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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的认证及抄报税流程

增值税发票的认证及抄报税流程
增值税发票的认证及抄报税流程

增值税发票的认证及抄报税流程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是通过增值税开票系统进行的。纳税单位经过税务机关的认证,取得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就可以安装增值税防伪开票系统。防伪开票系统由金税卡、系统软件、IC卡及读卡器、实物发票、打印机组成。

系统安装完必后,第一步是到税务机关购买增值税发票,此时要带上IC卡,税务机关出售发票后会将发票的电子信息读到IC卡上,如发票号、版本、开票限额等,这些信息与同时购买的纸质发票一致。

购买发票后,回到企业,将IC卡插入本单位开票系统读卡器,此时,发票的电子信息将被读入开票系统。

有了发票之后,就可以开具发票了,此时要注意,系统开具的发票是顺号的,在打印实物发票之前必须将系统开具发票的号码与从税务机关购得的实物发票号码核对一致。

发票打印出以后,加具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就可以将发票送给购货单位了。如果发票有错,则需要作废,此时在作废实物发票的同时,也要作废系统发票。

有时可能由于销货退回、折扣与折让等原因,需要开具经字发票,开票系统提供了这一功能,这时只要输入原蓝字发票,就可以开具对应的红字发票。但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之前一定要取得购货单位到税务局办理的销售退回或折扣与折让证明单。

2、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

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在税务机关的认证系统进行。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以后,就可以到税务机关大厅进行增值税发票的认证,认证的目的是确认增值税发票的真假,只有通过认证的发票才能抵扣。认证的过程很简单,只需要将发票准备好,拿到国税申报大厅,由税务工作人员将发票信息扫入系统,由系统自动进行比对,就可以确认发票的真假。对于开展了网上认证的地区,纳税人可以在自己单位将发票通过扫描仪扫入,将数据文件传给税务机关就可以完成认证。增值税发票认证的期限为从开票之日起三个月,目前当月认证的发票必须在当月抵扣。

3、抄报税。

抄报税指的是将防伪开票系统开具发票的信息报送税务机关。这个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到月底,在开票系统进行抄税处理,将本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读入IC卡(抄税完成后本月不允许再开具发票),第二步就是将IC卡拿到税务机关,由税务人员将IC卡的信息读入税务机关的金税系统,整个过程就完成了。

经过抄税,税务机关确保了所有开具的销项发票到进入到了金税系统,经过报税,税务机关确保了所有抵扣的进项发票都进入了金税系统,就可以在系统内由系统进行自动进行比对,确保仍何一张抵扣的进项发票都有销项发票与其对应。

4、纳税申报

完成了本月核算工作,抄报税完成后,企业就可以进行本月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一般情况下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就是本月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根据本月销售收入与适应税率计算出,这个数字应当大于等于本月抄税中的销项税额,这是因为还可能存在未开票的销售收入,如果小于,纳税申报就会有问题。进项税额不得大于本月认证的进项税额(当然如果

有农产品收购、运输发票抵扣的除外)。

5、税款缴纳

增值税申报之后,税务机关会开具税款缴纳的单据,纳税单位就可以直接将这些单据送到自己开户银行,由银行进行转账处理。当然也可以到税务机关指定银行进行现金缴纳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程序

1、认证

(1)认证时间

纳税人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报送税务机关进行认证,否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认证方式

①手工认证: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必须在每月月底之前到所属区(分)局办税服务厅进行认证。税务机关认证后,向纳税人下达“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对于认证不符及密文有误的抵扣联,税务机关暂不予抵扣,并当场扣留作调查处理。未经认证的,不得申报抵扣。

②网上认证:纳税人按月将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通过企业采集方式软件生成电子数据,在每月月底前,一次或分次报送至税务机关。

因企业采集方式软件或硬件设施损坏等原因,纳税人在该月月底前无法形成电子数据的,纳税人可持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到主管区(分)局认证;因网络故障等原因,纳税人无法通过网络报送电子数据的,纳税人向主管区(分)局报送载有电子数据的磁盘等电子介质认证,认证时必须同时携带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

2、纳税申报资料

(1)必报资料

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表三)、(表四)》;

②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纳税人,还须报送备份数据软盘);

③《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④《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⑤《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及其电子数据的软盘(或其它存储介质);

⑥《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及其电子数据的软盘(或其它存储介质);

⑦《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及其电子数据的软盘(或其它存储介质)(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报送);

⑧《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及其电子数据的软盘(或其它存储介质)(接受可抵扣废旧物资发票的纳税人报送);

⑨《企业税源状况月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⑩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必报资料。

(2)备查资料

①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存根联;

②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③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④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⑤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应将备查资料认真整理并装订成册。对属于扣税凭证的单证,根据取得的时间顺序,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份数装订(3)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的报送要求。

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征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增值税,并按相应的填表说明填报本办法规定的纳税申报纸质资料(一式两份)和报送有关电子数据的软盘(或其它存储介质)。

3.抄税

纳税人每月将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的数据抄至“税控IC卡”上,在办理完纳税申报手续的同时报给所属区(分)局办税服务厅进行抄税。纳税人抄税数据大于申报表数据的,税务机关将暂扣“税控IC卡”,核实处理以后再退还给纳税人。纳税人必须在纳税申报的同时进行抄税,逾期抄税的,税务机关将暂停供应发票。

IC卡开发票、买发票用记录你购用发票的情况和发票数据

月初还要抄税就是把纳税月所有开票信息抄到卡里报税用

还有一张是报税卡呢每月报税的时候用也有配读卡器每月写表在卡里

就是那一大堆申报表然后报税的时候带上还有IC卡

报增值税的时候两张卡一起读

购买增值税发票当月没用完,是不是要验旧??怎么验旧??

不需要验旧,当月已使用的增值税发票,需要将清单等打印出来,并在税控机上进行抄税,不抄税下月无法继续开具增值税发票,抄税后去税务局报税就可以了。没开完的发票下月可继续使用,全部使用完毕后,将所有的发票明细打印,带着发票明细、领购簿、税务登记证副本等(个别地区税务机关还要求携带领购人身份证)去税务机关发票审核窗口验旧供新,领取新的发票即可。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票软件常见问题(税控盘版)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票软件常见问题(税控盘版) 软件登录类的问题 一、税控盘口令是多少? 默认是8个8。 二、登录软件时操作员下面的口令是多少? 初始化时未设置的情况下一般默认为空。 三、多次输入税控盘错误口令后提示pin锁定? 请您带税控盘去税局解锁,解锁成功后初始口令是8个8。 四、升级版网络配置的服务器地址是什么? 请您点击【系统设置】--【参数设置】--【网络配置】服务器认证模式:双向ssl认证,河南服务器地址是https://www.wendangku.net/doc/4e15982798.html, 端口443 抄报地址默认 /acceptFramework/UniAcceptService 发票填开类的问题 一、开具发票时提示:保存明细数据异常,商品名称、金额为空或数据无效? 选择商品名称后未输入金额无法保存,点击其他按钮时出现此提示,请您输入数量,单价后点击右上角对勾保存。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清单时增加劳务名称40条左右时提示取商品行序号失败,请将新商品行添加至列表下方? 请您点击右上角【撤销】按钮,然后点击键盘上的【↓】增加商品。 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如何进行含税价和不含税价转换? 请您点【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选择发票种类,点击发票填开界面最上面一行菜单栏中的价格,可随意切换单价是否含税。 四、开票时提示:超过开票离线时长或金额? 1、存在未上传的发票,需要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未上传发票查询】--点击上传,上传完成即可开具 2、如不存在未上传的发票,查看【报税处理】--【状态查询】--选择发票类型看离线时长和金额是否为0。 3、如状态查询正常,请您核对开具的发票金额是否超出允许离线的金额。 五、已开发票查询中查询不到开具的发票信息? 遵循谁开发票谁查询,请您以当时开具此张发票的开票员名字登录软件查询,或以管理员身份查询即可。如管理员身份也查询不到,请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修复管理】修复后在查询。 六、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红字发票信息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系统数据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系统 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 【标 签】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接口规范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3号 【发文日期】2015-07-20 【实施时间】2015-09-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3号 根据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进需要,税务总局决定对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系统实现对接。现发布数据接口规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布的接口规范分两种:第一种适用于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开具电子发票的纳税人,包含发票开具接口。第二种适用于开票量大、使用税控开票服务器的纳税人,包含登记信息查询、发票库存查询、发票开具和发票查询四个接口。 税控开票服务器是指大容量、高性能的税控装置。 二、为配合本次数据接口规范发布,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对接的纳税人,应将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或税控盘版)统一升级为V2.0.04。使用税控开票服务器对接的纳税人,应依据本规范完成企业相关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已建有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地区,应依据本规范完成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系统升级改造。 三、本数据接口规范在金税工程纳税人技术服务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4e15982798.html,)上发布,纳税人或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系统开发商可自行下载免费使用。在使用本数据接口规范和安装升级版开票软件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当地税控技术服务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也

进项发票网上认证步骤流程图

1.发票认证 发票认证主要功能包括:上传文件认证、认证结果下载、认证结果通知书下载、认证结果查询。具体使用流程: 1.用户首先使用“网上认证”上传其待认证文件,确认传成功后。 2.用户其次使用“认证查询”可以查询其认证结果。 3.用户查询到已经有认证结果,可以使用“认证下载”下载认证结果和认证结果通知书。 发票认证主界面如下: (注:按页面上所有的按钮,都会关闭当前页面) 1.1网上认证 用户使用发票扫描软件和电子申报系统生成待认证文件后(后缀为DAT文件格式),即可上传文件进行网上认证。该认证过程为非实时处理,上传后不能立刻见到结果,需要用户查询查看其认证结果。 (1)点击报盘认证区内的按钮.进入以下页面。

(2)点击按钮.系统弹出“选择文件”对话框。在对话框中选中需要上传的文件(文件后缀为*.DAT格式,该文件经过私钥加密而成),然后点击按钮 (3)可以看到文件路径自动显示在输入框中,点击按钮。进行文件上传。 (4)系统提示文件已被税务机关接受。如下图:按按钮,则关闭当前页面。

【注】:系统可能给出的几种提示信息: 1.如果用户上传的文件不是DAT文件类型,则系统弹出对话框提示用户:请上传DAT文件。 2.如果用户上传的DAT文件大小超出限制,则系统提示:上传失败,请检查文件大小是否超 出限制。 1.2认证结果下载 用户可按所属年月下载发票认证通过的结果数据。下载文件导入到增值税发票电子申报软件中可进行后续处理。 (1)点击认证结果下载区的按钮。出现以下页面: (2)在“所属年月”输入框中输入要下载年月的认证通过结果数据,例如:输入200605则 可下载2006年05月份的数据。按按钮,则出现 (3)点击链接,可将认证结果以zip文件格式下载保存在本机。(用户可将该zip文件导入电子申报系统中。) 【注】:系统可能给出的几种提示信息:如果系统没有查询到认证通过结果数据,系统如下图:

增值税发票管理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一章总则 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

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 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 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验旧。 () 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 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 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供新。 () 审核办税人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账》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公告2015年第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e15982798.html,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基础上,组织开发了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经过前期试点,系统运行平稳,具备了全国推行的条件。为了满足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需求,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有着重要作用。 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1。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11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五、除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深圳市外,其他地区已使用电子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系统对接技术改造,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他开具电子发票的系统同时停止使用。有关系统技术方案见附件2。 六、各地税务机关要做好纳税人的宣传组织工作,重点做好开票量较大的行业如电商、电信、快递、公用事业等行业增值税电子发票推行工作。 七、本公告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常见问题汇总及解决办法(二)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常见问题汇总及解决办法 (二) 一、防伪税控问题汇总 1.问题描述:按照业务要求,小规模纳税人按季进行申报,是否可以按季报税 和清卡? 解决方法:小规模纳税人的报税和清卡同一般纳税人,必须每月进行报税和清卡。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有独立的参数控制是否需要进行“一窗式”比对(由省局设置),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都是按季申报,则建议设置为不需要进行“一窗式”比对,这样企业报税之后会直接清卡。 2.问题描述:企业数字证书由于口令多次输入错误,导致锁死,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携带证书锁死的专用设备,到企业发行岗,使用企业发行子系统中的“重签证书”功能,给企业进行证书重签,重签之后证书口令恢复默认值,默认口令为88888888。 3.问题描述:一体化发售时,提示203错。 问题原因: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没有企业认定授权信息。 解决方法:进入“系统管理→纳税人档案管理→企业发行信息管理”菜单,进行认定授权信息维护。 4.问题描述:认证发票时提示“当前认证发票(代码:,号码:)程序发生错误, 错误信息为:7001:7001 is not a valid integer value),已取消当前发票的认证处理”。 问题原因:在认证子系统客户端中设置端口号格式错误。 解决方法:在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客户端中“设置金税卡解密方式”中设置正确的端口号。例如:7001。 5.问题描述:防伪税控支持发行18位税号的企业吗?

解决方法:防伪税控不支持发行18位税号的企业,只支持15、17、20位的发行。原来使用身份证号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在身份证号后面加两位顺序码,01~99即可。 6.问题描述:企业新办证书时提示;正在处理中,没有反应。 解决方法:(1)IE6:设置“IE安全选项”,添加防伪税控服务器地址为受信任站点,在IE6的“自定义级别”中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低”,点击“重置”按钮。 (2)IE8:设置“IE安全选项”,添加防伪税控服务器地址为受信任站点,在IE6的“自定义级别”中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低”,点击“重置”按钮。 7.问题描述:防伪税控系统中认证税控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报669错,无 法认证。 解决方法:卸载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客户端,删除c:\renzw文件夹。重新进入防伪税控系统的软件下载中下载“认证子系统客户端(文通识别版)”进行安装,再进行认证操作。 8.问题描述: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税控盘做初始发行时提示:“err -1:09b10f错误, 增加发票类型007失败。”或提示“004失败”。 问题原因:通过在使用货运系统中的“税控器具应用检测”菜单进行检测,发现被发行的税控盘中已经存在专票或普票票种授权信息。 解决方法:到货运系统中做“异常注销”操作,然后在防伪税控中做初始发行操作。 9.问题描述:使用税控盘的企业如何做注销报税? 解决方法:使用零税软盘方式做注销报税。文件内容格式为货运格式(可以让用户具体咨询货运技术支持):320500 201501 0 000 #苏州飞亦达物流有限公司320500321165535 V61 文件名仍为X1165535.01。 10.问题描述:企业更换为升级版金税盘后,需要对老设备开具的发票进行补录, 补录发票正常且保存了七要素内容。存根联补录报税后发现没有转入征期表

有机认证流程图模板

有机认证流程图

有机认证流程图

认证流程 认证申请 1.申请组织向WIT客户中心提出认证申请, 填写”有机产品认证申请书”,交纳申请费200元; 2.WIT客户中心受理认证申请, 向申请组织提供《有机认证基本要求》、《有机生产和加工认证规范》、《相关标准目录》 等公开文件, 以及《有机认证农场调查表》、《有机认证加工 调查表》、《有机认证贸易调查表》等表单和材料; 3.申请组织按要求向WIT客户中心返回有关调查表, 并提供相关资料, 包括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农场地块分布图、农户 造册表( 如果是小农户农场认证) 、加工厂平面图等; 4.WIT客户中心进行评审, 并提供认证报价; 5.双方确认认证费用后, 协商签订认证协议。 认证准备 1.WIT与申请组织商定现场检查时间, 并明确认证要求, 即申请组织已按认证标准要求对产品实施了控制; 2.申请组织应在现场检查前1个月提交相关文件; 3.WIT审核中心组建检查组, 并与申请组织确认检查组成员和检 查时间。 文件检查 检查组将依据标准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检查, 经过文件检查, 编制检查计划, 确定检查重点, 同时确定申请组织认证产品检测适用标准 及需检测的项目, 传递至申请组织要求其进行委托检测, 由申请组织

在WIT公开的合格分包实验室中选定检测机构。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由省级以上权威机构认可的相关实验室相关的检测报告( 如CNAL 认可的实验室或带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 WIT一般予以认可。 现场检查 检查组依照检查计划对申请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验证产品与认证依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符合性。WIT为申请组织提供管理及 产品持续改进之机会。 检查结论 检查组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收集客观证据, 对于发现的不符合事实, 出具书面不符合项报告。检查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作出风险 判断, 作出是否推荐进行不通知检查的建议。 跟踪检查 1.现场检查后, 申请组织应对不符合项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并向WIT提交纠正措施及整改之证明材料; 2.申请组织的纠正措施应在检查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 否则不予 推荐; 3.检查组对申请组织进行书面或现场跟踪检查后, 纠正措施的有效性经验证符合要求后作出是否推荐注册的检查结论, 上报 WIT审核中心。 注册发证 1.申请组织的检查材料经WIT技术委员会合格评定人员评定认可后, 由WIT副总经理批准并报WIT总经理签发认证证书。 2.WIT将在媒体上定期公布获证组织的认证信息。

增值税发票发票网上申领操作手册(金税盘版)

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网上申领操作说明

目录 第一章设备环境 (1) 1.1 硬件 (1) 1.2软件 (1) 1.3操作系统 (1) 第二章网上申领 (2) 2.1发票申领 (2) 2.2申领状态查询 (11) 2.3 申领确认 (14) 2.4 申领撤销 (17) 第三章网上领票 (20) 3.1 网上领票 (20) 3.2 领用票量查询 (23)

第一章设备环境第一章设备环境 为实现网上申领功能,企业端开票环境需要满足以下软、硬件要求。 1.1 硬件 (1)所需的专用设备必须为灌装有数字证书的升级版金税盘、和报税盘,报税盘为选配设备。 (2)金税盘底层为SKN6K08L1及以上版本。 1.2软件 开票子系统版本号为FWSK(KP)_V2.0.12_ZS及以上。 1.3操作系统 支持winXP sp3、win7、win8、win8.1操作系统,系统可以是32位或者64位。 1

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V2.0新增改进功能说明 2 第二章 网上申领 主要实现网上申领发票功能,代替大厅购票,简化用户工作。以下操作均指在企业端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中操作。 2.1发票申领 主要实现企业网上提交发票领购的申请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 “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申领管理/发票申领”菜单项,进入发票申领页面,如图2-1、图2-2所示, (图2-1 发票申领菜单)

第六章其他新增功能 3 (图2-2 发票申领) 【第二步】点击“更新”按钮,通过网络从税局端同步该企业的发票票种授权信息到开票软件中,更新成功后,页面中的“发票类型”项目的下拉框将显示企业所有授权的发票票种信息,如图2-3所示

增值税发票开票指南-2018最新版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增值税发票种类 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节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三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第二章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第一节纳税人开具发票基本规定 第二节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基本规定 第三节发票违章处理 第三章增值税发票开具特殊规定 第一节建筑服务 第二节销售不动产 第三节金融服务 第四节生活服务业 第五节部分现代服务 第六节交通运输服务 第七节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第八节其他开具规定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发布日期: 2017-04-26 来源: 前言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全面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归纳整理,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供纳税人参考。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增值税发票种类 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第二节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 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原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3〕53号)规定,与发票印制企业直接结算印制费用。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第三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增值税专用最新发票的管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 第五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第六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 第七章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第八章附则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第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1.验旧。 (1)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2)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3)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常见问题汇总及解决方法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常见问题汇总及解决方法 一、防伪税控问题汇总 1.问题描述:使用税控盘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体化”发售时,提示“找不到税控设备”。 问题原因:八局提供给货运“一体化”客户端和防伪税控“一体化”发售中的NISEC_SKP.dll和TaxControl.dll文件不一致,如果后安装货运“一体化”客户端控件,则无法识别。 解决方案:在发售客户端先安装货运的“一体化”客户端组件,再安装防伪税控的发票发售客户端组件。 2.问题描述: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大厅报税,出现下图所示错误提示: 问题原因:普华验签客户端程序安装有问题。 解决方案:重新安装验签客户端程序,或联系普华工程师进行解决。 3.问题描述:制证时提示“服务器返回状态代码[12029]”,如下图。

问题原因:(有两种情况): (1)R A系统中无防伪税控系统的税务机关代码前7位+’0000’的税务机关代码。 (2)制证客户端计算机无法连通RA服务器。测试方法:在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RA制证服务器地址:端口/RA,看是否可以登陆。 解决方案:(分别对应上面两种情况) (1)省局RA管理员将防伪税控税务机关代码导入证书服务器中。(2)开通制证客户端防火墙。 4.问题描述:企业设备发行完成,安装开票软件后,完成“安全接入服务器地址”配置,重启开票软件时,提示税务数字证书错误,如 下图所示。

问题原因:表示该企业的证书并没有从内网同步到外网。 解决方案:内外网证书目前设置为每半小时自动导数一次。 5.问题描述:在防伪税控系统发行后制证提示“网页上有错误”。问题原因:在IE的安全设置中未启用跨域访问。 解决方案: (1)I E6:设置“IE安全选项”,在IE6的“自定义级别”中将“跨域浏览子框架”及“通过域访问数据资源”两项设为启用,或者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低”,点击“重置”按钮。 (2)I E8:设置“IE安全选项”,在IE8的“自定义级别”中将“跨域浏览窗口和框架”及“通过域访问数据源”两项设为启用,或者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低”,点击“重置”按钮。 (3)如果是浏览器版本为IE7,需要降低至IE6或升级至IE8。 6.问题描述:进行“开票机发行授权信息修改”时提示:“由于税率授权有调整,请带税控设备先去做变更企业基本信息!”。 问题原因:这次增加了普通发票的税率授权。 解决方案:携带金税卡或者金税盘,在“变更发行”下先进行“变更企业授权信息”操作。 7.问题描述:税控盘设备报错“服务器监控数据格式错误”,税控盘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对接技术方案

附件2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对接技术方案 为做好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对接工作,制定如下对接技术方案。 一、设计原则 升级版与电子发票对接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一)统一纳税人端税控开票功能,确保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在纳税人端的一致性。 (二)不改变现有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纳税人(主要是电商企业)端ERP系统的格局和使用,仅对发票开具部分做接口对接。 (三)充分考虑电商企业的特殊性,保证其短期大量开票的性能要求,也要解决大量电子发票进入税务端后台的性能压力问题。 (四)公布相关技术接口规范,要求税控单位不得以升级版与电子发票系统接口调试名义向企业收费。 二、技术实现方案 (一)对接示意图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对接逻辑示意图如下:

(二)主要功能点 1.纳税人登记注册。保持现有电子发票试点纳税人登记、票种核定等业务流程不变,在现有征管系统、电子发票

管理系统中完成。 2.发票赋码。电子发票的号段,始于征管系统、电子发票管理系统,通过接口方式,由升级版税控系统、统一受理平台最终赋予给纳税人。 3.电子发票元数据生成。鉴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如:京东商城广东平台每日开票量达30-40万份),单个税控盘/金税盘(每分钟开具20-30份)难以满足此类开票要求,经与两家税控装置生产单位共同研究,拟使用两家单位研制的税控开票服务器(即:大容量、高性能的税控盘/金税盘,每分钟开具3000-10000份)来满足企业需要。票量小的电商平台直接使用税控盘/金税盘和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完成电子发票开具功能。 4.电子发票生成。仍由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完成。电子发票元数据传递给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该平台按照电子发票试点现有机制和要求生成带纳税人签章的电子发票及其图像文件,并返给纳税人。 5.电子发票明细数据进入电子底账库。电子发票明细数据通过升级版统一受理平台进入电子底账系统。 三、数据接口规范 数据接口规范包含两种。第一种适用于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开具电子发票的纳税人,包含发票开具接口。第二种适用于开票量大、使用税控开票服务器的纳税人,包含登记信

8个问题教你如何开具和使用电子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公告明确,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一、什么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发票),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上传,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下载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区别于传统纸质发票,是在原有加密防伪措施上,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后供购买方下载使用。 二、推行电子发票有哪些重要意义? 推行电子发票,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有着重要作用。 三、使用电子发票的好处有哪些? (一)对于开票企业 1.不需要印制纸质票,可远程领取电子发票、无需往返税务机关,不需要保险柜进行存放,开具发票后不需要打印、邮寄,从而能大幅降低纳税人在发票上的成本。 2.对于电商行业而言,还解决了货票分离的经营模式带来的发票开具、邮寄的额外负担问题。 3.电子发票系统可以与企业内部的ERP、CRM、SCS等系统相结合,发票资料全面电子化并集中处理,有助于企业本身的账务处理,大大提升了企业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 4.发票作废与红字发票开具更简便易行,避免与消费者因丢失纸质发票产生退货或者售后维修的纠纷。 5.电子发票在保管、查询、调阅时更加方便,能及时提供企业经营者决策支持。 (二)对于受票企业或消费者 1.在交易的同时取得电子发票并进行查验,降低收到假发票的风险。 2.方便保存、使用发票,随时可登录服务平台查询、下载已加盖电子签章的发票信息。 3.发票随用随打印,对打印机和纸张没有限制,对打印次数没有限制,不用再担心发票丢失影响维权或报销。 4.可报销、可入账,省去了传统纸质凭证入账的环节,提升受票企业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流程图

管理体系认证实施程序 认证实施程序如下图所示: 认证机构 企业申请方要求时否 是 是 否 是否 介绍认证信息询问 受理申请 签定合同文件审查 符合?提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提出申请 现场审核准备现场审核 推荐认证认证决定与发证注册 采取纠正措施所有不合格 关闭?发现不合 格? 监督审核 复评 预审核申请方确认

一、认证的申请与受理 1.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产品生产/服务符合国家法规的规定; ●申请方正在/拟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 2.申请方应填写《管理体系认证申请表》,认证机构在收到申请之后,做出受理与否的书面答复。 3.在接受申请后,双方签定认证合同,同时,由申请方签署《受审核方反馈信息单》。 二、审核准备 1.在安排审核前,申请方应确保: ●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三个月以上; ●至少进行过一次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与管理评审,且内审已覆盖所有的场所和标准条款。 2.申请方应向认证机构提供 ●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一套; 3.认证机构将对上报文件进行审查,并将文件审查报告反馈给企业。需要时,申请方对质量手册作适当修改后,再次报送认证机构复审。文件审查合格后,才能安排现场审核。 三、预审核(委托方需要时) 预审核的目的在于: ●确定受审核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就位,能够迎接认证审核; ●使受审核方取得对认证机构审核程序与方法及审核气氛的感性认识; 认证机构对预审核做以下控制: ●对同一受审核方的预审核次数不超过一次; ●预审核的现场审核人日数不超过正式审核现场人日数的50%; ●不因预审核而减少正式审核的人日数。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操作指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增值税发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操 作 指 引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19年7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夯实增值税管理基础,创新增值税发票管理方式,提升发票管理服务质效,优化征退衔接,税务总局开发完成了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发票系统2.0版按照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以数据整合为基础,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税收管控为目标,构筑领用有记录、流转有监控、事中有阻断、治理有反馈的管理闭环,实现发票信息采集从“平面化”向“立体化”的拓展升级,完成增值税管理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跨越,为防范和打击发票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营造规范公平的税收经济秩序,提供更加强大有力的支撑。发票系统2.0版涵盖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数字证书系统、统一受理平台等业务系统。 其中“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分为企业版和税局版,它实现了统一渠道、统一界面、统一登录的“网上一窗式“体验,在整合原有系统的基础上确保功能界面的人性化、个性化及友好美观。不但对当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还可以对退税、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进行勾选确认,且实现了与现有扫描认证发票数据的自动勾选。 为了使广大纳税人对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操作、管理有全面的了解,更快的掌握本系统,特编写本手册。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实际,继续优化完善已有业务功能,竭力为您提供更为便捷的办税体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如何使用,这份操作指引请收藏。本手册共分为十五章,条分缕析了系统的各模块功能、具体操作方法和操作过程中的特别说明,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系统概述, 介绍了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背景、系统简介、主体业务流程、本系统的客户端环境要求。 第二章系统登录与系统首页,介绍了本系统的登录方法、进入首页后的口令更改功能和安全退出系统等操作。 第三章抵扣勾选,详细介绍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进行抵扣勾选、撤销勾选、勾选统计、确认签名等操作步骤。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最新版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最新版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管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代开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活动,优化税收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三条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立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和税款征收岗位,并分别确定专人负责代开专用发票和税款征收工作。 第四条代开专用发票统一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非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的代开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由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岗位按规定发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第六条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

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第七条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式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八条税款征收岗位接到《申报单》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 (一)是否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的增值税纳税人; (二)《申报单》上增值税征收率填写、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审核无误后,税款征收岗位应通过防伪税控代开票征收子系统录入《申报单》的相关信息,按照《申报单》上注明的税额征收税款,开具税收完税凭证,同时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按照规定开具有关票证,将有关征税电子信息及时传递给代开发票岗位。 在防伪税控代开票征税子系统未使用前暂传递纸质凭证。 税务机关可采取税银联网划款、银行卡(POS机)划款或现金收取三种方式征收税款。 第九条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凭《申报单》和税收完税凭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代开专用发票岗位申请代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流程图

ZJQC-OD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程序认证实施程序如下图所示: ZJQC 企业

一、认证的申请与受理 1. 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产品生产/服务符合国家法规的规定; ●申请方正在/拟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 2. 申请方应填写《管理体系认证申请表》,ZJQC在收到申请之后,做出受理与否的书面答复。 3. 在接受申请后,双方签定认证合同,同时,由申请方签署《受审核方反馈信息单》。 二、审核准备 1. 在安排审核前,申请方应确保: ●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三个月以上; ●至少进行过一次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与管理评审,且内审已覆盖所有的场所和标准条款。 2. 申请方应向ZJQC提供 ●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一套; 3. ZJQC将对上报文件进行审查,并将文件审查报告反馈给企业。需要时,申请方对质量手册作适当修改后,再次报送ZJQC复审。文件审查合格后,才能安排现场审核。 三、预审核(委托方需要时) 预审核的目的在于: ●确定受审核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就位,能够迎接认证审核; ●使受审核方取得对ZJQC审核程序与方法及审核气氛的感性认识; ZJQC对预审核做以下控制: ●对同一受审核方的预审核次数不超过一次; ●预审核的现场审核人日数不超过正式审核现场人日数的50%; ●不因预审核而减少正式审核的人日数。

ZJQC将根据预审核的情况,考虑安排正式审核的时间与审核组人选。 四、现场审核 1. ZJQC至少在审核开始的一周前将审核计划(包括审核员名单、审核日期和日程安排)书面通知受审核方,经受审核方确认后,按计划实施现场审核。 2. 审核范围涉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部门、岗位、人员、活动及相关的文件与记录。 3. 审核采用抽样的方法,审核组通过交谈、调阅文件与记录以及查看现场的方式,寻找受审核方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认证标准及相关职能文件的证据。对于未能提供符合标准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证据的部门/岗位/人员/活动,审核组将开具不合格报告。 4.在现场审核末次会议前,审核组要与企业负责人沟通情况,在末次会议上要报告审核结论(推荐认证、推迟推荐认证注册和不推荐认证),并明确对不合格纠正措施的要求。 ●推荐认证:通过现场审核,没有或仅有少量一般不符合项; ●推迟推荐认证注册:存在三个以下严重不符合项和若干个一般不符合项,并在90个工作日内内采取有效纠正措施,个别或少数条款和部门需要重新审核; ●不推荐认证:存在三个以上(含三个)严重不符合项,造成系统失效,并在90个工作日内不能采取有效纠正措施,全部条款需要重新审核。 5. 对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受审核方要采取纠正措施,并经审核组验证,验证的方式有书面验证和现场验证两种。验证合格后,审核组方能将审核报告及相关资料报ZJQC,提交认证决定。 五、决定与发证注册 1.ZJQC对审核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后,做出是否准予认证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受审核方。 2. 凡通过注册的获证方由ZJQC颁发证书,并在公司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4e15982798.html,)和内部出版物《认证与管理》上予以公告。 3. 未被批准的受审核方要在通知中说明原因。如申请方再次提出申请,至少6

增值税发票的认证及抄报税流程[1]

增值税发票的认证及抄报税流程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是通过增值税开票系统进行的。纳税单位经过税务机关的认证,取得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就可以安装增值税防伪开票系统。防伪开票系统由金税卡、系统软件、IC卡及读卡器、实物发票、打印机组成。 ①、系统安装完必后,第一步是到税务机关购买增值税发票,此时要带上IC卡,税务机关出售发票后会将发票的 电子信息读到IC卡上,如发票号、版本、开票限额等,这些信息与同时购买的纸质发票一致。(用户每次续领发票时,持《发票领购薄》、IC卡、须向税务部门提交的资料:《发票使用情况表》(一式二份)、已使用发票存根联(最后一张)以及作废的发票。)国税 ②、购买发票后,回到企业,将IC卡插入本单位开票系统读卡器,此时,发票的电子信息将被读入开票系统。 有了发票之后,就可以开具发票了,此时要注意,系统开具的发票是顺号的,在打印实物发票之前必须将系统开具发票的号码与从税务机关购得的实物发票号码核对一致。 ③、发票打印出以后,加具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就可以将发票送给购货单位了。如果发票有错,则需要作废, 此时在作废实物发票的同时,也要作废系统发票。 有时可能由于销货退回、折扣与折让等原因,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开票系统提供了这一功能,这时只要输入原蓝字发票,就可以开具对应的红字发票。但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之前一定要取得购货单位到税务局办理的销售退回或折扣与折让证明单。 2、月底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 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在税务机关的认证系统进行。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以后,就可以到税务机关大厅进行增值税发票的认证,认证的目的是确认增值税发票的真假,只有通过认证的发票才能抵扣。认证的过程很简单,只需要将发票准备好,拿到国税申报大厅,由税务工作人员将发票信息扫入系统,由系统自动进行比对,就可以确认发票的真假。对于开展了网上认证的地区,纳税人可以在自己单位将发票通过扫描仪扫入,将数据文件传给税务机关就可以完成认证。增值税发票认证的期限为从开票之日起三个月 (2)认证方式 ①手工认证: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必须在每月月底之前到所属区(分)局办税服务厅进行认证。税务机关认证后,向纳税人下达“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对于认证不符及密文有误的抵扣联,税务机关暂不予抵扣,并当场扣留作调查处理。未经认证的,不得申报抵扣。 ②网上认证:纳税人按月将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通过企业采集方式软件生成电子数据,在每月月底前,一次或分次报送至税务机关。 因企业采集方式软件或硬件设施损坏等原因,纳税人在该月月底前无法形成电子数据的,纳税人可持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到主管区(分)局认证;因网络故障等原因,纳税人无法通过网络报送电子数据的,纳税人向主管区(分)局报送载有电子数据的磁盘等电子介质认证,认证时必须同时携带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 3、抄报税。 抄报税指的是将防伪开票系统开具发票的信息报送税务机关。这个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到下月初,在开票系统进行抄税处理,将本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读入IC卡(抄税完成后本月不允许再开具发票),第二步就是将IC卡、打印开票汇总表、打印开票明细表等清单明细,拿到税务机关,由税务人员将IC卡的信息读入税务机关的金税系统,整个过程就完成了。 经过抄税,税务机关确保了所有开具的销项发票到进入到了金税系统,经过报税,税务机关确保了所有抵扣的进项发票都进入了金税系统,就可以在系统内由系统进行自动进行比对,确保仍何一张抵扣的进项发票都有销项发票与其对应。(在①开票系统-报税处理-抄税处理②、报税处理-发票资料-打印明细(专用/普通发票汇总表、明细表)) 4、纳税申报(国税) ①、完成了本月核算工作,抄报税完成后,企业就可以进行本月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一般情况下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就是本月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根据本月销售收入与适应税率计算出,这个数字应当大于等于本月抄税中的销项税额,这是因为还可能存在未开票的销售收入,如果小于,纳税申报就会有问题。进项税额不得大于本月认证的进项税额(当然如果有农产品收购、运输发票抵扣的除外)。本月税负率=实际收入/应纳税额(1%左右)本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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