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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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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煤安监中局函[2007] 2号关于济南市所属煤矿安全监察情况的通报

济南市人民政府: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通报安全监察的有关情况,并可以提出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的建议”之规定,现将2007年上半年煤矿安全监察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察基本情况

上半年,我分局共对你市所属煤矿组织监察99矿次(含技术监察),主要包括:2006年底计划关闭矿井的关闭情况监察、矿井技术基础专项监察、机电运输专项监察、安全培训专项监察、职业卫生和综合防尘专项监察、2006年事故矿井专项监察、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监察、一通三防重点监察、防治水重点监察、“雨季三防”工程完成情况专项监察、停产整顿矿井恢复生产前的专项督查、回撤矿井的回撤方案及措施制定落实情况专项监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专项监察。

监察共发现各类事故隐患587条,责令26个采掘工作面停止施工,

责令423台(件)设备停止使用,对两矿实施行政处罚,共计罚款3万元。

二、安全工作特点

监察认为,济南市政府、煤矿监管部门及各煤矿企业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加大了对煤矿的安全投入,更新了机电设备,部分煤矿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章丘市实现了安全监控系统全市联网,多数矿井进行了采煤工艺和支护方法改革,煤矿防灾抗灾能力进一步增强,矿井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是通过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矿井安全状况明显好转。章丘市地矿局通过组织发动,2006年召开了6个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现场会,通过强化煤矿双基、标准化建设等措施,全市煤矿的安全基础水平和矿容矿貌有了明显改观,实现了“两个全面提升”,即全面提升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主的矿井科技装备水平,全面提升煤矿管理干部和职工队伍整体素质。2007年章丘市地矿局计划再开10个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现场会,上半年已分别在章丘矿业公司明水二号煤矿、东风二号煤矿、官庄矿业公司一号煤矿、鑫岳三号煤矿东井召开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现场会,每个现场会都有突出的亮点,都起到了样板的作用。

二、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教育培训,职工队伍素质逐步提高。章丘市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各集团公司聘请了10余名离、退休的高级技术人才担任集团或下属公司的总工,充实了专家技术力量;二是与山东科技大学联合举办了三期半年期脱产培训班,培训专业技术人才近100人,与新汶矿业职工大学联合举办1年期的采矿专业培训班,

42名同志参加培训;三是组织开展了“全面提升煤矿管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活动,采取专家授课、集中辅导、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强化对130名副矿级以上管理干部的培训。

三、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强化防治水、“一通三防”和顶板管理工作。章丘市投资400余万元安装了全市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了全市联网。在支护改革方面新上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近30套,推广正规壁式采煤,采煤支护逐步单体化。在巷道支护上,推行锚喷支护或钢棚支护,自2006年下半年以来,济南市属部分煤矿对矿井原有近1500米巷道进行了重新支护。另外,更换主扇风机、提升机等大型设备60余台。

四、突出重点,积极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章丘市地矿局针对多数矿井受水害威胁,把防治水列为煤矿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两次邀请山东煤监局“防治水专家库”的20余名专家逐矿进行了防治水专项论证,明确了各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重点,指导制定了相关的监控治理措施。在隐患排查治理上,章丘市从市局到集团公司、煤矿层层落实了隐患治理监控的具体责任人,并签订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书。

五、各煤矿企业进一步强化了各级责任制的落实。为抓好责任制的落实,章丘市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市政府年初召开了全市煤炭工作会议,会上,市政府与有关部门签订了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建立了“横到边、竖到底”的责任体系。二是实行各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经理、矿长年薪制度。三是从严处理事故责任人。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相对较差、技术力量还较薄弱。济南市各煤矿虽然多为国

有地方煤矿,但是这些煤矿的前身多数是个体煤矿,基础较差,技术力量薄弱,装备水平较低。有的煤矿技术人员素质较低,能力较差,有的煤矿技术力量严重不足。

2、不少煤矿目前井下仍在使用淘汰型机电设备。

3、由于煤层赋存条件差,有的煤矿仍采用非正规回采工艺、木支护;个别煤矿存在无设计施工或不按设计施工的现象。

4、截止2007年上半年,济南市还有十一处矿井未完善双回路供电系统。

5、部分矿井探放水工作开展不正常。

6、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使用、维护不正常。个别矿井未按鲁煤安监中局发…2007?8号的要求及时全面地对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甲烷传感器调校及断电试验不正常;监测工配备普遍不足。

7、安全教育及培训不规范。有的煤矿管理人员更换后,未按规定进行培训,有的矿井没有对配电工、变电工、压风机司机、乳化泵司机、爆破材料押运工、测风工、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仪器检测工、钢丝绳检查工等工种进行培训,有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复训。

8、职工流动性大,还存在企业招用老龄职工现象。检查中发现不少矿井还有年龄超过60岁的职工仍在从事井下煤炭生产工作,还存在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不及时的问题。

9、个别整合技术改造矿井,在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未审批的情况下,进行技术改造工程的施工。

四、安全管理建议

1、加强煤矿整合关闭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对资源枯竭、水文地质情况不清、工艺落后、管理混乱的矿井坚决予以关闭。矿井整合要按

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48号)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6]19号)的规定执行。整合技术改造矿井必须待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审批后,再进行相关工程的施工。

2、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更新淘汰设备,淘汰落后工艺,改善工作环境;未实现“双回路”供电的矿井,应制定目标计划,早日实现“双回路”供电;加强“一通三防”、防治水和提升运输及顶板管理,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

3、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职工素质,使各煤矿企业建立起一支确保煤矿生产安全运行的技术力量和稳定的职工队伍。

4、加强法治教育,整顿采矿秩序,严惩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5、按照国家局管理强矿的总体要求,切实搞好煤矿整顿关闭第三个阶段的工作。以政策治本,强化矿井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继续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全面提升小煤矿整体水平,实现“一个好转、两个减少和三个提高”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目标。

6、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确保煤矿监管职能落实到位。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抄送: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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