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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晨诉北极冰公司案

李宏晨诉北极冰公司案
李宏晨诉北极冰公司案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4)二中民终字第0287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宏晨,男,1980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中国网通集团河北省通讯公司承德分公司职员,住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小佟沟教委家属楼1单元90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2号。

法定代表人赵利杰,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邱治国,男,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住北京市西城区粉子胡同2号。

委托代理人胡刚,北京市中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李宏晨、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极冰公司)因娱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3)朝民初字第1784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李宏晨及北极冰公司之委托代理人邱治国、胡刚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03年8月,李宏晨起诉至原审法院称,我是大型多人在线收费网络游戏“红月”的玩家之一,北极冰公司是该游戏的经营者。我通过购买其发行的多种游戏卡进入游戏获得游戏时间及一些虚拟装备。2003年2月17日,我发现自己在红月优雅处女服务器的I D“国家主席”内所有的虚拟装备丢失。事后我与北极冰公司联系,北极冰公司仅能查询装备的流向:寄给玩家SHUILIU0011.我索要盗号者的具体情况时被北极冰公司以“玩家资料属个人隐私,不能提供”为由拒绝。我到公安机关报案,亦未能解决。北极冰公司还称,玩家帐号应由玩家自己保管与维护,发生盗用时,应立即自行更换密码,帐号盗用期间所发生损失由玩家自行负责,玩家装备丢失与公司无关。我认为北极冰公司对连线游戏的连线质量和数据的完整性不予保障并对相关损失不负责任的声明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及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权的无效行为,故要求北极冰公司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我

丢失的虚拟装备主要有:生化装备10件、毒药2个、生命水2个、战神甲1

件等。还有价值158元的大礼包,价值88至100余元的宠物卡。我要求北极冰公司双倍赔偿我大礼包2 个、宠物卡16张,对其他虚拟装备进行回档,如无法回档,每件宠物装备价值200元,战神甲及其他装备价值约500元,按此标准进行赔偿。另我丢失的两个“毒药”,在事发后游戏的一次活动中已经统一升级更换,要求北极冰公司赔偿我更换后的装备献祭之石两个。

2003年6月10日,北极冰公司未做通知即对我的ID“冰雪凝霜”进行了使用限制。次日,要求我停止游戏中的物品交易。6月20日,北极冰公司将上述受限制的帐号及另一个未受限制的ID“国家主席”中的所有装备删除,并声明被删物品的角色是“拥有大量复制物品的玩家”,是“游戏复制泛滥的主因”。我认为被删装备均是在游戏时获得的、使用“红月”交易命令获得的、和其他玩家交换获得的或用人民币向其他玩家购买得来。北极冰公司对已产生数月的装备数量不正常现象不予监管,玩家在不能区分正常物品与复制物品的情况下购买了装备。北极冰公司将虚拟装备作为商品出售给玩家,即承认为玩家的财产,又以数量不正常为由将玩家的装备任意删除,却不对复制原因进行调查并出示证据。我承认确有复制个别设备,但复制现象的存在正是“红月”自身漏洞或北极冰公司内部人员行为所致。因此,其处罚没有依据。我所有被删装备价值可观,在千元以上,由于游戏改版升级原有的针剂发生变化,不要求恢复,只要求赔偿,按6:1的标准换取生命水或给予841元人民币的赔偿。

红月游戏发行一种名为暴吉卡的变相彩票,每张3元,与宠物卡一同销售时,每张2元,只用于兑奖。北极冰公司宣传此卡充值后可能获得虚拟装备和最多3小时游戏时间。我以每张4元的价格购买宠物卡105张,共计420元,但充值后仅获得数十小时游戏时间。而正常的游戏时间购买金额为3小时1元。我认为北极冰公司发行的暴吉卡内容欺诈,且发行行为本身违反我国有关彩票管理的规定。故请求法院勒令北极冰公司停止发行暴吉卡,并赔偿我购卡花费的420元。

我在玩游戏两年的时间里,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及感情,北极冰公司的行为不仅影响了我在游戏中的正常娱乐活动,造成了我的财产损失,更是对我精神的极

大打击,因此要求北极冰公司赔偿精神损失10 000元,并承担我处理事故往返北京的路费1000元。在物品丢失和装备删除时我已练级到934级,由于北极

冰公司的原因我没有达到1000级,而使1000级玩家本应享有的待遇不能享有,故要求北极冰公司给予我1000级玩家享有的待遇。此外,我的证人出庭花路费100元、住宿费240元,要求这些费用由北极冰公司负担。

北极冰公司辩称,李宏晨提到的“国家主席”和“冰雪凝霜”两个ID并不属于李宏晨。经查询红月游戏服务器,其注册时真实姓名栏填写的是“phoenix” 和“李小华”,我们认为李宏晨无权对这两个ID主张任何权利,不具备本案的诉讼主体资格。即使ID“国家主席”是李宏晨所有,李宏晨声称该ID的虚拟装备被盗,应提供证据证明。玩家物品流失理论上有三种可能:第一,被第三者盗走;第二,被网管盗窃;第三,玩家自己将其转让或赠送他人。三种情况将导致不同的责任后果。如果虚拟物品是否被盗无法证实,李宏晨对此提出的诉讼请求就是缺乏事实根据的。而如果能够证实虚拟物品确实被盗,责任也应由李宏晨自己承担。首先根据我们与玩家签定的服务协议:“玩家帐号应由玩家自己妥善保管与维护”,“玩家帐号被盗用期间发生之损失由玩家自行负责”,此合同合法有效。玩家在享受服务时承担一定的对自己的财产安全负责的义务即妥善保管帐号和密码,是公平合理的。我们作为游戏经营者已尽力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1、玩家的每一个用户名都有唯一密码,只有玩家自己掌握;2、提供密码保护服务,玩家丢失或忘记密码时,可通过此服务取回;3、红月服务器有非常好的防火墙,运营2年多来没有被真正入侵的记录;4、玩家每次进入游戏都会有警示内容提醒玩家注意安全防范;5、游戏程序内包含防病毒性软件的程序;6、我们反复在红月的

官方网站上声明,要求玩家不要使用外挂程序等不良软件,注意终端客户机的安全。从上述可见,我们已尽到了安全保护义务,并达到同行业的较好水平。李宏晨因自己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物品丢失,责任应自负。其次,根据网络游戏的特殊技术属性,第三者盗取玩家物品的前提是玩家自己使用了不良的程序或出现了自身其他的疏漏。因这类原因导致的物品被盗的过程从头到尾,是不和经营者的服务器发生任何关系的。因此是完全由于自身安全意识薄弱或者贪图便宜导致。再次,消法规定的经营者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义务应有一个合理限度范围,而不

是无限的。本案中我公司已尽到合理的保护义务,偷盗是一种突发偶然事件,已不属于经营者的义务范围,因此不应由我公司承担责任。

6月10日我们封存了ID“冰雪凝霜”并于6月20日删除了该ID的装备,是依照我们与玩家的合同而采取的行为。我们也删除了ID“国家主席”的不正常装备。因我们在6月份发现“冰雪凝霜”所拥有的两种装备“速度针剂”和“体力针剂”数量极不正常,根据服务器每天生成的“体力针剂”的数量,综合游戏运行的时间和运行情况及注册的玩家数量测算,“冰雪凝霜”中该物品的数量远远超过正常数量。进而通过服务器监测结果发现,“冰雪凝霜”所拥有的“体力针剂”均为复制品。复制和外挂一样,制约着网络游戏业的健康发展,它对于运营商和玩家都是一种极大的损害,不但糟蹋系统和网络资源,更严重的是破坏游戏的平衡性。“红月法规”中明确约定:“当发现玩家具有涉及到侵入、拦截、破坏、修改游戏程序以及宣扬、叫卖和使用各种非法外挂程序经红月小组确认核实后将立即删除角色”。根据这一条款我们将“冰雪凝霜”的装备物品全部删除,既符合双方的约定,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全体玩家的利益而作出的合法行为。发行暴吉卡是公司的一种促销行为,与“小时卡”捆绑销售,不单独销售,这完全是合法的商业手段,不是彩票,而且李宏晨也没有证据证明是在我处购买的暴吉卡。李宏晨此项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我公司认为,玩家对网络游戏中的物是否具有所有权、虚拟物品的价值如何认定、虚拟物品的具体赔偿标准是什么等问题,目前均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网络游戏中的内容无论装备、分级还是称号,均没有在现实生活中构成实际意义,实质上只是一组数据,本身并不存在。因此要求我们为不存在的东西负责,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原审法院经审理确认,北极冰公司经营网络游戏,李宏晨是参与该游戏的玩家之一,双方形成消费者与服务者的关系。北极冰公司主张红月法规系双方之间的合同,北极冰公司又没能就李宏晨承认该合同内容、确认合同效力方面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因此,本院不采信北极冰公司的主张,红月法规不能认为是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双方之间所形成的消费者与服务者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应适用我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等规定进行调整。李宏晨在ID“国家主席”内的装备丢失,根据北极冰公司的分析,物品流失途径可能有三种,在第一种情形下,

如果游戏能提供完备的防火墙保障,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系统,第三者将难以侵入并盗走服务器数据。就北极冰公司提出的因玩家使用不良程序导致的物品丢失,因北极冰公司称游戏包含防不良软件的程序而可以排除。第二种情形是游戏经营者直接对玩家构成侵权。在上述两种情形下,北极冰公司若主张免责,应举证证明其已实施的行为将必然阻却这两种情形发生。根据现有证据没有证明北极冰公司在安全防护措施方面无懈可击,服务器有外挂证实了服务器被侵犯的事实,因此可以认定北极冰公司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欠缺,应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应的法律后果。在第三种情形下,根据庭审调查情况得知,李宏晨的密码有其提供的证人知道,而丢失物品的流向亦已查明,北极冰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其掌握的注册资料确认丢失物品是否与证人有关,现北极冰公司没有主张对其有利的事由发生,则应当认定证人与丢失的物品无关。此外,没有证据表明李宏晨的密码有证人之外的其他人员知道,或者符合此种情形的其他事实存在。在网络游戏中,玩家在游戏预先设定的环境下进行活动,活动的自主程度受环境设定的限制,而北极冰公司作为游戏经营者,掌握服务器运行,了解玩家活动情况,并可控制服务器数据,因此要求北极冰公司对玩家承担更严格的保障义务,北极冰公司较李宏晨也具备更优越的举证能力。在此前提下,综合前述对物品流失可能性的分析,本院认为北极冰公司应对李宏晨物品的丢失承担保障不利的责任。关于丢失装备的价值,虽然虚拟装备是无形的,且存在于特殊的网络游戏环境中,但并不影响虚拟物品作为无形财产的一种获得法律上的适当评价和救济。玩家参与游戏需支付费用,可获得游戏时间和装备的游戏卡均需以货币购买,这些事实均反映出作为游戏主要产品之一的虚拟装备具有价值含量。但不宜将购买游戏卡的费用直接确定为装备的价值,游戏网站上公布的产品售价与李宏晨购买游戏卡的实际花费不完全一致,而且虚拟装备无法获得现实生活中同类产品的价值参照,亦无法衡量不同装备之间的价值差别,为避免不适当的价值确定可能对某一方造成有失公平,本院认为李宏晨主张的丢失物品可由北极冰公司通过技术操作对已查实的物品进行

回档,亦与李宏晨参与游戏、享受游戏乐趣的娱乐目的相一致。李宏晨要求双倍赔偿宠物卡和大礼包,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由于不能确定李宏晨装备的丢失系他人盗号所为,故李宏晨要求北极冰公司协查盗号者身份的请求,亦难

以支持。就李宏晨ID“冰雪凝霜”与“国家主席”内被删除的物品,经证实确有部分为复制品。复制品通过非正当途径产生,干扰正常物品流转秩序。虽然不能认定李宏晨是复制品的制造者,而且李宏晨可能无法辨认物品的性质,但复制品本身因其不正当性而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维护。就李宏晨自愿选择与其他玩家进行物品现实交易,是与北极冰公司无关的网络游戏活动之外的其他法律关系,不能要求北极冰公司因此对复制物品承担赔偿责任。北极冰公司作为游戏经营者对游戏中的复制物品进行清理本无不当,但北极冰公司在对包括李宏晨在内的玩家的物品作出处理前应当公布关于复制品的确凿证据,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现李宏晨没有充分证据证实其被删除物品的合法来源及合法身份,故不予支持李宏晨此项诉讼请求。关于暴吉卡,北极冰公司主张只能捆绑销售、不零售,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而且无论捆绑销售还是零售,暴吉卡都需一定价格购买,并无本质区别,该卡除兑奖外无其他用途。北极冰公司发行的暴吉卡实质上就是一种博彩中奖的凭证,而发行此种凭证是应当经过相关机关批准的,但北极冰公司在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情况下公开发行暴吉卡,此行为已构成违法,应认定无效。依据法律规定,李宏晨及北极冰公司双方应当互相返还因无效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同时,本院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对北极冰公司的此种行为进行查处。李宏晨为参与游戏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是客观事实,因游戏中的一些问题也确实给李宏晨的精神带来影响和不快,但李宏晨在付出的同时,已经从享受游戏的乐趣中得到部分回报,并不因问题的发生而全部损失;而且李宏晨物品的丢失,北极冰公司仅承担保障不利的责任,并不能确定是直接侵权人,被删除的复制物品本身也不具有法律认可的价值,通过北极冰公司对李宏晨正常的物品进行恢复,应当可以对李宏晨受到的损失进行弥补。因此,李宏晨主张精神损失费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李宏晨主张的交通费,根据李宏晨提交的证据及实际情况,由本院酌情判处。李宏晨提出享受1000级玩家待遇的请求,因没有确凿证据证实如果没有物品丢失或物品删除,其必然能够达到1000级水平,此项请求本院亦不予支持。关于证人出庭的费用,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因李宏晨已先行支付,此项费用由北极冰公司承担给付责任。遂于2003年12月判决:一、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李宏晨在红月游戏优雅

处女服务器内的ID“国家主席”内丢失的虚拟装备生化盾牌一个、生化头盔三件、生化腰带二条、生化战甲一件、生化裤子一条、生化靴子二双、战神甲一件、献祭之石二个、生命水二个恢复;二、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李宏晨返还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人民币二十元(等价于105张暴吉卡兑奖获得的六十小时在线游戏时间);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返还李宏晨购买105张暴吉卡的价款四百二十元;三、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赔偿李宏晨交通费八百元;四、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给付李宏晨证人出庭作证交通费、住宿费三百四十元;五、驳回李宏晨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后李宏晨及北极冰公司均不服,李宏晨认为,北极冰公司应协助本人调查盗号者身份,以便到公安部门报案;北极冰公司没有确凿证据证明系本人恶意复制物品;应认定北极冰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及应判赔精神损失费等。北极冰公司认为,红月法规应作为确定游戏运营商与玩家之间权利义务的依据;未查明物品丢失原因即认定商家承担责任于法无据;游戏外挂并不侵犯服务器安全,不能说明上诉人的服务存在保障缺陷:“红月”暴吉卡是促销品不具有彩票性质,原审认定错误。均要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改判。

经审理查明,“红月”系一大型多人在线收费网络游戏,北极冰公司是该游戏的经营者。玩家通过帐号注册首次进入游戏,之后通过购买北极冰公司发行的游戏时间卡并为帐号充值后获得游戏时间进行游戏活动。在游戏过程中,玩家通过购买北极冰公司发行的游戏卡或游戏命令等方式,可获得游戏中的多种虚拟装备。

红月游戏服务器内2002年初注册有帐号RAINBOW90和RAINBOW99,对应角色名称分别是“国家主席”和“冰雪凝霜”。该两个帐号注册时填写的“姓名”分别为“phoenix”和“李小华”。2003年2月17日,李宏晨发现自己在红月优雅处女服务器的ID“国家主席”内所有的装备丢失,即向北极冰公司反映并要求处理,北极冰公司提供查询号码查询结果为,2月17日中午12:50左右邮寄给shuiliu0011,然后转移到花雪风转移给文静女孩,最后都在bwbin 处。李宏晨要求进一步处理,提供有关玩家资料,北极冰公司拒绝。2003年3月14日,李宏晨在北极冰公司处就上述问题进行了登记。李宏晨丢失:生化装备10件,包括盾牌一个,头盔三件、腰带二条、战甲一件、裤子一条、靴子二双,还

有毒药二个、生命水二个。事后与北极冰公司联系,该公司查询装备的流向是寄给玩家SHUILIU0011.李宏晨向公司索要盗号者的具体情况被北极冰公司以“玩家资料属个人隐私不能提供”为由拒绝。2003年6月10日,北极冰公司未作通知即对李宏晨的ID“冰雪凝霜”进行了使用限制,次日,要求李宏晨停止游戏中的物品交易。6月20日,北极冰公司将上述受限制的帐号及另一个未受限制的ID“国家主席”中的所有装备以系复制品为由删除。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李宏晨诉至原审法院。

本案的争议焦点:1、游戏帐号注册的姓名与李宏晨的姓名不符,能否确认李宏晨是帐号的所有者;2、李宏晨、北极冰公司双方是否签有娱乐服务合同,红月法规能否确认为双方签定的合同;3、北极冰公司作为游戏经营者对李宏晨的游戏装备承担的法定、约定责任应当是什么;4、虚拟装备丢失,能否归责于北极冰公司;5、北极冰公司删除虚拟装备有无合法依据;6、暴吉卡的发行是否有合法依据;7、案件涉及的虚拟装备的价值及李宏晨损失的证据证明情况。

针对以上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及意见如下:

1,北极冰公司提交了帐号注册资料以证明两个帐号注册时填写的真实姓名分别为“phoenix”和“李小华”而非李宏晨。李宏晨提交其电话费收费发票,发票显示的李宏晨的电话号码与帐号注册时填写的电话号码一致;李宏晨提交近两个月的充值卡号记录,用以证明其是该两个帐号的所有者,并称游戏注册并未实行实名制,真实姓名栏玩家可随意填写,因此不能以此作为认定依据。李宏晨提供证人么振刚(李宏晨好友,红月玩家)到庭作证,证人称知道李宏晨上网玩红月游戏,注册有“冰雪凝霜”和“国家主席”等角色名称,称李宏晨购买宠物装备时曾向其展示,后上网查看李宏晨的装备确实丢失,还称其与李宏晨相互知道对方的游戏帐号和密码。李宏晨提交大礼包实物一件(内含红月手表一块、项链一条、红月客户端光盘一张、红月游戏攻略本一本及红月抽奖卡一张)、宠物卡8张、月卡21张及购买宠物卡的销售凭证和经公证的软件专卖店销售证明。北极冰公司称电话号码不能成为认定身份的依据,李宏晨自己的卡号记录不足为证,大礼包及宠物卡、月卡实物本身并不能证明是否由李宏晨本人购买,对宠物卡的销售凭证因不是发票而不予认可。北极冰公司提出服务器记载的充值记录作为反证,

李宏晨提供的8张宠物卡只有5张充值在本案涉及的两个帐号内,其他三张与

本案无关。

2,李宏晨认为玩家在首次注册并进入游戏时与北极冰公司的娱乐服务合同关系即成立,在游戏注册及帐号充值过程中均没有显示红月法规的内容,该法规只能是北极冰公司的单方声明,对李宏晨没有约束力。李宏晨提交红月帐号申请流程和红月月卡(小时卡)充值流程页面截图。北极冰公司称红月法规只发布在红月官方网站上,是双方签定的合同。玩家在注册游戏时需先对法规内容点击“确定”方可进入游戏。北极冰公司对此未举证,对李宏晨提交的证据不予认可。

3,李宏晨认为双方之间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北极冰公司主要义务是保障玩家能随时连线进行游戏,并要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全部法律义务。其中最重要的是提供安全、规范的网络游戏环境,保障玩家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即个人财产)的安全,如果财产遭到侵犯,北极冰公司有义务采取措施,必要时应向警方报案,否则应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北极冰公司认为红月法规是双方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该规定载明,玩家帐号由玩家自己保管与维护,发生盗用时,应自行更换密码,盗号期间的损失由玩家自负。北极冰公司称其已采取的各项安全措施已完全尽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对于盗号类的突发事件,已超出了北极冰公司的安全保障范围。红月法规还规定,当发现玩家具有涉及到侵入、拦截、破坏、修改程序以及宣扬、叫卖和使用各种非法外挂程序经红月小组确认核实后将立即删除角色;公司不支持玩家从事任何游戏中人物角色、物品…等虚拟物品的现实世界交易。北极冰公司认为根据上述规定其有权对复制物品作出处理,无需报警,对玩家也不负有其他义务。

4,李宏晨提供网络游戏“天堂”盗号处理流程及该游戏一组服务器在2003

年8月1日至31日的停权名单,欲证实盗号并非突发偶然事件,游戏经营者完全有能力处理。李宏晨认为北极冰公司应对其装备的丢失承担保障不利的责任,李宏晨提交的摘自红月网站的“红月黑名单”一份,证明“红月”游戏有外挂,北极冰公司的服务器是不安全的。北极冰公司提供其密码保护流程图、提醒玩家注意安全防护的公告截图,并称其已完全尽到安全防护义务,服务器防火墙没有被真正侵入的记录。对于李宏晨提交的“天堂”游戏盗号处理流程及“红月黑名单”的真

实性及证明力均不予认可,北极冰公司承认红月网站公布过对部分玩家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名单,但是否是李宏晨提交的名单的内容不能确认,亦未举证。北极冰公司称由网络环境决定,防火墙不可能没有缺陷,运营商可以尽力弥补。北极冰公司还认为,如果李宏晨自己因使用了不良程序导致帐号被盗、装备丢失,与游戏服务器并不发生关系,而由于李宏晨对自己的密码保管不善而导致装备丢失责任应自负。因此对于李宏晨的装备丢失,不能归责于北极冰公司。

5,李宏晨认为被删除的装备是其合法获得的私人财产,北极冰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删除的物品就是复制物品,北极冰公司称服务器从没有被真正成功入侵的记录,而这与复制物品的产生和存在是矛盾的。复制装备者在公告栏叫卖数量不正常的装备已经很长时间,北极冰公司没有尽到对游戏环境的维护义务,如果北极冰公司认为复制物品对其构成侵权,应向公安机关报案解决,国内已有类似案件被警方查获,这样即维护了游戏的公平性,也保障了玩家的利益。现在北极冰公司没有出示任何证据,仅以数量不正常为由进行删除是没有合法依据的,而北极冰公司根据推算得出我的装备是复制品的结论也站不住脚。李宏晨提交汇款单欲证实其以汇款方式从其他玩家处购买了部分被删除的装备;提交北极冰公司在网站上发布的关于限制角色和删除物品的公告、说明页面截图,及游戏中针剂交易的公告页面截图;李宏晨还提交红月物品丢失查询页面截图,以此证明北极冰公司不能查询除特殊装备和宠物装备之外的其他装备,无能力分辨体力针剂等是否复制,也无能力查询这些装备的来源;李宏晨还提交“仙境传说”案件的新闻报道,欲证实北极冰公司删除装备违反法律程序。北极冰公司认为依据红月法规,其有权对复制装备进行处理,是北极冰公司对玩家的违约行为采取的救济措施,而无需借助警方。北极冰公司提交服务器数据记录,显示ID“冰雪凝霜”内所有编号为12857的数据均是异常数据。关于汇款单北极冰公司认为不能反映款项是用于购买装备;关于针剂交易公告北极冰公司表示知情,但称这种交易方式是不被提倡的,也因此才对不正常物品进行处理。

6,关于北极冰公司发行暴吉卡,李宏晨提交红月网站关于发行暴吉卡的宣传页面截图,认为暴吉卡可以零售,只是捆绑销售时价格相对优惠,性质属于彩票,北极冰公司的发行行为违法。李宏晨还提交暴吉卡实物105张及购卡的软

件专卖店证明,称暴吉卡中奖率实际很低,与北极冰公司的宣传不符,要求北极冰公司退还其购卡费用420元。北极冰公司称暴吉卡只能与小时卡捆绑销售,公布零售价格是为了说明捆绑销售的优惠,是正常的商业手段,不是彩票,就此意见提交月卡与暴吉卡实物样品、暴吉卡销售说明页面截图、暴吉卡代理商的证明。李宏晨对此证明内容不予认可,北极冰公司对李宏晨购卡情况不予认可。

7,李宏晨认为其丢失或被删除的装备属于合法取得的私人财产,具有价值,具体可参照其购买各种卡所花费的金额确定,李宏晨提交红月游戏产品介绍页面截图,其中红月宠物卡零售价88元,红月大礼包零售价148元。李宏晨提交红月特装卡的销售凭证,单价200元,李宏晨就此认为其丢失的10件宠物装备价值2000元,丢失的其他虚拟装备估计价值约500元。就被删除的装备,李宏晨提交汇款单4张共计841元,据此证实装备的价值。李宏晨提交暴吉卡105 张,称仅获得不超过60小时游戏时间的兑奖奖励。李宏晨就其主张的其他损失提交其部分上网费用收据,每月400-500元,用以佐证其为红月游戏花费大量时间、金钱,李宏晨认为北极冰公司的侵权行为使其在精神上和财产上都遭受损失,主张精神损失费一万元。李宏晨就其主张的交通费,提交八百余元的长途汽车票、出租汽车票和火车票。同时,李宏晨提交了证人么振刚出庭作证时在京住宿费240元发票。李宏晨表示此费用已由其支付。北极冰公司认为虚拟装备没有价值,只是游戏中的信息,实质上是电脑数据,不符合我国民法中“物”的概念。虚拟物品是无形的,对物品的支配也要依赖网络游戏环境,是一种合同权利,与物权的绝对性冲突,因此也不具备有体的、独占的、特定的以及可支配的物的特征。

在本院审理中,北极冰公司称其在一审判决后,将“红月法规的合同内容已明示在网站上且已得到任何一个注册和申请密码保护的游戏者的确认”这一过程进行了公证,并出示公证书,对此李宏晨表示现在公证以前的行为没有效力。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该网络游戏流程截图、购物票据、证人证言等证据在案为证。

本院认为,该案系网络游戏经营者与玩家因网络游戏产生的服务合同纠纷。关于玩家使用虚构姓名进行网络注册是否能够主张权利,因法律对此未作出禁止

性规定,应认为只要该虚构的姓名属该玩家所有,即可认定该游戏玩家的诉讼主体资格。本案中,有关证据表明“国家主席”、“冰雪凝霜”系李宏晨所注册,故可确定其在本案中有主体资格。北极冰公司称红月法规系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虽然北极冰公司对李宏晨提交的相关流程截图不予认可,但其未提供反证或其认为真实的注册流程资料,以及能够证实其主张的其他证据,本院对李宏晨提交的证据予以确认,进而认定红月法规在玩家首次进入游戏之前没有以适当的方式向玩家出示并经认可。本院审理中北极冰公司进行的公证不能证明当时的情况,因此红月法规不能成为李宏晨及北极冰公司之间的合同,亦不能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内容的依据。李宏晨提供的“红月黑名单”确实反映出红月服务器有外挂,北极冰公司对此证据不予认可但没有举证,其提供的密码保护流程图和提醒公告只反映出北极冰公司进行安全防护的某个方面,不能说明北极冰公司对安全防护已完全尽到了义务。关于李宏晨在游戏服务器内虚拟装备丢失的原因,从北极冰公司分析出的三种可能,即被第三者盗走、被网管盗走、玩家自己将其转让或赠送他人看,由于存在第一、二种可能性,且又由于双方系服务合同关系,游戏经营者应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李宏晨又否认将虚拟装备转给他人,在北极冰公司不能提供李宏晨是转给他人的证据的情况下,应认为游戏本身在程序方面尚不完备,故北极冰公司应承担网络安全保障不利的责任。李宏晨要求北极冰公司进行回档恢复,本院予以支持。复制品是非正当途径所产生,一旦发现应予删除,李宏晨没有充分证据证实被删除复制品的合法来源,故其要求恢复删除的复制品本院不予支持。北极冰公司发行的暴吉卡系博彩中奖凭证,其未取得合法资质既公开发行,应认定无效,故应相互返还取得的财物。李宏晨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及要求享受1000级玩家待遇的请求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李宏晨要求赔偿交通费,可根据其提交的证据及实际情况酌情确定。北极冰公司亦应承担李宏晨的证人的相关费用。综上所述,原审法院所作判决是适当的,本院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570元,由李宏晨负担370元(已交纳266元,余款自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至原审法院),由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200

元(自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至原审法院);二审法院受理费570元,由李宏晨及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各负担285元(均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付玛琍

代理审判员郭文彤

代理审判员佘卫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全奕颖

民事起诉状(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民事起诉状(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民事起诉状 原告: 住所地: 主要负责人: 电话: 被告一: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被告二: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案由: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令二被告对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本金元、利

息元债务及自年月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罚息债务(元为基数,按月利率%。的%计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告系本案所涉债权的合法权利人 阐明原告系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人。 二、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但至今未清算。 因 ____________________ 公_ 司未按规定办理年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__商分局 于 _________ 年月日吊销其营业执照,并责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__司股东依法限期 进行清算。但二被告作为公司股东,自公司出现上述法定解散事由至今已逾(时间),不仅未对进行清算,还转移、隐匿、私分了该公司财产并解散了工作人员,致使上述债权至今未实现。 综上,由于二被告原因导致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二被告作为法定清算义务人应就原告债权未能受偿的情形,承担赔偿责任。 故此,原告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等法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__民法院 具状人: 主要负责人:

(完整word版)民事起诉状模板及范文

民事起诉状模板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 2、 。。。。 3、诉讼费及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将你想要求法院判令的要求写上。 事实与理由: 围绕诉求,将与诉求有关的事实于理由写明,注意要简明扼要,抓住要点。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X年X月X日

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市××区××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 法人代表:×××,系公司经理。 被告××市××区××商店, 地址:××市××区××大街×号, 法人代表:×××,系商店经理。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3万元。 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3个月的利息损失。 3. 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20xx年10月18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西凤酒200箱,价值人民币3万元。原告于当年10月19日将200箱西凤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3万元的转帐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帐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帐户上存款只有1.2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1.被告收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 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 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张 此致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市××区××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二Oxx年十一月二十日附:1. 本状副本1份; 2. 书证×份。

董监高损害了公司利益怎么办

董监高损害了公司利益怎么办 一、董监高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表现 董监高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可以分为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和违反勤勉义务的行为两类。 (一)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列举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具体表现,包括: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上述列举的“其他行为”具有兜底性质,实践中具体的行为表现多种多样。董事和高管人员应当遵循法律和公司章程,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如果董事和高管 人员在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将自身或第三人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都有可能违反忠实义务。 (二)违反勤勉义务的行为 《公司法》没有对董监高人员违反勤勉义务的具体行为表现作出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判断董监高人员是否违反勤勉义务需注意以下两点: 1、同类参照标准

即一般情况下,应当参照其他同类水平的董监高人员,在同类公司、同类职位和近似情形中所应当具备的注意义务,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勤勉。但在某些特定案例中,如果董监高人员具有超出一般水平的管理能力和经验,并且其获得的薪酬待遇也超出其他同类人员时,则应当考察行为人是否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力和经验。 2、不以经营决策失误的结果为标准 商业活动纷繁复杂,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达成一项交易、作出一项决策,取决于诸多因素,所有的这一切往往不可复制。不同的交易情形,即便表面因素近似,但同样的决策,可能也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董监高人员是否勤勉,不应以决策的最终结果来判定。只要行为人根据其掌握的信息决策,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范,也没有其他可能影响其决策正当性的因素,比如行为人与决策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等,则应当认定行为人勤勉诚实地履行了义务,而不管这项决策的最终结果如何。 如果董监高人员遵循了正当的决策程序,只是因为自身能力、经验等因素的局限,最终出现决策失误,这不构成对公司侵权,不必承担侵权责任,但可能根据公司章程或其他内部制度规定承担行政管理责任,比如降职、撤职等。 二、董监高人员损害公司利益侵权赔偿责任的认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前述规定,认定董监高人员损害公司利益侵权赔偿责任需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是发生在执行公司职务的过程中。如果董监高人员的行为不是发生在执行公司职务的过程中,则不必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责任,而可能直接依据侵权法规承担责任。 2、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董监高人员的行为只是不符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则可能构成公司内部行政管理责任。 3、给公司造成损失。这是损害结果的要求。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并没有导致损失的结果,相关董事高管应停止相关行为,但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从《公司法》规定的内容来看,认定董监高人员的赔偿责任,不需要认定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但实际上,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本身已暗含过错,即便不是故意,至少也属于重大过失。 三、董监高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纠纷的救济程序 (一)股东为公司利益代位起诉

公司民事起诉状范文

公司民事起诉状范文 起诉状可以分为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和刑事自诉状三类,知道公司民事起诉状怎么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公司民事起诉状范文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民事起诉状范文一 原告:何x,男,汉族,1971年11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4305x91113,x229号3单元602号;范x,男,汉族,1964年02月03日出生,身份证号:432x4570,xx村6组17号;彭x,男,汉族,1962年04月02日出生,身份证号:43x217,x开发区45号。 被告: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某某,x工业厂区。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定dg市x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双倍返还原告押金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合计人民币500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用全由被告自行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原告三人之间的关系为自然合伙人,合伙人略有变动,有相关合法变更手续证明)于20xx年06月10日与被告签订了《**客运站租赁合同》。 截至今日这段时期内,原告屡次强烈要求被告严格按合约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被告却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完全视合约为一纸空文,严重违反了合同的各项约定,亦严重损害了原告的经济利益,被告的行为已属严重违约。 原告不得不向人民法院陈述事实,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中,被告严重违约事实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交付的建筑物及附属物问题重重根据合同法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被告交付给原告经营使用的建筑物应该是合法合规合标的。 时至今日,被告交付原告使用的建筑物主体工程及附属物都未合格验收,主体工程合格验收证仍迟迟未见下达。 车站在原告连续经营长达一年后,被告的施工人员依然驻守在车站,还隔三差五地进行相关项目的施工和整修,就连消防许可证亦是不久前才审批下来。 与此同时,被告拥有车站物业相关的资料和手续只有部分与原告沟通或移交过。

个人民事起诉状范文

个人民事起诉状范文 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或者需要确权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书、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那么,下面大家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相关的范文吧! 个人民事起诉状范文一原告××市××区××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 法人代表:×××,系公司经理。被告××市××区××商店, 地址:××市××区××大街×号, 法人代表:×××,系商店经理。诉讼请求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3万元。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3个月的利息损失。3. 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事实和理由原告和被告20xx 年10月18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西凤酒200箱,价值人民币3万元。原告于当年10月19日将200箱西凤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3万元的转帐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帐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帐户上存款只有1.2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1.被告收

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张此致××区人民法院起诉人:××市××区××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二Oxx年十一月二十日个人民事起诉状范文二原告: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被告: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在被告处加工的全部护栏板。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由此支出的交通费及相关费用共计*****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年*月**日,原告与被告口头约定:由被告承揽原告在*****有限公司所采购的一批护栏板的镀锌加工业务,该批护栏板共计***件,净重****吨。*****年*月**日中午,被告负责人******将*****吨的护栏板从******有限公司拉走。当时约定要尽快加工该批护栏板。****年*月**日,被告负责人*****给原告打电话说“你的活干不成了”,并扣留了该批护栏板。经过双方及中间人的多次协商,被告仍然不履行合同并扣留该批货物不予返还,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之规定,原告有权解除该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原物。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 二〇XX年三月二十三日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赔偿责任纠纷案件的代理词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浙江汉本律师事务所依法受理本案原告浙江永昌电器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为其代理人,本代理人现依据法律及本案事实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本案合议庭审查时参考。 本案三乐家电公司其三名出资人存在以下两项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违反公司法行为: (1)存在未履行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专利技术出资交付义务的虚假出资行为; (2)对投资设立的三乐家电公司歇业并被吊销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履行清算义务,导致该公司股东未履行交付义务的出资无法追缴、财产及财务帐册流失无法清算。 一、三乐集团公司应当在三乐家电公司其它两名出资人出资不不足范围内向作为债权人的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三乐家电公司其出资人均存在出资不足的违反公司法行为。 1998年9月5日三乐家电公司出资人制定的公司章程规定,三乐家电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三乐总公司(三乐集团公司前身)出资600万元,其中以洗衣机总装线、其它部分设备、流动资产、技术等无形资产折价200万元作为出资,持股60%;珠江镇企管站以厂房实物(含土地使用权)折价300万元出资,持股30%;美泉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折价100万元出资,持股10%。根据三乐家电公司因企业年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南京诚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于

2000年3月17日出具的《南京诚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审计查明:三乐家电公司帐面实收资本为1176.33万元,三乐电气总公司投资783.63万元,持股比例为66.62%,企管站出资296.5万元,持股比例25.2%,美泉公司投资96.2万元,持股比例8.18%。三乐总公司投入的专利技术及企管站、美泉公司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二)、企业出资人应就出资不实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既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长期被认可并适用。 最高法院公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最高法院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最高法院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司法解释是对现存的法律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作出规定,其效力当然及于被解释的法律生效之日。前述司法解释对企业出资人相互间应就出资不实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即为被原告本案法律责任的当然依据。 2003年6月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江苏省高级人民

阅读一、流动性风险-案例分析

流动性风险—案例分析:北岩银行 [课程目标] 完成本课程后,你将能够: ●详细说明北岩银行业务模式的主要风险 ●描述这场危机、公共干预措施和北岩银行的国有化 ●充分了解在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方面吸取的教训 [预备知识] 为了从本课程中获得最大收益,你应该熟悉流动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要特征。下列课程涉及这些议题: ●流动性风险—介绍 ●压力测试—流动性风险 第一节 学完本节后,你将能够详细说明北岩银行业务模式的主要风险。 特别是,你会了解: ●北岩银行的历史; ●北岩银行的迅猛增长战略,该战略改变了该行的融资结构,并使 该行越来越容易受到市场崩溃的冲击; ●北岩银行的流动性假设和风险管理怎样使它无法应对流动性危 机。 北岩银行的历史和发展战略 北岩银行在1965年因合并而成立。它在1997年前是一家建房互

助协会,1997年进行股份化改制,成为一家银行。2006年底,它成为英国第五大按揭贷款银行,在过去十年中,年均增长20%。在此期间,其资产负债表增长了六倍多,达1010亿英镑。 该行的核心业务是在英国提供住房按揭贷款。这些资产起初占资产负债表的四分之三以上。随着时间的推移,该行还开展了风险更高的业务,以便使利润最大化。2006年,该行风险最高的住房按揭贷款占新贷款的四分之一以上。 在1997-2006年期间,违约和损失较低,这主要是由于经济形势相对良好,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该行利润增长,年资本回报率一直在20%左右。 为了继续取得成功,该战略要求在充裕而廉价的资金支持下,对贷款进行激进的定价并增加贷款数量。这种高增长战略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但它意味着该行不得不改变融资模式以促进迅速的增长。 北岩银行的融资模式是如何改变的 1997年,北岩银行的融资结构是传统的吸收存款机构的融资结构。零售存款账户构成该行的大部分负债,但其增长率无法满足该行的融资需要。北岩银行随后开始更多地依赖批发融资,从其他银行大量借款,但这仍不能为该行的增长提供足够融资。 1999年,该行开始通过设在泽西的一家名为Granite的特殊目的实体对按揭贷款进行证券化。 2004年,北岩银行开始发行资产担保债券,这是一种有抵押担保的借款,北岩银行用一些最好的按揭贷款作为抵押品来筹集中长期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 自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公司法以来, ___受理的“公司诉讼” ___件的类型也日渐多样化。特别是随着“公司法司法解释(一)、(二)、(三)、(四)”的陆续出台,公司法中多数“商事法律关系的争议”均有了相应的“裁判依据”与其对应,大大地提升了“公司诉讼”案件在“立案受理”及“审理”方面的可操作性。这其中,“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即是较常见的一类 ___件,如果操作,具有较多疑难。请看原最高法民二庭资深审判长王宪森结合案件剖析“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重点实务问题。—本文长约6000字——阅读需时10分钟———————————————————案例基本事实:A公司与B公司注册成立了C 公司,A公司出资比例40%;B公司出资60%。一年后,C公司增资扩股,A公司持股比例降为30%,B公司持股降为49%;另有D公司持股9%,E公司、F公司各持股6%。C公司设立时制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关于“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其决议,修改章程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增资扩股后,C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但公司章程未修改。在此后的经营中,C公司董事会就C公司与H公司的合作开发事项,致函各股东,要求进行投票表决。五个法人股东均提交了表决意见,其中:B公司、D公司、E公司投了赞成票,三股东共持股64%;A公司、F公司合计持股36%,投了反对票。据此,形成了《C 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了C公司和H公司的合作开发方案。此

后,双方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但在履行合作协议过程中产生了纠纷,H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C公司将xx亩土地使用权过户H公司名下,并向其支付违约金xxx万元。一、二审判决支持了H 公司的诉讼请求。 A公司认为,由于大股东B公司不顾其他股东的反对意见,决定C公司与H公司合作,导致C公司数亿元的损失,造成A公司相应损失了x亿元。遂以“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将B公司诉至某高级法院,请求判令:1、认定B公司在通过《C公司股东会决议》过程中滥用股东权利;2、B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x亿元;3、B公司赔偿因C公司支付H公司xxx万元违约金,使A公司产生的xxx万元损失;4、B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一审、二审摘要一审法院认为:一、关于C公司和H公司土地开发合作事宜的表决,持有64%股份的股东投赞成票,另36%股份的股东投了反对票,赞成票未达到公司法第四十三条关于“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规定。股东B公司利用其董事长同时为C公司董事长的条件和掌管C公司公章的权力,自行制作《C公司股东会决议》,系滥用股东权利,并由此侵犯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A公司请求赔偿的损失分为两部分:一是在C公司过户给H公司的xx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中A公司所占的相应份额,具体损失按持股比例计算为xxx万元;二是,关于C公司应支付给H公司的xxx万元违约金所造成A公司的损失部分,由于该违约金C公司尚未支付,损失未实际发生,故对A公司请求该部分的损失在本案中尚不能支持。三、A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起诉要求B公司赔偿

北岩银行挤兑案例分析

北岩银行挤兑案例分析 一、案例内容 北岩银行是英国主要的住房按揭银行之一,其业务模式是向客户提供各种各样的贷款,这些贷款可以有抵押,也可以没有抵押。同时,银行通过吸引存款、同业拆借、抵押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来融资,并投资于欧洲之外的债券市场,美国次级债也是其重要的投资方式之一。以住房按揭为主打业务的北岩银行,其按揭类型相当细化,住房抵押比例之高也可谓激进,利率优惠。以组合按揭为例,假设贷款人的房产价值为10万英镑,那么他可以得到最高9.5万英镑的按揭贷款,另外还可能得到最高3万英镑的不保障贷款,这3万英镑贷款视客户自身需求情况而定,相当于现金储备,利率统一。 北岩银行2006年末向消费者发放的贷款占比为85.498%,加上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全部非流动性资产占比高达85.867%,而流动性资产仅占总资产的 14.137%,特别是其中安全性最高的现金及中央银行存款仅占0.946%。在负债方,北岩银行最主要的两个融资渠道为消费者账户以及发行债务工具,特别是债务工具的发行占比高达63.651%,而北岩银行的资金来源只有5%是存款。 北岩银行的贷款利率低于其他贷款机构的重要原因是北岩银行采取了完全依靠全球的金融批发市场以及流动性的战略,这在三四年前被普遍认为是非常成功的商业模式。但是美国次级债事件发生后,没有银行愿意向北岩银行提供资金,北岩银行头寸不足,只能向英格兰银行求助,消息传出导致北岩银行的投资者与储户丧失信心,股价在短短几个交易日内下跌近80%,同时出现了英国140年来首次挤提。 二、案例分析——北岩银行发生挤兑的原因 1.资产流动性差:北岩银行非流动性资产比重过大,这种资产配置方式在市场环境稳定时可以为股东带来更高的盈利,但是一旦银行融资渠道发生问题,无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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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 2、 o o o o 3、诉讼费及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将你想要求法 院判令的要求写上。 事实与理由: 围绕诉求,将与诉求 有关的事实于理由写明, 住要点。 此致 201X 年 X 月 X 日 民事起诉状模板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 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 ,电话。 ,电话。 注意要简明扼要,抓 XX 市 XX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xx市xM区xx公司,地址:xx市xM区路x号, 法人代表:xxx系公司经理。 被告xx市xx区xx商店,地址:xx市xx区xx大街x号, 法人代表:xxx系商店经理。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3万元。 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3个月的利息损失。 3.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 请律师费等。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20xx年10月18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西凤酒 200箱,价值人民币3万元。原告于当年10月19日将200箱西凤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3万元的转帐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帐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帐户上存款只有1.2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 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1.被告收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 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 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X张 此致 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市XX区XX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二Oxx年-一月二十日附:1.本状副本1份; 2.书证X份。 承揽合同民事起诉状范文 民事起诉状 原告:

民事起诉状公司出资纠纷

民事起诉状原告:邓**,男,汉族,1951年11月18日出生,现住**市**镇**34号,电话:1397*****6。 被告:**市甲生物肥料有限公司 住所:**市**区****南路 法定代表人:彭* 工商注册号:43*********23。 被告:杨**,男,**市甲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股东,汉族,1951年11月15日出生,住**市**镇*路130号1栋2单元203室,身份证号码:433*********14,电话:132******48。 被告:彭**,男,**市甲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股东,汉族,1955年4月3日出生,住甲生物肥料有限公司院内,身份证号码:43***********14,电话:1****51。 第三人:彭*,男,**市甲公司经理、股东,汉族,1988年3月21日出生,住**市甲生物肥料有限公司院内,身份证号码:43******035,电话:18*****8。 第三人:涂**,男,**市甲公司股东,汉族,1966年6月4日出生,住**市甲生物肥料有限公司院内,身份证号码:430**********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市甲公司返还原告出资款20万元,并按20万元的%给付利息。(利息部分以实际计算为准,从2008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判令被告彭**、杨**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3.判令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9年4月19日,被告杨**出资15万元、被告彭**出资35万元共同设立**市甲公司并经工商注册登记,杨**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为筹措扩大经营规模所需资金,甲司决定向社会募集融资。经杨**介绍和股东彭**同意,原告邓**同意向**市甲公司投入资金。2008年8月20日,邓**向甲公司交纳投资款20万元。 甲公司持续经营至2010年3月9日,法定代表人更换为彭**,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1年3月30日,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再次变更登记为彭*。同日,公司新增股东变更登记为彭*和张**二人。 2011年7月7日,公司股东结构再次发生变化,股东变更登记新增涂**。 自2008年8月20日原告邓**向**市甲限公司投入资金至今,公司实际增资后始终未就收取的投资款向验资机构进行验资,也未向原告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章程及多次修正案中,原告邓**即不是股东,也没有记载其出资额和出资日期。更没有将原告的姓名和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申报股东名册登记。 被告甲公司和历任法定代表人杨**、彭**未尽职履行法定义务,却仍继续隐瞒真实情况,以致原告邓**在事实上承担了大量的股东义务后,致今仍不能获得合法的股东身份,致使其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重

商业银行流动性案例 英国北岩银行的流动性危机

案例6英国北岩银行案例 【事件背景】 因受美国次贷危机波及而倒闭的金融机构中,远离风暴中心的英国第五大抵押贷款机构北岩银行尤为引人注目,其直接持有与美国次级债相关的金融产品尚不到总资产的1%,但当美国次贷危机波及欧洲短期资金市场时,北岩银行流动性管理出现问题,融资出现困难,只能向英格兰银行求助,该举导致北岩银行的投资者与储户丧失信心,股价在短短几个交易日内下跌近80%,引发了英国近140年来首次“挤兑现象”。在陷入流动性危机泥潭长达6个月之久后,英国议会2008年2月21日通过了将其国有化的议案,这也成为了20世纪70 年代以来英国的首起企业国有化案例。 导致北岩银行陷入流动性危机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发源于美国的次级抵押房贷问题,而是自身发展战略过于激进,资产负债出现期限错配,流动性管理不善最终引发流动性危机所致。因此,北岩银行经营失败的教训,向人们证明了流动性风险这一“商业银行最致命的风险”极强的不确定性和极大的冲击破坏力。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既是商业银行适应金融监管要求,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制的需要,也是树立市场良好形象,巩固营销基础,保持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资料来源:张亮. 北岩银行的倒闭与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06). 【原因分析】 1.资产流动性差:北岩银行非流动性资产比重过大,这种资产配置方式在市场环境稳定时可以为股东带来更高的盈利,但是一旦银行融资渠道发生问题,无法以合理价格获取资金,并且现有的流动性储备无法满足流动性需求时,银行很难以合理的价格出售资产以获得流动性,在资产方银行流动性不足。 2.过于依赖负债流动性管理:与资产流动性管理相比,负债流动性管理策略潜藏着更大的风险性。一方面,由于货币市场的利率波动无常,信贷资金的未来变化多端,采取这种方式的银行往往面临借入资金成本不稳定,增加了影响银行净收益的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陷入财务困境的银行常常最需要借入流动性,但此时其他金融机构由于考虑到贷款风险,大多不愿向困境中的银行贷放流动资金。资产管理的失误往往只造成银行潜在收入的损失;负债管理策略使用不当,则会使它陷入破产的境地。正是由于负债流动性管理策略本身对银行管理水平要求较高,并且受外界影响更大,因此一旦管理不当,银行就有陷入破产危机的可能。 3.融资渠道过于单一:货币市场是北岩银行最主要的融资渠道。由于市场批

民事起诉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范本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民事起诉状 原告:广东*************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室。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联系方式: 020-********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2014年8月至2014年11月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共193125.64元及滞纳金37134元(从2014年9月13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按拖欠金额的0.1%利率计算,暂计于2015年4月10日); 二、请求判决11月服务费共805.64元; 三、由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7日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合同第一章第一条约定原告接受被告委托,原告派遣给被告符合被告要求的、合格的劳务派遣人员,被告就使用原告派遣的每位劳务派遣服务人员每月付给原告服务费;合同第二章第八条约定被告应按规定告之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标准,并严格按照劳动报酬标准核算并发放劳动报酬;合同第七章第三十七条约定若被告无书面的正当理由延期支付综合派遣服务费,原告有权向被告提出书面抗议,同时延期的每天按实际发生金额的0.1%收取滞纳金。 合同签订后,原、被告一直保持着友好合作的关系。但自2014年9月起,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原告劳务派遣服务员工2014年8月至

2014年12月的工资。原告多次催告未果,现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恳请人民法院查清事实,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广东******有限公司 年月日 证据清单 证据提交人:广东锐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个人经济纠纷起诉状范本

个人经济纠纷起诉状范本 原告:_______,___族,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公司,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欠款/货款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约定的利息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人民币__________元(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按__________ ;计算)________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 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告因____________________

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并签订《______________》,协议内容明确约定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归还全部借款,利息为_____________元。其后,被告陆续向原告还款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元。至今还剩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未归还。 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仍拒不偿还,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

民事起诉状(公司诉自然人)

民事起诉状(公司诉自然人)原告*: 公司名称*: 注册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送达地址*:省市自治区市区区县 街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微信: 其他联系方式: 被告*:(如有其他被告请另附) 姓名*:性别*:□男□女 出生日期*:年月日民族*:族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职务*: 住址*:省市自治区市区区县 街号 送达地址*:省市自治区市区区县 街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微信: 其他联系方式: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 . . . . 事实和理由*: 具状人承诺: .如下信息与所呈交之证据一致; .□如下信息已能够充分反映本案事实与理由; .□除如下信息外,具状人另附陈述。 本案背景信息声明如下: 一、是否涉及其他合同:□否□是(其他合同信息另附信息表) 二、合同签订的背景及本案争议:

三、系争合同或系争条款之效力:□有效□无效□效力待定□解除□其他。 四、系争合同(向被告借出款项)的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五、是否存在管辖条款协议:□否,□是() 六、其他: 争议基本信息如下表:

综上所述,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民事起诉状(自然人诉公司) 原告*: 姓名*:性别*:□男□女 出生日期*:年月日民族*:族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职务*: 住址*:省市自治区市区区县 街号 送达地址*:省市自治区市区区县 街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微信:

其他联系方式: 被告*:(如有其他被告请另附) 公司名称*: 注册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送达地址*:省市自治区市区区县 街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微信: 其他联系方式: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 . . . . 事实和理由*: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优势和法律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优势和法律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的界定 (一)《公司法》对实际控制人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控股股东是与实际控制人不同的概念。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因此,“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基于《公司法》条文,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实际控制人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证监会扩大了实际控制人的内涵 证监会在实践中扩大了实际控制人的内涵,将实际控制人界定为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人,不再受“不是公司的股东”的限制。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证监法律字[2007]15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证监会将公司控制权界定为“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根据上述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均可被界定为实际控制人。在实践中,证监会有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界定

为同一人的案例。 二、司法实践如何认定企业实际控制人 目前法院在认定企业实际控制人时考量的因素主要有: 1. 工商登记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 企业实际控制人与企业工商登记的股东存在某种特殊关系,易被怀疑存在控制关系,如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9 年10 月做出的《杨某某与战某某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9 ) 鲁0214 民初4669 号] 中,战某某被认定为金狮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裁判中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 ……从现有证据分析,被告战某某并非金狮莉公司的股东,但金狮莉公司的股东系被告战某某的父母,……。综合上述事实,可以认定被告战某某系金狮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 企业主要决策与管理流程是否符合常理 企业主要决策与管理无任何流程管控,均由某特定人员直接定夺和指挥,是判定企业实际控制人的重要标准。如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 年9 月做出的《济南市历城区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叶某某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2019 ) 鲁01 民终6958 号] 中,认为叶某某并非华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要理由是" ……,根据查明的事实,叶某某仅在华信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且华信公司提交的付款审批证据显示,华信公司审批款项有相应的流程,并非叶某某独自审批。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华信公司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叶某某能够实际支配华信公司,因此,华信公司关于叶某某实际控制华信公司,擅自出借给济南威兰德金属有限公司款项的主张不能成立。…… " 3. 企业财务与个人财务是否混同 企业财务与个人财务混同,则是判定该个人构成企业实际控制人

民事起诉状(公司诉自然人)【模板】

民事起诉状(公司诉自然人) 原告*: 公司名称*: 注册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送达地址*:省/市/自治区市/区区/县 街号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微信: 其他联系方式: 被告*:(如有其他被告请另附) 姓名*:性别*:□男□女 出生日期*:年月日民族*:族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职务*: 住址*:省/市/自治区市/区区/县 街号送达地址*:省/市/自治区市/区区/县 街号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微信: 其他联系方式: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 2. 3. 4. 5. 事实和理由*: 具状人承诺: 1.如下信息与所呈交之证据一致; 2.□如下信息已能够充分反映本案事实与理由; 3.□除如下信息外,具状人另附陈述。 本案背景信息声明如下: 一、是否涉及其他合同:□否□是(其他合同信息另附信息表) 二、合同签订的背景及本案争议: 三、系争合同或系争条款之效力:□有效□无效□效力待定□解除□其他。 四、系争合同(向被告借出款项)的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五、是否存在管辖条款协议:□否,□是() 六、其他:

综上所述,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原告的

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年月 日民事起诉状(自然人诉公司) 原告*: 姓名*:性别*:□男□女 出生日期*:年月日民族*:族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职务*: 住址*:省/市/自治区市/区区/县 街号送达地址*:省/市/自治区市/区区/县 街号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微信: 其他联系方式: 被告*:(如有其他被告请另附) 公司名称*: 注册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送达地址*:省/市/自治区市/区区/县

浦发银行流动性分析

浦发银行流动性分析 一、案例分析: 银行流动性问题的成因 自身管理经营的特性和市场定位是产生流动性风险的一个主要因素;例如盈利能力,资产的数量,资产的结构等;此外宏观经济的不稳定、宏观金融监管政策的变动均会造成中小商业银行资金流量进而影响到稳定性。经济、金融危机等宏观经济因素的不确定性 银行陷入流动性危机最终破产倒闭的规律性特征? 当银行陷入流动性危机时,银行就会出现挤兑现象,挤指的是提款,兑则是兑现,指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被大批的存款客户要求提领回自有的储金,通常发生在银行的营运上有重大负面传闻之时,银行遭遇集中且密集的提领,很可能支应不及而宣告营运困难,倘若未得到其他援助或让挤兑情事减缓,则该银行极有可能因此宣告倒闭以及信用破产。在信用危机的影响下,存款人和银行券持有人争相向银行和银行券发行银行提取现金和兑换现金的一种经济现象。这种现象是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货币信用危机的一种表现形式。 二、流动性分析: 商业银行一般采用流动性比率和存贷比率来分析其资产的流动性高低,流动性比例也是商业银行进行风险监管时考察的主要内容之一。较高的流动性比例意味着较强的短期融资偿债能力。而存贷比则指的是商业银行贷款总额与存款总额之间的比值,从盈利的角度考察,一家银行如果存款多而贷款少,则该银行盈利能力较低,因为存款有一定的资金成本。但存贷比过高也不可行,因为商业银行需要一定流动性来保证正常的存取款业务及日常结算业务,存款较少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日常业务不能正常运行,严重的会引起流动性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且各项贷款与存款比不得超过75%,拆入资金比率小于等于4%,拆除资金比率小于等于8%。 浦发银行动性分析(时点均为每年12月31曰) 资料来源:浦发银行2014年年报

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用) 原告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 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账号 被告名称 所在地址电话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_____份 起诉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 1.本诉状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用,用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制。 2.被告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民事诉讼的被告是公民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3“.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页。 4.起诉人”署名栏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附: 起诉状是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侵害自己权益的侵权人或者争议的其他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起诉是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 书写起诉状要求诉讼请求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1)起诉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即: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主体要合法。民事诉讼的主体,也就是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诉讼中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原告是指提起诉讼的人。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诉的人。诉讼中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共同诉讼人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共同诉讼中的当事人,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3)应当写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书写起诉状时,诉讼请求必须具体,事实与理由应尽量真实详尽。写明原告请求通过审判程序解决的问题,对被告的权利主张,双方当事人纠纷发生、发展的事实经过,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对适用法律的意见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4)必须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如果是证人证言,必须注明证人的详尽情况,包括证人姓名、住所。 (5)当事人在书写起诉状时,应客观、全面,不能感情用事。在书写起诉状时不能用谩骂和人身攻击及其他污秽语言,以免矛盾激化。 (6)书写起诉状时,当事人是公民个人的,要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当事人如果是法人,应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系其他组织,应写明全称、住所,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在起诉状的最后,要签署起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起诉日期。 本起诉状格式主要适用于民事与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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