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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资本充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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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资本充实责任

[论文摘要]资本充实责任是为了贯彻资本充实原则,由公司发起人等共同承担互相担保出资义务履行、确保公司实收资本与章程所定资本相一致的民事责任。我国现行《公司法》对于资本充实责任的规定并非详尽完备,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该问题予以探析,以减少因可补救瑕疵使得公司无法成立或解散而给相关人员的利益带来的损害和社会资源的浪费。

[论文关键词]公司法资本充实责任归责原则请求权主体责任主体

引言

公司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社会化生产而诞生的一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作为市场主体,其设立与行为是否规范及治理结构是否科学合理,密切关系到公司能否有效从事经营活动。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同时《公司法》规定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这既是设立公司的前提条件,亦是股东的法定义务,即资本充实原则。资本充实责任是为了贯彻资本充实原则,由公司发起人等共同承担互相担保出资义务履行、确保公司实收资本与章程所定资本相一致的民事责任。它在出资责任体系中与股东自身承担的出资违约责任相并行。我国现行《公司法》对于资本充实责任的规定并非详尽完备,故,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该问题予以探析,以减少因可补救瑕疵使得公司无法成立或解散而给相关人员的利益带来的损害和社会资源的浪费。

一、资本充实责任的性质

我国《公司法》通过在公司发起人之间建立起资本充实责任这种相互督促与约束的出资担保关系,保证资本充实。与此同时,该种责任也是补正公司法律人格瑕疵的机制之一。《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9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笔者从资本充实责任的制度功能考量,认为应将其性质认定为债之担保中的法定连带债务。通过使各发起人负同一资本充实义务,并对债权人或公司各负全部给付之责任,促使其履行其出资义务,以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资本充实责任的性质之所以可以被认定为一种连带债务,可以从民法中连带债务性质出发来予以分析。从学理上予以分析:“(1)连带债务为数个独立之债务。(2)数个债务须有共同之目的。(3)各债务人须各负全部给付之义务。”而

就资本充实责任而言,其存在的前提是各发起人承诺向公司给付一定的现金出资或非货币出资。该责任的目的在于使各发起人间相互负有的资本充实义务以保障公司有足够的财产从事经营生产活动并具备债务清偿能力。而公司发起人中的任何一人对资本不足的事实均负全部充实责任,先行承担资本充实责任的公司发起人,可向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也可要求其他公司发起人分担。因此笔者认为资本充实责任可以视为连带债务的一种。

鉴于资本充实责任的这一性质,有必要强调其连带性的特征。所谓连带性是指不存在履行上的先后限制,主债务人,即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或公司可以请求主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其他发起人承担资本充实责任。各发起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不得因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拒绝承担资本充实责任。发起人间相互督促协力,共同完成公司健全人格的培育。同时,通过扩张一般担保的数量,其他发起人的财产也纳入供债务履行的范围,增强债权实现的可能性。

如果公司设立时存在股东出资瑕疵,且其他发起人股东未承担资本充实责任,导致公司实际资本低于法定最低资本额时,则属于《公司法》第20条中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即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此情形下,公司股东不再仅就其出资金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是基于公司法人人格被否认对公司债务向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实践操作中仍应坚持公司财产优先清偿原则,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不因此丧失先诉抗辩权。

二、资本充实责任的归责原则

资本充实责任的归责原则即严格责任在学界被部分学者提出了质疑,认为该归责原则对无过错的股东显失公平,且不利于鼓励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主动发现并向公司举报出资不实的行为。因为无过错股东不可避免会因举报行为而引火烧身使其承担代人出资的义务,影响其发现举报的积极性。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有失偏颇。首先,资本充实责任所追求是减少因出资额不足而导致的对交易秩序稳定性的破坏,增加公司设立效率,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因此,从价值序列上看,秩序与效率的目标应置于小范围内的公平之前。其次,出资不实等行为的监督与举报并非仰仗可能承担资本充实责任的股东。除此之外,公司成立后加入的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也会出于自身利益对此进行监督约束。最后,采取无过错原则并非意味着对已足额出资股东的不公平,法律赋予了他们可以向违约股东追偿代付出资的权利。基于上述原因,笔者主张应以严格责任作为资本充实责任的归责原则,只要存在资本不足的事实即可构成,无须发起人存在过错。

三、资本充实责任的请求权主体、责任主体与责任免除

(一)请求权主体

就资本充实责任的请求权主体而言,笔者认为包括公司、公司成立后加入公司的股东及债权人。作为公司而言,在其成立后对在公司设立时未按章程履行足额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应通知其按章程履行义务,并要求其对公司承担迟延给付的责任,与此同时,公司可要求其他发起人等承担连带的资本充实责任。此外,

公司成立后加入的股东由于无需承担资本充实责任,在公司不予或怠于追究资本充实责任时有权提出代表诉讼。但基于实践操作中主张资本充实责任很难由公司和成立后加入的其他股东行使,应当允许债权人作为请求权主体。这一请求权人的基础可以是行使《合同法》上的代位权,“因为公司与应当承担资本充实责任的股东实际上构成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只要公司确有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行为;且公司确实对公司的债权人负有到期债务;公司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给公司的债权人造成损害,公司的债权人就可以依据《合同法》第73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公司的债权。”

(二)责任主体

现行立法中仅规定了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主要指发起人,其承担资本充实责任是法律公平原则之体现。除此之外,有学者认为,在公司设立时股东转让股权的情形下,应综合考虑受让者是否知晓出资瑕疵的主观心态和其取得股权是否支付对价决定股权受让人是否也应列入责任主体。笔者认为,这一观点未从资本充实责任承担的法理基础入手。因为受让人即继受股东是基于股权转让合同取得的股权,与其他股东之间并不存在设立公司的合意。他和其他发起人之间亦并不构成相互监督约束的关系,因此不应对公司设立时的资本充实负有注意义务。因此,继受股东没有《公司法》上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基础,当然无需承担资本充实责任。另外,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时,有关责任主体的认定亦应当将认股人排除在外,因为其并未参与到公司的发起活动中,事实上同样对其他发起人也不可能进行实际的监督和约束,因此亦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三)责任的免除

由于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求已适当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资本充实责任,有违民法中的公平原则。且在无法达成设立公司目的时已无资本充实之必要。因此,应当允许责任免除条件及相关补救方法的存在。

免责条件应包括:1.因不可抗力的客观情况而导致的原股东不能履行出资义务;2.因货物本身的合理耗损、自然性质或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导致出资不实;3.因出资种类存在特殊性使原有公司事业之目的无法达成,而丧失资本充实之必要。

在上述情形中,公司可采取下列措施来豁免股东的资本充实责任:1.减少资本,取消股权:即将股东未出资的部分从公司资本中减除,使公司资本与股东的实际出资额一致,取消该股东的股权及股东身份。这种救济方式的采用,会直接缩减公司的财产规模和范围,降低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在对现有债务进行清偿或向债权人提供有效担保之后,未出资的股东才能有效地从公司退出;2.转让股权,变更股东:即将未出资股东的股权直接转让给股东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由受让者履行相应出资义务;3.基于公司目的无法达成而宣告公司不成立、设立无效或解散:如上述免责事由出现在公司设立中则可由设立者协商或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如该事由引起的资本瑕疵在公司设立后方被发现,可由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宣告设立无效之诉,或由股东(大)会决议提出解散公司,使公司进入清算程序。

四、结语

随着公司成为经济活动中日趋成熟的主角,自然也使其成为集合各方利益于一体的综合体。在市场经济中,不少发起人尽可能地利用其特殊地位,在创设活动中将公司作为围绕发起人自身利益的获利工具,全然不顾公司在未来运营中独

立人格的确立和维持。通过资本充实责任制度的不断完善,可进一步建立安全的交易秩序,促进公司人格的健全和营运价值的实现,减少因可补救瑕疵使得公司无法成立或解散而给相关人员的利益带来的损害和社会资源的浪费。

学术文化传统与学术资本主义传统与现实的博弈董志霞

学术文化传统与学术资本主义:传统与现实的博弈 董志霞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北京100191 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櫗 ) 【摘要】学术资本主义是20世纪后半叶大学中产生的一种现象,是院校及其教师为确保外部资金的市场活动或具有市场特点的活动。学术资本主义的兴起使得“学术至上”使命受到挑战、“学术自由”传统遭到侵袭、“学术自治”理念面临威胁。在学术文化传统与学术资本主义的博弈之中,大学究竟何去何从是一个待解的命题。 【关键词】学术文化传统;学术资本主义;传统;现实;博弈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418(2013)01-0027-04 【作者简介】董志霞(1976—),女,内蒙古包头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教所博士生。 一、大学的学术文化传统 学术文化是大学组织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学术文化是处于学术共同体内的学者,在发展学术过程中所形成的共同的思想、信念、价值观以及行为规范,它内隐于学术共同体中,通过大学规章制度、行为方式以及物质设施彰显于外。大学自中世纪产生于欧洲以来,经过千百年的积淀与历练,经过不断的吸纳与摒弃,终于形成了自身相对稳定的学术文化传统———学术至上、学术自由与学术自治。 (一)学术至上 大学是探索高深学问的场所,是“传递深奥的知识,分析、批判现存的知识,并探索新的学问的领域”,是“人们进行理智分析、鉴别、阐述或关注的地方”[1],探索真理、追求学术至上是大学存在的合法性基础,是其他一切活动进行的起点。尽管大学拥有多样的功能,但这都不是其本质特性的表现,大学最根本的属性是它的学术性,大学中其他所有活动都是围绕着学术活动来进行的。 布鲁贝克在《高等教育哲学》一书中将不同教育流派的高等教育哲学理念总结为两种观点:一种是认识论的高等教育哲学;另一种是政治论的高等教育哲学。认识论哲学观认为,高等教育是以“闲逸的好奇”精神来追求真理,而政治论哲学观则认为,追求真理、探讨学问不仅是为了满足学者“闲逸的好奇”精神,大学还应走出“象牙塔”,承担起培养人才和为国家、社会服务的责任。细究这两种哲学观可以看出,二者的区别在于高等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国家、社会服务”还是仅仅出于“闲逸的好奇”,但二者都一致认为大学的本质使命在于“追求真理、探讨高深学问”,即从事学术活动、追求学术至上应当是大学生生不息所追求的终极目标。 (二)学术自由 大学是一个追求真理的场所。弗莱克斯纳说道,“大学在本质上是追求智力目标过程中,学者、教授和学生自然地混合在一起的自由的社会”[2]。大学追求真理所进行的学术活动需要自由环境和自由状态的支撑,更进一步讲,学者们只有在不受限制和不受外界干扰的氛围中,其工作状态才能发挥到最佳水平,否则,“这种自由一旦被剥夺,他就失去了充分参与智力交流活动的机会,而智力交流活动却是有助于培养人的价值观,有助于认识世界,有助于发挥那些最具人性特点的思维和想象力的”[3]。 作为大学最古老的传统之一,学术自由为学者提供了充分的空间去自由地进行研究并可以大胆地发表言论或出版,“而不用考虑真理是否受欢迎,是否引起争论,是否不合时宜或令人讨厌”[4]。曾领导依阿华大学和达特茅斯学院的詹姆斯·弗里德曼认为,学术自由真正维护了人类和社会的最高利益,并“保证每一代中最有前途的人能获得良好的机会,免受外部压力一时知识风尚的干扰,去研究人类关注的基本问题”[5]。 回顾大学发展的历史轨迹可以发现,从它产生之日起,大学便一直坚守着学术自由的精神理念。作为西方大学最原始的形态,古希腊时期柏拉图所创立的雅典学园就开始自由地进行学术探索和学术对话。之后,大学从中世纪一路走来,曾先后经历了教会、皇室、国家不同程度上的控制,即便如此,学术自由作为大学孜孜以求的精神从未湮灭。19世纪初,德国学者洪堡提出将学术自由作为研究型大学 72 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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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但其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因公司其经营活动的不同而不同。我国公司法规定,生产性经营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商业、物资批发性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商业零售性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0万元人民币;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股东每人各执一份。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必不可少的必经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马克思资本主义精神思想

马克思资本主义精神 对资本主义精神从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高度的分析,是由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开始的。其实早在韦伯等西方学者对此分析以前,马克思作为对资本主义进行“天才分析”、周详透彻地研究的第一人,他对这一问题已经有所论及。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分析自始至终沿着两条路线演进:一是从经济事实层面对资本主义的经济规律进行的科学性分析,一是对这一经济过程的价值性的精神批判,二者相辅相成,因此,在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分析中包含着丰富的资本主义精神思想。 一、马克思在何种意义上谈资本主义精神 什么是马克思资本主义精神思想,马克思又是在何种意义上谈资本主义精神的。首先来看第一个问题。在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研究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资本主义精神这一概念,但不等于没有资本主义精神的分析和批判思想。统观《资本论》以后可以发现,在马克思那里,资本主义精神既是资本主义经济伦理的表现,又不能完全归结为经济伦理这一单一层面上,它是与经济伦理相区别相联系而存在的。资本主义精神是指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过程和经济行为等所决定的主体的精神状况,是市场经济主体的思想意识、心理动机、道德伦理以及价值取向的抽象、综合表达。 现在看第二个问题,马克思在何种意义上谈资本主义精神。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精神进行了批判。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精神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意识表现形式,一般商品社会追求的是使用价值,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的是交换价值,因而主体就有着不同的精神动机和追求。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各种非人道、不道德现象,对资产阶级的经济伦理道德进行了批判,他还剖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的关系状况,如拜物教现象、人的异化等。 可以看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精神的批判分析构成了总体分析的重要一环。 二、马克思资本主义精神的内涵 资本主义精神到底是指什么? 归纳起来,马克思资本主义精神思想的内涵有四个方面,这就是资本主义精神表现为贪欲精神、剥削精神、利己精神和拜物教精神。 资本主义精神表现为占有剩余劳动的贪欲精神。马克思认为资本的积累来自贪欲。他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初期,致富欲和贪欲作为绝对的欲望占统治地位”。此外,资本的生产来自贪欲。马克思把工厂主和封建领主对剩余劳动的贪欲做了比较,封建主从剥削形式上、程度上、劳动界限上以及劳动立法等方面都无法和工厂主相比。资本“不仅突破了工作日的道德界限,而且突破了工作日的纯粹身体的极限”。 资本主义精神表现为无情的剥削精神。工作日问题是资本主义经济过程和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的核心问题,在《资本论》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因此,它也最能体现资本主义的剥削精神。在资本论第八章中,马克思运用了大量材料、用血和火的文字揭露资本家榨取工人血汗的残酷方法和制度,他还以花边业、陶器业、火柴业、壁纸业、面包业、铁路工人、女裁缝、铁匠等为例进行了具体分析。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多次批判了资本家对童工、妇女的残酷压榨和使用,对资本的原始积累进行了揭露。他指出,“1833年到1864年的英国工厂立法史,比任何东西都更能说明资本精神的特征! ”。 资本主义精神表现为利己精神。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由于生产资料的私

公司注册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查名所需材料如下: 二.①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或者法人的身份证; 三.②注册资本金额及各股东投资比例; 四.③公司名称字号五个以上; 五.④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六.二.流程: 七.查名→验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刻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 八.三.时间: 九.①查名:三个工作日; 十.②验资:三个工作日; 十一.③营业执照:五个工作日; 十二.④组织机构代码证:二个工作日; 十三.⑤税务登记:十个工作日。 十四.注册公司的注意事项申请人在办理企业登记前应认真了解相关企业登记的法律法规,仔细阅读本须知和相关表格的填写说明。企业登记申请提交的文件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否则应承担由提交虚假材料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五.一、企业登记流程图 十六.1、企业设立登记流程图 十七.二、材料准备说明 十八.1.申请人在填写材料时,请仔细阅读表格中的注释与填写说明,并按要求填写。 十九.2.在申请表格中,需签字的地方应当由本人亲笔签名,被书面授权代为签名的人提交书面授权书后可以在被授权的范围内代为签署。 二十.3.设立、注销表格应当填写表格中的全部内容。表格、文书中的日期应当

填写。变更、备案表格只需填写与本次申请的变更相关的内容。表格、文书中的日期应当填写。 二十一.4.材料中加盖的公章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公章,不得与企业登记名称不符的公章,不得加盖未经登记或已注销企业的公章。 二十二.5.凡要求出示原件的材料申请人还需提交复印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应当清晰、完整,由提供者在复印件的每页(或骑缝)上签章(单位盖章、自然人签字)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二十三.三、关于企业股东(投资人)或在企业任职的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二十四.1、国家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二十五.2、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二十六.3、法官、检察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二十七.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从事营利活动的人,不得成为企业投资人。 二十八.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二十九.(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 三十.(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十一.(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三十二.(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三十三.(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三十四.(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三十五.(7)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学术资本主义》读书笔记

《学术资本主义》读书笔记 2014级薛天琪学术资本主义是指“院校和教授为获取外部资金而进行的市场或者类似市场的活动”。学术资本主义的产生是因为政府拨款的减少和高等教育开支的日益增加,这逼迫大学开始转向市场寻找新的资金来源。 我认为,学术资本主义的实质就是将知识的生产和转移过程都交给市场进行导向。在市场经济中,大学教师是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本,当他们拥有专业知识技能被用于社会生产的时候,将会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学术资本。因此接下来我将主要就高校教师角色在学术资本主义的背景下的变化进行讨论——高校教师从一个纯粹的学者变成了一个“创业者”。 首先,高校教师的研究方向的选择发生巨大的变化,从崇尚基础研究转向崇尚应用研究。在学术资本主义的背景下,“学术研发的政策成为科学与技术的政策,更加关注的是科技革新以及与私有部门建立联系,而较少关注那些与学术和专业团体练习更多、与经济联系较少的基础研究。”应用型研究加强了学校与社会的合作,能很快的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这不仅给学校带来了丰厚的利益,也大大提高了高校教师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 其次,高校教师不再是一个独立的学术主体,而是紧密的与学校的行政联系起来。高校教师的研究不仅仅是出于兴趣的研究,而是要根据学校的行政命令,因为他们是能够为上级组织带来收入和利润的

子单位。正如文中所说到的:一所美国的大学“甚至指定了教师应当发表的文章期刊和他们应当集中研究的领域”。不仅大学优先关注的研究领域要受到学校的影响,学术研究的操作方式、主导价值观、甚至其核心理念都要受到学校行政的影响。 第三,高校教师更加注重研究,忽视教学。正如牛津大学沃尔福森学院院长戴维·史密斯所说:“如果现在你有一个空缺的职位,你会说‘让我们找一个能建立好一个研究中心的人,希望他也能教好书。’但既然研究带来钱,那么教学就不重要了。”但是,大学最初存在的意义和职能就是教学,教授高深学问。而学术资本主义必然导致教学和研究之间的矛盾,教师受到市场化的影响,其趋利性以及时间的有限性将导致高校教师牺牲教学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以求获得最大利益。 最后,在学术资本主义中,高校教师的价值观从真理至上和利他主义转向了市场为导向。传统观点认为,大学教师应当是不为利益所动,不断质疑,追求真理的以知识为导向的学术群体。而随着学术资本主义逐渐成为大学文化的一部分,追逐金钱和利益并不像以前一样遭到质疑和鄙视,教师的成绩“不再被限定为首先通过出版而获得;相反它至少是部分的由市场及市场性活动的成功来衡量”,这使得昔日对真理的追求让位于今天对利益的追求。 学术资本主义是20世纪后半叶大学中产生的一种现象,它所带来的不仅仅是高校教师角色的转变,还有大学学术文化的转变,大学治理结构的变化,对大学的制度建设也会产生一定影响。本次读书笔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读后感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读后感 资本主义是什么?从小听到这个词,最先想到的是剥削,因为听到的是资本主义是人吃人的社会,工人都受资本家的剥削,后来学政治知道,按马克思的说法,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成年后慢慢知道资本主义社会的人民并非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生活的很落魄的其实是社会主义中的我们,于是资本主义成了繁华的代名词。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马克斯韦伯探讨了什么是资本主义精神,并分析了为什么西方社会产生资本主义,生产力大幅提高,从宗教,特别是新教对其的影响进行分析,韦伯也因为这本书一举成名。 韦伯用富兰克林的例子来说明什么是资本主义精神,这是一种勤奋、节俭、努力工作,将工作视为自己的天职的人生态度。资本主义并非只意味对财富的欲求(仅想获利并非资本主义),而是对财富合理的欲求,并且是对不合理欲望的克制。这种资本主义精神正是西方社会(特别是美国,韦伯认为资本主义最彻底的国家)社会快速发展,财富大量积累的原因。因为财富大量积累又不花费,最可能的用途是继续投入再生产。而为什么西方社会具有这种精神,而其它社会(如东方,中国)不会呢?宗教改革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天主教与新教有很大不同,用韦伯书中一句通俗的话说:天主教选择了睡的安稳,而新教选择吃的舒服。天主教关注于克制自身欲望与来世,冥想等方式是灵魂获得拯救的主要方式。而新教将工作视为为上帝尽职以获恩宠的重要方式,因此,工作获得了重要的地位,不再仅仅是满足需求

的手段,工作本身成为一种目的。将工作尽力干好即是为上帝尽力。同时,禁欲在宗教里具有重要地位,而工作是禁欲的重要手段,辛勤忙碌的工作,可以帮助人民更好的抵御欲望与世间的诱惑,而天主教是通过冥想等实现禁欲。 韦伯正是对这些方面进行分析,告诉早期资本主义精神产生的宗教影响,虽然这种影响在今天的西方社会已经让位于很多其它的影响因素。但仍不免让我们感叹宗教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正如韦伯自己所说,宗教是一种笼罩一切的力量。他后来也分析了宗教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写成《儒教与道教》一书,有机会读一读,相信会比这本书更易于理解,因为知识背景的缘故,对于西方宗教不甚了解,对于这本书中一些内容理解上较为吃力,特别是第四章有关宗教基础部分。理解一件事物,从历史的角度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的理解,要了解一个社会,需要了解他的历史,而宗教又是历史中影响最大的因素之一,因此从美国回来的一个朋友会说,不读圣经,你不能深刻理解美国社会。 读了这本书,知道了早期资本主义精神产生的宗教影响,也理解了韦伯所说的宗教是笼罩一切的力量

最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

最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 最新公司法注册资本 新修改的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即新公司施行后,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 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 一、注册资本实缴制与注册资本认缴制 1、二者的相同之处:实缴制与认缴制,是企业登记时对注册 资本的两种模式。 2、二者的不同之处: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 而认缴制则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 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3、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的优点:一是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二是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三是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 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 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 四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二、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根据最新公司法,除了另有规定的情况之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应当在公司成立之后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 根据全国人大会的决议,将《公司法》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旧公司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

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 在高中历史教材中,围绕资本主义发展在必修1、2两本教材中都有所介绍,所以闲暇时间我决定阅读一下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在韦伯看来,资本主义的诞生并不是一个纯经济的过程,宗教意识对资本主义的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我们不必去深究他到底是唯心主义还是唯物主义,我们只需要了解的是,哪一种更接近历史真实。 韦伯所谓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的精神的核心就是禁欲主义,勤劳、节俭而非穷奢极欲。简单一点说就是挣钱并非为了享乐,反倒是为了抑制这种非理性的享乐冲动。这在我们今天看来,似乎是不可思议的,天下竟有这样的傻子?可是回溯到历史中,这种现象又的确是存在的。 在路德宗教改革之前,禁欲主义就已存在,不过那时,它的适用范围十分有限,仅限于教会的神职人员。对于这些教士僧侣们而言,自己是世俗百姓和上帝进行沟通的中介,是高人一等的。俗人犯了错,只需到教堂进行忏悔即可,但是对于神职人员来说,则必须恪守清规戒律,严格执行禁欲主义,拒绝享乐,过着清心寡欲的生活,才是对上帝的忠诚,才能为神所喜。教会对修道院内的冥想式训练称赞有加,但对世俗劳动却是鄙视的。在他们看来,世俗劳动“纵然是信仰生活不可或缺的自然基础,却如同饮食一样,无关乎道德”1,即进行俗世的劳动仅仅只是为了维系生活,在宗教伦理上是没有什么特殊价值的。而基督教尤其贬抑商业性的赚钱行为,认为这是不道德的行径。类似的俗语——“要让富人上天堂,比让骆驼穿过针眼针还难”2——就显示了中古时期西方社会对俗世劳动的一种普遍态度。 在路德的宗教改革中,他对宗教教义的革新无疑改变了人们对世俗职业劳动的态度。在路德看来,世俗劳动来自上帝的召唤,人们按照上帝的旨意去从事某种职业,并坚守岗位,才会为神所喜。路德的“天职观”赋予了世俗劳动以价值意义,并给予其宗教上的奖励。“宗教对世俗劳动的态度,自此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由否定变成了肯定!”3但是路德只是在宣扬尽世俗义务方面跨出了第一步,而之后他传统主义倾向也越来越重,他认为“人们应当服从当局并顺应既有的生活状态”4,而不应该擅自改变职业,即每个人都应当恪守“本职”。这对于现代意义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必然是不利的,因为他限制了人员的自由流动。而加尔文派则比之更进了一步。 加尔文的“上帝预选说”,认为谁是上帝的选民已经是定好了的,无从改变,但是上帝并 1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P54。 2顾忠华:《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导读》,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P43。

最新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

最新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 最新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 国务院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限制 国务院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会议明确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会议明确,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公司注册资金最新规定 修改: 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明细来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

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区别: 1)注册资本是企业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2)注册资本与企业的实有资产数额是分离的,企业实有资产数额的变化一般不会影响注册资本的变化;企业注册资金的数额与实有资产数额允许在一定幅度内波动,当企业的实有资产增加或减少超过注册资金数额的20%时,企业应按实有资产数额变更注册资金。 3)“注册资本”适用于公司,“注册资金”适用于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法人企业。 相关规定: 最低注册资本

企业最佳资本结构

渤海大学培训学院管理学学士学位毕业论文 论企业最佳资本结构 专业: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二○○级班_______ 学号:______140114101149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孟悦___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___________李志平 ______________ 完成日期:_______二○○年月日 _ 二

滨州学院专科毕业设计(论文) [摘要]字数不足400字 资本结构对企业的经营至关重要,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企业的资本结构经历了质的变化,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教条的生搬硬套西方的相关理论学说,对于一个面临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的企业来说是行不通的。只有客观的面对市场,从自身出发,辅以成熟的资本结构理论,企业才能找到财务杠杆的“支点”。本文针对存在的问题,首先认识了企业最佳资本结构的概念与意义,然后分析了影响企业最佳资本结构的因素及衡量企业最佳资本结构的标准。最后提出优化企业资本结构的若干政策方法,从而进一步说明企业最佳资本结构应该是企业以最低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和最小的融资风险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时的资本结构。 关键词:资本结构;衡量标准;资本决策 一

[Abstracts]边框不对,看格式 The best capital structure Capital structure is very important to enterprise management, with the establishment of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apital market, our country enterprise capital structure has experienced a qualitative change, but also exposed some problems. Doctrine of derivative related theory of the west, for a face of complex and changeful market economy enterprise doesn't work. Only objective in the face of the market, starting f rom their own, with mature capital structure theory, the enterprise can find the \"fulcrum\" financial leverage. This article in view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first understand the concept of optimal capital structure and meaning, and then analyzed the factors, which affect the optimal capital structure and the measure of optimal capital structure. Finally puts forward several policy method of optimization of corporate capital structure, so as to further illustrate enterprise capital structure should be the best at the lowest 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 of the financing risk gain maximum and minimum return on investment of capital structure. [Key words]: capital structure; Measure; Capital decision-making 二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最新工商全套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工商全套流程)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所需材料: 1.准备5个有限责任公司名称;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 4.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证明材料(自有:房产证或土地 使用证复印件。租赁;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董事、财务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7.公司章程; 8.股东会决议; 9.任职文件; 10.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二、设立步骤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1)地点:注册地点所管辖的工商所 2)提交的材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3)时间:当场出结果

2.提交设立资料 1)地点:注册地点所管辖的工商所(与核名同一地点) 2)提交的材料: 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②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附件2) ③公司章程(附件3) ④股东会决议(附件4) ⑤任职文件(附件5) 3)时间:5个工作日内

附件1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xxx、xxx、xxx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xxxx有限责任公司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xxx 年xx 月xx日至xxx 年xxx 月xx 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Xxx xxx xxx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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