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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基础知识和要点-频现问题解决方法

信用证基础知识和要点-频现问题解决方法
信用证基础知识和要点-频现问题解决方法

一.信用证是什么

信用证是由银行出具的、监督交货和担保付款的文件,

UCP 600信用证定义: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和描述如何

1.信用证就是客户向银行申请,由银行出具的一份文件。

2.信用证操作中,我们只跟银行打交道,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出货,提交全套单据给银行。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的,

银行付款;单据不符合银行要求的,银行拒付,并处以罚金,交易另行协商。

3.信用证操作中,银行只看单证,不管货物。

二.信用证有什么好处

1.信用证最主要的好处是解决了买卖双方彼此不信任,纠缠于款、货交接上的难题。说到底,做生意本来就有风险,

相比之下,信用证是比较可靠的。

2.信用证的另一个好处,是能够减轻客户的资金压力,从而使客户更愿意与接受信用证付款的公司合作。

所以,信用证既能解决我们出口商稳妥收款的难题,也减轻了外商的资金压力,长期以来受到国际贸易行业的欢迎,即便是老客户也常常会使用。

三。信用证的弊端

信用证操作全依赖银行,银行可不是白打工,每个步骤都收取手续费。

四.单证的重要性

因为是单证交易,所以在实际操作中,银行不会去管货物如何,只是根据信用证规定,审核全套单据是否齐全有效。

甚至银行也不会去负责辨别单据的真假,只要单证“表面上”合乎信用证要求,就接受并且付款。银行只认单据,不认货,也不认人。

银行只根据单证来办理货物交接和支付货款。单证对,就付款。

单据不符信用证要求,银行可以拒绝付款,并处以罚金。

五、使用信用证流程和手续

1. 签订合同后,我们把我们的国内开户行名称告诉客户。客户找他国外的开户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把货物的品名、数

量、价格、交货期、所需单据等要求告诉银行,银行根据客户的要求来开信用证。

2. 国外银行把信用证交给我们的国内开户银行,国内银行再转交给我们。

3. 我们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备货出货。

4.出货以后我们准备好全套单据交给国内银行。

5.国内银行审核后,将全套单据转交给开立信用证的外国银行。

6. 国外银行收到全套单据,审核无误后,把货款打到我们国内银行的账户上。

其中的第5步,也可以国内银行先审核我们的单据,确认无误后,先把货款垫付给我们,这种操作称为“议付’通过议付我们可以提前收回货款,但相应的要交给银行一笔手续费。

还有一种少见的特殊操作叫保兑。如果客户找的是一家杂牌小银行开立信用证,我们信不过,此时可以请我们自己的银行或另一家大银行再做一次担保,万一小银行赖账,则由保兑银行负责支付。

六、.单证制作原则和技巧

一般的原则是尽量简单,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1. 尽量简单

信用证下的单据时给银行看的,银行不懂行,也不核对实际货物,只看信用证的字面,所以切忌罗嗦详细,一般讲的多,错的多。

2. 信用证的表述,单、证一致

信用证下做单据,“吻合度’比真实性更重要。单据的内容表述,要完全按照信用证的规定,一字不差,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一份不漏,比如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名称,要完全按照信用证的表述,包括缩写方式、空格和标点符号都尽量完全一致。

品名的描述,在结汇发票中一定要按照信用证完整填写。

3. 注意信用证下单据之间的关联性,单单一致。

不同单据间,涉及同样内容的地方,表述要一致。比如结汇发票和箱单中品名描述要一致,结汇发票中的编号、日期和产地证中的编号和日期的要一致

全套单据之间,不能有自相矛盾的地方。

当然,在坚持上述原则的前提下,实际操作中不可避免的需要一些灵活性。

比如,品名描述在结汇发票中要详细,在提单、产地证中一般写总称。

哪些可以灵活,哪些必须严格,把握三个尺度:

1.银行只看单据表面,不负责辨别真假。

2.信用证明确要求的按信用证办,没说明的尽量减免。

3.信用证下的单据是给银行看的,与海关、商检、发运等没有必然联系。如果出现不符的地方,能改则改,不能改

则不管实际如何,按信用证的要求制作。

七、基本单据种类。

1.结汇发票

2.箱单

3.全套清洁海运提单

4.产地证

5.客户出具的合格验货报告

6. 汇票

7.受益人声明并附上快递底单8.传真报告

八. 信用证的审核

1. 看受益人、申请人、金额、货物数量等这些基本要求是否真确无误

2.期限的审核

信用证最关键的期限有三个:44C:最后装船期、48交单期、31D有效期

最后装船期不是说一定要在这个时间出货,而是“在此之前”

A“最后装船期限“提单上都有一个用”SHIPPED ON BOARD DATE”标注的日期,可以是提单固定的栏目,也可以是盖蓝色章。个别提单没有这个标注的,银行就以提单签发日期(ISSUED DA TE) 为准,这个日期代表货物已经装出出运。(倒签提单是违规操作,应尽量避免。)

B.交单期

交单期规定了我们必须在提单“SHIPPED ON BOARD”日期后几天内将全套单据交给银行。

UCP600中,规定交单期最长期限为21天。一般欧洲的客户允许15天至20天。但日、韩、澳洲、东南亚地区的客户则喜欢把交单期卡的很紧,因为到这些地方的船期只需三五天或一周多,如果我们太迟交单,单据在银行里辗转一轮到客户手里,货物早在目的港码头堆放好几天了,恐怕还要收我们滞港费。

如果信用证交单期是7天,这是比较危险的,习惯上的交单期应不少于12天为准。

C、有效期/到期地

31D是信用证的大限。正常情况下,就是最后装船期加上交单期。如信用证装船期9月1日,交单期7天,则有效期应为9月8日。但也有自相矛盾的地方,比如最后船期是9月1日,交单期7天,有效期却同样是9月1日,这种船期就是有效期的情况称之为:“双到期”双到期使信用证字面上的最后装船期形同虚设,实际操作的船期就应在最后船期上再提前十几天。(有效地到期地也应该注意,如果国外到期就意味着要把单据寄到国外所需的日期。)九、不符点单证的处理

万一有了不符点单据

1.把单据交给我们的银行后,可以做议付/押汇。即请我们的银行先审核单据并预先付款。

2.向开证行电提不符点

我们自己发现不符点单据,如果无法修改的,可以先请我们的银行通过SWIFT发电文告知开证行关于单据中的不符点情况,请开证行决定是否接受这些不符点。开证行如果接受,就回复一份SWIFT电文来确认,确认了我们再交单。这样时间上就会耽误两三天(注意不要超过信用证有效期),损失不符点罚金,承担几百元人民币的店电报/电传费,不至于拒付。

4.时间上赶不及的,只有情客户修改信用证

十、正常情况下,开证行处理不符点单据的方式

1. 暂时保留住单据,不付款

2. 然后开证行在接到单据后5天内给我们的银行发出一份“拒付通知“,上面列明了不符点,让我们答复如何处理,

此时我们就会请客户跟银行说接受不符点,一般不会就让银行将单据退回。

3. 同时,开证行也会去征询客户的意见,是否接受不符点单据。

4. 如果在我们答复之前,客户已经向开证行声明接受不符点了,开证行就直接把单据交给客户,并付款给我们。

5. 如果在客户答复之前,我们已经通知开证行将单据退回,则开证行照办。不过我们不可能这样做,因为损失太大。

6. 不管最后如何解决,开证行都会按照信用证中规定的金额扣罚不符点费。

总之,即便拒付,开证行也有责任保留单据,要么付款,要么退单。如果此时货物被提走,说明客户已经接受了这批货,反而我们有了保章,因为单据肯定退不回来了,只要我们坚持不承担不符点以外的罚金,坚持退单,开证行和客户就不得不付款。

但是有一种特例,就是信用证里的提单其实是非正式的货物收据,FORWARDER CARGO RECEIPT, 这个客户可以不用信用证单据而提货,开证行也照样能退单,这样我们只能财货两空,所以信用证要坚持使用正规的提单。十一。信用证的变形

1.即期信用证:银行见票即付

2.远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跟即期信用证一样,也是银行保证付款,只不过远期银行收到单据后,保证多少天以后

付款。交单的时候我们会做一份远期承兑汇票,开证行签章加具承兑,到期后,银行支付货款。

如果资金上耗不起,可以拿着远期承兑汇票到银行去:“贴现“(BANK DISCOUNT),也就是把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卖给银行,银行收取手续费和利息后折付款项。贴现可以在开证行办理也可以在我们自己的银行办理。

3.假远期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如果一开始就决定贴现的话,可以简化操作,在信用证中规定贴现条款,贴现的费用由客户承担。

对客户来说是远期信用证,可以延期付款,对我们来说跟即期信用证一样,交单后可以马上拿到钱。

这种在远期信用证中直接规定贴现并由客户承担贴现费的称之为假远期信用证。

十二、信用证的操作费用

一票信用证涉及的费用包括国外开证银行、国内通知/议付银行和可能的中间行手续费。这些费用只能我们和客户家分摊。一般我们承担大头。最常见的有两种:1. ALL CHARGES OUTSIDE XXX(客户/开证行所在的国家)ARE FOR BENEFICIARY’S ACCOUNT.所有客户/开证行境外的费用均由(信用证)受益人来承担。

2.ALL BANKING CHARGES EXCEPT OPENING CHARGES ARE FOR BENEFICIARY’S ACCOUNT.除开证费外

所有费用均由受益人承担。不同的银行,收取的费用名称和金额不同。但大体差不多。

一般由出口商承担的费用;

1.通知手续费CORRESPONDENT BANK ‘S CHARGES :200-300元人民币

注意:如果修改信用证,每次修改都要通知受益人并收费。

2.电传/电报/SWIFT费TEX/CABLE/SWIFT CHARGES:约每页次150元人民币

3.议付费:NEGOTIATION COMMISSION:总货款金额的0.15%

4.快递接单费:COURIER:200元人民币

5.不符点扣费(如有)DISCREPANT DOCUMENT FEE::至少50美金

6.汇入费;(某些银行收取):总金额的0.125%

7.无兑换手续费(某些银行收取)COMMISSION-IN-LIEU:0.125%

这是银行蒙钱的招数。如果客户付款和我们收款分属于两种货币,银行相互兑换可以赚取一点差价。即使不兑

换,银行照样收钱,叫做无兑换手续费。

8.中转行(如有)划款费:总货款金额的0.125%

9.信用证保兑费(如有) CONFIRMATION CHARGES:每个月0.2%

10.寄单利息费用(如有):TRANSIT INTEREST CHARGES:一般是按当时伦多同业拆借率再加点。

从银行议付寄单到最终收回款项,中间有几天时间,会产生利息,小钱银行也不会放过。所谓同业拆借率指的

是银行之间短期调拨款项的利息率。

一般由客户承担的费用

1.信用证开证手续费OPENING COMMISSION约为开证金额的0.125%,3个月为期限,期限超过3个月另加。

2.电传/电报/SWIFT费TEX/CABLE/SWIFT CHARGES: 约每页次15美金

3.信用证修改费AMENDMENT COMMISSION:金额增减的按0.125%,其他条款则统一按40美金/次收取

4.延期付款手续费(如有)DELAYED REIMBURSEMENT COMMISSION”每月0.1%

5.提货担保出SHIPPING GUARANTE:费用:40美金/票

所谓提货担保,客户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取得正本提单之前,想先行提货,银行据以开出的一份给船公司的

担保,最终还是要用正本提单来换回的,但有利于客户周转。

所以简单的信用证,我们承担SWIFT电报、寄单、来证通知、议付这几项费用,也就几百块钱,麻烦的信

用证就不好说了。

十三、信用证中的收妥结汇、议付和押汇

单据交到我们银行后,理论上有几种操作方法:

1.收妥结汇:我们的银行把单据转交给开证行,等开证行付款后再转账给我们,这种方式费用最低。

2.押汇:我们的银行审核单据无误后,先把货款垫付给我们,再寄单给开证行收款。

3.议付:即把全套单据卖给我们的银行,直接拿钱,银行再去跟开证行索款。

十四:汇票

汇票是银行提供的一种固定格式的票据,由我们自己填写,内容是某人(某银行)在何时支付多少款项给某人(某银行)

即期信用证下,不做议付的,一般不需要汇票

即期信用证下作议付的,就需要出具汇票给开证行,指示开证行把把货款给议付行。

远期信用证下需要出具汇票

延期付款信用证下不需要汇票,仅由开证行发电文确认到期付款即可

注意:即期信用证分非议付和议付

议付即期信用证:即付款行收到全套单据后即刻付款给受益人。此种情况需要受益人开具汇票给开证行提示其付款给付款行。

非议付即期信用证:即付款行在收到单据后,将单据寄往开证行,开证行审核无误后付款给付款行,后付款行再付给受益人。

附件是汇丰费用概览,你们未必每项都会涉及,所以具体收费多少,取决于你这份信用证是否远期,是否保兑等等。

不过,如果依据这份费用明细,连同开证费在内的几乎所有费用都将划归在你们名下,算是比较离谱的了。如果你们做的是3个月以内的保兑远期信用证,总金额95000美金,一切顺利的话费用约4、5千人民币。

附件细表:

DC Opening Commission开证手续费:每3个月0.18%;

Issuing Bank’s Other Charges 开证行其它手续费:视具体操作。至少包括电报费、单证快递费约合计20美金;

Correspondent Bank’s Charges 通知行手续费:汇丰25美金,国内2、300人民币;

Transit Interest Charges (寄单)利息费用:一般是当日伦敦同业拆借率再加点儿;

Delayed Reimbursement Commission(for usance DC only) 延期付款手续费(远期信用证专用):每月0.1%;

HKD Bill Commission/Commission-In-Lieu 港币票据手续费/无兑换手续费: 0.125% ;

DC Confirmation Charges 保兑费:每3个月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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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业务的基础和关键知识点

信用证业务的基础和关键知识点 信用证是外贸进出口中使用最多也是最安全可靠的出口收汇选项,是对进口商和出口商双方最好的保证,那么外贸进出口业务员要想玩转信用证这些细节条款he注意事项得掌握,今天猫熊哥给大家推出这篇文章,对学习信用证的外贸人来说很重要: 在进出口贸易中信用证结算方式占国际贸易结算的大部分,所以对信用证必须做到细致全面熟练的了解掌握: 一,信用证的概念: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简称L/C)是开证行根据进口方的指示要求开立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保证在卖方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条件,交付规定的单据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二:注意这里规定受益人交付规定的单据,而不是货物,所以,对卖方来说,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件,提交合格的单据对信用证项下的贸易来说就是“交货”,就可以得到货款。 三:对于进口商来讲,只要在申请开证时,声明当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就保证付款,这可以保证买方在付款时能收到货物。 四:对于开证行来说:通过开证和收付等业务,可以收取一些费用,也可以通过开证时进口商在开证行的押金作为周转资金。 五:信用证的当事人: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或者OPENER),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当事人,进出口贸易中一般是进口商。 2)开证行(OPENING BANK 或ISSUING 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向出口商开立信用证的银行,通常是进口地银行。 开证行要承担付款责任,并代理开证申请人行使请求出口商交付单据的权利。 3)通知行(ADVISING BANK 或NOTIFYING BANK)受开证行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商的银行,通常是出口地银行。 通知行只需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并不承担别的责任,通知行往往是开证行的代理行(CORRESPONDENT BANK). 4)受益人:(BENEFICIARY)信用证上指定的有权使用该L/C的人,通常是出口商。 5)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向受益人买入或贴现受益人提交的跟单汇票或做押汇或议付的银行。 议付行对开证行有权请求偿付,对受益人(出票人)有追索权。 在公开议付(FREE NEGOTIABLE)的条件下,信用证上不出现议付行的名称。 在限制某家议付行的条件下,信用证内注明限于在某某银行议付(NEGOTIATION RESTRICTED X X BANK ONLY). 6)付款行(PAYING BANK)信用证指定的付款人,大多数情况下就是开证行本身。

信用证基础知识和要点 频现问题解决方法

一.信用证是什么 信用证是由银行出具的、监督交货和担保付款的文件, UCP 600信用证定义: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和描述如何 1.信用证就是客户向银行申请,由银行出具的一份文件。 2.信用证操作中,我们只跟银行打交道,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出货,提交全套单据给银行。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的, 银行付款;单据不符合银行要求的,银行拒付,并处以罚金,交易另行协商。 3.信用证操作中,银行只看单证,不管货物。 二.信用证有什么好处 1.信用证最主要的好处是解决了买卖双方彼此不信任,纠缠于款、货交接上的难题。说到底,做生意本来就有风险, 相比之下,信用证是比较可靠的。 2.信用证的另一个好处,是能够减轻客户的资金压力,从而使客户更愿意与接受信用证付款的公司合作。 所以,信用证既能解决我们出口商稳妥收款的难题,也减轻了外商的资金压力,长期以来受到国际贸易行业的欢迎,即便是老客户也常常会使用。 三。信用证的弊端 信用证操作全依赖银行,银行可不是白打工,每个步骤都收取手续费。 四.单证的重要性 因为是单证交易,所以在实际操作中,银行不会去管货物如何,只是根据信用证规定,审核全套单据是否齐全有效。 甚至银行也不会去负责辨别单据的真假,只要单证“表面上”合乎信用证要求,就接受并且付款。银行只认单据,不认货,也不认人。 银行只根据单证来办理货物交接和支付货款。单证对,就付款。 单据不符信用证要求,银行可以拒绝付款,并处以罚金。 五、使用信用证流程和手续 1. 签订合同后,我们把我们的国内开户行名称告诉客户。客户找他国外的开户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把货物的品名、数 量、价格、交货期、所需单据等要求告诉银行,银行根据客户的要求来开信用证。 2. 国外银行把信用证交给我们的国内开户银行,国内银行再转交给我们。 3. 我们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备货出货。 4.出货以后我们准备好全套单据交给国内银行。 5.国内银行审核后,将全套单据转交给开立信用证的外国银行。 6. 国外银行收到全套单据,审核无误后,把货款打到我们国内银行的账户上。 其中的第5步,也可以国内银行先审核我们的单据,确认无误后,先把货款垫付给我们,这种操作称为“议付’通过议付我们可以提前收回货款,但相应的要交给银行一笔手续费。 还有一种少见的特殊操作叫保兑。如果客户找的是一家杂牌小银行开立信用证,我们信不过,此时可以请我们自己的银行或另一家大银行再做一次担保,万一小银行赖账,则由保兑银行负责支付。 六、.单证制作原则和技巧 一般的原则是尽量简单,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1. 尽量简单 信用证下的单据时给银行看的,银行不懂行,也不核对实际货物,只看信用证的字面,所以切忌罗嗦详细,一般讲的多,错的多。 2. 信用证的表述,单、证一致 信用证下做单据,“吻合度’比真实性更重要。单据的内容表述,要完全按照信用证的规定,一字不差,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一份不漏,比如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名称,要完全按照信用证的表述,包括缩写方式、空格和标点符号都尽量完全一致。 品名的描述,在结汇发票中一定要按照信用证完整填写。 3. 注意信用证下单据之间的关联性,单单一致。 不同单据间,涉及同样内容的地方,表述要一致。比如结汇发票和箱单中品名描述要一致,结汇发票中的编号、日期和产地证中的编号和日期的要一致 全套单据之间,不能有自相矛盾的地方。 当然,在坚持上述原则的前提下,实际操作中不可避免的需要一些灵活性。 比如,品名描述在结汇发票中要详细,在提单、产地证中一般写总称。 哪些可以灵活,哪些必须严格,把握三个尺度: 1.银行只看单据表面,不负责辨别真假。

信用证基础知识

信用证基础知识 2016-12-20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右图以CIF价格为例 可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信用证包含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ucp6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信用证三原则: 一、信用证交易的独立抽象原则; 二、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 三、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 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有据分类: (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 跟单信用证及光票信用证。 ①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此处的单据指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如海运提单等),或证明货物已交运的单据(如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邮包收据)。 ②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凭不随附货运单据的光票(Clean Draft)付款的信 用证。银行凭光票信用证付款,也可要求受益人附交一些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 在国际贸易的货款结算中,绝大部分使用跟单信用证。 (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

信用证基本知识培训

1.信用证含义(Letter of credit, L/C):信用证(L/C)是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书面付款承诺,是银行应买方 的申请和指示,向卖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2.信用证付款的利与弊 信用证(简称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 对卖家而言,L/C的最大好处是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帐房――付款人,这就是银行,而且是指定的某大银行。如果他拿到的L/C不符合买卖合约,他就可以终止合约而不付运,另外再索赔(如有市场利用损失)。如果符合买卖合约,且没有特别难以达到的要求的,他拿到后,做一些该做的事情如找船等,在最后一天的付运期之前把合约要求数量的某一品种的货物付运出去,然后取得一套单证,其中包括最重要的提单(B/L),即可前往结汇。L/C要求的一般是清洁的B/L,要求B/L的内容和L/C的内容一致。因此,卖家要严格按合约准时如数付运货物,否则拿到与L/C不一致的B/L就无法结汇了。 对买家的好处则是货运出来后他才付钱。只要双方诚实地做生意,买家不会冒多大风险。因为至少是卖家已经真把货付运了,拿到了已装船提单(B/L),而且其中的数量、日期及表面状况与买卖合约是一致的。不像邮购的方式,买家付了款后,连个单证也拿不到,买家也吃不准货到底邮寄出去与否。现在有了B/L,买家看到合约的所有条件都已达到,他才经银行放钱。 当然,买家还可在L/C里规定这个航次他们所需要的其它文件。各种贸易有各种不同的文件要求,如果是进口食品,买家就可能要检验报告,这可在L/C里写明,写上去后,银行就要根据整套文件来结汇。这样,买家拿到整套文件,就可等着拿货了,以后报关、缴税等进口手续也就好办了。 买家也可根据L/C要求银行给予信贷资助。国际上的买卖动辄几百万美元,而且费用很高。要人立即掏钱出来做成买卖的话,即使是大公司也会造成资金紧张,这样经常就靠银行贷款。尤其是有些弱小的公司,自己没有足够的实力做大的买卖,但与他相熟的银行往往会给予支持。买家开L/C,只要买家买的货价值在若干限额以内,就可以到相熟银行去开L/C,而不需要别的特别担保。 银行通过L/C这种做法,使买家不用钱或用很少的钱也可以去做较大的买卖,可以开400万美元的L/C 买这票货。如果等货到目的港买家才给钱,卖家往往不同意,即使同意,买家也吃不消,拿出400万元的担保(保证货到卸港就付款)也不是那么简单的,而400万元的L/C就反而会容易开到。总有一天买家还是要用400万美元去换回单证的,可那是几个月后的事了。船到目的港都需一段时间,其间会产生很多第二买卖――买家可以整票转或分批卖掉这票货,取得货款,自然不愁换不回单证了。 当然,利用L/C也可能出一些问题。对于买家而言,唯一担心的就是L/C出毛病,主要是文件差错(discrepancy)。尤其有时银行故意找麻烦,查文件查得很严,打错一个字母也非得叫你修改不可。另外,信用证付款方式的可靠与否,最主要还是看文件的繁简,如果一个文件只要自己签个字就可结汇的话,那么这个L/C肯定可靠;反之,如果它要求的文件很多,而且其中不少文件又不完全在你操纵之下,而是受制于他人,就要冒一定的风险。投保的话,货主只要付了保费就会有保单,万一有什么东西要改,货主叫人去改也容易。二是发票,银行挑出什么毛病,货主都可以回去自己随意修改。较为担心的单证,就是需要出于第三者之手的B/L、验货报告或其他官方文件等的可靠程度,因为到时候不管怎样,人家都可以不出。或B/L要加批注、改格式等,货主根本没办法,结果结不了汇。因此,对卖家而言,L/C里的文件越少,越简单,就越可靠。 3.信用证当事人 A.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 B.开证行(opening/issuing 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信用证基本知识

信用证基本知识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其当事人有: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 (2)开证行(Opening/Issuing 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3)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 (4)受益人(Benificiary)。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5)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 (6)付款银行(Paying/Drawee Bank)。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 信用证方式的一般收付程序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贷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信用证主要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即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UCP5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UCP500》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按此约定,根据规定的单据在符合信用证条件的情况下,开证银行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UCP500》规定:信用证与其可能依据的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UCP500》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其他行为。只要受益人或其指定人提交的单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或承兑并支付的责任。 信用证的种类 (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跟单信用证及光票信用证。 (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

信用证基本常识

第六章信用证种类 一、可撤销与不可撤销信用证 根据开证行对所开出的信用证所负的责任来区分,信用证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第六条中规定,信用证应明确注明是可撤销的或是不可撤销的。如无此注明,应视为不可撤销的。这与UCP422是有所区分的。 (一)可撤销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在开证之后,开证行无需事先征得受益人同意就有权修改其条款或者撤销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对于受益人来说是缺乏保障的。 虽然可撤销信用证有上述特征,但是,根据UCP 500第八条(B)项规定,即便是可撤销信用证,只要受益人已经按信用证规定交单,指定银行已经凭单证相符做出付款、承兑或议付,那么,信用证就不可再行撤销或修改了。 (二)不可撤销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以及受益人同意,既不能修改也不能撤销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对于受益人来说是比较可靠的。 不可撤销信用证有如下特征: 1、有开证行确定的付款承诺。 对于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而言,在其规定的单据全部提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行,符合信用证条款和条件时,即构成开证行按照信用证固定的时间付款的确定承诺。 开证行确定的付款承诺是: (1)对即期付款的信用证——即期付款。 (2)对延期付款的信用证——按信用证规定所确定的到期日付款。 (3)对承兑信用证——a.凡由开证行承兑者,,承兑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并于到期日支付票款;b.凡由另一受票银行承兑者,如信用证内规定的受票银行对于以其为付款人的汇票不予承兑,应由开证行承兑并在到期日支付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或者,如受票银行对汇票已承兑,但到期日不付,则开证行应予支付; (4)对议付信用证——根据受益人依照信用证出具的汇票及/或提交的单据向出票人或善意持票人履行付款,不得追索。 2、具有不可撤销性。 这是指自开立信用证之日起,开证行就受到其条款和承诺的约束。如遇要撤销或修改,在受益人向通知修改的银行表示接受该修改之前,原信用证的条款对受益人依然有效。 当然,在征得开证行、保兑行和信用证受益人统一的情况下,即使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也是可以撤销和修改的。 二、保兑与不保兑信用证 根据是否有另一家银行对之加以保兑,不可撤销信用证又可分为保兑的和不保兑的信用证两种。 (一)保兑信用证 1、保兑信用证的概念 一份信用证上除了有开证银行确定的付款保证外,还有另一家银行确定的付款保证,这样的信用证就是保兑信用证。 保兑行对信用证所负担的责任与信用证开证行所负担的责任相当。即当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提交到保兑行或任何一家指定银行时在完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情况下则构成保兑行在开证行之外的确定承诺。因此,保兑的信用证的特点是: (1)有开证行和保兑行双重确定的付款承诺。 (2)保兑行的确定的付款承诺。 2、保兑行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具体做法是: (1)开证行在给通知行的信用证通知书中授权另一家银行(通知行)在信用证上加保。如: □without adding your confirmation

信用证的基础知识

一般信用证格式 (本证)由华盛顿中国银行转递。 "ZHUNGKRO" 中国银行 2000年4月5日 兹开立第987号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受益人:华盛顿……公司 开证人:市中国……进出口公司 最高金额:$800,000(捌佰万美元,溢交或短交货物金额以5%为限)。 本信用证凭受益人开具以我行为付款人按发票金额100%计算无迫索权的即期汇票用款,该汇票一式两份,并须附有下列写上数字的装运单据: (1)全套清洁无疵,"货已装船","运费预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海洋提单,并须注明:"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2)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 (3)重量单/装箱单,一式二份,载明每箱毛重和净重。 (4)制造商出具的品质,数量/重量证明书……份。 (5)受益人出具的证明书证明上述各单据的另外四份已经分发如下: 一套已与货物一起,随船带交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一套已航空邮交开证人,另外二套已航空邮寄交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此项单据,均已在载货船只启程后五天付邮。 证明装运:800公吨,(允许溢交或短交以5%为限),每公吨净重为1,000公斤的四甲基毗啶,纯度98%~99%,净重每公斤一美元C&F港,包装费在。 生产国别:*** 制造厂商: ___________。 包装:货物用适宜海运的新铁桶装。自英国口岸运往新港。不得分批装运。准许转船,但须交联运提单。装运日期不得晚于1993年3月30日并须由"和平"轮装运。本证在伦敦议付有效期至1993年3月30日截止。所有根据本证开具的汇票须注明"根据中国银行总管理处营业部第846号信用证出具的"。本行兹向根据本证并按照本证条款开出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和合法持有人保证,在单据提交本行办公室时,本行即应以电汇方式承兑该汇票。所有根据本证议付的汇票金额必须在本证背面批注。 单据处理办法:本证条件之一是,所有单据应分两次连续以航邮寄交本行。第一次邮寄包括所有各项单据,但如某项单据不只一份者则留下一份由第二次邮寄。本行一旦收到此证要求的各项单据,并审核无误后,即刻以即期电汇方式偿付。请将此证通知受益人。 特别指示: (1) 本证在通知行见到受益人提交的有关出口许可证以后,才开始生效。 (2) 必须提交船舶代理人(海运代理人)出具的证明书,证明载运船只系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或中国租船公司所租用或预定。(需要此项单证时,租船提单可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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