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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验收制度

材料验收制度
材料验收制度

目录

材料验收制度 (2)

电气试验制度 (4)

防爆设备检查管理制 (5)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7)

工具管理制度 (8)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9)

机电故障及事故汇报制度 (10)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11)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6)

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7)

配件管理制度 (20)

设备包机制度 (24)

设备大修理管理制度 (25)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26)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28)

停送电管理规定 (30)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31)

材料验收制度

1、材料由公司采购部采购,由机电管理部门、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2、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熟悉材料的有关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3、验收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根据物资的性质特点和数量,准备相应的工具和装臵,如磅称、量尺、卡尺及需用的仪表等。所有检验工具必须要按计量部门规定定期校验,以保证计量的准确性;

4、确定物资的存放地点和保管方法;

准备好搬运、堆码、苫垫等所需的设备、工作、材料及人力。对于特殊物资要准备防护措施。

5、凡到矿材料采供组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装箱单、发货明细表等。验收人员要根据物资需求计划、订货合同、接货通知单的要求仔细核对以上证件,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实物验收。若证件不全,应及时向机电管理部书面报告,后进行验收。保管人员对有关技术、质量资料要妥善保管并进行编号,加盖验收章,送档案室保管。

6、验收工作必须加强计量检查,根据各项验收凭证实地过磅、检尺、点数,严格验收。把好六关,即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质量、数量和送货时间。

7、材料的数量验收:所有到货物资必须首先清点件数和数量。

(1)凡点数计个的物资必须逐个验收。

(2)成套的带有附件的机电设备的主体附件和随机工具必须开箱逐件进行验收。

(3)中小型钢材、有色金属,经量具测试规格型号符合要求,全部过磅验收。

(4)大型钢材、木材必须逐根检尺验收,并进行理论换算。

(7)材料的质量验收:凡是一般材料检验,可由仓库验收人员自行检查,检查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完整,标识是否清晰,有无损坏等;对于技术复杂、技术性能高的材料、设备,应由专业部门或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并负责提供检验记录。

(8)材料验收工作要及时准确验收,无误后,验收人员应及时入库。

电气试验制度

1.为了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工作,正确判断设备能否投入运行,预防设

备损坏,保障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对各变电所及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和特性必须定期试验;对各个电工仪表和继电保护必须定期检验。

2.机电科直接领导全矿电气试验组的试验工作。

3.试验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文化技术水平并保持相对稳定。

4.机电科电管组主要负责各类安全用具.各类绝缘油.绝缘子电容器.

避雷器的交流耐压试验,负责各个电工仪表继电保护的检验工作等。机修厂负责电动、变压器、电力电缆等大型电气设备的电气试验工作。

5.电器试验小组应根据《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并结合具体实际情况

编制切实可行的电气实验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6.井下电气试验的安全措施,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程执行。

7.长期(井下超过三个月,井上超过六个月)停止运行和移动后的设

备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8.进行绝缘试验时,应尽量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电气设备分离开来

单独试验.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验。

9.新装和大修后充油设备进行交流耐压时,油质必须经试验合格,否

则不能进行。

10、各电气设备,电气装臵的电气试验项目,标准及试验周期必须符合《煤矿电气试验规程》中的规定。

11、继电保护方案,每年要依据电网系统方案,运行方式和负荷情况进行一次整定方案计算,并报主管机电部门审批后执行.各用电单位在改变运行方式或负荷变更前应及时通知实验室,以便调整试验。

12、变电所,配电点新装和修理后的电工仪表应在投入运行前进行检验,运行中的指示仪表应定期检验。对井下指示仪表检验,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防爆设备检查管理制

1、防爆设备管理组织由机电科、区队组成,根据矿井机电设备管理细则的规定,对电气防爆设备的的数量(包括小型电器和缆线)质量施行统一管理,统一检修。矿所有须检修的设备一律送交机电科集中检修,各单位不准自行检修。防爆设备管理的工作人员要一丝不苟,严肃认真不得玩忽职守。

2、防爆设备管理组织应对全矿机电设备的库房,使用维修数量必须随时掌握清楚,并负责建帐建卡,编号和牌板显示,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

3、防爆设备检修员对各单位电气设备的合理使用,及时回收,要检查监督。对无故损坏设备(包括电气事故或搬迁、运料放炮等情况损坏设备)要执行赔偿规定。

4、防爆设备检查员,对入库、入井安装设备的防爆性能要严格检查,防爆性能达到要求时方可放行。

5、凡新到、调入、检修后的防爆设备,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能入库,退回有关单位进行修复。

6、电气设备入库前必须经过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下井使用。

7、每一工作面结束后,对电气设备必须全部回收上井进行检修,未经检修不得搬至别处继续使用。

8、在用的电气设备、电缆、小型电气达不到完好标准,井下又无法检修时,应及时升井检修,不得带病运行。

9、机电科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包括小电器)三大保护,电煤钻综合保护,局扇风电闭锁,电缆安全保护设施实行监督检查。

10、防爆设备检查员对分管的所有电气设备,每周检查一次,每周检查结果登记台帐,填写检查报告单,送交使用单位。对失爆设备要及时填写设备失爆通知单,限期处理,进行复查,直至完善处理后为止。

11、机电科、区队对井下供电有危及安全,违章作业等情况,有权制止,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向上级汇报停止生产。

12、对全矿设备动态进行月报:内容要反映每月各单位设备检查结果,完好率、失爆率,小型电气及缆线状况,并执行电气设备奖惩制。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防爆电器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过电管组的防爆设备检查员对其防爆性能、完好情况检查合格后,并在门房开票登记、鉴定,取得设备完好和防爆检查合格证后,方可下井。

2、防爆设备的安装地点,要符合其设备规定的安装的条件。设备的容量、整定值要与实际使用相符合,安装程序要正确,系统安装要完善,杜绝倒错现象。

3、设备的接地系统一定要安装正确,符合标准,峒室外的设备一定要上架,各种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4、用户在使用中要加强巡回检查,操作要按程序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强行使设备投入运行。

5、移交验收时,主管领导负责组织由使用单位进行移交验收。验收时必须以设备的完好标准为准则,对其所有的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不合格的要由安装单位限时处理,直至全部合格,方可进行移交、验收、签字、交接。

工具管理制度

1、工具入库必须认真填写到货登记薄,必须写清工具名称、规格、价格、发货单位、地点。当地进货当天当面验收完毕,外地进货,当时码放到待检区,三日内验收完毕。根据验收情况做好验收记录,写清质量情况,查清数量,存好工具。

2、验收后认真填好入库单,字迹必须清楚,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必须写清,入库单必须有采购员、保管员、供应负责人签章,方可生效。否则,财务科门不予报帐。

3、领用单位认真填写领料单,写清名称、规格、数量、时间、使用项目,印章齐全(用料单位负责人和领料员),经供应站负责人签章后方可生效。

4、必须执行交旧领新的制度,领料单必须有收旧人员盖章,否则不予发放。

5、保管人员必须审查领料单,按审批的规格、数量发给,决不允许克扣。

6、月中按时做出消耗、收、支、存报表,领料单分类整理,送交统计员。

7、工具入库后,将工具码放整齐。

8、各种工具必须有工具卡,帐、卡、物要相符。

9、库房必须保持清洁卫生,货架无灰尘积土,地面无垃圾积水。对工具、仪表、量具等机电产品,必须注意防潮、防锈、防止损坏变质。库房要有防火、防盗设施,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库房。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了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检查和了解各岗点岗位人员上岗情况。

3、检查设备的预防性检修的执行情况,督促检修工作及时到位。

4、检查各设备是否在完好状态下运行,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排除。

5、检查各种保护装臵是否齐全可靠。

6、要害车间上岗周期

(1)机电矿长每月2次。

(2)机电科科长、副科长、工程师每周1次。

(3)区队长、分管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10次。

7、上岗查岗次数以岗位签到为准。

机电故障及事故汇报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体现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提高机电故障及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与反应速度,力争将机电故障及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使各级人员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履行职责,规范机电故障及事故汇报程序,现制定机电故障及事故的汇报制度,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机电故障及事故发生后,运行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是立即采取措施,限制机电故障及事故的扩展,判明和设法消除故障及事故的根源,并消除其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汇报应遵循先下后上,逐级汇报,汇报要求如下:

1、矿属各单位一旦发生机电故障及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本

单位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人员向矿调度室汇报。

3、矿调度室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4、较大机电事故矿调度室应立即向矿长、机电矿长汇报。

5、机电故障及事故汇报内容:时间、地点、原因、故障及事故

性质、故障及事故类型、故障及事故经过以及现场应急处理情

况等。

6、调度室汇报人员应对汇报的内容作详细记录。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的使用管理:

1、全矿机电设备严格实行图、牌、板编号、挂牌、建帐、建卡、建档的科学管理制度。

2、各使用单位必须设一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设备管理员,负责本设备的领用、交接、验收等,确保设备状态明,完好率高。

3、设备的交接、领用,必须由领用或交接单位的设备管理员到机电科设备组办理登记,注销手续,投入运行的设备,必须有设备完好和防爆检查合格证,否则不准下井和投入使用。

4、设备转移或互相调配时,有关单位要及时办理调拨移交手续。

5、工作面采完后,所有设备都要升井进行检修,不得迁移使用,特殊情况经设备组检查合格和有关领导批准,方能迁移使用。

6、机电设备要实行计划检修制度,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按照设备检修周期,对所有设备进行定检或替换检修。

7、各单位工作面或工作地点的备用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并放于安全地点摆放整齐。

8、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应由机电科和设备管理员组织进行事故追查,使用单位应主动配合查清责任者,并根据设备价值和损坏情况,给予经济制裁。

9、对机电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时,要认真追查,找出原因,并制定出防范措施。

10、机电设备管理人员每季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有关领导汇报一次全矿机电设备状况。

二、机电设备的完好检查:

1、每月由机电处牵头,机电科设备组和电气防爆组配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设备检查。

2、进行定期完好检查时,必须通知使用单位的机电负责人参加,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不得无故缺席,不参加检查者不予评分。

3、检查后,要根据检查情况认真填写《机电设备检查记录表》,并签名盖章和按时上报。

4、运行中的大型设备,要求台台完好,采掘开主要机电设备完好率要达到90%以上。

5、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使用单位要抓紧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三、工作面设备的安装及回收管理:

1、新工作面的预安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在投产前三天安装好,并移交使用单位。

2、新工作面安装需要设备的配臵,应由生产科根据生产接续的要求,提前一月提出设计方案,机电科根据工作面的实际情况,提出设备配臵计划和方案,生产矿长召集生产科、机电科安装单位共同议定,经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3、安装单位根据批准方案及时提出设备、材料、配件计划,然后交机电科并凭计划领取和进行安装。

4、工作面移交时,由矿领导组织生产科、机电科以及接收、安装和检修单位,会同设备组共同进行现场试运转和会议验收,同时,工作面投入试生产,经24小时的运行,如发生质量事故,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所有设备必须达到台台完好,否则,接收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5、新工作面移交,必须办理《机电设备验收移交单》填写《设备保管手册》并签字盖章,今后回收和撤除以此为据。

6、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撤除或回收的设备、材料、零部件等,由使用单位集中运到轨道巷或便于装卸升运的地方,由使用单位通知设备组,回收等单位共同进行移交验收和办理《机电设备验收移交单》,并凭此单据到机电科办理注销手续,回收单位必须按验收移交数量,积极组织回收工作,否则,设备、材料、零部件等的丢失、损坏责任将由回收单位承担。

7、工作面采完进行大回收时,必须根据原来填写的《机电设备验收单》由设备组召集使用和回收单位,共同进行现场移交,在移交中发现设备、零部件有缺短现象时,应由原使用单位负责追回补全,否则将按有关规定扣款。

四、设备的损坏、乱拆、乱拿、丢失问题的处理:

1、凡乱拆、乱拿设备和零部件者,无论是否影响生产,除追回原物外,并要按其价值的15%对单位或个人进行扣款。

2、使用单位由于保管不善,造成设备或零部件的丢失、无法追回时,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按丢失、损坏物件原价值的15%在当月

工资中扣除。

3、设备或主要零部件更换后,使用单位及时将换下物品升井送到修配厂,并找设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丢失者要罚款,三天以上不交回者,每拖一天按其价值的1%,在其单位奖金中或工资中扣除。

4、由于使用单位管理不善而造成设备性能暂时性损坏(如电动机、开关等进水)将在责任单位工资中扣回设备的修复费,(按其价值的15%扣除)。

5、由于责任事故、违章作业等造成设备永久性的损坏,将按设备或零部件价值的50%,在责任单位工资中扣除损失费。

6、机电设备的奖罚款,每月末由机电科制单出据,经分管矿长批准送交财务科实施。

五、机电设备领用、移交、回收制度:

1、设备的领用,交回,必须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到机电科设备组办理领用或交销手续。

2、新工作面安装或需要机修厂安装设备时,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办理设备领用单,再交安装队提取设备和进行安装。

3、生产过程中撤除和需要回收的设备、材料、零部件,使用单位要集中运到轨道巷可便于装卸的安全地带,由使用单位办理《机电设备验收移交清单》通告设备组和有关单位进行移交、签字,使用单位凭《机电设备验收移交清单》到机电科设备组办理消帐手续。设备回收单位必须保证按设备移交规定,积极组织回收,如果发现移交设备丢失、损坏、概由回收单位负责。

4、使用单位设备需要移交其它队组时,使用单位办理《机电设备验收移交清单》,经有关单位移交并签字后,办理设备转帐手续。

六、机电设备鉴定报废制度:

1、设备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并损坏严重或遭受意外灾害,其一次修复费用超过重臵价值的80%以上者,可以申请报废,但对不易购臵的设备,虽修复费用较大,仍应设法修复使用。

2、设备报废由使用、检修单位提出意见,报机电科设备组。机电科根据情况负责通知并组织三结全鉴定小组及有关人员,对报废设备进行定期鉴定。

3、设备报废时,必须经矿长、机电工程师、机电科长、财务科长等有关人员,并吸收有经验的老工人组成专门鉴定小组,对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然后填写报废申请书,报请领导机关批准后执行。

4、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应按矿或有关部门设定的统一地点存放。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为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扩大和重复发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特规定事故分析追查制度如下: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严格遵守。

1、凡发生的所有机电事故,均要进行追查分析,做到“三不放过”。

2、一般机电事故由设备所属单位追查分析,必要时机电科派人参加,各队维修负责人或当班司机除向调度室汇报外,应向机电科汇报,事故单位必须写出事故报告报机电科和有关单位。

3、构成二类及以上机电事故时,事故单位立即向机电科汇报,机电科向主管矿长报告后,立即报公司动力处,汇报时将机电事故的发生经过,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初步结论讲清楚。

4、凡重大,二类机电事故发生后,机电科立即进行现场检查,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救,避免事故扩大蔓延,事故处理后,尽快恢复生产,以缩短事故影响时间,对事故的责任者要及时处理,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经济制裁和行政处理。

5、重大二类机电事故追查会由矿领导主持,安检处、机电科组织并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共同进行分析追查,讨论后,由机电科写出事故报告,逐级上报。

6、事故追查分析,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夸大、隐瞒、谎报、徇私舞弊等现象存在。

7、机电科需建立事故纪录,经常对事故分析研究,存档备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

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防止矿井井下电气重大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办法”。

一、矿井电气工作目标:

1、消灭电气(电器)设备失爆。

2、消灭重大及以上的电气事故。

3、电气三大保护和各种电气综合保护装臵的装用率和合格率都

达到100%。

4、电气设备完好率和小型电器的合格率达到100%。

5、电缆悬挂合格率达到95%以上。

6、电缆接头合格率达到100%。

二、井下电气明令禁止:

1、严禁井下电气设备失爆。

2、严禁带电作业、带电维修、带电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

3、严禁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严禁在井下拆卸矿灯。

4、严禁防爆设备未检查入井,入井前必须经防爆组检查,留有记录备查。

5、严禁电气防爆开关打开外壳带电操作。

6、严禁对接地系统未形成的线路供电。

7、严禁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

8、严禁超长供电。

9、严禁甩掉漏电继电器和局部风扇的风,瓦电闭锁装臵。

10、严禁不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装臵的电煤钻工作。

11、严禁甩掉电气保护和保护失灵的电气设备运行。

12、严禁对有故障的线路强行送电。

13、严禁电缆的不合格接头。

14、严禁不使用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臵做照明和信号电源。

15、严禁无停送电工作票停送电。

16、严禁没有产品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机电设备

和不合格电气材料入井。

三、井下电气操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井下停送电工作及增减负荷必须持有电气管理组(低压)或

电气技术人员(高压)逐级审批签发的电气工作票,严禁无工作票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制度。

2、井下电气设备检查与检修前,必须先停电,然后进行验电、

放电和接地。验电接地必须在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1%以下时方可进行。验电笔应与验电压相适应,高压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分相进行,并设人监护。电器工作时应挂“有人工作,不准合闸”的标示牌。送电前,送电人员必须了解线路有无人员施工,与矿机电值班人员联系后,按工作票要求进行送电。

3、在采掘工作面安装,拆除电气设备前,必须首先测试工作范围内有害

气体含量,确认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才可以进行工作。

4、井下测量电器设备和电缆线路的绝缘电阻时,必须在风流中的瓦斯浓度1%以下时方可进行。其他一切电气测量工作及电气项目施工,都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经矿机电负责人或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5、井下电气设备经过停电检查或检修后,没有恢复到原有设备性能时,一律不准送电运行。

配件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配件五统一的原则(统一计划、统一订购、统一分配、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2、配件管理部门同使用单位、机修部门要加强自制配件的生产和技术管理,逐步统一机型、统一图纸,实行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减少配件品种。配件生产要提高工艺,保证质量,延长配件使用寿命,降低配件成本。

3、建立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采用经济手段进行配件管理防止配件丢失,降低配件消耗。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下达的配件资金制定出各单位的配件定额。

4、加强对配件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水平。

5、配件管理人员要合理的配备,配件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不得经常调换。

6、认真组织配件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立一支专业化的配件管理队伍。

7、加强计划管理,实行计划定货,在制定年、月度配件计划时,专人负责,认真审核,既要防止遗漏,又要防止积压造成浪费。

8、编制配件计划必须深入了解生产和机械任务,了解设备检修和设备更新计划,了解设备的使用台数和技术状态,切实掌握配件的库存数和配件的消耗规律。

9、充分利用库存资源严格执行“三不申请”(库存配件规格能代替的不申请,能改制代用的不申请,有超储积压的不申请)。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 一、原材料的验收入库仓储管理制度 (一)入库管理 1、在验收之前,库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下列情况不予验收:①没有检验签字确认的《产品检验单》,缺少入库单。②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与采购申请单不相符的采购的原材料。③与所需要求不符合的原材料。 2、提高验收的速度,贵重材料及设备应该当场验收完毕,小件物资当天验收完毕,批量材料二天验收完毕。同时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办理入库单签收手续。 3、原材料受损或者规格不符的影响生产的,库管员应立即像采购报告,并听取意见 4、物料通过验收合格后,库管员须开具“物资入库验收单”,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自己保存、一份财务、一份客户。 (二)仓储管理 1、材料入库之后,按物料的不同类别、特点和用途分类存放。具体要求如下: ①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②材料清晰、数量清楚、规格标识清清楚。③按一定的秩序按放置,并标明产品名称,入库时间,方便寻找所需物料。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原材料的领用 1、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生产部生产人员凭《领料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并限额领料。 2、原料库库员每天按《领料单》原料的实际数量备料、发放。在备料时,如果发现计划数量和实际发放数量不符时,库管员应在《领料单》备注栏中填写实际发放的数量。 3、原料库库管员凭经审批的《领料单》发放原材料发放时应做到:①认真核对《领料单》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②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型号和数量,符合领料或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③发放完毕,库管员应根据《领料单》编制或《原料出库单》并与电脑内《领料单》进行审核,仓库主管签章确认。④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⑤同一规格的原料应按“先进后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4、《领料单》和《原料出库单》交车间,财务,采购,仓库各一联 5、未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领料单,仓库一律不准发放,其造成损失由领料人自己承担,仓库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及送检管理制度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及送检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建设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管理,确保设备材料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管理部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进行购买。 2.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标的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

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6.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7.监理人员在查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改正。 8.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9.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进场后,应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10.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11.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查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查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没注意,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首件验收制度(优.选)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四项目管理中心 首件验收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保证地铁工程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实行首件验收制度,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使工程验收一次通过达到长城杯的目标要求。 二、首件验收程序 1、检验批首件工程应由施工单位自检(见首件工程验收记录附表1),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甲方代表、设计代表、施工单位负责人、质量工程师、工区长及监理单位的技术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等参加进行四方检查验收,并签字。 2、分项工程首件验收应由施工单位自检(见首件工程验收记录附表1),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项目部质量工程师等人进行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四方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签字。 3、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工区长等参加进行验收(见首件工程验收记录附表1),合格后,由四方进行首件验收,并签字。如地基与基础应有勘察单位人员参加。 4、单位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定(见首件工程验收记录附表1),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单

位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监督机构参加。

附表1 首件工程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标段:年月日 4 / 7word.

轨道交通土建工程首件验收项目表表2

轨道交通土建工程首件验收项目表表2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公司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确认。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甲方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甲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到位。 四、甲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3、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4、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基建组应及时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甲方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3、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4、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5、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完整版)原材料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原材料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原材料是直接制约产品质量的关键要素,原材料合格与否是直接反映食品安全程度的重要环节,所以,选好原材料进货渠道,搞好原材料的购进、验收与保管是企业经营者尤其要关注的管理内容。为了保证企业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就必须从源头上狠抓原材料的质量。为此,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原材料采购制度: 1、经过考察和以前的合作历史,确立一批符合企业《采购物资技术标准》的合格供货方,并建立档案和必要时签定《供销合同》。 2、购货时,要严格按照企业的《采购物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原料质量。 3、原材料购进前,要坚持索要供货方的合格证等有效证件。 三、原材料检验制度: 1、购进的原料在入库前,检验人员对购进的原料按《采购物资技术标准》进行检验。 2、检验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得马虎粗心,防止漏检和错检更不能弄虚作假,否则按公司惩罚条例处理。 3、检验人员对每次的检验结果,应严格按检验单上表格所示内容进行如实填写,并要签署本人姓名,作为责任依据。 4、只有经过检验达到质量标准,并由检验员签署“合格”的原材料,库管人员方能办理正式入库手续。否则由库管人员承担违规责任。

5、检验时如遇到无法判定合格与否情况时,检验员应速向部门主管汇报安排生产部人员会同验收。判定合格与否。会同验收者亦必须在检验记录单内签章。 6、对于随机抽样物,在发现有疑点时应反复多抽样,以防误差严重。 7、对于需使用仪器等检测工具时,应校正确认工具合格后方能使用。 8、检验人员应依据情况,在必要时对所检材料向相关部门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 9、反馈进料检验情况,及时将原材料供应商交货质量情况及检验处理情况登记于供应商资料内,供采购部门掌握情况。 三、《采购物资技术标准》 1、天然气:要求CH4≥90% 2、脱硫剂:要求 3、一段转化催化剂: 3.1 主要化学组成 NiO≥1 4.0%; SiO ≤0.20% 2 3.2 颗粒径向抗压碎强度(平均值): CN-23 ≥350 4、二段转化催化剂: 4.1、主要化学组成 NiO≥14.0%; SiO2≤0.20% 4.2 颗粒径向抗压碎强度(平均值): ≥400 N/颗 耐热指标:1400℃高温煅烧4小时不熔融、不粘连。 5、中变催化剂 6、低变催化剂 7、甲烷化催化剂 8、合成催化剂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地: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盲目生产造成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公司各车间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三、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或因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化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认;首件品指的是量产前面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四、检验时机: 1. 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 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 五、检验流程: 1. 操作工按照生产计划单依据工艺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检; 2. 操作工判定生产制作的产品首件符合要求时,填写自检数据并签名,并将首件交互检人员进行确认,互检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 3. 由班组长对首件进行确认; 3. 操作工将该首件提交QC(过程检验员)进行确认. 4. QC(过程检验员)依据依据工艺卡片、图纸等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定。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相应的操作工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方可以进行量产。 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生产车间通知部门主管、品质主管、技术中心进行裁决,必要时通知

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判定评审,判定合格或临时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六、 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均由过程检验员放置在过程检验遏制区,并由过程检验员进行钢印标识,待本工序完工后与剩余相同规格的半成品一起流入下道。 七、 责任划分: 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工艺卡片及图纸等技术标准为准,检验必须认真对照技术标准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QC (过程检验员)负同等责任。 3. 如首件没有被确认或确认不合格,操作工仍然进行批量生产,则加工出来的不良品由操作工全部负责。 4. 首件检验时效性,,要求30分钟内完成。并由过程检验员向送检操作工作出判定结果。 八.首件作业流程图: 权责部门 流程 表单与注意事项 3、巡检记录单 各加工工序 各工序班组长 检验人员 生产车间 2、巡检记录单 1、巡检记录单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 (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新编版) 一、工程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已施工完成,经项目部自查可提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阶段。 二、工程竣工首先必须经项目部自查合格,再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汇总整理报送公司技术质检科;公司技术质检科必须在三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完成工程的自检验工作;公司自验通过后,项目部同公司确定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由业主发送请束。 三、工程质量经质监部门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付用。 四、工程交付期间,项目部应落实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派人同业主代表仔细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交付业主。 五、项目部应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一份交送

公司办公室,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交业主单位,并办好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移交清单。 六、工程交付后,根据《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并规定进行回访。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原材料进厂检验的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第3条:定义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第4条: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库房负责验收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3)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2章来料检验的规划 第5条:明确来料检测要项 (1)来料检验专员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不明之处要向来料检验主管咨询,直到清楚明了为止。 (2)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6条:影响来料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4)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5)客户的要求。 第7条:确定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方法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3)结构检测。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4)特性检测。如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方法来验证。 第8条: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见抽检方案) (1)全检。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抽检。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料。(抽检比例待定) 第3章来料检验的程序 第9条: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发放至检验人员执行。检验和试验的规范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方法、记录要求。 第10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库房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来验收和检验工作。 第11条:来料后,由库房人员检查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检验专员到现场检验。 第12条:来料专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到库房按《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

首件制验收制度

虹梅南路金海路通道越江段新建工程 工程首件验收制度 一、首件验收的要求 1.“工程首件验收制度”按照“预防为主,先导试点”的原则,对首件工程的各项工艺、技术和质量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建立样板工程,以指导后续工程施工,预防后续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有效减少返工损失,缩短施工工期。。 2.实行“工程首件验收制度”着眼于各项工程的首件工程质量,以工序质量保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子单位工程质量,从而确保本工程项目工程质量。 3.凡未经首件工程验收的关键工序、分部工程,一律不得开展后续施工。 4.实施首件工程验收的具体工序和分部工程详见《首件工程验收项目表》(附后)。 5.施工总包单位应在首件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该方案经监理单位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施工准备阶段,总包应按要求合理配置人员、设备及各项安全设施,操作过程中总包单位质检人员应详细记录操作程序和相关过程数据,执行过程中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督查操作全过程并及时纠偏。 6.首件工程完成后,施工总包单位应对已完项目的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进行评价,并提出书面自评意见,自评合格后由监理组提出复评意见,复评合格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出具书面认可意见后,方可实施后续施工。 7.“首件工程验收制度”为现场控制施工质量的主要手段,总包单位应提前 3 天通知各家单

位参加首件工程验收 8.首件工程验收程序不得代替上海市质安监站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关键节点验收工作。 二、首件验收的责任体系 坚持“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参建单位根据合同要求和监理规程,结合实际工作,分别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 1.施工总包单位作为施工责任主体,承担自评责任,评价时必须提供施工工艺措施及自检报告、质保责任人,监理单位承担复评责任,必须提交该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单位承担终评和认可责任。 2.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承担工序的首件工程的认可和评价,建设单位承担分项工程的首件工程的认可和评价。 三、首件验收的实施程序 1. 关键工序首件工程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总包单位专职质量员、施工单位分部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代表、设计代表、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总包质量员、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等参加进行四方检查验收并签字。 2. 分部工程首件工程验收应由施工总包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业主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总包质量员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等参加进行验收。合格后由四方进行首件验收并签字,其中,基坑工程应有勘察单位人员参加。 3.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有总包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单位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负责人进行子单位工程验收,并提前一周通知市质安监站相关人员参加。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物料检验 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检验员收到送检通知后,依据对应的图纸及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内容逐项检验。对有经确认检验样品的零部件,需参照样品的质量水平进行对比检验。无检测手段的可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进行验证; 每种物料检验的抽样比例按《物料检验抽样规范》中的规定执行,无抽样比例的与品管部门协商决定; 一般物料检验部门应按报检先后顺序进行检验,原则上在接到《首件检验通知单》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检验完毕后,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并存档; 各部门检验后的记录应及时交由品管部存档和统计分析;将填写好的《首件检验通知单》过程质量管理看板上。 不合格品处置 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和及时做出隔离、标识,避免混用;检验人员判定不合格的零件,在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向品管部报告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或数据;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 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 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 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 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 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 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 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 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 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

原材料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厂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原材料进厂管理,确保生产用原辅材料的采购供求,控制不合格品进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 第三条 计量 、水泥、原煤、石灰、石膏、脱模油采用载物车与空车过磅去皮的计量方式,以实际净重开入库单。 、铝粉:属袋装国标, 袋,以实际袋装数折重入库开单。 、水洗砂:因水分含量差异较大不适于过磅计量,采用打方计量方式。 水洗砂计量标准:车厢净容积加上多出车身棱台部分水洗砂体积。 棱台体积计算公式:∨ × √ × × 第四条、验收 、验收工作独立于请购、采购部门,坚持收货人与验收人及采购人职务分离的原则,原辅材料验收由各生产车间每班工段长负责,验收无误后在磅单上签字并通知化验员取样。

、来料验收时需加考虑的因素: ( )、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 )、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 )、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 )、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 )、客户的要求。 第五条 入库开单 仓管员必须认真核对每一张过磅单,核对每张过磅单每车的毛重净重,核对每张过榜单上是否有车间工段长的验收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按过磅单实际净重开入库单 。 第六条 罚则 、如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而影响生产的,每影响一天扣责任人 元;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均负管理责任,并按 比例陪罚。 、若发现过磅单与所载货物数量不符,视严重程度每次扣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 元— 元,情节特别严重的,对责任人、部门负责人还要进行相应的行政处分,同时分管领导负相应管理责任,按 的比例陪罚。 、如因原材料质量问题而疏忽验收控制而造成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视严重程度每次扣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 元— 元,同时分管领导负相应管理责任,按 的比例陪罚。

(机械安全)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docx

(本文档仅供参考用途,所载资料皆来自整理,欢迎大家分享交流)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1.1 加强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规范验收程序,保证设备材料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1.2 保证设备材料验收工作及时、准确地进行,提高验收工作效率。 2.原则 2.1 设备材料的检验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电力基本建设技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有关规定。 2.2 根据设备材料采购主体不同分别进行检验验收,包括建设单位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和承包商自行采购物 资的检验验收。 2.3 国家规定的压力容器检验项目应前移到设备生产厂家完成。 3.释义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是指通过明确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相关各方的职责,规范设备材料检验验收流程,采 取必要的检验验收手段,保证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工程设计和规划的技术质量要求的管理过程。 4.管理要求 4.1 在设备材料检验验收中,要明确各相关单位及部门的职责,以确保设备材料在领用前为合格产品。 4.1.1 设备物资组职责 归口管理设备材料检验验收工作。 4.1.2 代保管单位职责 4.1.2.1 负责组织设备材料到现场的验收工作。 4.1.2.2 根据订货合同、技术协议、装箱清单对到货设备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进行清点核实。

4.1.2.3 针对所检验的设备材料性质、特点、数量合理存放。 4.1.2.4 负责收集各单位、部门验收人员提出的有关设备、材料质量和数量上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及建议,并负责进行汇总并签字。 4.1.2.5 接到设备材料到货信息后,应及时联系提货和组织卸车。 4.1.3 三期办职责 4.1.3.1 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4.1.3.2 接收有关的设备材料的技术资料。 4.1.3.3 检查设备材料的有关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1.3.4 负责提出被检验设备材料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4.1.4 监理单位职责 4.1.4.1 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4.1.4.2 当各方面意见发生分歧时,负责协调并拿出决定性的意见。 4.1.5 施工承包商职责 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4.1.6 供货商职责 负责提供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及有关资料文件。对验收中存 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做出明确答复。 4.2 施工承包商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 4.2.1 施工承包商自行采购的物资,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供采购的设备材料的产品合 格证、产品说明书等质量保证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1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施工方和监理方提交的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

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 (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验收的规 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 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 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 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1 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1)国务院公

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2)

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 量。 (2)为加强原材料管理,保证产品质量,防止不合格原材料投入使用,特制定本检验制度。原材料进场应按照批次检验和验收,未经检验和验收的材料不得使用,原材料进场必须有生产厂家的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检验报告,其性能、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及产品相应标准规定。(3)检验职责物机部负责材料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及材质证明书的检查核对,试验室负责原材料性能、质量指标的试验,并出具试验结果报告。 (4)检验程序原材料进场后,首先由物机部核对质量证明书、材料牌号、品种规格、数量、炉号、出厂日期、编号、包装及检查外观表面质量、尺寸偏差等,并做好检查记录。 (5)经外观质量等项目检验合格后,物机部填写《试验委托单》送试验室,试验室收到委托单后,到材料库取样试验,试验结果按规定要求填写试验报告,并进行合格性能判定,把试验结果通知物机部。(6)材料经外观质量检查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能验收入库和投入使用。材料经检验结果如不符合标准规定时,不得验收入库。

原材料进场报验制度 (1)在材料、半成品及加工订货进场时,物资部负责组织质检员、材料员、试验人员参加联合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产品出厂合格证、准用证以及其他应随产品交付的技术资料是否符合要求。(2)物资部按照进场材料批次,数量及时填写《材料进场检验委托单》通知试验室进行取样。 (3)对于钢材、水泥、砂石料、砼、防水材料等须复试的产品,试验室根据试验委托单由试验员严格按规定对原材料进行取样。同时,做好监理参加的见证取样工作,试验室将材料复试结果及时反馈至物资部,合格后填写材料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4)专业工程师对材料的抽样复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5)原材料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由试验室通知物资部门限期清退出场

材料检验管理制度

材料检验管理制度 l目的 规定了必须具备质量证明书、检验(试验)报告(材质化验单)等十五个常用物资的品种范围,促使所用材料符合标准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常用材料物资的检验管理工作。 3职责 3.1物资部负责对所购(发放)物资的合格证(材料化验单)进行检查; 3.2项目部负责对工程所用各种物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日常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应具备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十五种物资品种是:(1)黑色金属;(2)有色金属;(3)水泥;(4)电焊条、焊丝;(5)管道附件;(6)电线;(7)耐火土;(8)聚氯乙稀板、管:(9)各类阀门; (10)各类电气元件、设备;(11)高压电缆头(6000V以上);(12)

紧固件;(13)计量器(14)避雷器;(15)防腐材料。 4.1.1对上述十五类物资,在订货、采购、验收、发放过程中必须具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发放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在领料单上填写合格证的编号。 4.1.2所有物资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必须保留原件,对其编号保管,待工程竣工时,转交技术部门归档。 4.2对上述十五类物资,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不得采购。各级仓库保管员若发现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物资,有权拒绝验收。 4.2.1需要复合的物资范围 4.2.2按质保体系要求必须检验的物资。 4.2.3在库多年材质不清,质量难以确定的物资。 4.2.4长期在库积压而又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或生产厂家不具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工程急用的物资。 4.2.5实物的包标或标记与原合格证(材质化验单)要求不符合的物资。 4.3复检查程序

4.3.1凡需要进行复检的物资,必须由质量检查人员指定器材(或货物)和数量,在与保管员做好标记移植的同时,由保管员取样,送公司理化检测试验室或有关专业部门检验。 4.3.2复检报告出来后,由质量检查人员审核并通知保管员做好标记,同时按计划需要数量 发放。 4.3.3属于混材、混质、混号的物资应在质量检查人员的指导下,按规定取样。复检不合格的物资,再次复检时应加倍取样。 4.4电线、电缆的绝缘检验,阀门的水压试验等均在施工现场进行。 5检查与考核 5.1物资部按入库单和领料单,每月检查一次合格证(材质化验单)是否齐全,若发现保管员将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物资验收入库,责令其不得发放,并立即退货。对已发出的物资,责令其不得使用。立即退库,确因工程急用,则通知按要求复检验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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