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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电瓶车运营管理制度

景区电瓶车运营管理制度
景区电瓶车运营管理制度

三郎洞景区电动观光车管理制度

为提升景区整体配套服务水平,满足游客需要,确保车辆、乘客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电动观光车管理总则

1、电动观光车由公司统一管理,实行当班司机“专人专车”责任制。

2、电动观光车钥匙、工具,充电器、打气泵、电池等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3、电动观光车应按照规定统一停放在景区指定位置。

4、电动观光车应遵循景区线路规定,不允许超出景区规定线路的范围。

5、电动观光车应遵循持票乘车,无票不许乘车的规定。

6、电动观光车应严格按照指定站点停靠,方便游客乘车。

7、严禁司机沿路收客,私自收取电动观光车费,如有发现必将重责。

8、每日出车前及收车后当班司机应检查电池剩余电量,轮胎等情况,确保电动观光车不带

病工作,预防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如发现影响出车的情况应及时上报。

二、电动观光车的使用与保养

1、电动观光车的使用

(1)、电动观光车作为景区的特种机械设备,操作司机上岗前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并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持证后方可驾车操作。

(2)、电动观光车的操作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野蛮操作。

(3)、按照“一人一车当班责任制”原则,当班司机使用自管车辆,非特殊原因或未经公司管理车辆的负责人批准,车辆不得调换使用。

(4)、电动观光车停运后,要停入制定车位,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2、电动观光车的保养

“保养”是确保电动观光车正常运行和安全保障的先决条件,驾驶员和部门管理者除接受专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外,要通读《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定时维护保养,具体的维护保养项目、方法及标准要按照《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执行。

(1)、严禁存放时亏电

电动观光车蓄电池在存放时严禁处于亏电状态。亏电状态是指电动观光车使用后没有及时充电。造成充电不足,电池容量下降,影响电动观光车的使用,亏电状态闲置时间越长,电池损坏越严重。因此,观光车闲置不用时,应至少每月充电一次,这样能较好的保持电池状态。

(2)、定期检查

要确保,每日,每周,每月定期检查电动观光车的各项指标,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续航里程大幅度下降,应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检查,维修。

(3)、避免大电流放电

电动观光车在起步、载人上坡时,尽量避免猛踩加速,形成瞬间大电流放电。大电流放电容易损害电池极板的物理性能。

(4)、正确掌握充电时间

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充电时间,参考平时使用频率及行程里程情况,把握充电频次。避免过度充电,过度放电,以及充电不足等情况。

(5)、经常检查轮胎气压

将轮胎气压保持在正确的胎压,必须至少每星期检查一次胎压,不正确的胎压会造成耗电、行驶里程短、降低驾驶的舒适性、降低轮胎寿命,并降低行车的安全性,引发安全事故。

(6)、电动观光车蓄电池保养

①时常查看极柱和接线头连接的是否可靠。为防止接线柱氧化可涂抹凡士林等保护剂。

②电池盖上的气孔应通畅,否则蓄电池在充电时会造成充电池壳体炸裂。

③不可用直接打火(短路试验)的方法检查蓄电池的电量,这样会给蓄电池造成损害。

④检查蓄电池内部电解液高度,如发现电解液过低,应添加蒸馏水或专用铅酸电池补充液。切忌使用饮用纯净水代替。

⑤电动车在使用时,要轻踏加速踏板,否则瞬间的大电流放电会损坏蓄电池。(7)、其他重要注意项目

①每天出车前先检查电量是否充足,刹车性能是否良好,螺丝是否松动等,有故障应及时修理排除,检查完成确定没有故障时才能出车。

②充电应在儿童无法接触到的地方进行。

③每次停车都必须关闭电源开关,拔出钥匙,将档位开关扳至空挡位置,并将手刹拉起。

④维修或更换电瓶、电器,必须关闭电源总开关后操作。

⑤严禁在车内玩耍,打闹,以免造成危险。

⑥司机离开车内时必须拔掉车钥匙。

⑦车辆在启动前,必须检查车门等是否关紧,防护链是否挂上。

⑧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起火时应立即关闭总电源开关,疏散车上人员。

三、电动观光车司机守则

1、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爱护公司资产,做好本职工作。

3、熟读《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操作和维护。

4、景区电动观光车不得开出指定范围,不得交给非专业人员驾驶。

5、时刻保持车辆的完好与整洁,停运后应停在制定位置。

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一、加强、完善安全高效的管理制度,保证车辆安全、高效运行。

二、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提高遵

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三、根据乘客流量,适时准确合理的调配车辆,指挥督促车辆安全运

行,并对车辆安全全面负责。

四、定期检查车辆完好情况,检验其安全性能。不得要求未经检验合

格的车辆投入运营。

五、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落实。对维护、保养、检查

全过程负责,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六、认真做好车辆排班和统计工作。

七、严格日常管理,检查和纠正驾驶员违章行为。统筹安排车队工作

内容,调动员工积极性,按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后勤工作及奖惩工作。

八、坚持长期巡视检查与现场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对车辆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存档,健全车辆档案及驾驶

员档案。

十、做好车辆安全检查,负责落实车辆日检,周检等定期检查、维护。十一、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紧急救援演习,做好应急预案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和各种应急资源的保障措施。

电动观光车司机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运营安全,及景区道路的通畅和运营工作正常运转,为乘客提供安全、舒适、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思想品德良好,工作责任心强,驾驶技术过硬,开车平稳。

二、热情周到的为广大乘客服务,驾驶车辆要沉着冷静,做到让乘客放心。

三、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安排,和同事之间要搞好关系,团结互助。有事要请假,

不得无故缺勤。

四、保持服装整洁,注意举止礼仪,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态。

五、平时注意语言练习,准确而清晰的提醒乘客注意安全事项。

六、保持车辆清洁卫生,玻璃明亮,车内无杂物,整齐清洁。

七、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后驾驶。

八、不得私自揽客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私自带人乘车。

九、严禁在驾驶过程中吸烟、饮食、打电话等妨碍安全行车的一切行为。

十、驾驶员应熟悉自己所驾驶车辆的构造、性能、状况和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发

现故障,及时排除。

十一、驾驶员应熟悉道路环境,驾驶中能做出正确的判断,达到安全运营的目的。十二、严格遵守车辆承载人数的规定,不得超载营运,如遇到超载情况一定要做好耐心说服工作,坚持不超载原则。

十三、车辆在景区道路上行驶要严格遵守限速规定,严禁超速行驶。

十四、营运中车辆发生故障应在故障车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打开应急灯,把乘客带到安全的地方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坚守岗位,等候指示。

十五、实行“一人一车当班责任制”,不得私自把车交给他人驾驶。

电动观光车司机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服务优良,获得锦旗的司机奖励人民币100元/次。

2、每月考勤达标,没有无故缺勤的情况,发放当月全勤奖200元。

3、对于工作提出建议,优秀建议发放奖励100元/次。

二、惩戒制度:

1、无故缺勤,没有提前请假的,扣发当日工资,并处以当日工资2倍的罚款。

2、乘客投诉服务质量差,行车中有抽烟等妨碍安全的行为,罚款100元/次。

3、有私自揽客的情况,扣发当日工资,并罚款500—1000元/次。

4、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的,罚款500元/次。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司机本

人承担,并赔偿公司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声损失,及因此产生的公关费用等。

5、超速行驶,罚款1000元/次。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并赔偿

公司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声损失,及因此产生的公关费用等。

6、酒后驾驶车辆,取消电动观光车驾驶资格,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司机本人

承担,并赔偿公司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声损失,及因此产生的公关费用等。

7、车辆不整洁,前三次警告,并罚款100元/次。警告三次仍不改正的,取消观

光车驾驶员资格。

8、不服从公司管理,前三次警告,并罚款100元/次。警告三次仍不改正的,取

消观光车驾驶员资格。

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1)

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程序,控制车辆使用寿命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更好的为巡检工作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二、电动自行车管理总则 1.巡检工作电动自行车为工作所用,不可公车私用,仅限在公司经营区域内的新、老燃气管路沿线的道路上行驶。 2.电动自行车实行“定人定责,集中管理”,谁使用、谁负责车辆的保管、维护保养,使用人员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当班人员自行负责。 3.车辆使用人需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在驾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碰撞、损坏、配件失灵、失窃、电量亏欠、轮胎亏气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 4.在行车过程中,使用人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相互飙车、赛车。 5.电动自行车在现场摆放监护,要求摆放在避开施工车辆的安全地带。 6.运行部办公室是车辆管理部门,对于不爱护车辆、违规使用的人员

有权取消其车辆使用的权利,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车辆的使用 车辆使用实行定人定责制度,车辆钥匙由巡检人员统一管理。巡检人员领用车辆后,不能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否则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巡检人员负责。工作结束或节假日,电动车必须停放到指定电动车停放地点停放和充电。上班前必须做出好车前安全检查并填写《电动车出车前安全检查表》,发现问题及时向车辆管理人员反馈,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车辆维修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联系方式由车辆管理人员提供。 四、车辆的维护保养 1.车辆使用人有义务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及清理,做到车辆要干净整洁。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等,做到安全出车,对自己负责,对车辆负责。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中应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以节省电能。行驶中刹车时应松开调速把,以免损害电机及其它机件。下

公司电动车管理制度

公司电动车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电动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各项目负责人为电动车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电动车使用过程中 出现任何问题都有直接责任人负责。直接责任人可将电动车辆交给车辆监管人进行日常管理及使用。 2、公司电动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竣工后使用完 毕必须立即交还公司或移交其他部门。 3、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 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 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 一切责任。 4、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5、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法 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6、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每位监管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 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报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7、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 受阻。

8、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配件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承 担维修费用,监管人有连带责任。 三、车辆的使用 1、车辆实行定人定责制度。 2、需求车辆者必须经过监管人同意才可以借用,签写《电动车使用 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监管人和借用人自己解决。 3、节假日、休息日钥匙交由部门领导代为保管,需要借用同样签写 《电动车使用登记表》 4、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停放 1、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2、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 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求。 3、充电器由个人保管。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月15日各使用人必须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并对车 辆进行清洗。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 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 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合理控制速把。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电瓶车的使用安全,使电瓶车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电瓶车管理规定如下: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1、加强对电瓶车的管理,给客户提供一个良好的看楼条件,同时延长电瓶车使用寿命。 2、电瓶车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和驾驶。 3、电瓶车主要服务于业主和看楼客人,在未经主管级以上领导的批准下,严禁其它无关人员驾驶和 乘坐。 4、操作人员应定期对电瓶车进行检查和保养工作,如出现人为损坏和故障时,一切责任由操作员承 担。 5、操作人员必须在公司指定的范围内驾驶,严禁超出指定区域。 6、操作人员应按交通路线行驶,须熟悉各种交通手势,如因为驾驶者未按规定驾驶而发生交通安全 事故,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7、操作人员必须随身保管好电瓶车的钥匙,不得随意转交(转借)他人,如发生丢失事件,由操作 员负责赔偿损失。 8、如电瓶车发生操作人员无法排除的故障时,应及时上报领导通知相关技术人员检查维修,并做好 纪录。 9、严禁操作人员酒后驾驶,行驶时不得前倾后靠,东张西望以及思想不集中。 10、在停车区域内等候客人时,不准哼歌、吹口哨、玩手机、吃零食,听录音机以及看书报。 不准伸懒腰,跷二郎腿,随地吐痰等有损形象的事。 11、操作员要做到微笑服务,对待业主(客人)友善,热忱,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用 语。 电瓶车操作规定 12、操作员在操作前必须读电瓶车的说明书,并牢记游览车操作。 13、在进行操作前,应先确认车辆无故障后,例如检查电门锁是否在"关"的位置上,电源接插 件是否连上,电压是否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 14、控制电路的电源开关、右旋钥匙,就可以接通电源,电压表开始显示电压值。 15、操作员应注意显示电瓶车电压的变动情况,表内刻度,盘上有红区(严禁使用立即充电), 黄区(可以使用,最好补充电源),绿区(正常使用范围)。 16、电瓶车行驶过程中,在左右转弯时,应把方向灯打开,看一下倒车镜后是否有车,如无车 时方可转弯 17、操作人员应按交通行驶路线行驶,如在行驶路线中,遇到相应的障碍,应松开加速器的踏 板,放慢速度,然后踩刹车,障碍过去后,再缓缓踩下踏板加度行驶。 18、坡道停车时,应先踩住脚刹踏板,再拦紧车刹手柄,行车制动时,应先放下右脚的加速踏

【管理制度)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3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5月20日起施行。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五城区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登记和通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俩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且符合关联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的电动自行车。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环境保护、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依据下列职责共同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 (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道路行驶管理;

(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编制且公布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目录;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销售电动自行车实施监督管理; (四)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对生产者和销售者收集、贮存、处置电动自行车废电池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五)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于临街人行道、公共场所停放管理,查处占道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本市电动自行车实行合格产品目录管理。 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编制《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且向社会公布。 于本市销售和登记报牌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应当符合《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登记具体办法由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章销售管理 第六条销售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禁止销售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我矿施工的主井下井口东西绕道运输大巷因运输距离短,交岔点多,轻、重车辆周转困难,且人工推车的劳动强度大,效率低,暂用人员多。经矿领导同意,在该巷道内使用5吨电瓶车一部,运送矸石、材料等。根据现场的实际,运行的电瓶车不能行驶到各个迎头,只能在合适的车场内进行轻重车辆接车。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行车线路 1、一队把矸石车放到东部轨道大巷内的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东部轨道大巷车场。 2、二队把矸石车放在西绕道北部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西绕道北部车场。 3、三队把矸石车放到东绕道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东绕道北部车场。 4、四队把矸石车存放到西绕道南部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放到西绕道南部车场。 二、行车管理 1、运通工区当班跟班区长下井后去各开拓队察看矿车情况,了解各队生产安排,需要车皮数量及使用时间,根据各队生产情况合理分配车皮。 2、空车线车皮要及时拉走,不能积压车皮太多,各迎头重车必须及时拉出,运输不紧张时,必须确保各迎头无重车。 3、各队迎头不出矸时,迎头空车不得超过6车,否则处罚使用单位50元/车。

4、车皮供应必须按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否则处罚电瓶车司机50元/次。 5、电瓶车拉、送车时各队必须保持车场通畅,保证车皮可以及时顶进、重车及时拉出,不得拖延电瓶车运行时间。 6、各单位的空车、重车不得占轧道岔,妨碍其他单位出车,凡是占轧道岔妨碍出车的,则处罚岔妨碍出车的单位100元/次。 7、其它相关事项参照《提升运输管理办法(暂行)》第五章之规定执行,凡是发现与以上条款冲突的,则按以上条款执行。 8、其他未尽事宜,随时进行补充调整。 xx年九月三十日

电动车管理办法

物业园区电动车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规范园区业主电动车出入、停放、充电管理,规劝、制止私拉电线行为,预防电动车充电而引起火灾事故发生,预防电动车偷盗行为发生,为各园区内电动车的管理提供实施措施。 二、范围:适用物业各部门、管理处 三、职责: 1、公司秩序部负责园区电动车管理办法的制定、审核、评定。 2、公司秩序部对管理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加强纠正整改。 3、各案场管理处负责电动车管理办法实施、培训学习。 4、各管理处部门工作人员负责住户宣传教育、合理管控、巡查巡检、有效管理。 5、各管理处对园区内住户的电动车丢失、乱停放、充电安全、防火安全负责。 四、程序: 防火安全宣传: 1、各部门、管理处根据自身园区特点,规范管理电动车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条幅、宣传栏、短信、温馨提示、背景音乐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业主对电动车的使用安全性、有效性管理。 2、开展园区业主座谈会,对楼栋、楼道内外私拉电线容易引发火灾的常识进行宣传,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确实

加强电动车管理有效控制。 电动车进出门岗的管理: 1、各管理处统一购置电动车门禁出入卡,非机动车辆与机动车辆进出卡要有所区别。对进出电动车必须要核实凭卡出入。 2、门岗要严格执行收发卡制度,落实收发卡率100%。 3、秩序主管及秩序班长负责电动车充电的安全防火培训及监督工作。 4、秩序部对各案场门岗电动车监管工作实施检查,对 不符合标准的给以相应处罚,对做的好的小区实施奖励。 6、装修工人的自行车、电动车一律不许进入园区,要规划地点集中规范停放并管理。 电动车停放管理: 1、园区内不管是高层还是多层一楼单元内或地下室走廊、过道严禁停放非机动车辆。及时发现、引导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 2、管理处秩序部负责区域内看管电动车停放工作,并 登记核实进出住户的具体姓名,防止可疑人员实施电动车偷盗。 3、管理处秩序部设立的巡逻岗,要在24小时不间断加强巡查,特别是对集中停放电动车位置重点实施重点防范。 4、巡逻岗如发现电动车出现破旧、漏电、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的车辆,应及时报告管理处并做好登记,由专人负责通知业主进行有效处理。 电动车充电管理:

观光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观光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观光车安全管理制度 2.观光车安全管理制度(景区) 3.观光车辆日常管理 4.观光车使用与保养制度 5.观光车司机守则

1.观光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旅游景区管理,提升城市旅游形象,推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根据《旅游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市区旅游景区观光车的登记、检测、营运及其他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各县市旅游景区观光车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观光车,是指以各种动力、人力、畜力为驱动,用于为旅游景区内游客提供服务的交通工具。主要包括电动车、自行车、人力车、畜力车等观光车辆。 第四条观光车的管理,坚持严格标准、控制规模、合法经营、统一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旅游景区观光车的统筹管理和协调。公安、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税务、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做好旅游景区内观光车管理工作。 第六条观光车由依法取得景区经营资格的企业或单位负责经营和管理。

第七条观光车实行分类登记管理。观光电动车由公安部门负责登记上牌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其他观光车辆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经营企业或单位依照相关规定管理。 第八条经营企业或单位向公安部门申请观光电动车登 记上牌时,应依法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车辆检验合格证明。 第九条观光电动车由国家认可的保险机构按有关规定 承保,报废年限及报废程序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观光电动车驾驶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公安部门核 发的C照以上(含C照)机动车驾驶证和旅游部门核发的上岗证。 第十一条观光车必须在旅游景区内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在规定的地点停靠。观光车行驶的具体线路及车辆停靠点 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住房与城乡建设等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经营企业或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观光车安全管 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设施完好,并在车身明显部位标明举报投诉电话。 第十三条观光车驾驶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 得强行拉客、随意甩客或违规行驶。 第十四条观光车服务收费标准由价格部门核定。观光 车营运票据由经营企业或单位报税务部门统一印制。

电动车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电动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电动车的使用,加强电动车的管理,延长使用年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全体使用电动车的岗位人员。 三、电动车配备情况 四、驾驶人员守则 1.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维护公司资产,做好本职工作; 3.熟读《使用说明》和《维修手册》,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操作与维护; 4.时刻保持车辆的完好与整洁; 5.时刻铭记公司的服务宗旨,文明、安全驾车、礼貌服务。 五、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归还;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 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部门责任人应监督驾驶员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4.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在过弯道和过 减速带时,注意减速;在平时的驾驶过程中,注意保持正常的速度,不得超速行驶,更不得飙车;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5.实行部门负责管理制度,每位使用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 致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经部门负责人报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维修; 6.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7.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8.电动车不得开出***区域,不得交给非专业人员试驾,(如遇客人要求试驾,我们应该礼 貌拒绝),若发现员工搭乘电动车者,将按照后面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9.行驶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驾驶; 10.严格按照处罚规定对违规现象进行处罚。 六、车辆的使用 1.在使用区域内如果道路泥泞,严禁使用电动车 2.每次领用人在使用前后按照规范填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见附件一); 3.车辆钥匙由各部门负责人持有,需求车辆者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同意才可以使用,并签 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使用后对车辆造成的损失应由使用者进行责任追究承担; 4.节假日值班期间,车辆钥匙交给总值班负责人,车辆借用同样应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 表》,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5.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须电话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七、电动车警用装置使用的规范管理 配置有警报器、警灯、喊话器的电动车,未达如下情况,不得擅自使用: 1.使用部门:秩序维护部 2.使用区域:项目内 3.可以使用情况: 八、车辆的归还 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 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 求; 4.充电器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九、车辆的维护保养 1.各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每月20日,部门负责人对车辆进行 定期检查;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 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电动车使用管理制度

电动车使用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管理,明确责任,确保车辆的正常安全行驶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不可公车私用,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钥匙。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并严禁带人行驶。 4、实行定人定责制度,使用人必须保管好车辆,使用期间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报上级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5、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6、及时给车辆充电,使用人使用后发现电量剩余2至3格后及时通知车辆管理人充电,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三、车辆的使用: 1、每日各保管人必须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内容包括:车辆编号、使用人、领用日期、工作内容、归还签字、归还时间。 2、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使用人自己解决。 3、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归还: 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下次的工作使用需求。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月20号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一次,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用脚踏助力。 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中应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行驶中刹车时应松开调速把,以免损害电机及其它机件。下车推行时,应关闭电源,以防推行时无意转动调速把,车子突然启动发生意外。 5、充电时应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电器,只有专用充电器,才能达到最佳充电效果。 6、长期不用时,要每过一个月充一次电,要将电池里的电充满后存放,切忌不能在亏电的状态下存放。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机关单位电动车使用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电动车使用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1) 二、车辆管理总则 (1) 三、车辆的使用 (2) 四、车辆的停放 (3)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3) 六、车辆的维修 (4) 七、违规处罚及事故处罚 (4)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单位电动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确保电动车辆的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处、**处处室负责人为所属科室电动车辆的第一责任人,为电动车辆的使用及管理负总责。 2、电动车使用过程中出现违章、事故等问题,驾驶人负主

要责任。 2、电动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 3、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法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4、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5、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每位监管人必须保管好车辆,如因自身原因监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监管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报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按车辆管理制度统一进行修理。 6、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否则造成的工作失误,按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罚。 7、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配件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维修费用,监管人有连带责任。 三、车辆的使用 1、需求车辆者必须填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经过监管人

同意才可以借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借用人自己解决。 2、节假日、双休日钥匙交由监管人保管,需要借用同样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 3、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 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停放 1、车辆分别停放在***停车场,做到整齐有序。 2、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求。 3、充电器由监管人专人保管。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月15日各使用人必须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并对车辆自行进行清洗。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等。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

景区电瓶车管理制度

精心整理 长岛慢系统电瓶车管理制度 为提升慢系统整体配套服务水平,满足游客需要,确保车辆、乘客安全,特制定电动观光车管理制度。 一、电瓶观光车管理总则 123456二、电动观光车使用与保养 1、电动观光车的使用 1)电动观光车作为景区的特种机械设备,操作司机上岗前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并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合格,持证后方可驾车操作。

2)电动观光车的操作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野蛮操作。 3)按照“一人一车当班责任制”原则,当班司机使用自管车辆,非特殊原因或未经公司管理车辆的负责人批准,车辆不得调换使用。 4)电动观光车停运后,必须停入指定车位,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2 1) 2) 电池组中最少有一块电池出现问题。此时,应及时联系公司维修人员进行检查、修复或配组。这样能相对延长电池组的寿命,最大程度地节省开支。 3)避免大电流放电 电动观光车在起步、载人、上坡时,尽量避免猛踩加速,形成瞬间大电流放电。大电流放电容易导致产生硫酸铅结晶,从而损害电池极板的物理性能。

4)正确掌握充电时间 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充电时间,参考平时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情况,把握充电频次。充满电后运行时间较短就充电,充电时间不宜过长,否则会形成过度充电,使电瓶发热。过度充电、过度放电和充电不足都会缩短电瓶寿命。 5)避免暴晒 6) 7) 害。 ◆检查蓄电池内部电解液高度,如发现电解液过低,应添加蒸馏水或专用铅酸电池补充液。切忌用饮用纯净水代替。 ◆电动车在使用时,要轻踏加速踏板,否则瞬间的大电流放电会损坏蓄电池。 ◆电动车在短距离使用后建议您及时将蓄电池充满电,让蓄电池始终保持饱和状态,可保持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电瓶车使用管理制度(新)

电瓶车使用管理制度(试行) 1.0总则 为进一步促进小区电电瓶车巡逻安全、规范,切实加强电瓶车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费用支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0巡逻、巡查管理 2.1驾驶员任组长,随行队员为成员,全体队员听从组长指挥; 2.2遵守《交通法规》行车,严格按照规定路线巡逻、巡查,发现队员、业主或客户等有违犯物业管理行为,当场进行制止、劝阻、报告制度; 2.3巡逻中在遵守《员工手册》的同时,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吹牛、开快车,与车辆或行人抢道,在小区巡逻时车辆应慢行,巡逻途中有人求救或处理业主事务时应主动下车,行礼后,可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不得有违规行为。 2.4项目发生突发事件,必须主动积极参与协助和处理相关事件。 2.5巡逻时对有违规队员处理建议权,对违规队员现场填写《工作提醒单》,同一队员或同一岗位连续两次违规的项目给违规队员填写记过单一次;

3.0车辆管理 3.1驾驶员素质 3.1.1必须持有有效驾照; 3.1.2 52周岁以下; 3.1.3驾龄6年以上(从事驾驶工作),没发生任何交通安全事故;3.1.4经公司筛选合格人员(工资待遇、工作时间暂保持不变),需与公司签订交通事故安全协议; 3.2卫生管理制度 驾驶员每日上班应立即清洁车辆: 3.2.1车辆每日须做到全车无水垢,泥垢,无灰尘,无垃圾,无 卫生死角; 3.2.2挡风玻璃洁净,无指印,无其他痕迹; 3.2.3座位座套清洁,无异味,无破损,无灰尘; 3.2.4扶手无灰尘,无杂质; 3.2.5重大任务礼观车辆达到卫生清洁标准; 3.2.6工程、维修、保洁、配送车辆,处使用过程中,其他时段

电动车管理制度

电动车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电动车的管理,明确责任,确保电动车的正常安全行驶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电动车为办公所用,不可公车私用,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钥匙。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好防护用品,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并严禁带人行驶。 4、实行定人定责制度,使用人员必须保管好车辆,使用期间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报上级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5、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6、充电处的供电时间为早上08:30分至当日下午17: 00分,共8.5小时。充电时,电动车使用人员需定期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仔细检查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7、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 三、车辆的使用: 1、每日各保管人必须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内容包括:车辆编号、使用人、领用日期、工作内容、归还签字、归还时间。

2、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使用人自己解决。 3、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归还: 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下次的工作使用需求。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 电动车使用人员需定期对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用脚踏助力。 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中应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行驶中刹车时应松开调速把,以免损害电机及其它机件。下车推行时,应关闭电源,以防推行时无意转动调速把,车子突然启动发生意外。 5、充电时应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电器,只有专用充电器,才能达到最佳充电效果。 6、长期不用时,要每过一个月充一次电,要将电池里的电充满后存放,切忌不能在亏电的状态下存放。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景区电瓶车管理制度【四轮电瓶车营运管理制度】

景区电瓶车管理制度【四轮电瓶车营运管理制度】 四轮游览电瓶车营运管理制度填空题: 1、四轮电瓶车驾驶人驾车时,必须着统一标志服、佩带上岗证、工牌,随身携带 __________ 、 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七、四轮电瓶车不准超速行驶(景区限定最高时速为20公里/小时),不准横冲直撞,不准随意超车,不准闯红灯。 八、四轮电瓶车乘载游客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按核定人数载客,不准超员,不准站立乘车,不准在车上横躺竖卧。 九、严禁使用刺耳喇叭及低音炮等高音音响。 十、四轮电瓶车必须随车携带灭火器。 十一、严禁把四轮电瓶车交给无《资格证》和犯有妨碍驾驶疾病的人驾驶。 十二、严禁在古城内主干道随意揽客、搭客、候客、落客。

十三、四轮电瓶车必须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严禁逆向行驶、逆向停车,严禁随意乱停乱放。 十四、严禁在国道、省道、县乡公路及外环以外的道路行驶。 十五、四轮电瓶车司乘人员不得在停车场外,包括停车场门口、周边及其它区域,随意拦截旅游车辆,带旅游车辆去合法停车场以外的其它非法私设停车场、道路两旁的人行通道及其它能停车的空闲地方停放、载客。 十六、四轮电瓶车排队营运的,必须根据排队顺序,进一辆机动车发一辆四轮电瓶车(有智能管理系统的停车场以拦杆升降为准),无论揽客成功与否,均视同该车该次候客完毕,可在队列尾部重新排队,不得插队,不得在队列外揽客、搭客。 十七、四轮电瓶车在停车场内要停放有序,整齐划一,不得乱停乱放,横七竖八,不得你追我赶,到处乱窜。 十八、排队候客时,若轮到发车,可该车不在候车位时,视作已发车完毕,不得用其它四轮电瓶车代替。

电动保洁车管理制度

XX公司电动保洁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确保电动三轮保洁车安全正常运行,不断推进环境卫生深度清洁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电动保洁车使用规范 1.1电动三轮保洁车属公司所有,环卫保洁员只享有车辆使用权,且只能在工作时间内使用。 1.2电动三轮保洁车实行定人定车,使用保洁车的保洁员对在使用期间的保洁车承担责任,不允许擅自改装保洁车、将保洁车借于他人或用于私事。发现一次,按照公司考核制度,对驾驶人给予100元现金处罚。 1.3驾驶人每天上岗前和下班后必须对电动三轮保洁车进行清洁和检查,做到“一保、二检、四勤”。一保,即保持车辆干净卫生、车容车貌整洁。二检,即,检查车辆电量是否充足;检查轮胎、刹车、车链能否正常使用。四勤,即勤紧固、勤保养、勤擦洗、勤润滑。 1.4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1.5电动三轮保洁车一个月保养一次,责任人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保养车辆。每保养一次,贴“检”一次,一年累计十二次,未按要求进行保养,每缺一次给予责任人100元现金处罚。 1.6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电动三轮保洁车存在故障隐患应停止作

业,进行自检。无法自行排除的故障,应立即报告车队队长,尽快安排检修。出现车辆“带病”作业现象,给予责任人50元现金处罚。 1.7责任人必须熟悉电动三轮保洁车使用说明和操作规范,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责任人须承担不低于20%的维修费用。因管护不利,发生车辆丢失,责任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费用。 1.8责任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上下班途中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因违反交通规则、车速过快或其他个人因素发生事故,经认定,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若非人为损坏,经各班组长统一处理,报项目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1.9严禁逆行、并行、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1.10严禁带人行驶。 1.11电动三轮保洁车使用完毕后由责任人一律停放于环卫停车场。自行停放管理的,须上报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停放。确因工作需要,若不集中停放可就近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1.12电动三轮保洁车应及时补充电量,延长车辆电瓶寿命。责任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单位指定的充电处或自己家中为车辆充电,充电不得占用上班时间。如因车辆充电不及时,影响正常业务工作,每次处罚50元。 1.13责任人因辞职、调离等原因离开工作单位或原岗位,需将所使用的电动三轮保洁车交回公司,并保证车辆完好,可正常使用。如有损坏,需修复后交回(费用自理),如拒不交回保洁车辆者,公

景区电瓶车管理制度

长岛慢系统电瓶车管理制度 为提升慢系统整体配套服务水平,满足游客需要,确保车辆、乘客安全,特制定电动观光车管理制度。 一、电瓶观光车管理总则 1、电动观光车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实行当班司机“专人专车”责任制。 2、电动观光车司机由公司运营部统一管理。 3、电动观光车钥匙全部由运营部指定专人统一管理,电动观光车司机每天上班时到指定的保管人领用钥匙,下班后将钥匙归还给保管员。 4、电动观光车的工具、充电机、打气泵、电池及其它配件由公司指定的专人统一管理。 5、电动观光车证件含:《产品合格证》、《电动观光车使用说明书》、《电池使用维修手册》原件一车一份由公司指定专人统一保管;《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的复印件交由司机进行维护时使用。 6、电动观光车按规定统一停放在景区指定的位置,并保证夜间照明,监控录像清晰,能识别可疑人员。电动观光车收班后,每天要检查充电、轮胎、电池等情况,确认完好后才能下班。 二、电动观光车使用与保养 1、电动观光车的使用

1)电动观光车作为景区的特种机械设备,操作司机上岗前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并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合格,持证后方可驾车操作。 2)电动观光车的操作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野蛮操作。 3)按照“一人一车当班责任制”原则,当班司机使用自管车辆,非特殊原因或未经公司管理车辆的负责人批准,车辆不得调换使用。 4)电动观光车停运后,必须停入指定车位,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2、电动观光车的保养 “保养”是确保电动观光车正常运行和景区财产安全保障的先决条件,驾驶员和部门管理者除接受专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外,要通读《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定时维护维护保养,具体的维护保养项目、方法和标准按《使用说明》和《维修手册》执行。 1)严禁存放时亏电 电动观光车蓄电池在存放时严禁处于亏电状态。亏电状态是指电动观光车使用后没有及时充电。在亏电状态下存放电池,很容易出现硫酸盐化,硫酸铅结晶物附着在极板上,会堵塞电离子通道,造成充电不足,电池容量下降。亏电状态闲置时间越长,电池损坏越重。因此,观光车闲置不用时,应每月补充电一次,这样能较好地保持电池状态。 2)定期检查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21615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我矿施工的主井下井口东西绕道运输大巷因运输距离短,交岔点多,轻、重车辆周转困难,且人工推车的劳动强度大,效率低,暂用人员多。经矿领导同意,在该巷道内使用5吨电瓶车一部,运送矸石、材料等。根据现场的实际,运行的电瓶车不能行驶到各个迎头,只能在合适的车场内进行轻重车辆接车。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行车线路 1、一队把矸石车放到东部轨道大巷内的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东部轨道大巷车场。 2、二队把矸石车放在西绕道北部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西绕道北部车场。 3、三队把矸石车放到东绕道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东绕道北部车场。 4、四队把矸石车存放到西绕道南部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放到西绕道南部车场。

景区电瓶车运营管理制度

三郎洞景区电动观光车管理制度 为提升景区整体配套服务水平,满足游客需要,确保车辆、乘客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电动观光车管理总则 1、电动观光车由公司统一管理,实行当班司机“专人专车”责任制。 2、电动观光车钥匙、工具,充电器、打气泵、电池等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3、电动观光车应按照规定统一停放在景区指定位置。 4、电动观光车应遵循景区线路规定,不允许超出景区规定线路的范围。 5、电动观光车应遵循持票乘车,无票不许乘车的规定。 6、电动观光车应严格按照指定站点停靠,方便游客乘车。 7、严禁司机沿路收客,私自收取电动观光车费,如有发现必将重责。 8、每日出车前及收车后当班司机应检查电池剩余电量,轮胎等情况,确保电动观光车不带 病工作,预防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如发现影响出车的情况应及时上报。 二、电动观光车的使用与保养 1、电动观光车的使用 (1)、电动观光车作为景区的特种机械设备,操作司机上岗前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并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持证后方可驾车操作。 (2)、电动观光车的操作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野蛮操作。 (3)、按照“一人一车当班责任制”原则,当班司机使用自管车辆,非特殊原因或未经公司管理车辆的负责人批准,车辆不得调换使用。 (4)、电动观光车停运后,要停入制定车位,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2、电动观光车的保养 “保养”是确保电动观光车正常运行和安全保障的先决条件,驾驶员和部门管理者除接受专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外,要通读《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定时维护保养,具体的维护保养项目、方法及标准要按照《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执行。 (1)、严禁存放时亏电 电动观光车蓄电池在存放时严禁处于亏电状态。亏电状态是指电动观光车使用后没有及时充电。造成充电不足,电池容量下降,影响电动观光车的使用,亏电状态闲置时间越长,电池损坏越严重。因此,观光车闲置不用时,应至少每月充电一次,这样能较好的保持电池状态。 (2)、定期检查 要确保,每日,每周,每月定期检查电动观光车的各项指标,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续航里程大幅度下降,应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检查,维修。 (3)、避免大电流放电 电动观光车在起步、载人上坡时,尽量避免猛踩加速,形成瞬间大电流放电。大电流放电容易损害电池极板的物理性能。 (4)、正确掌握充电时间 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充电时间,参考平时使用频率及行程里程情况,把握充电频次。避免过度充电,过度放电,以及充电不足等情况。 (5)、经常检查轮胎气压 将轮胎气压保持在正确的胎压,必须至少每星期检查一次胎压,不正确的胎压会造成耗电、行驶里程短、降低驾驶的舒适性、降低轮胎寿命,并降低行车的安全性,引发安全事故。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电瓶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提高公司办事效率,满足员工工作方便,公司增设了电瓶车。为了保护电瓶车的使用寿命,方便日常工作,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领用与管理 1、电瓶车列入公司固定资产,行政主管见证、电瓶车用车人实名领取。 2、电瓶车实行“谁用谁保管”的管理模式。使用过程中损坏应自行及时修理,发现损坏未修复者,在责令修复后再给予负激励50元。 3、电瓶车钥匙每日由用车人从行政主管手中领取,回来交回。 4、电瓶车行政部在车棚选定适当位置固定停放,每天的充电、应用情况由行政主管监督检查 5、遇有雨天、雪天、雾天等天气情况停止车辆借用。 (二)使用 1、电瓶车的操作严格按《使用说明》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有违规操作和野蛮操作者发现给予负激励50元 2、按照“谁用谁保管”的原则,用车人使用自管车辆,非特殊原因或未经主管批准,车辆不得调换和连续使用,否则负激励5元。 3、电瓶车停运后,除保养、清洗、更换电瓶外,必须立即入车棚,不得在非规定位置停放,否则负激励5元。

4、电瓶车仅限于市区范围,公司同事使用,如有拉运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其它大件物品或其他人员者负激励10元。 5、电瓶车实行限时使用制。夏令时的时间为:8:00时至17:30时;冬令时的服务时间为:8:30时至17:00时。(遇到突发情况未及时交回必须立即报行政部主管)否则未按时交回的给予负激励50元。 (三)用车人守则 1、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维护公司资产,搞好本职工作; 3、时刻保持车辆的完好与整洁,回来立即在车棚规定位置停放,不得在露天过夜,否则负激励10元。 4、电瓶车用车人每天从主管手中领取电瓶车后,应检查电瓶车的性能,遇到跑水、漏电、不安全因素、异常情况等,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5、每天领取电瓶车后用车人应做好车辆的清洁,给客户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 浙江钱龙印业有限公司行政部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电动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电动车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人事行政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 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 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消防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 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 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工厂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 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工厂安全责任人或消 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工厂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 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厂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设备科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人事行政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人事行政部等相关部门申请 “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经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在 施工现场摆放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充粉费用,如若造成其它损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3.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 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人事行政部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空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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