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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试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试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试验仪器设备均有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和检验校准时间、记录人及保管人,要建立台帐和档案。

二、新购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正常使用的仪器应定期检查,均应建立检查记录和设备台帐。

三、属计量器具的设备,均应有有效的计量检定合格证。

四、压力机等操作复杂的仪器设备,要将使用操作规程贴挂在仪器旁边,以便正确使用仪器。

五、试验须自觉爱护仪器设备,经常保持仪器设备整洁、润滑、安全正确使用。

六、试验时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会保养、会使用、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性故障。

七、在使用仪器前必须阅读其试验仪器操作说明,熟悉并掌握该仪器的各种性能,以便对所操作的仪器做到心中有数。

八、使用仪器前必须首先检查该仪器所使用的燃料、水、电是否齐备,能否保证该项试验需要,否则应停止使用,以免损坏试验仪器。

九、在进行试验操作时试验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且应认真做好试验记录,随时注意试验仪器运转,发现异常立即终止试验,待故障排除后再进行试验。

十、对于用电仪器,在试验完毕后应切断电源;玻璃仪器应小心轻放以免破坏,试验完后应注意清洗并摆放整齐。

十一、非试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使用试验仪器。

十二、不合格无法使用的设备,申请报废要执行报废审批程序。

十三、试验设备购置要先上报计划,执行购置审批程序。

样品留置制度

1.规范和标准明确要求需留置的检测样品,应按规范规定的程序、环境、数量要求留置,确保检测样品试验结果的重现性;2.各室检测人员负责其所检测样品的样品留置保管工作;

3.检测样品应有明显的状态标识,标明待检、已检、不合格等,待检、已检、不合格样品应分开存放;

4.留置的检测样品应有完整的标识信息,能体现其唯一性,保证其可追溯性,内容应包括编号、委托日期、样品状态等;5.非破坏性检测,且可重复检验的检测样品,应在检测样品检测或试验后留置10天,规范有明确规定时,以规范为准;

6.破坏性检测的检测样品,应在检测样品检测或试验后留置15天;

7.检测样品的留置应分类登记台帐,内容应包括样品名称,编号,委托日期,样品状态等。

8.本室是商砼公司试验室根据本室的实际情况,泵送剂、早强剂、防水剂、引气剂的留样期暂定为45天,膨胀剂暂定为60天,

水泥留样期3个月,砂、石粉煤灰10天,其它样品另行确定。

试验检测记录管理制度

(1)原始记录是抽样和检测结果的如实记载,它是反映被检产品质量的第一手资料,应该严肃认真对待。

(2)原始记录应采用规定的格式纸或表格,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份,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或删除,确需更改的地方只能在作废数据处划两条横线,在其上方填写更改后的正确数据,并加盖更改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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