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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公司实验室技术质量部管理制度

检测公司实验室技术质量部管理制度
检测公司实验室技术质量部管理制度

目录

1. 实验室管理制度 (160)

2. 化验室管理制度 (162)

3. 计量管理制度 (166)

4. 资料室管理制度 (167)

5. 取样班管理制度 (169)

6. 堆浸工段管理制度 (171)

7. 实验室考核制度 (172)

8. 化验室考核制度 (173)

9. 计量班考核制度 (175)

10. 取样班考核制度 (176)

技术质量部组织机构图

图一技术质量部组织机构图

1. 实验室管理制度

1.1 实验室工作

1.1.1 试验室保持肃静,集中思想,认真操作,仔细观察现象,如实记录结果,积极思考问题。

1.1.2 试验时应保持试验室和桌面清洁整体。废纸,火柴梗和废液等应倒在废物缸内,严禁到入水槽内,以防水槽和下水道堵塞或腐蚀。

1.1.3 爱护公司财产,小心使用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水、点和煤气。

1.1.4 使用精密仪器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细心谨慎,如发现仪器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并联系维修人员。

1.1.5 使用药品应注意以下几点:

a. 药品应按规定量取用,应注意节约,尽量少用;

b. 取用固体药品时,注意勿使其撒落在实验台上;

c. 药品自瓶中取出后,不应倒回原瓶,以免带入杂质而引起瓶中药品变质;

d. 试剂瓶用过后,应立即盖好塞子,并放回原处,以免和其他瓶上的塞子搞错,混入杂质;

e. 各种试剂和药品,严禁拿到自己的实验桌上;

f. 实验后要回收的药品,应倒入回收瓶中。

1.1.6 实验后,应将仪器洗刷干净,放回规定的位置,整理好桌面。

1.1.7 值日生打扫整个实验室,最后负责检查水龙头是否关好,拉开电闸,关好门窗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1.2 实验室工作中的安全操作

1.2.1 一切有毒的或有恶臭的物质的实验,都应该在通风橱中进行;

1.2.2 一切易挥发的和易燃的物质实验,都应该在离火较远的地方进行,且应该尽可能的在通风橱中进行;

1.2.3 加热试管时,不要将试管口指向自己和他人,也不要俯视正在加热的液体,以免溅出的液体将人烫伤;

1.2.4 在闻瓶中气体时,鼻子不能直接对着瓶口或管口,而应用手把少量的气体轻轻扇向自己的鼻孔;

1.2.5 实验室严禁饮食和抽烟。有毒的物品(如铬盐,钡盐、铅盐、氰化物、砷化物,汞的化合物等)严格防止进入口内或接触伤口;

1.2.6 浓酸、浓碱具有强腐蚀性,使用时,不要溅到皮肤及衣服上,更应该注意保护眼睛,稀释浓硫酸时,应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并不断搅动切勿将水注入浓硫酸中,以免产生局部过热,使硫酸溅出,引起灼伤;

1.2.7 每次实验后,应把手洗净,才可离开实验室。

1.3 实验室中以外事故的处理

1.3.1 烫伤:可用高锰酸钾或苦味酸溶液洗灼伤处,再搽上凡士林或烫伤膏;

1.3.2 割伤:应立即用药棉揩净伤口,搽上龙胆紫,再用纱不包扎。如果伤口较大,应立即到本世纪末医护室医治;

1.3.3 受强酸腐伤:应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然后搽上碳酸氢钠或钒士林;

1.3.4 受浓碱腐伤:应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然后用柠檬酸饱和溶液洗涤再搽上凡士林;

1.3.5 吸入刺激性或有毒气体,如吸入氯,氯化氢气体时,可吸入少量酒精和乙醚的确混和蒸气用之解毒。吸入硫化氢气体而感到不适时,立即到户外呼吸新鲜空气;

1.3.6 毒物进入口内时,应用5-6ML稀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水中,内服后,用手指伸入咽喉,促使呕吐,然后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1.3.7 触电:立即切断电源,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

1.3.8 起火:一般小火可用湿布或沙土等扑灭,如火势较大,可用CCL4灭火器或CO 2泡沫灭火机,但不可用水扑救,因某些化学药品发生激烈的反应而引起更大的火灾。如遇电器设备着火,必须使用CCL4灭火,绝对不可用水或CO2泡沫灭火机。

2. 化验室管理制度

2.1 分析工作管理

2.1.1 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准确、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2.1.2 严格按照分析标准和方法进行分析工作,做好分析前的各项准备,确保分析数据准确可靠,对分析质量负责;

2.1.3 依据误差理论及数据处理规范,进行数据处理;

2.1.4 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认真填写“分析结果报告单”;

2.1.5 严格检查核对样品号是否与“分析送样单”相符,按管理提示品级范围或专用明确的分析操作方法进行制样、分析,在分析过程中,注意执行分析方法中提出注意事项等,确保分析元素项目数据的准确可靠;

2.1.6 保持原始记录单的整洁、完整,使用钢笔工整、清晰地记录分析数据,认真计算,填好个人姓名、完成日期、校对人和班长审核签名,交送后,一律不得返回班组或个人手中添加文字说明或数据修正等。

2.2 仪器设备使用管理

2.2.1 使用仪器、设备必须及时验收调试,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妥善保管好使用说明书;

2.2.2 建立仪器、设备登记台帐,便于了解仪器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做好仪器的维护保养工作;

2.2.3 要严格按仪器使用维护规程进行操作,严禁盲目操作仪器、设备,以免损坏或发生意外事故,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上报领导解决;

2.2.4 使用精密仪器质检中心必须填写使用记录,以便备查;

2.2.5 仪器、设备放置要合理,保证防震、防潮、防尘和防止互相干扰。仪器、设备使用完毕,随手关机,切断电源,经常保持仪器的完好性能;

2.2.6 按规定及时搞好仪器、设备的卫生,保持清洁的状态;

2.2.7 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的登记记录;

2.2.8 质检中心购入玻璃器皿后要分类存放,专人保管;

2.2.9 建立玻璃器皿登记制度和领取制度;

2.2.10 玻璃器皿使用时要轻拿轻放,避免由于疏忽大意造成损坏。

2.3 仪器试剂的管理

2.3.1 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化验仪器,试剂采购计划,由负责人审核后,报经理审批;

2.3.2 中心各种化学试剂的采购,须经技术质量部批准,经验收确保试剂安全有效后,方可入库;

2.3.3 分析仪器、试剂购进后,由仪器、设备、试剂保管员和质检中心主任共同验收,验收时首先对外观进行检查,如果质量没问题,应对其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等详细询问、验证。,同时填写入库登记单;

2.3.4 试剂入库后,要分类保管,对购进试剂按要求的条件分类存入,同时做出明显的标志,不得混放;

2.3.5 效期管理。对标明有效期的试剂,应在效期管理表上作出标记,并按效期分开存入,原则上先进先出;

2.3.6 试剂库要保持清洁卫生、整洁、无杂物、无污染、通风、防潮并采取有效的防虫灭鼠、防霉措施;

2.3.7 试剂领用须经中心主任或负责人同意,再办理领用手续,并在试剂领用登记本上签字登记;

2.3.8 试剂库房下班关闭门窗,库内不准吸烟,明火,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3.9 根据化学试剂性质不同,分类存放、避免发生燃烧、爆炸及人身毒害等意外事故,防止试剂变质;

2.3.10 中心所需试液、标准溶液、指示剂应贴标签,标明配制日期、浓度、混合比例。烈性试剂应有特殊标记,禁用失效试剂;

2.3.11 试剂使用须遵照有关规定,避免试剂相互污染;

2.3.12 剧毒试剂须遵照有关安全规定,单独存放(保险柜),经质检中心主任批准,才能登记领出,进行使用和处理,严禁乱用并做好使用及处理记录;

2.3.13 对挥发性强、易燃易爆试剂应在低温下保存,并明显标志,分别管理。

2.4 分析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时的处理

2.4.1 在产品检测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如停电、停水等)应当暂停分析,根据技术上的知识,判断是否影响分析结果,只有确认不影响分析数据时,方可继续分析,以免导致错误的结论;

2.4.2 分析人员认为难以判断时,必须立即报告质检中心负责人,商讨处理办法;

2.4.3 不论分析是否继续进行,都应在原始记录上详细记录发生意外的情况,中止或继续分析的理由;

2.4.4 当电压不稳或发生意外后,要考虑是否会影响仪器的性能。应当对仪器进行必要的校验。如确有影响,在此期间所测得的数据应予作废,注明理由,重新测定。

2.4.5 由于意外情况使分析中断时,要注意某些试剂配成溶液后不稳定,如果放置过久,应当重新称样配制。某些物质在酸性或碱性溶液中易于破坏或水解,应加以注意。2.5 分析样品的管理

2.5.1 按照采样规则及时准备采样用具和器具,采样的用具和容器必须达到技术标准要求;

2.5.2 采样或送样的分析员,对检样要及时登记,验收、制样处理,不得拖延分析时间;

2.5.3 分析员抽样必须标明生产日期、采样时间、采样人、送样人、检测人、复核人;

2.5.4 因故不能进行分析,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并妥善保管好检样;

2.5.5 采样半成品、成品分析后,要妥善保管,待分析完毕出示“分析结果报告单”后,方可处理;

2.5.6 对进行毒品分析时,分析员操作完毕,彻底清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2.5.7 经过采样分析后,及时与车间勾通,对不合格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控制追回,切实把住产品质量关。

2.6 安全管理

2.6.1 应配备足够的安全用具;

2.6.2 分析人员应认真遵守分析操作规范、了解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知道事故的处理方法;

2.6.3 分析人员进行危险性操作时,例:易燃易爆品的处理、危险废液的处理、危险品的取样分析等,应穿有防护服并有第二人员陪伴,陪伴者应能清晰并完整地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2.6.4 玻璃管与胶管、胶塞拆离时,应先用水润湿,戴上工作手套,以免玻璃管折断扎伤;

2.6.5 打开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试剂瓶时应带防护用具,开前用冷水冷却,瓶口不得对人;

2.6.6 稀释浓硫酸、浓硝酸时是放热的过程,必要时应及时用冷水冷却。只能将浓硫

酸缓缓倒入水中,不能倒反。倒时应用玻璃棒不断搅拌;

2.6.7 蒸馏易燃液体时严禁明火。蒸馏过程人不得离开,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2.6.8 每个试剂瓶内应贴有与内容物相符的显著的标签,严禁标签乱贴;

2.6.9 操作中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离开时应有处理能力的人负责看管;

2.6.10 质检中心严禁在分析工作室进食(吸烟公司已经禁止),不可用实验器皿放置、处理食物。离室前应用洗手液(洗洁精)洗手;

2.6.11 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发不可披肩,应扎起,不可在食堂等公共场所穿工作服。进行危险性工作时应穿戴防护用具。分析操作时建议戴上眼镜;

2.6.12 每天下班离开分析室前应检查水电气窗,检查完毕后方可锁门离开。

2.7 卫生管理

2.7.1 每天下班前都要对台面、地面进行清扫和以使环境清洁卫生;

2.7.2 分析的操作台,在分析完毕后桌面应即时擦拭干净;

2.7.3 质检中心的窗户、试剂柜、玻璃仪器柜等应保持干净;

2.7.4 办公用的文件都应排列整齐。用完后放回原处,办公桌子应保持整洁;

2.7.5 使用后的玻璃仪器应及时用清洗,倒置沥干,所有的玻璃仪器内外壁不得挂有水珠;

2.7.6 置滴定架上的滴定管上端应倒扣一只小试管,滴定管内不得残留溶液。

2.8 交接班管理

2.8.1 下班前由班长安排员工,按照卫生管理要求做好清卫工作;

2.8.2 班长填写“分析室交接班记录”,包括:分析工作任务完成状况、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是否正常及安全文明情况等;

2.8.3 接班班长应在“分析室交接班记录”签名,如有问题应及时提出,共同解决。

3. 计量管理制度

3.1 承运人持《码单》到地磅进行检斤,计量员要监督车辆停在磅台白线内,司机及乘车人员离开车并站到磅台外,看清楚车内运的是什么货物,检查驾驶室是否随带较重物品,登记好车牌号码;

3.2 地磅显示读书稳定后记录好重量,告知司机行车路线和卸货地点,如重量与供方

磅码单有较大出入时,要仔细检查磅台四周框边是否有异物接触,并进行复磅;

3.3 每一车检斤所用时间不超过3分钟,填写磅码单的字体要规范、清楚;

3.4 回磅时注意检查车辆随带物品是否丢弃,是否放水;

3.5 计量员要按指定份数和格式用签字笔开好验收单,必须真实可靠,字迹清晰。司机签字确认,另一联计量员检查如与实际相符,签字并把第二联验收单交给送货人带回;

3.6 第一联验收单按当天过磅顺序归类整理好,开好材料检斤票一式两份,一份送生产计划部,一份连同验收单送营销部;

3.7 下班前要做好当班的工作小结,搞好室内外卫生,按时交接班。

4. 资料室管理制度

4.1 安装完毕设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图纸,竣工的工程图纸、执行完毕的合同、已发布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各项管理制度、质量计量体系文件等与工作相关的资料都要上交到资料室,由资料室统一管理;

4.2 原则上是要把资料的原件上交到资料室由资料室保管,但是由于工作的缘故不能

上交原件的,可上交资料的复印件,应在“资料归档交接记录表”的“入档类型”上写明,在备注中注明原件所在部门;

4.3 如果部分文件还没有处理完,先暂时存放在各自的部门保管,等处理完毕后及时上交到资料室,由资料室统一保管;

4.4 各部门的文件交到资料室后,要做好记录,认真填写好“资料归档交接记录表”,配合资料室完成交接工作;

4.5 文件一旦入档后,部门或者个人需要借阅的,必须填写“借阅登记表”;

4.6 文件归还资料室时,资料室工作人员要在“借阅登记表”做好记录、归还情况以及归还日期等;

4.7 一些文件部门需要长期使用的,可以把文件复印出来,但是需要在“借阅登记表”注明,并填写主要负责人。电子文档形式的文件,个人需要拷盘、传阅或者打印时,必须提交书面的申请单,并且需要有部门领导签字;

4.8 电子文档形式的文件,个人需要拷盘、传阅或者打印时,必须提交书面的申请单,并且需要有部门领导签字;

4.9 凡涉及到公司机密的工艺技术、实验报告、重要合同,需查阅、复印、拷盘时,需填写“借阅登记表”,经生产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才能给予查阅;

4.10 部门或者个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购买一些书籍或者资料,购买回来后必须拿到资料室进行入档登记,“报销单”经资料室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报销,需借阅书籍或者资料,必须填写“借阅登记表”;

4.11 公司购买回来的书籍,资料室整理完毕后通知部门相关人员来借阅书籍,需借阅书籍或者资料,必须填写“借阅登记表”;

4.12 书籍看完后或者部门暂时不使用,应及时归还资料室统一管理;

4.13 当借阅的文件不小心遗失时,要及时向资料室汇报,并说明丢失原因;

4.14 如果借阅的文件是原件,并且因为某种原因不小心丢失了,要向资料室做出书面说明,并在“借阅登记表”备注栏作好登记,资料室的工作人员及时向领导汇报,找出解决办法,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4.15 由于个人原因书籍丢失了,个人必须到资料室在“借阅登记表”备注栏作好记录,资料室根据书籍折旧程度,要求作相应的赔偿;

4.16 可以在资料室翻阅图书、资料,但室内必须保持肃静、整洁,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4.17 本室采取开架服务方式,阅毕即放回原处;

4.18 在资料室翻阅图书时要正确使用代书板,做好把书放回原处的工作,方便资料室的工作人员整理图书;

4.19 读者要爱护书刊文献资料,不准折叠、圈点、划线、撕剪、污损,如有上述情况按制度规定赔偿;

4.20 文明礼貌,衣着整洁,穿背心、内短裤、拖鞋谢绝进入资料室内;

4.21 遵守本资料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5. 取样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工序质量控制,提高产品质量,对各车间半成品进行统一取样、制样,管理规定如下。

5.1 基本要求

质检中心取样制样班,依据“取样分析计划表”要求,对选矿车间、浸出车间、精炼车间各道工序的半成品,定时、准确、规范地进行取样,考核样也要进行重点的抽查,同时对“浆样”做好抽滤工作。计划外取样必须经质检中心主任批准,才能取样。

5.2 取样要求

5.2.1 取样准备,对所用样杯、容器统一编号,依据“取样分析计划表”要求,取样前准备干净的取样杯或容器、标贴,放置样品的塑料框等工具、并根据”样品”特点准备好安全防护用品如:口罩、耐酸、碱手套、防护眼镜、工作服,耐酸碱雨鞋等,雨天准备好防雨布,避免雨水进入盛有样品的取样杯。

5.2.2 取样操作

a. 干样;多点取样(3点以上),缩分后样品约:200g,放入试样袋中;

b. 渣样;用专用取样工具,多点取样(3点以上),缩分后样品约:200g,放入试样袋中;

c. 浆样:取样前用浆样对样杯清洗三次后,样品盛入清洗过的取样杯,样量约:1000ml以上;

d. 液样:取样前用浆样对样杯清洗三次,后盛入清洗过的取样杯,样量约:100ml 以上;

e. 具有挥发性液样,必须使用有盖的容器,避免样品挥发,影响分析数据。

5.2.3 取样后工段操作负责人必须填写“分析样品送样单”,填清送样单位、日期、时间、样品名称、样杯、容器编号、测定项目、并在负责人栏签名,否则取样员有权拒绝取样、送样。

5.2.4 取样员依据已填写“分析样品送样单”内容,在标贴上填写对已取样品的样品名称、编号,贴到已盛样的容器,并进行逐项核对,严禁出现差错。

5.2.5 取样员送样时应避免灰尘、雨水、不同样品等物质的混入,拎送有样品的塑料框时,必须轻提轻放,避免剧烈震运动,出现异常状况。

5.3 制样

5.3.1 样品抽滤,浆样需要抽滤,用洗干净的滤瓶,滤斗内放置新的滤纸,经过一段时间抽滤液样达到数量时,用液样清洗,清洗后倒掉(另外溶器),连续清洗二次,第三次抽滤当滤液达到100ml时停止抽滤,将抽滤样倒入原编号、洗干净的样杯,送分析室;

5.3.2 渣样品缩分,多点取样达1000g,对样品均匀搅拌,分成4份,取一份送分析室。

5.4 分析剩余样的处理,剩余样品,必须分类送原工段,不准浪费。

6. 堆浸工段管理制度

6.1 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违反的按公司考核办法执行考核外,每次扣分1分;

6.2 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反规定的扣0.5~3分;

6.3 班长职务分为10分,负责人职务分为5分;

6.4 班长或者负责人在安排工作时原则上采用岗位轮流办法,当班职工不清理卫生或者清理不干净的,每次扣0.5分;工具遗失的每次扣0.5分;

6.5 对不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的、消极怠工的,每人每次扣1分;

6.6 不按照调休记录调休、请霸王假的,每人每次扣2分;

6.7 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而影响生产的,每人每次扣1~3分;由于工作疏忽,导致各种冒槽事故、导致溶液流程错乱的,每人每次扣1~3分;地面的积液不及时回收的,每人每次扣0.5分;

6.8 班长或者负责人不认真按照要求组织生产,不及时反应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对相关责任人每人每次扣1~3分;

6.9 不佩带相关的劳保用品,不按照硫酸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对责任人每人每次扣0.5~2分,由于工作疏忽引起硫酸冒槽的,每人每次扣2分;

6.10 对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超过2次以上的,扣0.5~2分;

6.11 无故不参加工段举行的各种学习会、班前会、培训会,每人每次扣0.5~2分;

6.12 每周五班长及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本班职工进行大清洁整理,无特殊情况不按要求执行的,对责任人每人每次扣1分;

6.13 对每月严格按照要求出色完成生产任务,每人每月加0.5~2分;对每月无违纪行为的,每人每月加0.5~2分;

6.14 每季度最后一个星期六工段举行一次先进个人、先进班级及先进班长或负责人的评比,对被评上的先进个人加2分,先进班级内每人加1分,先进班长或者负责人每次加2分;

6.15 按公司要求每季度上交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每人每次加2分;

6.16 对工段的工艺、生产等有重大贡献的,对充分有效降低成本,实现节能减耗目标的个人,每人每次加3分;

7. 实验室考核制度

根据公司规定,为了更好的工作,激励员工的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考核制度,作为年底晋升及加薪的依据,基础分80分,满分为100分。

7.1 工作纪律

7.1.1 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7.1.2 无故旷工。每次扣2分;

7.1.3 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2分。

7.2 工作效率

7.2.1 工作能力较强,按时完成负责的课题实验。加分1-2分;

7.2.2 操作能力较好,实验数据准确及时。加分1-2分。

7.3 工作态度

7.3.1 主动承担分配的任务。加分1-2分;

7.3.2 主动承担其他日常的工作。加分1-2分。

7.4 创造性

7.4.1 有较强的创造性方案。加分1-2分;

7.4.2 有较强的沟通能力,主动承担新课题的研发。加分1-2分。

7.5 团队合作

7.5.1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不怨天尤人,乱发牢骚。加分1-2分;

7.5.2 团结同志,具有模范带头作用。加分1-2分。

7.5 责任心

7.5.1 责任心强,爱护公司财产,使公司财产免受损害。加分1-2分;

7.5.2 试验室资料妥善处理,上报,存档,保守公司秘密。加分1-2分。

8. 化验室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质检中心分析管理工作,提高分析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分析人员自觉遵守公司和质检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学习业务技术、提高业务水平,在质检中心分析室形成一种努力学习、积极向上的风气。经质检中心研究决定,对分析人员作如下考核。

8.1 基本分条例

每位员工年度基本分定为100分,根据员工平时工作中的业绩、工作质量、遵守公司劳动纪律情况等,进行加分或减分,年度的最后得分作为年度评比、晋级、年终奖励的重要依据。

8.2 加分,减分条例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学校实验教师职责 一、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工作计划,遵守、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研制,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 三、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维修以及废物回收、处理工作,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教育学生保持良好习惯。 四、做好实验器材的准备工作,协助任课教师辅导学生实验,切实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并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五、采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好国家财物,按规定处理好三废。 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教学仪器专供实验教学、研究和课外科技活动等使用 禁止擅自挪用教学仪器用于非教学活动,更不允许个人占用。 二、校内师生开展教学活动时借用教学仪器,应先填写“实验通知单”,演示实验提前三天,学生实验提前一周交实验教师准备,然后签字借出。 三、外单位借用教学仪器,需持单位证明,在不影响本校教学的情况下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出。 四、教学仪器使用完毕要及时归还,实验教师对借用时间到期而未归还者有责任督促归还,学期末要将借出器材全部收回入库。对归还、收回的教学仪器要当面清点,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教学仪器损坏赔偿报废制度 一、教学仪器若有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坏、丢失报告单”,实验教师应及时查明原因,根据有关制度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批准签字后实施。 二、本校师生实验教学过程中正常损坏的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若属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或粗心大意、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

的损失,应视情节轻重,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严重的加倍赔偿。 三、外单位借用或本校教师非教学借用造成损失的,应视影响教学的程度,赔偿全部损失或加倍赔偿。 四、对于损坏或丢失的教学仪器,确已无法修复或追回的,学期末统一填写“教学仪器报废申请单”,学校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逐件进行技术鉴定并填写鉴定意见,需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直接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报县教学仪器站, 县教学仪器站依据有关规定组织鉴定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销帐手续。 五、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要注明报废标志装箱单独存放备用或清除,报废情况年末报县仪器站备案。 教学仪器保养维修制度 ? 、管理和使用人员都要自觉爱护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维护,努力延长仪器设备使用年限,提高完好率。

检测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检测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验收 1.1仪器设备到货后,由技术人员及化验室相关人员一起开箱验收,必要时可通知供货商参加。 1.2根据合同规定,由技术人员组织供货商或相关人员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后,由技术人员填写验收报告单,安排使用前的检定/校准,合格后技术人员列入仪器设备台帐。 2.仪器设备的使用 2.1所有设备由计量检验处负责统一编号并粘贴在设备醒目处,作为唯一性标识。 2.2对容易引起误差操作或对测量结果可能产生影响的操作过程,应由检测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编写详细的操作规程,经主任批准后实施。 2.3 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方能操作; 2.4检测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发现异常现象时,立即停止操作,并通知检测部负责人处理,再进行原因分析,直到消除异常。 2.5安放仪器的房间要符合该仪器的要求,包括通风、采光、照明、温度、湿度,设备管道、电器线路布局要合理,以确保该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并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 2.6凡对可以直接打印出数据的仪器设备,均应有使用记录。使用记录应记载有:仪器名称、编号、使用的年、月、日、开关机时间(24

小时制)、上机样品编号、测试项目、使用前后的检查情况、操作人、验证人、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仪器使用记录整洁完好详细。 3.设备的维护保养职责 3.1设备管理员应定期安排仪器的维护保养,对化验室的仪器设备的存放、保管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设备使用人要做好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3.2每年年初建立详细的年度核查计划,按时进行核查和校准。本单位有校准资格的,可在本单位校准;须要国家法定部门校准的,要在到期前及时送检或申请现场校准。 3.3仪器发生故障后,本车间可以维修的进行维修,无法维修的,由技术人员负责与生产商或代理商联系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3.4修复后的设备必须经过校准/检定或功能检查,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后再投入使用。 3.5维修结束当日,由仪器管理员将维修结果填入维修表,随即将维修表交档案室。 3.6仪器设备性能老化、损坏,无法修复者,申请报废。 3.7对于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由技术人员填写报废单,说明报废理由,经主任审核后,报批报废。 4.仪器设备档案 4.1技术人员负责建立设备仪器的档案,其内容包括: a.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出场编号、制造(出厂)日期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b.制造商名称;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

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将分析测试结果的误差控制在允许限度内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检测室内部质量控制和实验室间质量控制。 三、管理范围它包括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和实验室间质量控制两部分。 1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 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包括对人员的要求控制、实验室设备要求、料、法、环) 1.1人员的质量控制: 1.1.1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受过其所承担工作相适应的教育、培训、考核并具有相应资格管理和检测的人员,确保其检测工作质量。人事管理要求验证、检查、评价,以保证满足本实验室对人员的要求。对以上相关资料予以存档。 1.1.2技术负责人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各项培训(岗前、方法标准、设备操作、安全作业、法律法规、安全和防护等)。培训合格,签订设备操作授权书,准许上岗从事相关检测工作。 1.1.3对检测过程,检测工作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执行《监督工作控制程序》。 1.1.4授权签字人由实验室评审小组评审通过给予授权。 1.2设备的质量控制 规范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处于受控状态,保证满足检测工作要求。 1.2.1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满足实验室核查要求。 1.2.2设备的维护和使用。建立设备维护维修计划、记录。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程序》 1.2.3设备管理人及设备使用人相互配合做好设备期间核查工作,严格按照《期间核查程序》进行核查。 1.2.4做好设备的校准工作,依据《量值溯源程序》进行校准核查工作,满足实验室的规范要求。标明“三色”标识。表明设备所处的校准状态。 1.2.5完整做好设备的使用记录、周期检定记录及计划、设备的保护工作。 1.3试验溯源性控制 1.3.1有测量功能的设备及辅助设备和标准物资,在投入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前期校准和检定,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满足《量值溯源程序》,实现检测数据可以溯源到国际单位制的溯源性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本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及其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中间产品、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安全、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检测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相应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第四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委托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可委托同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辖区的建设规模提出检测机构数量的控制规划,作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和登记审查的参考依据。 第五条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以下简称区检测

协会)是本自治区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自律组织,依法制定行业自律规,配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业培训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行业自律规的会员,区检测协会可以按照协会章程规定,采取相应的惩戒性行业自律措施。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区检测协会的业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 第六条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遵循科学、规、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委托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建立全区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检测信息系统”),对检测机构的检测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并定期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管情况。 第二章检测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围开展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具备使用检测信息系统的设备、软件、网络等条件,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应覆盖全部检测项目的检测业务流程。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容分为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专项检测项目。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容分为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和专项检测机构资质。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业务容见附件,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见附件,质量检测主要仪器设备配置基本要求见附件。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和专项检测项目中未确定的检测项目管

实验室质量管理制度

实验室质量管理制度 一、科室必须成立质量控制小组并设质量监督员一人,质量监督员必须做好有关质量管理日常工作记录,科主任全面负责质量控制管理工作。 二、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质量监督员、质量管理员组成,监督实验室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进行。 三、由科主任或质量监督员组织质控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质量控制监督会”,并作好记录。四、质量监督员负责执行检验过程的各项指标的质量控制程序和对本科室室内质量控制、室间质量评价进行分析和处理。 五、各专业实验室质量管理员负责本室室内质控是否按照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有关要求进行工作。 六、室内质量控制:对检验科开展的检验项目检验程序进行质量控制,以保证 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一)技术负责人负责批准室内质控规则和检验过程的质量控制程序; (二)各组组长负责制定本组室内质控规则和检验过程的质量控制程序; (三)检测人员负责执行检验过程的质量控制程序和对本岗位室内质控进行分析和处理; (四)质量监督员监督本组内是否按照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有关要求进行。 (五)检验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样本进行验收和不合格样本处理;样本接收人员收到样本后,要及时分发样本至相应专业组,相应专业组及时对样本进行处理,并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保存;检测人员对所有的样本进行规范化的编号,防止检测过程中或检测后出现错号;在血液样本分离过程中要正确选择离心速度和时间,尽可能避免样本溶血。样本采集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 (六)对所用检测方法、校准品、试剂、质控品及仪器等进行选择和评价。 (七)检验人员的资格和经历必须能够满足相应岗位的要求。

(八)检测人员根据检验项目及对质控的要求,选用合适的质控物,与常规样本在相同条件下进行测定,分析质控结果。若失控,则不能发出该分析批次的病人结果。纠正失控状态,重新分析当批次的病人样本。 (九)室内质控结果失控后由具体操作人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编写室内质控小结、质控报告,以及制定不合格项目处理措施一并交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文档管理员存档,并在《归档记录控制清单》上记录。 九、室间质量评价:参加省级检验中心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按照常规临床检验方法与临床样本同时进行。对检验科参加室间质量的全过程,包括室间质评计划的制定、质评项目的确定;质控样本的接收、分发、检测、结果报送、结果回报后质评结果的分析以及不合格项的处理等进行控制,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一)检验科主任批准质评计划和质评项目。 (二)技术负责人负责质评计划的制定和质评项目的确定。 (三)各专业组组长负责组织本专业组质评样本的接收、分发、检测、结果报送和质评报告总结。 (四)质量监督员监督本专业组质评过程。 (五)各专业组组长根据本组工作情况,选择参加室间质评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各组计划,确定本科参加质评的项目,制定质评计划,并报检验科主任批准。 (六)各专业组组长协助检测人员按常规样本完成室间质评项目的检测,填写报告并签名。然后,交技术负责人审核,经科主任签字后送报结果。原始结果由各专业组负责保存。 (七)室间质评结果回报后由组长分析原因,总结经验,编写室间质评小结、质控报告,以及制定不合格项目处理措施一并交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文档管理员存档,并在《归档记录控制清单》上记录。

实验室设置及管理制度

实验室设置及管理制度

实验室设置及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实验室的合理设置和科学管理, 防止实验污染,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分子诊断室的设置、 工作流程和日常管理等。 3. 责任人:科主任及PCR工作人员 4. 总则: 4.1 分子诊断室为检验科下设的专业实验室, 从事临床标本的基因扩增检测及相关科研工 作。 4.2 本实验室采用实时荧光定量PCR技术作为临床基因诊断的主要手段,实验室分为试 剂准备区、样品制备区、扩增及产物分析 区三区。各工作区的实验物品(含加样器、 试管架、吸头、记录纸、笔等),不得混用, 须贴上不同颜色标志予以区别,试剂准备 区为白色标志,样品制备区为蓝色标志, 扩增及产物分析区为粉色标志。 4.3 禁止非本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 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

方可进入。 4.4 严格遵守从“试剂准备区→标本处理区→扩增分析区”的单一流向制度,不得逆向进入前一工作区。 4.5 进入实验室,必须更换本室有颜色标志的工 作服,每周换洗工作服。 4.6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 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PCR实验室操作程序 进行,操作。 4.7实验开始前必须先做好室内及工作台的清 洁消毒,离心管、吸头等一次性用品均需高 压灭菌处理。 4.8 每年校准PCR仪、加样器、温度计、恒温设备、离心机和生物安全柜等仪器、设备。 4.9 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睛、化妆及储存食物。 4.10产物分析区排风扇应昼夜工作。 4.11每日工作结束后,认真执行《清洁、废弃物处理的标准操作程序》, 彻底清洁、洗消剂消毒地面和实验台面;将废弃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 4.12离开实验室时,应打开紫外灯,关好水、 电、门、窗。 5. 试剂准备室管理制度

检测试验中心管理制度()

目录 1、检测试验中心管理制度------------------------------------------------- 1 2、检测试验中心安全制度------------------------------------------------- 2 3、检测(试验)工作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措施---------------------- 3 4、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5 5、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6 6、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7 7、各室负责人岗位职责---------------------------------------------------- 8 8、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职责------------------------------------------- 9

9、收样人员岗位职责------------------------------------------------------- 10 10、资料员岗位职责-------------------------------------------------------- 11 11、现场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职责------------------------------------ 12 12、检测工作的复核、审核制度------------------------------------------ 13 13、仪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4 14、原始记录及数据处理管理制度-------------------------------------- 15 15、检测报告的管理制度----------------------------------- 16 16、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8 17、检测工作质量申诉的处理制度------------------------ 19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保证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车间一工程的质量,实现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中的总目标,特制定本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 公司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对常州佳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范围外的业主委托项目除合同另有 规定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技术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和《设备管理规则》、《铁路消防管理办法》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3总则 3.1工程建设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级人员都必须重视工程质量,努力提高施工 质量水平。 3.2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不达标准不交验、不交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3.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程、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和设 计要求。 3.4为搞好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应坚持赏罚分明,对重视质量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精神 和物质鼓励;对忽视质量的错误倾向应进行批评纠正;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和不接受教训屡出事故的有 关部门负责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肇事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论处。 3.5质量检查工作要坚持专职检查和自检、复检相结合。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 则、秉公办事、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质检人员在工作中应善于帮助教育施工人员 提高质量意识。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6 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有质量部门参与资格审查,且必须在合同中载明质量保证条款。在 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以控制其施工质量。 3.7项目处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检查、质量评定和指导性意见,并采 取有效纠正措施。 3.8项目处应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全面的质量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个员工充分 理解企业的质量方针并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去,以保证企业的质量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3.9项目处应组织施工人员,分层次、分专业的轮训学习、考试。重点是有关的规程规范、验评标准、 1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汇编) 物理科学与电子技术学院 2007年9月

前言 高校实验室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高校开展教学、科研的主要平台。实验室管理是发挥实验室作用的重要方面。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实验室教学与管理,我们在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适合我院实际情况的相关措施和制度。如与学校规章制度冲突的,以学校的规章制度为准。 注:所有制度中提及的“学院”是指物理科学与电子技术学院,“学校“是指盐城师范学院。 物理科学与电子技术学院 2007年9月

目录 1 实验中心工作条例1 2 实验室管理制度3 3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4 4 实验室档案管理及信息收集制度5 5 开放实验室工作规程6 6 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7 7 学生实验守则8 8 实验器材赔偿制度9 9 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10 10 实验中心主任职责11 11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2 12 实验室保管员工作职责13 13 实验室规则15 14 实验教师工作职责16 15 首次上实验课教师试讲规定17 16 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制度18 17 实验考试评分细则19 18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0 19 仪器设备报修报废管理条例23 20 课程设计报告规范细则24 21 实验报告规范(暂行)33

实验中心工作条例 1、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工作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我院实验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2、实验中心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各项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工作和管理水平。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开展科研,生产试验,技术开发与对外技术服务。非我院计划内教学、科研及对外服务,必须经实验中心主任后报学院,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同意后方可进行。 3、实验中心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由一位院长主管实验中心工作,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日常工作。实验中心主任由学院推荐经学校批准聘任或任命。 4、实验中心建设与撤销,由学院报学校批准后实施。实验中心用房、实验仪器、设备及辅助设施由学院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分配、调整、购置、使用,任何人、任何实验室不能私自利用实验中心财产从事非本院教学、科研活动。 5、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依据《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执行,其职责依据《实验中心主任职责》、《实验教师工作职责》、《实验室保管员工作职责》等履行,其工作业绩考核依据《实验人员考核办法》执行。 6、实验中心专职技术人员是实验中心的管理责任人。实验中心财产的购置、管理、依据《固定资产管理条例》、《低值物品管理办法》、《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其损坏赔偿依据《仪器设备损坏、丢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搞好检验工作的管理,特编制如下检验管理制度。 一、检验的组织管理 公司质检部是有限公司的质量管理部门,其职能是代表公司对原材料、工序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检验和验收,检验人员独立行使检验权力,公司的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的检验和相关产品性能指标的检测,工序检验员负责车间各个工序半成品的检测及质量控制,成品检验员负责成品的出厂检测及成品合格标示。 二、材料的进厂检验制度 1、检验依据 材料检验工作依据公司原材料检验规范进行,相关指标要符合公司的标准要求。 2、检验流程 a.原材料进厂后由物资采购中心人员填写“原材料送检表”,书面通知中心试验室检验人员,检验人员依据原材料送检表去现场抽取样品。 b.被检物品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或相关质量证明,方可取样检验。 c.检验人员如发现材料明显带有质量缺陷可拒绝检验。 d.取回的产品(试样)依据相关试验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

e.试验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要求,试验方法应规范,以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 f.检验合格的产品,依据检验结果出具检测报告,物资采购中心依据检验合格报告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g.不符合公司原材料检验标准,但质量缺陷对产品影响不大的材料,可做让步接收,让步接收的材料必须履行如下手续: ①让步接收由检验员出具原材料检测报告,并由质检部、技术中 心、生产管理部、物资采购中心主管及以上领导评审签字。 ②原材料检测报告由中心试验室注明不符合项及指标,并记录试 验编号。 ③物资采购中心凭签字通过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办理入库。 h. 特殊情况因生产急需而无法检验时,可由试验室备案,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放行使用,放行材料必须是供货关系较长,质量较稳定的供应商,特殊放行的材料必须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做好试用工作,一经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 i. 因结构尺寸或材料密度不符合公司相关要求的,应由中心试验室出具不合格材料、扣料通知单一式叁份报物资采购中心,留存一份由光电复合缆业务单元总监签述意见后转计量人员,计量人员在出具检斤单时,将其重量扣除,仓库多余数量应由材料核算人员以月为单位做涨库核销处理。 3、新进材料厂家的管理 a.新进材料厂家需由物资采购中心提报申请单,由质检部审核,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管理制度

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 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实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三、管理要求 1、检验程序及要求 1. 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采样作业,要执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1 . 2 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制样、检验分析。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1 . 3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 度、振动、噪声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 . 4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符合方法精密度 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1 . 5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

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1 . 6要认真及时填写好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必须使用专用表格,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情况印上“作废”、“检修”、“停运”等印章。 1 . 7记录分为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及计算、分析检验报告单。实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 报告单两种。 1 . 8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由分析者本人填写,在岗其他分析人员复核(两检制),确认无误后,报告给负责人。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复核人员应对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 . 9负责人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三检制),立即填报相应表格,报告给有关部门,对不合格数据,还要在做好标识。负责人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2 、记录要按月、季或年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记录一般可将记录送交实验室质量记录存放室归档保存。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 4、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记录的使用与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 5 、遵守实验室分析检验、试验工作基本规则。 6、上级抽检时,质量安全环保部质检可以直接安排到分析化验室,分析化验室要做好登记,同时将自测数据与抽检结果进行比对,以验证检验实验室能力和室间精密度。

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进行检测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准做一切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2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加强技术安全和技术保密工作,严格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计量管理。 3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有关的安全守则,熟悉有关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实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有关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须经本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许可方可实施。 4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工作服。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进行仪器检测和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6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实验目的、实验方法、实验操作步骤和实验数据等;使用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原始实验记录、数据按规范和要求必须严格管理。 7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8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文明、有序管理。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实验室安全卫生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整洁,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杜绝事故的发生。 9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规定,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10非本公司外的个人或团体参观实验室需经主管级别以上批准。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观。

1实验室内应保证有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可随时提供使用。 2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使用电、气、水、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实验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按规定的位置放置,不得任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保证安全无误并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记录)表。 3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前应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鞋套,搞好实验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4禁止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实验室与办公室须严格分开。 5凡进入实验室的各级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准备进行实验的具体步骤和条件,选用适当的仪器和试剂药品,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应作好防护准备。 6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常识和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能区别不同火源选择适当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要放置在明显及使用方便处,要经常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7操作和处理易挥发、易燃试剂时,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8按照仪器说明的要求,使用安全电压以上电压的电器设备均应有良好接地,电热设备所用电源导线应能满足功率(电流)要求,应经常检查是否完好无损。关闭闸刀开关时绝对不得用湿手进行操作。 9凡使用有毒气体、液体或在反应过程中产生有毒、刺激性气体和液体时,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操作。 10使用酸、碱等强腐蚀性试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必要时佩带橡胶围裙,勿使易挥发试剂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 11清洗实验室仪器时应注意不使含有多量剧毒试剂的废液直接倒入下水道,必须先经适当转化处理再进行清洗排放。 12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保卫消防部门。 13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就餐、会客、住宿,严禁携带无关物品或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14实验工作结束后,值班人员要对仪器设备、水、电、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 各室都要选定安全负责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实验室质量管理办法

编号:QZST-1实验室质量治理手册 编制: 张国英日期: 2012年3月15日 审核: 赵智利日期: 2012年3月15日 批准: 日期: 2012年3月16日 受控状态:

涉县清漳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商砼站 实施日期: 2012年3月 目录 1、版序操纵 2、文件更改记录 3、质量手册公布实施令 4、质量政策 5、《质量治理手册》的实施 6、机构差不多情况 7、检测仪器设备的质量操纵 8、检测工作质量操纵 9、各项治理制度 10、技术岗位责任制 11、操作规程 12、其他制度

第一章质量政策 1.1质量方针 1.1.1清漳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验室推行全面质量治理方针,对阻碍实验室检验质量的诸因素进行有效的操纵,确保工作的质量,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商品混凝土。 1.1.2以科学为依据,提供切实可行混凝土配合比。严肃检验纪律,严格执行国家规范,为公司提供科学的、准确的检测数据,为公司的产品质量把关。 1.2质量操纵措施 1.2.1严格执行建筑材料产品技术标准,即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地点标准、企业标准。 1.2.2用于检验的全部计量器具,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并检定合格,能溯源到国家标准。

1.2.3对各项检验均按产品技术标准执行,没有检测标准的要编制完整的检测工作实施细则。 1.2.4对检测过程中阻碍检测质量的各种因素,制定相应的切实可行的操纵方法,以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 1.2.5当公司或混凝土用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有一套完整的处理方法。 1.3关于保证实验室检测质量的整体声明: 清漳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验室成立于二0一二年,该实验室在经省建委备案,经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对社会提供数据有效,为了保证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特此声明如下: 1、实验室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权力,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效,单位各级领导要积极支持实验室的工作,检测工作 不受任何行政压力和干预。 2、除实验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介入检测工作。 3、依照检测的记录,实验室人员有权提出更换原材料及其 他材料。由于原材料造成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实验室人 员有权拒绝发出合格报告。 4、实验室人员有权向上级反映有关质量问题。上述规定请 有关单位给予监督。

(完整word版)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4、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5、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 6、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7、进行高压、干烤、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压力等。 8、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时,如发生菌液

等溅出时,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9、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10、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11、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 二、检验员岗位职责 1、检验人员应系统掌握检验方法和检验所依据的标准,了解检验过程。 2、做好检验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仪器,设备,试剂,药品,标本等),并保证达到检验要求。 3、对所领用的精密贵重仪器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精密贵重仪器要记录档案,明确责任。要熟悉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功能,特点和操作方法,要具备维护,保养的知识,并能进行简单维修,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酌情处理。 4、遵守实验室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时要坚守岗位,配合主管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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