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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监测职能 促进治污减排

发挥监测职能 促进治污减排
发挥监测职能 促进治污减排

发挥监测职能促进治污减排

摘要:烟台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充分发挥监测职能工作:一是对市区污水处理厂外围截流口以及企业排水许可监测,掌握污水处理厂外围进水水质;二是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及工艺运行状况进行监测,为污水处理厂加强运行管理、保证出水达标率提供参考依据;三是对污水处理厂排海混合区进行监测,了解污水处理厂出水对周围海域水质的影响,从而努力促进烟台市的污水处理污染减排工作。

关键词:污水处理,排水监测,治污减排

一、烟台市污水处理工作概况

目前,烟台市区污水处理划分为东部、中西部、南部三大区域。东部以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为中心,服务区域为莱山区、高新区、牟平区及芝罘区南部。中部和西部以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为中心,服务区域为芝罘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和福山区;开发区西部在古现和大季家以BOT方式建设了两座污水处理厂。南部以正在建设的南郊污水处理厂为中心,服务区域为芝罘区南部和莱山区东风河、东都河流域。牟平区东部计划建设牟平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运行的套子湾、辛安河两个污水处理厂由烟台市城市管理局直属的城市排水管理处负责管理。

二、排水监测站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测服务和监督考核

(一)机构简介

烟台市城市排水监测站于2001年通过省级计量认证资质,于2005年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每年均顺利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组织的监督评审。能够依据国标和部标所确定的标准方法,对《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海水水质标准》、等九个标准中所列195个项目进行采样检测。

套子湾污水处理厂是烟台市建设的第一座污水处理厂,服务面积为166.8平方公里,日处理能力为20万吨/日,采用A/A/O污水处理工艺。一期工程始建于1994年,总投资45320万元,1998年10月投入运行,日处理城市污水25万吨,经一级处理后21万吨深海排放,4万吨经二级深度处理后,用于工业低质用水。升级改造工程2007年开工建设,总投资23930万元,扩建16万吨/日的二级处理能力,2008年8月22日正式通水运行。

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12万吨/日,采用A/A/O和百乐克污水处理工艺。一期工程2002年8月开工建设,2003年11月投入运行,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4万吨/日,工程总投资8239万元。二期工程2007年5月开工建设,2008年6月投入运行,设计处理能力为8万吨/日,工程总投资18967.44万元。

烟台市城市排水管理处赋予烟台市城市排水监测站两大职能,一是对套子湾污水处理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及工艺运行状况进行监测服务,二是对套子湾污水处理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另外,排水监测站还承担着对排入烟台城市公共管网的污水及重点排水户水质水量进行监督监测的任务。

(二)排水监测站与污水处理厂密切合作,实验攻关,改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承担着烟台市CODcr减排90%的任务,两厂的污水处理效果直接关系减排任务的完成质量。2009年1月1日

浅论人大的监督职能

浅论人大的监督职能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 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人大监督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也是树立宪法权威、维护法制统一的关键。 一、人大监督的涵义、性质和地位 监督,就是对国家权力的运行加以控制以期预防和消除权力滥用行为的发生和蔓延。监督是实现国家权力系统内在稳定的必要机制,是防范和纠正国家行为偏差的强制措施,是保障和提高国家决策效能的理想途径,是克服国家权力自毁基础的补救手段,是现代国家职能中具有相对独立意义的一种职能。 关于监督,我国主要确立了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其中权力机关则是最主要的监督主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公民民意表达和政治参与的国家机关,人大代表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主权。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在性质上是具有国家性、人民性和绝对权威性的最高层次监督主体。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都是国家权力机关,都

有行使监督职能的权力。《监督法》明确了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因此,人大监督主要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依法进行指导、审查、督促,并在此基础上行使相应的审议批准、决定、罢免等职权的过程。监督内容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两方面。 人大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中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计划”。“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督促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监督法》、《地方组织法》在关于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中,对于监督职权都作了明确的具体的规定。因此,人大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大监督是最高层次、最有权威的监督。人大监督从法律地位和国家监督体系看,是最高层次,最有权威的监督。因为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这就是说,人大监督的权力源自宪法,它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人大在监督过程中处

县级人大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县级人大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县级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有力推动了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但是,从县级人大行使监督权的现状看,监督虚置和监督乏力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确保监督不僵化、不停滞,不被任何干扰所阻碍,是当前县级人大应着力研究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目前县级人大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级人大设立常委会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人们对人大监督的认识逐步提高,但是,人大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监督观念需要转变。当前,许多人认为县级人大监督是例行公事,对人大提出的意见、建议不认真对待。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监督的意识也不够强,在具体实施监督时放不开,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怕得罪人,存在“党委不点头,不敢监督;政府不高兴,不想监督”的现象。监督工作多数是从支持配合的角度去考虑,从监督制约方面去考虑得比较少,使人大监督处于相对被动的局面。 (二)监督重点不够突出。近些年来,许多地方的县级人大监督工作,多数是在每年召开人大会议时例行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等六个工作报告,在日常工作中对计划生育、民族教育、招商引资、社会治安等的监督,基本上已形成惯例。而对一些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各项补贴兑现,城乡特困居民生产生活,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子女入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业发展滞后、农民增收缓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技术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和农民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缺乏监督。这些问题应当力争通过人大的监督,每年督促政府重点解决一至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监督效果不明显。目前,人大监督基本上是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或专项工作汇报、审查与批准计划及预算等程序性的监督;质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和撤职等实质性的监督不多,有些基本上没有用过。当前,执法检查在人大监督工作中,每年都有,但多数还是走过场、走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多半停留在提出批评建议上,造成发现的问题多,纠正并解决的少,以致人大监督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方面效果不明显,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大的权威和形象。 二、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人大监督职能作用为什么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呢?这其中既有现行体制的因素,也有运行机制的因素;既有客观方面的制约,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现行体制不理顺,影响人大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大常委会代行职权。但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大部分事务均由党委包揽,实行党委一管到底,政府实际上是义务大、责任大、权力少。人大如果要监督政府某方面工作,或对某项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如发现的问题比较严重,需要追究责任的,对县委常委交叉兼任的政府副县长或公安局长就不好监督。因而在县级人大的监督中,就出现了一种怪现象,导致人大监督工作讲成绩的多,提问题的少;表扬的多,批评的少;肯定的多,挑刺的少;有时谈到问题也是避重就轻,或者干脆把问题说成是提希望,绕道而行,有点“党委搭台,政府唱戏,人大鼓掌,政协看戏”的味道。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影响人大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不够到位。日常工作中,除在一些重大活动中,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一些宣传外,每年专门

关于充分发挥人大政协职能作用的思考

关于充分发挥人大政协职能作用的思考 青理东 人大、政协作为县级四大班子首脑机关,如何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加快建设灾后美好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是一个必须思考必须回答的问题。 一、务必坚持深刻领会党委重大决策部署 深刻领会党委的决策部署,是县人大、县政协作好工作的先决条件。只有把县委的决策部署理解深、理解透,才能实现思想统一、目标同向、行动一致、力量凝聚,才能把重点工作抓好抓实。 一要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解放思想是发展的先导,统一思想是发展的动力,只有把解放思想和统一思想结合起来,才能形成强大的发展合力。当前,解放思想就是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机遇意识、爬坡意识、垫背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与时俱进推进思想大解放;统一思想就是要把思想统一到“融入成西经济圈、打造川陕后花园”的发展定位上;统一到“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目标任务上;统一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关于农村今后发展一系列部署上;统一到“突破发展、创业创富”的工作主题上;统一到“一手抓经济社会建设、一手抓灾后重建”的工作重点上。 二要在把握大局中维护大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县人大、政协作为县四大班子的两大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更要要关心大局,了解大局,把握大局,在大局下思考谋划工作。当前南江的大局就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两个加快”。这就要求我们人大、政协围绕这个大局加强监督,广泛调研,尤其是要围绕“稳制活田、标准生产、规模发展、产业经营”发展思路和“土地股田经营、产业龙头拉动、因地制宜发展、风险四方共保”经营模式进行深入探索、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围绕灾后重建做好物资监管、坚强行政监督,确保灾后重建顺利高效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大局要维护大局利益,要从讲政治高度,观察和思考各种利益关系,自觉把本单位、本部门、个人放在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中来考虑,而不能一味强调自身的利益,更不能以对个别百姓负责为借口,去做损害全县人民利益的事情。 三要在率先落实中促进落实。再好的决策部署,没有落实也只能是一纸空文。县人大、县政协作为县四大班子的两大机关,既是决策制定的参与者,也是决策部署的落实者。全体干部职工更应该准确把握全县的具体部署,第一时间执行各项决策,率先抓好落实推动发展,为全县各机关各单位作好表率带头作用;在率先落实的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政协的联系广泛优势,重点宣传好、检查好、督促好交通建设、产业培育、政策争取、民生工程等工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务必坚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 作风关系干部形象、关系民心向背,我们严格按照“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要求,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着力塑造广大干部的良好形象。 一要在深入群众中化解矛盾。县人大、县政协要充分发挥人民信任、联系广泛的优势,坚持一线工作法,在一线帮扶群众、一线接待群众、一线解决问题;要积极开展蹲点调研和下访帮扶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走出机关、深入一线,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求发展;要推行县级领导信访值周制度、老难信访案件挂包制度,畅通诉求渠道,化解信访矛盾,增进群众感情,营造和谐氛围。 二要在联系群众中科学决策。要不断完善人大常委会、政协会议的开放制度,不断优化参会群众结构,扩大参会人员比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要不断完善民主测评监督机制,对民主测评反映出的不足和问题,要深刻自我剖析,严格按照整改

强化执法监督职能

强化执法监督职能 全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山阴县执法监督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汇报 近年来,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我县全面发挥执法监督职能作用,以强化执法检查为抓手,在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和监督协调案件等方面狠下功夫,有效地促进了司法公正,取得了显著成效。以息诉罢访为标准,以解决缠访缠诉案件为重点,相继开展了“双百一评”、“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涉法信访包案攻坚”、“涉法信访案件专项评查”、“涉法信访案件司法救助”等一系列活动,本着有理有利有节、极积稳妥和依法公正的原则,全力处理中央、省、市交办的涉法信访案件,确保“案结事了”、“事要解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监督工作 我们从加强执法执纪监督入手,逐步整改政法部门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规范执法行为的制度体系和队伍管理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坚持每年开展一到二次执法大检查活动,采取部门自查与政法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督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通报,限期整

改。通过强化执法监督职能,有效地促进了全县案件质量的提高。 一是开展专项监督。近年来,我们针对政法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执法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实施对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针对“执行难”问题,组织法院开展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使一批执行积案得以解决,监督了人民法院的执法行为;针对超期羁押问题,开展了集中清理超期羁押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地解决了政法机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针对执法过程中不严格、不规范的情况,在政法机关开展了“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规范了执法司法行为,切实解决了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强化重点督办。对到期未办结和中央、省委、省委政法委领导批办、交办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对立案、撤案、不捕、不诉、执行等极易发生违法违纪情况的诉讼环节、对群众举报控告、人大、政协转办和新闻媒体反映出来的问题等,重点进行解决,年内,开展了2次案卷评查活动,纠正了一些政法机关、政法干警在程序上存在的执法司法问题和工作作风问题。 三是加大协调力度。我们十分注重政法委的执法协调职能,政法各部门之间、政法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有争议的疑

人大政协 浅谈人大监督与支持的辩证统一

浅谈人大监督与支持的辩证统一在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中,有时容易把监督与支持二者的关系对立起来,只讲监督不讲支持,割裂了监督与支持的内在联系;要么把监督和支持等同起来,认为监督就是支持。其实,这两种看法都不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要用联系的、矛盾的观点来分析问题,对人大监督与支持之间的关系要从其实质内容来分析,才能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结论。 在我国,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责,也是代表人民进行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监督行为,这种监督不同于西方议会制度间的相互制衡。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这种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这是因为人大和“一府两院”虽然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制约和被制约的关系,但又都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同唱一台戏、共谋一盘棋,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同时也是一种有效的支持,通过监督更好地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因此,我们既不能把人大监督视为“挑毛病”,又不能把支持理解为不去监督或放松监督。要克服这两种错误倾向,必须正确处理好监督和支持的关系,把支持寓于监督之中,通过依法加强监督,推动和促进“一府两院”更加有效地做好工作。 从辩证法的角度讲,事物自身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这

种对立统一就是矛盾。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矛盾双方的对立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统一则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趋势。矛盾双方的统一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对立是统一中的对立,统一是对立中的统一。这就要求我们在分析问题时,要坚持两分法、两点论,防止片面性。监督与支持就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是个对立统一体。从现象看来,监督与支持是不相容的,不能同时存在的,实质上是紧密联系的,同一的。监督是要发现事物发展中的障碍并加以否定。支持则是对事物发展正常的肯定,支持的形式可分为肯定支持与否定支持,肯定支持是支持的本意,否定支持则是监督。实质上,否定支持(监督)是个“摒弃”的过程,是飞跃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就好比植树,“培土”、“浇水”是支持,“修枝”、“剪枝”是监督,其目的都是让树成材。由此可见,监督与支持之间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没有监督的支持是“空喊口号”,没有支持的监督是“无的放矢”,这两者是不能割裂开来而独立存在的。 人大的监督工作也是个矛盾的统一体。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既有支持又有监督,是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并逐步达到统一的过程。我们不能孤立、片面地把两者割裂开来,也不能笼统地将其等同起来。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如何使人大监督和支持达到完美和谐的统一,这给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人大在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中要努力使对立得到统一。人大与“一府两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都在党委统

甘肃地方人大政协组织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有力促进地方安全生产工作

甘肃地方人大政协组织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有力促进地方安全生产工作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甘肃地方人大政协组织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有力促进地方安全生产工作3月14日至15日,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建平带领执法检查组前往秦州区和麦积区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甘肃天水李子金矿有限公司、秦州区刘十公路生命防护工程、秦州区王家磨山水嘉园4号地限价商品房施工工地、秦州区大城街道办事处光明社区安监室、天水西电长城合金有限公司、天嘉集团麦积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天水机场和中航天水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地,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及公共场所等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询问交流等方式,实地了解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情况,并认真听取对《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的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对各地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各地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增强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扎实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不断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贯彻落实市委部署开展的“防风险、保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再检查、再动员、再落实,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2月27日至3月2日,武威市政协主席周晓红带领部分政协委员,会同市安监、交通、工信、质监等部门组成视察组,赴三县一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视察。视察组深入各县区、部分工业园区和甘肃建投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市杰达科技有限公司、天祝县玉通碳化硅有限公司等21个工业企业、加油站、变电站和汽车站,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检查设备、座谈反馈等形式,视察了这些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配备安全监管力量等情况。视察结束后召开座谈会,会议强调,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是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是政协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是政协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地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深入生产一线进行专题调研和重点视察等形式,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提出有针对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监督的主要功能

监督的主要功能 监督的主要功能 2017 年 1 月国开 (中央电大 )行管专科《监督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说明: 1.试卷号: 2528; 2.适用专业及层次: 行政管理、专科; 3.该课程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时间 90 分钟、形考手段纸质( 30%)、终考手段为纸质( 70%)。 一、多项选择题 1.监督的主要功能是 (全选 )A.预防功能 B.校正功能 C.制约功能 D.救济功能 2.以监督过程为标准,可将监督划分为(ABD)A.事前监督 B.事中监督 D.事后监督 3.网络舆论监督的局限性与问题主要是 (ABD)A.监督主体的局限 B.虚假信息 D.容易发展成为网络舆论暴力 4.为了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瑞典法律赋予监察专员充分的 (ACD)A.调查权 C.建议权 D.起诉权 5.德国监督制度的特点是 (ABC)。 A.以健全的法制为保障,行政权力法定化 B.以公众全面参与为基础,行政权力监督多元化 C.以严格自律为基础,公务员行为规范化二、填空题 6.____思想是孙中山“以党治国“理论在其监督思想、中的集中体现,也是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之一。党政分察 7.西方权力监督思想的哲学基础是 _____。“性恶论“8. 隋唐时期的监察法规比较具体,简明易行,监察程序严格,主要的监察法规是隋的《司隶六条》和唐的 _____。《监察六法》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 ____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宪法

10._____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审查决定的诉讼活动。审查起诉 11.侦查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保卫部门和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均依法享有侦查权。人民检察院对上述机关或部门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都可以依法进行监督。军队12.刑事二审如果是由检察院提起的抗诉,必须 _____审理。开庭 1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____以上人民政府都有行政复议职权,都是行政复议机关。县级 14.人民政协的监督是一种 _____形式的监督,比自发的监督更为正式、更具组织性和政治影响力。法定 15.针对法律本身及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政协可以通过形成_____和报告等形式向有关机关特别是立法机关提出建议,要求对宪法和法律进行修正。建议三、名词解释 16.国民请求监察制度: 韩国为了加强国民对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实行的一项监察制度。凡公共机关的事务处理因违法或腐败行为,对公共利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时,受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提请监察院对政府部门、政府投资机关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审计监督。这一制度充分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对行政效能监察和提高政府绩放具有重大意义。 17.公民监督: 公民监督是指公民基于宪法赋予的权利,通过批评、建议、举报、申诉、控告等方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和个人品性所

人大对行政的监督的体现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人大对行政的监督的体现 篇一:浅谈行政监督之人大监督 行政监督之人大监督浅谈 前言:按照习惯,文章开头先写一下自己选择“人大监督”作为本次行政监督学期末作业的原因。众所周知的的是,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制度则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成为了我们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发现人大的权力、地位和作用好像并没有宪法中所赋予的那么高。相应的人大监督的功能也被大大地弱化了。追其原因,既有来自于政治、经济及其文化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又有来自于人大自身运行机制的直接原因。因此我对人大的功能和权威产生了一些疑问,下面我就人大及其监督问题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来理一下相关的概念。简单来说,“政治”是国家 意志的体现,那么“行政”就是国家意志的执行。再从字面意思上看“监督”,其有监察和督促两方面内容,即监察非 法违规行为,并督促其改正。那么再看什么是“人大监督”,所谓人大监督制度是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了保障国家

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对有关国家机关实施监督的一种制度。人大主要有两项职权:一是立法权;二是监督权。人大监督制度是基于人大的监督权而产生,并成为我国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国家的让人大制度正式建立于1954年。1954年9 月通过的《五四宪法》明确规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问题。但从1957年下半年起,由于阶级斗争得扩大化一 直到随后的“文化大革命”,从而导致了人大监督工作留于 形式,直至完全丧失。直到改革开放以来,人大监督制度才得以重新明确,对人大监督的理论研究也才随之起步。近二十多年来,虽然人大的监督工作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不可否认,人大的监督职能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发挥,人大的监督工作仍是整个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从而直接影响到人大的权威地位能否体现,并进而影响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 深究其原因,就发现我们国家存在着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由于体制因素,我国的监督权过分集中于党及其纪委,从而使人大的监督职能难以有所作为。人大的监督职能常常受制于党和政府的意志及其相应的政策,人大往往对何时监督、监督的内容及其程度等都缺乏足够的自主性、独立性和权威性。而且,在监督过程中又常面临权力的干扰和

甘肃地方人大政协组织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有力促进地方安全生产工作

甘肃地方人大政协组织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有力促进地方安全生产工作 3月14日至15日,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建平带领执法检查组前往秦州区和麦积区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甘肃天水李子金矿有限公司、秦州区刘十公路生命防护工程、秦州区王家磨山水嘉园4号地限价商品房施工工地、秦州区大城街道办事处光明社区安监室、天水西电长城合金有限公司、天嘉集团麦积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天水机场和中航天水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地,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及公共场所等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询问交流等方式,实地了解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情况,并认真听取对《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的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对各地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各地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增强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扎实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不断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贯彻落实市委部署开展的“防风险、保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再检查、再动员、再落实,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2月27日至3月2日,武威市政协主席周晓红带领部分政协委员,会同市安监、交通、工信、质监等部门组成视察组,赴三县一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视察。视察组深入各县区、部分工业园区和甘肃建投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市杰达科技有限公司、天祝县玉通碳化硅有限公司等21个工业企业、加油站、变电站和汽车站,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检查设备、座谈反馈等形式,视察了这些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配备安全监管力量等情况。视察结束后召开座谈会,会议强调,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是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是政协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是政协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地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深入生产一线进行专题调研和重点视察等形式,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提出有针对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

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区别 一、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是中国特色的一种政治活动和制度安排。作为政治活动,它是中国共产党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途径;作为政治制度安排,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一系列具体制度和程序所组成。 政治协商包括两个层面的协商。 一是执政党同各参政党的政治协商。协商的内容包括:中共全国代表大会、中共中央委员会的重要文件;宪法和重要法律的修改建议;国家领导人的建议人选;关系国家全局的重大问题;通报重要文件和重要情况并听取意见,以及其他需要同参政党协商的重要问题等。主要采取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等形式。除会议协商外,参政党中央可向执政党中央提出书面建议。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 二是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人民政协中的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主要采取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 二、民主监督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执政党和参政党之间依据一定的政治准则进行互相监督。其中,由于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体现为执政党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也是一种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安排,所以称为“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参政党的一项重要职能,它是参政党对执政党及其所领导的国家机关的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主监督的内容主要是: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中共党委依法执政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 参政党民主监督的形式主要是: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中共党委及其职能部门提出书面意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在组织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时,可邀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通过在政协大会发言和提出提案、在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问题调查和专项考察等活动;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等。 中国特色的参政党民主监督,和西方特色的在野党、反对党的功能是不同的。首先,监督执政党以接受执政党的领导为前提,目的是和执政党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帮助执政党进行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效率、提高执政

最新整理地方人大的职权-对地方人大履行监督职权的思考人大政协.docx

最新整理地方人大的职权|对地方人大履行监督职权的思考人大政协地方人大职权 对地方人大履行监督职权的思考监督权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的权力。地方人大履行监督职权,是其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标志,也是保障法律实施和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任免权的主要手段。考察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坎坷历程,思考监督工作的成效与缺位,展望监督工作的发展未来,人大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权,前景光明,问题不少,尚需努力。 一、监督职权逐步加强,“橡皮图章”的形象正在改变二是监督形式上有新突破,各地人大创造了许多新的监督形式,拓展了监督领域。被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目前大面积采用的有四种,即:1983年从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先河的执法检查;1986年从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区人大常委会推开的代表评议;1988年从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大常委会推开的述职评议;在接待和处理司法案件的来信来访中形成的个案监督。这四种方式的创造和广泛使用,促进了地方人大权力机关作用的发挥,提高了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也推动了全国人大监督职权的行使。 三是总结实践经验,制定地方性监督法规,把监督职权的履行规范化。受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建议拟定监督法精神的鼓舞,各省和有立法权的市的人大加紧总结工作经验,深入研究监督职权的履行情况,完善监督新形式,剔除缺乏法律依据和有悖于人大工作特征的做法,保留、细化、提炼有助于加强监督的内容和程序,制定出了地方性监督法规,有综合监督的,有单项监督的,使新的监督形式法律化,监督工作走向规范,也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监督法提供了参考。

二、监督实效十分有限,制约能力仍然较低 地方人大监督职权的履行,从过去不敢言监督到今天敢动真格,人大的作用已得到明显加强。但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看,仍具有普遍软弱的一面,对“一府两院”权力的制约苍白无力,宪法和法律确定的职能还远没有发挥出来。 第一,人大掌着监督职权不敢作为。一是在地方工作中一些地方党委及其领导习惯于包揽具体事务的管理,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马上就会关联到党委及其领导,触及是否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敏感领域,不敢监督;二是在工作决策中党政联席的现象较多,人大无法在党政共同的一个决定、一个会议、一个文件、一个问题、一项工作、一件事情中把党委与政府截然分开,不能监督;三是在地方政治格局中标志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个人地位和权力的主要是领导们在党委的职位排序,但现实中,从事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不了党委班子,而政府一、二把手在党委身居要职,形成了人大常委会与政府实际排位的倒挂和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的错位,不便监督;四是在地方人事安排中,把党委、政府组成人员里因年龄而不能升迁的领导安排到人大任职,不管口头上怎样宣传,人到船头马到站的思想客观存在,大多数人已不思积极进取,故而避免实质性的监督。 第二,法律确定的监督职权残缺不全。一是法律规定过于原则,难以操作。比如罢免权,在什么情况下人大可以罢免由它产生的“一府两院”组成人员,法律规定不明确,权力活动空间太大,反而不便行使。二是法律规定有上则无下则,看似监督有权实际无权。比如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报告未被批准,说明代表对执行机关的工作不满意,人大如何处置,法律没有规定,人大监督失去了威严。三是许多法律法规强制性特征不足,是法律又像政策,

县政府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工作总结

***县政府接受人大和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总结 近年来,***县政府始终坚持摆正自身位置,不断密切与县人大、县政协的联系,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水平,促进政府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坚持向人大、政协报告政府工作 坚持将政府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之下,定期、不定期地向县人大报告、向县政协通报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改革发展、经济运行、城乡建设与管理、民生民利等各方面的重要工作,并及时征求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坚持每半年进行一次政情通报,在每年一度的人大代表全体会议上报告政府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年一度的政府工作报告在提交人代会审议之前,坚持征求县人大和县政协的意见,并根据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进行认真修改。政府工作报告经县人代会通过后,县政府根据人代会讨论的结果,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下发《政府工作要点》,将报告确定的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分管县长、各部门、各乡镇,明确责任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于县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坚持做到事先征求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委员会的意见,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县人大、县政协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的决议,实行县政府主要领导把关协调、职能部门限期办理、县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的责任制,在具体工作中认真对待、积极解决、扎实推进,保证了

决议事项落到实处。 二、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 县政府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按时参加人大和政协的专题会议,认真听取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县政府组织的重大工作活动及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成员、政协委员会成员参加。实行重大项目县级领导联系制度,主动邀请人大和政协领导参与重点项目建设,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全县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和对职能部门的工作评议,虚心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近年来,政府及各组成部门共接受人大述职评议20多次。县政协先后参与了规划局、就业局、自来水公司等16个单位和部门工作的民主评议,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走访、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意见征询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政府职能部门作风的转变。密切配合人大做好人事任免和述职评议工作。对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工作,县政府在事前都主动与县人大常委会沟通,确保每次人事任免都能代表人民的意志。积极配合人大和政协组织的各类视察、检查及调查活动,不断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对于人大、政协组织的各类活动,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亲自参加,各相关部门都精心准备、热情接待,努力为代表、委员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对在视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县政府都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时研究,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紧扣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新情况、

人大政协监督职能

人大政协监督职能 话题: 一、两会焦点:人大、政协的监督职能 二、朝鲜再试导弹:“天真”依旧计策 香港时事评论员:邱震海 董嘉耀:各位好,紧贴时事,现在开讲。今晚讨论两个话题,第一个是北京的两会,今天“两高”分不做报告,从那个报告能够看到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另外一个话题是朝鲜半岛的局势,朝鲜再次试射导弹,美朝之间最新接触。今天的时事评论员是邱震海先生。 邱先生,我们先谈一下北京两会。今天是“两高”报告,“两高”确实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宪法规定,他们要向全国人大负责,同时要向人大做报告的。今天他们宣读报告,报告的焦点在反腐方面。 邱震海:对,我们能够看到今天两高的报告体现出一个专门明确的特点,两高对腐败的查处,与前几年相比力度是大了专门多,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能够看到两会的焦点:人大、政协的监督职能 腐败的个案从绝对的数量上讲比前几年增加了专门多,那个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一种专门明显的反差:一方面是监督的力度在增强,另一方面腐败增长的速度也在增加。今天我们从两高的报告上能够看出逆差现象,我觉得那个背后体现一个深层的逻辑咨询题,确实是昨天我们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 昨天我们讲到国务院机构改革面临的一个咨询题,确实是政府的绝对权力要缩小。在打算经济状态下,政府的权威性无所不在,现在,延伸到社会每一个角落的权力必须要缩小,只有如此才能完全的割断腐败的根源,也确实是政治和经济绝对的纠葛才能割断。这是体现在政府机构改革上。随着市场经济的进展,这是必定要做的一步,要不然我们就没有方法切断腐败的根源。

惩治腐败那个具体的领域就落实到司法领域,这是今天两高报告中体现出来的。我们能够看出,随着市场经济进展,不管在政府方面依旧在司法方面,都面临着专门迫切改革的需求。 董嘉耀:每年人大,“两高”的报告受到关注,其中一个点确实是他们如何履行职责?两高报告往往是人大投票通过率比较低的,因此每年海外记者都关注他们最后能获得多少人大代表的支持?今年的两高报告也凸现了一些数字和一些咨询题,我们先来看看有关的一些要点。 报告专门强调,五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审理所谓贪污贿赂案件有九万多件,同时判处犯罪分子有八万多人,后面我们看到还有涉及到县处级,涉及到司法人员,涉及到国家工作人员。 邱震海:对,一点不错。因此在司法改革方面提出专门迫切的要求。我注意到有一个消息,从上海到吉林,有六十多个人大代表联合提案,呼吁人大要成立一个司法改革委员会,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方向进展。依旧刚才我们讲的那句话,随着市场经济的进展,随着政府改革的推出,司法改革也到了一个刻不容缓的地步。 昨天我们也讲过,从整个社会进展上看,第一步是市场经济的进展,纯粹集中在经济领域,等到市场经济进展到相对成熟的时期,不管想依旧不想,政府行政架构的改革和司法机构的改革差不多提到议事日程,这确实是我们目前所处的这么一个时期。 下一步可能再过五年、十年、二十年,可能是个政治民主化的过程。在政府架构、司法改革依旧行政层面上,我想一个更大的框架应该是政治体制改革,也确实是讲整个宪政的改革。 我记得上个星期我们也讲到一次,中共十六大以后,第四代领导就提出要回来宪政,提出所国家机关、政党、武装力量、司法机关都应该在宪法的框架下行动。我觉得那个点到了咨询题的实处。因为不管是经济进展依旧行政架构的改革,司法机构的改革,如果我们最终不触及到政治体制的改革,或者宪政的改革,终有一天我们会碰到一个结构上的瓶颈。因此,宪政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然而我觉得谈政府机构改革,谈司法机构改革的同时,哪怕那个改革的幅度是试点性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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