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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第十四章

马可福音第十四章

Ⅵ受难故事(十四1~十五47)172

A最后晚餐(十四1~25)

i. 决定要杀死耶稣(十四1~2)

在第十四与十五章,我们直接就读到马可福音中的受难故事;然而马太与路加两卷福音书却先记载了另一些比喻。这可以用来说明:耶稣在最后那几天在圣殿里面与周围的教训,比我们单单从马可福音收集而得的更为详细,范围也更为广泛。依惯例,马可使用“速记法”,省略了那些对于他写作宗旨无关宏旨的素材。马可也像在其他例子中一样(如:咒诅无花果树),把耶稣在伯大尼受膏的故事,“夹”在首次提及设计捉拿耶稣与诡计的施行之间(Anderson)。这不只是为了悬疑紧张的戏剧性笔法,虽然在伯大尼显露出来的爱,更凸显出在耶路撒冷所显露的恨;在伯大尼的膏抹可以说是耶稣之死的一个解释。

第1节引出了宗教领袖到目前为止最明确的决定。耶稣一定得死,而且越快越好;祭司长现今所缺少的就是机会而已。甚至连他们反对在逾越节期间进行这项司法谋杀,都不是因为这项行动与宗教礼仪的本质相抵触,而在道德上犹豫不决,纯粹是基于精明慎重的考虑,免得引发情绪高昂的逾越节群众起暴动。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正确时间,长久以来都迭有争议,近年来亦有重新热烈讨论的迹象。但我们至少清楚知道:钉十字架大致是发生在逾越节期间,无论它是否与实际宰杀逾越节羊羔的时间完全吻合173。

172 正如导论中所提及的,虽然大部分学者(至少直到近来以前)都认为“一组”受难故事素材传到马可手中,而且被编入他的福音书中,但是“马可福音的所有重要主题其实都聚合在第十四至十六章中”(Kelber,引用于Telford, IOM),这肯定是正确的。但这未必代表是马可建构了受难的故事;可能只是显示出,他沿着在受难故事中已经呈现出来的主题来建构他的整本福音书。

173从约翰仔细记载的日期看来,他无疑是有此意。无论是否有些犹太教的教派(诸如在昆兰的爱色尼派),根据不同的历法,而在不同的日期守逾越节,耶稣与祂的门徒似乎绝不可能会这么做。由于逾越节的日期是根据月亮而定的,似乎不大可能有太大的差距,虽然前后可能有个一两天之差是不难理解的。

ii. 在伯大尼受膏(十四3~9)

我们在十一11就已看见:耶稣每个晚上都是与伯大尼一群不知名的朋友度过

的。约翰福音十二1~8的记载,可能指出这是以利亚撒(“拉撒路”是这个名字的亚兰文缩写)、米利暗(“马利亚”)与马大的家。那么谁又是长大痲疯的西门呢?根据马太与马可的记载,那是此人的家。有人认为他只是这个房子从前的主人,后来房子虽然过户给别人,还是与他的名字连用;我们可以不理会这种解释。另有人说耶稣那天晚上在另一个人家里“用餐”,这似乎也不大可能。可能是这一家人的父亲虽然还活着,却长了大痲疯,所以为了一切现实的考量,把管理家庭的责任交付给他的儿女。乌西雅也曾如此独居在他豪华的王宫地下室,代替他治理国事的乃是他的儿子约坦(代下二十六21)174。

若是认为伯大尼的这次受膏,就是路加福音七36~50记载受膏,所引起的问题并不少于它所解决的问题:首先,从这个举动引出的教训全然不同,更遑论时间上的差别。我们最好是像处理耶稣的几个神迹,假定我们在此所见到的个别记载乃是不同事件(虽然有诸多相似之处)。施维策指出这女人的举动有多么不寻常;但是,倘若她乃是这个家庭中的一员,就能说得通了。约翰非常明确地指出那女人就是马利亚,虽然马可很可能忽略了这一点。不过马可一向很少记载人名。

4~5.有几个人:其他福音书的作者(太二十六8;约十二4)的记载比马可这句话更为明确,指出抗议那妇人奉献之举为浪费的乃是门徒们,而约翰更特别提起门徒当中的犹大。马可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这从他直接从这件事转到犹大将他的主出卖给圣殿当权者一事(10~11节)可以看得出来。犹大显然认为耶稣对金钱的态度相当矛盾而不切实际:首先是称赞寡妇的奉献(十二43),现在又接受这一玉瓶之香膏的奉献,这么做毫无道理可言。

然而,耶稣对此重价之礼物,与寡妇菲薄之奉献的态度基本上是一样的。祂认为这两个人的奉献都是无价的,但却接受这样的奉献(无论是直接向神献上,或间接经由祂而献给神的),以之为合宜而理所当然的。这正好与属地的价值观相反,是人所看为奇怪的;而马可虽然对于犹大是使徒当中的司库,并且是个不诚实的人(约十二6)都没有记载;但我们却藉此可以理解,犹大何以对她们的奉献颇不以为然。世人瞧不起寡妇微薄的奉献,认为太少了,却又批评伯大尼膏主之举是浪费、好出风头而不切实际的行为。关于香膏的价值与穷人的需要,门徒们所说的并没有错;但耶稣所寻求的是对祂不计代价的奉献,而不是精明干练与精打细算的施舍。正如保罗说的:主所爱的是捐得乐意的人,而不是精打细算的人(林后九7)。然而,香膏的价值约为一年的工资(Anderson);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以致可以略而不提。或许门徒的贫困更加增他们的愤怒,此举对他们而言乃是毫无心机地浪费了宝贵的金钱。

6.他们尖锐的批评一定像条条鞭笞,刺痛了这个女人。马可在第5节用的动词是enebrimo{nto(他们就“责备她”,和合本作“向那女人生气”),这个字在语言学上的意思是“嗤之以鼻”,但是在内在情绪上,则比较接近我们所说的“怒目而视”。耶稣看出她是何等的困扰,她一定会想自己到底是否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那些因着要服事基督而将自己献上,却遭受批评的人,有许多都经

历过类似的责难,但也像这妇人一样,得到主安慰的话。耶稣至终所看的,并不是我们的行动有多少属人的智慧,而是激励我们如此作的爱。注意祂并未因实际的智慧称赞她,而是迅速为她反驳了世上智慧人的辱骂。

7.这是基督徒的优先次序表,就是有能力在许多急迫的需要中,选出神要我们在某一特定时刻去填补哪个需要。我们本身不可能迎合所有世人的需要,事实上,神的旨意也没有要我们这么做。耶稣知道这一点,所以在祂许许多多的活动中仍能显出平静安稳的特色来。神经紧张毕竟只是对神缺乏信心的一个症状,因为造成这种情形的信念乃是:除非我们自己做点什么,神根本就什么也不做。但圣经上所描绘的情景却截然不同:一个人栽种,另一个人浇灌,但使它生长的乃是神(林前三6)。耶稣在第7节提到他们常有穷人和他们同在,引自申命记十五11。这当然不是说贫穷既无从避免,只好接受,丝毫不努力去消除贫穷,因为整个律法的目标就是在此。这只是承认实际情形:无论我们做什么,在这堕落的世界中总是有些人会有需要,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帮助这些人,亦正如申命记中指出的。

8~9.这两节经文未必代表她已经充分了解耶稣即将受死的整个秘密,虽然她可能已经听闻一些消息,以致令她如此郑重其事。耶稣这段话的意思可能是:在祂埋葬时,爱祂之人的手将会像马利亚一样,毫不吝惜地用贵重的香料来膏祂,而那时所做的若不是浪费,这次也不能说是浪费。在耶稣生平的开头与末了,都有人毫不吝惜地将贵重的珍藏奉献给祂(太二11),有些人无疑会认为这两次所献上的礼物都是浪费的。

174耶稣在这礼仪上不洁的人家里,而不是洁净的人家里过夜,米尼尔认为有重要的属灵意义。但是,耶稣虽然肯定是愿意接触长大痲疯的人,因而使他们的污秽得以洁净(一41),但这种说法在此似乎是解释得太过度。无论长大痲疯的西门是谁,他一定是初代门徒所熟识的,不然一定会更清楚地指出他的身分来(Anderson)。或者,他会不会曾经长大痲疯,而后来蒙耶稣医治?若是如此,此事在福音书的记载中并未提及,但这一点并不能否定确有此事。

iii. 被犹大出卖(十四10~11)

犹大(Judas),或作'Judah' (我们经常忘了这个名字在旧约圣经的尊贵含义)就抱着这种态度去见祭司长,决定要出卖耶稣。今天在某些地区盛行着一种看法,认为犹大只是要迫使耶稣动手,使用祂那神圣的大能,因为若是没有受到刺激,祂是不愿这么做的;但圣经丝毫没有这样的暗示。在第11节提及所承诺之银子的数量,清楚说明犹大的动机乃是出于贪爱钱财。他显然已经看清,倘若耶稣继续鼓励人像马利亚一样“浪费”,他若再跟随耶稣,就没有钱可捞了。从那时候开始,犹大也像那些宗教领袖一样,一心一意想要找机会出卖耶稣(参1节)。在世事上聪明的祭司长一定会点头,证实他们的信念:即使是在这位属于另一个世界之加利利人的门徒当中,金钱的力量仍然难以抗拒。“加略人”一名

如果真是从亚兰文sheqarya(欺骗者)而来的(见Anderson),再想到他这种变节的行动时,就特别切合。令人讶异的是:税吏利未悔改归主之后并未在金钱上受到试探,而犹大却受到了这样的试探;或许利未在撇下钱财来跟随耶稣之时,早已体会了财富的虚空。

iv. 楼房的主人(十四12~16)

寻找这栋楼房的故事,与寻找耶稣凯旋进城用的驴驹之间,有许多雷同之处。耶稣一定有很多不为人所知的门徒或朋友,祂可以在这样的时刻信赖他们会毫不迟疑的服务。这一点对于那些只有微小的或平凡的恩赐之人而言就是一个鼓励:主也需要他们(十一3)。在这个福音故事中,我们只看见各记载一次耶稣使用驴子或房间,但那一次的使用都是极为重要的,在那个时刻对神的整个计划而言是绝对必要的。

12.若纯是读经文,似乎也就在那天晚上宰杀并吃逾越节羊羔;但这个问题仍然很难解决,特别是从约翰的记载来看175。在这两卷书的记载中,最后的晚餐与钉十字架的一般背景都是逾越节,那就是神学上唯一的重点,无论最后的晚餐是否就是逾越节的筵席。

13.耶稣在此的表现,结合了超然的知识与实际的预备,正如为凯旋进城所发生的事一样。第15节说这间楼已经为他们摆设整齐了,由此看来,耶稣可能早已在事先作了安排,要在耶路撒冷的这个居民家中守逾越节。这显然是从乡下来的朝圣者普遍的习俗。但是,要告诉祂的门徒引他们到正确之房子去的记号,却是需要超然的预知,正如撒母耳和其他先知所表现的一样(撒上十2~6)。或许甚至在马可写作此书时,将房主的名字公诸于世仍然是不安全或不明智的;如果作者真的是称呼马可的约翰,凭他在耶路撒冷的关系,一定会知道此人的名字。第13节说有一个男人拿着一瓶水,这通常是女人的工作,有人认为这是门徒的记号;或是将这是瓦器作的水“瓶”,而不是“皮袋”,看作另一个“记号”(Anderson),这都是过度的解释。瓶子只不过是比袋子更大的家用容器罢了。无论如何,这人只是一个仆人,是往正确的房子去的记号与指引。门徒要交涉的是那家的主人;而且不管那个仆人是不是耶稣的门徒,这个主人却一定是。

14~15.主吩咐门徒对那主人说的话极其简单,夫子说(希腊文didaskalos,“老师”,即“拉比”),显出这人对耶稣非常熟悉,所以无需进一步表明祂的身分,而且他可能也认得祂的门徒。同样有可能的是:这其实就是称呼马可的约翰在耶路撒冷的家,因为后来基督教传统声称最后晚餐是在那里举行的。这样,从古代作者通常匿名的惯例看来,这也可说明马可福音的记载中没有说明家主名字的原因。后来门徒也用这间房子作为聚会的场所,见使徒行传十二12;但是,由于那里说是马利亚的房子,我们必须假设马可的父亲(大概就是那家的主人)在使徒行传的时代已经过世了。逾越节原来是个家庭的节庆(出十二1~12),但至少从约西亚作王的时代开始(王下二十三23),就必须在耶路撒冷城守这节,为要在圣殿区内宰杀逾越节的羊羔。约在新约时代,更是在严格界定的耶路撒冷城范围内举行,举例来说,不能在伯大尼举行,不然的话,伯大

尼与那里友善的主人倒是个很好的选择。

16.正如系着的驴子那一次,读者几乎可以听见门徒的惊讶声,因为这节经文说:所遇见的,正如耶稣所说的。但是神的属天供应并未豁免他们实际该尽的责任,诸如预备羊羔、苦菜与酒,如果那是逾越节筵席的话,这些都是不可少的。所以这一节经文的前后之间并无矛盾,耶稣按着祂至高的旨意,同时用“自然的”与“超然的”方式来作工。

175近来对此记载的最佳撮要可见于柯兰斐的著作,但仍不能说问题已经解决了。约翰福音的写作日期较晚,在此似乎像他常作的一样,刻意要矫正早期文献的一个不经意的误解。在马可福音中,这是唯一一处与逾越节有关之晚餐的经文,但我们不能想当然耳地将之画上等号。

v. 被卖的预言(十四17~21)

所有福音书都指出耶稣知道十二个门徒中有一个要出卖祂;第18节所引用的诗篇四十一9,清楚显示出这件事在祂内心中造成何等的伤痛。倘若我们留意耶稣所引用或改写的旧约经文,就可以看见祂藉着什么样的圣经预表与类比来理解祂自己的经历,因此,我们也可以更深入地领会。

18~20.你们中间有一个。马可已经让我们有了心理准备,知道犹大将要卖主(10节),但在此只是一般性地提到出卖主的人,并未特别指明(18节)。虽然耶稣知道谁要卖祂,祂的门徒却都不晓得。奇怪的是:他们似乎都没有料到那会是犹大,不然他们就不会问第19节的问题了。在马可的记载中,耶稣并未进一步指出出卖祂的人,祂只是重复提出警告,强调此人与祂有亲密的交通(20节),更显露出这事极其可怕。如果这真的是逾越节的筵席,那么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甚至可能是指将饼或肉[拉葛蓝基(Lagrange)就如此认为] 蘸在“苦酱”中,那是逾越节筵席的一个特色。这是否指约翰福音十三20的那“一点”饼说的呢?

21.人子必要去世。这又是一个吊诡。人子必要去世,被一个密友出卖,应验了圣经的预言;然而祂的假门徒却也必须为此举受到充分的责备,必须为他所做的事负责,一点也不能逃避他个人的责任。这样如谜的难题不能从人的角度来解决,但那并不代表就不能从更高的层面来解决。但是,门徒们未必被要求来解决这个神学难题,不过他们却要作第19节严肃的鉴察内心之举,“是我么?”(NIV 作“当然不会是我吧?”)。这“教诲式”或“教牧式”的问法,是马可福音极典型的笔法,以致我们很难相信马可不是有意这么做的,见谭内希(在IOM)就文学批评的角度探讨这个问题。米尼尔正确地指出:这整件事就是罗马书五8的一个例证,“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因为耶稣是为这些既软弱又有罪的门徒设立了最后的晚餐(18~21节)。

vi. 主的晚餐(十四22~25)

主的晚餐实际上是否就是逾越节的筵席,我们无法确知;那取决于钉十字架的精确时间。纵使真正的逾越节是在耶稣挂在十字架上时举行的,那么主的晚餐只是一个qiddu{sh,就是宗教团体寻常会餐之前延伸的“恩典”;但在门徒的心目中,逾越节的思想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176。然而,第12~14节似乎清楚说明:在马可的心目中,这的确是逾越节的筵席。

22.这是我的身体。见安德生的提醒:亚兰文并没有是这个字,所以并没有在实质上将身体与饼等同的思想177。那么,制定圣餐的用词对于门徒是何意义呢?纵使他们在当时无法明白,他们后来当然会回想起来,而且将之记载下来。他们若深思,肯定会认为这是指着吃“逾越节”说的,特别是当时若正好是真的逾越节筵席。颇为有趣的是:注意耶稣实际上并未用羔羊或羊羔的肉来象征祂的身体,却只是用擘开的饼。如果那不是逾越节的筵席,当然就不会有羊羔,从头到尾就只有饼和酒,也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只有约翰福音形容耶稣为“神的羔羊”(约一29),虽然,“我们的逾越节基督”(林前五7;和合本与RSV 作“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这种译法是正确的)绝对是保罗用语,并且是后来的教会所熟悉的。

在某个含义上,拿起饼、祝福、擘开,是刻意叫人回想起耶稣在喂饱群众之神迹中常见的动作(六41,八6),但它也描绘出耶稣取了普通人的肉身,祝福了,并且为了人类,让人将它“擘开”。对于贝罗而言,它主要是描绘基督(所以当然也包括基督徒在内)对世人之饥饿的关切;但这一点虽然是正确的,却绝对没有道尽它所有的意义,其实反倒失落了更深的意义。

23.如果这是逾越节的筵席,那么擘开无酵饼(出十二8的matzo{th),乃是逾越节仪式中不可或缺的,虽然没有解释擘饼的表征,但至少在现代的仪式中是如此。喝酒同样也是不可少的,虽然这两个动作并无直接的关联,像它们在这里的关联一样。如今,在举行仪式时,一杯酒要喝四次,饼要擘三次,所以要将耶稣的举动与这几次当中任何一次相连是毫无根据的。有鉴于紧接着就唱“赞美”(Halle{l)诗(26节),这似乎是筵席即将结束的时刻,但我们对于第一世纪之犹太人礼仪所知有限,因此解释不能太武断。无论如何,耶稣之动作的意义,并不受到它在仪式中的地位所影响。

24.我……的血。酒代表耶稣流的血,在此形容为“立约的血”,也就是在神与人之间郑重协议的血,像在西乃山上所行的(出二十四8)。到底这里的读法是否有新字,作为修饰“约”的一个形容词,乃是无关紧要的问题,因为这个约虽然与摩西所设立的约相似,却显然不是同一个约。所以,无论“新”字在经文上到底是不是属于这里,在神学上而言当然属于这里。这个“新约”乃是旧约时代一个熟悉的预言观念(耶三十一31;结三十七26的“新心”与“灵”)。“立约的血”在概念上已经与“逾越节的血”略有不同,所以在此又是具有创造性之观念的融合。

根据以赛亚书五十三12,为多人这三个字是直接与弥赛亚之工作和职分的解释有直接关联,尽管倪恩瀚认为这只是闪语的一个日常用语。但倪恩瀚强调“多人”在希伯来文乃是“包容性的”,而不是“排他性的”,所以其实与中英文的“所有人”相等,这一点却是正确的。

在此乃是从逾越节的角度来看基督的死,将之视为新约的创立,而且也视为是个祭物,大概是赎罪祭(赛五十三10)。这三者迥然有别,但全都是藉流血得印证;然而,在学术上虽然可以为了研究上的目的而分隔这些观念,但若要对基督的工作有一幅清晰的图画,我们却必须把这三个观念结合为一。

25.这是主的晚餐中具有末世性的、前瞻性的着重点。在天上不再有主的晚餐,因为它已经在羔羊的婚筵中“应验”了(启十九9),用犹太人的说法,是弥赛亚的筵席,这也是我们从比喻中所熟知的(太二十二2)。在现代犹太教中,甚至连逾越节本身都已被放在末世论的背景中,虽然它大半已经成了世俗性的与物质性的末世论。然而,我们很难看出以色列国的实际历史与此有任何关联;神国的实现在于永恒,而不在于时间中。

176柯兰斐否认在这种环境下举行qiddu{sh 的可能性,但这一点似乎犹有可议之处。

177亦见Anderson 与Cranfield。他们都认为耶稣在原来之亚兰文所用的字眼可能不是bisri (肉),而是gu{phi (身体),其含义为“自己”:耶稣是为世人的生命舍己。这个看法颇为有趣,而且可能是正确的,但我们还是必须根据目前所有的希腊文来探讨,虽然所有的经文都读作so{ma (身体),而不是sarx (肉;与约六51相反),然而so{ma 在希腊文并无这种衍生的含义。

B在客西马尼的伤痛(十四26~42)

i. 往客西马尼的路(十四26~31)

用餐后,他们照着习俗唱了诗,就是赞美诗(Halle{l),或诗篇结束的部分,这一群人就出去,但这次不是往伯大尼。大概是因为时候已晚,而且他们想要留在耶路撒冷附近,来度过正式的逾越节期。所以他们就在橄榄山的树丛间露宿过夜,其他的朝圣者无疑也是这样。此时,耶稣预言了彼得将会否认主、门徒们都要逃走,正如先前预言犹大卖主一样,这段对话很可能是从耶路撒冷城往客西马尼途中进行的。施维策说这显示出,即使是在这次的背叛中,神仍然掌管一切,一切都在祂的预知中,一切都应验了圣经的话。

27~28.耶稣在此引用撒迦利亚书的另一句话,来说明门徒们将要因着祂的受死而四散(亚十三7)以及他们立刻就要在园中弃祂而去。祂认为这种分散不是逼迫的结果,而是因着他们自己的“跌倒”。尽管祂已在事先提出警告,他

们的信心仍将因着发生在祂身上的所有事而动摇。但撒迦利亚书的同一章经文,却是以应许向经过试验的余民施怜悯作结束;这里也是如此,在第28节,耶稣也以祂复活的另一次预言,以及应许在熟悉的加利利与他们重聚作结束。在十六7,耶稣复活之后,天使对妇女们所说的话也将提及这个应许178。

29.我总不能。所有福音书都描绘了鲁莽的彼得,误以为自己刚强而骄逞,并且嘲笑其他人的软弱。他相信耶稣的话对于其他门徒而言是真实的,他在这一点上毫无困难。但是我们务须切记:其他所有的门徒也都提出异议,力言自己的刚强(31节),他们也都是骄傲自恃的。彼得大可将自己与其他人区分开来,但他并没能如愿使得自己有别于他人。

30.彼得怎样夸口自己与众不同,也照样因自己的失败而与众不同;他与别的门徒都要学习不可倚靠天然的力量。一如往昔,耶稣加上了一个预言的“兆头”,因为鸡叫虽是时间的记号,却不仅于此。耶稣赐下这个兆头,无疑是要叫彼得可以在事情发生时想到耶稣事前的警告(见72节)。只有马可记载了第二次的鸡叫(Schweizer)。“鸡叫第二遍”(和合本作“鸡叫两遍)”是清早的一个时间定点,与午夜时分头一次昏沈的鸡叫迥然有别。但耶稣到底是意指第二次,或是连续两次鸡叫,是无益的揣测。根据施维策的说法:在耶路撒冷不可以养鸡;若是如此,这个规定显然有名无实了。

31.彼得所犯的错在此并未被低估,但马可清楚说明这是整个使徒团队所共犯的错误:众门徒都是这样说。一如我们常见的,彼得在此只是门徒的代表,整群的发言人,可能因为他非常性急而直言无讳。在该撒利亚腓立比也曾如此(八29),那一天那令人眩目的发现使他成为“基督徒之始”,而且在某种含义上,成为整体的“代表”(太十六17~18)。这一节经文是个提醒:彼得不仅代表了门徒的属灵力量,也代表他们的软弱。今天每个星期四夜晚在耶路撒冷都有一个队伍蜿蜒而下,穿过城内黑暗的街道,凡是参加这个行列的人都知道:从旧城走到客西马尼园大约费时二十分钟。我们猜想上述的对话大概就是在这段时间进行的。

178在其他福音书的记载中,很少提及耶稣复活后在加利利显现(然而见太二十八16),所以这必定是出自可靠的传统。没有一个人会在事后杜撰此事,因为绝大多数有记载之复活后的显现都是发生在耶路撒冷或该城附近。但若将这里的“加利利”灵意化,或认为这应许是指基督在祂门徒心中属灵的显现,或甚至指预料中祂将在加利利“再来”(parousia),如某些编纂学者所做的一般,却是错误之举。在马可福音中,加利利并不等于是“外邦基督教”,虽然后来很可能有许多外邦基督徒居住在那里。

ii. 园中的伤痛(十四32~42)

他们现在进入客西马尼园里面;耶稣在这园中,其实有两队支持者环绕着祂,

与祂共度此一艰难时刻。在外面,靠近园子的入口处,是那八个门徒,因为犹大不再与他们同在一处;往里面走,则是另外那三个蒙拣选,与祂最亲近的门徒。耶稣向这三个人略为显露出祂内心的挣扎(33节)。在祂生命中的这种时刻,我们可以看见祂在旷野中所受的试探是何等真实(一12~13),而当彼得建议避开十字架时,耶稣为何会如此严峻地责备他(八33)。在下一节经文中(34节),耶稣显出祂此时身心的痛苦是何等深切而真实:圣经并未将祂描绘成一个不能受苦的斯多亚派人士(Schweizer)。异教哲学家可能会嘲笑这一点;但对于基督徒而言,这却是十字架的荣耀。基督的苦难不是“幻影式的”与伪装的,它乃是真实且付上重价的。

34.出自诗篇四十二5或11的引句格外贴切。这篇诗篇不仅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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