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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消防管理条例

商场消防管理条例
商场消防管理条例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

消防工作无小事。为达到消防工作事事有人管,火灾隐患时时有人查,横管能到边,竖管能到底,部位无漏管,人员无失控的工作目的。本单位根据《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如下:

1、组织机构:

①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商场总经理

副组长:商场副经理

成员:保卫防损部主管、生鲜区主管、食品区主管、非食品区主管、工程部主管、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防损部,主任由保卫防损部负责人担任。对本商场的消防工作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机构、集团)联络和汇报。

本商场领导小组受集团防火领导小组领导,对集团防火领导小组负责。防火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重大事项,组织重大节日期间的防火检查,督促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组织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并实施奖惩;组长对商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召集消防工作会议,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保卫防损部主管负责做好会议及检查记录。各成员负责所在区域消防工作。

防火安全领导小管理图示

②义务消防组织

为确保公司人员、财产安全,火灾情况下能快速、有序、有效地扑灭初期火灾,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及集团文件精神,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对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受防火领导小组指挥。队长由商场副经理担任,负责义务消防队的全面工作,负责灭火预案的制作和消防演练的实施。副队长由兼职消防管理人担任,负责义务消防队的教育培训及日常训练工作。分队长由下列人员担任:保卫防损部主管、生鲜区主管、食品区主管、非食品区主管、工程部主管。分别组织各区域的消防培训、灭火预案的实施、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义务消防队下设四个分队:

(一)、灭火行动队:30人,队员有保卫防损部、消防控制室商场值班人员组成。组织指挥由保卫防损部值班负责人担任;负责初期火灾的扑救。

(二)、通讯联络分队:6人,队员由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客服人员组成,其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为分队长,负责对外的报警和火灾信号的发出及通知工程部启动各种消防

设施。客服人员负责内部的通讯联络,确保通讯工具的畅通;负责与112、122的通讯联络,受分队长指挥。

(三)、疏散引导分队:30人,由各区域主管,商场营销人员,办公室行政人员组成。火灾情况下,负责疏散通道的畅通,各种人员的疏散和防火卷帘的控制。分队长由商场分管经营的副经理担任(打烊期间由分管经营的值班经理担任)。负责疏散引导分队的组织指挥。

(四)、安全防护救护分队:15人,由外场值班保安与停车场值班人员和后勤人员组成,负责伤员的救护,疏散出来的物质的管理。分队长由外场值班组长担任。

各分队分工明确,但要注意协同配合,相互支援。在火灾情况下及灭火演练过程中必须绝对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不得擅离岗位和职守。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级、罚款及开除处罚。

义务消防队组织机构管理图

2、人员设置:

为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①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首义路购物广场总经理担任。兼任防火领导小组组长,受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对本商场防火领导小组负责。主持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本商场副经理担任,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兼任义务消防队队长。

③兼职消防管理人:由本商场保卫防损部负责人担任。受消防管理人直接领导,兼任义务消防队副队长。

因工作需要,如发生人员变动,以上相关组成人员,则按编制自然进入相应消防岗位。

二、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1、卖场平面布局:

①卖场平面布局应严格按照已经消防验收的图纸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发生摊位挪移、装修、合并,不得占用疏散通道,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并应及时报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关,设计方案及平面图纸报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②原则上商场营业期间不得进行装修,如在不动用明火,且装修面积较小(不超过50平米),与营业区采取了有效的防火分隔和防火措施,并落实专人进行看守的情况下,报防火领导小组批准,酌情予以允许。

③承租方进场前必须签订有消防责任条款的合同,学习中百仓储首义路广场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进场。对不服从管理,

擅自改变设计图纸方案,影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施使用的承租户,经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按照《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对拒不服从管理,可解除合同,责令退场。

2、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及发现问题的处理

(1)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①本商场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经营布局改变或变更使用性质及用途时,由招商部会同保卫防损部,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应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和开业。②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保卫防损部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责任。现场的消防安全原则上由施工方负责。③保卫防损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承租方落实现场各项消防措施。④商场举办大型展销活动时,义务消防队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保卫防损部应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2)本商场将营业厅、仓库和消防控制室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以上部位由保卫防损部实行严格管理,设置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每次进行防火检查时重点部位为必检部位。重点部位实行专人负责责制,保卫防损部对重点部位负总责;营业厅由经营经理负责。仓库由库房负责人负责。消防控制室由保卫防损部主管负责。

(3)电器防火管理要求。①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的防火要求(附后)。②承租户装修过程中,电气线路及设备的安装应由本商场电工监督和把关。③每年七月由保卫防损部会同工程部对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每两年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查。

(4)可燃物及火源的管理。①商场营业厅、仓库等重点部位不得使用明火;②营业期间禁止明火维修和油漆粉刷作业,营业厅内禁止吸烟;③配电设备等电气设备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

(5)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①本商场安全疏散设施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由保卫防损部负责日常管理;②各部门、各区域、各班组在上班前应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各自辖区内的安全疏散设施完整有效,如发现损坏、堵塞、丢失等影响正常使用的现象应立即报保卫防损部,保卫防损部应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当场改正通知书》,并立即组织或通知有关部门解决;③公共部位的安全疏散设施由保卫防损部负责检查和落实。

(6)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①消防设施及器材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及防火卷帘和灭火器。②消防设施及器材由保卫防损部负责管理,由工程部负责维修保养;③保卫防损部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关台帐,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正常使用。④设备部应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定期维修保养,对各部门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解决。

三、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

(1)消防安全检查

①商场每月25日上午或每逢重大节日、季节交替前,由防火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的防火检查,由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保卫防损部做好检查记录并留档备查。检查内容见《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下达《当场改正通知书》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按照火灾隐患整改程序落实整改。

②商场各部门、班组每周应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由各部门、班组负责人进行组织、主管参加。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完好情况、配置是否齐全;疏散通道及疏散标志是否正常。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电气设备及线路运行状况。下班前将检查情况向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由办公室签署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处理程序同①。

(2)消防安全巡查

①每日防火巡查由当日内场值班的安保队主管负责组织,内场值班人员(包括便衣巡视员)参加。巡查频次为每2小时进行一次;夜间停业期间,应对火、电源、可燃物品库房等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巡查;巡查由安保队值班主管做好记录。

②巡查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标志及应急灯具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咖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③对巡查中发现隐患应当场指正,并填写巡查记录。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应报保卫防损部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进入火灾隐患整改程序。

四、火灾隐患的整改

本商场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对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由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防损部)主管。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班组、区域下达火灾隐患整改法律文书,并对自主下达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负责督促、检查、评定;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主管公安消防机构和集团相关部门进行书面汇报,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对可能随时引发火灾的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提出停业整改请示。

(1)对公安消防机构下达的火灾隐患整改法律文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有关部门、班组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验收。对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限期内改正完毕的,在期限届满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2)对自主下达的隐患整改法律文书,保卫防损部应在下达次日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班组和区域经理。督促有关部门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员;对隐患整改的情况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

(3)火灾隐患整改要求见隐患整改制度。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防火领导小组应在消防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保卫防损部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隐患的产生。

五、消防设施的管理

(1)本单位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疏散通道、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

(2)本单位消防设施由保卫防损部统一负责管理;工程部负责维护保养。

(3)保卫防损部应对本商场所有消防设施按类建档,每类消防设施档案中应有:①消防系统设计审核、验收图纸②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③测试规程及记录、④登记表(系统名称、编号、所在区域、维修保养时间、负责人)。档案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4)各区域消防设施由各区域负责人主管,应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好用,不得遮挡、丢失、损坏、挪用和挤占,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防损部报告,由保卫防损部按照本单位有关制度和《消防管理奖惩制度》进行调查、处理。

(5)每次巡查、班组周检查、防火领导小组的月查及重大节日进行的大检查,消防设施必须列入检查范围(可采取分区域分部位的抽查形式)。做好检查记录。

(6)工程部应按照《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和《消防设施功能测试制度》,确定专职人员进行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及功能测试,对没有能力维护保养的,可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或组织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和功能测试应保留记录。

六、消防安全培训与教育

(1)本商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保卫防损部负责人、兼职消防管理人每年应参加集团组织的消防培训及考试。

(2)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消防设施的工程维修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方可上岗。

(3)保卫防损部负责本商场的消防培训教育工作。保卫防损部人员应加强自身的消防知识学习,负责组织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培训。使员工能掌握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能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4)重大节日、举办大型展销会期间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和教育活动。

(5)新员工录用后,在岗前培训中,应安排消防知识培训内容,掌握基本的防灭火技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火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

灭火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由本单位义务消防组织负责。每年分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灭火、疏散演练;灭火演练过程中,不得影响商场的正常营业,不得损毁商场财物。

(1)预案的制定。每年应制定两份预案,每份预案设想起火点应设置在不同区域。预案制定完后,应报集团保卫部审批同意方可实施。

(2)预案的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的程序和措施及善后处置程序。

(3)进行演练时应事先告知公安消防机构,并在商场入门前醒目位置设置“正在进行消防演练”的提示牌。

(4)演练过程中,各分队间必须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防止发生意外和混乱,确保演练取得实效。

(5)演练结束后,由义务消防队队长进行总结讲评,以利改进。

八、灾事故的处理

(1)本单位一旦发生火灾,发现者应当做到:①火势不大,有把握当场扑灭的,应利用现场消防设施及时扑灭;

②火势较大,应立即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③告知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情况;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做到:①坚守岗位,与119火警台取得联系;②通知当班领导和义务消防队长;③根据情况启动应急广播;④通知工程部启动相关消防设施。⑤注意监听通讯工具。

(3)保卫防损部当班负责人:①立即组织实施灭火疏散预案;②向消防安全责任人及集团公司报告相关情况;③为到场的公安消防队灭火提供便利和条件;④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现场的保护;⑤配合消防机构查明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⑥总结经验教训,报防火领导小组进行通报;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火灾事故;⑧追究火灾责任,实施奖惩措施。

(4)工程部:根据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指令,准确无误地启动消防设施,执行灭火疏散预案相关内容。

九、消防档案

(1)消防档案的建立、归类由保卫防损部负责,保卫防损部负责人为消防档案建设、保存的第一责任人。

(2)消防档案的内容包括:本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其它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

(3)消防档案内容必须祥实、准确,不应漏填,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

(4)各部门、班组的消防工作数据、记录应及时报保卫防损部存档备查。

十、考核与奖惩

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集团公司的年终考评,各部门、各区域、各班组的消防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半年和年终考评。检查考评工作由防火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对考评期内发生事故的部门、区域、班组及其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不得评优、评先。

(2)对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奖励;对消防工作出现失误或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部门或个人,根据奖惩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奖惩制度》的实施,由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作出的处理决定,报防火领导小组同意。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商场消防安全制度 1. 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 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 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 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 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 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 商场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 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 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 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 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 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 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 超市商场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 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 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 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 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 改装。 10. 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关开,其他电力 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 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 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 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并能识别插座和开关的编号, 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落实责任 人。 11. 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 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 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 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 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 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 50cm)。 15. 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 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三)、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2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3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二)、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3、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立即放回原处。 2、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商场物业安保部职责

商场物业安保部职责 1、负责商场各阶段消防安全工作的计划编制、检查落实和总结。 2、对厂商的展位、商品防盗、防火安全负全责。 3、每日巡视门窗、玻璃、墙壁、地面、屋面等是否完好、整洁。 4、认真审核装修厂商的消防情况,对现场的烟感、喷淋进行检查,必免移位和损坏。审核装修厂商是否装修手续刘全,是否按照规定施工。 5、认真做好无烟商场的管理工作。巡视时发现动用明火,要检查是否持有动火许可证.如有,则应有专业消防人员在现场实施监护,如无立即制止,并通知到有关部门办理动用明火手续。 6、认真检查各楼层及所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7、巡视有无烟味、焦糊味等有无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泄漏之味。 8、加强商场公共设施的保护,阻止顾客乱写乱画、敲击和损坏,对造成后果的要报部门主管处理。 9、排放好责任区内的车辆,并加强看管,防止被盗。 10、对违禁电梯上货、无人照看小孩上电梯者,要婉言谢绝,保证人员及电梯安全。 11、商品出门一律凭出门证,出门证上要有商管部楼层管理人员签字的手续放可予以放行,无正当手续的扣货后,要及时汇报部门主管处理。 12、夜班保安必须提前十五分钟上岗,与白班进行交接班时,以书面记录情况作为处理问题的衣据,并详细检查各大门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13、展位如有在晚上装修的,要派专门人员在现场实施监护,对进出人员应检查有无出入证,对没有出入证的一律逐出场外。防止展位货品的丢失。 14、夜班每隔30-40分钟,必须全面对商场进行检查,并填写各楼层巡视表。检查厂家电源是否关闭,有无气味和烟头等不安全隐患。 15、坚持全天对营业区消防巡回巡视检查,每小时巡视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一次,同时配合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夜班须对商场和单位外围进行消防巡查1-2次。 16、严格按照巡场六要素及巡场规范做好商场巡场工作,消防员可单独或在安全部安全员的配合下进行消防检查和巡场。 17、巡场过程中不得任意离开商场,在班前和班中不得饮酒,任何时间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 18、在巡视、检查、值班等工作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治安隐患、发生的安全事故等必须追查到底,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同时在应急处理过程中必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完整版)消防行政处罚规定

消防行政处罚规定 一、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五)行政拘留。 二、消防行政处罚程序 (一)简易程序 1、条件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当事人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适用简易程序。 2、程序 (1)向当事人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 (2)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3)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4)符合当场收缴罚款条件的,消防监督员应当场收缴,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票据; (5)报所属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二)一般程序 1、条件 对当事人处5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处罚,适用一般程序。 2、程序 (1)向当事人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 (2)讯问当事人或询问证人,讯问人或询问人不得少于2人;讯问当事人或询问证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或《询问笔录》。需要传唤的,应当使用《传唤证》,《传唤证》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人签发,消防监督员执行。当事人逃避或拒绝传唤的,公安消防机构可以强制传唤。 (3)进行现场勘验或检查,并制作勘验或检查笔录; (4)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证据: (5)填报《行政处罚审批表》(分为适用听证和不适用听证两种)。对给予拘留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裁决; (6)填写《告知公安消防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要求陈述和申辩的,公安消防机构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制作《公安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陈述、申辨笔

商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5122 商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商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保卫科每天按时对商场进行全方位的巡查,杜绝各种消防隐患,并进行详细记录。 2、每月对商场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大检查,对有损坏、失效的消防器材、设备及时维修和更换,并做好详细记录。 3、消防控制中心做到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对场内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监控,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发现险情随时启动消防安全预案。 4、各楼层营业大厅要合理摆放柜台,不许遮挡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顾客流通的宽度;主通道应保持3米,副通道不小于2米,公共走道不小于1.2

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编收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4、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5、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6、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 (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 比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对 外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4)研究和布置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管理,应认真维护保养,保证良好备用。 (7)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7、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对火灾危险现象及行为均应 进行严肃的斗争。 8、义务消防队职责 (1)、义务消防队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情况,分厂设大队,下设报警、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 (3)、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 (4)、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 和批评。 9、加强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0、对在防火重点单位上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其进行消防专业知识的教育和训练。 11、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生产区、库房区吸烟的规定。 12、生产区都按一、二、三类画定动火区;凡在生产区内动火,必须按规定提前申请,方可作业。 13、在动火区动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KTV消防管理规定

K T V消防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K T V、酒店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消防组织及职责 一、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一)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 主任:酒店分管消防安全副总经理 副主任:安保部经理 委员:安保部、工程部、总经办公室、前厅部、客 房部、人事培训部、管理部、总务部、购物中心等部门的经理和各联营单位 负责人组成(文件另发)。 (二)、防火安全管理办公室 主任:安保部经理 成员:由安保部的经理、主管组成(文件另发)。 (三)、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根据消防监督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履行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 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 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定期召开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及时布置、总结消防安全工作,解 决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4、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确保 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 意识。 5、组建义务消防队,制定火警火灾处置程序,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在 火灾情况下,积极组织员工扑救火灾,疏散宾客和重要物资,保护火灾现场 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二、义务消防队组成及职责 (一)义务消防队的组成 指导员:安保部经理 队长:安保部消防主管 队员:由酒店各部门及有关联营单位挑选附合条件的志愿者参加(文件 另发)。 (二)义务消防队职责 1.义务消防队在酒店防火安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执行酒店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酒店组织的各项

PB-035广东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

广东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消防管理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范围内发生的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外,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之一,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者处警告或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有禁火标志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存放场所使用明火、电热器具或夹带火种进入以上场所的; 二、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火险的; 三、不具有专业合格证进行电业、电气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的; 四、负责监控用火、用电和使用危险品的人员擅离职守的; 五、挪用、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 六、不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及消防安全标志的; 七、拒绝、刁难消防监督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 八、故意阻碍消防车、船执行任务或扰乱火场秩序,影响灭火救灾的; 九、隐瞒火灾事故真相或提供假情况的; 十、其他影响消防安全,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的行为。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构成刑事责任的,对责任者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发生火灾后,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查清起火原因便擅自清理火灾现场的; 二、涂改、转借、出租消防安全许可证的; 三、宾馆、酒店、商场和公共娱乐场所使用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装修材料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可燃工棚等建筑物,造成火险隐患的,或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通道的; 五、在灭火、抢险的紧急情况下,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的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六、谎报火警的; 七、发生火灾后不报警、延误报警、阻拦报警的; 八、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批准,从事生产、维修消防产品的; 九、擅自销售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质量鉴定和认证的消防产品的。 违反本条第八、九项的,可并处停止生产、维修和收缴其产品及非法所得。 第五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火险隐患严重的单位,在《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从期限届满之日起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直至火险隐患消除。拒绝停业整改的,对法人代表和直接责任人实施治安拘留。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的,应填写《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并由县以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停产停业对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发出通知后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对接到《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整改而引起火灾的单位,处以火灾造成经济损失金额的1—5%的罚款,造成人员伤亡的,每死亡1人加处3万元罚款,每伤1人加处3000—5000元罚款。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人代表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六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不按有关规定履行申请审核、审批手续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补办有关手续。 第七条新建、扩建、改建以及重新装修的各类工程项目,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防火审核批准擅自施工的,对建设单位处以工程总概算的5—15‰的罚款,并责令停止施工。 第八条建设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消防设施;未经验收而使用的工程,从使用之日起对建设单位按每日每平方米罚款2角至5角,直至验收合格。 第九条未经消防监督机构同意擅自改变原防火设计图纸施工的,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中负有责任的一方,处以工程总概算10—15‰的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第十条本规定的处罚由县以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决定和执行。警告、500元以下罚款可由公安消防监督员凭《违反消防管理处罚决定书》当场处罚。

超市消防安全制度示范文本

超市消防安全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超市消防安全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是指用于火灾报警、防火排烟和灭火的所有 设备。消防器材是指用于扑救初起火灾的干粉和1211灭火 器及其他灭火专用轻便器材。消防设施是人身安全的重要 保证,因此,任何器材和消防设施必须保证灵敏可靠,保证良好 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保安部全面负责超市所属的消防报警设施、灭火器材 的管理,负责定期检查、试验和维护修理,以确保完备,并建立 档案登记。 2.超市保安部负责维护、管理超市公共场所内的消火 栓。在重大节日前对器材、装备进行检查,春秋季进行试喷 抽查。

3.各部门、班组对本岗位的消防器材由义务消防员进行兼管,定期进行维护,禁止无关人员挪动、损坏消防设施。防止消防器材丢失,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安部。 4.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门、班组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发生丢失、损坏,该部门、班组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火栓内的设备,禁止将消火栓用于其它工作。动用消火栓必须向保安部报告。 6.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7.本规定未尽条款,均执行消防法规所规定的有关条款。 (二).公寓防火制度 1.公寓内所有的装饰材料,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商场消防管理条例

商场消防管理条例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 消防工作无小事。为达到消防工作事事有人管,火灾隐患时时有人查,横管能到边,竖管能到底,部位无漏管,人员无失控的工作目的。本单位根据《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如下: 1、组织机构: ①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商场总经理 副组长:商场副经理 成员:保卫防损部主管、生鲜区主管、食品区主管、非食品区主管、工程部主管、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防损部,主任由保卫防损部负责人担任。对本商场的消防工作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机构、集团)联络和汇报。 本商场领导小组受集团防火领导小组领导,对集团防火领导小组负责。防火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重大事项,组织重大节日期

间的防火检查,督促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组织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并实施奖惩;组长对商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召集消防工作会议,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保卫防损部主管负责做好会议及检查记录。各成员负责所在区域消防工作。 防火安全领导小管理图示 ②义务消防组织 为确保公司人员、财产安全,火灾情况下能快速、有序、有效地扑灭初期火灾,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及集团文件精神,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

消防队对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受防火领导小组指挥。队长由商场副经理担任,负责义务消防队的全面工作,负责灭火预案的制作和消防演练的实施。副队长由兼职消防管理人担任,负责义务消防队的教育培训及日常训练工作。分队长由下列人员担任:保卫防损部主管、生鲜区主管、食品区主管、非食品区主管、工程部主管。分别组织各区域的消防培训、灭火预案的实施、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义务消防队下设四个分队:(一)、灭火行动队:30人,队员有保卫防损部、消防控制室商场值班人员组成。组织指挥由保卫防损部值班负责人担任;负责初期火灾的扑救。 (二)、通讯联络分队:6人,队员由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客服人员组成,其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为分队长,负责对外的报警和火灾信号的发出及通知工程部启动各种消防设施。客服人员负责内部的通讯联络,确保通讯工具的畅通;负责与112、122的通讯联络,受分队长指挥。 (三)、疏散引导分队:30人,由各区域主管,商场营销人员,办公室行政人员组成。火灾

某某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某某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XXX 日期:2020年6月8日 此文档格式为word,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消防安全管理是保证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一

个重要方面。为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保护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商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自防自救”和“安全与生产相一致”的原则,依靠科学,严格管理,在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把企业的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条商场自上而下要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组织并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抓好“谁在岗、谁负责”,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位员工,坚持检查、考核、奖惩兑现,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第四条商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劳动人事和培训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以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条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坚持三级检查制度。即商场月检查,部门周检查,班组日检查,并有严格的检查记录和整改措施。对检查出的火险隐患,本着既安全。注意节约,又要便利生产和经营的原则及时整改以免养患成灾。 第六条保证消防安全、维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积极扑救火灾,参加有组织的灭火行动是商场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和

应尽的义务。当发现火灾时及时向火警电话报警,同时保护好火灾现场,以便消防安全部门调查、取证,查清火灾原因。 第二部分消防教育及培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培训管理,加强对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以下简称培训)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的目的是让广大职工认识到各类安全事故的危害,懂得预防各类事故的基本措施和方法,提高安全意识。 第三条物业部安保科负责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及日常管理,商场内各租赁单位、部门、商场应积极配合培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培训。 第二章岗前培训 第四条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相关制度,凡到商场工作、实习的员工应于每周一至周五下午2:00到地下一层安全培训教室参加两个课时以上的安全培训,并在书面考核达标(90分)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各租赁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岗前培训工作,并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第六条岗前培训未达标的人员,应继续培训直至书面考核达标后方可上岗。

消防处罚条例

消防处罚条例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辖区内发生的违反消防管理行为,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给予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以外,均适用本办法。 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国有森林、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警告; (二)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责令停产、停工、停业改进。 消防处罚条例细则第二章处罚 第四条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之一,尚未造成重大火灾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有关负责人处一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或者安全操作规程引起火灾的; (二)对火险隐患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措施无效引起火灾的; (三)谎报火警的。 第五条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有关负责人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发生火灾后不报警、延误报警、阻拦报警的; (二)故意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岗位防火责任制或安全操作规程尚未引起火警、火灾的; (三)不按照消防监督机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和期限消除火险隐患的; (四)明火作业,在禁火区域烧荒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没有采取防火、防爆有效措施的; (五)在煤气调压站、服务站、罐站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及其他禁止吸烟、用火的区域、场所吸烟、用火的; (六)火车、汽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进入禁火区域、场所违反防火规定的; (七)使用、检修、试验机动车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火险的; (八)罐装、使用易燃液体时吸烟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碰撞磨擦的; (九)在生产、储存、经营、实验中,有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性,没有采取防火、防爆措施的; (十)堵塞、占用、封闭消防通道、楼梯、防火间距,经指出不改的; (十一)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不听劝阻的; (十二)在旅馆、宾馆、饭店、礼堂、影剧校、娱乐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经指出不改进的; (十三)擅自在礼堂、影剧院等娱乐场所增加座位或者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 (十四)商场、商店内堆放商品超过额定数量的; (十五)库房、库区违反《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经指出不改的; (十六)单位领导人和值班保卫人员未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经指出不改的; (十七)安装、维修、使用电气设备或家用电器违反规定,经指出不改的; (十八)不具有专业合格证进行电业、电气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作业,或者指派无合格证人员进行上述作业的; (十九)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电热器、明火炉灶等取暖设施不符合防火规定,经指出不改的; (二十)安装、维修煤气管道、灶具、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或在使用中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未造成火灾的; (二十一)不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消防安全标志,经指出仍不配置的; (二十二)发生火灾后不组织抢救,或阻止他人抢救的; (二十三)在维修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以及停电、停水、切断通讯线路时,事先未通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 (二十四)在高压输电线路附近堆放可燃物,违反安全规定的。 第六条有下列违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有关负责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没有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说明书及防火防爆注意事项的; (二)把已经用过但未经处理或处理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改作它用,尚未造成后果的; (三)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进入旅馆、饭店、礼堂、影剧院、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及人员集中场所的。 第七条有下列违反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行为之一,对间接责任者、指使者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太阳广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命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消防监控中心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本岗位,做好交接准备。 二、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检查仪容仪表,精神面貌良好。 三、检查岗位的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和交接巡视检查、执机注意事项。

四、当班人员必须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巡检等情况,并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五、将消防应急工具,相关资料如数按规定摆放整齐。 六、做好中控室卫生清理工作,保证机器、地面、墙面洁净。 七、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 八、交接班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名和时间,以示确认和负责。 九、如遇到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接班者协助交班者对事件进行处理,待事件处理告一段落,经交上级领导批准,再进行交接班。 十、接班人酒醉、情绪不稳、意识不清、不得交接班,应上报请示处理办法 十一、交班者要按本制度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补办,否则可以不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二、消防中控室双人执机,不得单人交接执机,不得电话信誉交接,应有文字体现。 消防监控中心安全巡查工作制度 1、防火巡查每二小时一次内容应当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禁止随意用火;餐饮用火:微波炉、灶具1米内不得有易燃可燃危险品,灶具与气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灶具与气瓶连接的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软管应当经常检查,定期更换,点火时需使用点火棒,用火结束燃气阀门及时关闭,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排油烟管道应当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施工用火:开

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标 准版)

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总则 1.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公司消防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2.消防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公司管理工作之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做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生产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即“五同时”。 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人为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车间)员工的消防教育与消防检查工作,部门(车间)员工为防火安全人。 二.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公司每年应当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或消防演习。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9891

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超市消防安全制度 1、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制》。 3、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超市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超市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部门设置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2、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隐患。 3、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汇报(书面材料)。 4、安全部每周定期对全商场进行消防检查,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5、安全部的消防安全检查报告,每月呈报店经理和总部相关部门。

2020年(消防安全管理)上海市消防条例

(消防安全管理)上海市消 防条例

上海市消防条例 (1995年10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0月1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1月2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3年6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消防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第四条消防工作的发展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消防建设经费应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的消防工作。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乡、

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指导、督促本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消防工作。 市公安局主管本市的消防工作。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的公安消防机构,具体负责消防管理、监督工作。 军事设施等的消防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分别由部队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者对举报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每年11月9日为本市消防日。 第二章消防组织 第八条公安消防机构依照各自的权限,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监督消防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编制消防规划,送有关部门备案,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消防规划的执行; (三)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等工程项目消防设计的审核,施工中的消防监督和工程竣工后的消防验收; (四)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或者销毁的消防监督; (五)依法负责消防产品的日常管理; (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管理或者指导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训练;

冬季消防安保和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冬季消防安保和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冬季消防安保和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工程概况及冬季气候特征 1、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量 ###公路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境内,是山西省高速公路规 划“三纵十一横十一环”第八横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公司 承担路基施工任务。其主要工程量有: A、路基工程 路基挖方:开挖土方208751.04m3,开挖石方 511749.9m3; 路基填筑:利用土方132887.195m3,利用石方 136254.674m3,

借土填方2484.6m3,结构物台背填筑20563m3; 软土地基处理:土工格栅20791.8m2; 湿陷性黄土处理:重夯23215.6m2,强夯15578.2m2; B、桥、涵工程 桥梁:大桥1150m/4座(预应力砼简支T梁), 大桥728m/1座(预应力砼连续T梁); 涵洞:管涵27m/1道,盖板涵84m/1,通道38m/1道,拱涵67.62m/1。 C、排水、防护工程 排水:排水沟2428.9m3,截水沟1899.7m3,急流槽浆砌片石1844.5m3; 防护:浆砌片石护坡3407m3,浆砌片石护面墙39040m3, 浆砌片石挡土墙2841.4m3。

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浙江省高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浙江省政府令第313号 通过时间:2013-05-03 实施时间:2013-07-01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高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高层建筑的火灾预防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和施工的管理,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本规定所称高层建筑,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等居住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国家相关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应当全面落实业主和使用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健全消防安全防范统一服务体系,坚持以防为主,强化监督管理。

第四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高层建筑(或者其部分)由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享有高层建筑(或者其部分)所有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人。 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以承租、承包、受委托经营等方式实际使用高层建筑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相关制度,加强高层建筑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个人及其家庭应当了解所在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学习消防常识和必要的灭火逃生技能。倡导家庭配备手电筒、灭火器、防烟面具等应急逃生消防器材。 第六条不得有下列危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行为: (一)超负荷用电; (二)违反规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四)制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损坏、挪用、擅自拆除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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