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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财〔2012〕2号 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教财〔2012〕2号 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教财〔2012〕2号 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

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教财〔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监察厅(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局)、卫生厅(局)、审计厅、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办、团委、妇联、供销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监察局、财务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办、团委、妇联、供销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为进一步规范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管理,切实有效地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现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

3.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

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5.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指导各地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实施。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三条营养改善计划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政府起主导作用。

第四条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成员单位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简称全国学生营养办,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省级政府负责统筹组织。统筹制订本地区实施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统筹安排资金,改善就餐条件;统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制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指导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二)市级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县级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和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建设、改造学校食堂(伙房),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责成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第六条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

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二)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工作。

(四)农业部门负责对学校定点采购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鼓励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技术上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实践活动。

(五)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以及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六)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七)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

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会同教育、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与学校、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九)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

(十)监察部门负责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十二)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三)供销部门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第七条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实行校长负责制。重

点做好食堂管理,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组织和管理学生就餐。开展对学生及家长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九条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做好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十条试点县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营养宣传教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为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十一条建立工作机制。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营养改善计划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的工作负管理责任。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和

有关企业(个人)之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评结果,对未能切实履行责任的,限期纠正,必要时暂停拨付相关专项经费;对工作组织得力、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表彰或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全国学生营养办定期编发工作简(通)报,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反映普遍性问题,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各省、市、县学生营养办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逐级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四)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应明确规定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保证信息公开的公正、公平、便民和及时、准确;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

第十二条试点地区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省级政府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第三章供餐内容与模式

第十三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地方特点,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适合当地学生的供餐内容。

(一)供餐形式。以完整的午餐为主,无法提供午餐的学校可以选择加餐或课间餐。

(二)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营养要求,确保食品新鲜安全。供餐食品特别是加餐应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

等替代。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供餐模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企业(单位)供餐模式为辅。对一些偏远地区暂时不具备食堂供餐和企业(单位)供餐条件的学校和教学点,可实行家庭(个人)托餐。

(一)学校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二)企业(单位)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

(三)家庭(个人)托餐。由学校附近家庭或个人,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承担学生就餐服务。

试点地区应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与改造,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具体过渡期由省级政府统筹确定。

第十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供餐准入机制。

(一)学校食堂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为学生供餐;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学生供餐;托餐家庭(个人)必须符合准入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供餐。地方政府应为托餐家庭(个人)改善供餐条件提供必要支持。

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具体准入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

同时应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修订。

(二)县级政府组织招标,确定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供学校选择和社会监督。不具备准入要求的,严禁参与招标。

(三)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首要条件,在县级政府确定的推荐名单中进行选择。

第十六条实行供餐退出机制。

对企业(单位)供餐、家庭(个人)托餐实行退出机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供餐资格。

(一)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餐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供餐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四)出现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行为的。

(五)供餐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六)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中,两次不合格的。

具体退出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第十七条科学指导营养供餐。

(一)县级以上政府成立学生营养指导专家组。制定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指导试点县、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科学合理供餐。组织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指南,指导学校及社会进行营养科普宣传。

(二)试点县和学校应结合学生营养状况,根据专家组制定的膳食营养指南或带量食谱,选择肉、蛋、奶和其他营养价值较高的食品作为主要供餐内容,建立定时、定量供给制度,保证学生充足的能量和营养摄入。

第十八条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

(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供餐人员普及科学营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促进科学合理供餐。

(二)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引导学生拒绝食用不健康食品,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第十九条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度。

试点县要按照国家制定的监测评估方案,确定一定数量的学校作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常规监测与评估。在常规监测的基础上,每

年对部分试点地区和学校开展重点监测,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章食堂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条改善学校食堂就餐条件。

(一)各地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统筹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分期实施,逐步达标。

(二)各地要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三)地方政府负责学校食堂建设及饮水、电力设施改造,厨具、餐具、清洗消毒设备配置等基础条件的改善,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四)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闲置校舍改造食堂(伙房)、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学生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

(五)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

指导。

第二十一条重视学校食堂管理。

(一)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指标。

(二)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三)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接受业务技能培训。

(四)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县级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五)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二十二条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一)学校食堂实行专帐核算。要加强收支管理、成本

核算和票据管理,加强内控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学校食堂结余款项滚动使用,统一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贴等支出或挪作他用。

(三)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全面结算,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县级学生营养办备案。

第五章食品质量与安全

第二十三条试点地区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试点县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试点地区应坚持安全第一、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职能部门,对所辖学校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按照评估情况,安排所辖学校分期分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凡供餐条件不能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暂缓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必须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

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

(五)食品配送。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具备送餐条件和资质。送餐车辆及用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60℃以上。

第二十六条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营养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培训。

县级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

(个人)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条件的试点县,可将涉及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供货商等一并纳入培训。

第二十八条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逐级逐校制订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章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资金安排。

(一)国家试点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国家试点地区以外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地方试点)。地方试点应当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

对地方试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根据经费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同时,继续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政策,不得用中央专项资金抵减“一补”资金。

(四)鼓励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捐资捐助,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开展营养改善工作,并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资金拨付。

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25个工作日内,将预算分解到县。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三十一条资金使用。

中央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中央专项资金结余滚动用于下一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资金监管。

(一)财政部门应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教育部门应当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管,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各地应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膳食补助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

(三)各地要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七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方式。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一)日常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本系统(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二)专项监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学生营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重点督查及专项检查。

(三)人大政协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主动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监督。

(四)社会监督。各地应成立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设置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重点。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和职责履行,主

要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

1.是否建立和实施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

2.供餐单位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餐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是否按要求接受相关培训。

4.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供货商是否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5.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学校选定的供餐模式是否科学,食物搭配是否合理,供餐食品是否满足营养需求,是否建立营养监测与评估制度。

7.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二)资金安全。

1.年度预算是否及时下达,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

2.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

3.是否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4.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符合程序。

5.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与管理。

6.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是否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是否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7.是否按规定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三)职责履行。

1.政府主导作用是否得到落实。

2.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监督管理是否规范。

3.是否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是否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

4.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有无推诿扯皮现象。

5.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本地监督管理办法,是否有效执行。

6.对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定期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7.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有效整改,相关人员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第三十六条处理与责任追究。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地可依据本细则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12年) 教育部 2012年9月

说明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是高等教育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之一。它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是设置和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授予学位、 指导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本目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11号)要求,按照科学规范、主动适应、继承发展的修订原则,在1998年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原设目录外专业的基础上,经分科类调查研究、专题论证、总体优化配置、广泛征求意见、专家审议、行 政决策等过程形成的。 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学科门类基本一致,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新增了艺术学学科门类,未设军事学学科门类,其代码11预留。专业类由修订前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修订前的635种调减到506种。本目录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个,4种专业;经济学门类下设专业类4个,17种专业;法学门类下设专业类6个,32种专业;教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2个,16种专业;文学门类下设专业类3个,76种专业;历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个,6种专业;理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2个,36种专业;工学门类下设 专业类31个,169种专业;农学门类下设专业类7个,27种专业;医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1个,44种专业;管理学门类下设专

业类9个,46种专业;艺术学门类下设专业类5个,33种专业。 四、新目录分为基本专业(352种)和特设专业(154种),并确定了62种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特设专业和国家控制 布点专业分别在专业代码后加“T”和“K”表示,以示区分。 五、本目录所列专业,除已注明者外,均按所在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对已注明了学位授予门类的专业,按照注明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门类的专业, 原则上由有关高等学校确定授予其中一种。

教育部指定大学生必读书目100本

大学生必读书目100本(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定) 序号书名作者及出版年代 1 《语言问题》赵元任著,商务印书馆 1980年版 2 《语言与文化》罗常培著,语文出版社 1989年版 3 《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吕叔湘著,商务印书馆 1979年版 4 《修辞学发凡》陈望道著,上海教育出版社 1979年版 5 《汉语方言概要》袁家骅等著,文字改革出版社 1983年版 6 《马氏文通》马建忠著,商务印书馆 1983年版 7 《汉语音韵》王力著,中华书局 1980年版 8 《训诂简论》陆宗达著,北京出版社 1980年版 9 《中国语言学史》王力著,山西人民出版社 1981年版 10 《中国文字学》唐兰著,上海古籍出版社 1979年版 11 《中国历代语言学论文选注》吴文祺、张世禄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 1986年版 12 《普通语言学教程》(瑞士)索绪尔著,高名凯译, 岑麒祥、叶蜚声校注,商务印书馆 1982年版 13 《语言论》高名凯著,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14 《西方语言学名著选读》胡明扬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15 《应用语言学》刘涌泉、乔毅编者,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1年版

16 《马克思恩格斯论文学与艺术》陆梅林辑注,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2年版 17 《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著,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 人民出版社 1991年版 18 《邓小平论文艺》中共中央宣传部文艺局编,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9年版 19 《中国历代文论选》郭绍虞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 1979年版 20 《文心雕龙选译》刘勰著,周振甫译注,中华书局 1980年版 21 《诗学》亚里斯多德著,罗念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6年版 22 《西方文艺理论史精读文献》章安祺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 23 《20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蒋孔阳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4 《西方美学史》朱光潜著,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2年版 25 《文学理论》(美)韦勒克、沃伦著,刘象愚等译,三联书店 1984年版 26 《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美)韦斯坦因著,刘象愚译,辽宁人民出版社 1987年版

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

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 第一学段(1—2年级)推荐书目(50本) (中国部分20本) 1.《小布头奇遇记》孙幼军 2.《小猪唏哩呼噜》孙幼军 3.《树叶船》张俊以 4.《吹泡泡》张俊以 5.《调皮的日子》秦文君 6.《窦蔻流浪记》窦蔻 7.《365夜知识童话》鲁克 8.《舒克和贝塔历险记》郑渊洁 9.《戴小桥和他的哥儿们》梅子涵 10.《笨笨猪》杨红樱 11.《泡泡儿去旅行》薛涛 12.《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周锐著 13.《小布头丛书—小布头新奇遇记》孙幼军著 14.《我不是坏小孩》(全3册)叶姝著 15.《小香咕系列》秦文君 16.《李拉尔故事系列》梅子涵 17.《最著名的中国民间故事》 18.《史记》注音本(1-4) 19.《三毛流浪记》(全集)张乐平

20.《中华歌谣100首》金波李众选编 (外国部分30本) 21.《格林童话》(德国)格林兄弟 22.《安徒生童话》(丹麦)安徒生 23.《万花筒》(英国)依列娜?法吉恩 24.《豪夫童话》(德国)豪夫 25.《爱丽斯漫游奇境》(英国)卡罗尔 26.《狐狸列娜的故事》(法国)阿希季诺夫人 27.《小熊温尼?普》(英国)米尔恩 28.《彼得?潘》(英国)詹姆斯贝洛著 29.《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挪威)埃格钠 30.《鹅妈妈的故事》 31.《洋葱头历险记》(意大利)罗大里 32.《窗边的小豆豆》(日本)黑柳彻子 33.《淘气包埃米尔》(瑞典)林格伦 34.《假话国历险记天上掉下来的大蛋糕》(意大利)罗大里 35.《随风而来的玛丽阿姨》(英国)特拉弗斯 36.《丁丁历险记》(小开本全22册)(比利时)埃尔热 37.《雅诺什绘本》10种(德国)雅诺什 38.《米切尔?恩德童话绘本》(全6册)米切尔.恩德著 39.《了不起的狐狸爸爸》罗尔德?达尔 40.《电话里的童话》(意)罗大里 41.《小口袋丛书》 42.《迪迪的故事》(全24册)Enid Blyton 著

大学生必读的100本书书目集

大学生必读书籍书目集 本集册共收录了包括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哈弗大学以及一些知名教授学者等为广大大学生提供的必读书目12条。希望能够方便大学生们寻找名著名作,多读一些好书。

目录 一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定大学生必读100本书 (1) 二大学生必读的100本书(一) (3) 三大学生必看的100本书(二) (5) 四大学生必读的100本书(三) (7) 五大学生必读的书 (9) (一)文学部分(37种) (9) (二)哲学部分(34种) (9) (三)历史学部分(31种) (9) (四)艺术类部分(10种) (9) 六哈弗幸福课推荐书目 (11) 七北大清华推荐书目 (12) (一)清华 (12) (二)北大 (14) 八北大清华教授推荐书目 (15) 九香港中文大学推荐书单 (20) 十哈佛名师力荐——20本该读的英文书籍【本本经典】 (22) 十一大学本科生必读书目(博通类) (24)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 (24) (二)哲学 (25) (三)自然科学 (25) (四)中国史 (25) (五)世界史 (26) (六)国学(中国文化) (26) (七)文学 (27) (八)文化 (27) (九)社会 (27) (十)美学 (28) (十一)心理 (28) (十二)经济学和政治学 (28) (十三)语言 (28) (十四)艺术 (29) (十五)未来 (29) (十六)赏析 (29) (十七)散文 (29) 附录:中国文学名著 (29) 十二44位大学教授推荐书目一览 (32)

一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定大学生必读100本书 △01、《语言问题》赵元任著,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02、《语言与文化》罗常培著,语文出版社,1989年版 △03、《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吕叔湘著,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04、《修辞学发凡》陈望道著,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 △05、《汉语方言概要》袁家骅等著,文字改革出版社,1983年版 △06、《马氏文通》马建忠著,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07、《汉语音韵》王力著,中华书局,1980年版 △08、《训诂简论》陆宗达著,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 △09、《中国语言学史》王力著,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10、《中国文字学》唐兰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11、《中国历代语言学论文选注》吴文祺、张世禄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 △12、《普通语言学教程》(瑞士)索绪尔著,高名凯译,岑麒祥、叶蜚声校注,商务印书馆 △13、《语言论》高名凯著,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14、《西方语言学名著选读》胡明扬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15、《应用语言学》刘涌泉、乔毅编者,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16、《马克思恩格斯论文学与艺术》陆梅林辑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17、《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著,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 △18、《邓小平论文艺》中共中央宣传部文艺局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19、《中国历代文论选》郭绍虞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20、《文心雕龙选译》刘勰著,周振甫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 △21、《诗学》亚里斯多德著,罗念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 △22、《西方文艺理论史精读文献》章安祺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23、《20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蒋孔阳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4、《西方美学史》朱光潜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 △25、《文学理论》(美)韦勒克、沃伦著,刘象愚等译,三联书店1984年版 △26、《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美)韦斯坦因著,刘象愚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7、《诗经选》余冠英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 △28、《楚辞选》马茂元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 △29、《论语译注》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 △30、《孟子译注》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1960年版 △31、《庄子今注今译》陈鼓应译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 △32、《乐府诗选》余冠英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 △33、《史记选》王伯祥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34、《陶渊明集》逮钦立校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 △35、《李白诗选》复旦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组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7

2012教育部新颁高校本科专业目录(附目录全文

2012教育部新颁高校本科专业目录(附目录全文) 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新目录的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至12个,新增艺术学门类;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增至92个;专业由原来的635种调减至506种,其中基本专业352种,特设专业154种。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等文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要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的要求,我部对1998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1999年印发的专业设置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为便于新目录的实施,我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现将新目录、新规定及对照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工作按新目录执行,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自2013年起按新目录执行,在校生的培养和就业工作仍按原专业执行。 二、对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我部拟在近期按新目录和对照表统一组织整理。整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各高校要依据新目录和新的专业介绍对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进行全面修订,积极借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以来的教学改革理念、措施和经验,及时将其固化在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过程之中,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新目录和新规定的印发实施,是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带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举措,关系到教育资源的配置和优化,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我部。 目录全文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教育部 2012年9月 说明

中小学生必读课外阅读书目(教育部推荐)

教育部推荐小学生必读书目 一年级学生必读书目 1、《中国古代寓言故事》邶笪钟编写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2、《中外神话传说》田新利选编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3、《十万个为什么》卢嘉锡主编少年儿童出版社 4、《与鸟儿一起飞翔》郑作新着湖南少儿出版社 5、《海底两万里》(法)儒勒.凡尔纳北京教育出版社 6、《汉字的故事》梅子涵着上海科普出版社 7、《安徒生童话选集》(丹麦)安徒生着,叶君健译译林出版社二年级学生必读书目 1、《克雷洛夫寓言全集》(俄)克雷洛夫着,裴家勤译译林出版社 2、《拉.封丹寓言》(法)拉.封丹着,倪海曙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3、《格林童话全集》(德)雅各布.格林威廉.格林着译林出版社 4、《科学王国里的故事》王会等主编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 5、《神奇的符号》苏步清着湖南少儿出版社 6、《诗词中的科学》唐鲁峰等江苏人民出版社 7、《中国古代科幻故事集》杨鹏、刘道远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 8、《阿凡提的故事》赵世杰编译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 9、《三毛流浪记》张乐平少年儿童出版社 10、《宝葫芦的秘密》张天翼农村读物出版社 11、《今年你七岁》刘健屏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 12、《荒漠奇踪》严阵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

三年级学生必读书目 1、《伊索寓言》(希腊)伊索中国妇女出版社 2、《宫泽贤治童话》(日)宫泽贤治着周龙梅少年儿童出版社 3、《列那狐的故事》(法)玛.阿希.季诺着北京教育出版社 4、《天方夜谭》郅涛浩等译译林出版社 5、《130个科学游戏》(德)汉斯.普雷斯着,吴衡康编译中国少儿出版社 6、《东周列国志故事》郭平、陈6咏超改编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7、《成语故事365》帆女阿雪等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8、《一百个中国孩子的梦》董宏猷21世纪出版社 9、《我们的母亲叫中国》苏叔阳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 10、《小兵张嘎》徐光耀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 11、《三寄小读者》冰心少年儿童出版社 12、《皮皮鲁传》郑渊洁学苑出版社 13、《肚皮上的塞子》周锐春风文艺出版社 14、《乌丢丢的奇遇》金波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15、《我要做个好孩子》黄蓓佳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16、《灵性的王国》张香桐着湖南少儿出版社 17、《爱的教育》(意)亚米契斯着,马默译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四年级学生必读书目 1、《稻草人》叶圣陶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

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思政[2012]1号

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思政[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财政厅、文化厅、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教育局、财政局、文化局、团委,中央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武警部队政治部,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性 1.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实践育人工作。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坚持理论学习、创新思维与社会实践相统一,坚持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对于不断增强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于坚定学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自觉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

义;对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进入本世纪以来,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内容不断丰富,形式不断拓展,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实践育人特别是实践教学依然是高校人才培养中的薄弱环节,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要求还有差距。要切实改变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观念,注重学思结合,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以强化实践教学有关要求为重点,以创新实践育人方法途径为基础,以加强实践育人基地建设为依托,以加大实践育人经费投入为保障,积极调动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形成实践育人合力,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努力推动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 二、统筹推进实践育人各项工作 3.加强实践育人工作总体规划。实践教学、军事训练、社会实践活动是实践育人的主要形式。各高校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实践育人工作全过程,把实践育人工作摆在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系统设计实践育人教育教学体系,规定相应学时学分,合理增加实践课时,确保实践育人工作全面开展。要区分不同类型实践育人形式,制定具体工作规划,深入推动实践育人工作。 4.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获取、掌握知识的重要途径。各高校要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

教育部推荐大学生必读书目100本

教育部推荐大学生必读书目100本返回主页 1 《语言问题》 赵元任著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2 《语言与文化》 顾嘉祖等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 3 《汉语语法分析问题》 吕叔湘著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4 《修辞学发凡》 陈望道著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 5 《汉语方言概要》 袁家骅等著文字改革出版社,1983年版 6 《马氏文通》 马建忠著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7 《汉语音韵》 王力著中华书局,1980年版 8 《中国文字学》 唐兰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9 《应用语言学》 桂诗春编著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 10 《普通语言学教程》 (瑞士)索绪尔著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11 《语言论》

钱军导读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12 《文心雕龙选译》 刘勰著,周振甫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 13 《训诂简论》 陆宗达著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 14 《中国语言学史》 王力著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15 《马克思恩格斯论文学与艺术》 陆梅林辑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 16 《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毛泽东著,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17 《邓小平论文艺》 邓小平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 18 《中国历代文论选》 郭绍虞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19 《风雨天安门》 曹英,于超编团结出版社 20 《励志·人生》 林语堂著四川文艺出版社 21 《诗学》 亚里斯多德著,罗念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 22 《西方美学名著译稿》

宗白华编译江苏教育出版社 23 《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 (美)韦斯坦因著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4 《西方美学史》 朱光潜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 25 《文学理论》 郑国铨等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 26 《20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 蒋孔阳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7 《诗经选》 余冠英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 28 《楚辞选》 马茂元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 29 《论语译注》 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 30 《孟子译注》 金良年译注2003年版 31 《庄子今注今译》 陈鼓应译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 32 《乐府诗选》 余冠英选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 33 《李白诗选》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附件6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12年) 教 育 部

2012年9月 说 明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是高等教育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之一。它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是设置和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本目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11号)要求,按照科学规范、主动适应、继承发展的修订原则,在1998年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原设目录外专业的基础上,经分科类调查研究、专题论证、总体优化配置、广泛征求意见、专家审议、行政决策等过程形成的。 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学科门类基本一致,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新增了艺术学学科门类,未设军事学学科门类,其

代码11预留。专业类由修订前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修订前的635种调减到506种。本目录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个,4种专业;经济学门类下设专业类4个,17种专业;法学门类下设专业类6个,32种专业;教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2个,16种专业;文学门类下设专业类3个,76种专业;历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个,6种专业;理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2个,36种专业;工学门类下设专业类31个,169种专业;农学门类下设专业类7个,27种专业;医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1个,44种专业;管理学门类下设专业类9个,46种专业;艺术学门类下设专业类5个,33种专业。 四、新目录分为基本专业(352种)和特设专业(154种),并确定了62种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特设专业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分别在专业代码后加“T”和“K”表示,以示区分。 五、本目录所列专业,除已注明者外,均按所在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对已注明了学位授予门类的专业,按照注明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门类的专业,原则上由有关高等学校确定授予其中一种。

教育部推荐小学生必读书目

教育部推荐小学生必读书目 低年级 1.《成语故事精选》(注音本)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 2.《安徒生童话》/丹麦/安徒生著/任溶溶译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3.《中国童话故事精选》北京大学出版社 4.《格林童话集》格林兄弟著*杨武能译*季羡林主编*中国书籍出版社 5.《叶圣陶童话》叶圣陶著人民文学出版社 6.《张天翼儿童文学全集》张天翼著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 7.《长袜子皮皮》林格伦著李之义译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 中高年级 1.《伊索寓言》(古希腊)伊索著中国书籍出版社 2.《中国寓言故事精选》曹文轩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3.《天方夜谭》王瑞琴译人民文学出版社 4.《我要做个好孩子》黄蓓佳著江苏少年出版社 5.《中国历史故事精选》北京大学出版社 6.《小学科学知识故事》(中年级)曹文轩编江苏文艺出版社 7.《木偶奇遇记》科洛迪著任溶溶译 8.《中华美德故事精选》北京大学出版社 9.《寄小读者》冰心著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 10.《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瑞典)拉格洛芙著高子英李之义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1.《克雷洛夫寓言》(俄)克雷洛夫著裴家勒译译林出版社 12.《爱的教育》亚米契斯著卢坚孟容译天津教育出版社 13.《上下五千年》曹余章著甘肃文化出版社 14.《西游记》吴承恩著时代文艺出版社 15.《水浒传》施耐庵著 16.《昆虫记》(法)法布尔著王光译作家出版社 17.《鲁滨孙漂流记》(英)笛福著人民文学出版社 18.《中国兔子德国草》周锐周双宁著春风文艺出版社 19.《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刘易斯·卡洛尔著管沼淳译 20.《海底两万里》凡尔纳著管家琪译北京出版社 21.《草房子》曹文轩著江苏少儿出版社 22.《小学科学知识故事》(高年级)曹文轩编江苏文艺出版社 23.《三国演义》罗贯中著 24.《汤姆索娅历险记》马克.吐温张友松译福建少年儿童出版社25.《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俄)奥斯特洛夫斯基梅益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6.《童年》高尔基著 27.《呼兰河传》萧红著复旦大学出版社 28.《小王子》圣埃克苏佩里著艾柯译云南美术出版社 29.《好兵帅克》(捷克)雅·哈谢克著萧乾译译林出版社 30.《红雨伞·红木屐》彭懿著吉林出版社 31.《冰心儿童文学全集》冰心著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 文学作品

2012年9月教育部颁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2012年9月教育部颁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目录 说 ...................................................................................... . (1) 08D0C9EA79F9BACE118C8200AA004BA90B020000000 80000000E0000005F0054006F006300330033003000380 0320039003100340036000000 一、健康......................................................................................... (3) 08D0C9EA79F9BACE118C8200AA004BA90B020000000 80000000E0000005F0054006F006300330033003000380 0320039003100340037000000 (3) 08D0C9EA79F9BACE118C8200AA004BA90B020000000

80000000E0000005F0054006F006300330033003000380 0320039003100340038000000 (7) 08D0C9EA79F9BACE118C8200AA004BA90B020000000 80000000E0000005F0054006F006300330033003000380 0320039003100340039000000 (9) 08D0C9EA79F9BACE118C8200AA004BA90B020000000 80000000E0000005F0054006F006300330033003000380 0320039003100350030000000 二、语言.......................................................................................... 14 08D0C9EA79F9BACE118C8200AA004BA90B020000000 80000000E0000005F0054006F006300330033003000380 0320039003100350031000000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推荐大学生必读书目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推荐大学生必读书目 文学(37种) 题名作者 1 诗经《诗经·国风》译注邓荃 2 楚辞楚辞集注朱熹 3 左传春秋左传集解左丘明 4 乐府诗选余冠英 5 史记司马迁 6 唐诗三百首蘅塘退士 7 宋词三百首马清福 8 古文观止吴楚材 9 中国十大古典喜剧集王季思 10 红楼梦曹雪芹 11 人间词话王国维 12 四书集注朱熹 13 鲁迅选集鲁迅 14 女神郭沫若 15 子夜茅盾 16 家巴金 17 骆驼祥子老舍 18 雷雨曹禹 19 徐志摩选集徐志摩 20 生死场箫红 21 沈从文小说选(一、二)沈从文 22 创业史柳青 23 平凡的世界路遥 24 光的赞歌韩作荣 25 荷马史诗奥德修纪:荷马史诗荷马 26 一千零一夜纳训译 27 莎土比亚戏剧集莎士比亚全集莎士比亚 28 欧也妮?葛朗台巴尔扎克 29 安娜?卡列妮娜托尔斯泰 30 老人与海海明威 31 外国现代派作品选(1-4卷)袁可嘉 32 尔雅尔雅译注胡奇光 33 普通语言学教程索绪尔 34 文艺心理学文艺心理学概论金开诚 35 美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 研究所美学研究室

36 白鹿原陈忠实 37 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叶圣陶 哲学(34种) 题名作者 1 周易周易集解李鼎祚 2 论语论语集注朱熹 3 孟子孟子集注朱熹 4 老子老子浅释陆元炽 5 庄子庄子集释郭庆藩 6 公孙龙子公孙龙子论疏胡曲园 7 荀子荀子白话今译王森 8 正蒙[宋]张载撰 9 理想国柏拉图 10 哲学原理肖明 11 人类理解研究休谟 12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卢梭 13 纯粹理性批判康德 14 历史哲学德雷 15 实用主义詹姆士 16 猜想和反驳—— 17 科学研究纲领方法拉卡托斯 18 存在与时间—— 19 真理与方法(上卷)—— 20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 21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22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央编译局编译 23 反杜林论《反杜林论》简明教程吴振海 24 自然辩证法恩格斯 25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26 哲学笔记—— 27 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 28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毛泽东 29 矛盾论毛泽东选集毛泽东 30 反杜林论《反杜林论》简明教程吴振海 31 大学常万里 32 焚书—— 33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康德 34 正义论罗尔斯 历史学(31种)

(完整版)教育部推荐的小学生必读书目-官方版

教育部推荐的小学生必读书目 一年级 1.《成语故事精选》(注音本)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2.《安徒生童话》/丹麦/安徒生著/任溶溶译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3.《中国童话故事精选》北京大学出版社 二年级 1.《格林童话集》格林兄弟著*杨武能译*季羡林主编*中国书籍出版社 2.《叶圣陶童话》叶圣陶著人民文学出版社3.《张天翼儿童文学全集》张天翼著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 4.《长袜子皮皮》林格伦著李之义译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 三年级 1.《伊索寓言》(古希腊)伊索著中国书籍出版社2.《中国寓言故事精选》曹文轩编北京大学出版社3.《天方夜谭》王瑞琴译人民文学出版社4.《我要做个好孩子》黄蓓佳著江苏少年出版社5.《中国历史故事精选》北京大学出版社6.《小学科学知识故事》(中年级)曹文轩编江苏文艺出版社 7.《木偶奇遇记》科洛迪著任溶溶译

四年级 1.《中华美德故事精选》北京大学出版社2.《寄小读者》冰心著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 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瑞典)拉格洛芙著高子英李之义译人民文学出版社 4.《克雷洛夫寓言》(俄)克雷洛夫著裴家勒译译林出版社5.《爱的教育》亚米契斯著卢坚孟容译天津教育出版社 6.《上下五千年》曹余章著甘肃文化出版社7.《西游记》吴承恩著时代文艺出版社五年级 1.《水浒传》施耐庵著 2.《昆虫记》(法)法布尔著王光译作家出版社3.《鲁滨孙漂流记》(英)笛福著人民文学出版社 4.《中国兔子德国草》周锐周双宁著春风文艺出版社 5.《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刘易斯·卡洛尔著管沼淳译 6.《海底两万里》凡尔纳著管家琪译北京出版社7.《草房子》曹文轩著江苏少儿出版社8.《小学科学知识故事》(高年级)曹文轩编江苏文艺出版

大学生必读书目100本

大学生必读书目100本 梁启超开列之《最低限度之必读书目》 1923年,梁启超应《清华周刊》之约,拟就《国学入门书要目及其读法》,后又精简此书目,开列出《最低限度之必读书目》。 1.《四书》 2.《易经》 3.《书经》 4.《诗经》 5.《礼记》 戴圣编 6.《左传》 左丘明著 7.《老子》 老聃著 8.《墨子》 墨翟著 9.《庄子》 庄周著 10.《荀子》 荀况著

11.《韩非子》 韩非著 12.《战国策》 13.《史记》 司马迁著 14.《汉书》 班固著 15.《后汉书》 范晔著 16.《三国志》 陈寿著 17.《资治通鉴》 司马光著 18.《宋元明史记事本末》 19.《楚辞》 刘向辑 20.《文选》 萧统编 21.《李太白集》 李白著 22.《杜工部集》 杜甫著

23.《韩昌黎集》 韩愈著 24.《柳河东集》 柳宗元著 25.《白香山集》 白居易著 其他词曲集,随所好选读数种。 胡适为清华学生开列的《实在的最低限度的书目》 1923年胡适应清华学校学生之请,开有《一个最低限度的国学书目》,收录图书约190种,后来根据它修订精简成《实在的最低限度的书目》。 书目答问/张之洞 九种《纪事本末》 老子/老子 墨子闲诂/孙诒让 元曲选一百种/臧懋循 缀白裘/玩花主人 西游记/吴承恩 淮南鸿烈集解/刘安 中国人名大辞典 中国哲学史大纲/胡适 四书韩非子/韩非

周礼 佛遗教经/迦叶摩腾、竺法兰等译阿弥陀经 宋元学案/黄宗羲 王临川集/王安石 王文成公全书/王守仁 章实斋年谱/胡适 新学伪经考/康有为 诗集传 左传/左丘明 乐府诗集/郭茂倩 荀子集注 论衡/王充 法华经/鸠摩罗什译 坛经/惠能 明儒学案/黄宗羲 朱子年谱/王懋竑 清代学术概论/梁启超 崔东壁遗书/崔述 文选/萧统 全唐诗/彭定求等 宋六十家词/毛晋

2012教育部公布的有办学资质的大学

二、高职(专科)院校(共1288所)北京市(24所)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吉利大学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天津市(26所)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天津市职业大学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河北省(58所)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泊头职业学院 渤海石油职业学院 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 冀中职业学院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部高教司指定大学生必读100本书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定大学生必读100本书 △01、《语言问题》赵元任著,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02、《语言与文化》罗常培著,语文出版社,1989年版 △03、《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吕叔湘著,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04、《修辞学发凡》陈望道著,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 △05、《汉语方言概要》袁家骅等著,文字改革出版社,1983年版 △06、《马氏文通》马建忠著,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07、《汉语音韵》王力著,中华书局,1980年版 △08、《训诂简论》陆宗达著,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 △09、《中国语言学史》王力著,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10、《中国文字学》唐兰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11、《中国历代语言学论文选注》吴文祺、张世禄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 △12、《普通语言学教程》(瑞士)索绪尔著,高名凯译,岑麒祥、叶蜚声校注,商务印书馆△13、《语言论》高名凯著,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14、《西方语言学名著选读》胡明扬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15、《应用语言学》刘涌泉、乔毅编者,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16、《马克思恩格斯论文学与艺术》陆梅林辑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 △17、《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著,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8、《邓小平论文艺》中共中央宣传部文艺局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 △19、《中国历代文论选》郭绍虞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20、《文心雕龙选译》刘勰著,周振甫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 △21、《诗学》亚里斯多德著,罗念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 △22、《西方文艺理论史精读文献》章安祺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3、《20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蒋孔阳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4、《西方美学史》朱光潜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 △25、《文学理论》(美)韦勒克、沃伦著,刘象愚等译,三联书店1984年版 △26、《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美)韦斯坦因著,刘象愚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27、《诗经选》余冠英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 △28、《楚辞选》马茂元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 △29、《论语译注》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 △30、《孟子译注》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1960年版 △31、《庄子今注今译》陈鼓应译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 △32、《乐府诗选》余冠英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 △33、《史记选》王伯祥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34、《陶渊明集》逮钦立校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 △35、《李白诗选》复旦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组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7年版 △36、《杜甫诗选》萧涤非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 △37、《李商隐选集》周振甫选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38、《唐宋八家文选》牛宝彤选,甘肃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39、《唐人小说》汪辟疆校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 △40、《唐诗选》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 △41、《唐宋词选》中国社科院文学所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 △42、《宋诗选注》钱钟书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 △43、《苏轼选集》王水照选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教育部通知:2019年中小学启用新教材(附1—9年级必读经典书目)

教育部通知:2019年中小学启用新教材(附1—9年级必读经典书目) 教育部通知:2019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全国所有中小学生的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都使用统一部编版教材。 “部编本”语文教材总主编温儒敏教授曾甩下一句话,“语文高考最后要实现让15%的人做不完”! 语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文将重点讲述中小学教材的变化内容以及语文学习的应对策略,望老师转给家长,家校联合,为孩子的教育统一作战!在三科教材由教育部统编以前,中国义务教育阶段各科教材实行了三十年的“一纲多本”政策。 2017年秋季学期起,教育部统编教材正式走进课堂。三年过渡期后,到2019年,“部编本”将覆盖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年级,此前在这三个科目上使用的多种形态的教材将告别课堂,成为历史。 “作为最重要的一门学科,语文教材的变化,是所有家长、老师最关心的问题!”原国家副总督学、教育部基教司原司长王文湛说。 具体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带大家来看一下!

语 文课本变天:一年级就有《论语》 使用新教材的语文有什么值得家长关注的重大变化呢? 大量增加古诗文,新的语文教材一年级到六年级古诗词128篇,增加87%。初中语文的古诗词增加51%。 明年高考要求学生背诵的古诗词由60篇增加到70篇。 细心的家长会发现,小学一年级语文教材语文园地里设有《日积月累》,是要求孩子背诵并测验默写的。这一栏里经常会出现文言文,一年级下册已经要求背诵并理解《论语》选段“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了!

增加课外阅读,最明显的是初中阶段,名著阅读已经是必考内容,并有指定书目,小学新教材里也增加大量课外阅读要求。 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现在的语文老师都会要求孩子每天必须阅读30分钟以上。 中高考再次证明:语文才是拉分王! 2018全国各地的中高考结束后,段子手都在吐槽中高考作文,学霸们却早已开始关注今年升学的最新动向,总结经验,适应变化,调整提升学习策略和方法了。 中高考再次证明:语文才是拉分王,得语文者得天下,语文更是学霸之间拉分的利器! 2018年高考语文题目刚公开的时候,考生和网友就炸了锅,所有人都喊难。网友们纷纷感慨,“幸亏毕业得早!” 那中考是什么情况呢?2018年苏州中考语文结束,有媒体做了调查:

2012教育部新颁普通高校本科 专业目录(教育部)

2012教育部新颁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新目录的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至12个,新增艺术学门类;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增至92个;专业由原来的635种调减至506种,其中基本专业352种,特设专业154种。(新旧专业对照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等文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要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的要求,我部对1998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1999年印发的专业设置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为便于新目录的实施,我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现将新目录、新规定及对照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工作按新目录执行,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自2013年起按新目录执行,在校生的培养和就业工作仍按原专业执行。 二、对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我部拟在近期按新目录和对照表统一组织整理。整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各高校要依据新目录和新的专业介绍对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进行全面修订,积极借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以来的教学改革理念、措施和经验,及时将其固化在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过程之中,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新目录和新规定的印发实施,是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带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举措,关系到教育资源的配置和优化,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我部。 目录全文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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