和工会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精诚合作,扎实推进,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成效明显自201X年1月以来,我市全面推行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收工作,实现了工会经费收缴体制的重大转变。全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代收工会经费有较大幅度增长,201X年比201X年增长6 7.58%,全市平均收缴率达到4

9.3%,比201X年提高16个百分点;201X年第一季度同比增长14%。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广大地税干部和工会干部解放思想,大胆探索,通力合作密不可分。一是建立了工会经费收缴的长效机制。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地税局代为收缴工会经费的通知》漯政文(201X)43号,明确要求由地税局按月代为收缴本辖区内企业、非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工会经费。201X年1月,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在6个县和市直全面推开,初步建立起适应我市经济发展要求的依法收缴、刚性收缴的工会经费长效机制,在努力破解工会经费“收缴难”问题上迈出了改革步伐,形成了新的工会经费收缴格局。工会经费收缴新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推动了全市工会经费的持续快速增长。二是维护了工会经费收缴的法律权威。《工会法》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应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在地税代收工会经费以前,工会经费的收缴主要依赖于企事业单位的自觉和工会组织的催要,缺乏强有力的手段和方式,拖欠费款、抗缴经费的情况时有发生,致使应收的经费收不上来,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收以后,由于地税部门征管制度完善、征管措施得力、信息网络健全,在代收过程中,坚持做到不减收、不免收;坚持一个政策、一套程序、一视同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代收秩序,改变了工会经费收缴的被动局面,解决了工会经费收缴的难点、盲点问题,做到了依法收缴、强制收缴、刚性收缴,维护了工会经费的法律权威。三是促进了工会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工会经费地税代收,特别是建会筹备金的征收,改变了过去企业之间经费上缴苦乐不均的状况,优化了市场经济环境,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工会经费地税代收,改变了工会组织

关于地税代收工会经费

关于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或筹备金)问题解答 为依法及时足额收缴工会经费,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确保工会组织依法履行各项 社会职能。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由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工 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复函》(新政办函[2008]114号)的精神,在克拉玛依试点的基础上,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联合下发了《关于 在全区开展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发[2009]232号)的文件,从2009年10月起,在我区全面开展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试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做一个解答: ※为什么要委托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或筹备金)?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 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 工会经费(或筹备金)(以下简称工会经费)由地税机关代收,一是为了更好地贯彻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强化全社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加强 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工作;二是有利于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规范运作,提高工会经费 征缴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方便各缴费单位在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税款时一并 缴纳工会经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四是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活动开展,从而较好 地发挥工会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工会经费(或筹备金)缴纳的法律依据及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 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七条规定:凡在自治 区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依法组建工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开业或设 立的六个月内依法组建工会;逾期未组建的,自第七个月起,每月向上一级工会组织 缴纳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待该单位工会组建后,由收缴筹备金的上级工会组织按规定予以回拨。第二十八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 应当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定期向本单位工会拨付当月的工会经费,本单位工会应当将其中按规定上解的部分按时上缴给地方总工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组成 按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规定计算。 (3)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拔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 项的通知》规定:“自筹建工作开始的下个月起,由有关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 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拔缴工会筹备金”。 (4)2008年10月修订的新的《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县和县以上各级 工会应当与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合作,依照规定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应当由财政负 担的工会经费拨缴工作。 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 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范围和缴费比例? 凡在地税系统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已建立或应建立(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 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为缴费单位。

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流程指南

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流程指南 第一步 1、基层单位向上级工会提交建会申请(样式见附件1),建会申请一式三份,上级工会留一份,基层单位两份; 同时填写《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缴费单位登记表》(样式见附件4),填报时须带单位公章、基层单位行政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地税计算机代码。登记表一式两份,全部留在上级工会, 2、上级工会的建会批复基层单位留两份; 3、基层单位向上级工会提交刻制工会公章申请(见附件3),刻章申请一式两份,上级工会留一份,基层单位一份,基层单位将申请交到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刻章手续,同时还须携带单位公章、经办人复印件、建会批复一份; 4、基层单位回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主席不得是企业法人); 5、基层单位回去填写《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见附件6),此表一式两份,加盖行政财务专用章,基层单位办理工会法人书时携带此表。 第二步 1、基层单位向上级工会报送选举结果报告(见附件7),报告一式三份,留基层单位(因基层工会暂无公章); 2、上级工会批复选举结果基层单位留存两份; 3、基层工会到区一站式服务大厅领取公章后,在选举结果报告上加盖公章,交区总工会工作人员1份; 4、基层工会到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工会法人书,办理时需携带主席一寸免冠照片3、上级工会批复选举结果一份、《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见附件6)两份; 5、基层工会到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时需携带工会法人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工会公章、工会法人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单位行政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地点为注册地区县技术监督局);

6、基层工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办理时需携带(1)工会法人书(正、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均可);(3)工会法人;(4)工会公章、财务章、工会法人人名章;(5)租赁合同或办公地证明、工会法人代表证(小红本)、经办人、党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需财政局批复(门头沟中行所需材料)(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步 1、基层工会到开户银行领取开户许可证; 2、基层工会到区总工会填全《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缴费单位登记表》中剩余信息,需携带工会法人登记证副本、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工会公章。 备注: 1、上级工会是指街道、镇总工会和石龙经济开发区工会; 3、集中办理地点:大峪办事处805室及一站式服务大厅; 4、基层单位所需样式及表格到公共收件夹中自行下载; :dyzghswds126.密码:69823631 5、本流程指南可到公共收件夹中自行下载; 咨询:69823631 附件1:

谈工会经费地税代收过程中的对账问题

谈工会经费地税代收过程中的对账问题 沈阳市总工会财务部刘智 从2007年1月1日沈阳市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以下统称“工会经费”)实行地税代收以来,我市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得到了全总、省总等各级领导部门的充分肯定,相关的工作经验得以在全总财务工作会议上向全国各省市总工会推广。两年多来,我们在不断摸索、改进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工作流程,也陆续理顺了和相关机构、部门之间职责与权限的关系;但是,关于工会经费地税代收过程中的对账工作,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完善,成为目前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沈阳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过程中对账工作目前的基 本情况 我市目前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采取以下两种征缴方式:纸质申报方式和网上申报方式。 纸质申报(简称“正划”)方式是指缴费企业在地税机关申报工会经费后,持地税机关打印的纸质税收票证到其开户银行缴纳工会经费,通过银行交换系统将款项划入我们设在

建行的经费集中户,并由建行在地税系统中完成销号再上传销号信息至地税相关部门的征缴方式。 网上申报(简称“倒扣”)方式是指缴费企业在地税机关的网上申报系统中申报和缴费,通过TIPS系统(国库信息处理系统),从缴费企业银行账户中扣款划至我们设在国库的专户,国库每日将入库流水上传TIPS系统,同时完成销号工作的征缴方式。 对账工作就是指核对两种征缴方式下划入建行经费集中户和国库专户款项的金额(可理解为“钱”)是否与地税系统中销号数据的金额(可理解为“账”)相符,如果不符,需要查找出相差的部分,以保证“钱账”相符。 (一)2007年1月1日工会经费实行地税代收——2008年4月增加网上申报之前沈阳对账工作的情况 1、只有纸质申报一种征缴方式。 2、涉及的单位和部门包括:省地税社保处、省地税收入规划核算处、省地税数据管理中心、神州数码辽宁地税项目组、省建行机构业务部、省建行科技部、市地税社保处、市地税收入规划核算处、市18个地税分局、建行北站开发区支行。 3、具体负责对账工作的是建行北站开发区支行。 4、相差金额小,相差金额占入账金额的0.071‰,并且

贵州省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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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管理,确保工会经费依法及时足额收缴,支持工会组织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能,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贵州省工会条例》、《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贵州省总工会委托贵州省地方税务机关代收企业、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工会经费(含建会筹备金)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会经费按照地方税收征收口径实行属地管辖,由缴费单位生产、经营地或者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地方税务机关具有征收、管理、检查等权限。代收管辖范围发生争议的,由上一级工会和地方税务机关裁决。 第四条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纳入地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管理。 第五条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加大对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的检查和催报催缴的力度,实行“税费同管、税费同查”,做到依法依规征收。 第六条各级地方总工会和省产业工会应与同级地方税务机关建立联系机制,进行信息交流,总结分析代收工作情况,推动代收工作顺利开展。 第七条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后,实行省、地(产业)、县分级管理。 第八条各级地方工会和省产业工会收到的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留成及上解工会经费的比例和渠道,按现行工会财务体制执行。 第二章代收范围及标准 第九条工会经费代收范围 (一)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含中央直属、省级企业以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驻黔企业)及其各种形式的分支机构、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

工会经费代收业务操作办法

工会经费代收业务操作办法(试行) 为加强工会经费的代收管理,适应和规范网上申报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以下简称横向联网系统)缴费业务,为缴费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缴费服务,确保工会经费准确、及时、足额收缴,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法代收工会经费的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以下简称国库部门)以及各商业银行之间收缴、支拨工会经费的账务处理、业务操作及代收管理。 第二条征收工会经费各级工会应在同级国库部门设立“工会经费归集户”(以下简称“归集户”)。 第三条工会经费采取就地缴库、逐级上划方式办理款项缴纳。各县、市、区支库对本级收到的工会经费,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报解上级国库。 第四条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工会经费收缴凭证项目,各级国库及商业银行(信用社)应加强凭证项目审核,确保工会经费的准确、及时收缴。

第五条各级国库部门负责为同级总工会开设归集户核算收缴的工会经费,按照支付指令支拨资金,对商业银行(信用社)经收工会经费业务进行监管;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工会经费征收以及账务核对工作;各级工会负责开具支付指令,支拨工会经费。 第六条为确保工会经费准确、及时、足额收缴,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收款国库、工会间应建立严密的对账机制,定期进行账务核对,确保工会经费资金安全。 第二章账户、预算科目及凭证 第七条账户 各级国库部门依据相关要求,在“国库待结算款项”科目下为同级工会开立账户,账户名称为“(即省、或市地州、或县级)总工会经费归集户”,该账户不计付利息,并在国库部门预留账户印鉴。 该账户用于核算、归集和支拨工会经费。 缴费单位申报缴纳的工会经费缴入该账户,支付时按照支付指令对归集户资金进行支拨。支付指令使用银行电汇凭证。

市总工会主席在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小结表彰会上的讲话

市总工会主席在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总结表彰会上的讲话市总工会主席在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总结表彰会上的讲话同志们: 今天,我们继20**年4月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总结表彰之后,又在这里召开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对代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市地税局直属分局、临颍县总工会做了很好的经验发言,市地税局卢局长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会经费代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近几年的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实践中,全市广大地税干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工会经费收缴和工运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充分体现了你们对广大职工的深切关心,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全市的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对此深有感触,铭记在心。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总工会向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各级税务干部和工会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精诚合作,扎实推进,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成效明显自20**年1月以来,我市全面推行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收工作,实现了工会经费收缴体制的重大转变。全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代收工会经费有较大幅度增长,20**年比20**年增长6 7.58%,全市平均收缴率达到49.3%,比20**年提高16个百分点;20**年第一季度同比增长14%。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广大地税干部和工会干部解放思想,大胆探索,通力合作密不可分。一是建立了工会

经费收缴的长效机制。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地税局代为收缴工会经费的通知》漯政文(20**)43号,明确要求由地税局按月代为收缴本辖区内企业、非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工会经费。 20**年1月,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在6个县和市直全面推开,初步建立起适应我市经济发展要求的依法收缴、刚性收缴的工会经费长效机制,在努力破解工会经费“收缴难”问题上迈出了改革步伐,形成了新的工会经费收缴格局。工会经费收缴新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推动了全市工会经费的持续快速增长。二是维护了工会经费收缴的法律权威。《工会法》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应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在地税代收工会经费以前,工会经费的收缴主要依赖于企事业单位的自觉和工会组织的催要,缺乏强有力的手段和方式,拖欠费款、抗缴经费的情况时有发生,致使应收的经费收不上来,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收以后,由于地税部门征管制度完善、征管措施得力、信息网络健全,在代收过程中,坚持做到不减收、不免收;坚持一个政策、一套程序、一视同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代收秩序,改变了工会经费收缴的被动局面,解决了工会经费收缴的难点、盲点问题,做到了依法收缴、强制收缴、刚性收缴,维护了工会经费的法律权威。三是促进了工会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工会经费地税代收,特别是建会筹备金的征收,改变了过去企业之间经费上缴苦乐不均的状况,优化了市场经济环境,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工会经费地税代收,改变了工会组织“全年收经费、全会收经费”的被动局面,使广大工会干部得以从繁重的经费收缴任务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用于工会工作的开展和工

陕西省工会经费征收管理办法

陕西省工会经费征收管理办法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总工会,杨凌地方税务局、工会工委,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了加强我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收缴管理,确保工会组织依法履行各项社会职能,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2005年第43次)“委托地方税务部门依法代收代缴工会经费,由省地税局与省总工会研究提出具体操作办法后执行”的精神决定,全省工会经费委托地方税务部门代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代收范围和标准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所有制企业、非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开办或设立已满一年但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所有制企业,都属于工会经费代收范围。 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不纳入代收范围。经中华全国总工会(不包括中国金融工会在陕所属单位)、陕西省总工会批准自管经费的产业(局、总公司)工会也暂不纳入代收范围。待条件具备时,省总工会将部分自管经费的产业(局、总公司)工会经费的收缴,按属地管理原则逐步纳入代收范围。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地税部门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40%部分按月代收工会经费,对中国金融工会在陕所属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15%部分按月代收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地税部门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按月代收工会筹备金,待工会组织成立后,市、县(区)

总工会以本年度代收的工会筹备金,按省总工会规定的比例拨付新建工会组织。 经省总工会批准,已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通知》(总工发〔2004〕9号)和《全总财务部关于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工财字〔2004〕42号)规定的工会组织仍按已调整的比例实行。 (三)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号令)颁布的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1.全部职工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企业的合同制工人和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和聘任人员、单位因各种原因聘用的临时工、季节工等。 2.工资总额是指企业或单位在一个会计期间(一个月为单位)支付给全部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企业单位支付给全部职工的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年薪和其他工资性收入等部分的总和。 3.对工资总额核算难以确定的缴费单位,由地税机关按照省级统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核定。 4.在年度申报缴费时,对月工资总额较少的单位,可以采取预缴清算法。每年初可按一定数额预缴,年终核实应缴工会经费数后,多退少补。 二、代收机关和代收办法 (一)经各级地方工会与同级地税部门签订工会经费代收委托书后,地税部门方可代收工会经费。 (二)工会经费实行属地代收。各缴费单位在申报期内据实填写缴费申报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是工会经费收缴方式的重大改革,通过推行工会经费委托税务代收,有利于发挥税务部门征收资源优势,有效解决经费收缴难题,为工会更好的开展工作提供了经费保证。 一、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取得的成效 1、经费征收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 工会经费实行委托税务代收,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行政执法力度和税务部门征管制度完备,征收措施得力优势,把依法征收工会经费和依法纳税同时作为企事业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提高了企业经营者及社会对工会经费法律地位的认识,强化了工会经费的法律地位,有利于经费征收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2、经费收费难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深入和非公企业的快速发展。工会经费收缴难题一直是困扰基层工会财务的难题,严重地阻碍了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实现了工会经费大幅度增长,收缴经费单位比例和范围逐步得到提高和扩大,收缴方式的改革,缓解了经费收缴难的难点,使工会能有更多时间和精于用于正常的工作开展。 3、工会工作的活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实施税务代收工会经费,有利于工会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由于税费代征对未建工会单位收取筹备金规定的落实,有效地督促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建,要求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与日俱增,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在拥有较好的经费保障条件下,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力度加大,开展活动的范围更广,社会对工会组织发挥作用的认同感增大,工会干部也因税务代收经费,工作热情和工作水平也得到提高,工会工作活力显著增强。 二、税务代收工会经费中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但我们也要正视在实行税务代收经费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税务代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地税代收工会经费过程中,虽然工会和税务部门建立有联系会议的工作平台,但联系会议还只是停留在签订代收经费协议层面。税务部门虽能职责范围内履行所签合同,但对整个经费收缴情况而言,税务部门也还只是停留在履行收缴合同上。工会经费委托收缴比例,代收成本费,审计补解入库难题,信息资源共享等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工会经费收缴的扩面增量挖掘潜力工作,还需工会和税务部门的紧密协作关系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深化。 2、工会经费代收的制度措施还不健全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由于工会自收取经费方式的改革,但相应的制度和措施还不是健全,制约了代收经费的开展,主要表现在:一是代收工会经费过程中收缴不严格,随意性大,经费收缴覆盖面收缴率过低。二是对未建会工会收取“筹备金”标准不一,对困难企业的减、免、缴政策掌握不准。三是审计补解缺乏力度。四是基层工会经费留成不能到位。 3、代收经费的管理方法还需进一步完善 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线长面广,需要调整和理顺缴费单位、税务部门工会及工会内部之间的关系,收缴方式发生的变化,也出现了一些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是工会内部对经费收缴方式改革也出生改变,认为实行经费代收堵住了自收经费路子,失去了自主权,经费收缴的多与少全交给了税务部门,可一托了之,对出现的问题调查,不研究,不协调。二是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数据不能及时共享,由于工会财务办公现代信息化水平不高,工会上下级

工会经费的缴纳和核算规定

公司没有工会需要交工会经费吗 而且为什么是地税通知我申报工会经费? 1工会经费,也就是工会活动经费,其实准确的说,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拨付活动经费叫工会经费,未成立工会的拨付的叫工会筹备金。很多人认为未成立工会不用缴纳工会经费,主要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第二款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 其实不然。在实际中,全国各省基本都有类似规定,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基本都是需要按照工资总额缴纳筹备金的。只是说具体细节有所差异,比如有些地方规定企业开办成立满6个月开始,有些地方又是满12个月。其实这也是保障职工权益,促进建立工会的好事。 2为什么又是地税让申报工会经费呢? 其实现在很多地方都开展了委托地税代征工会经费。所有由地税通知你申报是很正常的事情哦。

至于为什么采取这种方式来,那不用多说。地税对企业信息掌握全面,有利于工会经费收缴,保证经费足额到位,同时也有助于企业在申报税款时一并缴纳工会经费,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3那具体缴纳方式有哪些呢? 1先缴后返 总的来说就是先全额缴纳,然后再返还。具体来说 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先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全额向工会组织拨缴,或者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 上级工会组再按规定比例「一般为60%」转拨给缴费企业基层工会。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建会筹备金全额向上级工会组织拨缴,或者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 在规定时间内成立工会组织的上级工会再按规定比例「一般为60%」转拨给缴费企业基层工

贵州省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管理办法

贵州省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管理,确保工会经费依法及时足额收缴,支持工会组织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能,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贵州省工会条例》、《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贵州省总工会委托贵州省地方税务机关代收企业、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工会经费(含建会筹备金)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会经费按照地方税收征收口径实行属地管辖,由缴费单位生产、经营地或者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地方税务机关具有征收、管理、检查等权限。代收管辖范围发生争议的,由上一级工会和地方税务机关裁决。 第四条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纳入地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管理。 第五条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加大对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的检查和催报催缴的力度,实行“税费同管、税费同查”,做到依法依规征收。 第六条各级地方总工会和省产业工会应与同级地方税务机关建立联系机制,进行信息交流,总结分析代收工作情况,推动代收工作顺利开展。 第七条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后,实行省、地(产业)、县分级管理。 第八条各级地方工会和省产业工会收到的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留成及上解工会经费的比例和渠道,按现行工会财务体制执行。 第二章代收范围及标准 第九条工会经费代收范围

(一)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含中央直属、省级企业以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驻黔企业)及其各种形式的分支机构、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 (二)工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和中国金融工会的单位,应按规定上缴各级地方工会的部分工会经费。 (三)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应拨缴的建会筹备金。 第十条工会经费缴纳标准 (一)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拔缴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地方税务机关按职工工资总额2%的40%部分代收工会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2%代收建会筹备金。全部职工是指在缴费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包括合同制职工、管理人员、临时工、季节工等人员,以及离开本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令〔1990〕第1号)执行。 (二)工资总额难以确定的,按有关劳动工资统计部门发布的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 (三)全国总工会批准按系统管理经费的铁路、民航基层单位,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5%征收工会经费;金融系统基层单位,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l5%征收工会经费。 第三章代收程序 第十一条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采取和税收征收管理同步的方式进行,按季征收、拨付,年终结算。 (一)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实行按季申报缴纳,缴费单位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于每季度后次月l5日内向地方税务机关如实申报、足额缴纳。 地方税务机关在接受缴费单位首次工会经费申报时须进行工会经费费种登记。 (二)开票。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时,必须使用财政部监制、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制作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关于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征工作的调查与思考(精)

关于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征工作的 调查与思考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命脉,是工会组织履行职责、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的物质基础,也是工会组织开展活动的前提条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工会面临的任务日益繁重。而工会经费需求量的增大和经费收缴的严重不足,已成为当今制约工运事业发展的一个较突出的矛盾。原有的工会经费收缴模式主要是靠工会财务部门去收缴,费时费力,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走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困境,全国各地纷纷实行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收缴模式。通过委托代收,可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便于企事业单位上缴经费,同时有利于工会干部集中精力搞好工会组织建设,顺利开展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更好地为企事业发展服务。但是,如何运作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才能收到预期成效?这是我们必需考虑的一个问题。从2005年开始,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实行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三年多来,在各级工会组织和地税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突破了多年来工会经费征收工作的瓶颈,使工会经费的征收有了一个大的飞跃。工会经费总量增加后,对工会各项工作的促进有了质的提升,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2006年下半年以来,根据基层工会组织和基层工会主席的反映,我们对那些近几年成立的股 份、私营企业进行了一些调查,发现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征后,有喜有忧。特别是目前存在的种种欠缺和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应该引起我们深深地思考。 一、工会经费收缴原有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工会经费主要靠各级工会依法去收缴的,随着整个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这种模式越来越显示其不足: (一)国企工会经费增长空间有限。企业改制后,国有企业工会经费收缴率一直较高,其工会经费增长空间不大。而随着非公有制企业的蓬勃发展,对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的收缴成效却不甚佳。由于过去种种原因,我们对非公企业不上缴工会经费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成为影响工会经费收缴增长的主要障碍因素之一。在实行税务代收之前,我市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的收缴几乎为零,仅有寥寥几家象征性地上缴少量的经费,而大多数非公企业甚至不知道成立工会要上缴工会经费。如何制定带有钢性措施的收缴政策,确保非公企业的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得以正常开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的课题。 (二)一些企业恶意占用工会经费。这些企业虽然在税前列支了工会经费,但往往挪作它用。有的税前计提了工会经费,但不上缴,也不拨给同级工会,目的是为了偷逃避税;有的将税前计提的工会经费采取挂帐的形式,却不用于工会开展活动,而是利用其发放职工福利等,严重侵害了工会的利益;有的行政领导独揽工会经费的使用权,使工会经费独立成了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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