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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汇综发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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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出

口收汇核销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综发[2006]83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最近,据一些分局反映在辖区内发现骗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买卖核销单以及将核销单用于违规出口代理业务等情况。为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和蔓延,防止贸易项下异常外汇资金的流出入,积极配合国家税务部门打击出口骗退税的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加强核销单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核销单发放环节的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应严格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口单位申领核销单实行分类管理:(一)对在出口收汇核销考核中被评为“出口收汇荣誉企业”和“出口收汇达标企业”的出口单位实行按需发单。

(二)对在出口收汇核销考核中被评为“出口收汇风险企业”和“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的出口单位,根据其核销单申领、使用及已核销情况,实行控制发单。

(三)对成立时间不长或者多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领单数量大、领单频率高,而用单比例(已用核销单份数占已领核销单份数之比)或核单比例(已核销的核销单份数占已使用核销单份数之比)较低的出口单位应严格控制发单,必要时可暂停发单。

(四)对于存在买卖核销单、利用虚假身份注册企业骗领核销单、将核销单用于违规代理出口业务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出口单位,应停止发单。

外汇局对出口单位核销单申领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跟踪调查;对于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迅速采取措施处理。

二、外汇局应严格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第十二、十三条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对核销单“禁用”的管理。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出口单位,外汇局可对其已发放未使用的核销单实施“禁用”处理:

(一)出口报关后逾期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无正当理由且涉及核销单份数较多的;

(二)出口单位尚未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的核销单份数较多,且外汇局通过出口单位事先提供的各种联络方式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

(三)出口逾期未核销额累计达到等值200万美元,或占年均出口总额的比例超过30%的;

(四)税务部门通报的涉嫌出口骗退税的企业;

(五)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三)、(四)项情况的企业。

三、外汇局应加强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监管,按月清理、定期催核。对催核无结果或经催核但出口单位无正当理由的,应当按规定移交检查部门予以查处。

四、外汇局应加强与海关、税务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密切

配合,堵塞漏洞,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我国正常的外贸经营秩序。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外汇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至所辖中心支局、文局和相关单位。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反馈。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二OO六年九月十三日

第73讲_《外汇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管理、外债管理

第三单元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考点01:《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P544) 1.外汇的概念 外汇包括外币现钞(包括纸币和铸币)、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外币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债券)、特别提款权及其他外汇资产。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外汇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外汇的有()。(2012年) A.中国银行开出的欧元本票 B.境内机构持有的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 C.中国政府持有的特别提款权 D.中国公民持有的日元现钞 【答案】ABCD 2.《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1)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不论其发生在境内或者境外,均适用该条例。 (2)境内机构,是指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3)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4)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仅对其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经营活动,适用该条例。 【例题·单选题】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外汇收支活动中,应当适用《外汇管理条例》的是()。(2011年) A.美国驻华大使洪某在华任职期间的薪酬 B.最近2年一直居住在上海的美国公民汤姆,出租其在美国的住房获得的租金 C.美国花旗银行伦敦分行在香港的营业所得 D.正在中国短期旅行的美国人彼得,得知其在美国购买的彩票中了300万美元的大奖 【答案】B 【解析】(1)选项A: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属于“境外个人”,仅在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经营活动适用该条例,而美国驻华大使馆不属于中国的领土,不属于“境内”;(2)选项B:在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属于“境内个人”,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不论其发生在境内或者境外,均适用该条例;(3)选项C:美国花旗银行属于“境外机构”,仅在中国境内(不包括中国香港)的外汇收支和外汇经营活动适用该条例;(4)选项D:在中国短期旅行的彼得属于“境外个人”,仅在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经营活动适用该条例。 考点02:经常项目(★★★)(P544) 1.经常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收益(包括职工报酬和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和经常转移(单方面转移,如个人之间的无偿赠与或者政府之间的军事及经济援助、赠与、赔款等)。 2.经常项目的外汇收支管理 (1)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意愿结汇制(而非强制结汇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内涵】本办法所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以下简称资本金注入项目或项目),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并表现为国有股权或国有股份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适用外延】对以下经营性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并体现国有股权或者国有股份。 (一)重大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工程; (二)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项目; (三)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项目;

(四)其他适宜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进行投资的项目。 第四条【项目决策】资本金注入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情况特殊、影响重大的项目,还需要审批开工报告。 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以合并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五条【资本金注入方式】项目单位应当在申报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提出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建议。 (一)以既有公司为项目法人的,应附既有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接受中央预算内投资转为国有股权或国有股份的相关决议。 (二)以拟组建的项目公司为项目法人的,应附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和项目法人各方股东同意接受中央预算内投资转为国有股权或国有股份的相关承诺。 (三)在合理确定出资人代表出资比例、保证资本金及时足额用于相关项目的前提下,项目单位可以提出资本金注入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咨询评估、专家评议】审批资本金注入项目时,一般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委托评估应当引入竞争机

关于由财政资金直接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区别分析

关于建议采取财政资金直接投资模式建设或BT投 资模式建设工程项目的分析 对该工程项目分别从采取财政资金直接投资模式和采取BT投资建设模式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对比分析。 一、投资估算总额和投资管理方式对比分析 (一)采用财政资金投资模式投资估算总额 以项目建议书中建安工程费估算163,753.86万元为基数计算,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和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则估算工程投资明细如下: 1、项目建议书建安工程费163,753.86万元,预计投标下浮率5%, 下浮后的建安工程费为155,566.17万元。 2、项目建议书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2,568.94万元,预计投标下浮 率10%,下浮后的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0,312.05万元。 3、预留费为14,070.267万元。 采用财政资金投资模式投资估算总额为18,9948.47万元。 (二)采用BT投资模式投资估算总额 以项目建议书中建安工程费估算163,753.86万元为基数计算,按BT项目经验估算工程投资明细为: 1、建安工程费为163,753.86万元。 2、工程建设其他费22,568.94万元。 3、基本预备费14,905.82万元。

4、代建费3,118.43 万元。 5、建设单位投资回报率按5%计算,为10,217.35 万元。 6、BT融资建设期利息为3,191.71 万元 7、回购期利息为19,923.72 万元。 采用BT投资模式投资估算总额为237,679.83 万元。 投资明细详见附件:投资估算对比表。 (三)投资管理方式分析 采用财政资金投资模式在国内市场已十分成熟,主要体现在公开招标投标,通过竞争择优选择施工建设、材料设备供应和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单位等,合理低价中标即能节约投资,同时,大横琴公司城市建设管理团队在财政资金投资模式方面经验丰富,例如在招标时已经编制完成内容规范清晰、职责明确、管理到位、双方风险合理的各类合同和工程量清单,一旦中标,无须进行过多的合同谈判,双方风险在事前约定清晰,签订合同后各自按合同约定履行工程建设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工程量清单,合同乙方承担单价风险,建设单位承担工程量风险,避免不必要的价格纠纷和争议,清晰的投资管理方式有效地保证和推进工程按期完成。 相反,采用BT投资模式在国内市场不成熟,建设单位投资管理风险大,主要体现在按现行定额计量计价争议多,对建设单位投资管理不利,材料价格采用信息价相对偏离市场价格,信息价格上没有的材料价格采用询价定价风险大、可能偏差市场价格的几率大,且询价定价时建设单位管理难度大、容易因定价问题影响工程进度,工程预

直接投资项下存量权益登记操作规程模板

直接投资项下存量权益登记操作规程

附件: 直接投资项下存量权益登记操作规程 一、登记申报范围: 12月31日前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含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 12月31日前经主管部门(如商务部门)批准的境外投资企业(含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 12月31日前办理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登记手续的境内自然人,纳入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申报范畴。其中:外方投资者仅为境内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股权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无需登记申报年度存量权益,由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过其报表一并登记申报;已于 01月01日前经主管部门批准注销和转内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经主管部门批准注销境外投资手续的境内企业和个人,至外汇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可不纳入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申报范畴。 参加过抽样调查的外商投资企业无需再重复登记申报 FDI 存量权益登记,样本企业名单见附表三。 二、报送方式: (一)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数据可经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asone)——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申报(访问地址:)。企业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代为登记申报存量权益数据。

(二)上海地区试行银行代理企业登记申报存量权益数据。5月1日至 6月30日期间去银行办理外汇收支业务且尚未登记申报存量权益的企业,须由银行为其代理登记申报后方可为其办理外汇收支业务。若在此时间段内没有外汇收支业务需要办理,企业可选择自行登记申报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代理登记申报。 (三)企业可不提交登记申报信息的纸质材料,但须保证其真实、准确,相关材料留存5年备外汇局抽查。 (四)为便利数据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专门设定了企业端统一的登记申报用户,用于登录“应用服务平台asone”并开展登记申报存量权益工作。 机构代码:主体组织机构代码 用户代码:quanyidj 用户密码: 0101Aa 此统一用户仅具有存量权益登记角色的权限,不可用于其它业务。事务所端和银行端登录“应用服务平台asone”的用户和密码可继续使用。 登录系统后点击“存量权益管理”,然后按照自身业务类型,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点击“FDI存量权益登记”,境外投资企业点击“ODI存量权益登记”,在右边界面点击“申报/修改”,选择正确年份进行登记申报,具体操作截屏如下:

直接投资相关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

附件 直接投资相关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 _______________银行(行号:_________________): 请贵行将本公司直接投资相关账户资金,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结汇支付□结汇所得人民币支付□对外付汇 注:请按填表说明填写。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上表中重要提示和所附填表说明的内容,本公司所填写《直接投资相关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各项内容真实有效,并保证合法合规在经营范围内使用此次申请支付的资金。如擅自改变支付用途或虚假承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联系电话: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请在“结汇支付”、“结汇所得人民币支付”或“对外付汇”前的方框中打钩,“结汇支付”指相关直接投资账户内资金结汇后直接支付给实际收款人(含划入结汇待支付账户);“结汇所得人民币支付”指将结汇待支付账户内的资金支付使用(含人民币资金购汇支付);“对外付汇”指资本金直接对外付汇。本选项只能单选,如同时包括三种情况请分别填表。 2.支付账户类型是指划出支付资金的账户类型,包括:资本金账户、境内再投资账户、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前期费用账户、结汇待支付账户。 3.填写支付资金用途时,请按标准用途(支付货款、支付工程款、支付保证金非同名、支付咨询费、支付其他服务费用、预付款、支付税款、支付工资等劳务报酬、土地出让金、购房、购买其他固定资产、股权出资、偿还银行贷款、同名划转、利息结汇、备用金、现钞、个人、购买银行保本型投资产品、转入结汇待支付账户、特殊备案、融资租赁、担保履约、小额贷款、保理业务、其他)填写(选择“预付款或其他”的,请另行提交资金用途说明)。 4.支付资金用途不同需分开填写。 5.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他人填写本表的,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直接投资项下存量权益登记操作规程

附件: 直接投资项下存量权益登记操作规程 一、登记申报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含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2016年12月31日前经主管部门(如商务部门)批准的境外投资企业(含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登记手续的境内自然人,纳入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申报范畴。其中:外方投资者仅为境内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股权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无需登记申报年度存量权益,由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其报表一并登记申报;已于2017年01月01日前经主管部门批准注销和转内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经主管部门批准注销境外投资手续的境内企业和个人,至外汇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可不纳入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申报范畴。 参加过2016年抽样调查的外商投资企业无需再重复登记申报2016年度FDI存量权益登记,样本企业名单见附表三。 二、报送方式: (一)2016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数据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asone)——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申报(访问地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4a17040502.html,/asone/)。企业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代为登记申报存量权益数据。

(二)上海地区试行银行代理企业登记申报存量权益数据。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去银行办理外汇收支业务且尚未登记申报存量权益的企业,须由银行为其代理登记申报后方可为其办理外汇收支业务。若在此时间段内没有外汇收支业务需要办理,企业可选择自行登记申报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代理登记申报。 (三)企业可不提交登记申报信息的纸质材料,但须保证其真实、准确,相关材料留存5年备外汇局抽查。 (四)为便利数据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专门设定了企业端统一的登记申报用户,用于登录“应用服务平台asone”并开展登记申报存量权益工作。 机构代码:主体组织机构代码 用户代码:quanyidj 用户密码:20150101Aa 此统一用户仅具有存量权益登记角色的权限,不可用于其他业务。事务所端和银行端登录“应用服务平台asone”的用户和密码可继续使用。 登录系统后点击“存量权益管理”,然后按照自身业务类型,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点击“FDI存量权益登记”,境外投资企业点击“ODI存量权益登记”,在右边界面点击“申报/修改”,选择正确年份进行登记申报,具体操作截屏如下:

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办理指南自有

E 第五章 ——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办理指南——自有用地项目 第一节办理流程图(见插页图E) E1 P272 E15 P292 E2 P274 E16 P292 E3 P278 E17 P292 E4 P279 E18 P293 E5 P279 E19 P293 E6 P279 E20 P293 E7 P279 E21 P293 E8 P280 E22 P293 E9 P280 E23 P294 E10 P280 E24 P294 E11 P280 E25 P294 E12 P291 E26 P294 E13 P292 E27 P294 E14 P292

第二节办理流程说明 一、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有关手续 建设单位办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7个工作日)和规划意见书(条件)(20个工作日),并视项目情况有选择地到文物、卫生、环保、园林绿化、水务、公安交通、广播电视、涉外项目审查、无线电、机场管理等部门办理有关许可或咨询有关意见。 建设单位在取得规划意见书(条件)后,可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20个工作日;中央、军队在京项目到建设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登记备案,3个工作日),同时对需要的项目,由规划部门出具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30个工作日),并有选择地将审查结果抄送人防、消防、市政管理、体育、水务、公安交通等部门。 二、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有关手续 发展改革部门批复项目建议书后,对需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审查的项目书面征求交通部门意见(20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同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查(10~30个工作日)、建设用地预审(20个工作日)、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0个工作日)、不可移动文物的原址保护及对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20个工作日)。 发展改革部门根据需要,依据环保、国土、规划、卫生、文物等部门的许可或审查同意的有关文件,以及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20个工作日)。 三、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建设单位可同时办理项目用地和初步设计有关手续 (一)项目用地有关手续 建设单位依次办理划拨或出让许可(20个工作日;如涉及征占用林地,还需办理征占用林地许可,20个工作日)、国有土地使用证(20个工作日)。 (二)初步设计有关手续 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同时办理消防设计防火审核(8或16个工作日)、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建设标准审查(13个工作日,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按系统审查)、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项目建设方案审查(20个工作日)和卫生条件、设施的设计审查(20个工作日)。 通过消防设计防火审核和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建设标准审查后,建设单位办理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20个工作日)。 四、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有关手续 建设单位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和土地划拨或出让批准文件后,可办理年度投资计划(10个工作日;中央、军队在京项目到建设部门办理年度施工计划,7个工作日),同时根据需要通过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建设标准审查和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项目建设方案审查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个工作日)。 五、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有关手续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可根据需要同时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30个工作日)、掘路许可(20个工作日)、占路许可(20个工作日)、移伐树木许可(12个工作日)、移植古树名木许可(12个工作日)、避让保护古树名木措施许可(12个工作日)、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1个工作日;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按系统办理)、对施工和监理单位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管(20个工作日)、进行施工图审查。 随后,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0个工作日)。同时,建设部门与统计部门建立联网信息平台,将施工许可情况与统计部门信息共享。

外商投资企业直接投资项下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

外商投资企业直接投资项下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 一、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职能与范围 外汇管理对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外交往的日益扩大,人民币已实现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资本项目也已实现了有条件可兑换。我们国家现在对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实行的是登记备案制,取消了管制和审批的概念,主要是真实性核准。 外汇管理局是对外汇进行管理的职能部门。而资本项目管理是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汇兑环节进行管 理。管理范围如下图: 【略】 二、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简介 为改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式,便利企业、银行及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业务,提高外汇管理水平和效率,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信息化建设的整体部署和安排,设计开发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系统在外汇局、银行、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实行联网操作管理和数据交换,并采用IC卡外汇登记证替代纸质外汇登记证,在保持直接投资项下现行外汇管理政策延续性的同时,对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行政决策,改进业务办理方式、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形成运转协调、透明公正、规范高效的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管理机制;有利于实时了解直接投资项下资本跨境流动的情况和数据,促进直

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流通和资源共享;有利于提高各方主体的办事效率、合作意识和规范程度,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目前外汇局同银行已实行联网操作管理并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上线,启用IC卡外汇登记证。我分局及辖内各支局在总局统一要求和部署下,利用今年四月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时机对企业、银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广泛宣传与培训,历时四个月时间将全省近1300家既存企业信息进行数据采集、审核,电子化后录入系统,企业据此向所在地外汇局换领IC 卡外汇登记证。从2008年8月1日起,外汇局办理业务停止使用纸质外汇登记证,企业一律持IC卡外汇登记证到外汇局及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特别提示:至此没有来外汇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及换领IC卡外汇登记证的企业应及时到外汇局办理,否则对企业后续业务办理造成的影响由企业自行负责。 三、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与操作规程 (一)登记管理 1、新设登记 法规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发<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系统版)>的通知》(汇综发[2008]137号文 按照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独资、合资、合作)在营业执照下发后30日内及时到外汇局申请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外汇局对申请登记企业提交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新设企业按业务种类分四种情况: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银行版)

附件2: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银行版) 目录 一、外商直接投资项下 1.1前期费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2) 1.2外汇资本金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4) 1.3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6) 1.4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8) 1.5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10) 1.6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 (11) 1.7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结汇 (13) 1.8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结汇 (14) 1.9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5) 1.10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6) 1.11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划转 (18) 1.12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资金境内原币划转 (20) 1.13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22) 1.14外国投资者清算、减资所得资金汇出 (24) 1.15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所得资金汇出 (25) 1.16外国投资者所得利润、先行回收投资资金汇出 (26) 1.17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27) 1.18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将因未购得退回的人民币购

房款购汇汇出 (28) 1.19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及境外个人转让境内商品房所得资金购 付汇 (29) 1.20 境内企业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 (30) 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 2.1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 (31) 2.2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回 (32) 2.3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 (33) 2.4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开立、注销 (34) 2.5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入账、结汇 (35) 2.6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利润汇回 (36) 2.7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开立、注销 (37) 2.8境外放款资金汇出 (38) 2.9境外放款资金汇回入账 (39) 2.10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 (40)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银行版) 目录 、外商直接投资项下 1.1前期费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3) 1.2外汇资本金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5) 1.3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8) 1.4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9) 1.5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11) 1.6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 (12) 1.7 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结汇 (15) 1.8 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结汇 (16) 1.9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7) 1.10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8) 1.11 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划转 (19) 1.12 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资金境内原币划转 (21) 1.13 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23) 1.14 外国投资者清算、减资所得资金汇出 (24) 1.15 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所得资金汇出 (25) 1.16 外国投资者所得利润、先行回收投资资金汇出 (26) 1.17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27) 1.18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将因未购得退回的人民币购房款 购汇汇出 (29) 1.19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及境外个人转让境内商品房所得资金购付汇 29 1.20 境内企业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 (30) 、境外直接投资项下 2.1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 (31) 2.2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回 (32) 2.3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 (33) 2.4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开立、注销 (33) 2.5 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入账、结汇 (34)

外商投资项下(FDI)业务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操作简要手册(银行版)-FDI基础知识

外商投资项下(FDI)业务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操作简要手册(银行版) 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基础概念 (一)外商投资企业 一般来讲,外国投资者于中国境内出资设立的企业即为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国境内投资者一起出资的称中外合资企业,无中国境内投资者出资的称外商独资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经前置部门批准设立后,需至后续相关各个政府部门办理信息登记采集手续,其中至外汇局办理的手续名为外汇登记。当前暂因各部门间电子信息共享尚在建设过程中,仍需企业凭前置部门颁发的纸质证书至后续各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三)外商投资企业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按照生命周期划分为设立、变更、注销,各政府部门的登记手续也区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可能称呼略有不同。 设立按照方式不同,分为新设立、转股并购设立、增资并购设立;新设立为全新设立一个企业;转股并购设立为外国投资者收购原中国投资者持有的既存内资企业股份,导致该企业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并购设立为外国投资者对境内既存的内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导致该企业成为外商投资企业,且中国投资者持有股份被稀释。

变更按照具体内容不同,分为基本信息变更、资本信息变更。其中,基本信息变更包括: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行业类型等;资本信息变更包括:增减资本、股权转让、出资方式调整等原因引起的各投资者所持有资本份额变动。 注销按照原因区分为提前解散和到期清算。 外汇局办理前述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过程是将企业当次交易过程中的交易对手、交易金额、资本变动等重要信息录入至相关信息系统中,然后结合从银行采集到的对应交易发生的实际资金流动数据,进行比较和分析,以实现非现场监测和统计。 (四)注册资本和认缴出资金额 注册资本,一般用来表示企业规模和及用来衡量各投资方权利和义务比例;实收资本,企业登记的注册资本逐次到位后的累计金额; 认缴出资额,一般用来计算各投资方应该缴入多少资金才能取得相应注册资本所占比例的权利;实缴出资金额,企业逐次缴入的累计金额; 两者一一对应,每1单位的注册资本必然有相应的认缴出资金额;按照对应金额的多少,区分为平价出资(如:1元注册资本对1元出资金额)、溢价出资(如:1元注册资本对3元出资金额)、折价出资(如:1元注册资本对0.5元出资金额); 举例: 平价出资情况下,每实际缴入1元出资额,则注册资本到位1元,即实收资本增加1元。

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办理指南自有

E 第五章 ——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办理指南——自有 用地项目 第一节办理流程图(见插页图E)

第二节办理流程说明 一、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有关手续 建设单位办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7个工作日)和规划意见书(条件)(20个工作日),并视项目情况有选择地到文物、卫生、环保、园林绿化、水务、公安交通、广播电视、涉外项目审查、无线电、机场管理等部门办理有关许可或咨询有关意见。 建设单位在取得规划意见书(条件)后,可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20个工作日;中央、军队在京项目到建设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登记备案,3个工作日),同时对需要的项目,由规划部门出具 10 程规划许可证(20个工作日)。 五、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有关手续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可根据需要同时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30个工作日)、掘路许可(20个工作日)、占路许可(20个工作日)、移伐树木许可(12个工作日)、移植古树名木许可(12个工作日)、避让保护古树名木措施许可(12个工作日)、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1个工作日;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按系统办理)、对施工和监理单位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管(20个工作日)、进行施工图审查。 随后,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0个工作日)。同时,建设部门与统计部门建立联网信息平台,将施工许可情况与统计部门信息共享。

第三节办理事项指南 《》第31条 《》第28条 或 一、受理 岗位:委机关、分局(规划局)综合业务部门 职责:按照受理条件的标准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需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一)符合审查标准的,即时收取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填写“规划意见书(条件)收件表”。将“规划意见书(条件)收件表”第一联加盖收件专用印章后交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和“规划意见书(条件)收件表”第二联转交承办部门。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完整版)非标资产主要运作模式汇总

非标资产主要运作模式汇总 一、非标资产的主要业务形式 非标资产全称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2009年“四万亿”刺激后,信贷采取总量控制方式管理,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行业等成为银监会限制银行贷款投向领域,通过非标融资方式变相取得银行贷款就成为其主要的融资方式。 对于银行而言,出于规避信贷规模管制、降低资本消耗和拨备监管压力等考虑,银行也积极借助信托、券商、保险公司、基金子公司等通道投资非标,常见的非标业务形式包括买入返售票据、信托受益权转让、同业代付、保险协议存款等。 二、银行投资非标的主要渠道与监管 1、以理财资金投资非标 2013年出台的“8号文”,限制了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规模的上限,为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银行理财产品的非标业务规模逐渐压缩,占比由12年末的约42%降至15年末的15.73%。 2、以同业资金投资非标 2014年出台的127号文对同业非标业务进行了严格规范,规定买入返售下的金融资产必须为银行承兑汇票,债券、央票等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较高流动性的标准化资产,卖出回购方不得将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转出。 3、以自有资金投资非标 “127号文”后,应收款项类投资成为非标的新宠。即银行利用自营资金通过互买、腾挪等方式将非标资产转移至自营投资下。根据“127号文”规定,金融机构同业投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的性质,准确计量风险并计提相应资本与拨备。 三、非标资产的出路

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筹集与管理(二)模拟题

[模拟] 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筹集与管理(二) 单项选择题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第1题: 建设项目资本金的筹集方式不包括( )。 A.吸收直接投资 B.银行贷款 C.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D.发行股票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吸收直接投资[解题思路] 建设项目资本金是建设项目成的前提之一,筹集方式有: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2题: 国家资本金的主要特点不包括( )。 A.产权归属国家 B.资产运用和处置受国家严格约束 C.在国有建设项目中普遍采用 D.灵活多样的出资方式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吸收直接投资 第3题: 建设项目在利用吸收直接投资方式筹集资本金时,出资人不可以用( )出资方式。 A.现金 B.实物 C.有价债券 D.土地使用权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吸收直接投资[解题思路] 建设项目在吸收直接投资方式筹集资本金时,出资人可以使用现金、实物、工业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方式。 第4题: 建设项目吸收直接投资的资本金,通常依据的程序包括( )。 A.确定吸收直接投资的数量

B.选择直接投资的出资人 C.进行投资人招投标 D.协商直接投资的相关事宜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吸收直接投资[解题思路] 建设项目吸收直接投资的资本金,通常依据如下程序:确定吸收直接投资的数量、选择直接投资的出资人、协商直接投资的相关事宜、签署直接投资的协议、合同等文件。 第5题: 按照股票发行的时间分类,股票可以分为( )。 A.始发股和新发股 B.普通股和优先股 C.记名股和无记名股 D.按票面金额股票和超过票面金额股票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发行股票筹集 [解题思路]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股票有不同的分类,按照发行时间先后,股票分为始发股和新发股。 第6题: 我国《证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下面对这些条件描述错误的是( )。 A.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B.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C.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票的比例为10%以上 D.公司最近5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发行股票筹集 第7题: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明显特点在于( )。 A.面额巨大 B.由某个公司发行 C.可以赎回 D.附加转换选择权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外汇局版)

附件1: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外汇局版) 目录 一、外商直接投资项下 1.1前期费用登记...................... 错误!未指定书签。 1.2 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 错误!未指定书签。 1.3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错误!未指定 书签。 1.4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变更、注销... 错误!未指定书签。 1.5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现汇、跨境人民币出资验资询证及出资确 认登记............................... 错误!未指定书签。 1.6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非货币出资验资询证及出资确认登记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7外国投资者境内合法所得再投资(转增资)验资询证及出资确认登 记................................... 错误!未指定书签。 1.8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错误!未指定书签。 1.9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方出资确认登记.. 错误!未指定书签。 1.10非居民买卖境内商品房基本信息登记. 错误!未指定书签。 1.11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对外支付登记错误!未指 定书签。 1.12境内机构接收境内再投资外汇信息登记错误!未指定书签。

1.13开立外汇保证金账户的境内主体信息登记错误!未指定书签。 1.14 境内企业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 2.1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错误!未指定书签。 2.2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错误!未指定书签。 2.3 非货币形式出资确认登记........... 错误!未指定书签。 2.4 债权投资回收登记................. 错误!未指定书签。 2.5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变更登记. 错误!未指定书签。 2.6 境外再投资外汇备案............... 错误!未指定书签。 2.7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清算登记.... 错误!未指定书签。 2.8 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 错误!未指定书签。 2.9 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变更与注销登记错误!未指定书签。 2.10 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错误!未指定书签。 2.11 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变更登记错误!未指定书签。 2.12 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核准错误!未指定书签。 2.13 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注销登记错误!未指定书签。 2.14 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69讲_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直接投资项下、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管理、外债管理、人民币汇率与特别提款权

第三单元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考点2】经常项目(★★★)(P543) 1.经常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收益(包括职工报酬和利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和经常转移(也称单方面转移,如个人之间的无偿赠与或者政府之间的军事及经济援助、赠与、赔款等)。 2.经常项目的外汇收支管理 (1)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意愿结汇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2)经常项目外汇支出 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凭有效单证,无须审批。 (3)经常项目外汇收支需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 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后,对企业和个人经常项目下用汇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外汇收支及汇兑环节的真实性审核。 【解释】我国目前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经常项目开放(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部分管制。 3.个人外汇管理制度 (1)目前,对于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 (2)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对于个人开展对外贸易产生的经营性外汇收支,视同机构按照货物贸易的有关原则进行管理。 【例题1?单选题】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对企业和个人经常项目下用汇的管理,主要体现为()。(2012年) A.对用汇额度的审核 B.对外汇用途的审核 C.对外汇收支及汇兑环节真实性的审核 D.强制结售汇的管理 【答案】C 【例题2?单选题】下列关于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表述中,符合外汇管理法律制度规定的是()。(2014年) A.我国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实行有限度的自由兑换 B.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C.境内个人购汇额度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应凭相关贸易单证办理 D.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强制结汇制 【答案】B 【解析】(1)选项A:目前经常项目可自由兑换;(2)选项C:对于个人的非经营性外汇收支,无须提供贸易单证;(3)选项D: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意愿结汇制(而非强制结汇制)。 【考点3】资本项目(★★★)(P545) 1.资本项目包括资本转移、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投资、贷款以及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或者放弃等。 【解释1】经常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收益(包括职工报酬和投资收益)和经常转移(单方面转移)。 【解释2】境内个人在境外买房属于资本项目的外汇支出。 【例题?多选题】根据外汇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外汇经常性项目的有()。(2015年) A.贸易收支 B.对外借款 C.投资收益 D.单方面转移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属于资本项目。 2.资本项目的外汇收支管理 (1)资本项目外汇收入 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无须批准的除外。 (2)资本项目外汇支出 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应当在外汇支付前办理批准手续。

2020年(项目管理)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项目管理)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资本项目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银行版) 目录 一、外商直接投资项下 1.1前期费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3) 1.2外汇资本金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5) 1.3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8) 1.4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9) 1.5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和注销 (11) 1.6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 (12) 1.7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结汇 (15) 1.8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结汇 (16) 1.9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7) 1.10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8) 1.11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划转 (19) 1.12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资金境内原币划转 (21) 1.13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23) 1.14外国投资者清算、减资所得资金汇出 (24) 1.15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所得资金汇出 (25) 1.16外国投资者所得利润、先行回收投资资金汇出 (26) 1.17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27) 1.18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将因未购得退回的人民币购房 款购汇汇出 (29)

1.19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及境外个人转让境内商品房所得资金购付 汇 (29) 1.20 境内企业开展外币资金池业务 (30) 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 2.1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 (31) 2.2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回 (32) 2.3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 (33) 2.4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开立、注销 (33) 2.5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入账、结汇 (34) 2.6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利润汇回 (35) 2.7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开立、注销 (36) 2.8境外放款资金汇出 (37) 2.9境外放款资金汇回入账 (38) 2.10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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