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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储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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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储存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产品贮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产品贮存管理,确保产品贮存产品质量,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贮存产品管理。

第二章相关部门责任

第三条品管部开展产品贮存的行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品管科负责冷库贮存产品质量检查和质量考核,包括不限于:冷库卫生、温度、产品堆码、产品先进先出、产品生产日期、产品标识等。

第五条仓储科负责产品贮存管理,包括库温、卫生、产品贮存、搬运、码放、标识及库容整理等。

第六条工程科负责冷库温度的控制、检查和冷库制冷设施的管理。

第三章冷库基本管理要求

第七条本制度中所指冷库包括:预冷成品库、急冻库、冻品贮存库。

第八条急冻库温度应≤-28℃;冷藏库应控制在≤-18℃;预冷库应控制在0—4℃,湿度控制在75%-84%.

第九条仓储科和工程科应相互配合,对急冻库、冷藏库每月除霜、除冰不少于一次,机房工作人员应做好相应的操作记录。工程科应根据预冷库实际温度,每天冲霜不少于一次,机房工作人员应做好相应的操作记录。

第十条工程科应每2小时对各冷库现场巡查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品管科应不定时核查库温,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处理并上报。

第十一条仓储科必须将非食用品和食用品分库(区)存放并做好标识;副产品和分割产品应分库(区)存放。

第十二条库管必须做好进出库产品货龄管理,建立产品生产日期与数量档案,确保库存产品生产日期、数量准确。

第十三条仓储科应保持库内卫生清洁,确保预冷库内无积水;并做好冷库内防尘、防火、防潮(防霉或防腐)、防鼠、防虫等五防工作。

第十四条所有进出库人员应随手关门,不得随意打开库门。

第四章冷鲜产品出入预冷成品库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预冷分割产品和副产品等出入库时中心温度必须达到0—4℃(红白条类产品应控制在0—7℃),产品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入库。

第十六条入库产品应离地离墙,预冷成品库的垫板应使用塑料垫板,不应使用木制或竹制垫板。

第十七条不同产品之间应留有间隙并做好标识,标识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入库时间”、“入库数量”。

第十八条红、白条之间在入库时产品之间不应互相粘连或挤压。

第十九条分割类预冷产品库存期限不得超过36小时,红白条类、副产类预冷产品库存期限不得超过24小时。

第二十条产品出库时应保证产品质量卫生符合要求,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同时不得出现串户、混发或错发现象。

第二十一条仓储科统计员必须做好进出库台帐,台帐应注明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数量。

第五章急冻产品管理要求

第二十二条急冻库接受人员必须对进库产品包装质量严格把关,包装不合格产品禁止入库并退回车间返工,同时号肉类产品不得使用纸箱包装急冻。

第二十三条不同生产日期产品必须分区存放管理,做好标识;急冻库产品必须上架急冻,不得重叠堆码。

第二十四条急冻库内散包产品应及时退回车间返工处理,品管科每天对急冻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五条急冻产品中心温度必须达到≦-15℃方可转库。

第二十六条库管每天应及时清理急冻库,确保库内卫生达到管理要求,品管部每天进行检查验收。

第六章冷库产品库存管理要求

第二十七条所以冷库产品入库时必须做好明显标识,每垛产品标识牌上应含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入库数量”,品管部定期检查产品标识。

第二十八条仓储部应设置不合格品存放区,非食用品存放区,不同类产品分别存放并标识清楚。

第二十九条冷藏库温度应≦-18℃,产品保质期按正常保质期计算,冷藏库温度应≦-15℃,产品保质期缩短2个月;依此类推,库温每上升3度保质期缩短2个月。

第三十条产品入库急冻48小时内产品中心温度合格的,保质期按正常产品保质期计算;入库急冻48-72小时产品中心温度才合格的,产品保质期缩短2个月;依此类推,急冻时间每增加24小时,产品保质期缩短2个月。

第三十一条仓储科应合理安排各产品的使用库位,并绘制各库产品库位图,确保实际存放产品与库位图一致。

第三十二条冷藏产品必须离墙离地,离顶部和离墙壁的距离不小于30CM。

第三十三条冷藏产品摆放必须要做到“三齐”,堆码整齐、码垛整齐、排列整齐,不得出现混放和错放现象;码放时必须留出合理的进出货通道。

第三十四条 25公斤规格产品码放高度不超过18层,10公斤产品码放不超过22层。

第三十五条仓储科每月对库存产品盘存一次并做好记录,记录相应产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时间段)、库存量、异常产品(将要超期产品、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第七章冷藏产品出库管理要求

第三十六条仓储科发货前必须通知品管人员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车发货。

第三十七条所有产品出库时必须严格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第三十八条发货产品中心温度应达到-15℃以下。

第三十九条出库产品质量卫生须符合要求,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同时不得出现串货、混发等错发现象。

第四十条仓储科必须做好产品进出库台帐,台帐必须注明产品的数量和生产日期。

第八章考核办法

第四十一条出现温度不达标,对仓储科和工程科相关人员处罚20元/次。

第四十二条预冷库、急冻库、储藏库未及时除霜、除冰,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元/次。

第四十三条工程科未按要求对各冷库进行现场巡查,未做好相应记录,对责任人处罚20元/次。

第四十四条非食用品与食用品、副产品与分割品未分库(区)管理的,对责任人处罚20元/次。

第四十五条进出库未随手关门的,检查发现后对责任人处罚10元/次。

第四十六条私自接受不合格品,或将不合格品转库和发货的,对责任人处罚20元/次。

第四十七条预冷产品超出库存期限未退回车间的,对库管处罚20元/次。

第四十八条库容库貌不符合要求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元/次。

第四十九条发现急冻库内不同生产日期产品未分区管理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元/次。

第五十条急冻库产品未上架急冻,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元/次。产生经济损失的应进行索赔。

第五十一条仓储科提供的库龄数据不准确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元/次。

第五十一条发货违法先进先出原则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元/次。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监督执行权归品管部和总经办。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颁布日期二O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光泽县永鑫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九月

安全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1) 二、安全例会制度 (2)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 四、安全检查制度 (4) 五、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 (5)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 七、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6) 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7) 九、民爆用品库房管理制度 (8) 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10) 十一、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 (11) 十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1) 十三、生产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3) 十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4) 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废品销毁制度 (15) 十六、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8) 十七、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9 十八、民爆物品库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0) 十九、民爆物品购买、爆破作业使用管理制度 (21) 二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21 二十一、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 (23)

二十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4) 二十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4) 二十四、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制度 (25) 二十五、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总结制度.. 30 二十六、安全技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31) 二十七、监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31)

安全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1、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 2、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落实购买、运输、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从总经理到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 5、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方针、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落实。 6、组织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公司经常开展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自检或有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组织整改。

食品冷藏冷冻温度要求与管理规范

食品冷链物流中各类商品温度要求 (一)1、冷却畜禽肉、冰鲜水产品、植脂奶油蛋糕、配餐、果汁、酸(冻结点以上——4℃);鲜鱼最佳冷藏温度为零下3度,可以贮存7-10天。温度在-1-0℃之间,鲜肉可保存5~7天。 鲜虾贮存条件和贮存期: 整条虾用冰保存室温2~6℃保存3天 无头虾用冰保存室温2~6℃保存5天 去壳虾用冰保存室温0℃保存5天 去壳去肠腺虾用冰保存室温0℃保存5天 2、冷冻畜禽肉、冷冻水产品、冷冻果汁、冷冻饮品、冰蛋、速冻蔬菜、冷冻调制食≤-18℃。 在-18℃条件下,猪肉可保存4个月左右,牛羊肉可以贮6个月左右;在-23℃条件下,猪肉可保存10个月左右,牛羊肉可以贮11-13个月。存放时,不同肉类产品要隔离存放,防止互相串味而影响质量。 一般鱼类在-18℃可贮存9个月,如果在-24℃可贮存1年。例如:冻鳗、鲅鱼、带鱼、沙丁鱼等(多脂鱼)在-18℃情况下贮存6个月;-25℃情况下可贮存10个月;-30℃情况下可以贮存16个月。冻鳕鱼、鲷等(中脂鱼)-18℃情况下可贮存8个月,-25℃情况下可贮存12个月。冻比目、黄花鱼(低脂鱼)在-18℃情况下可贮存10个月,-25℃情况下可贮存14个月;-45℃以下适合存放三文鱼等,但是存放金枪鱼需要-60℃的温度。 冻虾的贮存要求在-18℃以下。据测试在-18℃时可贮藏12个月,-23℃可贮藏14个月,-29℃可贮藏16个月,温度越低,贮藏期越长。 贝类:蛏(缢蛏、蛏子)用塑料袋套装后装箱,冷藏库贮存在-18℃~-25℃,相对湿度95~98%、冻藏期限6~10个月。牡蛎(海蛎子、蛎黄)用塑料袋套装后装箱在-18℃以下低温冷藏库中贮存。

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贮存、运输及交付管理制度

食品贮存、运输管理制度 一食品贮存管理 1.1食品入库前要将仓储室卫生清理干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要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并按入库的时间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1.2食品入库前应确保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鼠药、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1.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存放。 1.4保管员要每天对仓库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1.5贮存肉类食品要生熟分开,肉类和鱼类不得混放。冷库里要将冷冻的食品分类码放在不锈钢架上。冷冻温度保持在―18℃左右。 1.6冷柜只能专用贮存熟食品,保持柜内清洁,不得污染。冷柜食品用完后要进行清理消毒(使用过氧乳酸涂抹),打开柜门凉干。贮存食品温度应保持在0℃—8℃。煮熟的食品要冷藏时必须待食品自然凉透后才准放入冷柜内。 1.7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专人负责随时上锁。库房管理人员要对出、入库人员

进行登记,任何人不准擅自进入库房。要对出、入库食品进行登记、查验,登记食品、数量、保质期等,做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准出、入库。发现问题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人员。 二、食品运输管理 2.1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 2.2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2.3运输前必须进行食品的质量检查,在标签、批号和货物三者符合的情况下才能运输。 2.4填写的运输单据、要字迹清楚、内容正确,项目齐全。 2.5运输包装必须牢固、整洁、防潮、并符合相关的包装规定。在运输包装的两端有明显的运输标志, 2.6运输过程中装叠稳固、防雨、防潮、防暴晒。装卸时应轻装轻卸,防止碰撞。 三、交付管理 3.1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上一级食品供应商或食品生产企业购进的食品,要清楚所购食品来源,先索证、索要。随运输工具携带“食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复印件,随货同行单等”。 3.2食品经营者运输向下一级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要随运输工具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销售发票(《食品进货验收台账》)等”。由送货人员查验货,货票一致后进货方签字或盖章认可。 3.3贮存、运输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要无毒无害、清洁卫生。要与个人生活用品区分开,不得交叉使用,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特殊要求;运输过程中要生、熟分开、防蝇、防尘,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防止食品受到污染。本公司要求贮存冻库保持0度以下,运输车辆也是冷链运输。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技能,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上岗教育的有关规定,安排从业人员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公司新职工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熟悉涉爆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四、每月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一至二次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的结构、性能及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剖析;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五、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六、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七、积极参加公安、安监等部门组织的其他教育培训活 动。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评估、监理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二)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三)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 (四)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爆破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一)保管所领取的民用爆炸物品; (二)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装药、联网、起爆等爆破作业; (三)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配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 (五)爆破作业结束后,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清退回库。 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一)监督爆破员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纠正违章作业; (二)检查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处理、报告安全隐患; (三)监督民用爆炸物品领取、发放、清退情况;

食品储存管理规章制度44485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标题:食品储存管理制度版本号/修订号:1/0 章节号:16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1 贮存环境 a)仓库环境要求通风、干燥、明亮、清洁、通畅。 b)仓库区严禁烟火,配置适量的消防器材。 c)仓库应有防鼠、防潮、防霉变措施。 2 验收入库 a)入库产品必须检验合格,产品包装容器/产品标识卡上应有检验印章或标签。仓管人员应认真核实缴库的数量,检查产品的合格标识,然后开具“入库单”办理入库。 b)外购、外协物资到货时,仓管应核对送来的货物是否与“采购单”上所要求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一致。 c)物资经清点入库后,应当在仓库台账上登记。 d)对于待检和不合格物资必须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误用。 3 存放与保管 a)能上架的物品最好上架贮存,一般应上轻下重,以保持货架稳固。 b)不能上架的物品,按规定的区域堆放。 c)货架分区、分类排放整齐。 d)外观相似的产品避免相邻摆放,摆放要便于清点和搬运。 e)仓库堆放的物品,其堆放高度以不损伤物品、不使货架变形为宜。 f)贮存品应分类别、入库日期进行必要的隔离和标识,以便先进先出。 g)易损物品、危险物品设专区摆放并给予醒目标识。危险化学品要严格管理,专区存放。 h)有贮存期要求的物品,须有必要标识,并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i)按物品的分类建立台账。账、卡、物应一致。 j)仓库仓管员应经常查看库存物品,并做好产品的定期盘点工作。盘点或日常检查中发现物品有异常时(如超过贮存期限或变质),应予隔离、标识、评审处置。 4 出库 a)生产用物资的发放

仓库根据“生产计划书”进行备料,生产车间凭“生产计划书”从仓库领料。 b)其他内部物资的发放 领料部门填写“领(补)料单”交仓库,仓库对“领(补)料单”核实后发料。 c)向外发货 销售部开具“发货清单”通知仓库发货。仓库应在发出的货物上做好必要的发货标识(如目的地标识)。 d)贮存品的发放应贯彻先进先出的原则。 e)发料后原则上要求当日销账,当凭证较多、发货较集中时,应在两天之内销账完毕。 5 物资进出时,仓库应填写好仓库台账。 6 仓库外的其他部门也有责任对所属区域内的物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包括隔离、分类存放、维护等,使产品不变质、损坏、丢失或错用。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84343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 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减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社会危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1、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2、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检查登记本,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把伤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第一时间向本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立即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 4、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事宜。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要求与方法 (1)、涉爆人员岗位培训教育: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和保管员,必须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专题培训教育,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项目部安全教育重点是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职业教育,其教育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劳动保护、项目生产情况、安全技术、职业危害知识、仓库危险部位、典型涉爆安全案列、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 2、项目部建立涉爆人员安全教育档案,用于记录涉爆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和结果,有效保存期限为二年; 3、企业利用各种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月、班前会、板报、标语、录像、网络等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4、涉爆人员必须自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做好本职工作。 1.2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2.1爆破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对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督促按期整改。 4、负责组织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5、协助领导制定有关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确认制和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有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违规的统计上报。 1.2.2爆破员岗位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公司产品管理规章制度

产品治理方法 □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求仓库作业合理化,特制定本方法,凡本公司有关商品的治理事项,悉依本方法办理。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商品,系指为应销售需要而储存的各型商品及其供应品。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商品治理,包括存量打算与操纵、进货、出货、试用、调货、保管、商品帐务作业与作业流程及商品运输等。 □ 存货打算与操纵 第一条本公司各项商品的存量,应由仓库部妥为操纵,以幸免资金呆滞或存量不足阻碍销货,期以达成适货、适量、适时的商品供应目标。

第二条销路较广的商品,仓库部应于每月10日(或随时) 会同各有关部门,参照以往销售记录、市场状况及营业打算等因素,分不机动制订最合适的订购点、订购量以及安全存量。 第三条订有订购点、订购量及安全存量的商品,应由仓库部确实据以操纵,存量到达订购点时,应及时申请购货补充。 □ 进货 第一条所有商品,不论购入、销货退回、旧货估回或试用、表演收回等,均应经仓管单位检验后始得入库。 第二条仓管单位应将每项进库的商品,限于翌日清晨往常详加验收后,列记商品型号入帐,俾凭以操纵每件商品的性能。 第三条商品的验收,应依有关的订购单、提货单、验收单等所列的品名、型号或规格办理验收。如发觉型号、规格不符或外箱破损等情形时,应即通知进货或采购单位办理。 第四条因试用、表演、更换、销货退回、调货等而重新入库的商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时的状况,若有损坏,应由仓库

部会同服务部鉴定修护费用后,由领货人照价赔偿,若附件遗失或不全时,则应由领货人依据商品价格赔偿。 第五条进货单位收货时,如发觉附件短少、数量不符或商品破损、性能变质时,最迟应于收货次日通知发货单位,否则概以完整论。 第六条各单位不得于销货退回时未经仓管单位签认而自行于销货报告上予以销退。 □ 出货 第一条仓管单位应在下列六种情况下出货: 1.交货。 2.交客户试用。 3.示范表演。 4.本公司同仁之职前或在职训练使用。 5.展示中心陈列。 6.本公司各单位因业务需要而借用。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最终)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提高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习不得少于30课时,特殊工种、安全资料员不得少于20课时。 2、必须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有1人未教育,罚款100元,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每人罚100元,未记录、未签字罚安全员款50元。 3、各班组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对工人进行有关教育,有一人次未教育,罚班组长20元,未记录一次罚款20元。 第二条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1、服从安质部领导和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药库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操作。不得脱岗、连勤、顶岗和无故旷班。 2、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关于爆破器材的各项规定,熟悉各种爆破器材的性能,做到交接班你不来、我不走。 3、负责炸药、雷管、导爆管的验收运输入库,保管、发放及统计工作,建立收、发台帐,做完整记录。 4、不得将炸药、雷管、导爆管发给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

爆破物品。 5、负责对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炸药、雷管和退库不能使用的炸药、雷管的及时清理、造册登记,并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6、每月底必须将领取发放的原始记录和台帐完整的上报安质部,并对当班负责人因记录不全和发放不实造成清库不属的承担责任。 7、积极搞好炸药库内的通风、防潮、防腐、防盗工作。炸药库钥匙要随交接班一起交接。 8、对进入炸药库领取物品的单位,人要进行洞前检身,禁止一切持有明火、充电矿灯、火材、打火机、熏烟等人员进入,并做好来人登记签字工作。 9、对所履行的职责因管理保护不力,制度执行不力,验收、检点不力及违章违纪造成的经济损失影响生产,安全事故和刑事事件负主要责任,承担追究。 第三条安全检查和安全办公制度 1、熟悉、掌握所保管易爆物品的性质。 2、严格按照爆炸物品有关管理规定,在划定区域内按品种、间距要求堆放。单一库房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贮量。 3、保持库内场地清洁,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4、发放炸药雷管、导爆管等爆破器材时应轻拿轻放,分别发放,应按爆破器材出厂时间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在指定或允许的地点加工爆破器材时,严禁挤压、撞击、磨擦、抛扔及混装。 5、炸药、导火线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

食品储存管理规定

食品储存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规范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储存管理,满足法律要求特制订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店铺内储存的所有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食用相关产品。 3、定义 3.1 食用农产品:食用农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 产品。 3.2食品相关产品: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备销售者应当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和储存场所,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 4 储存过程要求 4.1 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用农产品。 4.2 储存在常温仓、冷藏库及冷冻库内所有商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的距离,防止虫害藏匿并于空气流通。 4.3 不合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退换货、报损要固定位置存放,必须与其他食品分分隔或分离至少的 30cm ,并设置明确标示,生产与熟食容易交叉污染的食品应采取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存放并明确标示。 4.4存储生擒蛋类的区域必须与其他原材料储存区域严格区分,至少30cm ,同一货架时应摆 放在货架最底层 4.5 待加工食品、半成品、即食食品严格分离放置,散装和简易性包装的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4.6 保存中成品、半成品以及已开封原料应妥善覆盖或封袋散装食品食用封闭容器存放,应有良好保护。4.7 无原包装的散装食品(含自行简易包装食品)应按照食品保存条件和保质期的要求储存食品。具体要求应根据食品品种、制作方式、包装形式等确定保存条件和保质期,并有日期标识 4.8 各类产品不得堆积、挤压存放,食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库房、设备的转载限量;冷冻(藏)库和设备内食品摆放不得影响冷空气流通。 4.9 储存散装食品时,应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等内容;储存食用农产品应当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储存日期、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 并在储存产所保存记录,记录和保存凭证期限不得少于6 个月、 4.10包装材料的储存区域应与其他产品的储存区域严格分开(30cm),不能混放,储存过程 中的未使用的保鲜膜、托盘应密封保存。 4.11 加工间的代用朔料托盘倒扣放置,包装材料应储存在常温条件下,禁止储存在冷藏区域或冷冻区域,或机械热源上。 4.12 食品储存产所、设备不得存放灭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润滑剂等化学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化学品需单独上锁存放。 5.设备、设施要求: 5.1 食品储存场所、设备应定期清洁维护,做到无毒、坚固、无积尘、无霉斑、无食品残渣。 5.2 储存产所地面应做到硬化,,平坦防滑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储存产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5.3 队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食品保存区域应确保储存设备、设施满足相应的食品安全。 5.4 无腐烂或破损的纸箱、泡沫箱等存放在冷餐、冷冻的常温仓库中,专间内不得存放纸箱、泡沫、木制、纸制藤制的容器。 5.5 储存设备、工具、容器等应保持卫生清洁,并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若发现鼠类昆虫等痕迹时,应追查来源,消除隐患。度管理要求:

2021新版产品贮存管理制度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新版产品贮存管理制度

2021新版产品贮存管理制度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概述 库房是进行生产的必备条件,本公司建立满足要求的库房,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2职责 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库房的管理工作。 3要求 3.1原材料贮存要求 ⑴库房要整洁,墙面干净整洁无污物,地面平滑无裂缝,通风良好,经常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洁净;应有防潮、防鼠、防霉、防虫工装。 ⑵贮藏固态原、辅料应离地20~25cm,离墙30cm以上,分类、定位码放,并有明显标志。 易受污染的辅料(如果酱、馅等)应与其他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⑶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料的存放要求。 ⑷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入库,避免发生过期变质的现象。 ⑸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3.2成品库贮存要求 ⑴散装糕点必须放在洁净的纸箱或塑料箱内贮存。箱内需有衬纸,将糕点遮包严密。 ⑵成品库应有防潮、防霉、防鼠、防蝇、防虫、防污染措施。贮存糕点时应分类、定位码放,离地20~25cm,离墙30cm,并有明显的分类标志。库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⑶不合格的产品一律禁止入库。 ⑷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产品的存放要求。 ⑸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入库,避免发生过期变质的现象。 ⑹库房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出入库记录。 4记录 《出/入库记录》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食品贮存运输(包括有特殊温度、湿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全程温度、湿度控制)管理规章制度

食品贮存运输管理制度 一食品贮存管理 1.1食品入库前要将仓储室卫生清理干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要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并按入库的时间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1.2食品入库前应确保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鼠药、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1.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存放。 1.4保管员要每天对仓库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1.5贮存肉类食品要生熟分开,肉类和鱼类不得混放。冷库里要将冷冻的食品分类码放在不锈钢架上。冷冻温度保持在―18℃左右。 1.6冷荤间的冷柜只能专用贮存熟食品,保持柜内清洁,不得污染。冷柜食品用完后要进行清理消毒(使用过氧乳酸涂抹),打开柜门凉干。贮存食品温度应保持在0℃—5℃。煮熟的食品要冷藏时必须待食品自然凉透后才准放入冷柜内。 二、食品运输管理 2.1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 2.2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2.3运输前必须进行食品的质量检查,在标签、批号和货物三者符合的情况下才能运输。

2.4填写的运输单据、要字迹清楚、内容正确,项目齐全。 2.5运输包装必须牢固、整洁、防潮、并符合相关的包装规定。在运输包装的两端有明显的运输标志, 2.6运输过程中装叠稳固、防雨、防潮、防暴晒。装卸时应轻装轻卸,防止碰撞。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产成品储存及分发管理制度

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制度 安达-C –CG –仓库—002 密级:★ 产成品储存及分发管理制度 版本:v2.0 发布日期:2014-6-5 实施日期:2014-6-5 拟订人:张博元审核人:刘博批准人:崔丽琴 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

产成品储存及分发管理制度 安达-C –CG –仓库—002 第1页 产成品储存及分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对产成品库房的入、出库流程进行有效地控制以及对产成品的储存进行规范管理,使产成品装车发货流程清晰明了、及时有效、安全规范,如实建立记录产品销售台帐,记录产品的销售去向、数量,出现质量问题能够根据台帐进行溯源,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产成品(基粉、成品)库房入、出库及储存的管理 三、职责 1、库管员:负责产成品的入、出库管理,负责库房的安全巡视及卫生处理等。 2、物流主管:负责负责外来人员进入库房的确认及陪同 第二章管理规定 一、库房人员管理 1、库房内禁止吸烟,未经部门领导批准,库房重地禁止非本岗(仅限在岗库管人员、叉车司机)人员擅自入库,如有其它人员需要进入库房作业需填写库房外来人员登记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入库房,如有违反规定者罚款200元; 2、库管员进入库房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员工证,加强库房管理,保质、保量、及时做好产成品的入出及保管工作; 3、保持库区内及一切设备卫生,不准随手丢弃杂物,不准随地吐痰,杜绝一切不卫生的行为发生; 4、库管员要认真做好库房的安全工作,经常巡视库房,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火灾危险隐患,做好安全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相关领导; 5、库房所备消防设施不得乱动或挪作它用,周围不许堆放任何物品,并经常检查,使之保持有效状态。库管员应熟记火灾报警信号,按规定程序报警,熟知灭火器材的属性,并能正确熟练地使用各种灭火器材。库房安全防火,要坚持“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原则,要创建无火灾、无失盗、无虫鼠霉变,无差错事故的四无库房。 6、对部门员工做好清真内容的培训,避免与清真禁忌品混放风险。 二、库房储存防护管理规范 1、仓储区外部雨棚下为产品发货区,发货区能够避免受外界天气(如雨、雪)的影响,发货区与接收区应有有效的隔离,以防止混淆的产生。在发货区可对外包装、容器进行必要的清洁。 2、库房建立平面示意图,标示出库房中的所有配置设施,例如消防栓、门的方位,物品的摆放、粘鼠板的位置等。 3、物料应离地离墙存放,要整齐、稳固地码放在托盘上,托盘须保持清洁,底部要通风、防潮,易清洁。库房内物料码放应符合如下规定:垛与墙之间不少于50cm ;垛与柱之间不少于30cm ;垛与地面之间不少于15cm ;库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少于120cm ;库房内设备、设施与货物堆垛之间不少于50cm ;消防通道不少于100cm ; 4、库房墙壁四周平整、无破损、灰尘,地面无垃圾、无裂痕、无积水,库房不得储存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易爆品。 5、库内严禁烟火,入库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内严禁存放或使用有挥发性或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6、库房周围及库与库之间的环境卫生每天清扫一遍,做到无杂物。库房内每日检查墙壁、货架、做到无灰尘,无蜘蛛网。墙角每周用扫把清扫一次,货架每月用湿布清洁一次,特殊时期

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物资储存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物资储存单位负责人及下属人员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用火用电、消防、储存、装卸、检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3、危险品应单独仓库存放,并按照危险品规定进行储存管理。仓管员必须熟知所管物品的名称、理化性能,仓储保管要求,防火、防爆、防毒害的处置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保管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置措施,保持动态巡检,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用火、用电管理 1、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单,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审批单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2、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3、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4、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电器开关及其他电器装置周边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 6、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7、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8、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9、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三、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指定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

MS5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管理制度培训课件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 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 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 年第58 号)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公司所有医疗器械产品的仓库贮存、养护、近效期商品、出入库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仓库贮存 1、应当配备与经营产品相适应的储存条件。按照医疗器械的贮存要求分库(区)、分类存放,包括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发货区等,并有明显区分(如可采用色标管理,设置待验区为黄色、合格品区和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退货产品应当单独存放。 2、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应当分开存放; 3、库房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库房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 (2)库房内墙光洁,地面平整,房屋结构严密; (3)有防止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等作业受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4)库房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够对无关人员进入实行可控管理。 4、按说明书或者包装标示的贮存要求贮存医疗器械; 5、贮存医疗器械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措施; 6、应作好仓库安全防范工作,定期对安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并填写“安全卫生检查表”。 7、搬运和堆垛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垛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医疗器械包装; 8、医疗器械应当按规格、批号分开存放,医疗器械与库房地面、内墙、顶、灯、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保留有足够空隙; 9、贮存医疗器械的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破损; 10、非作业区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贮存作业区,贮存作业区内的工作人员不得有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行为; 11、医疗器械贮存作业区内不得存放与贮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12、从事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食堂贮存管理制度(20200515190745)

食堂食品储存和管理制度 1、食品储藏室不得存放非食品,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过期食品应立即丢弃或处理,不得继续存放。 5、储藏室内食品存放离地离墙,定期检查,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结霜不得超过5毫米。 7、任何生、熟食物都不得用非食品袋包装。任何冷藏食品都必须加盖,生熟分离,不得混放。 8、做好《四防》工作,防尘、防潮、防鼠、防蟑螂工作。仓库内保持清洁、空气流通,禁止吸烟。 9、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食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2、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量、日期。 5、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6、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7、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 8、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 审核: *** 批准: *** 201x年6月8日发布 201x年6月8日实施 XXXX股份有限公司印

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安全事故的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仓库管理适用于本只制度。 3、编写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4、职责 4.1供应部对其所属仓库进行管理,落实仓库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并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应知应会培训,生产安全部进行监督。 5、管理要求 5.1组织管理 5.1.1新建、改建、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应有完善的安全措施。储存易燃物品库房罐区地面,应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应当根据防雷需要装置避雷设施。 5.1.2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2 储存管理 5.2.1库房物品按种类、型号分类存放,不得混放。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极限。 5.2.2 应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2.3库房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

搭建隔层,在库房罐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5.2.4 库区要经常保持清洁。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5.2.5 库房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设置适当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布置在明显和便于使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寒冷季节应对消防设施采取防冻措施。 5.2.6定期点验库存产品,做到帐物相符。 5.2.7仓库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仓库内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5.2.8仓库内消防、通风、机械车辆,应由专人管理维修,无关人员不得操作。 5.2.9库存产品要码放整齐,做到离墙离地,防止受潮霉变。 5.2.10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品仓库。私人物品不得私自入库存放。 5.3 明火管理 5.3.1仓库内严禁吸烟、用火。特殊情况需动火时应办理动火证。 5.3.2仓库安装电气设施,应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冷冻库管理制度

冷冻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产品贮存管理,保证产品卫生、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贮存管理。 第二章冷库管理基本要求 第三条冷库范围包括:原料冻库、成品冻库、保鲜库。 第四条冷藏库温度要求在≤-18℃,保鲜库温度要求在0℃到5℃之间,昼夜温差≤1℃,,管理人员监控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管理人员每月对冻库,每周对冷藏库至少进行一次除霜、除冰工作,以保证库温,机房工作人员要做好相关的操作记录 第六条按照规定每4小时对各库温进行检查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第七条库内卫生要保持清洁,库管每天做到清理一次。(确保库内无碎冰霜、碎纸箱等杂物)。 第八条非食用品和食用品要分库进行存放,食用品中的副产品和分割产品也要分库进行存放并做好标识。 第九条建立好产品进出库档案,确保数字准确性,财务部对产品数字以及货龄每月进行核实。

第十条产品出入库操作时必须穿戴防护服,统一时间,集中处理.所有人员进出库要随手关门,不得随意打开库门,进出时间较短时,必须开热风进行隔离. 以保证正常库温. 第十一条冷库要做好五防工作:防尘、防火、防盗、防潮(防霉或防腐) 第三章冷鲜产品入库及出库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预冷产品入库时中心温度必须达到0-4℃,管理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十三条入库产品必须做到离地离墙摆放,杜绝产品中混入杂质。 第十四条不同品名的产品之间要留有间隙并做好标识,标识上必须注明:“产品名称”“入库时间”“入库数量”。 第十五条产品在入库前必须将库内卫生彻底打扫干净,同时冷库地面不得有积水。 第十六条冷鲜产品发货时中心温度达到0-4℃后方可发货。 第十七条产品出库时要保证产品质量卫生符合要求,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同时产品不得出现串户、混发或错发现象。 第四章产品库存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所有产品入库必须全部有外部标识牌,每垛/架产品标识牌上要包含以下内容“产品名称、产品生产日期,入库量(或件数)”,对于一垛/架产品中包含多个生产日期的,要求每个标识牌必须悬挂在同一日期产品的最上层,品管部人员根据标识要定期进行抽查。第二十五条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堆码必须用垫板),离顶部及墙壁距离不得小于20cm。

产品储存管理制度

产品贮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产品贮存管理,确保产品贮存产品质量,特制度本制 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贮存产品管理。 第二章相关部门责任 第三条品管部开展产品贮存的行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品管科负责冷库贮存产品质量检查和质量考核,包括不限于:冷库卫生、温度、产品堆码、产品先进先出、产品生产日期、产品标识等。 第五条仓储科负责产品贮存管理,包括库温、卫生、产品贮存、搬运、码放、标识及库容整理等。 第六条工程科负责冷库温度的控制、检查和冷库制冷设施的管理。 第三章冷库基本管理要求 第七条本制度中所指冷库包括:预冷成品库、急冻库、冻品贮存库。 第八条急冻库温度应<28 C ;冷藏库应控制在<-18 C;预冷库应控制在0—4 C,湿度控制在75 % -84 % . 第九条仓储科和工程科应相互配合,对急冻库、冷藏库每月除霜、除冰不少于一次,机房工作人员应做好相应的操作记录。工程科应根据预冷库实际温 度,每天冲霜不少于一次,机房工作人员应做好 相应的操作记录 第十条工程科应每 2 小时对各冷库现场巡查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品管科应不定时核查库温,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处理并上报。

第十一条仓储科必须将非食用品和食用品分库(区)存放并做好标识;副产品和分割产品应分库(区)存放。 第十二条库管必须做好进出库产品货龄管理,建立产品生产日期与数量档案,确保库存产品生产日期、数量准确。 第十三条仓储科应保持库内卫生清洁,确保预冷库内无积水;并做好冷库内防尘、防火、防潮(防霉或防腐)、防鼠、防虫等五防工作。 第十四条所有进出库人员应随手关门,不得随意打开库门。 第四章冷鲜产品出入预冷成品库管理要求第十五条预冷分割产品和副产品等出入库时中心温度必须达到0—4C (红白条类产品应控制在o—7C),产品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入库。 第十六条入库产品应离地离墙,预冷成品库的垫板应使用塑料垫板,不应使用木制或竹制垫板。 第十七条不同产品之间应留有间隙并做好标识,标识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入库时间”、“入库数量”。 第十八条红、白条之间在入库时产品之间不应互相粘连或挤压。 第十九条分割类预冷产品库存期限不得超过36 小时,红白条类、副产类预冷产品库存期限不得超过24 小时。 第二十条产品出库时应保证产品质量卫生符合要求,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同时不得出现串户、混发或错发现象。 第二十一条仓储科统计员必须做好进出库台帐,台帐应注明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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