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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合伙公司所需材料清单及附件

注册合伙公司所需材料清单及附件
注册合伙公司所需材料清单及附件

注册合伙企业所需资料清单

一、三家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二、合伙协议要求规范模板,协议格式要求加带核完名称的合伙企业名称;

三、三家合伙企业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决议内容为同意成立该合伙企业;

四、名称预核准申请书;

五、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套资料。

附件一、合伙协议模板

附件二、名称预核准申请

附件三、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套资料

附件一

核完名称的企业全称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第八条合伙经营范

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XX条合伙期限为××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

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

XX、有限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二十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和退还办法)。

第二十六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件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请勿使用圆珠笔。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需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请在□中打√。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注:1、投资人在本页表格内填写不下的可以附纸填写。

2、投资人应对第(1)、(2)两页的信息进行确

认后,在本页盖章或签字。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附表三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

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信息

附表2

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

全体合伙人签名:日期:

合伙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合伙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特殊的普通合伙人企业还应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3《指定(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先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合伙人为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合伙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还应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有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再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附带所有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书、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承诺函、经营场所证明等文件,到当地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在工商部门完成设立后,凭执照刻公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最后凭各证件和公章,在本地选择银行申请开设基本户、托管户。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一)住所(经营场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及复印件。

(二)住所(经营场所)为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其中租用军队空余房地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或南京军区南昌房地产管理处出具的《房地产租赁证明》即可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三)住所(经营场所)在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基地等经济功能区内,只提交园区管委会、基地管理机构等依法出具的载明住所权属主体、使用关系、具体地址等的证明。 (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住所(经营场所),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出具的证明,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或者所在地县政府及派出机关、城市居民委员会依法出具的证明;属于非城镇房屋的,提交所在地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依法出具的证明。 房地产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及派出机关、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出具的证明,应当载明住所权属主体、具体地址等。 (五)使用自有住宅或租赁他人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应补充提交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或利害关系人出具的同意使用的书面意见。 申请人对其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1、《承诺书》。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企业信用评级所需资料清单

企业信用评级所需资料清单 一、基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开户行及账号、贷款证、社会保险登记情况等复印件; 2、公司发展简史、公司所属行业经营环境分析及相关国家政策、公司在其经营区域内同行业中所占排名及行业地位; *3、公司最新的章程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财务、安全、质量、环保、项目、服务、营销网络等,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管理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4、公司的组织机构图、法人治理结构图及运行情况;股东信息表(名称、投资金额、比例、股东之间关系、近三年股东变化情况);分支机构情况(与企业关系、名称、地址、电话); 5、近三年主要会议记录、总经理工作报告(或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6、公司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获奖证书(近三年地市级以上)等复印件; *7、公司人力资源状况:主要经营管理者的个人简历、荣誉、职称证书及信用记录;员工人数、技术状况、学历状况,年龄情况、从业时间、本公司从业年限等(人员情况一览表汇总); 二、经营资料 *1、公司的市场营销策略、主要市场区域、主要客户群; 2、公司的竞争优势、核心竞争力等情况; 3、公司未来的经营战略; *4、公司主要经销产品或工程项目情况、市场反馈情况; 5、公司简介(宣传册) 三、管理资料 *1、公司的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 *2、企业研发投入及成果,机械设备情况(施工类、材料设备制造类),办公场所、仪器设备、计算机软件等满足工作需求情况(服务类、批发零售类); 3、对下属分公司的管理; 四、财务资料 *1、近三年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公司财务报表 (须有验证码、财务报表附注、若近三年有注资或撤资情况,附验资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 五、信用状况 *1、工商、税务、质检、劳保、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 2、银行授信记录、安全生产记录; *3、近三年纳税完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六、特殊事项 *1、近三年合同及履行情况(实际合同履约数/应履约合同数); *2、近三年招标投标违法违规情况,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近三年监管部门的处罚、批评和谴责情况; *4、总公司的支持力度、政府的支持力度,所享受的优惠政策。 备注:以上资料为存档备案所用,提供的资料必须为纸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以上资料有电子版,请同时提供电子版资料。

公司注册需要材料

公司注册是开始创业的第一步。一般来说,公司注册的流程包括:企业核名→提交材料→领取执照→刻章,就可以完成公司注册,进行开业了。但是,公司想要正式开始经营,还需要办理以下事项:银行开户→税务报到→申请税控和发票→社保开户。在这里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公司注册需要那些材料。 一、前期准备 1、法人(或股东)身份证扫描件(或正反面拍照); 2、监事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正反面拍照); 3、所有登记人员(包括法人、股东、监事)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或正反面拍照)、手机、电子邮箱; 4、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上半身照片电子档。 二、核名所需要的信息有 1、公司名称(3-5个); 2、注册资金(认缴制,不用验资); 3、营业范围; 4、股东身份证信息。 三、设立登记需要的资料有 1、产权证明送政务中心验原件留一份复印件; 2、所有登记人员(包括法人、股东、监事)的身份证扫描件(或正反面拍照)、手机、电子邮箱。 四、刻章备案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正反面拍照); 3、法人上半身照片电子档。 注意事项: 1、以上所需资料除了产权证明涉及到原件,其他资料均不用原件; 2、因为是远程信息采集,身份证上的图片如果是好几年前拍摄的有可能通过不了人脸识别,这时需要去现场认证(需本人持身份证前往政务中心认证); 3、法人或监事人不能在失信名单里; 4、身份证要一定要在有效期,而且不能消磁了。 哪些是有效的产权证明 1、房产证原件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2、购房合同、发票,骏工证明(三个必须齐全)及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孵化器托管协议及管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园区或市场租赁协议及管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无产权的商业地址需所在街道的居委会开具证明(无产权证明)。 上海沪立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是经上海市财政局、工商局批准的专业从事代理工商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等服务的商务服务机构。公司的业务范围以上海为起点覆盖全国各地。在上海已经和金山、

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目录 第一部分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4】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三)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5】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6】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四)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7】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五)公司合并、分立提交材料规范 【8】因公司合并(分立)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9】因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其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0】因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其持有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二、非公司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 非公司企业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1】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2】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二)非公司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三)非公司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6】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7】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三、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8】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四、企业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9】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20】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五、合伙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2】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3】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4】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5】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6】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六、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7】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8】个人独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9】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0】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1】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2】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新设立企业办理三证所需资料清单

新公司设立所需资料清单 提示:红色部分需客户一次性提交 一、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所需提供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工商局文本:附件一) 2.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字按手印,并写明“与原件一致”) 二、新办营业执照所需提供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局文本) 2.公司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工商局文本:附件二) 3.公司章程(可选用工商局文本:附件三) 4.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附件四) 5.全体股东签字确认的《股东承诺书》(附件五) 6.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秘书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 果是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电话号码 7.住所证明(软件园提供) 8.以上资料所有签字处均需加按手印 三、刻印新公司印章: 1.刻章申请书(附件六) 2.备案委托书(附件七)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新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费用:340元

7.以上资料所有签字处均需加按手印 四、新办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提供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仅收纸质表格,由市场中心到客服部领 取后给客户填写) 2.新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核准设立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公章 7.费用:108元 五、新办税务登记证所需提供材料: 1.税务登记表3份,授权委托书、房产信息登记表、车船信息登记 表、土地信息登记表各1份;(仅收纸质表格,由市场中心领取给客户填写) 2.新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新公司核准设立通知书复印件 4.新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新公司章程复印件 6.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住所证明 9.法人股东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企业所需提供资料清单

企业所需提供资料清单 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资料提纲 一、公司基本情况、历史沿革、股东结构 1、公司设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名单、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比例; 2、公司历次股权变更情况、目前的注册资本、股东结构; 3、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复印件,如设立或变更时经政府部门批准,提供批准文件; 二、公司资产及经营状况 1、公司主要产品及业务; 2、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3、公司主要资产状况:土地、房产、主要设备等的数量、购置价格; 4、土地、房产、商标、专利等的产权证明文件及生产许可、技术质量认证、GMP认证、GSP认证等文件(复印件); 5、公司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6、公司主要债务人、债权人及担保抵押情况; 三、公司治理结构及对外投资情况 1、公司组织结构图(包括参控股企业); 2、公司参控股企业的业务、股权结构、经营状况等介绍;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专家介绍; 四、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 1、公司股东从事业务情况介绍,是否从事或投资于与本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2、公司主要客户清单,公司产品的销售方式; 3、公司主要原料供应商名单,公司原材料的采购方式,公司主要设备的采购方式; 五、公司对外重大合作合同、法律诉讼情况; 六、公司设立以来资产重组(资产出让、资产收购、股权转让、收购等情况) 七、公司发展规划,近期资金需求,拟投资项目情况。

尽职调查提纲 一、行业调查 1、行业的整体发展趋势是什么(行业的市场走向) 2、行业总市场容量、其增长率及其判断依据 3、行业内影响企业利润的因素 二、产品市场情况 1、产品市场规模、增长潜力及市场份额分布 2、公司产品主要竞争对手的名单及对竞争对手占有市场份额的分析 3、公司在产品技术、价格、分销渠道及促销手段等方面与竞争对手的比较(相互优势所在,公司优势的判断依据、对方优势的相应对策) 4、公司产品的可替代性分析、进入壁垒与退出壁垒(潜在竞争对手及其可能进入的时间分析) 5、公司如何与正在研制同类产品的大公司竞争 三、销售策略 1、公司目前的销售体系是直销还是通过代理商,与代理商的关系如何? 2、现阶段销售战略或计划,该计划中的要点是什么?如遇较大阻力将如何调整? 3、产品或服务的推出到形成实际销售的时滞有多长?(产品推销周期) 4、现有市场对产品的认知度有多少,如何开发潜在消费需求? 5、产品或服务步入成熟期后的营策略 6、现有营销人员的专业素质及经验 7、产品的定价策略及公司现有产品定价是否考虑了竞争的市场因素 四、公司经营情况 1、营销状况 1.1 公司的组织结构 1.2 公司收入构成明细及产品销售明细 1.3 销售程序说明 1.4 企业的主要供应商 1.5 分销渠道与促销手段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问题的解决方式 1.6 销售人员的地域分布及人数,人均销售收入 2、生产设施及生产状况 2.1 生产设施与用地说明、是否拥有所有权 2.2 生产设施的新旧程度 2.3 现有生产设施及场地是否能满足企业计划中的扩张需要,如不能如何解决 2.4 生产原料说明

注册公司流程及材料

注册公司流程及所需材料 公司注册流程: 核名→设立登记→刻章→税务登记→开户→签订三方协议(开户行、税务局、公司)→购买发票 一、公司核名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及授权委托书到工商局进行核名;(申请书及委托书在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 注意:核名完成后咨询设立登记需要带的材料,需不需要提前在网上登记,公司章程及相关材料有没有字体行距等的具体要求。 二、设立登记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包括法定代表人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在工商局网站下载,由全体股东签字) 3.公司章程;(在济南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参考格式,将股东法人信息及公司经营范围填写好并由全体股东签字)(1)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2)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3)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4.房屋证明;(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工商局核名后领取) 6.委托代理人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办理完成后咨询去哪里的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 三、公安局刻章 1.企业承诺书;(公安局刻章窗口有模板,需要法人及全体股东签字)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法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刻公司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章;(一个章二百块钱左右,一天后即可拿章。需要留法人电话) 四、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全体股东及财务负责人联络员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 6.在国税地税分别领取三方协议; 注意:办理完后咨询接税盘在哪买、维护三方协议以及发行接税

新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 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提交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属于非城镇房屋的,提交所在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注册公司需要提交材料清单

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提交材料如下: 一、名称核准(省工商局或市工商局高新分局)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体投资方法人的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费用:50元(外资企业核省名再加500元) 二、验资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货币资金缴款单原件(缴款人要与股东名称相符,款项来源为投资款) 3、银行询证函和对账单(银行对账单有发生额和余额,银行盖章),(货币缴款单和对账单的取得需提交核名通知书和银行询证函原件)。 4、被审验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及制作的会计凭证(会计事务所提供,由投资人或委托人签字) 5、资信证明(每个股东一份,有模板) 6、章程、经营场所证明文件(房屋租赁合同) 7、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会决议,股东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有模板) 8、自然人出资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法人单位出资的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企业会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9、填制业务约定书、基本情况表、管理当局声明书

注:资金到位证明: a、以货币出资的应提交银行现金交款单或进帐单原件及银行询证 函原件和银行余额表; b、以实物资产出资的应提交近期发票原件或评估机构出具的《评 估报告书》和实物资产转移手续,销货单位提供的款、货两清证明; c、法人投资的应提供法人单位上月末《资产负债表》、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 费用:根据注册资本金确定。 三、企业注册登记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盖章或签字; 3、公司章程原件(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4、验资报告(由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董事、监事经 理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董事、监事,经理以及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任职文件(有模板) 7、董事会名单(设董事会的公司提交);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9、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复印件(产权证明需全体股东签字/ 盖章); 注:a、董事、经理及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b、提交复印件的均应

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工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领取)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资证明; 6、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 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议(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还应当提交售房方出具的场地是否交付使用的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一人有限公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为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2020年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公司注册流程

XX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公司注册流程注册公司先要了解它包括哪些流程及需要哪些材料,下面了xx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公司注册流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xx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公司注册流程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核名通过后,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xx年3月1号后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到工商局现场办理营业执照,带齐以下资料! ①公司设立申请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

②公司章程(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 ③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 ④总经理任免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 ⑤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 ⑥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的第一步已打印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专业刻章店刻印公章、财务章,正规的章是到公安分局备案过有刻章卡的;(1-2个工作日)。 6、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1个工作日) 7、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各(您所在)区的国税或地税分局办理税务登记证;(1个工作日) 8、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xx年3月1号后注册公司新政策已实施可省略此步骤) 9、到开验资户银行凭公司全套资料把验资户转成基本户(没有开验资户的实收资本为0的也可以到银行开基本户)。 注册一家公司要多少钱(工本费)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流程图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流程图

附件A: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股东盖章[自然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验资报告; 6、股东会决议(设董事会的还应提交董事会决议); 7、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8、经理的任职文件; 9、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文件; 10、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1、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 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见附件A1。 注:以上凡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的,由股东加盖印章(自然人签字)并署名与原件一致。 附件A1: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董事长签署、出资人盖章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出资人盖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章程; 4、出资人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的证明;

5、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 6、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出资人出具的董事长的任职文件; 8、出资人出具的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9、经理的任职文件; 10、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1、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证书; 1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以上凡提交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的,由出资人加盖公章并署名与原件一致。

公司注册所需材料及流程

公司注册所需材料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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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国家都鼓励年轻人创业,创业就需要成立公司,而公司注册是开始创业的第一步。因此,想要大展宏图的伙伴都会经历公司注册这一过程,它是你的起点。公司注册的一般流程大致包括:企业核名→提交材料→领取执照→刻章,就可以完成公司注册,进行开业了。那么,进行公司注册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它的具体流程到底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准备材料 (一)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注: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

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0、《承诺书》; 11、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珠海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公司章程(原件1份)。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公章;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签署。 3、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 (1)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其他组织提交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秘书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其中自然人秘书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秘书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任职文件是指依据《公司法》、《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董事签署)、监事会决议(监事签署)、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职工或职工代表签署)或其他决定(决定方签署)。任职文件中应包含股东(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决定方等对其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5、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 租赁(借用)房屋的,提交租赁(借用)协议(复印件1份)或无偿使用证明(原件1份)以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其中所租赁(借用)的房屋为宾馆、旅店营业场所的,可提交宾馆、旅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所租赁(借用)房屋为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1份),免于提交房屋产权证明。 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1份);?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1份);?所在地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租赁(借用)房屋为市、区人民政府或经济功能区、产业园区管委会指定的集中办公区域的,提交市、区人民政府或经济功能区、产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并提交标明具体位置的平面图(复印件1份)。 住所(经营场所)请按照房屋产权证明上标明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具体到行政区、街道(路)名、门牌号、房号。 1 / 2 同时申请经营场所备案的,提交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6、如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7、属于国务院决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应当提交验资证明文件(原件1份);其他行业设立登记时如同时申请实收资本备案的,应提交验资

工商注册流程示意图及各环节所需资料明细

工商注册流程示意图及各环节所需资料明细 (一)工商注册流程示意图 公司名称预审验资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证发放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立 二)工商注册各环节所需资料明细 注册公司第一步:企业名称预审 通过工商行管理局进行公司名称注册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预审”窗口综合审定,给予注册核准,并发放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登记专用章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需向工商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申办人提供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办人提供公司名称4-6个, 拟定经营范围,出资比例; 3.到工商局名称预审窗口领取并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4.全体股东在填好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上签字并盖私章,递交窗口预审; 5.如不重名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例:宝鸡或陕西(地区名)+某某(字数2-4个、企业名字)+商贸(行业名称)+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提交到宝鸡市或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核准。 注册公司第二步:开立验资账户,委托会计事务所验资 1.起草公司章程,并由各股东签字(章)确认。公司章程需明确规定各股东的投资金额、所占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现金或实物资产,无形资产) 2.凭工商管理部门的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各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

3.各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的,应根据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分别将投资款缴存公司临时帐户,缴存投资款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直接缴存现金两种方式。需注意的是,股东在缴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的“款项用途”栏应填写“XX(股东名称)投资款”。 4.股东如以实物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或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出资,则该部分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需经过持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并以经评估后的评估价值作为股东的酱投入额。以实物资产作价投入的,所作价投入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额的50%;以无形资产作价投入的,所作价投入的无形资产不得超过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额的20%。 5.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验资业务委托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验资。验资时需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以下资料: ①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②公司章程; ③公司租赁合同,如果是自有房产的需提供自有房屋产权证明; ④股东身份证明,个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法人(公司)股东提供营业执照; ⑤股东投资款缴存银行的银行进帐单(支票头)或现金缴款单; ⑥如个人股东是以个人存折转帐缴存投资款的,则需提供个人存折;备注:提供以上资料时,会计师事务所需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6.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到公司开户银行询证股东投资款实际到位情况; 7.一个工作日后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验资报告,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分局专门登记备案。 注册公司第三步:提交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材料至工商局注册受理窗口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提供原件); 2.拟定的企业名称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3.企业住所证明(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

上海杨浦区注册公司流程费用及所需材料

上海杨浦区注册公司流程、费用及所需材料 杨浦区位于上海中心城区东北部,地处黄浦江下游西北岸,与浦东新区隔江相望,西临虹口区,北与宝山接壤。杨树浦港纵贯区境南北,杨浦即以此演变得名,南部沿江地带是曾经的上海公共租界东区,中部偏东区域则为“大上海计划”实施地。杨浦区不仅拥有中心城区里最长的15.5公里的白金滨江岸线,经济实力也十分强劲,市区内唯一的规划生态岛屿复兴岛亦坐落于该区。杨浦坐拥上海四大城市副中心之一,十大商业中心之一的江湾五角场;上海第三代国际社区新江湾城;产值丰厚的环同济知识经济圈;世界500强汇集的大连路总部研发集聚区以及东外滩。 一、杨浦区注册公司优惠政策: 自2009年开始,市区统一取消了街道办事处的返税税收优惠政策。在杨浦的创业园区、都市园区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若为享受上海的返税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选择在上海郊区的开发区注册公司。 二、杨浦区注册公司所需材料 1、股东、法人代表身份证 最好2个股东身份证,可用相机拍好或者扫描件在网上直接传送。 2、公司名称多个 上海XX贸易有限公司或者上海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我公司提供参考,XX 为备选名称,备选名称务必取15~20 个。)

3、公司经营范围; 我司提供参考,经营范围字数控制在70字包括标点符号(我公司提供参考)。 4、注册公司资本,股东出资比例及出资期限; 股份按照100股为单位,股东自己分配好。 5、注册地址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协议(必须是正式的办公楼,住宅不能注册); 6、财务人员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7、其它注册所需材料; 三、杨浦区注册公司流程

上述项目办理完毕,公司基本注册完成。若开展实际业务,还需要开设公司基本帐户、办理税种核定及购买发票等适宜。若公司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四、杨浦区注册公司多少钱 1、政府工商行政费用 工商行政费用主要是三证(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费用,其中,工商与税务工本费已经不再收取费用,只剩下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工本费120元。 2、行业许可审批费用 公司经营范围如果有特殊行业需要前置审批的,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之前需先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例如:食品贸易公司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3、刻录公章费用 上海公司注册需要刻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刻录公章费用在260元左右。 4、银行开户费用 拿到三证之后,公司需要开设公司基本账户,一般费用在500~2000元左右。不同银行或者同一个银行不同营业点收取的银行开户费用均有所差异,具体银行开户费用请咨询开户行。 5、代理公司费用 委托代理公司代办注册公司,代理公司会相应收取代理服务费用,每家代理公司收取的服务费用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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