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标函
接标应邀单位:
涞源县奥宇钢铁有限公司对烟道总成(含活动烟罩及Ⅰ、Ⅱ、Ⅲ、Ⅳ段固定烟道不含安装)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前来议价、竟标。本招标函是编写投标书的重要依据,投标单位在编写投标书前,应对招标函进行认真阅读,由于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和忽略,导致招标过程中及中标后发生的任何风险,责任自负。
一、投标人资质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成、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安装、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制作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全部使用A4纸;
2、投标书分为资质、报价两部分,采用档案袋密封标书(报价清单单独密封),封皮用A4纸标注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内容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
3、投标文件的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红色印模样章(公章、法人章、合同章、财务章4个章压字盖在样章纸上)、2013-2014年业绩介绍(发票复印件三份以上);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为含税(17%增值税)到厂价;
2、报价必须字迹清晰,不应有涂改、增删痕迹;
3、付款方式:承兑,货到付款(参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付款方案);
4、参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障金¥:10000元(开户行:涞源县农行;账号:512101040003904),中标单位在首批货到验收合格后退还,未中标单位在招标结束后一周内退还;
5、投标书要求注明工期合同生效后工期;
四、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无效标书:
1、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技术要求报价的,无法辨认投标人的;
1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的且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严重背离的;
4、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五、投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
投标书必于 2014 年 12 月 20 日之前邮寄至涞源县奥宇钢铁有限公司采供部,逾期不予接收。
六、开标、评标
本次投标由奥宇招标委员会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定标后签订商务合同及技术协议。
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涞源县奥宇钢铁有限公司。
邀标单位:涞源县奥宇钢铁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河北省涞源县涞源镇丰乐村.采供部
联系人:张飞 139********
传真: 0312—7843119
监督电话: 0312—7843000(审计部)
邮编: 074300
注:具体详见图纸。工期要求: 2015年2月底。邀标方计重结算/吨。
技术联系人:王太侠
举报电话:151********/0312-******* 邮箱:asjc3000@https://www.wendangku.net/doc/4e16098309.html,
附表:
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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