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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培养方案

2015级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培养方案
2015级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培养方案

2015级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培养方案

Curriculum for Undergraduate Public Health Laboratory Technology and Quarantine Major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现代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健全人格、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备预防医学基本理论和卫生检验技能的专门人才。培养面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局、卫生检验中心、环境卫生监测部门、食品卫生监测机构、高等医学院校和科研院(所)、海关检验检疫机构从事检验检疫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a15555121.html,cational objectives

This curriculum is designed to educate qualified practical talents who are: 1) accommoda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health care industry; 2) balanced in their development of morality, intelligence and physical fitness ; 3) equipped with sound knowledge and skills of preventive medicine and sanitary inspection; 4) qualified for positions of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in relevant public institutions such as c 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s, product quality supervision bureaus, departments of environmental and health surveillance etc..

二、培养要求

主要学习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有害因素识别、环境污染理化因素及卫生微生物检测检验、仪器分析原理和应用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自学习惯,较好的表达交流能力,一定的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具有较强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开展创新实验以及初步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胜任卫生检验检疫及其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

II. Intellectual requirements

Students of this major are required to 1) learn the knowledge of medical science, preventive medicine and public health laboratory technology and quarantine; 2) undergo training of assessment and inspection of physicochemical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factors,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instrumental analysis and application, as well as identification of health risk factors;

3) develop good communication skills and computer skills; 4) develop critical and creative thinking; 5) develop the capacity to tackle practical issues in sanitary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三、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能力

1、具有开展食品、水质、空气理化检验、卫生微生物检验、临床常规检验的工作能力;

2、具有开展卫生检验实验室管理和质量控制的能力;

3、具有专业英语文献阅读能力和医学统计软件应用能力;

4、具有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检验检疫初步科学研究能力。

5、具有人际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及终生学习能力。

Ⅲ. Knowledge and capabilities expected from graduates

Upon graduation, students are expected to:

1、Be capable of examination of food, water and air quality,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clinical laboratory test,etc.;.

2、Be capable of laboratory management and quality control;

3、Be capable of reading medical literature in English and using statistical software;

4、Be capable of conducting surveys on epidemiology and conducting academic studies on

public health;

5. Be capable of effective communication, organizational management and independent

learning.

四、专业主干课程

卫生化学、分析化学、医学微生物学、毒理学基础、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免疫与免疫检验学、病毒学检验、细菌学检验、临床检验基础、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食品理化检验、空气理化检验、水质理化检验、生物材料检验、分子生物学及检验技术、仪器分析与实验室管理。

Ⅳ. Main courses

Sanitary chemistry, Analytical chemistry, Medical microbiology, Toxicology Foundation, Health statistics, Epidemiology, Immune laboratory science, Virology examination, Bacteriological examination, Clinical laboratory test, Sanitary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Physical and chemical examination of food, Physical and chemical examination of air, Physical and chemical examination of water quality, Physical and chemical examination of biological material, Molecule and biological examination technology, Instrumental analysis and Laboratory management.

五、基本学制:四年

Ⅴ. Recommended length of the program: 4 years

六、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II.Degree:Bachelor of science

七、毕业学分要求:174学分

课程类型学分要求课程类型学分要求

1、通识教育平台课程45 3、专业课程模块63

必修课程41 专业核心课程41

选修课程* 4 专业方向课程17

2、学科基础平台课程46 专业任选课程 5

必修课程36.5 4、实践教学模块14

选修课程9.5 5、素质拓展模块 6 *通识教育选修课4学分包括:人文社科类1学分、艺术体育类1学分、自然科学类1学分、经济管理类1学分

Ⅶ、Minimum credits for graduation: 215 Credits

Type of course Academic credits Type of course Academic

credits

1、Courses of general education 45 3、Specialized Courses 63

Required courses 41 Core specialized courses 41

Elective courses 4 Directional Specialized Courses 17

2、Subject basic courses 46 Elective Specialized Courses 5

Required courses 36.5 4、Practical Courses 14

Elective courses 9.5 5、Quality development Courses 6

八、课程设置表

VIII.Courses offered

课程类别课程性质课程名称(学分/实验学时)【先修课程】

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必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8);形势与政策(2);毛泽东思想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6/3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8);中国近现代纲要(2/6);大学计算机文化基础B(3/18);军事

理论与训练(3);公益劳动(1);大学英语(一)(3);大学英语(二)

(3);大学英语(三)(3);大学英语(四)(3);体育(一)(1);体

育(二)(1);体育(三)(1);体育(四)(1);职业生源规划与就业指导

(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1)

选修见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一览表

学科基础平台课程必修

免疫及免疫检验学(3);分子生物学及检验技术(3);医用高

等数学A(3);医用物理学A(2.5);医用物理学实验(1);

基础化学(2);基础化学实验(1);有机化学B(2.5);有

机化学实验B(1);医学微生物学(3);人体寄生虫学(3.5);

系统解剖学(3.5);生理学(3);生物化学(4.5);

选修

法医学(1.5);实验动物学(1);食源性寄生虫病学(1);

人体组织学与病理学(5.5);病理生理学(3);文献检索(1);

细胞生物学(3);卫检专业英语(1)

专业课程模块必

专业核心课程

水质理化检验(4);生物材料检验(4);临床检验基础(3);

空气理化检验(4);食品理化检验(4);卫生微生物检验(3);

仪器分析与实验室管理(3);流行病学(3);卫生统计学(4);

病毒学检验(3);细菌学检验(3);毒理学基础(3)专业方向课程

卫生学(4);临床医学概论(6);卫生检疫学(1);卫生化学

(1.5);卫生化学实验(1);分析化学B(2);分析化学实验

B(1.5);

专业任选课程

卫生检验与检疫导论(1);医学科研方法(1);循证医学(1);

健康教育(1);卫生法(1);临床营养学(1);社会医学(1);

行为医学(1);康复医学(1);灾害救援与防疫(1)

实践教学模块必修专业实习(10);毕业论文(4)

素质拓展模块必修创新教育(3);第二课堂(3);

注:课程教学每16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每学期1学分,实践教学模块每周0.5学分。

举例说明:电工技术(2/8)【大学物理A(一)】,即电工技术课程学分为2,含实验学时8学时,修读电工技术应先修课程大学物理A(一)。

卫生检验与检疫暑期实践报告

实践报告 学号:201346603024 姓名:罗兰班级:2013级卫生检疫与检疫1班 一、见习目的 卫生检验专业的培养目标是能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人文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强,掌握卫生检验与检疫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能胜任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测、卫生检验检疫,以及卫生检测机构、海关检验检疫、以及各级各类检测检验机构(如商检、技术监督、环保、食品饮料类加工生产企业的实验室等)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实践教学包括实验教学、见习、实习等,是教学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学生见习,是学生学好专业课和进行下一阶段单位实习不可缺失的环节,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基础阶段。 二、见习时间 2015年7月24号到8月7号。 三、见习单位及介绍(主要职能) 我在泸州市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见习。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前身为泸州市卫生防疫站,始建于1952年。现座落于泸州市政治文化中心江阳南路34号(江阳区大山坪大梯步文化广场侧)。占地面积3亩,建筑面积3470平方,具有功能完善较为专业的实验室和现代化办公室。单位为财政全额拔款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设有行政办公室、疾病控制、公共卫生、检验、预防医学门诊等科室。 主要职能有:(一)承担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监测、控制和疫情处理,并进行质量、效果评估。(二)完成政府指令性和非指令性计划免疫,组织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三)保障人群健康和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的监测、制定和实施预防措施。(四)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和预测、预报,为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持,并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五)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培训,指导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的实施,承担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有

卫生检验检疫国境卫生检疫案例分析

第五节卫生检疫案例分析 一、目的要求 1.掌握卫生检疫案例的分析方法; 2.掌握卫生检疫的工作程序 二、案例介绍及问题讨论 【案例一】 2007年4月13日晚22时45分,从马来西亚吉隆坡至福州的MF852航班上,一名旅客引起了入境检验检疫通道上工作人员的注意,该旅客身材消瘦、面容疲惫、神情紧张,入境时填写了《出/入境健康申明表》,但未申报任何疾病与症状,体温检测正常,经现场医学巡查人员初步询问,该旅客称没有异常情况。在该旅客的行李过“一机两屏”检查时,发现其携带4瓶未知名的片剂药品,经检查询问,该旅客承认自己是HIV感染者,携带的是抗HIV药品,检验检疫工作人员随即将该旅客带到现场诊验室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检查。 [问题讨论1] 1.艾滋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传播? 答:性接触传播、经血液传播、母婴垂直传播。 2.对该旅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既往病史、接触史、接触范围、生活史、现病史、手术史、相关临床症状体征检测、病例-对照研究、实验室研究。 据检验检疫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该旅客多年前(具体时间不详)有怡游史,曾有一位较为固定的女性性伴侣,该女性身体健康,每次性行为均使用避孕套,2001年2月到新加坡打工,入境时被新加坡当局查出感染HIV,次日即返回吉隆坡,自检出HIV后,就未有过性行为,一年后在家人的劝说下才到医院就诊,进行抗病毒治疗至今,期间未到过其他国家地区旅行。家人中未发现HIV感染者和AID患者。否认有同性恋(双性恋)史、吸毒史、性病史、输(供)血史、手术史等及其他危险性行为,2004年7月曾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一家美容院做过纹身。 实验室检查结果:采静脉血应用ELISA、PA和WB检测,HIVⅠ型抗体阳性。 [问题讨论2] 3.HIV病毒感染后潜伏期多长?艾滋病临床表现有哪些? 答:潜伏期长短不一,可短至不到1年,长达15年,平均8年。 艾滋病临床表现:不明原因发热,关节疼痛,免疫力降低,持续性全身淋巴结肿大,红斑样皮疹,恶质病,血小板减少,神经系统症状,严重机会型感染和继发性肿瘤等。 4.对该旅客要进行哪些医学检查以确定是否为HIV感染者? 答:进行血清学检查进行确认:(1)分离病毒;(2)抗原检测:ELISA检测p24抗原;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83号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已经20XX年5月1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长江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七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对辖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实施卫生检疫监督管理。 第四条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管理实行卫生检疫审批、现场查验和后续监督管理制度。 第五条取得《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以下简称《卫生检疫审批单》),并经卫生检疫合格的出入境特殊物品,方准入境、出境。 第六条出入境特殊物品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公布的口岸入境、出境。 第二章卫生检疫审批 第七条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所辖区域内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审批。 第八条入境、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交运前向入出境口岸直属检验检疫局提交《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单》(下简称《审批申请单》)。 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分类填写《审批申请单》,每一类别填写一份。 第九条申请办理出入境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的卫生检疫审批手续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特殊物品所含病原微生物的学名(中文和拉丁文)和生物学特性(中英文对照件)的说明性文件; (三)含有或者可能含有3至4级病原微生物的入境特殊物品,及含有或者可能含有尚未分级病原微生物的入境特殊物品,使用单位应当具备BSL-3级(p3级)实验室,并提供相应资质的证明; (四)科研用特殊物品应当提供科研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者科研项目申请人与国内外合作机构协议(原件和复印件,中、英文对照件); (五)供移植用器官应当提供有资质医院出具的供体健康证明和相关检验报告。 第十条申请办理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的卫生检疫审批手续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用于治疗、预防、诊断的入境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当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注册证明; (二)用于治疗、预防、诊断的出境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当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毕业实习报告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毕业实习报告实习实质是毕业前的模拟演练,在即将走向社会,踏上工作岗位之即,这样的磨砺很重要。下面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毕业实习报告,一起来看一下吧。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毕业实习报告1 一年的实习生活很快就过去了,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本人于xx年xx月被医院正式接纳为检验科实习生。在这一年实习中,自己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准确自我定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实习情况汇报过去的一年,在医院党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检验科主任的带领下,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发扬与时俱进的工作作风,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临床服务理念,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立足本职岗位,踏踏实实做好医疗服务工作。在获得病员广泛好评的同时,也得到各级组织的认可。较好的完成了实习工作。 总结主要有以下几项 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报纸、杂志、书籍、网络积极学习政治理论;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有关行业规定;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端正。通过一年来的学习与老师的帮助,自身素质有较大的提高。

积极主动认真的学习专业知识,在医疗实践过程中,严格遵守医德规范,不出虚假报告,不做人情方,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 作为检验科的一员,既是医生的眼睛,也是医生的助手,把握自身职责,这是我任职以来的又一准则。应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收集到老师的意见,学习到外地的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给医生当好参谋。对医院形成的决议,坚决贯彻,积极落实。到目前为止,己基本能满足医院各类病人检测参数要求;为保证各类病人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在检验、检测的全过程中严格按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和《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在过去的一年中所出据的检验报告基本能达到准确。在检验业务上能坚决贯彻医疗安全第一的理念,杜绝了医疗事故的发生。更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来争取病人的信任。 我认真执行了医院感染控制科和医院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准确及时出具报告,无一例漏报、错报。 除了做好日常的临床检验工作外,还参加了职工体检、儿检、妇检等工作,虽然工作比较繁忙,做起来有一定的困难,如很多手工加样工作,我以前就没做过,但为了搞好工作,服从领导安排,积极支持科主任工作,我不怕麻烦,虚心向老师学习、自己摸索实践,在很短的时间内熟练掌握了手工加样工作,明确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体

人民法院报:域外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

人民法院报:域外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 各国关于国境检疫方面的立法由来已久。意大利最先立法创制,英美日等国紧随其后。 1374年,欧洲受到黑死病的疯狂侵袭,意大利首当其冲,为了有效对抗流行性传染病,意大利颁布了第一部检疫规章,在威尼斯建立了世界第一个检疫站,对入境的船只实施在港外抛锚等候40天的行政措施。1710年,英国成立的检疫组织实施了较为完善的检疫办法,随后西欧各国纷纷效仿。187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检疫法》,1966年,由美国法学会起草的《美国模范刑法典》,规定了传染病控制、患有公共卫生意义疾病的外国人隔离等内容。1880年,日本颁布了《海港虎列刺病传染预防规则》,在对外开放港口设置归地方当局管辖的检疫机构,检查来自霍乱流行地区的船舶。2003年,日本颁布《检疫法》,为现行有效法律。 国际社会共同缔结与国境检疫相关的条约也有较早的历史。 1851年7月23日,奥地利、西班牙、法国、英国、希腊、俄国等11个国家在巴黎举行第一次国际卫生会议,产生了第一个地区性的《国际卫生公约》。1903年、1912年和1926年的第11次、第12次及第13次国际卫生会议,重新制定了新的《国际卫生公约》,对检疫查验、卫生处理等作了明确的要求。 1933年4月12日,德国、美国、法国、意大利、荷兰等22个国家在海牙召开会议,签订了第一个《国际航空卫生公约》。该公约在1944年及1946年作过修订,1951年纳入《国际公共卫生条例》之中。 1948年第1届世界卫生大会起草了《国际公共卫生条例》;1951年第4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国际公共卫生条例》。确立《国际公共卫生条例》的目的是以最大限度防止疾病在国际间的传播,同时又尽可能小地干扰世界交通运输;1969年第22届世界卫生大会对《国际公共卫生条例》进行了修改、充实,并改称为《国际卫生条例》。1973年和1981年先后对《国际卫生条例》进行修改、补充,修改后的条例,强调了流行病学监测和传染病控制,旨在加强流行病学的监测手段在国际间的运用,以尽早发现或扑灭传染源,改善港口、机场及其周围的环境卫生,防止媒介扩散,并且鼓励各国卫生当局重视流行病学调查,减少疾病入侵的危险。 1995年,世界卫生大会决定修改《国际卫生条例》,历经10年,于2005年5月23日第58届世界卫生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国际卫生条例》主要特征如下:体现了全人类共同利益性;与口岸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相关性;实体法规范与程序法规范的兼容性;对空间和时间要求的特殊性;以及较强的专业性。《国际卫生条例》的制定,体现了国际卫生检疫从单纯的隔离留验到疾病监测、卫生监督和旅行者的卫生保健经历了多个发展阶段,检疫内容不断延伸,国际检疫法规条款不断修改补充的过程,开辟了人类通过国际卫生立法形式开展国际合作与疾病进行斗争的新纪元。 体制机制 根据所在国情况,各国国境检疫机构的设置有所不同。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实习总结范文

《浙江大学优秀实习总结汇编》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岗位工作实习期 总结 转眼之间,两个月的实习期即将结束,回顾这两个月的实习工作,感触很深,收获颇丰。这两个月,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我自身的不懈努力,我学到了人生难得的工作经验和社会见识。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总结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岗位工作实习这段时间自己体会和心得: 一、努力学习,理论结合实践,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在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岗位工作的实习过程中,我始终把学习作为获得新知识、掌握方法、提高能力、解决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和方法,切实做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思想上积极进取,积极的把自己现有的知识用于社会实践中,在实践中也才能检验知识的有用性。在这两个月的实习工作中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我们在学校学到了很多的理论知识,但很少用于社会实践中,这样理论和实践就大大的脱节了,以至于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找不到方向,无法学以致用。同时,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也是弥补自己的不足的有效方式。信息时代,瞬息万变,社会在变化,人也在变化,所以你一天不学习,你就会落伍。通过这两个月的实习,并结合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岗位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学习的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岗位工作各项政策制度、管理制度和工作条例,使工作中的困难有了最有力地解决武器。通过这些工作条例的学习使我进一步加深了对各项工作的理解,可以求真务实的开展各项工作。 二、围绕工作,突出重点,尽心尽力履行职责。 在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岗位工作中我都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对待每项工作。虽然开始由于经验不足和认识不够,觉得在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岗位工作中找不到事情做,不能得到锻炼的目的,但我迅速从自身出发寻找原因,和同事交流,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以至于迅速的转变自己的角色和工作定位。为使自己尽快熟悉工作,进入角色,我一方面抓紧时间查看相关资料,熟悉自己的工作职责,另一方面我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使自己对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岗位工作的情况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常见问题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常见问题 1、进出口特殊物品的口岸有哪些? 答:在现阶段,全国各口岸均可出入境特殊物品,如果有变动,将会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动态公布。 2、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所辖区域是如何划分的? 答:入境特殊物品的审批由入境口岸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出境特殊物品的审批由产地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 3、入、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必须在交运前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申请单》吗? 答:按现行规定,特殊物品在出入境时如无法提供《卫生检疫审批单》检验检疫机构不予受理报检,如交运前未事先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申请单》且获得审批通过,有可能导致以下后果:(1)因办理审批手续导致货物滞留而延误进出境;(2)检验检疫机构不予许可,导致货物无法进出境,给货主造成不必要损失,因此此项规定正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货主利益而制定的。 4、含有或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入境特殊物品主要指哪些? 答:含有或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入境特殊物品主要是指第九条中所涉及的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 5、禁止进口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有哪些? 答:目前,禁止进口的特殊物品以卫生部1986年下发的《禁止进口血液制品名录》为准,具体内容请参见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6、动物源性的产品是属于特殊物品审批范围(包括动物血清、动物蛋白)? 答:动物源性的产品不属于特殊物品审批范围,但鼠类的例外(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批文)。 7、抗生素、药敏试剂/纸片、氨基酸、无机盐类产品不列入特殊物品审批范围? 答:不列入。 8、企业申报时提交申请材料有何具体要求? 答:按83号令要求提交申请表、产品说明、保函等。产品说明除原料、生产过程、所有成分等内容外,应增加存在或潜在的危险性、传染性物质以及预防控制措施,运输、存储、使用等注意事项。

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文件

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毕业实习计划及大纲(本科用) 江苏大学医学院

第一部分毕业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一、实习的目的要求 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是一个实践性和技能性都很强的专业,毕业实习是指在学校理论及实践课程学习的基础上,让学生通过实习,将所学的专业知识综合运用于实践,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习中总结经验,学以致用,为今后的学习和将从事的技术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习的组织领导 学生在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领导 (一)教务处:由负责教学工作的处长领导,教务处实践实习科负责实习计划的制定。 (二)医学部:统筹安排实习生到各单位实习,并负责对实习单位的日常联系与协调工作。 (三)学院:由分管院长主管,负责实习计划的落实并负责组织检查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处理和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与交流实习经验等。应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去各实习医院给学生进行实习辅导、讲座及检查实习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及组织纪律情况,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应及时处理。组织修订实习大纲,参与实习选点及其它提高实习质量的具体工作。 教务处、医学部、医学院,在工作中应该互相支持,通力合作,协助实习医院做好实习生的管理工作。

(四)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受学校的委托,对毕业实习负责全面领导和统一安排。 1.实习单位分管领导及部门(科)指定专人负责实习生工作,包括实习生的生活安置,实习安排及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纪律考勤,并有权建议学院给严重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实习生以必要的处分。 2.定期检查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实习质量。 3.按照实习计划要求制定实习轮转表等,并将实习轮转表及时寄给学院。 4.组织安排出入科考试及其他各项业务考核。 实习单位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实习生的政治思想、专业学习工作。聘请政治、业务素质优良的业务骨干作为带教教师,做到思想、业务和生活有人管 (五)实习科室:实习科室是直接指导毕业实习的教学组织,由科室主任统一领导,并组织全科室医技人员共同完成教学任务,作为带教教师各科室应指定一名政治、业务素质优良的业务骨干协助主任管理此项工作,具体任务是: 1.实习生报到时,负责介绍科室情况,包括组织领导、规章制度、职责范围,并分配具体工作。 2.根据实习计划要求,做好具体安排,指导实习进行,并经常检查实习大纲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3.关心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了解实习生的服务态度、劳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办事指南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凭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特殊物品审批单办理通关手续。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 注:实施依据为《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八条: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目的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其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 四、实施机构:汕头海关本部 五、法定办结时限: 海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海关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审批或者不予审批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六、承诺办结时限:无 七、结果名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海关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海关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八、结果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海关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收费依据:不收费 十一、申请条件: (一)法律法规规定须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应当获得相应批准文件; (二)申请人应具备与出入境特殊物品相适应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 十二、申请材料: 办理 方式 材料名称形式纸质版/电子版份数备注 线上办理 申请表系统表格系统电子表格 1 系统直接填制, 无需下载 身份证明复印件电子版 1 扫描件 其他材料复印件电子版各1份扫描件 (一)申请特殊物品审批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1.《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附件1); 2.出入境特殊物品描述性材料,包括特殊物品中英文名称、类别、成分、来源、用途、主要销售渠道、输出输入的国家或者地区、生产商等; 3.入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人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4.入境、出境特殊物品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应当提供病原微生物的学名(中文和拉丁文)、生物学特性的

12检验检疫概述习题

第一节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产生与发展 一、单项选择题(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1项最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人括号内) 1.我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是为了( )。 A.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口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外贸顺利发展 B.保护我国农、林、渔、牧业生产和国际生态环境 c.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保护人体健康 D.保证进出口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 2.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1:3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正式施行13期为( )。 A.2005年8月10日 B.2005年12月1日 C.2006年1月1日 D.2006年7月1日 3.中国第一家由国家设立的官方商品检验局是( )。 A.汉口商检局 B.上海仁记洋行 C.上海商品检验局 D.中央贸易部国外贸易司设立的商品检验处 4.( )年10月,国务院颁布《动植物检疫法》。 A.1989 B.1990 C.1991

D.1997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颁布的第一部卫生检疫法规是( )。 A.《国境口岸传染病监测试行办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实施细则》 6.2001年4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成立,它是由( )合并成立。 A.出入境卫生检疫局、动植物检疫局 B.出入境卫生检疫局、商品检疫局 C.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D.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多项选择题(以下各小题给出的4个选项中,有2个或者2个以上的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将符合题目要求选项代码填人括号内) 1.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对象包括( )。 A.国境卫生 B.交通运输工具 C.出入境货物 D.人员及其事项 2.1998年3月,全国人大九届一次会议批准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 )合并组建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即“三检合一”。 A.国家卫生检疫局 B.国家技术监督局

国境卫生检疫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 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自()起施行。 A.1986年12月2日 B.1987年5月1日 C.1987年2月10日 D.1987年3月6日 2、通过实施国境卫生检疫,防止()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保护人体健康。A.疾病 B.艾滋病 C.传染病 D.性病 3、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传染病是指( )。 A.监测传染病 B.艾滋病和性病 C.检疫传染病 D.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 4、检疫传染病是指()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 A.鼠疫、霍乱、艾滋病 B.鼠疫、霍乱、黄热病 C.黄热病、霍乱、性病 D.鼠疫、艾滋病、黄热病 5、()不属于检疫传染病。 A.鼠疫 B.霍乱 C.黄热病 D.性病 6、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 A.疾病 B.传染病 C.检疫传染病 D.监测传染病 7、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或者疑似检疫传染病时,必须用最快的方法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 A.12小时 B.24小时 C.两天 D.6小时 8、在国外或者国内有()大流行的时候,国务院可以下令封锁有关的国境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A.检疫传染病 B.传染病 C.监测传染病 D.艾滋病 9、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的国境口岸接受检疫。 A.最后离开 B.就近的 C.户口所在地 D.途径 10、在国境口岸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的,国境口岸有关单位和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报告,并申请()。 A.临时检疫 B.卫生处理 C.移下病人 D.对病人实施治疗 11、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对()必须立即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A.监测传染病病人 B.艾滋病病人 C.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 D.检疫传染病染疫人 12、应当实施卫生处理的外国交通工具的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处理的,除有特殊情况外,准许该交通工具在()的监督下,立即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 A.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 B.卫生行政部门 C.公安部门 D.港务监督部门 13、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对入境、出境的人员实施(),并且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A.预防接种 B.健康体检 C.传染病监测 D.健康咨询 14、对患有监测传染病的人、来自国外监测传染病流行区的人或者与监测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应当区别情况(),并及时通知当地卫生部门。 A.限制其入境 B.实施隔离 C.监督其离境 D.发给就诊方便卡,实施留验或者采取其他预防、控制措施 15、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有权对国境口岸和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进行卫生监督和技术指导,对()提出改进意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卫生处理。A.卫生状况不良 B.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因素 C.卫生状况不良和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因素 D.病媒媒介生物超标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2018第二次修正)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2018第二次修正) 【法规类别】卫生防疫检疫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40号令 【修改依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43号)【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8.05.29 【实施日期】2018.07.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2015年1月2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0号公布根据2016年10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第240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防止传染病传入、传出,防控生物安全风险,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

则、《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 第三条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地区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风险等级实施检疫审批、检疫查验和监督管理。 海关总署可以对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生物安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 第五条出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输入、输出以及生产、经营、使用特殊物品,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特殊物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检疫审批 第六条直属海关负责辖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审批(以下简称特殊物品审批)工作。 第七条申请特殊物品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律法规规定须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应当获得相应批准文件; (二)具备与出入境特殊物品相适应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 第八条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目的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 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其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

2016年最新版: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问答卷(含答案)

单位名称(盖章): 答题人签字:法人签字: 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问答卷 一、填空题(每题3分,共30题): 1.为加强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动物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总局136号令所称肉类产品是指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人类食用部分,包括(胴体)、(脏器)、(副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包括(罐头)产品。 3.(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4.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进出口肉类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及监督抽查,对进出口肉类产品(生产企业)、(收货人)、(发货人)根据监管需要实施信用管理及分类管理制度。 5 .进出口肉类产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6.进口肉类产品应当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以及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相关(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以及(贸易合同)注明的检疫要求。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肉类产品,收货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7.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境内出口肉类产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并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出口商)、(代理商)名单。 8. 进口肉类产品应当从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口岸/查验场进口。 9.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应当建立肉类产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 )年。

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

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章应急准备 第四章报告与通报 第五章应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57号 《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已经2003年9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李长江 二○○三年十一月七日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缓解、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出入境人员和国境口岸公众身体健康,维护国境口岸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出入境人员和国境口岸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包括: (一)发生鼠疫、霍乱、黄热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的; (二)乙类、丙类传染病较大规模的暴发、流行或多人死亡的; (三)发生罕见的或者国家已宣布消除的传染病等疫情的; (四)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五)发生临床表现相似的但致病原因不明且有蔓延趋势或可能蔓延趋势的群体性疾病的; (六)中毒人数10人以上或者中毒死亡的; (七)国内外发生突发事件,可能危及国境口岸的。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涉及国境口岸和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等范围内,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四条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对参加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及其设在各地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直属检验检疫局)和分支机构,组成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指挥体系。 第七条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协调、管理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指挥体系,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制订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方案; (二)指挥和协调检验检疫机构做好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工作,组织调动本系统的技术力量和相关资源; (三)检查督导检验检疫机构有关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督察各项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四)协调与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建立必要的应急协调联系机制; (五)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有关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为国家决策提供处置意见和建议;向各级检验检疫机构传达、部署上级机关有关各项命令; (六)鼓励、支持和统一协调开展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监测、预警、反应处理等相关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国家质检总局成立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小组,为应急处理提供专业咨询、技术指导,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和意见。 第八条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本辖区组织实施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预案; (二)调动所辖检验检疫机构的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报告应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四)协调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口岸管理部门、海关、边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 直属检验检疫局成立国境口岸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承担相应工作。 第九条分支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建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组织现场处置工作; (二)与直属检验检疫局突发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共同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随时上报信息; (三)加强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实习报告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实习报告 一、社会实践目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的当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可以说是每个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学生假期的必修课。随着时代发展,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与时俱进、日新月异。为了更好地了解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在社会实践中的应用,更好地理论联系实际,我特地参加了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相关岗位的实践活动。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相关岗位社会实践活动可以充分检验自己大学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掌握情况和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通过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相关岗位社会实践活动,也让我们在假期中摆脱计算机网络、青春偶像剧的诱惑和束缚,让我们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的大学生走出自己的小天地,去熟悉社会上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的实际应用情况,了解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自身发展趋势与积极意义,并发现国内时势及身边热点话题,关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 在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相关岗位社会实践活动探索的过程中,肯定也会遇到困难,那么利用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相关知识处理并解决困难的同时,我们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的实际应用的能力也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不仅

如此,我们在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相关岗位社会实践活动也会让我们学习到在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与技能,让我们清楚的了解到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背后一些用书本无法获取的知识财富,如值得每一位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学生思考并能反映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发展中所存在的不足,这些都会帮助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的我们从更新更高的层次去了解社会、锻炼自己,促进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良好发展。 二、社会实践内容 大学第一年的学习生活很快就结束了,通过在大学一年的学习我了解到了许多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的相关知识,掌握了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的实践技能,也知道了不少课本中所没有的知识。“求实、创新、严谨、勤奋”的校风让我更是明白在以后学习、生活过程中用该怎样去做;培养“高水平、高素质、高技能”的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人才要求一直鼓舞并促使我想这样的高度去进发,去努力拼搏。因此,配合好、落实好、实施好关于这学期大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让自己的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知识得到更好的应用和延伸,我有幸参加了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相关岗位的见习。 我在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相关岗位见习任务有:①负责单位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相关资料的整理;②利用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解析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 一、项目名称: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11条“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寄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海关凭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特殊物品审批单放行。” 三、许可范围 (一)血液及血液制品。 血液及血液制品是指全血、血浆、血清、血细胞、球蛋白、白蛋白、纤维蛋白原、 因子制剂等。 (二)人体组织。 人体组织是指人体器官、组织、细胞、人胚活细胞,人体标本、人体分泌物、排泄 物、附着物,以及以人体组织为材料加工制作的各种物品。 (三)微生物。 微生物包括病毒、细菌、真菌、放线菌、立克次氏体、螺旋体、衣原体、支原体等 医学微生物的菌种或毒株以及医用抗生素菌种。 (四)生物制品。 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 生物、细胞及各种动物和人源的组织和液体等生物材料制备,用于人类疾病预防、治 疗和诊断的制品。包括疫苗(含类毒素)、抗毒素、细胞因子、体内及体外诊断制品 以及其他活性制剂(包括毒素、抗原、变态反应原、单克隆抗体、重组DNA产品、抗 原-抗体复合物、免疫调节剂、微生物制剂、核酸制剂等)。 作自用的血液制品或生物制品,不在许可范围之列,允许携带的数量以处方或说明书 一个疗程为限。 四、许可条件 (一)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出境人体组织、血液,须提交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 公室出具的准出证明原件、复印件; (二)用于医学研究或医疗用途的100人份以上的大样品,以及含有或可能含有3-4 级病原微生物的,应取得卫生部出具的准入出境证明;用于医学研究或医疗用途的100 人份以下(含100份)的小样品,以及含有或可能含有1-2级病原微生物的,应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准入出境证明; (三)出入境环境微生物需提供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该微生物安全性评估报告; (四)入境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仅限于治疗、预防、诊断用生物制品、血液制品) 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生物制品进口批件》或《医疗器械进口批件》 (仅限于与仪器配套的诊断试剂); (五)出境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仅限于治疗、预防、诊断用生物制品、血液制品),需提供国家药品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药品销售证明书》及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认证证书; 五、实施机关:上海检验检疫局卫生监管处 六、审批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1、申请人应当在货物到达口岸前10天内,向审批实施机关提前提出申请,填写 《出入境特殊物品审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材料;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实习报告范文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实习报告范文 一、社会实践目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的当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可以说是每个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学生假期的必修课。随着时代发展,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与时俱进、日新月异。为了更好地了解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在社会实践中的应用,更好地理论联系实际,我特地参加了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相关岗位的实践活动。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相关岗位社会实践活动可以充分检验自己大学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掌握情况和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通过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相关岗位社会实践活动,也让我们在假期中摆脱计算机网络、青春偶像剧的诱惑和束缚,让我们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的大学生走出自己的小天地,去熟悉社会上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的实际应用情况,了解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自身发展趋势与积极意义,并发现国内时势及身边热点话题,关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 在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相关岗位社会实践活动探索的过程中,肯定也会遇到困难,那么利用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相关知识处理并解决困难的同时,我们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

的实际应用的能力也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不仅如此,我们在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相关岗位社会实践活动也会让我们学习到在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与技能,让我们清楚的了https://www.wendangku.net/doc/4a15555121.html,解到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背后一些用书本无法获取的知识财富,如值得每一位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学生思考并能反映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发展中所存在的不足,这些都会帮助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的我们从更新更高的层次去了解社会、锻炼自己,促进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良好发展。 二、社会实践内容 大学第一年的学习生活很快就结束了,通过在大学一年的学习我了解到了许多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的相关知识,掌握了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的实践技能,也知道了不少课本中所没有的知识。“求实、创新、严谨、勤奋”的校风让我更是明白在以后学习、生活过程中用该怎样去做;培养“高水平、高素质、高技能”的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人才要求一直鼓舞并促使我想这样的高度去进发,去努力拼搏。因此,配合好、落实好、实施好关于这学期大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让自己的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知识得到更好的应用和延伸,我有幸参加了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相关岗位的见习。 我在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相关岗位见习任务有:①负责单位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相关资料的整理;②利用大学卫生

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

第七章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 第一节概述 一、国境卫生检疫法的概念国境卫生检疫这是调整防止传染病从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检验、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等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因此,也有人将国境卫生检疫法称之为在国境口岸、关口实施的传染病防治法。 国境卫生检疫可以分为海港检疫、航空检疫和陆地边境检疫,具有以下特征:①对内是行政执法活动,对外是维护卫生主权的国家行为;②主体是法律授权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暨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③是以国境口岸为依托进行的行政执法行为;④是以医学等自然科学为主要手段的执法行为;⑤是以防止传染病传人传出,保证食品和化妆品的卫生,保护人体健康为目的的执法活动。2001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其职责之一是主管全国国境卫生检疫工作,包括:组织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管理国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组织实施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监督检验和监督管理;管理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管理出口企业对外卫生注册工作。 二、国境卫生检疫法与国际卫生条例《国际卫生条例》 ( Inte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是世界卫生大会制定并经各国政府批准的涉及国际卫生领域的多边性的国际公约。《国际卫生条例》是为预防鼠疫、霍乱、天花、黄热病、斑疹伤寒和回归热6 种传染病的传播而制定的,于1951年经 WHO成员国审议通过。于1969年进行了修改并重命名为《国际卫生条例》(IHR)。 三、国境卫生检疫的对象国境卫生检疫对象也称检疫范围。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规定,入出国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是检疫对象。 四、国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的种类目前,我国国境卫生检疫涉及的传染病包括以下三类:第一类为检疫传染病。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检疫传染病为鼠疫、霍乱、黄热病。第二类为监测传染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流行性感冒、疟疾、脊髓灰质炎、流行性斑疹伤寒、回归热为国际间监测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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