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完整版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完整版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完整版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完整版

精心整理

xxxxxx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xxxx

)。

)基第1条

第2条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丁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3条

第4条

第5条

第7

第8

元,两年之内缴清全部注册资本。基金管理公司将把实收资本的80%认购节能航空产业投资基金的份额。

第9条在出现如下情形时,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

1.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产业投资基金规模扩大;

2.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出资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或从事其他业务需要;

3.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要求。

第10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甲方:货币出资49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9%;

乙方:货币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

丙方:货币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

丁方:货币出资11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1%;

第11条股东缴付出资的条件如下:

股东在下列条件具备之前,均不负任何向基金管理公司缴付出资的义务:

第12

1

2

392

并及时

第14

第15

第16条________方所持有的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自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之日(即营业执照颁发日)起________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持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自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之日(即营业执照颁发日)起_______年内不得转让,但股东同意豁免的除外。

第17条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转让应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一方拟向其他股东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时,应书面告知股东,如果其他股东愿意以同等价格

购买的,则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购股各方出资占拟购股方出资

总额的比例分配。

2.任何一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豁免的除

外。转让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购股各方出资占拟购股方出资总额的比例分配。

3.在

4.除另

5.

第18

第19

第20

第21

1.

2.

3.

4.

5.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推荐和选举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7.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额;

8.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9.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认缴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权;

10.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

11.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董事会会议决议、投资决策文件和公司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

12.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13.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22条在下列情形之一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部分或全部的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公司主要财产的;

3.

第23

1.

2.

3.

4.

5.

第24

第25

1.

2.

3.

4.

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收益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

9.对公司融资、担保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转让公司主要财产、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26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27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28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29或

第30

第31由半第32

第33

第34

第35

1.

2.

3.

4.根据甲方提名任命董事长,根据甲方提名任命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任命副总经理及财务负

责人,并决定上述人员的薪酬和奖惩事项;

5.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发起设立产业基金;

6.制定并提出基金管理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7.制定并提出基金管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决定基金管理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

9.决定基金投资及基金运作涉及的所有关联交易;

10.根据董事会制定的投资分级、分类授权细则,批准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基金投

资、收购、出售、转让等重大事项;

11.决定基金信息资料查阅的职权;

12.所管理的基金终止时与专业人员(律师、会计师等)共同负责基金的清算工作;

13.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14.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5.

第36

1.名、丁

担任

在此

2.任期内

第37

1.

2.但召

3.董事会会议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书面委

托代理人(但任何一方委派的董事缺席时仅限于委托给该方的正式员工或其他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每名与会董事或代理人有一票表决权。独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书面委托其他与会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缺席。且代理人也未出席时,视为弃权出席会议且放弃表决权。

4.各董事可分别在同一式样的同一份或多份董事会书面决议上签署。经各董事签署之董事会决议与

正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之董事会决议同样有效。

5.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委托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6.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因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的情形,可予以撤换。

7.董事、独立董事的报酬以及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费用,由基金管理公司负担。

8.董事会会议记录用中文书写。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及代理人全体签字后,基金管理公司保管至基金

管理公司解散为止,基金管理公司并将其副本提交董事及股东。

9.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其会议的召开和决议无效。

第38

1

2

3

4

5

6

7

8

9出售、

10

11

第39

1

2

3

4.决定公司各项保险的投资险别、保险余额和保险期限;

5.其他重要事项的决定。

第六章监事

第40条基金管理公司应设3名专职监事,共同组成监事会。具体监事人员组成由各方协商确定。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专门委员会成员均不得兼任监事。

第41条监事的任期为三年,可连任。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后的首届监事的任期自第一届第一次监事

会决议签署之日起算。

第42条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基金管理公司的财务;

2.对基金管理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基金管理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公司章程的董事、专门委员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向委派、任命或产生上述人员的股东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基金管理公司股东、董事、专门委员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4

5

6

7

8

9

第43

第44

1

2

3

4

5

第45

第46条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重新委派,或者在重新委派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履行监事职务。

第七章专门委员会

第47条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咨询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咨询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和组成人员由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48条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内部的监督部门组成。

第49条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能

对基金管理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全面的研究、分析、评估,制定相

应的风险控制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全面、及时、有效地防范基金管理公司经营过程

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第50条基金管理公司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有关各个投资项目、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投资回收交易进行审议。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基金管理公司不得实施任何投资项目。第51

第52

第53

第54

第55

由半

第56

表决通过才可成为决议。

第57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能还包括:

1.执行基金持有人大会中的有关决议;

2.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58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投资咨询委员会,投资咨询委员会设专职主任一名,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但没有表决权。投资咨询委员会由六至十名成员组成,投资咨询委员会的成员由非基

金管理公司的员工组成,包括基金出资人委派的代表和行业专业人士,其中,专职主任由甲方、乙方、丙方共同委派,出资人委派的代表可作为该委员会的常设委员或由出资人自行更换其委派的代表,行业专业人士由董事会根据基金出资人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提名,根据基金选择投资行业及项目的实际情况任命并做出适当调整。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将考虑以下各项因素,以确保行业专业人士的独立性:

1.行业专业人士与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无关联关系;

2.下列人士不具备担任行业专业人士候选人的资格:

(1)

(2)

(3)

(4)

第59

1

2

3

4

第60

第61

第62

第63

1.基金管理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2.经营管理机构由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组成。

3.总经理由甲方推荐,董事会根据甲方提议任命,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推荐,董

事会任命。在任期内不论因任何理由更换总经理,甲方有权继续推荐。在此情况下,继任者的任期为前任者的剩余任期。

4.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64条基金管理公司实施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主要负责以下日常经营管理:

1.负责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组织领导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工作,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

2.拟定、提交、组织实施基金管理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方案

3.基金管理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提交并执行基金管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具体规章制度;

6.决定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以外人员的聘用、辞退等事项;

7.

第65

第66

第67

第68

第69

1.

2.

3.

4.

第70

第71

报董事会通过。

第72条基金管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实行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的经营管理与基金资产的经营管理严格分离的原则,基金管理公司自有资产的使用与基金资产的使用要严格分离;

2.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完善监察制度,强化其监督职能,配合总经理及董事会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实时监控;

3.基金管理公司运用所管理的基金资产进行投资,应符合基金管理合同和基金管理协议的规定。

第九章关联交易

第73条基金管理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一切关联交易均应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进行。第74条基金投资、收购、出售、转让等基金运作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方可进行。

第75条待基金管理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将订立相关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第十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76

第77

第78

1.

2.

3.内容完

4.

5.

第79

第80

1

2

3

4.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资及转让情况;

5.基金管理公司每会计年度末的资产和负债情况。

第81条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第十一章利润分配

第82条基金管理公司依法从缴纳税金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以下简称为“三项基金”),每年的提取比例由董事会根据该年度经营状况决定,但

是三项基金提取总和不得超过基金管理公司当年度税后利润的15%。储备基金的累计提取总额以注册资本的50%为上限。

第83条提取上述三项基金后的剩余利润根据董事会决议,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84条基金管理公司原则上每年分配利润一次,且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决定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应分的利润额。

第85条在以前年度的累计亏损未被弥补前,基金管理公司不得进行利润分配。以前会计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的分配。

第86

第87

第88

第89

第90

第91

第92

第93

第94条基金管理公司工会可代表职工和公司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第95条基金管理公司工会负责人可列席有关讨论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活动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96条基金管理公司工会可调解职工与基金管理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97条基金管理公司每月按基金管理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2%拨付工会经费;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并在公司财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下使用工会经

费。

第十四章期限、终止、清算

第98条基金管理公司的存续期限为30年。股东一致认为终止基金管理公司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解散公司。

第99条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时,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书面通知其他各方,要求终止投资合同并解散基金管理公司,但是违约方和破产方不享有该项权利:

1.基金管理公司没有受托和在可预见的未来将不会受托管理任何产业投资基金时;

2

3

第100

第101

第102

第103

第104

第105

外公告。

第十六章附则

第106条本章程中的“以上”均包括本数。

第107条本章程的生效和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核准。

第108条本章程正本一式拾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章程各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主管部门及公司董事会保存。

第109条本章程于2010年____月____日由股东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签署。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展策略初探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d1651687.html,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展策略初探 作者:徐梦 来源:《市场周刊·市场版》2017年第06期 摘要:对于传统的金融投资来说,风险投资是一种观念的更新,以往的金融投资主要是着眼于现金流量,而风险投资更加注重投资管理者的业务能力、相关的技术以及公司发展的前景等。把握好宏观环境的发展趋势,实现战略转型,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作用,第二部分则重点研究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展策略,希望本文能够给予相关人员参考意见。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用;发展策略 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基金行业在促进国家资本形成,推动国家产业生长,稳定金融市场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未来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基金行业将会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和发展机遇。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作用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是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主要目的是实现“集合投资,专家理财”功能,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运营和清算有着重要的作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定位主要表现在基金策划、基金发起和基金的管理运营三方面。 (一)基金策划 基金管理人通过自身专业的管理分析能力和资源综合整合能力,并结合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领域的需要,积极地策划具有明确投资方向的基金管理方案,给投资人提供决策意见。 (二)基金发起 基金管理人在提供基金方案后进行融资募集工作,进行基金募集路演,确定具体的出资意向,组织谈判和投资者创立大会,并在完成出资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帮助投资者选择合适的基金托管人,在明确托管人后组织投资者和托管人签署合作协议[1]。 (三)基金运营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委托管理合同寻找调研项目并进行投资决策,并在基金托管银行划拨投资款项后派出产权代表,为项目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在财务年度计划报告上提交基金年度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并接受监事会的审计和基金董事会的评估。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私募基金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私募基金公司) 要点 为规范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关联交易,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制定本文本。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以下简称本公司”在旗下产品运作及公司经营活动中 的关联交易,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2.1 诚实信用与避免利益冲突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人和公司的利益; 2.2 利害关系人回避的原则; 2.3 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任何关联方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明确、具体; 2.4 尽力避免公司任何股东或公司股东的其他关联方通过任何关联方交易垄断公司销售或其他业务渠道、或干涉公司运营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 2.5 遵循商业惯例,公平交易的原则。 第三条关联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中国基金业协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联交易应当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第四条禁止从事不正当的关联交易,确保投资人和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 第五条基金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公司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关联方主要包括: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管理的账户以及与控股股东有上下游控股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管理的账户,基金托管人以及与托管人有上下游控股关系的机构和个人,与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机构。 第六条根据是否为法律所禁止这一标准,基金关联交易分为禁止性关联交易和非禁止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募集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公司章程。章程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必备条款,本指引必备条款未尽事宜,可以参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的相关内容。投资者签署的公司章程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法定基本要求。 三、本指引所称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的公司法人实体(以下简称“公司”),由公司自行或者通过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机构进行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在公司章程首页用加粗字体进行如下声明与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进一步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

能力和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私募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五、公司型基金的章程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一) 【基本情况】章程应列明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存续期限、经营范围(应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能体现私募投资基金性质的字样)、股东姓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同时可以对变更该等信息的条件作出说明。 (二) 【股东出资】章程应列明股东的出资方式、数额、比例和缴付期限。 (三) 【股东的权利义务】章程应列明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及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具体方式。 (四) 【入股、退股及转让】章程应列明股东增资、减资、入股、退股及股权转让的条件及程序。 (五) 【股东(大)会】章程应列明股东(大)会的职权、召集程序及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岗位及人员设定参考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 岗位及人员设定参考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北标基金公司 一、 需确定岗位及人员情况: (1)必须设置岗 (2)公司运营所需部门及岗位 部门说明: 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是非常设的议事机构,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前提下,拥有对所管理基金的 总经理/执行总合规风控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 市场营销部 投资管理部 基金运营部 综合服务部 风险控制部 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 投资部 研究部 交易部 行政管理部 信息技术部 财务部 市场部 机构部

投资事务的最高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般由基金管理公司的总经理、研究部经理、投资部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决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资计划、投资策略、投资原则、投资目标、资产分配及投资组合的总体计划等。具体的投资细节则由各基金经理自行掌握。 风险控制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也是非常设议事机构,一般由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经理(如有)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是制定和监督执行风险控制政策,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工作对于基金财产的安全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一)投资管理部门 1、投资部 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和计划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同时,投资部还担负投资计划反馈的职能,及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市场动态信息。 2、研究部 研究部是基金投资运作的支撑部门,主要从事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发展状况分析和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研究部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市场行情和上市公司价值变化的详细分析和研究,向基金投资决策部门提供研究报告及投资计划建议,为投资提供决策依据。 3、交易部 交易部是基金投资运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执行交易计划。交易部的主要职能有:执行投资部的交易指令,记录并保存每日投资交易情况;保持与各证券交易商的联系并控制相应的交易额度;负责基金交易席位的安排、交易量管理等。 (二)风险管理部门 1、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分析报告,直接对总经理负责。监察稽核部主要工作包括:基金管理稽核,财务管理稽核,业务稽核(包括研究、资产管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样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xxxxxx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xxx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xxxxxx有限公司公司住所:xxxxxxxxx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xxxx 万元。 第六条存续期限为:20年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拓展社会资金融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由两方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第三章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及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具体方式、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及程序

7、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 (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募集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公司章程。章程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必备条款,本指引必备条款未尽事宜,可以参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的相关内容。投资者签署的公司章程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法定基本要求。 三、本指引所称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的公司法人实体(以下简称“公司”),由公司自行或者通过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机构进行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在公司章程首页用加粗字体进行如下声明与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进一步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

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私募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五、公司型基金的章程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一)【基本情况】章程应列明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存续期限、经营范围(应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能体现私募投资基金性质的字样)、股东姓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同时可以对变更该等信息的条件作出说明。 (二)【股东出资】章程应列明股东的出资方式、数额、比例和缴付期限。 (三)【股东的权利义务】章程应列明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及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具体方式。 (四)【入股、退股及转让】章程应列明股东增资、减资、入股、退股及股权转让的条件及程序。 (五)【股东(大)会】章程应列明股东(大)会的职权、召集程序及议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章程

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2015年**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名称、住所、组织形式和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 ............................................公司经营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五章...................................................... 公司组织结构 第一节............................................................ 股东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监事 第四节......................................................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节 ....................................................投资决策委员会 第六节........................................................ 咨询委员会 第六章.........................................................股权的转让 第七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八章............................................ 公司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 第九章................................................ 风险控制和激励机制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私募基金股权投资协议

私募基金股权投资协议 2.标的公司总注册资本100万元,现有登记股东共计1人,为乙方。 即标的公司为乙方的全资子公司。 3.标的公司、乙方同意标的公司分二次新增注册资本共人民币7100万元,由甲方认缴3500万元、乙方认缴3600万元,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为7200万元。 4.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出资7000万元人民币 认缴标的公司的总额为350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占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总股本的48.61%。 上述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1.1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各方或协议各方实际控制人原始股东或原股东指甲方、乙方指乙方指乙方标的公司或公司xx新区xx茶文化有限公司本协议指本《增资协议》及各方就本《增资协议》约定事项共同签订的补充协议和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指甲方认缴标的公司新发行股份的行为。 工作日指除星期 六、星期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时间。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尽职调查指基于本次交易之目的,由甲方对标的公司在财务、法 律等相关方面进行的调查。 投资完成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总额7000万元的出资义务。 送达指本协议任一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任一种送达方式将书面文 件发出的行为。 投资价格指认缴标的公司新增发的1元注册资本所对应的实际出 资额,也就是标的公司本次增资价格。 依据本协议,甲方的投资价格为2元购买1元注册资本金。 过渡期指本协议签署之日至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投资 之日的期间。 净利润是指经甲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标的公司所 有者合并净利润(即扣除股东权益以后的净利润,如公司发生非经常性损益,该值为报表合并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 净资产是指公司经由甲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净资产。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达到第一大股东地位的所 有被投资企业,并包括通过公司章程、协议或合同约定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颁布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公司(以下简称丁方)同意在中国市区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上各方共同制定本章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存续期间: 住所: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 第二条股东出资 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第三条公司类型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分别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向公司承担缴付出资的义务,并按其实缴出资比例享受利润分配,承担亏损。公司应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原则和经营目的 第四条经营原则 公司经营原则:自主管理或者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规范管理运营私募投资基金。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公开发行基金。 第五条经营目的 公司的经营目的:规范管理、稳健经营,为基金(指公司管理的基金)持有人和其他委托人提供专业化、高水平的投资管理服务,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六条分期出资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股东应分两期缴付其认缴的注册资本,缴付金额及缴付期限如下:

6.1 第一期出资:自各股东出资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各方出资比例,将人民币元汇入各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中甲方应缴人民币元,乙方应缴人民币元,丙方应缴人民币元,丁方应缴人民币元。 6.2 第二期出资:自公司设立之日(即营业执照颁发日)起个工作日内,股东应按照各方出资比例,将人民币元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中甲方应缴人民币元,乙方应缴人民币元,丙方应缴人民币元,丁方应缴人民币元。 第七条验资报告 股东每缴付一期出资后,公司应聘请各股东一致同意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根据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向已缴付出资的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并及时换发营业执照。 出资证明书应包括:公司名称、设立日期、股东的名称及出资次数、各自出资额、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出具日等主要内容。 第四章股东权利义务及责任 第八条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8.1 参与公司经营的重大决策; 8.2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8.3 股东依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享有资产收益权; 8.4 将除分红权以外的股东权利与职权托管给其他股东代为行使;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征求意见稿) 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募集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章程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必备条款,本指引必备条款未尽事宜,可以参照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的相关内容。投资者签署的公司章程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法定基本要求。 三、本指引所称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的公司法人实体(以下简称“公司”),由公司自行或者通过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机构进行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在公司章程首页进行如下声明与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进一步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按《暂行办法》的要求披露到最终的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且投资事项符合其业务决策程序的要求;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五、公司型基金的章程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完整版)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的通知

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的通知 2016-07-15 中国基金业协会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现予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上述指引自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中国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 (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类型投资基金应当参考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 第三条基金合同的名称中须标识“私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字样。 第四条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原则订立基金合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基金合同不得含有虚假内容或误导性陈述。 第六条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投资者三方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共同签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明确约定不托管的,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保管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七条对于本指引有明确要求的,基金合同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相关内容。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直接管理体系,指导、规范投资决策、执行等环节的控制程序,加强公司项目直接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的范围包括公司直接投资、公司受托代表各类型专项资金投资等以公司作为出资人对非投资类企业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其他企业进行的投资,包括权益性投资、债券投资、公司直接债权性投资和混合性投资等。 涉及通过设立基金形式进行主要进行债权投资产品、及以二级市场买卖为主营业务的主动管理型股票投资产品,按另行专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包括项目的申请、预审、立项、尽职调查、论证、讨论、决定、投资实施等。 第五条投资项目要进行充分的前期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全面了解与所投资企业及项目相关的产业政策、行业现状、市场情况、技术水平、生产要求、发展前景,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第六条公司参与投资业务的各部门和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七条本办法中提到的“投资业务部门”指投资部。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八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是重大项目投资的决策机构。

第九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长、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担任。投资委员会成员连续3次未能参加投资委员会会议,也未在会前提交书面意见书,则为不能履行职责、视为弃权,自动从投决会中除名。第十条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担当以下职能: 审查投资经理的尽职调查报告; 审查风险控制部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报告; 审定投资合作方案; 投票决定是否批准投资项目; 决定项目退出方式。 第十一条投资经理的主要职能包括项目的尽职调查、投资方案设计以及档案管理等。 第十二条风险控制部的主要职能包括投资审查、项目审核、风险控制等。 第十三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或授权委托副主任召集,全体委员会成员参加,如需外聘专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第十四条投资决策需要的文件应提前三天送达参会人员,参会成员应认真阅读送达的会议文件,对各项议案充分思考、准备意见。 第三章投资对象和方式 第十五条公司的投资对象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在所处行业和区域内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有上市预期的企业或已上市企业、拟挂牌或已挂牌企业、符合一定标准的并购企业及被并购对象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协议书指引号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协议 书指引号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征求意见稿) 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募集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章程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必备条款,本指引必备条款未尽事宜,可以参照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的相关内容。投资者签署的公司章程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法定基本要求。 三、本指引所称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的公司法人实体(以下简称“公司”),由公司自行或者通过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机构进行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在公司章程首页进行如下声明与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进一步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按《暂行办法》的要求披露到最终的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

组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计划书

一、基金的架构 当前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组织架构:公司制、合伙制和信托制。本方案一并介绍该三种架构,并简要比较三种架构的特点。根据国际成功的经验和国内基金的发展趋势,我们建议优先选择合伙制架构。 (一)架构 1、架构一:公司制 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基金的投资、依法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公司常设的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投资管理;另一种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基金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公司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基金管理人 2、架构二:有限合伙制 合伙制基金很少采用普通合伙企业形式,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形式。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投资人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依法享有合伙企业财产权。其中的普通合伙人代表基金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从国际行业实践来看,基金管理人一般不作为普通合伙人,而是接受普通合伙人的委托对基金投资进行管理,但两者一般具有关联关系。国内目前的实践则一般是基金管理人担任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普通合伙人 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合伙人会议 基金管理人 3、架构三:信托制 信托制基金由基金持有人作为委托人兼受益人出资设立信托,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信托合同作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财产权,并承担相应的受托人责任。 信托制基金的组织结构图示如下: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章程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章程

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公司章程******有限公司章程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名称、住所、组织形式和法定代表人第三章 ............................................公司经营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五章...................................................... 公司组织结构 第一节............................................................ 股东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监事 第四节......................................................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节 ....................................................投资决策委员会 第六节........................................................ 咨询委员会 第六章.........................................................股权的转让

私募基金托管协议模版

XX基金 (有限合伙) 托管协议 委托人(甲方): 托管人(乙方):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协议当事人 (3) 第一章释义................................................................................4 第二章陈述和保证 (5) 第三章托管事项 (6) 第四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 第五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 第六章托管账户的开立 (8) 第七章划款指令的发送、审核和执行 (10) 第八章基金现金类资产和基金投资文件的保管 (11) 第九章基金现金类资产价值的核对 (12) 第十章对目标公司支付投资收益的监督 (13) 第十一章文档资料的保管 (13) 第十二章托管报告...........................................................................l3 第十兰章托管费 (14) 第十四章托管人的更换………………………………………………………l4 第十五章禁止行为 (15)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l6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16) 第十八章保密义务 (17) 第十九章本协议的终止.....................................................................l8 第二十章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8) 第二十一章其他 (18) 签字页: (20) 附件一……………………………………………………………2l 附件二 (22) 附件三 (23) 附件四 (24) 附件五 (25) 附件六 (26)

(完整word版)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团队的组建及管理公司内部架构的设计

管理团队的组建及管理公司内部架构 设计 一.管理团队的组建。 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PE管理团队未作强制性要求。国家发改委2864号文件要求,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所有高管人员在最近5年内没有违法记录或尚在处理的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案件,至少3名高管人员具备2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 管理团队中至少有3名以上高管人员具有较丰富的股权投资及相关业务经验是天津市发改委675号文、国家发改委2864号文对管理团队的最低要求。 管理团队应该匹配投行、法律、财务以及拟投资领域内的行业专家,形成以行业判断为主,以法律、财务为双翼,护航前行的专业化管理团队,且此类人员更侧重于实践经验的丰富与积累,唯有如此方能更好地把握投资方向、筛选出优秀的投资标、设计优良的投资方案,并把控住重大的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收益。 (二)、管理团队诉求与激励机制。 管理团队存在的意义在于:发现、筛选目标企业,完成价值判断,并进行投资管理。 当资本持有人的身份转变为PE出资人后,其应向管理团队支付两

笔费用。分别是管理费与业绩报酬。 管理费——按出资额的一定比例按年计付,用于支付管理团队日常运营的费用,如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差旅费用等,结余部分一般允许向管理团队做奖励分配。 业绩报酬——一般在投资收益中按照一定比例计付,用于奖励管理团队为实现资本增值做出的贡献,通常情况下出资人会与管理团队商定一定的基本收益目标,并将达到的基本收益目标作为支付业绩报酬的条件。 一般管理费用计付比例每年2%,业绩报酬的计付比例20%。 (三)、业绩报酬的分配制度。分享业绩报酬是对PE管理团队的主要激励机制,也是筹备过程中,管理团队关切的核心问题之一。这里即包括对整个管理团队如何分享业绩报酬的考量,也应当包含对团队成员之间如何分享的设计。 合理的考量与设计,可以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使团队成员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聪明才智,齐心合力、积极主动,实现出资人与管理团队利益最大化。 管理团队收取业绩报酬后,可以以利润分配方式向股东分配,也可以奖励方式向团队成员分配,参与分配的团队成员可有分为核心成员、周边成员与公开招聘的辅助人员。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完整版

精心整理 xxxxxx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xxxx )。 )基第1条 第2条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丁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3条 第4条 第5条 第7 第8 元,两年之内缴清全部注册资本。基金管理公司将把实收资本的80%认购节能航空产业投资基金的份额。 第9条在出现如下情形时,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 1.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产业投资基金规模扩大; 2.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出资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或从事其他业务需要; 3.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要求。

第10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甲方:货币出资49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9%; 乙方:货币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 丙方:货币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 丁方:货币出资11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1%; 第11条股东缴付出资的条件如下: 股东在下列条件具备之前,均不负任何向基金管理公司缴付出资的义务: 第12 1 2 392 并及时 第14 第15 第16条________方所持有的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自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之日(即营业执照颁发日)起________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持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自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之日(即营业执照颁发日)起_______年内不得转让,但股东同意豁免的除外。 第17条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转让应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一方拟向其他股东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时,应书面告知股东,如果其他股东愿意以同等价格 购买的,则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购股各方出资占拟购股方出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岗位及人员设定参考

北标基金公司 一、需确定岗位及人员情况: (1)必须设置岗 职务/岗位确定人员备注 法人:(基金从业资格证)总经理:(基金从业资格证)基金经理:(基金从业资格证)合规风控负责人:(基金从业资格证)董事长:自然人 会员代表: 一个人可负责 信息填报负责人: (2)公司运营所需部门及岗位 总经理/执行总合规风控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 市场营销部 投 资 管 理 部 基 金 运 营 部 综 合 服 务 部 风 险 控 制 部 监 察 稽 核 部 风 险 管 理 部投 资 部 研 究 部 交 易 部 行 政 管 理 信 息 技 术 财 务 部 市场部机构部

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是非常设的议事机构,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前提下,拥有对所管理基金的投资事务的最高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般由基金管理公司的总经理、研究部经理、投资部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决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资计划、投资策略、投资原则、投资目标、资产分配及投资组合的总体计划等。具体的投资细节则由各基金经理自行掌握。 风险控制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也是非常设议事机构,一般由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经理(如有)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是制定和监督执行风险控制政策,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工作对于基金财产的安全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一)投资管理部门 1、投资部 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和计划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同时,投资部还担负投资计划反馈的职能,及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市场动态信息。 2、研究部 研究部是基金投资运作的支撑部门,主要从事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发展状况分析和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研究部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市场行情和上市公司价值变化的详细分析和研究,向基金投资决策部门提供研究报告及投资计划建议,为投资提供决策依据。

最新整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公司章程范文.docx

最新整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公司章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公司章程 章程正文 一、总则 (一)章程应载明规定公司章程约束力的下列条款: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本章程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章程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依据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也可以依据章程起诉另一股东。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二)章程须载明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组织形式的条款 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三)章程须载明公司的名称 公司名称中文全称:××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全称。 (四)章程须载明公司住所并对公司须具备的办公条件作出明确规定 公司须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二、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 (一)章程须载明规定公司经营宗旨的条款: 例如,公司的经营宗旨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经营方式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

利益,从而使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二)章程应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1.基金管理业务; 2.发起设立基金。 (三)章程应载明公司注册资本的条款 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三、股东、出资比例和股份转让 (一)章程应载明公司股东及主要发起人的情况 股东情况应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等。 主要发起人情况应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等。 (二)章程应载明规定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的条款 章程应规定股东只能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额。 (三)章程应载明规定股东转让股份的条款 章程应规定股东转让其公司股份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四、股东权利和义务 章程应载明股东有权获取下列信息、资料的条款: 1.公司章程; 2.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 3.股东会议的会议记录; 4.公司依规定披露的其他信息、资料。 五、股东会 章程应明确规定股东会的职权,尤其应对公司经营方针、经营目标、经营范围等事项发生变化的批准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