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磋商文件以纸质发售文件为准!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新办公楼案管大厅LED显示屏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磋
商
文
件
采购编号:GZSW17148HC3054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
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1-1 第二部分:报价供应商须知…………………………………………2-1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3-1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4-1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1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磋商邀请函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新办公楼案管大厅LED显示屏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本国产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预算、内容、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新办公楼案管大厅LED显示屏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ZSW17148HC3054
3、项目预算:人民币1,100,000.00元
4、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报价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4)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磋商资格。
供应商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9:00-17:00(工作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或邮购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10元/套(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
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8月15日14:00-14: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17年8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及技术人员务必到场参与磋商。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6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顺为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4615192003.html,)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购买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0-********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20-********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潘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20-********-814
七、供应商注册登记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4615192003.html,)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磋商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