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学院红十字会章程

学院红十字会章程

学院红十字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学院红十字会是本学院的非营利性公益社团,以下简称红十字会。

第二条目的

红十字会的目的是,遵循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积极拓展红十字会工作,传播、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及志愿服务精神,推进校园人道主义事业的发展,关爱贫困、弱势群体,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任务

红十字会的任务是,积极开展各类人道救援与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卫生救护、急救培训、献血、医疗救助、赈灾救援等,提高成员的社会责任意识和人道主义素养。

第四条组织类型

红十字会为学院的兴趣社团,由学院学生自愿组成。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五条红十字会组织机构

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志愿服务部,并由红十字会会员共同组成。

5.1 理事会

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负责全面协调组织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资源管理、组织发展等。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和其他理事组成。

5.2 秘书处

红十字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助理事会处理各类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记录、文件管理、宣传推广等。

5.3 志愿服务部

红十字会设立志愿服务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和学院提供帮助和支持。

第六条红十字会会员

红十字会的会员包括正式会员和志愿会员。正式会员是指完成入会手续、积极参与组织各项活动的学生,志愿会员是指愿意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学生。

第三章组织运作

第七条入会与退出

7.1 入会条件

任何学院的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成为红十字会会员,入会需填写入会申请表,并经红十字会理事会审核通过方可正式加入。

7.2 入会手续

申请人需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给红十字会秘书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支付一定的会费,经审核通过后正式成为红十字会会员。

7.3 退出方式

会员可自愿申请退出红十字会,申请退出需提前书面向红

十字会理事会提交申请。

第八条工作制度

红十字会设立按年度进行换届,每届任期一年。红十字会

会员应遵守红十字会的章程,并积极参与组织的活动和项目,如违反章程或没有履行义务,红十字会有权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会籍等相应处分。

第九条经费来源

红十字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学院的拨款、社会捐款以及自

筹活动所得,同时,红十字会可以向其他单位申请经费支持。

第四章活动开展

第十条活动组织

红十字会可根据需要组织各类人道救援与服务活动,包括

但不限于卫生救护培训、急救知识普及、献血活动、医疗救助项目、开展赈灾救援等。

第十一条活动计划

红十字会应定期制定活动计划,活动计划应包括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参与人员等信息,并提交给学院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队

红十字会可根据需要成立志愿服务队,服务队负责组织和

协调志愿者参与社会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章纪律和奖惩

第十三条纪律要求

红十字会会员应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红十字会的章程,保持良好的纪律,积极参与组织的活动。

第十四条奖惩措施

红十字会按照会员的行为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对于表现突出的会员可给予荣誉称号或奖励,对于违反章程的会员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会籍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章程修改

对于章程的修改,需经红十字会理事会协商一致通过,并提交学院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章程生效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先前的章程。

第十七条解释权

对于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红十字会理事会所有。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中国红十字会 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 第三条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按行政区域建立红十字会,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第五条各级红十字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自己职责有关 的活动,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会的支持、资助和监督。各级人民政府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中国红十字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确立的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及普遍七项基本原则,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中国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参与国际红十字运动,发展同有关国际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八条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和全国性行业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分会;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的工作;下级红十字会向上级红十字会报告重要事项。 第九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以下简称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十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会址设在北京。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红十字会会址设在同级政府所在地。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各级红十字会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各级红十字会对为红十字事业做出显著贡献的集体、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人士给予表彰奖励;对为红十字事业做出重大贡献者,按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 第十三条红十字会在和平时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

昆明理工大学红十字协会章程

昆明理工大学校红十字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昆明理工大学红十字事业,依照校社团管理制度和活动开展制度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昆明理工大学校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校园社团类救助团体,是中国红十字运动的成员。 第三条昆明理工大学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第四条昆明理工大学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参加红十字运动,与同类型公益社团共同发展合作。 第五条昆明理工大学红十字会总会,对外代表昆工红十字协会,对内指导协会内部工作与活动,会址设立在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 第六条校红会依照章程和要求开展与自己职责有关的活动,接受校团委及社团的自主、支持与监督。 第七条对红十字事业做出贡献的集体、个人、志愿者或捐献者按照规定与校团委一同授予表彰或荣誉称号。 第二章职责与权力 第八条昆明理工大学校红十字协会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履行的职责 (1)宣传国际红十字会人道、博爱、风险的精神和昆明理工学红十字协会的宗旨 (2)建立应急求援制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校红会向全校 发出呼吁。依法接受组织或个人的捐赠,及时向受难者提供人 道主义救援。 (3)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组织协会会员的全体师生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 助能力和水平; (4)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校园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向全体师生普

及正确的捐献观念, (5)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推动工作,与校团委一同对积极捐献者授予荣誉。 (6)开展艾滋病知识普及及防御工作,向大学生宣传科学的性教育,学会关爱自己、关爱他人。 (7)开展有益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8)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校园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学校规定处分募捐款物。 (9)秉持人道主义精神,开展与校内或高校间的公益活动、促进预计其他公益组织的交流学习。 (10)完成校团委、社团联等委托其他任务。 第九条红十字协会兴办的各类公益活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活动计费有一定的支持。 第十条红十字协会开展活动和宣传工作,校园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积极支持。 第三章会员及其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 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可以申请加入红十字会,经红十字会批准即为红十字会会员。第十二条昆明理工大学红十字协会会员为个人会员,可以以班级、社团等为组织成为红会团体会员。 第十三条会员权利 (1)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活动、会议及专业培训;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佩戴红十字标志; (5)有退会的自由。 团体会员的权利由团体代表行使。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2009年10月29日中国红十字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 第三条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第四条中国红十字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中国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参加国际红十字运动,发展同有关国际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六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简称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对外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对内指导全国红十字会的工作,会址设在北京。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各级红十字会会址设在同级政府所在地。 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和全国性行业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分会。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的工作,下级红十字会向上级红十字会报告重要事项。 第七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红十字会机关工作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第八条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与自己职责有关的活动,接受人民政府的支持、资助和监督。 第九条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对为红十字事业做出显著贡献的集体、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会员、志愿者、捐赠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给予表彰奖励;对为红十字事业做出重大贡献者,按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 第十条红十字会在和平时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 (三)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四)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五)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开展帮助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第三条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四条红十字会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开展与自己职责有关的活动;总会接受国务院管理,地方各级红十字会接受同级人民政府管理。 第五条中国红十字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确立的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统一及普遍七项基本原则,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中国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参与国际红十字运动,发展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七条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的工作。 第八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会址设在北京。县级以上(含县)地方各级红十字会的会址设在同级政府所在地。 第二章会员 第九条本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本章程的,可以申请加入红十字会,成为红十字会会员。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集体加入红十字会的为团体会员。 第十条个人入会须提出申请,基层红十字组织批准,报县级以上(含县)红十字会备案,发给会员证,方可成为红十字会会员;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集体入会,由县级以上(含县)红十字会发给证书和标牌,方可成为红十字会团体会员; 对红十字事业有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含县)红十字会可以直接接收为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会员有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认为退会: (一)法人的撤销、合并、解散; (二)连续两年不参加红十字会活动; (三)不缴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会议;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佩戴红十字标志; (五)团体会员的权利由法定代表人承担。 第十三条会员的义务: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二)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三)按期缴纳会费。会费标准按《中国红十字会会费收缴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参加红十字会举办的活动,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 (五)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中国红十字会的权力机构及执行机构:

学院红十字会章程

学院红十字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学院红十字会是本学院的非营利性公益社团,以下简称红十字会。 第二条目的 红十字会的目的是,遵循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积极拓展红十字会工作,传播、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及志愿服务精神,推进校园人道主义事业的发展,关爱贫困、弱势群体,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任务 红十字会的任务是,积极开展各类人道救援与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卫生救护、急救培训、献血、医疗救助、赈灾救援等,提高成员的社会责任意识和人道主义素养。 第四条组织类型 红十字会为学院的兴趣社团,由学院学生自愿组成。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五条红十字会组织机构 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和志愿服务部,并由红十字会会员共同组成。

5.1 理事会 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负责全面协调组织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资源管理、组织发展等。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和其他理事组成。 5.2 秘书处 红十字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助理事会处理各类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记录、文件管理、宣传推广等。 5.3 志愿服务部 红十字会设立志愿服务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和学院提供帮助和支持。 第六条红十字会会员 红十字会的会员包括正式会员和志愿会员。正式会员是指完成入会手续、积极参与组织各项活动的学生,志愿会员是指愿意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学生。 第三章组织运作 第七条入会与退出 7.1 入会条件 任何学院的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成为红十字会会员,入会需填写入会申请表,并经红十字会理事会审核通过方可正式加入。 7.2 入会手续 申请人需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给红十字会秘书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支付一定的会费,经审核通过后正式成为红十字会会员。

学校红十字会制度范文

学校红十字会制度范文 (____字)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建设,推动团队成员积极参与红十字会活动,发挥红十字会在学校的作用,我们制定本红十字会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学校红十字会的组织机构包括:理事会、秘书处、各分支机构。 1. 理事会:理事会是学校红十字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由校领导、指导老师、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决策、指导和监督学校红十字会的工作。 2. 秘书处:秘书处是学校红十字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 3. 分支机构:根据学校规模和需要设立的红十字会分支机构,可包括学生会、义工队、血液站等。 第三章:会员管理 1. 会员资格:任何热爱公益事业,具备相应爱心和责任意识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加入学校红十字会。 2. 会员权利:会员享有参与红十字会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的权利,包括义诊、献血、救助活动等。

3. 会员义务:会员应积极参与学校红十字会的各项活动,发挥自己的特长和才能,为学校红十字会的事业贡献力量。 第四章:活动开展 1. 主题活动:学校红十字会每年要开展一次主题活动,如红十字日宣传活动、义诊活动、献血活动等。 2. 宣传推广:学校红十字会要积极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利用校园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全校师生宣传红十字会的宗旨和活动。 3. 志愿活动:学校红十字会要定期组织各类志愿活动,包括参观福利院、定期探望孤寡老人等,以传递爱心和关怀。 第五章:经费管理 1. 经费来源:学校红十字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的资助和社会的捐助。 2. 经费使用:学校红十字会的经费应用于开展各项活动和购买必要的救助物资,必须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做到透明和公开。 3. 经费监督:学校红十字会的经费使用情况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由理事会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六章:奖励与评优 为激励学生积极参与红十字会的活动,学校红十字会设立奖励和评优机制。

学校红十字会制度模版

学校红十字会制度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动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开展,规范学校红十字会组织的管理和活动,提高学生的人道关怀意识和实践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红十字会是学校内的青少年志愿者组织,其宗旨是以人道主义精神为核心,关注弱势群体、传播人道关怀的理念,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和救灾救济工作。 第三条学校红十字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红十字国际组织章程,学校红十字会的活动应当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相结合,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心理发展需要,不得违背学生身心健康和学习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红十字会的组织和活动应当充分尊重学生的真实需求和兴趣爱好,注重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创新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第五条学校红十字会的工作应当得到学校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支持和引导,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是学校红十字会的决策和协调机构,由学校红十字会的成员和指导教师组成。理事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学校红十字会的章程和工作计划,协调各类资源,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七条学校红十字会的组织结构包括: (一)理事会:由学校红十字会的成员和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决策和协调工作。 (二)主席团:由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和指导学校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三)志愿者队伍:由学校红十字会会员组成,负责参与志愿服务和活动开展。 第八条学校红十字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4周岁的学生。 (二)积极向上,具有志愿服务意识和能力。 (三)善于与他人合作,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备一定的红十字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学校红十字会成员的加入程序如下: (一)申请入会:学生向学校红十字会提出入会申请,经过推荐和审查后,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同意入会。 (二)入会宣誓:新入会的学生要进行入会宣誓,庄严承诺遵守学校红十字会章程和活动规范。 (三)参加培训:新入会的学生要参加学校红十字会组织的培训,学习红十字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学校红十字会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和理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具体程序和标准由主席团决定。

红十字会章程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红十字会 章 程 共青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委员会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学生分会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 章程 2014年7月14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红十字会会员制度 第三章:红十字会会议制度 第四章:红十字会工作制度 第五章:红十字会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章:红十字会经费管理制度 第七章:红十字会学习培训制度 第八章:红十字会组织制度 第九章:红十字会考核及评优制度 第十章:附则 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会名称: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简称:兴义师院红十字会。中心校区红十字学生分会、安龙校区红十字学生分会及各二级学院红十字学生分会隶属于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总会。 第三条: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是在共青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委员会的领导及黔西南州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在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统筹和监督下,由学生自发策划、组织成立的从事红十字事业的学生组织,是群众性和公益型的社会团体。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的范围内,以各种恰当形式开展符合红十字运动的宗旨和原则的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项公益活动、训练活动、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团体性活动。 第四条:红会的宗旨:“立足校园,服务社会,提升自我。” 第五条:红会的原则:“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 第六条:红会的基本目标:秉承及发扬:“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的人道主义精神,在高校大学生中普及基本医

院校红十字会章程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红十字会章程 部门简介: 我院红十字会是福建省红十字会的基层组织,是以学生为主体、教职工和学生共同参加的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红十字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中国红十字总会联合制订的《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和国家教委、中国红十字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深入开展红十字会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院红十字青年工作,提高我院红十字青年活动的质量,丰富学校素质教育的内容,将红十字会“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发扬光大。 一、性质 经济与管理学院红十字会是福建省红十字会的基层组织,是以学生为主体、教职工和学生共同参加的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二、标志 经济与管理学院红十字会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 三、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红十字会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院红十字青年工作,提高我院红十字青年活动的质量,丰富学校素质教育的内容,促进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的全面贯彻,培养和造就更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新人。将红十字会“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发扬光大。 四、基本任务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会运动基本知识:

在校内外广泛开展体现红十字会精神的救死扶伤、扶贫济困、敬老助残、尊师爱幼、助人为乐等活动。经济与管理学院红十字会把开展红十字会青年活动作为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一种重要的辅助形式,重点培养和提高红十字会青年的道德素质,增强服务意识,使学校红十字会青年工作和红十字会青年活动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学校红十字会青年知识层次高、接受能力较强的特点,开展行为品德、卫生习惯、心理健康、青春期生理、卫生救护、艾滋病、原理毒品、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知识教育,组织有关的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社区职员服务、夏(冬)令营等活动,并积极联系和拓宽渠道,开展同社会各界红十字青年交流活动。学校红十字青年工作与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的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对红十字青年进行人道主义教育的同时,加强对青年进行国情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 五、职责 红十字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红十字青年活动; (二)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三)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时间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四)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五)宣传国际红十字会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协议书; (六)依照国际红十字会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七)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红十字会规章制度

红十字会 社团简介 枣庄学院红十字会是枣庄市红十字会的基层组织,是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枣院红十字会成立于2006年,自成立以来,校红会一直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宗旨,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活动、宣传卫生

救护和疾病预防知识以及推动无偿献血的发展。 枣庄学院红十字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中国红十字总会联合制定的《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和国家教委、中国红十字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更加有效的开展我校的红十字工作,我校成立了红十字会。 第二条枣庄学院红十字会是枣庄市红十字会的基层组织,是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第三条枣庄学院红十字会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 第四条深入开展红十字会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加强我校红十字青年工作,提高我校红十字青年活动的质量,丰富学校素质教育的内容,培养和造就更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新人。将红十字会“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发扬光大。 第五条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 第六条在校内外广泛开展体现红十字精神的救死扶伤、扶贫济困、敬老助残、尊师爱幼、助人为乐等活动。 第七条根据学校红十字青年知识层次高、接受能力较强的特点开展行为品德、卫生习惯、心理健康、青春期生理、卫生救护、艾滋

病、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知识教育等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学生理事会:理事会是我会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六人组成,任何活动的举行须经理事会商讨通过,一切重大事项及决议必须经理事会决策通过。 会长一名:由学生理事会选拔,接受区红十字会的领导,下达相关工作文件、指令;统管全会工作、活动的展开;签署相关文件,如任免名单、活动计划及经费情况等;学年末,做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报告。 副会长两名:与会长的任命和工作性质相同,但无权下达重要的文件、指令;积极配合会长的工作,在会长不在时与另一副会长挑起会长的责任,协商理事会的工作;其中一人分管财务、外联及志愿服务部,一人分管血液事业部及救护培训部。 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组织每次会议,各类活动、会议的记录及出勤情况,使其正常有序地运行;监督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各项活动、会议等的下发通知以及日常会议的主持和记录,以及相关公文、文件的草拟等;会员档案的整理保存,会员证的填发。 文宣部:分管活动信息来源,各类会议、活动的报道;各种活动过程的拍摄;分管各类宣传板报的内容写作与设计,与校内、外宣传媒体的联系;负责提供各种活动中需要的文艺节目;做好红十字会在学校以及社会上的宣传工作。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2015年5月6日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 第三条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第四条中国红十字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中国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参加国际红十字运动,发展同有关国际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六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简称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对外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对内指导全国红十字会的工作,会址设在北京。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各级红十字会会址设在同级政

府所在地。 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和全国性行业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分会。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的工作,下级红十字会向上级红十字会报告重要事项。 第七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红十字会机关工作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第八条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与自己职责有关的活动,接受人民政府的支持、资助和监督。 第九条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对为红十字事业做出显著贡献的集体、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会员、志愿者、捐赠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给予表彰奖励;对为红十字事业做出重大贡献者,按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 第十条红十字会在和平时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

学院红十字会章程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学院红十字会章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4504学院红十字会章程 College Red Cross Constitution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学院(校)红十字会章程 第一条Z职业技术学院红十字会是以学生为主体、全校师生共同参加的卫生救护社团组织,遵循中国红十字会的各项基本原则,在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二条Z职业技术学院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一个基层组织,是本校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增强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搞好学校健康教育以及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的助手,红十字知识是奉献与博爱的教育内容之一。 第三条Z职业技术学院红十字会是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普及卫生急救知识,促进校园文明建设”为宗旨。 第四条Z职业技术学院红十字会使用中国红十字会统一的会员证、白底红十字标志、金黄色橄榄枝环绕的白底红十字会会徽。

第一章任务 第五条Z职业技术学院红十字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标志使用办法》,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二)广泛开展群众性现场初级救护知识培训,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增进师生身心健康,努力搞好学校卫生、个人卫生。 (三)组织红十字会会员,志愿工作者和积极分子结合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投入创建文明学校活动,热心为同学、为学校、为社会服务。 (四)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加救护、救灾、支援贫困地区及尊老敬师、爱幼助残等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 (五)开展一些适合高职学生身心健康特点的活动。 (六)学习和宣传初级卫生知识,协助做好献血的宣传动员,倡导无偿献血。 (七)组织红十字会青年会员和学生积极参加社会调查和社区服务。

红十字会章程

红十字会章程 红十字会始终秉承基于人类尊严和人道主义原则,立足国际,面向中国,致力于服务全体民众,在抢救受伤灾民、提供急救护理、促进医疗卫生、开展公共卫生教育、预防自然灾害、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1. 中华红十字会是中国法定的国家慈善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民族广大人民的需求,致力于抢救受伤灾民、提供急救护理、促进医疗卫生、开展公共卫生教育、预防自然灾害、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等服务。 2. 中国社会救助基金会是中华红十字会的财务和管理组织。它的职能是执行社会救助活动,依据财政部的指导,推动社会救助活动的开展,为社会提供社会救助服务。 3.中华红十字会医疗服务中心是中华红十字会专门从事医疗服务的机构,负责依据《红十字会医疗服务规范》,提供急救护理、医疗咨询、药物准入等服务。它也负责建立和实施抢救伤员及灾民的医疗体系,为灾害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护理。 4. 中华红十字会救灾救助中心和公共卫生教育中心是中华红十字会负责开展救灾救助和公共卫生教育活动的机构,为抗击自然灾害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开展灾害应急救护、公共卫生教育、医疗服务等活动。 三、经费来源

1. 中华红十字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有国家财政资金、社会组织捐赠的善款、个人捐赠的善款等。 2. 中华红十字会的经费安排是由国家财政部和有关部门共同决定的,社会组织捐赠的善款经过充分审查后可入账,个人捐赠的善款经过认定后可入账。 3.金安排以满足当地区域民众的抢救受伤灾民、提供急救护理、促进医疗卫生、开展公共卫生教育、预防自然灾害、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等服务为重点,优先考虑贫困地区服务需求。 四、执行 1. 中华红十字会的执行机构由理事会和中央处理机构组成,各级红十字会根据所在地区活动特性分别建立理事会,统筹把握本地区抢救受伤灾民、提供急救护理、促进医疗卫生、开展公共卫生教育、预防自然灾害、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等活动的具体实施。 2.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华红十字会的执行机构应当依照下列原则履行其职责: (1)严格遵守本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 (2)恪尽职守,严格执行本会的章程; (3)依法报告审批本会的相关事项; (4)合理组织、指派本会的人员; (5)指导本会工作,保证本会资金规范使用。 五、管理机制 1. 中华红十字会的管理机制采用内部管理、外部管理共同形成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程_规章制度_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程 第一条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学校红十字会是红十字会的基层组织。是以学生为主体,师生共同参加的卫生救护、社会福利团体,接受学校的行政领导和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学校红十字会以人道主义精神通过各项活动,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服务。 第三条学校红十字会的基本任务是: 1、学习、宣传红十字会的人道主义宗旨和会务知识。 2、根据青少年的不同年龄、不同知识层次,开展相应的卫生救护知识教育和有关的活动。 3、要校内外广泛开展体现红十字精神的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尊师爱幼、助人为乐等活动。中学(中专)要对青少年进行青春期卫生知识,及时预防常见病、多发病的教育,掌握一般小伤小病的处理,中学高年级可学习意外伤害的初步急救常识。 4、教职员工除参加学校红十字会统一组织的活动外,要具体指导青少年会员的日常活动。 第四条学校的师生员工,凡符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有关规定者,由本人自愿申请,校红十字会批准,均可成为红十字会会员。对入会者,登记备案,发给“会员证”和“会徽”。中学(包括中专)的学生会员称红十字青少年会员。 第五条会员都享有和承担《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会员交纳会费的原则是:每年根据上级规定的数额,用于红十字活动。毕业、转学或参加工作的学生会员,凭原会员证到新单位的红十字会组织报到,登记注册,不需再办理入会手续,转入单位没有红十字会组织的,可保留会籍。 第六条学校红十字会组织的名称是在“红十字会”前冠“白茆中学”。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程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程 (经典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总结计划、党团报告、合同协议、策划方案、演讲致辞、规章制度、条据文书、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summary plans, party and youth league reports, contract agreements, planning plans, speeches, rules and regulations, doctrinal documents, teaching materials, complete essay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ould like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stay tuned!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公布日期】1994.04.25 •【文号】 •【施行日期】1994.04.25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 正文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1994年4月25日中国红十字会 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红十字会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第三条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第四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在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支持、资助和监督下,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有关的活动。 第五条中国红十字会参加国际红十字组织,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发展同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六条中国红十字会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 第七条中国红十字会的会徽为:金黄色橄榄枝环绕的白底红十字(印样附

后)。 第八条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工作。 第九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会址设在北京。 第二章任务 第十条红十字会的主要任务: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二)开展备灾和救灾工作; (三)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卫生知识的宣传;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工作;战时参与救护活动; (四)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负责红十字会的血站管理和检查指导; (五)开展中国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供者动员、宣传、组织和数据检索工作; (六)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 (七)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及经济实体; (八)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九)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十)宣传国际人道主义法,进行国际间的友好合作和经验交流; (十一)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的有关事宜。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中国红十字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红十字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地方红十字会推选的会员代表,与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及全国性社会团体协商产生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于2015年5月6日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 第三条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第四条中国红十字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中国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参加国际红十字运动,发展同有关国际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六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简称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对外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对内指导全国红十字会的工作,会址设在北京。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各级红十字会会址设在同级政府所在地。 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和全国性行业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分会。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的工作,下级红十字会向上级红十字会报告重要事项。 第七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红十字会机关工作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第八条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与自己职责有关的活动,接受人民政府的支持、资助和监督。第九条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对为红十字事业做出显著贡献的集体、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会员、志愿者、捐赠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给予表彰奖励;对为红十字事业做出重大贡献者,按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章职责权利 第十条红十字会在和平时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 (三)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四)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五)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六)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 (七)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

红十字章程

红十字章程 第一章总规定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法》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会的称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简称“红十字会”。本会是全国统一的人道救援、卫生和社会福利组织,是中国红十字运动的组织之一。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以人道主义精神为基础,以志愿服务为手段,为保障人类生命健康,促进人道文明,维护和平、发展、合作的事业而奋斗。 第四条本会的任务是:开展红十字运动;会员发展和组织建设;人道救援、卫生和社会福利工作的开展;国际人道主义合作工作、法律、学术研究及其他有利于实现本会宗旨和任务的工作。 第五条本会的工作原则是:人道主义、中立、无私、地域平衡、尊重文化差异和服务对象的自愿原则。 第六条本会的标志:红十字标志和红新月标志由本会独立使用。其他机构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或使用类似的标志和名称。 第二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具有会员制度,成年公民均可申请入会。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本会的工作、活动;(二)参加本会的会员大会、会议,有表决权和被选举权;(三)享受由本会提供的服务;(四)有质询本会工作的权利。 第九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规章和决议,执行本会的决定;(二)积极参与本会的工作、活动;(三)按规定交纳会费;(四)保守本会的机密;(五)维护本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三章红十字运动 第十条本会开展红十字运动,以推行人道主义、医疗卫生、青少年发展、和平教育、防灾减灾、志愿服务等为主要内容,发挥红十字标志及其精神的作用,树立全民救援的意识。

第十一条本会在开展红十字运动过程中,坚持以志愿服务为基础,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组织和实施各类活动,提高社会意识和项目执行能力,促进红十字遍及全国、深入人民、服务社会。 第四章人道救援 第十二条本会开展人道救援工作,着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开展赈灾救援、应急医疗救护等活动,加大救援和减灾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三条本会的人道救援工作以志愿服务为特点,微观和宏观相结合,发挥专业和网络的优势,积极响应国家和社会的呼声,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五章卫生和社会福利 第十四条本会开展卫生和社会福利工作,促进全民健康和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环保、健康生活方式等。 第十五条本会的卫生和社会福利工作着眼于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水平,通过建设卫生和社会福利机构、开展健康教育、防疫防病等活动,为广大群众服务。 第六章国际合作 第十六条本会开展国际人道主义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红十字红新月移民活动、国际人道庇护计划等国际组织的活动,为保障人类生命健康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七章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本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费、捐助款项、拨款和收入等,接受社会监督和审计。 第十八条本会设有财务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制度,开展严格的财务管理,保障经费的协调、使用和监督。 第八章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本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办事处和其他必要的部门。 第二十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一次,代表会员行使权力,决定重要事项,选举理事会、监事会,审议章程的修改等。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