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

.

ICS13.320

C 81 DB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45/T XXXX—20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design and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alarm and

control system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

(征求意见稿)

2012-XX-XX发布2012-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适用范围 (3)

5 系统设计 (3)

5.1 一般规定 (3)

5.2 监控设备的配置 (3)

5.3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3)

5.4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4)

5.5 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4)

5.6 系统配置 (4)

5.7 参数配置 (5)

5.8 在不同接地保护方式中的应用 (5)

6 安装调试 (5)

6.1 安装前的准备 (5)

6.2 现场器件的安装 (5)

6.3 监控设备的安装 (6)

6.4 监控系统接地设置 (6)

6.5 布线要求 (6)

6.6 产品调试 (6)

6.7 监控设备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调试 (6)

6.8 建筑内系统的调试 (6)

7 验收 (7)

8 维护 (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不同接地方式的电气火灾监控应用 (8)

附录B (规范性附录)装有剩余电流传感器的配电箱中一次回路接法 (11)

附录C (规范性附录)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产品验收记录 (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上海华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南宁富迪佳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常万森、邓炳华、罗晖、尹维、张博、余龙山、张敏杰。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产品的术语和定义、适用范围、系统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产品的设计、安装调试和验收维护。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产品的设计、安装调试和验收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287(所有部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

远程监控城市内各建筑电气火灾安全状态的系统,该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网络接入模块、有线网络组成。

3.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

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它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及系统总线组成。

3.3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以下简称监控设备)

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

3.4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

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温度等电气火灾危险参数变化的探测器,由电气火灾监控器和电气火灾传感器(包括剩余电流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组成。

3.5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当被保护线路剩余电流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应在60s内发出报警信号,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至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3.6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当被监视部位温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应在40s内发出报警信号,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至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3.7

探测器

按工作方式分类:

a)独立式探测器(具有监控报警功能的探测器);

b)非独立式探测器。

3.8

电气火灾监控器

能接收来自传感器的剩余电流、温度信号,并具有现场报警功能的监控装置。

3.9

剩余电流传感器

测量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值变化的传感器,一般由剩余电流互感器组成。

3.10

温度传感器

测量被保护线路中线缆或铜排温度变化的传感器。

3.11

系统总线

监控设备与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之间传输数字信号的物理传输介质。

3.12

电气火灾网络接入模块

用于监控系统与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之间通信的协议处理与转换模块。

3.13

有线网络

用于监控系统与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通信的TCP/IP有线传输网络。

4 适用范围

下列场所应设置监控系统:

a)国家标准GB 50116中规定的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特级、一级和二级的场所;

b)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1)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购物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2)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

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3)图书馆、加油站、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轨道交通等公共聚集场所;

4)超过5层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老年人建筑、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

筑面积大于3000m2的旅馆建筑、疗养院的病房楼、儿童活动场所和大于等于200床位的

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手术部等;

5)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古建筑;

6)经营灯具、电器等电气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

5 系统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应由具有消防设计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5.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对于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应作为其子系统,承担火灾发生前电力系统自身可能引发火灾的监控报警任务。

5.1.3 监控设备应实时显示电气火灾监控参数(如剩余电流数值、温度数值)和报警部位(包括楼层、配电箱编号等),能人工在线查询、设定和修改各电气火灾监控器的有关参数,应具有实时监控报警和系统故障报警功能。

5.1.4 电气火灾监控器应为独立的系统部件,不应与断路器、智能电力仪表等功能产品合二为一。5.1.5 电气火灾监控器应为面板仪表型结构,所有显示、操作均应在配电箱柜面板上进行,并应能显示电气火灾监控参数(如剩余电流数值、温度数值)。

5.1.6 监控系统应具有预警功能,能在被监控参数发生异常但未达到监控报警值前发出预报警信号。

5.1.7 监控节点少于10点的系统可不配置监控设备,但应选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5.1.8 监控节点大于或等于10点的系统应配置监控设备,并宜通过TCP/IP网络接口将本建筑内所有电气火灾监控信息实时传送至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

5.1.9 系统设计应以剩余电流和温度监控为主。

5.2 监控设备的设置

5.2.1 监控设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设置在监控区域附近,设置在监控区域附近时,应将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传入消防控制室;在无消防控制室的场所,监控设备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5.2.2 监控设备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宜接入设置在消防控制室的图形显示装置,也可接入集中型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的显示应与火灾报警信息和可燃气体报警信息显示有明显区别。

5.2.3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安装设置应参照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置要求。

5.3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5.3.1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应以低压配电系统末端探测为基本原则,宜设置在配电柜进线或出线端。在供电末端负载和剩余电流很小,且其上一级的负载条件和正常泄漏电流仍符合设置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时,可设置在其上一级供电处。

5.3.2 除消防动力负荷、TN-C系统、IT系统以外的低压配电系统应设置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部位见下表:

表1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部位表

5.3.3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均应能设置独立地址。

5.4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5.4.1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应以探测电气系统异常发热为基本原则,应设置在电缆接头、树干式供电线路接驳处等发热部位。设置变电所的建筑中二级配电箱出线处和未设置变电所的建筑中一级配电箱出线处必须设置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其他配电箱可根据负载情况考虑设置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5.4.2 探测低压配电线路时,宜采用接触式布置。

5.4.3 探测配电柜内部温度变化时,宜靠近发热部件设置。

5.4.4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均应能设置独立地址。

5.5 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除应符合5.1、5.2、5.3、5.4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中,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息应由电气火灾监控

设备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显示,但其报警信息显示应与其他报警信息显示有明显区别;

b)在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中,应将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报警信号传入有人值班

的场所;

c)任意探测器均应能设置独立地址,均应能将报警、故障信号传送到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或消防控

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显示。

5.6 系统配置

5.6.1 应在以下场所进行监控点的配置,所配置的监控系统宜能远程接入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

a)配电室重要的低压出线回路;

b)照明总配电箱进线处;

c)动力总配电箱进线处;

d)建筑物(包含建成已投入使用)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

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配电箱进线处;

e)建筑物内的地下商店(场)的配电箱进线处;

f)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架构的古建筑,配电室低压出线回路、分控配电箱进线处;

g)学生宿舍、老人福利设施、幼儿园、盲人学校、聋哑学校,照明总配电箱进线处;

h)除高层建筑外的家具城、服装城、建材城、灯具城等人员密集场所,照明、电力配电箱进线处。

5.6.2 设于同一配电箱柜内多路监控节点的环境应采用多回路电气火灾监控器。多回路监控应能在一个共用的电气火灾监控器上实现对多个配电回路的监控参数显示、操作、设定和报警等功能,并将各回路监控信息传送到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或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显示,多回路监控节点的设置不应超出同一个配电箱柜。

5.6.3 电气火灾监控保护一般宜采用报警不跳闸的设计原则。

5.7 参数配置

5.7.1 系统设计中对监控节点剩余电流的设定值应先给出设计估算值,在产品调试中可根据电气火灾监控器显示的实时剩余电流数值修正剩余电流设定值,剩余电流报警设定值不应小于20mA ,不应大于1000mA 。

5.7.2 配电箱柜内温度探测点应为L1、L2、L3、N四个线缆(或铜排)接头处温度,温度报警设定值应在55℃~140℃的范围内。

5.8 在不同接地保护方式中的应用

5.8.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应与电力系统接地保护相配合。

5.8.2 剩余电流监控节点应按附录A所列不同接地方式的安装要求进行。

5.8.3 TN-C接地系统不可装设剩余电流监控节点,如需装设时必须将TN-C系统改造成TN-C-S系统或局部TT系统。

5.8.4 TN-C-S接地系统中,监控系统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应使用在PE线与N线分开以后的部分。

6 安装调试

6.1 安装前的准备

6.1.1 进行产品外观检查,产品外壳应光洁,表面无腐蚀、涂层无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件、插接件应无松动。

6.1.2 产品附件、配件、监控软件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应齐全。

6.1.3 产品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6.1.4 按设计图纸核对产品规格无误。

6.2 现场器件的安装

6.2.1 配电回路的相线和中性线应按同一正方向均匀穿过剩余电流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应分别直接固定在四根线缆(或铜排)接头处上,并确保接触良好。

6.2.2 保护地线(PE线)不得穿过剩余电流传感器。

6.2.3 配电箱中装有剩余电流传感器时,其一次线路应按附录B所示要求连接。

6.3 监控设备的安装

6.3.1 柜式监控设备设备宜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柜并排安装,壁挂式监控设备箱宜设于便于观察和操作的墙面。

6.3.2 监控设备电源应引接消防专用控制电源。

6.4 监控系统接地设置

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做系统接地。

6.5 布线要求

6.5.1 系统布线应依据下列图纸进行:

a)监控系统图;

b)监控系统各层布线平面图;

c)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安装接线图。

6.5.2 引入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b)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

c)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 的余量;

d)导线应绑扎成束;

e)导线引入线穿管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f)监控系统宜通过TCP/IP网络接入至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采用就近接入至公共Internet

网络的方式,通过公用网络连接至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不需要单独布线。

6.6 产品调试

6.6.1 系统通电后的运行状态测试。

6.6.2 系统中所有监控点的参数设置。

6.6.3 监控设备界面上进行各监控点的信息设定。

6.6.4 监控系统联网及功能调试。

6.6.5 建筑内监控系统与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的连接和功能调试。

6.6.6 监控设备和电气火灾监控器的密码设定。

6.7 监控设备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调试

系统调试完成后,应对监控设备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按GB 14287(所有部分)的相关规定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a)自检和试验功能;

b)消音和复位功能;

c)监控预警和报警功能(按监控节点数的2%,但不少于2点);

d)监控设备的远程设定功能(选择任意2点检查);

e)系统故障报警功能(人为断开任意2处总线);

f)监控设备的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

6.8 建筑内系统的调试

系统调试完成后,应进行建筑内系统对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的功能检查:

a)被检测参数的实时性;

b)网络连接稳定性,并进行人为中断通信测试;

c)监控预警和报警功能(按监控节点数的2%,但不少于2点);

d)故障报警后从电气火灾远程服务系统发来的短消息功能;

e)系统故障报警功能(人为断开任意2处总线);

f)监控设备的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

7 验收

7.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验收。

7.2 监控系统产品验收时,应按本标准附录C的要求填写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产品验收记录。

7.3 监控系统产品验收时,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a)产品验收申请报告;

b)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书;

c)消防部门的审核及备案相关文件;

d)监控系统图;

e)监控系统调试记录;

f)系统产品检验合格证;

g)系统产品出厂试验报告或现场检验报告;

h)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

7.4 产品验收应按附录C所列项目逐项检查,当有不合格时,应进行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

7.5 复验时,对有抽样比例要求的,应进行加倍抽样。复验不合格者,为验收不合格。

7.6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产品验收合格、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8 维护

8.1 使用单位应制订监控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由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

8.2 监控系统投入使用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a)本规程7.2条所规定的全部技术文件和产品验收报告;

b)监控系统的使用说明书;

c)监控系统的维护检查记录表。

8.3 每月至少对系统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a)对系统各部件进行外观检查,外观质量应符合6.1.1的规定;

b)检查电气火灾监控器的实时显示数据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c)对现场电气火灾监控器逐个进行自检和剩余电流试验检查,应功能完好、动作正常;

d)检查监控设备的数据接收和事件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8.4 每年至少应对系统进行一次监控报警和故障报警记录的检查,并打印整理系统的年度运行维护报告。

.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不同接地方式的电气火灾监控应用A.1 TT接地系统

TT接地系统按图A.1的规定进行。

图A.1 TT接地系统

.

A.2 TN-S接地系统

TN-S接地系统按图A.2的规定进行。

图A.2 TN-S接地系统

.

A.3 TN-C-S接地系统

TN-C-S接地系统按图A.3的规定进行。

图A.3 TN-C-S接地系统

.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装有剩余电流传感器的配电箱中一次回路接法图B.1、B.2给出了传感器装于配电箱不同位置的一次线接法。

图B.1 传感器装于配电箱总开关下方的一次线接法

.

图B.2 传感器装于配电箱出线开关下方的一次线接法

.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产品验收记录表C.1给出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产品验收记录表。

表C.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产品验收记录表

表C.1(续)

.

注:验收评定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项,下同。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摘要:对于大型的公共建筑,电气火灾监控是非常重要的,应用也越来越广,也是建筑防火十分重要的一环。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实践就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实际应用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同行探讨。 关键词:电气火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注意问题 根据公安部的统计,过去十年发生电气火灾,占火灾总数的30%左右,重特大火灾中,电气火灾的比例高达60%-70%左右。电气火灾一直在所有火灾中发生比例最高,在全国范围内每天都会发生。电气火灾的高发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因此,《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提出要设置电气火灾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准确实时监控电气线路的故障和异常状态,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警、提醒相关人员去消除这些隐患,避免电气火灾的发生,这无疑是防止电气火灾的一个有力措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B50045-20XX第规定,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建筑,特别是大型的公共建筑,都设计和应用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依据 GB - 20XX《漏电火灾监控设备》; - 20XX《剩余电流式电器火灾监控探测器》; - 20XX《测温式漏电火灾监控

探测器》;GB 50016 - 20XX《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005年局部修订条文;GB 50016-20XX《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13955-20XX《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 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组成与工作原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和微型计算机构成。一台微型计算机通过RS232接口与多台集中监控设备相联,一台集中监控设备通过二总线与多台监控探测器相联。 监控探测器与零序电流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共同构成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前置部分,零序电流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分别检测配电回路的漏电电流和三相工作电流,并将检测信号输送给监控探测器。监控探测器的主要功能是对配电回路的漏电电流、三相工作电流进行有效监控并将实时数据上传至集中监控设备。当受监控的某一回路的漏电电流或工作电流超过事先设定的预报警值时发出声光预报警信号、超过事先设定的报警值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根据用户设定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切断受监控回路的供电电源,同时通过二总线将报警信号或预警信号发送至集中监控设备。 三,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功能 大多数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都必须具备以下的功能: 1、漏电预警和报警。当配电回路的漏电电流值达到漏

GB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1总则 1.0.1本条说明制订本规范的目的。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是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的主要子系统之一。本规范的制定是为了适应安全防范工程的实际需要,为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为广大工程设计人员设计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提供一个全国统一的、较为科学合理的设计规范,也为中介服务机构和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方案论证、系统评估和监督检查的技术依据。 1.0.2本规范是《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配套标准,是对GB 50348中关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通用性设计的补充和细化。 1.0·3本条强调了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协调。 1.0.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包括设备配置、设备控制及显示记录功能的要求都要符合各防护目标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要求,强调它的经济、实用、安全、可靠。 1.0.5本条规定了本规范与其他有关规范的关系。 本规范是一个专业技术规范,其内容涉及范围广,在设计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时,除本专业范围的技术要求应执行本规范规定外,还有一些属于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应当执行有关标准、规范,而不能与之相抵触。这就保证各相关标 2术语 2.0.11、2.0.12介绍了模拟视频监控系统和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基本内涵。 使用视频光端机,由于其端对端的模拟视频输入/输出,即使其采用数字化通过光传输,通常也视为模拟视频设备。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通常采用网络摄像机,视频服务器,或使用具有网络传输功能的DVR。一般的,同一台数字视频设备可支持多用户的网络并发访问。 2.0.13介绍了摄像机工作环境的重要指标。 2.0.14~2.0.20介绍了与图像性能指标有关的几个重要概念。 2.0.15本条文中的灰度级是指电视图像中,从最黑到最白之间能区别的亮度等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标准

浅谈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与安装 2006/4/10/9:4 来源:昆明华安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作者:宁卫国 2.4.3 配电柜成套形式的安装设计 直接在配电箱柜面板上嵌入探测控制器,只考虑在柜内适当位置固定漏电互感器(一般在主空开上端或下端),不改动配电柜内部结构,不用增加单独的探测控制器安装箱,美观方便。应在设计中明确提出要求,在施工图会审完毕,由配 电柜成套厂考虑预留面板上嵌装漏电流探测控制器的孔。 3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安装中应注意的问题 3.1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施工主体单位问题 根据上述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特点,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有相当的独立性,但与配电系统密不可分,归入强电系统施工比较便于协调配合。反之,实践证明,归入消防报警系统施工单位施工,则容易扯皮,协调配合困难,加上其对控制柜不熟悉,对互感器安装等比较陌生,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对于个别直接使用普通火灾报警系统的二总线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在与配电柜成套厂家或施工单位充分沟通配合的前提下,可以并入消防报警系统施工单位施工。目前,消防主管部门对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施工单位是否需要具备消防专业承包资质,尚未有明确的界定。 3.2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施工要求 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GB13955第6部分“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明确指出:“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应充分考虑供电方式、供电电压、系统接地型式及保护方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形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短路分断能力、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分断时间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要求,在不同的系统接地形式 中应正确接线”。 具体地说,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安装应注意以下问题: 1) 漏电流报警器标有电源侧和负荷侧时,应按规定安装接线,不得反接。 2) 安装漏电流断路器时,应按要求,在电弧喷出方向有足够的飞弧距离。 3) 安装时,必须严格区分N线和PE线,三级四线式或四极四线式电的N线应通过漏电火灾监控系统的电流互感探测器。通过漏电火灾监控系统的电流互感探测器的N线,不得作为PE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外露可接近导体。PE 线不得接入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4)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没有归入配电系统施工单位施工时,双方应充分沟通,协调有关安装方式、尺寸和电气技术参数。新工程使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与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互感器)分离配置型产品时,在配电柜(箱)订货时应向厂家明 确互感器尺寸,以便于预留安装位置。 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的 9.1.1条要求,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应当按照消防用电的规定执行。因此,无论消防中心设置的集中控制器还是现场设置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都要按照消防用电的规定执行,接入 消防用电。 6)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电流互感探测器在配电柜(箱)内安装,要特别注意施工安全,要在断电情况下施工,并注意强弱电分开走线,单独敷设电流互感探测器信号线,并应使用带屏蔽的多芯控制线。特别注意防止接错线或搭线,造成强电串入火灾监控探测器中烧毁火灾监控探测器或联网的多个火灾监控探测器。 7) 改造工程一般应将组合式电流/剩余电流探测器置于塑壳断路器下端出线处,当安装不便时,可考虑安装于塑壳断 路器的入线端。 8) 施工单位应配备移动式(手持便携式)剩余电流检测仪,并在调试时先进行配电系统剩余电流的检测,及时排除剩余电流异常情况,并作详细记录。根据GB13955标准5.7.3和5.7.5要求,设定合适的漏电流报警阀值,通常报警设 定值取值不小于线路和设备正常运行泄漏电流值的两倍。 9) 根据GB13955标准6.3.7要求,安装完成后必须要有如下的检验项目:按动探测控制器(报警器)上的测试试验按钮,使探测控制器输出脱扣电压,试验塑壳断路器脱扣是否灵敏。此项测试应逐一进行,用试验按钮连续试验3次,应正确动作,消防中心集中控制器应指示报警部位;带额定负荷电流分合3次,均可靠动作,不应有误报警现象;在消防中心集中控制器上手动对各配电箱进行断电测试,应正确无误。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方案(知识浅析)

北恒大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实施方案 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 2017年3月

北恒大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方案 一、北恒大厦低压配电系统现状: 1.北恒大厦配电系统由负一层的配电室两台互为备用的1600KVA的 变压器供电,由10台低压配电柜向各用电区域和设备供电。2.大厦有南北两个强电竖井分别设有照明母线,有配电室低压配电 柜的两个回路供电,竖井每层内均设有双路供电的事故动力和事故照明配电箱。 3.屋顶及十一、十二层有风机电源柜、电梯电源柜以及其他动力配 电柜。 4.负一层有生活水泵、消防栓泵、喷淋泵电源及控制柜。 5.分布在各楼层区域性的照明、动力配电箱柜。 二、北恒大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介绍: 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服务于常规的低压供电网络的监控系统,是 一个连成网的整体装配,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对建筑物的整个低压供电网络的供电异常情况进行适时的监测、判断,对可能引起火灾的设备发出报警信号,或对故障线路进行切断,以免发生火灾或扩大事故范围。 2.根据北恒大厦低压配电系统现状,北恒大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选 用立达集团产品与火灾报警及联动系统兼容。 3.本系统在消防控制室设电气火灾监控主机,与火灾报警及联动系

统显示装置CRT联网,实现信息上传,实现图形显示,直观的实时观察各个点的对应状态。 4.在配电室值班室设置电气火灾区域显示器,实时显示电气火灾监 控网络中探测器的工作状态、监测数据(漏电流、温度、故障等),电气值班人员对整个低压供电网络工做状态及时了解掌控,实时处理线路、设备故障,减少事故发生。 5.在配电室低压配电柜各个供电回路、屋顶风机电源箱、消防栓泵 喷淋泵控制柜、生活泵控制柜、强电竖井照明配电箱、电梯电源柜及分部在本楼内其他地方的所有配电箱柜内加装温度、电流传感器及探测器;对本楼内所有低压供电设备进行实时监测。 6.后附北恒大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示意图 三、设备选型: 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主机: 根据北恒大厦低压配电系统实际情况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主机选用LDK800EH-QG-384型立柜式主机,提供4路探测回路,10.4寸24位真彩色液晶触摸屏。 2.配电室值班室选用LDQ80-QB型电气火灾区域显示器,和主机通讯 采用RS-485通讯总线,最大检测地址1280点,采用128*32中文液晶显示器,检测内容直观,操作简单、方便。 3.根据配电室低压柜、风机水泵电梯控制柜、竖井配点电箱等各种 用电设备具体情况探测器分别选用LDT9004EH、LDT9006EH 、

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一章编制依据 1.1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思想 本施工组织设计是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程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操作规程、成都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再结合我公司的施工能力、技术准备力量及多年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经验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施工组织设计作为直接指导施工的依据,在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成本的前提下,对加强施工管理、有效的调配劳动力、提高施工效率、节约工程成本、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有积极作用。 施工组织设计一旦经甲方和建设监理公司审核认可后,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一定严格按照本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1.2编制范围及内容 1、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严格按照本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的要求进行质量策划后编制的,在人员、机械、材料供应、平衡调配、施工方案、质量要求、进度安排等方面统一进行部署下完成。 2、我公司高度重视本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召集曾从事过类似工程工作的技术专家、有关负责人攻克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及特殊部位的施工技术,力求本方案重点突出,具有呼应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本着对建设单位负责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对工程质量的高度

责任感,针对本工程设计特点和使用功能要求,我们编制的原则是:“确保工程质量优、速度快、造价低、操作性强”。同时保证周边和施工现场有良好环境。 1.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技术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84-2004 防盗报警控制器材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2001 钢管敷设工艺标准305-1998 金属线槽配线安装工艺标准313-1998 防雷及接地安装施工工艺标准HFWXQB1-6-013-2004 甲方相关要求 招标文件及图纸有关内容 第二章工程概况 2.1工程内容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37T2122—2012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系统设计 (2) 5 施工安装 (3) 6 系统调试 (4) 7 系统验收 (4) 8 系统维护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不同接地方式的电气火灾监控应用 (6) 附录B(规范性附录)装有传感器的配电箱一次回路接法 (7) 附录C(资料性附录)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验收记录 (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华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元祥、王忠、黄凤梅、李智勇、陈建国、唐绍峰、孙厚杰、韩晓杰、王然、王琳。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施工及验收 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术语和定义、系统设计、施工安装、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系统维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及工业建筑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287(所有部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由电气火灾监控主机、电气火灾监控器、电气火灾传感器(包括漏电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电流传感器)及系统总线组成的实时报警系统。 3.2 电气火灾监控主机 接收和监控现场电气火灾监控器报警信号的装置。 3.3 电气火灾监控器 接收电气火灾传感器信号,并具有现场报警功能的监控装置。 3.4 漏电传感器 采集监测回路的漏电信号(或漏电电流信号)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给电气火灾监控器的装置。 3.5 测温式传感器 采集监测回路线缆温度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给监控器的装置。 3.6 电流传感器 采集监测回路各线缆电流信号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给监控器的装置。 3.7 系统总线(以下简称总线) 监控系统与各监控器之间的物理传输介质。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

. ICS13.320 C 81 DB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45/T XXXX—20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design and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alarm and control system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 (征求意见稿) 2012-XX-XX发布2012-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适用范围 (3) 5 系统设计 (3) 5.1 一般规定 (3) 5.2 监控设备的配置 (3) 5.3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3) 5.4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4) 5.5 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 (4) 5.6 系统配置 (4) 5.7 参数配置 (5) 5.8 在不同接地保护方式中的应用 (5) 6 安装调试 (5) 6.1 安装前的准备 (5) 6.2 现场器件的安装 (5) 6.3 监控设备的安装 (6) 6.4 监控系统接地设置 (6) 6.5 布线要求 (6) 6.6 产品调试 (6) 6.7 监控设备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调试 (6) 6.8 建筑内系统的调试 (6) 7 验收 (7) 8 维护 (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不同接地方式的电气火灾监控应用 (8) 附录B (规范性附录)装有剩余电流传感器的配电箱中一次回路接法 (11) 附录C (规范性附录)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产品验收记录 (1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目录 1总则 (1) 2术语 (1) 3基本规定 (2) 4系统构成 (3) 5系统功能、性能设计 (4) 6设备选型与设置 (6) 7传输方式、线缆选型与布线 (9) 8供电、防雷与接地 (9) 9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 (9) 10监控中心 (9) 附录A设计流程与深度 (9) A.1 设计流程 (9) A.2 设计任务书的编制 (10) A.3 现场勘察 (10) A.4 初步设计 (10) A.5 方案论证 (11) A.6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正式设计) (12)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了规范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提高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以安全防范为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群体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设计。城市(乡镇)综合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建设,也应执行本规范。 1.0.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建设,应与建筑及其强弱电系统的设计统一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可一步到位,也可分步实施。 1.0.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充性和使用灵活性,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 1.0.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VSCS)video surveillance & control system 利用视频探测技术、监视设防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2.0.2模拟视频信号video signal 基于目前的模拟电视模式,所需的大约为6MHz或更高带宽的基带图像信号。 2.0.3数字视频digital Video 利用数字化技术将模拟视频信号经过处理成为特定数据结构的能够表征原始图像信息的数据。 2.0.4视频探测video detection 采用光电成像技术(从近红外到可见光谱范围内)对目标进行感知并生成视频图像信号的一种探测手段。 2.0.5视频监控video surveillance 利用视频手段对目标进行监视、控制和信息记录。 2.0.6视频传输video transmission 利用有线或无线传输介质,直接或通过调制解调等手段,将视频图像信号从一处传到另一处,从一台设备传到另一台设备的过程。 2.0.7前端设备terminal device 在本规范中,指摄像机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设备(如镜头、云台、解码驱动器、防护罩等)。2.0.8视频主机video controller/switcher 通常指视频控制主机,它是视频系统操作控制的核心设备,通常可以完成对图像的切换、云台和镜头的控制等。 2.0.9数字录像设备(DVR)digital video recorder 利用标准接口的数字存储介质,采用数字压缩算法,实现视(音)频信息的数字记录、监视与回放的视频设备。 数字录像设备俗称数字录像机,又因记录介质以硬盘为主,故又称硬盘录像机。 2.0.10分控branch console 在监控中心以外设立的控制终端设备。 2.0.11模拟视频监控系统analog video surveillance System 除显示设备外的视频设备之间以模拟视频信号传输方式的监控系统。 2.0.12数字视频监控系统digital video surveillance system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探讨(标准版)

( 安全论文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与电气火灾 监控系统设计探讨(标准版) Safety is inseparable from production and efficiency. Only when safety is good can we ensure better production.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at all times.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 计探讨(标准版) 摘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属于漏电监控方面的先期预报警系统,与传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同的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早期报警是为了避免损失,而传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为了减少损失,本文简要介绍了电气火灾设备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应用及基本组成与工作原理。 关键词:监控设备监控系统设计探讨 1、系统的特点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属于先期预报警系统,与传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同的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早期报警是为了避免损失,而传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为了减少损失。所以,这就是说为什么不管是新建或是改建工程项目,尤其是已经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

单位,仍需要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根本原因。 2、系统设计应用的依据 ⑴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与应用,主要依据是根据国家标准中的相关条文: 其一,是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其中在条文9.5.1里规定: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其二,是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条文11.2.7里规定:下列场所宜设置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这些场所包括各种类型的:影剧院、馆所、仓库、住宅小区、医院、商店、学校等等。 其三,国家标准《建筑电气火灾预防要求和检测方法》有关条文也明确要求“应在电源进线端设置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其四,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产品应满足:GB14287.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GB14287.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14287.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说明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 说明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浅谈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 周菁 江苏安科瑞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江阴 摘要 近年来,各种电气设备及家用电器的使用量大幅增加,相应的电气火灾事故也随之增加,电气火灾数量已经接近火灾总数的 30%,位列各类火灾的首位。由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已经给社会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对预防电气火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用途、基本组成及原理 1.1 用途 电气火灾就是指配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由于设计、安装、使用不当或者接触不良、短路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其中,短路所引起的火灾的概率最高,而短路又可分为一般性短路和接地故障。一般性短路,是指供电线路之间由于绝缘性能降低,从而导致的相线与相线、相线与零线之间的短路;接地故障,是指相线与接地导体、相线与大地之间的短路,它是由于相线与接地导体、相线与大地之间的绝缘性下降所导致的。根据统计,因为接地故障而引起的火灾占短路原因而引起火灾的绝大多数,它是较为常见的电气火灾起因。此外漏电电流使得部分的电流流入大地,造成了能源浪费;当人体接触到故障电压引起触电电击,危及生命安全。低压配电系统短路故障示意图,如图 1 所示。 图 1 低压配电系统短路 故障

发生故障时,在漏电的故障点处和导体不良的连接处会局部产生异常的高温或电火花、电弧,这种电弧具有比较大的阻抗和压降,它限制了故障电流的通过,从而使得电流保护器不能动作,而数百毫安的电弧所产生的局部高温可达2000℃以上,导致附近的可燃物高温烤燃着火从而引起了火灾。 为了能够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必须能够在线检测 AC220/380V 供电线路的绝缘状态,以此来杜绝漏电和各种短路故障的发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就是用来实时监测供电线路的绝缘状态并实施报警的,当电气线路或者电气设备一旦漏电并超过额定保护值时,报警器立即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出漏电电流的大小。因为从发生接地电弧故障到引燃起火以致火势蔓延需要一定的时间,这就有足够多的时间去检查并排除故障,从而能够有效地避免电气火灾的发生或者将损失控制在较小的范围之内。为了保证供电的连续性,报警时通常不切断电源,这样就可以避免电源开关跳闸而引起整栋建筑物的停电。为了确保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再去切断供电电源。 1.2 监控系统的组成 (1)系统组成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由漏电探测装置与监控设备所组成的。漏电探测装置是由电流互感 器、漏电探测器构成。监控探测器与监控设备之间通常是以有线的方式相连接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示意图,如图 2 所示。 图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2)电流互感器检测电流的基本原理

最新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场所

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 统的场所

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 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场所 作者:613 来源:更新时间:2011-05-19 根据规范,以下是必须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场所: 7.1一般规定 7.1.1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火灾危险性等级确定。 7.1.2一个电气火灾报警探测区域不应超过一个防火分区。 7.2特级保护对象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 7.2.1配电室重要的低压出线回路,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2.2防火区域照明总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2.3电力总配电箱进线处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2.4建筑物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2.5建筑物内的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 气火灾探测器。 7.2.6建筑物内的地下商店(场)的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2.7 其他电气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 7.3一级保护对象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 7.3.1照明总配电箱(地下车库除外)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3.2 第7.2.4、7.2.5、7.2.6、7.2.7条规定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4二级保护对象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 7.4.1照明总配电箱进线处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4.2 第7.2.4、7.2.5、7.2.6、7.2.7条规定的场所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5学生宿舍、老人福利设施、幼儿园、盲人学校、聋哑学校,照明总配电箱进线处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6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供电回路、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7除高层建筑外的家具城、服装城、建材城、灯具城等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场所,照明、电力配电箱进线处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标准

浅谈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与安装 来源:昆明华安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06/4/10/9:4 作者:宁卫国 2.4.3 配电柜成套形式的安装设计 直接在配电箱柜面板上嵌入探测控制器,只考虑在柜内适当位置固定漏电互感器(一般在主空开上端或下端),不改动配电柜内部结构,不用增加单独的探测控制器安装箱,美观方便。应在设计中明确提出要求,在施工图会审完毕,由配电柜成套厂考虑预留面板上嵌装漏电流探测控制器的孔。 3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安装中应注意的问题 3.1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施工主体单位问题 根据上述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特点,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有相当的独立性,但与配电系统密不可分,归入强电系统施 工比较便于协调配合。反之,实践证明,归入消防报警系统施工单位施工,则容易扯皮,协调配合困难,加上其对控制 柜不熟悉,对互感器安装等比较陌生,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对于个别直接使用普通火灾报警系统的二总线漏电火灾报警 系统,在与配电柜成套厂家或施工单位充分沟通配合的前提下,可以并入消防报警系统施工单位施工。目前,消防主管部门对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施工单位是否需要具备消防专业承包资质,尚未有明确的界定。 3.2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施工要求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GB13955 第6 部分“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安装”明确指出:“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应充分考虑供电方式、供电电压、系统接地型式及保护方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形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短路分断能力、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分断时间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要求,在不同的系统接地形式中应正确接线”。 具体地说,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安装应注意以下问题: 1)漏电流报警器标有电源侧和负荷侧时,应按规定安装接线,不得反接。 2)安装漏电流断路器时,应按要求,在电弧喷出方向有足够的飞弧距离。 3)安装时,必须严格区分N 线和PE 线,三级四线式或四极四线式电的N 线应通过漏电火灾监控系统的电流互感探测器。通过漏电火灾监控系统的电流互感探测器的N 线,不得作为PE 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外露可接近导体。PE 线不得接入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4)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没有归入配电系统施工单位施工时,双方应充分沟通,协调有关安装方式、尺寸和电气技术参数。新工程使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与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互感器)分离配置型产品时,在配电柜(箱)订货时应向厂家明确互感器尺寸,以便于预留安装位置。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 的9.1.1 条要求,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应当按照消防用电的规定执行。因此,无论消防中心设置的集中控制器还是现场设置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都要按照消防用电的规定执行,接入 消防用电。 6)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电流互感探测器在配电柜(箱)内安装,要特别注意施工安全,要在断电情况下施工,并注意强弱电分开走线,单独敷设电流互感探测器信号线,并应使用带屏蔽的多芯控制线。特别注意防止接错线或搭线,造成强电串入火灾监控探测器中烧毁火灾监控探测器或联网的多个火灾监控探测器。 7)改造工程一般应将组合式电流/ 剩余电流探测器置于塑壳断路器下端出线处,当安装不便时,可考虑安装于塑壳断路器的入线 端。 8)施工单位应配备移动式(手持便携式)剩余电流检测仪,并在调试时先进行配电系统剩余电流的检测,及时排除剩余电流异常情况,并作详细记录。根据GB13955 标准 5.7.3 和 5.7.5 要求,设定合适的漏电流报警阀值,通常报警设定值取值不小于线路和设备正常运行泄漏电流值的两倍。 9)根据GB13955 标准6.3.7要求,安装完成后必须要有如下的检验项目:按动探测控制器(报警器)上的测试试验按钮,使探测控制器输出脱扣电压,试验塑壳断路器脱扣是否灵敏。此项测试应逐一进行,用试验按钮连续试验 3 次,应正确动作,消防中心集中控制器应指示报警部位;带额定负荷电流分合 3 次,均可靠动作,不应有误报警现象;在消防中心集中控制器上手动对各配电箱进行断电测试,应正确无误。 10)漏电报警系统使用的管理制度:每月需在通电状态下,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可靠。雷击或其

监控工程项目技术方案

监控工程项目 设 计 方 案

1、概述 近年来,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的浪潮正在冲击和改变着人们传统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及当今社会的各个领域。 为大力推进本项工程的现代化、智能化、科学化,用高科技手段进一步加强和保证本项工程的各项工作,我们根据项目方案的要求,本着高水准、高质量,提高产品的性能价格比;在设计上充分体现建设者的意图,并考虑到今后使用者的维护、使用、保养的方便性,结合灌南开发区大楼监控平面图等资料,以南京轩视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多年来系统工程经验,设计了安全防范系统的总体方案。 大楼闭路监控系统实施可实现其功能为: ?实时对各个出入口进行高清晰视频监控 ?可录制各点的视频录像以备安防查用 ?物资出门及劳动纪律考察 ?实时监控各个大门口的物资交接情况 ?对每个通道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 为进一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与人们文明生活的高标准要求,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温馨、高效的工作环境,并根据各种不同大楼的需要,从大楼的具体实际出发,做到配置合理,留有扩展余地,技术先进,性能价格比高,确保系统性能高质量,高可靠性。 本方案根据大楼提供的相关文件,并根据现场的实际需求,参照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并结合我公司从事过的多个大楼所积累的

经验,编制出这套技术方案。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或其它方面有不详尽之处,我们随时欢迎您们的宝贵意见。 1.2基本思路 采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音视频技术、现代通信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等,形成多功能、综合性的智能化监控系统。 在设计上要首先保证灌南县开发区大楼监控安全防范系统的先进性,在具体实施时又要本着经济、实用、合理、可靠的原则来配置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同时系统所配置的硬件和软件必须是模块化的、开放式的结构,以便今后扩展。 1.3闭路电视发展历程简介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发展经历了三个不同阶段:模拟闭路电视监控、多媒体微机平台(嵌入式系统)的数字闭路电视监控、基于嵌入式网络视频服务器技术的数字化网络闭路电视监控。 1、模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模拟监控系统发展较早,目前常称为第一代监控系统,系统特点: 1)视频、音频信号的采集、传输、存储均为模拟形式,质量最高。 2)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技术成熟,系统功能强大、完善。 3)模拟视频系统局限性: A.只适用于较小的地理范围 B.与信息系统无法交换数据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方案设计经验分享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方案设计经验分享 室内火灾,很多原因是电线老化或者电器使用不恰当造成的,这是电器火灾的一种。我国是用电大国,也是电器大国,每年老化的电器数量多达千万件。为了防止电路电器老化造成的电器火灾,更好地保障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本文通过介绍和远智能HYEF-B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国家重型汽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中的应用,简析相关国家标准和设计规范,概述电气火灾监测系统在电气火灾预防方面的具体架构以及其优越性。 前言 根据2014年中国消防年鉴统计:2013年,全国共统计火灾38.8万起,死亡2113人,受伤1637人,直接财产损失48.5亿元。其中电气火灾比例最高,违反电气安装使用规定等引发的火灾共11.6万起,死亡745人,受伤538人,分别占总数的29.7%、35.3%和32.9%。起火原因损失比例可间右侧起火原因损失比例图。公共建筑类项目中主要的电气安全难点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电气火灾一般初起于电气柜、电缆桥架等内部,当火蔓延至设备及电缆表面时,已形成较大火势,此时火势往往不容易被控制,故而预防便十分重要。(2)由于短路而产生的电弧容易引燃易燃物,而民用建筑内人员的防火意识淡薄,火灾处理常识匮乏,故本项目中的电气安全就显得十分重要。 (3)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内人员密度高,对电气安全要求高,火灾发生容易造成人员生命财产损失。 山东和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和远智能HYEF-B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测各个重要回路的漏电流等参量来实现电气火灾的预防。本系统后台在显示各个探测点位数据的同时,还提供越限声光报警、人性化的界面等功能。本系统实现了配电系统的24小时无人实时监控,减少了人力成本,提高了电气火灾隐患的排除效率。 1项目概况 针对本项目的特性,在楼层配电箱的进线端安装电气火灾探测器,在办公楼的消控中心配置电气火灾监控主机。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须实时监测重要回路的剩余电流值、箱体回路的实时温度,监测的数据实时传输至后台主机,当发生剩余电流值越限、温度越限时,后台能进行声光报警,同时后台能够和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实现消防联动。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37/T 2122—2012 Code for design and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alarm and control system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 2012 - 05 - 07发布 2012 - 06 - 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 2122—2012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系统设计 (2) 5 施工安装 (3) 6 系统调试 (4) 7 系统验收 (4) 8 系统维护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不同接地方式的电气火灾监控应用 (6) 附录B(规范性附录)装有传感器的配电箱一次回路接法 (7) 附录C(资料性附录)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验收记录 (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华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元祥、王忠、黄凤梅、李智勇、陈建国、唐绍峰、孙厚杰、韩晓杰、王然、王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术语和定义、系统设计、施工安装、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系统维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及工业建筑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287(所有部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由电气火灾监控主机、电气火灾监控器、电气火灾传感器(包括漏电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电流传感器)及系统总线组成的实时报警系统。 3.2 电气火灾监控主机 接收和监控现场电气火灾监控器报警信号的装置。 3.3 电气火灾监控器 接收电气火灾传感器信号,并具有现场报警功能的监控装置。 3.4 漏电传感器 采集监测回路的漏电信号(或漏电电流信号)并通过系统总线将信号发送给电气火灾监控器的装置。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说明

浅谈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 周菁 江苏安科瑞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江阴 摘要 近年来,各种电气设备及家用电器的使用量大幅增加,相应的电气火灾事故也随之增加,电气火灾数量已经接近火灾总数的 30%,位列各类火灾的首位。由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已经给社会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对预防电气火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用途、基本组成及原理 1.1 用途 电气火灾就是指配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由于设计、安装、使用不当或者接触不良、短路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其中,短路所引起的火灾的概率最高,而短路又可分为一般性短路和接地故障。一般性短路,是指供电线路之间由于绝缘性能降低,从而导致的相线与相线、相线与零线之间的短路;接地故障,是指相线与接地导体、相线与大地之间的短路,它是由于相线与接地导体、相线与大地之间的绝缘性下降所导致的。根据统计,因为接地故障而引起的火灾占短路原因而引起火灾的绝大多数,它是较为常见的电气火灾起因。此外漏电电流使得部分的电流流入大地,造成了能源浪费;当人体接触到故障电压引起触电电击,危及生命安全。低压配电系统短路故障示意图,如图 1 所示。

图 1 低压配电系统短路故障

发生故障时,在漏电的故障点处和导体不良的连接处会局部产生异常的高温或电火花、电弧,这种电弧具有比较大的阻抗和压降,它限制了故障电流的通过,从而使得电流保护器不能动作,而数百毫安的电弧所产生的局部高温可达 2000℃以上,导致附近的可燃物高温烤燃着火从而引起了火灾。 为了能够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必须能够在线检测 AC220/380V 供电线路的绝缘状态,以此来杜绝漏电和各种短路故障的发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就是用来实时监测供电线路的绝缘状态并实施报警的,当电气线路或者电气设备一旦漏电并超过额定保护值时,报警器立即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出漏电电流的大小。因为从发生接地电弧故障到引燃起火以致火势蔓延需要一定的时间,这就有足够多的时间去检查并排除故障,从而能够有效地避免电气火灾的发生或者将损失控制在较小的范围之内。为了保证供电的连续性,报警时通常不切断电源,这样就可以避免电源开关跳闸而引起整栋建筑物的停电。为了确保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再去切断供电电源。 1.2 监控系统的组成 (1)系统组成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由漏电探测装置与监控设备所组成的。漏电探测装置是由电流互感 器、漏电探测器构成。监控探测器与监控设备之间通常是以有线的方式相连接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示意图,如图 2 所示。 图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2)电流互感器检测电流的基本原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施工方案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施工方案 一、施工一般规定 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相关部门或机构审核合格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应按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竣工图; 2)设计变更文字记录; 3)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4)检验记录; 5)竣工报告。 二、施工布线 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装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要求,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应符合现行同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CB50116)的规定。 2、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3、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4、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5、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1)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 2)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1个弯曲时; 3)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2个弯曲时; 4)管子长度每超过12m,有3个弯曲时。 6、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7、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8、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m~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

1)线槽接头处; 2)距接线盒0.2m处; 3)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 9、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10、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三、安装一般规定 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3、探测器安装应充分考虑供电方式、供电电压、系统接地形式及监控方式。 4、建筑物产权所有者应建立保存系统内每个探测器的安装及试验记录。 5、探测器与裸带电导体应保证安全距离,金属外壳的探测器应有安全接地。 6、禁止在不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安装探测器。 7、探测器的输出回路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1.0mm2的双绞铜芯导线。 8、探测器的安装不应破坏被监控线路的完整性,不应增加线路接点。 四、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安装 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m~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m~0.2m。 2、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引入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 3)端子板(或排)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应超过2根; 4)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小于200mm的余量; 5)导线应绑扎成束;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