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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ASZJG31-2010

深圳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ASZJG31-2010
深圳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ASZJG31-2010

ICS 91.040.10

P 33

SZJG 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

SZJG 31-2010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energy efficient building construction

2010-03-12发布2010-04-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I 引言.......................................................................................................................................................I

1 总则 (1)

2 术语 (1)

3 基本规定 (4)

3.1 一般规定 (4)

3.2 质量控制与验收 (5)

4 墙体节能工程 (6)

4.1 一般规定 (6)

4.2 材料 (7)

4.3 施工 (7)

4.4 验收 (8)

5 幕墙节能工程 (11)

5.1 一般规定 (11)

5.2 材料 (11)

5.3 施工 (12)

5.4 验收 (12)

6 门窗节能工程 (13)

6.1 一般规定 (13)

6.2 材料 (14)

6.3 施工 (15)

6.4 验收 (15)

7 屋面节能工程 (17)

7.1 一般规定 (17)

7.2 材料 (17)

7.3 施工 (18)

7.4 验收 (19)

8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20)

8.1 一般规定 (20)

8.2 材料设备 (20)

8.3 验收 (21)

9 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工程 (26)

9.1 一般规定 (26)

9.2 材料设备 (26)

9.3 验收 (26)

10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28)

10.1 一般规定 (28)

10.2 材料设备 (28)

10.3 施工 (30)

10.4 验收 (30)

11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31)

11.1 一般规定 (31)

11.2 材料设备 (31)

11.3 施工 (31)

11.4 验收 (32)

12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 (34)

12.1 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 (34)

12.2 系统节能效果检验 (34)

13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35)

14 建设、监理与监督 (36)

附录A (38)

附录C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 (46)

附录D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及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3)

附录E 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 (65)

条文说明 (67)

1

前言

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提出及归口。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本规范参与起草单位: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局

深圳市龙岗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深圳市宝安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九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乐天品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绪普、朱国梁、袁欣平、谢卫兵、朱银洪、刘锋钢、韩红、刘俊跃、马晓雯、高泉、郑晓生、张松、陈学颖、冼庆昌、剪爱森、高小龙、张印发、林武生、董中平。

本规范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

I

引言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和深圳市建设局深建科[2007]26号文件的要求,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会同有关科研、建设、施工、监理及质监等十二家单位,共同编制了本规范。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国内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与验收现状进行了广泛调研,并结合深圳市处于夏热冬暖地区的气候特点,在规范中全面涵盖了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和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 15-65-2009中关于夏热冬暖地区的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增加了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施工和验收内容及建设、监理、监督单位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中的责任和义务。为方便节能工程的施工和验收,规范中细化了对节能材料的要求和施工工艺要求,对节能材料的复验内容,规范在附录中也详细列出了复验抽检频率、检测方法及常用节能材料和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为强化对建设各方的管理,规范中将建设、监理与监督机构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中的职责也单列了一章。

本规范共分为14章及5个附录。内容包括:墙体、幕墙、门窗、屋面、通风与空调、太阳能热水系统、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现场检验、分部验收及建设、监理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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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节能政策,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施工和验收方法,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节能工程及按民用建筑节能标准设计的工业建筑、轨道交通工程等其它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

1.0.3民用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技术文件、承包合同等对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在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中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以及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1.0.5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2 术语

2.0.1

建筑节能工程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engineering

为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所进行的建筑施工、安装及检测调试等工程。

2.0.2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velope

建筑物各面分隔室内外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面、地面、门窗和幕墙等。

2.0.3

导热系数(λ) thermal conductivity

在稳态传热条件下,1m厚的匀质材料板,两侧表面温差为1K时,单位时间(1s)内通过单位面积传递的热量,单位:W/(m?K)。

2.0.4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 overall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在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环境温度差为1K时,在单位时间(1s)内通过单位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单位:W/(m2?K)。

2.0.5

太阳辐射吸收系数(ρ)absorptance coefficient of solar radiation

围护结构表面吸收的太阳辐射热与其所接受到的太阳辐射照度之比。

2.0.6

压缩强度 compressive strength

相对形变小于10%时的最大压缩力与初始横截面积的比值。

2.0.7

太阳反射比 solar reflectance

物体反射到半球空间的太阳辐射通量与入射在物体表面上的太阳辐射通量的比值。

2.0.8

半球发射率 hemisphcrical emittance

一个发射源在半球方向上的辐射出射度与具有同一温度的黑体辐射源的辐射出射度的比值。

2.0.9

热反射隔热涂料 reflective thermal insulating coating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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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具有较高太阳反射比和较高红外发射率的涂料。

2.0.10

热阻 thermal resistance

表征围护结构本身或其中某层材料阻抗传热能力的物理量,为材料厚度与导热系数的比值,单位:m2?K/W。

2.0.11

保温浆料 insulating mortar

由胶结材料与其他保温轻骨料组配,使用时按比例加水搅拌混合而成的浆料。

2.0.12

贴膜玻璃 film mounted glass

贴有有机薄膜的玻璃制品。

2.0.13

凸窗 bay window

位置凸出外墙外侧的窗。

2.0.14

外门窗 outside doors and windows

建筑围护结构上有一个面与室外空气接触的门或窗。

2.0.15

玻璃遮阳系数 shading coefficient

透过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与透过标准3mm透明窗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的比值。

2.0.16

可见光透射比 visible transmittance

采用人眼视见函数进行加权,标准光源(380nm~780nm)透过玻璃、门窗或幕墙成为室内的可见光通量与投射到玻璃、门窗或幕墙上的可见光通量的比值。

2.0.17

透明幕墙 transparent curtain wall

可见光可直接透射入室内的幕墙。

2.0.18

名义工况制冷性能系数(COP)Refrigerating coefficient of performance

在名义工况下,制冷压缩机的制冷量与压缩机所消耗的功率之比。

2.0.19

名义工况设备能效比(EER)Energy efficiency ratio

在名义工况下,空调设备的制冷量与该设备所消耗的功率之比。

2.0.20

输送能效比(ER)ratio of axial power to transferied heat quanity

空调冷热水循环水泵在设计工况点的轴功率,与所输送的显热交换量的比值。

2.0.21

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Ws)power consumption of unit air volume of fan

空调和通风系统输送单位风量的风机耗功量,单位:W/(m3/h)。

2.0.22

太阳能热水系统solar water heating system

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用来加热水的装置。通常包括太阳能集热器、贮水箱、泵、连接管道、支架、控制系统和必要时配合使用的辅助能源。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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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集热器solar collector

吸收太阳辐射并将产生的热能传递到传热工质的装置。

2.0.24

照明功率密度(LPD)lighting power density

单位面积上的照明安装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单位:W/m2。

2.0.25

灯具效率 luminaire efficiency

在相同的使用条件下,灯具发出的总光通量与灯具内所有光源发出的总光通量之比。

2.0.26

总谐波畸变率(THD) total harmonic distortion

周期性交流量中的谐波含量的均方根值与其基波分量的均方根值之比(用百分数表示)。2.0.27

不平衡度ε unbalance factorε

指三相电力系统中三相不平衡的程度,用电压或电流负序分量与正序分量的均方根值百分比表示。

2.0.28

进场验收 site 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并形成相应验收记录的活动。

2.0.29

进场复验 site reinspection

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的活动。

2.0.30

见证取样送检 evidential test

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2.0.31

现场实体检验 in-situ inspection

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的分项或分部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或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简称实体检验或现场检验。

2.0.32

质量证明文件 quality proof document

随同进场材料、设备等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件。通常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适用时,也可包括进场验收、进场复验、见证取样检验和现场实体检验等资料。

2.0.33

核查 check

对技术资料的检查及资料与实物的核对。包括:对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内容的正确性、与其他相关资料的一致性及整理归档情况的检查,以及将技术资料中的技术参数等与相应的材料、构件、设备或产品实物进行核对、确认。

2.0.34

型式检验 type inspection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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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由生产厂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的全部性能及其适用性所作的检

验。其报告称型式检验报告。通常在工艺参数改变、达到预定生产周期或产品生产数量时进行。

2.0.35

热桥 thermal bridges

热桥以往又称冷桥,现统一定名为热桥。热桥是指在建筑围护结构中的一些部位,在室内外温差作用下,形成热流相对集中的区域。

2.0.36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 integrated part load value

用一个单一数值表示的空气调节用冷水机组的部分负荷效率指标,它基于机组部分负荷时的性能系数值、按机组在各种负荷下运行时间的加权因素,通过计算获得。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企业及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3.1.2 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标准。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1.3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明令禁止和淘汰的材料、设备和构件。

3.1.4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在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组织下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

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制订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3.1.5 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 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 对材料和设备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及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3.1.6 型式检验应包括产品标准的全部项目,项目内容与指标不应低于设计图纸及附录A的要求,外墙外保温系统应包括系统的安全性与耐候性检验。

3.1.7 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3.1.8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3.1.9 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湿度下的自然含水率,否则应采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

3.1.10 当建筑节能工程采用本规范未列出的其他材料、设备、工艺或做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采用的保温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3.1.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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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施工工艺或做法,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经审批的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3 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相关章节的规定。

3.1.11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必须确保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2 质量控制与验收

3.2.1 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3.2.2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设备和构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抽样复验合格。

2 墙体及屋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3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

4 隐蔽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3.2.3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外墙外保温工程必须在施工现场制作样板间,并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各方进行安全评估。

3.2.4 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应按照表3.2.4划分。

2 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以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3 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照上述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4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与其他分项、分部工程或检验批相近的验收同步进行,但应单独填写验收记录,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

表3.2.4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项工程 主要验收内容 1

墙体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隔热砌体;保温材料;饰面层;遮阳设施等。 2

幕墙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隔热材料;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等。 3

门窗节能工程 门;窗;玻璃(含贴膜玻璃);通风换气装置;遮阳设施等。 4

屋面节能工程 基层;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 5

通风与空调 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系统调试等。 6

太阳能热水系统 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集热器;贮水箱;管路系统;辅助能源加热设备;保温工程;系统调试。 7

配电与照明 节能工程 低压配电电源;线缆材料;线缆敷设;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 8 监测与控制

节能工程 冷、热源、空调水的监测控制系统;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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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

4 墙体节能工程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采用板材、浆料、块材、预制复合墙板、涂料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外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4.1.2 外墙保温系统应能适应结构和基层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裂缝或空鼓。

4.1.3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承受自重、室外气候变化和风荷载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4.1.4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具有防水、抗渗漏性能。

4.1.5 对既有建筑墙面进行节能改造施工前,应先对基层进行处理,使其达到设计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4.1.6 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 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3 保温浆料分层施工,与基层及各层之间的粘结;

4 各类饰面层的基层施工、面层的粘结或固定、保温层、饰面层的防水及密封处理;

5 锚固件;

6 增强网铺设;

7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8 嵌缝做法、防水处理;

9 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10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11 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12 阳角、门窗洞口保温层加强处理;

13 墙面遮阳构件,绿化构架的锚固;

14 通风墙的通风构造;

15 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4.1.7 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也为一个检验批。检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每100 m2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 m2,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2 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4.1.8 外墙保温节能工程施工验收时,应检查下列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

1 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

2 外墙雨水渗漏性能;

3 外墙外保温和饰面砖样板件粘结强度。

4.1.9 外墙主体结构自保温墙体的施工质量,应按砌体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进行验收。

SZJG 31-2010 4.2 材料

4.2.1 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复验频次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1 均质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2 非匀质保温材料的传热系数或热阻、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3 有机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

4 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5 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6 浅色饰面材料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7 热反射隔热涂料的太阳反射比和半球发射率。

4.2.2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非匀质保温隔热砌块或构件的热阻或传热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4.3 施工

4.3.1 外墙保温工程的主体结构和基层墙体应符合《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和《非承重砌体及饰面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SJG 14的要求。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主体结构及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4.3.2 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4.3.3 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4.3.4 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3 浆料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 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5 锚固件与增强网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锚固件与增强网应有可靠连接。

4.3.5 外墙保温工程的界面层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和《非承重砌体及饰面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SJG 14中有关找平层的要求。

4.3.6 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当系统中的任一个材料变更时,应重新进行该项检验。

4.3.7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和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等浆料保温层,应分层施工,分层厚度应符合设计和技术规范要求,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表面应压实平整。4.3.8 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24小时内,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夏季施工应避免阳光暴晒,在五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不得施工。

4.3.9 在外墙外保温系统上安装的设备及管道,其支、吊架应固定于墙体结构基层上,并应做密封和防水处理。

4.3.10 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层上的抗裂砂浆面层的玻纤网格布或热镀锌钢丝网,必须压埋在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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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砂浆面层的中心位置,不得将玻纤网格布或热镀锌钢丝网直接压埋或钉固在保温层上。

4.3.11 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计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饰面层施工的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基层应平整、洁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

2 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当采用时,其安全性与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砖应做粘结强度拉拔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分隔缝的留置应不得损坏保温系统加强网;

3 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应渗漏。当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具有防水功能或采取其它防水措施;

4 外墙外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4.4 验收

主控项目

4.4.1 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性能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场检验批进行核查。

4.4.2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均质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非匀质保温材料的传热系数或热阻、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4.3 当墙体工程使用浅色节能饰面材料时,其建筑饰面材料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应符合要求。当采用遮阳、通风构造隔热时,构件尺寸、角度等参数、材料的光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4.4 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粘结材料和增强网等材料性能应满足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4.4.5 墙体节能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3.3,4.3.4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手扳检查;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粘结强度和锚固件核查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4.4.6 当外墙采用通风、遮阳或绿化构造隔热时,构架的锚固应牢固,满足抗风、抗震、方便维护的要求,通风管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遮阳、绿化对阳光的遮挡比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采用尺量检查、观察;锚固件检查检测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4.4.7 外墙采用预置保温板现场浇注混凝土墙体时,保温板所用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4.4.2条规定;保温板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接缝严密,保温板在浇注混凝土过程中不得移位、变形,保温板表面应采用界面处理措施,与混凝土粘结应牢固。

混凝土和模板的验收,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1的相关8

SZJG 31-2010

规定执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4.8 当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保温浆料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应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样制作同条件养护试块不少于3组。

4.4.9 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4.3.11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4.10 保温砌块砌筑的自保温墙体。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8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核查施工方案和砌筑砂浆强度试验报告。用百格网检查灰缝砂浆饱和度。

检查数量:每层楼的每个施工段至少抽查一次,每次抽查5处,每处不少于3个砌块。

4.4.11 采用预制保温墙板现场安装的墙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墙板应有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含安全性能的检验;

2 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主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

3 保温墙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 保温墙板板缝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检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对照设计观察和淋水试验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核查;其他项目每个检验批抽查5%,并不少于3件(处)。

4.4.12 外墙体上凸窗四周的侧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样剖开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个洞口。

4.4.13 外墙的保温层与墙体以及各构造层之间必须粘贴牢固,不得有松动、脱层、空鼓、裂缝和虚粘现象;墙体表面不得有粉化、起皮和爆灰。

检验方法:用锤,必要时抽样剖开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处(件)。

4.4.14采用浅色饰面隔热时,外墙饰面材料的太阳辐射吸热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节能标准的规定。饰面外观颜色深浅应与抽样样品一致,色泽均匀。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要求,核查复验报告,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外观全数检查。

4.4.15 外墙采取外遮阳措施时,遮阳装置材料的光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复验,抽样复验检测按照《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T 2680-1994的要求测试,验收时对照设计要求,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生产厂家的同一种产品抽查不少于一组。

一般项目

4.4.16 EPS(XPS)板材保温层安装时,应上下错缝,拼缝应平整严密,接缝处不得抹粘结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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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JG 31-2010

1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4.17 进场节能保温材料与构件的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破损,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4.18 当采用外墙外保温时,建筑物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的保温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样检查。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件(处)。

4.4.19 当采用加强网作为防止开裂的措施时,加强网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砂浆抹压应密实,不得空鼓,加强网不得皱褶、外露。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每处不少于2m2。

4.4.20 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4.4.21 施工工艺原因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4.22 墙体保温板材接缝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保温板拼缝应平整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4.4.23 墙体采用保温浆料时,保温浆料层宜分层连续施工;每遍的施工厚度不应大于20mm;保温浆料厚度应均匀、接茬应平顺密实。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10处。

4.4.24 墙体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处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所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设计文件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不同部位,每类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4.4.25 采用现场喷涂或模板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和板材做外保温时,有机类保温材料应达到陈化时间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检查方法:对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进行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4.26 外保温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表4.4.26的规定。

表4.4.26 外保温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 mm) 检查方法

1 表面平整 4 用

2 m靠尺楔形塞尺检查

2 立面垂直 4 用2 m垂直检查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 用直角检查尺检查

4 分格缝、装饰线直线度 4 拉

5 m线,用钢,直尺检查

SZJG 31-2010 5 幕墙节能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本章适用于透明和非透明的各类建筑幕墙的节能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

5.1.2 附着于主体结构上的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5.1.3 幕墙节能工程施工应对以下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

2 幕墙周边与墙体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填充;

3 构造缝、结构缝;

4 热通道的密封;

5 热桥部位、断热节点;

6 单元式幕墙密封条镶嵌,板块间的接缝密封;

7 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

8 遮阳构件的锚固。

5.1.4 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5.1.5 幕墙节能工程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2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工程,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和工艺特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5.1.6 幕墙节能工程中使用的贴膜玻璃,其贴膜材料、施工和验收应按照门窗节能工程的有关贴膜玻璃的规定执行。

5.2 材料

5.2.1 当幕墙节能工程采用隔热型材时,隔热型材生产厂家应提供型材所使用的隔热材料的力学性能和热变形性能试验报告。

5.2.2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 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有机材料燃烧性能;

2 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3 隔热型材: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4 透明半透明遮阳材料:太阳光透射比、太阳光反射比。

5.2.3 当幕墙面积大于3000㎡或建筑外墙面积50%时,应现场抽取材料和配件,在检测试验室安装制作试件进行气密性能检测。气密性能检测试件应包括幕墙的典型单元、典型拼缝、典型可开启部分。试件应按照幕墙工程施工图进行设计。试件设计应经建筑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确认。气密性能的检测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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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JG 31-2010

5.3 施工

5.3.1 幕墙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5.3.2密封条应镶嵌牢固、位置正确、对接严密。

5.3.3双层幕墙的热通道通风换气装置的通风口规格尺寸、启闭装置型号、自然通风风口面积、强排风性能等参数应满足设计要求,保证热通道清洁密闭,风口畅通。

5.3.4幕墙玻璃的镀膜面或贴膜面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单片热反射镀膜玻璃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2 中空玻璃的镀膜面(贴膜面)位置应置于从外到里的第二面。

5.3.5幕墙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做好下列部位的密封处理:

1 幕墙与主体结构之间及其它耐候密封胶胶缝处;

2 封边、封顶收口部位;

3 开启窗部位;

4 单元式板块间。

5.4 验收

主控项目

5.4.1 幕墙节能工程所用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品种、中空玻璃的构造、气体层、间隔条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隔热型材、隔热材料的品种和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3 密封条的尺寸及耐久性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4 遮阳构件的尺寸、材料及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5.4.2 玻璃幕墙的立面分隔、可开启面积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检查方法:对照玻璃幕墙设计文件,观察、尺量。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10%。

5.4.3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透明、半透明遮阳材料的光学性能及遮阳装置的抗风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或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5.4.4 幕墙的气密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密封条应镶嵌牢固、位置正确、对接严密。单元幕墙板块之间的密封应符合设计要求。开启扇应关闭严密。

检查方法:核查气密性能检测报告;核查单元式幕墙安装隐蔽验收记录;观察及启闭检查。

检查数量:现场检查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10%并不少于5件(处)。

5.4.5 保温材料应可靠固定,其厚度应不小于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保温板或保温层采取针插法,必要时可剖开检查,尺量厚度。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5.4.6 幕墙遮阳设施的安装位置和遮阳构造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检查建筑遮阳设施隔热性能试验报告;观察尺量、手扳。

检查数量:检查全数的10%并不少于5处。牢固程度全数检查。

5.4.7 幕墙工程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断热节点的连接应牢固。

检验方法:对照幕墙热工性能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12

SZJG 31-2010 检查数量:检查全数的10%并不少于5处。

一般项目

5.4.8 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中空玻璃的均压管应密封处理,镀膜面应放在靠近室外玻璃的内侧,单层玻璃应将镀膜置于室内侧。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检验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10%并不少于5件(处)。

5.4.9 单元式幕墙板块之间的密封应符合设计要求。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密封条:规格正确,长度无负偏差;

2 保温材料:固定牢固,厚度无负偏差;

检验方法:检查气密性能检测报告;查单元式幕墙安装隐蔽验收记录;观察及启闭检查。观察检查;手扳检查及尺量。

检查数量:现场检查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10%并不少于5件(处)。

5.4.10 幕墙与周边墙体间的缝隙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应采用耐候胶密封。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10%并不少于5件(处)。

5.4.11 建筑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的保温或密封做法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抽样检查10%并不少于5件(处)。

5.4.12活动遮阳设施的调节机构应灵活、调节到位。

检验方法:试验,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抽查10%并不少于5件(处)。

6 门窗节能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建筑外门窗节能工程,包括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各种复合门窗、特种门窗、玻璃贴膜门窗以及门窗玻璃安装等节能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

6.1.2 门窗节能工程鼓励推广使用门窗保温隔热和密闭等新技术,禁止使用落后淘汰的门窗技术和产品。

6.1.3门窗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外门窗框周边与墙体的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填充、密封;

2 遮阳构件的锚固;

3 天窗的坡向、坡度及密封处理;

4 门窗密封条与玻璃镶嵌密封处理;

5 门窗镀(贴)膜面安装位置;

6 中空玻璃均压管的密封处理。

6.1.4 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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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3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

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6.1.5 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外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6.1.6贴膜玻璃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膜和玻璃,在同一工艺条件下粘贴的产品,每10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总量不足1000㎡时作为一个检验批,1000㎡以上作为两个检验批。

6.1.7 贴膜玻璃的每一检验批质量验收的抽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贴膜玻璃的外观质量验收时,每检验批抽取不少于5%并不得少于6块样品检验外观质量,低于6块时全数检查。

2 建筑节能贴膜玻璃的热工性能验收时,每检验批抽取1组(樘)检验贴膜前后门窗或幕墙的热工性能。当无最终产成品时,允许每检验批抽取不少于5%并不得少于3块的贴膜玻璃复验玻璃贴膜前后的可见光透射比、遮阳系数和紫外线透射比。

3 贴膜玻璃的耐划伤性能验收时,每检验批抽取不少于5%并不得少于6块样品检验耐划伤程度,低于6块时全数检查。

贴膜玻璃的外观质量见6.1.7表:

表6.1.7 贴膜玻璃的外观质量

缺陷名称说明合格品

直径<1.2mm不允许集中

1.2mm≤直径≤1.6mm

每平方米允许个数

中部:不允许;75mm边部:4个

1.2mm≤直径≤

2.5mm 每平方米允许个数75mm边部:2个;中部:1个

斑点(尘埃、颗粒、胶斑、

指印、气泡)

直径>2.5mm不允许折痕、边部翘起、戳破不允许不允许

头发与纤维2.5mm≤长度≤10mm

每平方米允许个数

2个

0.1mm<宽度≤0.3mm

每平方米允许个数

长度≤50mm:4个

划伤

宽度>0.3mm

每平方米允许个数

宽度<0.8mm且长度≤100mm:2个6.2 材料

6.2.1 建筑外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配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节能外门窗应有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门窗节能性能标识。

6.2.2 建筑外窗(包括天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对所使用的材料和构件的下列性能进行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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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复验频次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1 隔热型材: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2 门窗玻璃:可见光透射比、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贴膜玻璃的紫外线透射比;

3 外门窗:气密性;

4 透明半透明遮阳材料:太阳光透射比、太阳光反射比。

6.2.3新建工程或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门窗,当使用贴膜时,安装隔热膜的玻璃,其外观质量和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所使用的隔热膜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隔热膜进场后,应对隔热膜的外观、品种、规格及配套安装液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贴膜完成后,应对贴膜玻璃的外观质量和耐划伤性能进行检查。

6.3 施工

6.3.1门窗洞口宽、高留置尺寸,应根据门窗尺寸、洞口边墙体保温层厚度以及门窗框与墙体洞口之间的安装缝隙尺寸确定。

6.3.2建筑外门窗的门窗框必须安装牢固。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6.3.3 建筑外门窗玻璃的镀膜面或贴膜面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3.4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应使用密封胶密封;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符合设计要求的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结牢固,表面光滑、顺直、无裂缝。

6.3.5外窗的通风换气装置安装位置应正确,与门窗和墙体之间产生的间隙应使用耐候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结牢固,表面光滑、顺直、无裂缝。

6.3.6在既有建筑的玻璃上安装贴膜或在玻璃工厂贴膜时,应保证场地无扬尘。玻璃表面应清洗干净,贴膜工序正确,拼接严密。玻璃贴膜应按下列工序施工:

1 清理玻璃表面经过专用清洗液清洗后,用专用安装液首次均匀地湿润整面玻璃,再用专用橡胶刮擦板刮去玻璃表面的安装液,彻底去除玻璃上留下的尘埃和沾污物。

2 贴膜在整个玻璃表面再次均匀地喷上安装液后,立即把撕开保护层的贴膜浮铺到玻璃面上,滑向正确的位置。

3 刮液采用专用刮板工具将膜下的大部分安装液小心均匀刮除挤尽,并防止贴膜边部的水分及空气再次渗入膜下。同时,应确保玻璃或窗户的边缘留有空隙。

4 拼接在玻璃上拼接贴膜时,应使接缝对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两片膜之间应无可视色差。

6.4 验收

主控项目

6.4.1建筑外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可开启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计算。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6.1.5条执行。

6.4.2 建筑外窗的气密性能、传热系数、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遮阳材料的光学性能及遮阳装置的抗风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技术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复验报告和实体抽样检测报告以及节能设计计算书。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6.4.3 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中空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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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检验方法:检查玻璃出厂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复验报告和现场鉴定。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6.1.5条、6.1.7条执行。

6.4.4 贴膜玻璃的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和紫外线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膜、辅助材料和玻璃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包括耐候性试验)、贴膜玻璃试样的进场复验报告,进口膜应提供进口报关单、原产地证明、经销商授权书、辅助材料的质量证明书。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6.1.7条执行。

6.4.5 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应与门窗框的隔断热桥措施相当。

检验方法:检查金属型材的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抽样,对照产品设计图纸,剖开和拆开检查。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1樘。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按检验批抽查30%。

6.4.6 外窗的遮阳设施,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遮阳设施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技术性能报告、实地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4.7 外窗的通风换气装置,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通风换气装置安装的位置、运行性能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且应安装牢固,防止雨水渗漏。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技术性能报告、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4.8特种门的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特种门安装中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4.9 天窗安装的位置、坡度应正确,封闭严密,嵌缝处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6.1.5条执行。

一般项目

6.4.10 隔热型材的隔热条、门窗扇和玻璃的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夏热冬暖地区相关标准的规定。隔热条与框料接触紧密,连接牢固,密封条安装位置正确,镶嵌牢固,接头处不得开裂;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不得脱槽。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技术性能报告,观察及启闭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6.1.5条执行。

6.4.11 外窗遮阳设施的角度、位置调节应灵活,调节到位。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6.1.5条执行。

6.4.12贴膜玻璃的外观质量和耐划伤性能应满足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6.1.7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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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验收方案

建筑节能验收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节能工程施工时间计划 (1) 三、编制依据 (2) 四、节能设计说明 (2) 五、施工阶段与质量控制 (3) (一)灰砂砖砌块工程 (3) (二)加气混凝土砌块工程 (6) (三)外墙保温砂浆施工 (7) (四)屋面保温隔热工程 (11) (五)铝合金门窗工程 (12) (六)通风节能工程 (14) (七)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6) (八)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17) 六、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18) (一)砌块墙体裂缝防治 (18) (二)其它事项 (21) 七、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22)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二)概述 本工程框架剪力墙结构,位于XXXXXXXX。设计为地上XXXXX层,建筑面积为XXXXXX平方米,建筑式样为X层,本建筑地震设防烈度为X度。工程开工日期为XXXXX年XXXX月。 二、节能工程施工时间计划 三、编制依据 1、《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29-125-2005,J10521-2005) 2、《居住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DB29-126-2005,J10522-2005)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8、《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9、桂阳县玉景翡翠湾1#栋工程施工图纸(建筑节能设计说明)建施图03#。 四、节能设计说明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验收规范(参考Word)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验收规范 1 一般规定 1.1本章适用于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施工与验收。 1.2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施工与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被批准的设计图纸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和规定。 1.3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的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 1.4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绝热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核查或复验: 1对风机盘管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的风量、风压及热工技术性能进行核查; 2 对风机的风量、风压、效率等技术性能进行核查; 3 对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吸水率进行复验; 4 对合同中约定的复验项目进行复验。 1.5通风与空调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与节能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1.6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3.3.4条的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2主控项目 2.1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系统的制式及其安装,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2 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加、减少和更换; 3 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的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并便于调试操作; 4 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能进行分室(区)温度调控。对有分栋、分户、分室(区)冷、热计量要求的建筑物,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能实现相应的计量要求。 检验方法:按设计施工图进行核对。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2.2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材料的品种、规格、厚度与性能等,应符合施工图设计和现行国家产 品标准的要求; 2 风管的严密性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 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 3 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风道及风管间的连接应严密、牢固; 4 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复合风管及需要绝热的非金属风管 的连接和加固等处,应有防冷桥的措施。 检验方法:按设计施工图核对、尺量、观察检查,查阅产品进场验收记录、检查风管及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申请办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服务指南(深圳)

服务指南之六 6.2 申请办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服务指南 (2011年7月更新) 为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竣工后,申请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且应与竣工验收同步。验收合格的,主管部门应颁发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验收不合格的,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现将申请办理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的行政许可内容、申请办理条件、需提交资料清单、程序及公众享有的行政许可救济权等内容详列如下。 第一部分许可内容、申请办理条件和资料清单 一、行政许可内容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报建情况,分别对各自项目管理权限内的建筑工程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包括: (一)2003年10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未进行竣工验收的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工程(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幕墙门窗工程等); (二)2005年7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未进行竣工验收的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工程(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幕墙门窗工程等); (三)2006年11月1日起办理施工报建、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工程; (四)以工业厂房办理施工报建的工程,其中功能分区明确的办公用房和宿舍用房。 (五)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的建筑节能标准规范中所规定的应当进行节能设计的其他建筑工程。 二、申请办理条件 (一)建设工程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自验合格; (二)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提交材料清单 特别提示:所提交申请材料形式除注明为电子文件外,其余均应为书面文件,所有材料一式一份。书面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无特别说明的应提供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凡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在受理业务时不再收取复印件;凡市住房和建设局出具的批复文件,在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方案(改)

青岛啤酒(甘肃)农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产业升级啤酒生产工程 建 筑 节 能 验 收 方 案 北京中轻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啤酒(甘肃)农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产业升级啤酒生产项目监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青岛啤酒(甘肃)农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产业升级啤酒生产

工程 建筑节能验收方案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北京中轻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啤酒(甘肃)农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产业升级啤酒生产项目监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目录 一、验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验收小组 四、验收项目名称、时间、地点 五、验收内容 六、验收资料准备 七、验收程序 一、验收依据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3、《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252-2001)

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7、《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8、《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程》(DB11/T584-2013) 二、工程概况 三、验收小组 组长:王瑞发 建设单位:青岛啤酒(甘肃)农垦股份有限公司 成员:李正文、李新安、张世喜、刘旭峰、李晓钦、周辉、张涛

施工单位: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员:(请联系施工单位补充齐全) 监理单位:北京中轻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王瑞发、张厚峰、周胜利、李航旭 设计单位: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徐凯 审图单位: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成员:(请联系施工单位补充齐全) 检测单位: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成员:(请联系施工单位补充齐全) 四、验收项目名称、时间、地点 名称:青岛啤酒(甘肃)农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产业升级啤酒生产建筑节能工程;时间:定于2016年月日上午点;地点:青岛啤酒(甘肃)农垦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新区疏勒街660号)。 五、验收内容 (一)按照建筑节能政策规定和建筑节能标准委托工程项目设计的情况; (二)建筑节能设计以及施工图审查情况; (三)建筑节能设计认定情况; (四)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标识认定及现场复验情况; (五)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的实体质量; (六)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及质量控制资料;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GB 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编制依据 《建筑产品优选集》(2001YJ114) 《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行业标准(JG 158-2004)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 《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一)》(02J121-1)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工法》(YJGF41-2000)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01)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4) 《节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50411-2007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板材、浆料、块材及预制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 保温层粘结或固定; 3 锚固件; 4 增强网铺设; 5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6 预制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7 现场喷涂或浇筑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8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9 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最新整理建筑节能验收规范.doc

我国的建筑节能分为两部分:一方面是建筑本身的节能,如建筑设计、结构和材料等;另外建筑节能还体现在建筑的装饰装修上,通过推广一次性住宅装修,逐步实现家庭装修工厂化、装配化、批量化,达到装修工程的节能、节材和环保要求。目前,对于我们每个装饰企业和单位、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来说,贯彻《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方面要求在装修中不能破坏已有建筑的节能结构与设施。目前,我国既有的400多亿平方米建筑当中,真正达到节能标准的却不到10%,其他90%都是耗能建筑。通过贯彻实施《规范》,可以通过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节能改造,使一些不具备节能功能或者节能效率不高的的既有建筑增加节能功能,提高房屋使用中的能源利用率,减少能源的消耗,通过装饰装修为建筑使用打下节能减排的基础。 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我国目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中国节能环保装饰装修认证指导中心和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委员会提出:把国家关于建筑节能的规范贯彻到家庭装饰装修全过程中,从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打好节能减排的基础。在装饰装修行业贯彻落实规范在要抓好3个环节,注意的4大重点: 根据《规范》要求,建筑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建筑装修工程的节能同样要注意节能设计、施工管理和材料、产品选购等3个环节。 一是进行装修的节能设计。和建筑工程节能实施一样,装饰装修的节能也要注意从设计开始。注意在装饰装修设计时,就注意根据房屋本身的节能效果和业主的使用要求,进行节能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包括房屋的围护结构设计、节能节电节水材料和产品的设计等等; 二是推广使用节能材料和产品。在装饰装修工程中推广使用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在建筑装饰装修时设计、安装节电节水型器具。 三是施工管理环节。一方面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注意保护已有节能建筑的节能结构和设施,在装修中不破坏。另一方面,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节能施工的节能效果。另外,在施工中还要注意在装修工程中节约材料,减少浪费。 同时,按照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在建筑装饰装修的节能施工中重点把握4个方面: 一、墙体、屋面、地面等围护结构方面:墙体、屋面和地面围护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 二、门窗节能工程方面: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三、采暖节能工程方面:采暖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四、配电与照明方面: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规定。设备改造主要是照明节能改造,如在公用部位安装节能灯和声、光控感应灯具等。

建筑节能验收会议纪要

建筑节能验收会议纪要 建筑节能验收会议纪要一 工程名称:酒店装修工程 会议地点:酒店二楼会议室 会议时间:20XX年8月28日 记录整理人: 参加验收单位及人员:详见附后“会议签到表” 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 首先感谢市质安处、设计院等单位的专家现场参加验收、指导工作!装修改造工程建筑节能项目施工单位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质量控制方面请监理单位给出评价,今天我们组织参建单位齐全、完整,验收程序符合要求。请施工单位先作自评。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我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原材料进场检验工作,所有原材料必须先进场检验合格,再使用到工程上。我们对施工工序严格把关,注重过程控制,设有专职质检员全程跟踪检查,按施工规范及设计图纸进行批批检查,全部达到了设计要求。垂直度,感光度合格。

在建设单位的正确领导下,在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下,与我单位的精心组织施工取得了成果,自评合格,申请上级主管部门专家验收。 监理单位: 我们对建筑节能施工这块相当重视,项目监理部重点控制施工质量,并设专职监理员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检查。 从现场看,原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全部达到设计要求,施工过程均在处于受控状态,施工工序处于受控状态,施工质量达到了设计要求。 资料方面,与工程进度同步,资料基本齐全。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合格。 设计单位: 建筑节能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邀我们现场沟通,交流施工工艺。今天,通过现场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本分部验收合格。 市质安处单位: 全部达到了设计要求,垂直度,平整度,感光度合格。 资料审查方面,所有的原材料检验合格,需专项检验的相关检验报告符合要求,资料齐全。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 首先感谢市质安处、设计院等单位的专家现场参加验收工作。在施工单位的精心组织施工与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巡视、旁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方案

沿河县田坝移民安置房工程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方案 一、验收主体: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 二、参加验收人员签到表,宣布参加验收单位,进行现场分组,明确记录 人。 (一)建设单位 (二)施工单位 (三)监理单位 (四)设计单位 (五)咨询单位 (六)检测单位 三、验收容 (一)按照建筑节能政策规定和建筑节能标准委托工程项目设计的情况;(二)建筑节能设计以及施工图审查情况; (三)建筑节能设计认定情况; (四)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标识认定及现场复验情况; (五)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的实体质量; (六)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及质量控制资料; (七)建筑节能工程围护结构、外窗气密性检测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中要求的其他节能相关检查容。 四、验收资料准备 (一)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文件、建

筑节能设计认定书; (二)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技术交底; (三)建筑节能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四)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专项质量合格文件; (五)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六)建筑节能相关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七)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 (八)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传热系数检测报告)、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和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九)建筑节能工程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十)建筑节能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五、施工、设计、监理、检测、建设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质量情况和验收意见 (一)施工单位: 1、工程概况; 2、重点汇报执行强制性条文,原材料控制和施工试件情况; 3、工程是否按照设计图、合同容和有关标准、规进行施工; 4、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国家验收规的合格要求; (二)设计和咨询单位:设计变更说明对本工程在施工中是否按图或设计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方案【最新版】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方案 一、验收主体: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 二、参加验收人员签到表,宣布参加验收单位,进行现场分组,明确记录人。 (一)建设单位 (二)施工单位 (三)监理单位 (四)设计单位 (五)咨询单位 (六)检测单位 三、验收内容 (一)按照建筑节能政策规定和建筑节能标准委托工程项目设计

的情况; (二)建筑节能设计以及施工图审查情况; (三)建筑节能设计认定情况; (四)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标识认定及现场复验情况; (五)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的实体质量; (六)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及质量控制资料; (七)建筑节能工程围护结构、外窗气密性检测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中要求的其他节能相关检查内容。 四、验收资料准备 (一)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文件、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

(二)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技术交底; (三)建筑节能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四)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专项质量合格文件; (五)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六)建筑节能相关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七)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 (八)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传热系数检测报告)、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和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九)建筑节能工程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十)建筑节能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五、施工、设计、监理、检测、建设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质量情况和验收意见 (一)施工单位: 1、工程概况; 2、重点汇报执行强制性条文,原材料控制和施工试件情况; 3、工程是否按照设计图、合同内容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4、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 (二)设计和咨询单位:设计变更说明对本工程在施工中是否按图或设计变更进行施工,从设计角度对参加现场检查认为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同意验收? (三)监理单位: 1、对整个施工过程的监理情况; 2、对材料、设备进场审查签字认可情况;

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术语(略) 第三章基本规定 第四章墙体节能工程 第五章幕墙节能工程 第六章门窗节能工程 第七章屋面节能工程 第八章地面节能工程 第九章采暖节能工程 第十章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第十一章空调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第十二章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第十三章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第十四章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 第十五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第十六章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 第一章总则 【条文】 1.0.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

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要点说明】阐述制定本标准规范的目的和依据,以便使人们了解其意义、必要性和重要性。 【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条文】1.0.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要点说明】各项规定的“严格程度”是最低要求,最起码的要求。这也是我们监理的底线原则。 【条文】1.0.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要点说明】建筑节能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 相关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进行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应单独成册,资料内应出具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术语

节能验收方案

建筑节能分部验收申请报告 昌吉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由新疆昌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人防指挥中心远程教育培训基地工程,现已节能施工完毕,经监理、施工单位进行预验,符合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已具备验收条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于2015年月日对该工程进行建筑节能分部验收,望贵站派人给予监督。 昌吉盛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人防指挥中心远程教育培训基地 建 筑 节 能 工 程 验 收 方 案 编制人: 审批人: 昌吉盛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人防指挥中心远程教育培训基地 工程地点:昌吉市113号小区世纪大道北路东侧,健康西路移动公司东侧 工程概况:该工程为框剪结构,建筑面积12064.75平方米,地上十二层,开工日期为2013年4月5日。 建设单位:昌吉州人防办昌吉州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管理中心 设计单位:新疆昊辰建筑规划设计院研究院 勘查单位:新疆时代岩土建筑勘察设计院 监理单位:昌吉盛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新疆昌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节能设计概况: 1、本工程为框剪结构,地上十二层,建筑面积为12064.75㎡ 2、屋面采用保温层为100厚聚苯板保温层,1:6水泥珍珠岩找破,坡度2%,最薄处为30厚。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一道。 3、门窗玻璃:外墙采用带有封闭胶条的单框双玻璃塑钢平开窗。 4、外墙保温结构:一层至三层为干挂石材,三层至十二层为装饰保温一体板基层墙体1:3水泥砂浆抹面、粘接层、95厚聚苯板、聚合物抗裂砂浆压入两层耐碱玻纤网格布、面层具体见06J108-15页-A-1体系-1. 二、验收程序: 1、由工程项目总监组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对工程节能

建筑节能竣工验收方案

XXXXX建设项目 节能分部工程 验 收 方 案 审核(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号:批准(单位技术负责人):证书号: 编制单位: 日期:年月日

一、工程名称:XXXX生活设施建设项目 二、工程概况: 由我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健身场馆建设项目,位于百马大道与110县道交叉处南侧,项目性质为新建、扩建项目,健身场馆建设项目分为七个单体建筑,分别为所在项目概况填写,其余单体建筑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本次验收四单体建筑节能工程。 三、验收内容和范围: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核查、实体质量检查、观感检查。 四、验收依据: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以下施工规范及设计文件: 1、施工蓝图、设计变更及答疑文件; 2、健身场馆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5、《外墙内保温建筑构造》国标11J122;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国家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验收标准。 五、验收地点: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健身场馆 六、验收组织: (一)验收组组长:XXX(总监),负责组织整个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的工作;

1、参加验收组组成单位 建设单位:XXX管理中心 设计单位:XXX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XXXX勘察技术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XXX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验收组组成人员表

验收组组长: 1、观感检查组: 组长: 组员: 2、资料核查组: 组长: 组员: 3、现场实测组: 组长: 组员: 4、记录人: (四)监督单位: 七、验收方式:观感组对保温砂浆、玻璃幕墙、节能屋面观感进行检查;实测组对保温砂浆、玻璃幕墙、节能屋面施工质量进行实测检查;资料组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核查。最后召开验收总结会议进行汇总,得出验收结论。 八、验收准备: 1、实测实量的仪器、设备及检测工具:钢尺(2米、5米、30米)各两把,2米检查尺2把、塞尺2把、钻孔器1台、工程检测组合工具、线锤、手电筒等。由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共同准备。 2、验收检查用表:(附后)。

节能验收资料表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专项验收(一般项目) 特别提示:所提交申请材料形式除注明为电子文件外,其余均应为书面文件,所有材料一式一份。书面文件中无特别说明的应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凡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在受理业务时不再收取复印件。 1. 建设单位出具的《深圳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申请表》、《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自用工程项目可不提供); 2. 施工单位出具的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专业工程竣工图(含电子文件)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3.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包括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工程、材料设备构件进场检验、隐蔽工程); 4.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和计算模型(含电子文件)、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报审表和审查意见书; 5.监理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节能产品供货合同或发票、由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可提供复印件); 7.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复验报告(可提供复印件): 7.1 屋面、墙体和架空楼板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同厂家、同品种的产品,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各抽检不少于3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检不少于6组); 7.2 幕墙、太阳能热水系统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同厂家、同品种抽检不少于1组); 7.3 暖通空调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同厂家、同品种抽检不少于2组); 7.4 非均质保温材料的传热系数或热阻(同材料、同实体构造检测1组); 7.5 有机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同厂家、同品种抽检不少于1组); 7.6 幕墙和门窗(包括入户门)的传热系数、幕墙(当面积大于3000m2或大于50%外墙面积时)和门窗的气密性(同厂家、同品种抽检不少于1组); 7.7 幕墙和门窗玻璃(包括屋顶透明部分、贴膜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遮阳系数、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透明和半透明遮阳材料的太阳光透射比和反射比(同厂家、同品种抽检不少于1组); 7.8 外墙和屋顶外表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每批抽1组,同厂家、同品牌、同批号、面积不大于5000m2为一批); 7.9 凸窗顶板和外墙节能构造现场钻芯检测(单位工程每种节能保温做法至少取3个芯样,不宜在同一房间外墙上取2个或2个以上芯样); 7.10 低压配电电缆电线进场复验(同厂家各规格总数抽检10%,不得少于2种规格)、低压配电电源质量(全数检测)、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值(同一功能区不少于2处); 7.11 风管和风管系统的严密性和漏风量(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检20%,但不得少于1个系统); 7.12 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应提交以下检测报告:风机盘管、空调机组、新风机组、风机的进场复验(同厂家、同规格抽检2%,不得少于2台);各风口的风量(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检10%,不得少于1个系统);风管系统的总风量和风压(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检10%,不得少于1个系统);空调机组的水流量(按空调机组抽检10%,不得少于1台);空调系统冷冻水(热水)、冷却水总流量(全数检测); 8. 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申报书及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出具的能效理论测评报告。(以下5类项目需提交:新建和改建扩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并申请财政支持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申请国家级或省级节能示范工程的建筑、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 9.附注: 9.1 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在2007年4月15日前办理施工报建,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在2007年4月15日至2009年8月31日办理施工报建,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1-2007);在2009年9月1日后办理施工报建,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市实施细则》(SZJG 29-2009)。 9.2 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在2006年4月1日前办理施工报建,执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03);2006年4月1日后办理施工报建,执行《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JG 15-2005)。 9.3 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标准:在2010年4月1日前办理施工报建,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在2010年4月1日后办理施工报建,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SZJG 31-2010)。 9.4 第6条中“节能产品”包括屋面和外墙保温隔热材料、填充墙体材料、幕墙和门窗(含玻璃)、外遮阳装置、照明设备、通风空调设备、分户冷量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太阳能热水系统、空调废热回收装置、空气源热泵、锅炉设备等。 9.5 外窗、外门面积应按洞口面积计算;地面面积应按外墙内侧围成的面积计算。 9.6 居住建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10%。 9.7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执行政策(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除外):2010年12月1日之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建十二层以下住宅建筑,建设单位应当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2010年12月1日之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

2019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019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术语(略) 第三章基本规定 第四章墙体节能工程 第五章幕墙节能工程 第六章门窗节能工程 第七章屋面节能工程 第八章地面节能工程 第九章采暖节能工程 第十章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第十一章空调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第十二章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第十三章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第十四章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 第十五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第十六章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 第一章总则

【条文】 1.0.1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制订本规范。 【要点说明】阐述制定本标准规范的目的和依据,以便使人们了解其意义、必要性和重要性。 【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条文】1.0.3 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要点说明】各项规定的“严格程度”是最低要求,最起码的要求。这也是我们监理的底线原则。 【条文】1.0.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要点说明】建筑节能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 相关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进行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应单独成册,资料内应出具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术语 ※2.0.9进场验收

节能验收方案

版本:B/1 金世旗帝景传说五组团C6栋工程建筑节能验收方案 一、验收主持: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朱红卫主持。 二、参加验收人员签到,宣布参加验收单位,进行现场分组,明确记录人。 三、宣布验收内容及标准: 1、鉴于下述原因,节能分部工程验收会的活动内容不含“实测”和“观感评价”: (1)按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规范,“观感”未列入验收内容, (2)由于以下原因,验收组不能实施“实测”活动: ①验收会召开之时,墙体、屋面、地面等节能分项工程一般已被隐蔽; ②现场实体检测项目均非验收会现场所能实施,一般过程中已检测且已有报告; ③幕墙、门窗及各安装工程的安装偏差均已列入相应分部工程验收会的实测项目之中。 2、验收标准: (1)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四、施工、设计、监理、建设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质量情况和验收意见(一)施工单位: 1、工程概况; 2、重点汇报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原材料控制和施工情况; 3、工程是否按设计图、合同内容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4、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 (二)设计单位:设计变更说明,对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按图或设计变更进行施工,从设计角度对本工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同意验收发表意见。 (三)监理单位:

1、介绍整个施工过程的监理情况; 2、介绍材料、设备进场报验、验收和复验情况; 3、各分项工程是否按图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重点工序和旁站监理情况; 4、有无违反强制性条文及处理结果,对质检部门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5、工程是否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是否同意验收。 (四)建设单位: 1对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建手续完善情况说明; 2、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到位管理及服务情况说明; 3、对工程质量的看法和意见,就工程质量是否同意验收发表意见。 五、按分项工程分资料审查组和现场实测组(有条件时,可对外墙节能构造进行实体检验,此时应分出实测组): 宣布分组名单 六、验收组宣布验收结果并作出结论: 1、各资料审查组汇报情况; 2、实测组汇报情况(若有); 3、现场检查组; 4、验收组组长综合各组验收意见宣布验收结论。 七、质检站: 对验收程序、形式、内容是否符合《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发表意见。附件:1、验收组成员签到表 2、验收组成员分工表 3、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 4、实测记录表(若有)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第1章总则 ?涉及建筑节能工程的法律、法规、规范很多,却一直没有一本统一的验收规范。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也令人担忧。(图片:宋波10~16页)(图片:1施工缺陷)?现行节能标准与新的验收规范不一致的问题如何处理? 建办标函【2007】302号《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第四条:“《规范》实施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管理机构,要按照《规范》的规定,对已批准发布的有关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的地方标准进行复审、修订或废止,并按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报我部重新进行备案。对与《规范》规定不一致且没有重新备案的地方标准,自行废止,不得作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或质量验收的依据。”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外墙外保温应用技术规程》(聚苯板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增强薄抹灰系统)DBJ14-035-2005正在组织修订,下半年将正式重新发布。 例如:7.0.7条外墙外保温系统主要组成材料复检项目:聚苯板:密度、抗拉强度、尺寸稳定性。与本验收规范不符,应执行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建筑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采暖与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其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从条文可以看出,建筑节能工程不仅仅是保温工程,它涉及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检测与控制等10项内容。本规范又不是涉及这10项工程中所有的验收内容,而仅仅是与节能有关的一些项目;其他项目执行相对应的验收规范。 第2章术语 ?《规范》在术语部分,对“进场复验”、“见证取样送检”、“现场实体检验”、“型式检验”等给出了定义。 2.0.10进场复验——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的活动。

建筑节能规范(墙体)

墙体 1 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采用板材、浆料、块材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第4章墙体的适用范围。除了所列举的板材、浆料、块材、构件外,其他墙体节能材料也应遵照执行。 1.2 墙体节能工程应在主体结构及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条文说明一般墙体节能工程均为在主体结构内侧或外侧表面增做保温层,故应在主体结构及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但是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如现浇夹心复合保温墙板等,则无法分别验收,而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验收时结构部分应符合相应的结构规范,而节能工程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1.3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使其达到设计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条文说明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往往需要对原有的基层表面进行处理,然后进行保温层和面层施工。这种基层表面处理对于保证安全和节能效果十分重要,但属于隐蔽工程,施工中容易被忽略。故本条强调对原有基层表面进行的处理应按照设计和施工工艺的要求进行,使其达到要求。 1.4当墙体节能工程采用外保温成套技术或产品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耐候性检验。 条文说明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外保温成套技术或产品,是由供应方配套提供。对于其生产过程中采用的材料、工艺及产品耐久性能难以在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因此主要依靠厂方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加以证实。其中耐久性能在短期内更是难以判断。型式检验报告本应包含耐久性能检验,但是由于该项检验较复杂,部分不规范的型式检验报告不做该项检验。故本条规定型式检验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耐候性检验。当施工中出现缺少耐久性检验参数时,应由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予以补做。 1.5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 1保温板材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压缩强度、阻燃性;

深圳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ASZJG31-2010

ICS 91.040.10 P 33 SZJG 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 SZJG 31-2010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energy efficient building construction 2010-03-12发布2010-04-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I 引言.......................................................................................................................................................I 1 总则 (1) 2 术语 (1) 3 基本规定 (4) 3.1 一般规定 (4) 3.2 质量控制与验收 (5) 4 墙体节能工程 (6) 4.1 一般规定 (6) 4.2 材料 (7) 4.3 施工 (7) 4.4 验收 (8) 5 幕墙节能工程 (11) 5.1 一般规定 (11) 5.2 材料 (11) 5.3 施工 (12) 5.4 验收 (12) 6 门窗节能工程 (13) 6.1 一般规定 (13) 6.2 材料 (14) 6.3 施工 (15) 6.4 验收 (15) 7 屋面节能工程 (17) 7.1 一般规定 (17) 7.2 材料 (17) 7.3 施工 (18) 7.4 验收 (19) 8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20) 8.1 一般规定 (20) 8.2 材料设备 (20) 8.3 验收 (21) 9 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工程 (26) 9.1 一般规定 (26) 9.2 材料设备 (26) 9.3 验收 (26) 10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28) 10.1 一般规定 (28) 10.2 材料设备 (28) 10.3 施工 (30) 10.4 验收 (30) 11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31) 11.1 一般规定 (31) 11.2 材料设备 (31) 11.3 施工 (31) 11.4 验收 (32) 12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 (34) 12.1 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 (34) 12.2 系统节能效果检验 (34) 13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35) 14 建设、监理与监督 (36) 附录A (38) 附录C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 (46) 附录D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及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3) 附录E 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 (65) 条文说明 (6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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