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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单证、海上班轮、装运条款

国际货物运输单证、海上班轮、装运条款
国际货物运输单证、海上班轮、装运条款

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单证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基本概念

一、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一)运输方式种类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的种类很多,按照不同的运输工具,主要分为:

1.江海运输 (Shipment by Sea)

江海运输,又称为水路运输,主要是利用船舶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江海运输,包括江河货物运输和海上货物运输,后者又可分为沿海货物运输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2.航空运输 (Transport by Air)

航空运输,又称为飞机运输,主要是利用飞机进行现代化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航空运输,包括国内航空运输和国际航空运输,国际贸易中的航空运输指国际航空运输。

3.铁路运输(Railway Transport)

铁路运输分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International Railway Transportation)和国内铁路运输(Domestic Railway Transportation)二种运输方式。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是一种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联运票据,不需要发货人与收货人参加,

而由铁路部门负责办理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铁路全程运送货物的运输方式。

国内铁路运输是指仅在本国范围内,按国内铁路部门对货物运输规程、规则和计价来办理的货物运输。它是我国运输网络中的骨干和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大动脉,联系着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内地和沿海。

4.公路运输(Road Transport)

公路运输一般是以汽车为运载工具,沿公路作跨地区或跨国界的移动,以实现货物和人员位移的一种运输方法。公路运输是现代运输的主要方式之一,它既是一个独立的运输体系,也是一个连接水陆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始端和末端集散物资的重要手段和不可缺少的运输方式。

5.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 Multimode Transport)

国际多式联运是根据一个多式联运合同,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由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把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运到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地点的运输

方式。包括海运与空运联运(海空联运)、海运与铁路联运(海铁联运)、海运与汽

运联运(海汽联运)等。这些都是国际多式联运方式的具体形式,占据国际货物运输中相当大的运输货量。

6.邮政运输(Parcel Post Transport)

邮政运输,又称为邮包运输,是一种很简单的运输方式。买卖双方商定采用此钟运输方法时,卖方只要根据买卖合同规定的条件,遵守邮政局的有关规定,向邮局办理商品包裹投寄手续,并取得邮包收据,即完成了交货的义务。

7.集装箱运输(Container Liner Service)

海运集装箱运输是一种将零散的货物合并装入具有一定规格和强度的专为周转使

用的大型货箱进行运输的一种现代化运输方式。集装箱运输扩大了运输单元,而这种单元又具有一定的规格和强度,容易组织标准化的装卸、交接和联运。从而提高了装卸效率,减轻劳动强度,提高货物运输质量加速了车船的周转,使之具有件杂货运输无法相比的优越性而在短短的二十多年间,就基本取代了件杂货班轮运输。

(二)运输方式特点和选择

不同运输方式的特点差别很大,选择如何在合理的运输时间里,以最经济成本完成全部

货物有效、保质保量的运输方式,是外贸运输部门和货代从业人员的一项综合判断和首要操作步骤。

各种运输因素如运输时间、运输货量、运输运价、运输质量、运输舱位、运输信誉等都是货主托运人和货代托运人在托运订舱之前所要考虑的,要针对货物的特点、运量的大小、路程的远近、交货时间的缓急、运输成本的高低、运输对货物质量的影响、舱位拥挤程度、装卸方式、气候与自然条件以及国际政治形势和经济风险变化等多方面的情况作综合评判,慎重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货运代理人作为货主的专业顾问,应当提出经济而其实可行而合理的最佳运输方案供货主参考。当然,运输方式最后由货主来作决定,并以书面或电子报文形式通知其货运代理人所选择的运输方式。主要运输方式的特点比较见表:

我国对外贸易货物,绝大部分采用江海运输的方式,其次是通过航空运输方式、国际多式联运方式、铁路运输方式和公路运输方式

二、装运条款(Term of Shipment)

在国际贸易磋商和签订合同时,对于各装运条款,如发运日期和最后发运日、装运港、卸货港、部分发运、转运、装运通知和货运单证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尤其是不同运输方式下的货运单证,必须严格符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简称《UCP600》)的具体要求。

二、装运条款(Term of Shipment)

(一)装运日期与最后发运日

(一)发运日期和最后发运日

1.发运日期(date of shipment)

发运日期是指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将货物装入承运人指定的集装器并在自行完成出口报检报验、报关放行手续后,按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规定时间内交货到规定的地点等待装船或装飞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接收货物并装上运输T具签发运输单据给托运人,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这份运输单据的出具日期将被视为发送、接管或装运的日期,也即发运日期。如单据以印戳或批注的方式表明了发送、接管或装运,该日期将被视为发运日期。

发运日期作为买卖双方合同中的主要条件,卖方应严格遵守,如有延误交货或装运,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其损失,甚至于取消合同。

2.最后发运日期(1ast shipment date)

货物出口人在托运单上填制的最后发运日期,一般早于或等于实际运输工具的起航日期。其中,以填制的最后发运日“早于”运输工具起航日为好,这是因为承运人一般以发运日为参考运输日,但最后是按照实际运输T具的起航日期签发运输单据上的发运日期。

如果托运人预先r解实际发运日并能确保在实际发运日期之前办妥一切托运、交货、报检报验、报关和装运手续等,并且有时间接受商检查验或海关查验,这时,最后发运甘允许“等于”运输工具的起航日。

但是,如果是货物出口人因货源或单证等原因只能做到最后发运日“迟于”或“早于”运输工具起航日,这时,虽然托运人可以对承运人提出早于或晚于实际发运口作为签单日的请求,即托运人要求承运人“倒签提单”(提单签发日早于实际开航日)或“顺签提单”(提单签发日晚于实际开航日),但是货物出口人的这种要求有时会被承运人有条件地接受,有时则被承运人无条件地拒绝而影响出货人的安全收汇,甚至货物出口人还要承担不按期交货的经济责任,或被扣款、或被取消订单、或承担赔偿等。

依据(UCP600)解释,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交单的截止日。规定的承付或议付的截止日将被视为交单的截止日。单据日期可以早于信用证的开立日期,但不得晚于交单日期。信用证和相关单据最迟交单甘为发运日之后的21个日历日内交单,并不迟于信用证的截止日。

如果信用证规定了交单截止日,但没有规定最后发运日,则“最后发运日”视为与“信用证截止日”同一天,习惯上称为“双到期日”。

二、装运条款(Term of Shipment)

(二)装运港和卸货港

1.装运港和卸货港的含义

装运港也称为装货港(pon ofloading),是指开始装运货物的港口。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 是指最终卸货的港口。

2.装运港和卸货港的确定

一般在磋商交易和签订合同时,对装运港和卸货港作出明确的、合理的规定。为了便于卖方根据货源情搅和实际装运需要,通常由卖方提出装运港;为了便于买方清关和接受或转售货物的实际提货需要,通常由买方提出卸货港。合同中规定的装运港或起运地,卸货港或指运地固然重要,但还要根据实际地理位置、承运人挂港、港口拥挤、装卸设备、清关情况等确定合适的港口。

确定合适港口应注意以下情况:

(1)不要发生与地理位置上的混淆

世界各国港口重名的很多,应在合同和运输单据中冠以港口所在国家和地区,以避免地理位置上的混淆。例如:伦敦港(London),应明确该港所在的国家,“Londont Canada”、或“Loltdon,UK”、或“London,USA”。

(2)合同中不要出现装运港、卸货港与有关规定相冲突

世界上许多国家,出于政治、军事、经济封锁、宗教信仰、港口安全等需要,对港口有

各种规定,确定合同中的港口时,不要出现与有关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例如:巴基斯坦国的任何港口,不接受挂印度国旗的船舶靠港,也不接受南非、韩国、以色列和中国台湾的船舶靠港。又例如:香港是我国的领土,因此从内地出口货物至香港,规定装货港栏内不能显示“中国×××港”等字样,以免形成两个中国的意思而违背有关规定,只能写具体的装货港名称,如写“上海港”。对于台湾

和澳门地区,亦如此。

(3)在运输工具起运之后尽量不要发生变更运输港口

变更运输港口的要求一般由托运人提出,承运人在不损害承运人利益和其他托运人利益的前提下,接受这种变更要求。但是,在运输工具起运之后托运人尽量不要提出变更运输港口的要求。这是因为运输工具一旦离境后,变更港口往往需要在装运港、经停港、中转港和卸货港等每经过地的各个操作环节中进行文件更改、费用更改和实际货物移动更改,有时需要付出昂贵的经济代价。

(4)不要出现合同中的装运港、卸货港与贸易术语相冲突的条款

依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对13种贸易术语的解释,每一贸易术语都明确规定了指定目的港、或指定装运港、或指定地点等。合同中不要出现装运港、卸货港与本合同贸易术语相冲突的条款。例如,法国巴黎没有国际海港,应注意海运卸货港应改为合适的马赛港等,并与实际贸易术语相一致。二、装运条款(Term of Shipment)

(三)分期发运和转运

1.分期发运(Partial Shipment)

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并经由同次航程运输的数套运输单据在同一次提交时,只要显示相同的目的地,将不视为分期发运,即使运输单据上表明的发运日期不同或装货港、接管地或发送地点不同,也不视为分期发运。

如果交单由数套运输单据构成,其中最晚的一个发运日将被视为发运曰。

合同中一般明确规定分期发运条款,以便承运人按要求配载并按此签发符合该条款的提单。通常,允许分期发运,则填写“partial shipment allowed”;不允许分期发运,填写“partial shipment not allowed”。如果信用证中没有明确规定分期发运条款,依据《UCP600》规定,允许分期发运。如果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时间段内分期发运,任何一期未按信用证规定期限发运时,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败。

2.转运(Transhipment)

转运是指在从信用证规定的发送、接管或者发运地点到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过程中从某一运输工具上卸下货物并装上另一运输工具的行为。

合同中一般明确规定转运条款,以便承运人按要求配载并按此签发符合该条款的提单。通常,允许转运填写“tmnshipment allowed”,不允许转运填写“transhipment not allowed”。

依据(ucP600)规定,对于货物由空运、国际多式联运、铁路运输、公路运输以及海运中的集装箱、拖车或子船运输方式下的运输单据可以表明货物将要或可能被转运,只要全程运输由同一运输单据涵盖。即使信用证禁止转运,注明将要或者可能发生转运的运输单据银行仍可接受。二、装运条款(Term of Shipment)

(四)装运通知(Advice of Shipment)

装运通知在合同中被规定的目的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促使买卖双方互相配合,其同做好船货衔接工作。

装运通知没有固定格式,也没有固定的发送时间、发送方式要求。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在FOB条件下,卖方应存约定发运日期开始前20天,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将预计货物备妥时间通知买方,以便买方预先安排船只或指定货运代理或蓣先安排预订舱手续。在CIF、CFR条件下,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后,一般在当天发装运通知给收货人,内容包括:合同号、货物品名、件数、重量、发票金额、船名航次、提单号、箱封号、装船日期、飞机航班、舱单等.以便买方在目的港做好进口接货准备,包括进口文件准备、货款准备、清关准备,使货到后及时被提取、装运通知一般以传真、电子邮件、网络发送、电传等方式书面通知买方。

二、装运条款(Term of Shipment)

(五)运输单据(Shipping Documents)

1.货运单证(Cargo Transport Documents)

货运单证泛指在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由承运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货运代理人签发的,在组织货源、托运订舱、检验检疫、海关申报、货物装运、交单提货、银行结汇、数据交换等各业务环节中,用于货物运输操作、管理、证明的国际货物运输一切单证、收据、凭单和电子报文。

常见的货运单证种类、英文名称和英文简称见表。

(五)运输单据(Shipping Documents)

2.运输单据(Shipping Documents)

运输单据通常指在货物装运后,由卖方向买方提供或卖方向银行提供的,在提取货物、清关申报、检验检疫、货物转运、银行收汇、核销退税等装运后业务环节中用于货物运输操作、管理、证明的有关的一切国际货物运输单证、收据、凭单和电子报文。

《UCP600》把运输单据分成七类。七类运输单据的中英文名称的签署人见表:

三、国际货物运输承运人

(一)国际货物运输承运人(International Transportation Carrier)

国际货物运输承运人是指拥有国际货物运输丁具并具有国际货物运输资格、运输技术、运输管理并能签发有效合法运输单据的法人组织。

按运输丁具不同,主要有船舶承运人(如马士基一海陆船公司、长荣船公司、铁行渣华船公司等)和飞机承运人(如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上海航空公司、德国汉莎航空公司、英国航

空公司等),一般习惯上称为船公司和航空公司。

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单证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基本概念

货物运输承运人

运人选择

运人而言,选择哪些承运人来履行国际货物运输,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运输服务的定期性(schedule)

物需要以固定的间隔时问出运,则选择有固定航线、挂靠固定港口、固定费率、严格按船期表航行的班轮船公司或航空公司。

时间(times 0f transportation)

使货物满足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货和满足收货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货的要求,托运人应当考虑运输起航日和全程航期。

运输费用(freight and surcharge)

输服务的定期性和运输时问都满足的情况下,选择运输费用较优惠的承运人。

运输可靠性(security)

择承运人之前,独立考察承运人的承运能力和商业信誉是重要环节。尤其是在运输繁忙的季节,空运舱位和海运舱位的可靠确认,重要。

经营状况和责任(management and duty)

运人的经营状况和责任不尽相同,某些承运人将船舶抵押给银行或通过与同行合作互换舱位、共享舱位、租用舱位等情况相当普遍人的经营状况应有所了解,否则会发生提单与信用证不符,或承运人遇事推诿等意外情况。

第七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律制度

第七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律制度 第一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一、海上保险合同与保险单证 (一)海上保险合同 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 (二)保险单证 是保险合同的证明,保险合同除包括保险单证外,还包括投保单、来往函电等。 二、海上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一)保险利益原则: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二)损失补偿原则:在保险事故发生而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必须在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1、代位求偿权: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于第三者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约定的赔偿后,即取得了由被保险人转让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2、委付:当保险标的出现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选择按全部损失求偿时,应将保险标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 ?原告诉称,其与国外买方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并为此与江苏太保签订海上货物出口运输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86,526美元。货物交由案外人东方海外货柜航运(中国)有限公司实际承运。2008年3月14日,原告被告知涉案货物因载运船舶发生碰撞事故而受损,涉案货物经检验构成全损。原告请求江苏太保支付其货物全损保险赔款。被告辩称,原告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物不具保险利益?法院认为,法律上所承认的保险利益不仅仅是风险,而是指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该利益可被理解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或经济上的联系,因保险标的受损而遭受经济损失后,权利人可以依法寻求相应的司法救济。涉案保险单、提单等单证现由原告持有,其系因发生涉案保险事故而遭受经济损失的人,不能仅凭货物过否船舷确定有否保险利益。据此,原告仍拥有涉案货物的全部利益,应认定原告在本案中具有保险利益。 ?我国金风号货轮在装载货物启程前与我国某保险公司就货轮签订了碰撞险保险合同。金风号货轮在公海上,由于巴拿马籍货轮驾驶不当而遭到碰撞,受到损失。依据保险合同,我保险公司对金风号货轮所遭受的损失进行了理赔。 ?问:保险公司在向金风号货轮支付保险金后,可以向巴拿马籍货轮行使何种权利?(三)绝对诚信原则:当事人应以诚实信用为基础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告知;保证)(四)近因原则:确定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是否负保险责任以及负何种保险责任的一条重要原则。近因是指主要的、决定性的、直接的原因。 ?原告徐某将其所有的“浙普渔油31号”轮向被告投保,约定船舶保险种类渔油运,制造年份1994年,航行区域Ⅱ类,保险金额120万元,保险费率为1.1%,保险期限为12个月。保险含同订立后,徐某按约缴纳保险费1.32万元。而该轮实际是1976年建造,1994年5月改建完毕。1996年5月1日4:10时,“浙普渔油3l号”轮在驶往山东烟台龙口港途中,被一艘横越的不明国籍的大轮碰撞右舷致船体破裂进水沉没,船舶和船载润滑油均全损,船员被救脱险。事故发生后,原告即向有关港监部门报告,同时向船舶保险人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分公司报案,要求保险人按全损予以赔付 ?保险公司可采取何种做法?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516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标准版本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MARINECARGOTRANSPORTATIONINSURANCE POLICY 发票号码保险单号次 InvoiceNo.PolicyNo. 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 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

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ThispolicyofInsurancewithessesthatthePeople"sI nsurance(Property)CompanyofChina(here- inaftercalled"TheCompany"),attheRequestof____ ______ _____________ (hereinaftercalledthe"insured")andinconsiderati onoftheagreedpremiumbeingpaidtothe companybytheInsured,undertakestoinsuretheun dermentionedgoodsintransportationsubjectto

杂货班轮运输的货运单证及其流程.doc

杂货运输流程来源: 珠三角采购网 将船舶所承运的货物在提单上载明的卸货港从船上卸下,并在船边交给收货人并办理货物的交货手续。对于危险货物、重大件等特殊货物,通常采取由收货人办妥进口手续后来船边接受货物,并办理交接手续的现提形式。 1、货运安排,包括揽货与订舱。 揽货:通常的做法是船公司在所经营的班轮航线的各挂靠港口及货源腹地通过自己的营业机构或船舶代理人与货主建立业务关系;通过报刊、杂志刊登船期表;通过与货主、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等签订货物运输服务合同或揽货协议来争取货源。 订舱:托运人 或其代理人向班轮公司或其代理人(即承运人)申请货物运输,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 确定航次货运任务:综合考虑各标货物的性质、包装和重量及尺码等因素,确定某一船舶在某一航次所装货物的种类和数量。 2、接货装船。 按规定通常都由托运人将其托运的货物送至船边,进行货物的交接和装船作业。对于特殊的货物,如危险货物、鲜活货、贵重货、重大件货物等,采取现装或直接装船的方式。对普通货物,由班轮公司在各装货港指定装船代理人在指定地点接受托运人送来的货物,将货物集中整理后按次序装船。关注更多免费采购流程,采购管理,合同范本,销售管理,销售技巧。 3、卸船交货。 将船舶所承运的货物在提单上载明的卸货港从船上卸下,并在船边交给收货人并办理货物的交货手续。 对于普通货物,通常先将货物卸至码头仓库,进行分类整理后,再向收货人交付的所谓“集中卸船,仓库交付”的形式。 对于危险货物、重大件等特殊货物,通常采取由收货人办妥进口手续后来船边接受货物,并办理交接手续的现提形式。 杂货班轮运输的货运单证

在班轮运输中需要办理各种单证,这些单证不仅是联系工作的凭证、划分风险责任的依据,也起着买卖双方以及货承双方办理货物交接的证明作用。国际贸易运输工作离不开单证。在国际航运中通用。目前国际航运及我国航行于国际航线上的船舶所使用的班轮运输货运单证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装船单证 1、托运单(Booking Note,B/N) 托运单(实践中有时用“委托申请书”代替)是托运人(shipper)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写的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一式两份),船公司根据托运单内容,结合航线、船期和舱位等条件,如认为可以接受,就在托运单上签章,留存一份,退回托运人一份。 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货名、件数、包装、标志、重量、尺码、装货港、目的港、装船期限、结汇期限、能否分批或转船等,如属危险品,须填写危险性质和危规号。 托运单内容虽未订明有关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的具体条款,但它意味着双方同意按该公司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2、装货联单 托运人将托运单交船公司办理托运手续,船公司接受承运后在托运单上签章确认,然后发给托运人装货联单。实务中,通常由货运代理人向船舶代理人申请托运,然后由货运代理人根据托运人委托,填写装货联单后提交给船公司的代理人。而货运代理人填写装货联单的依据是托运人提供的买卖合同或信用证的内容以及货运委托书或货物明细表等。 目前我国各个港口使用的装货联单的组成不尽相同,但是,主要都是由以下各联所组成:托运单及其留底联、装货单和收货单等。而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受承运后,便予编号并签发装货单。 (1)装货单(Shipping Order, S/O) 装货单亦称下货纸,是托运人(通常是货运代理人)填制交船公司(通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解释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解释 一、责任范围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分为三个险别,即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投保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其中任何一个险别投保。当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单载明的投保人投保的险别所规定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顾名思义,似乎只要投保人投保了平安险,保险人就要负责被保险货物平安到达目的地。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平安险只是一种习惯叫法。保险是保险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它是通过

合同方式体现的,因此,在被保险货物发生损失的情况下,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合同,即平安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予以理赔。这一险别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1. 被保险火灾运输途中由于恶写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这五种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除此之外的其他自然灾害如霜冻等,造成被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概不负责赔偿。 本条中恶劣气候是一种自然灾害,它不是一般的,常见的,可预测的气候条件,而是船舶在海上偶然遭受的不常见的、未能预测不可抗拒的气候条件,它足以使船舶破裂,倾覆,浸水,使货物潮淋,倒垛,散包。另外,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恶

劣气候的构成标准也有所不同。例如,在冬季的太平洋水域的航线上,气候条件一般均为风力8级以上,浪高10米,此时的气候条件虽然恶劣,但确是可以预防的,也即不是一种自然灾害,故不构成本条款中所指的恶劣气候。如果被保险货物因此受损,则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而在春季的太平洋水域航线上,气候条件一般均为风力2-3级,浪高2-3米,如果船舶在海上突然遭受风力8级,浪高10米的气候条件,则构成本条款所指的恶劣气候,因此造成被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本条款中的整批货物是指一张保单载明的货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或者一张保单项下分类保额的货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或者同一张保单承保了多张提单项下的货物则每一张提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协议书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协议书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1.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发票号码保险单号次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总保险金额: 保费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 装载工具_______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____________ 保险有限公司赔款偿付地点 出单公司地址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在国内江、河、湖泊和沿海经水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性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第四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保险人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五条基本险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桥梁码头坍塌; (三)因以上两款所致船舶沉没失踪; (四)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承担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六)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班轮货运单证及流程

班轮货运单证及流程 一、班轮货运主要单证 在班轮运输中,从办理物品的托运手续开始,到物品装船、卸船、直至交付的整个过程,都需要编制各种单证。这些单证是货方(包括托运人和收货人)与船方之间办理货物交接的证明,也是货方、港方、船方等有关单位之间从事业务工作的凭证,又是划分货方、港方、船方各自责任的必要依据。 在这些单证中,有的是受国际公约和各国国内法规约束的,有的则是按照港口当局的规定和航运习惯而编制使用的。尽管这些单证种类繁多,而且因各国港口的规定会有所不同,但主要单证是基本一致的。并能在国际航运中通用。 图2 班轮货运主要单证 1. 托运单(Booking Note:B/N) 托运单,是指由托运人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运输的书面凭证。经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对该单的签认,即表示已接受这一托运,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对货物运输的相互关系即告建立。 本来,在班轮运输的情况下,托运人只需以口头或订舱函电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预订舱位,船公司对这种预约表示承诺,运输关系即告建立,并不需要什么特定的形式。但是,国际航运界的习惯做法则是,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与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约定所需舱位后,再以书面的形式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提交详细记载有关货物情况及对运输

要求等内容托运单。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受托运后,便在托运单上编号并指定装运的船名,将托运单留下,其副本退还托运人备查。 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的名称、数量、尺码、件数、包装式样、标志及号码,目的港,装船期限,信用证有效期,能否分批装运,对运输的要求及对签发提单的要求等。 2.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 装货单,是由托运人按照托运单的内容填制,交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审核并签章后,据以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承运的凭证。 但是,托运人凭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章后的装货单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之前,还必须先到海关办理货物装船出口的报关手续,经海关查验后,在装货单上加盖海关放行图章,表示该票货物已允许装船出口,才能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故装货单习惯上又称为“关单”。船长或大副亦只能依据“关单”接受货物装船承运。 装货单是国际航运中通用的单证,多数是由三联组成,称为“装货联单”。其中,第一联是船公司留底(Counterfoil),用于缮制装货清单;第二联是装货单(Shipping Order),作用如上述;第三联是收货单(Mate’s Receipt),亦称“大副收据”,是船方接受货物装船后由大副签发给托运人的凭据。 装货单上除应记载托运人名称、编号、船名、目的港及货物的详细情况(应与托运单一致)等内容外,还应有在货物装船后由理货人员填写的货物装船的日期、装舱位置、实际货物数量以及理货人员的签名等项内容。 3.装货清单(Loading List:L/L) 装货清单,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根据装货单留底联,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装货单的汇总清单。 装货清单是船舶大副编制积载计划的主要依据,又是供现场理货人员进行理货、港方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承运人掌握托运人备货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合同大全—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合同大全—陆上货物 运输保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大全一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发票号码保险单号次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似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 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 总保险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率载工具航 日期g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至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 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呆险公司赔款偿付地点出单公司地址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 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第四条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六)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123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练习题与答案

第三章运输 填空: 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包括和()两种方式。 答案:班轮运输(或提单运输);租船运输 2.《海牙规则》的全称为(),该规则于1924年8月25日订立于布鲁塞尔,于1931年6月2日生效。 答案:《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问题的国际公约》 3.关于承运人赔偿责任基础问题,《汉堡规则》将《海牙规则》中承运人的不完全过失责任改为承运人的()责任制。 答案:推定完全过失 4.根据《汉堡规则》的规定:当货物灭失或损坏情形非显而易见时,在货物支付的次日起连续7日内,集装箱交货则从次日起15日内,延迟交货则在交货日起60日内收货人未提交书面通知时,则视为()。 答案:承运人已交付货物且状况良好的初步证据 6.199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规定是以()、()为基础,适当吸收了()的某些规定。 答案:《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 7.按照《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是从货物装上船起,至卸下船止的整个期间。当使用船上吊杆装卸货物时,指从装货时吊钩受力开始至货物卸下船脱离吊钩为止的整个期间,即实行()。当使用岸上吊杆装卸时,则货物从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至卸货港越过船舷为止的整个期间,即实行()。 答案:“钩到钩原则”;“舷到舷原则” 8.关于承运人的责任限制,《维斯比规则》将赔偿金额改为双重限额,每件或每一单位为()金法郎,或按灭失或损坏的货物毛重每公斤()金法郎,以较高者为限。 答案:10000;30 9.《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为()。 答案:《华沙公约》 10.我国《海商法》对每一件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 答案:666.67特别提款权 单选 1.(A)指托运人指定特定人为收货人的提单。这种提单不能通过背书方式转让,故也称作“不可转让提单”。 A.记名提单 B.不记名提单 C.指示提单 D.直达提单 2.依据《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关于承运人适航义务的表述中哪个是错误的?(D)A.承运人应在开航前与开航时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B.船员的配备、船舶装备和供应适当 C.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配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D.国际货物海上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或减轻承运人依《海牙规则》承担的责任义务。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附英文)-保险合同文本模板(通用)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附英文)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份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份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 (三)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论文

成绩: 河北科技大学2015——2016学年第1学期《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结课论文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学院: 班级: 姓名:张颖 学号:

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摘要】海上保险随着海运贸易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被称为起源最早、历史最悠久的保险制度。海上保险条款是商人们从事海上保险业的惯例反应。保证国际海运买卖等国际货物买卖公平、安全、有序的进行,是世界各国立法及国际共同条约规范的重要任务。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与世界各国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的贸易出口额和进口额包车逐年大递增。但由于中国保险业起步晚,因此在实践中出现了各种问题,影响了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业的发展。而对中国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发展及现状分析,可以有利于我们走出一条更方便,快捷,高效,的道路,从而进一步促进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发展。 关键字:国际海洋运输;货物保险;货物运输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aritime trade and maritime insurance gradually formed, known as the earliest origin, the oldest insurance system. Clause of Marine insurance is the merchants engaged in Marine insurance practice of reaction. Guarantee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such as international maritime trade fair, safe, orderly, is the world of the important tasks of legislation and international treaties specification together.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our country and around the world contact more and more closely. Especially after China's entry into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China's trade exports and imports of transporting large increasing year by year. But as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started late, so all sorts of problems appeared in practice, affect the development of Marine insurance. And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ternational ocean Marine cargo insurance and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alysis, can help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示范文本_1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示 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MARINECARGOTRANSPORTATIONINSURANCEPOLIC Y 发票号码保险单号次 InvoiceNo.PolicyNo. 中保财*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 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 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ThispolicyofInsurancewithessesthatthePeople"sInsura nce(Property)CompanyofChina(here- inaftercalled"TheCompany"),attheRequestof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hereinaftercalledthe"insured")andinconsiderationofth eagreedpremiumbeingpaidtothe companybytheInsured,undertakestoinsuretheunderm entionedgoodsintransportationsubjectto theconditionsofthispolicyaspertheClausesprintedoverl eafandotherspecialClausesattached

单证员考试辅导:海运单证的就业流程-单.doc

2011单证员考试辅导:海运单证的工作流程 -单证员考试 1.海运装船单证(由托运人办理) 托运人填制托运联单(包括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等)后,海运单证向承运人的代理人办理托运,代理人接受承运后,将承运的船名填入联单内,留存托运单,其它联退还托运人,托运人凭以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海关同意放行后,即在装货单上盖放行章,托运人凭以向港口仓库发货或直接装船;然后将装、收货单送交理货公司,船舶抵港后,凭此理货装船,每票货物都装上船后,大副留存装货单,签署收货单;理货公司将收货单退还托运人,托运人凭收货单向代理人换取提单,托运人凭提单等到银行办理结汇,并将提单寄交收货人。 承运人办理的装船单证:

承运人的代理人依据托运单填制装货清单和载货清单,根据承运人的要求,依据装货清单编制货物积载图,船舶抵港后,送大副审核签字后,船方留存一份,提供给代理人若干份,转寄承运人的卸货港代理人;编制分舱单;代理人根据装船实际情况,修编载货清单,经大副签字后,向海关办理船舶离境手续;依据载货清单填制运费清单,寄往承运人的卸货港代理人和船公司。 2.卸船单证(由收货人办理) 收货人收到正本提单后,向承运人的代理人换取提货单;代理人签发提货单后,须保持正本提单、舱单和提货单内容相一致;收货人凭提货单向海关办理放行手续后,再到港口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货物提清后,提货单留存港口仓库备查;收货人实收货物少于提单或发生残损时,须索取货物溢短单或货物残损单,并凭以通过代理人向承运人索赔。

承运人办理的卸船单证: 承运人的代理收到舱单、货物积载图、分舱单后向海关办理船舶载货入境手续,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书,同时将上述单证分送港口、理货等单位;船舶抵港后,理货公司凭舱单理货,凭货物积载图指导卸货,当货物发生溢短或原残时,编制货物溢短单或货物残损单,经大副签认后,提供有关单位。 3.装、卸船货运单证的流转程序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5148-45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合同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合同(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 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

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制度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律制度 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第二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律制度 第三节其他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律制度 一、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及其订立 (一)保险合同的性质和内容 《保险法》第9条1款1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是进出口商对进出口的货物按照一定的险别向保险公司投保,缴纳保险费,当货物在国际运输途中遇到风险时,由保险公司对进出口商遭受的保险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 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分为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国际铁路运输保险合同、国际公路运输保险合同等。 (二)订立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1、绝对诚信原则。 由于保险风险和赔付风险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所以保险法要求当事人应最大限度的诚信,善意从事。 《保险法》第16条。 (1)告知义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披露重大事实,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保险人应应当将保险条款尤其是免责条款告知投保人。 (2)陈述,对重要事实的陈述必须真实。 (3)保证,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要明示或默示地保证,作为或不作为、状态是否存在等。 2. 保险利益原则 即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合法的利害关系,也是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有可保利益才能订立保险合同,否则就是赌博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可保利益成立的条件:一是合法的利益,二是可以用金钱估计的利益;三是确定的利益。即确定性、合法性、有价性。 财产保险的投保人应下列事由产生的经济利益具有可保利益:1、对标的享有所有权、占有权;2、担保物权和债权;3、依法承担的风险和责任;4、因标的物的保全可得到利益或期得利益。 《保险法》第11条。 3、补偿责任原则 当发生承保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时,保险公司需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该与被保险人以经济上的补偿。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不得依据保险合同获得超过保险金额的额外利益。 代位追偿权:当货物损失是由第三方的过失和疏忽引起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享有取代被保险人想第三者进行索赔的权利。 如果被保险人从第三者获得了损害赔偿的,保险人可以在支付保险金时将上述损害赔偿金额相应扣减。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4、近因原则 近因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只有近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才承担保险责任。 货物损失的发生和承保范围内的意外事故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货物损失不是由承保范围内的意外事故引起的,或属于承保免责范围,则保险人不予赔偿。 1)致损原因只有一个 2)致损原因有多个,且相互独立: 例:货物先被雨淋,而后遭到海水浸泡 3)致损原因多个,连续发生,有因果关系: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12040803---22 韩以波 2014年12月01日

摘要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是指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由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承保范围、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之损失以及产生之责任进行赔偿的合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是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签订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书面协议。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主要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此外,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有时还有保险代理人(Agent)或保险经纪人(Broker)参与其间。海上保险的分类:①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由海上运输工具承运各种物资的意外损失。②船舶保险,保障船只在航行、作业、停泊、修理期间遭遇意外灾害或事故造成的损失。③运费保险,保障船舶所有人或租船人因为船舶发生意外事故引起预期运费收入的损失。④船东责任保险,又称船东的保障与赔偿责任保险,简称保赔责任,由保险人承担船东的民事赔偿责任,例如,对船员与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船舶泄油污染海域后的清除责任以及油污引起的其他损害赔偿责任. 关键词海上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保险条款等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各国海上保险法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内容规定不一,由于保险单是保险合同存在的证明,所以,通常把保险单的内容视同保险合同的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姓名及住所。投保人栏内,可以记载投保人的姓名,也可记载“或其指定人”,更有甚者,也可以不记载投保人的姓名,但一般都要求签署被保险人本人的姓名。 2.保险标的。指被保险的财产或利益,如海上货物运输的保险标的就是货物。 3.保险金额。通常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负责赔偿的最高金额,是计算保险费的基础。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4.保险费。是投保人给付保险人的报酬,作为保险人承保海上风险的对价。保险费的多少,视被保险人和保险人按照保险标的的金额和危险性质议定,一经议定后,双方不得任意变动。但可以因某些特殊情况的发生而有所增减,例如海上风险性质的改变,经双方协商,可以导致保险费的增减。保险费一般由投保人缴纳,有时,也可由利害关系人代为缴纳。如果投保人拖欠或不愿缴纳保险费,经保险人催告仍然不缴纳的,合同即停止生效。 5.保险期限。是保险人对事故所负责任的期限,通常就是合同期限。只有在此期限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才负赔偿责任。保险期限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它的起讫日期。保险的责任期限,通常自货物起运的仓库到目的地仓库为止,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完整版)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重要考试题含答案,推荐文档

运输部分 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包括和()两种方式。 答案:班轮运输(或提单运输);租船运输 2.《海牙规则》的全称为(),该规则于1924年8月25日订立于布鲁塞尔,于1931年6月2日生效。答案:《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问题的国际公约》 3.关于承运人赔偿责任基础问题,《汉堡规则》将《海牙规则》中承运人的不完全过失责任改为承运人的()责任制。答案:推定完全过失 4.根据《汉堡规则》的规定:当货物灭失或损坏情形非显而易见时,在货物支付的次日起连续7日内,集装箱交货则从次日起15日内,延迟交货则在交货日起60日内收货人未提交书面通知时,则视为()。答案:承运人已交付货物且状况良好的初步证据 6.199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规定是以()、()为基础,适当吸收了()的某些规定。 答案:《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 7.按照《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是从货物装上船起,至卸下船止的整个期间。当使用船上吊杆装卸货物时,指从装货时吊钩受力开始至货物卸下船脱离吊钩为止的整个期间,即实行()。当使用岸上吊杆装卸时,则货物从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至卸货港越过船舷为止的整个期间,即实行()。 答案:“钩到钩原则”;“舷到舷原则” 8.关于承运人的责任限制,《维斯比规则》将赔偿金额改为双重限额,每件或每一单位为()金法郎,或按灭失或损坏的货物毛重每公斤()金法郎,以较高者为限。 答案:10000;30 9.《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为()。 答案:《华沙公约》 10.我国《海商法》对每一件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 答案:特别提款权 单选 1.(A)指托运人指定特定人为收货人的提单。这种提单不能通过背书方式转让,故也称作“不可转让提单”。 A.记名提单 B.不记名提单 C.指示提单 D.直达提单 2.依据《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关于承运人适航义务的表述中哪个是错误的?(D) A.承运人应在开航前与开航时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B.船员的配备、船舶装备和供应适当 C.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配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D.国际货物海上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或减轻承运人依《海牙规则》承担的责任义务。 3.关于提单中承运人的责任制问题,《海牙规则》实行的是(B)。 A.严格责任 B.不完全过失责任 C.完全过失责任 D.过失责任 4.下列哪项公约首次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了保函的效力——即规定托运人为了换取清洁提单可以向承运人

A单位与B单位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赔偿纠纷案(20200612060250)

A 单位与 B 单位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赔偿纠纷案 问题提示: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后,受益人是否有权追偿因司法扣押引起的货物损失? 【要点提示】 被保险人因涉案船舶被司法扣押而遭受货物损失后,若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不向保险人提交委付通知,亦不采取必要措施去减少损失,保险人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案例索引】 一审:上海海事法院(2003 )沪海法商重字第2号(2004 年6月25日)二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 )沪高民四(海)终字第151 号(2005 年5 月12 日) 【案情】 原告:A单位。 被告:B 单位。 2000 年5 月26 日,案外人Sino Trade Company Limited (以下简称“S 司” 与案外人康地企业有限公司(Continental Enterprises Limited, 以下简称康地公司”)签订鱼粉买卖合同,约定后者向前者购买700 吨秘鲁鱼粉,每吨单价430 美元,CIF 上海,同年7月装船。同年5月29日、7月28日,康地公司将665吨秘鲁鱼粉以相同价格转卖给本案原告A 单位(以下简称武汉康地”,总价285950 美元,CIF 上海,结算方式

为见单即付,8月30日前交货,康地公司承担货物到武汉的所有费用。武汉康地于2000 年7 月向康地公司支付了涉案货物的全部货款,取得 GRUPO 一式三份正本提单。提单载明:托运人为秘鲁渔业工会集团股份公司( SINDICATO PESQUERO DELPERU S . A,以下简称“G公司”,收货人为武汉康地,通知人为康地公司,载货船舶为五月皇后(May Queen )”轮(以下简称“M 轮),运输起、讫港分别为秘鲁瓦乔(HUACHO )和中国上海,装载货物为665 吨秘鲁鱼粉,运费预付,宝荣船务有限公司在秘鲁瓦乔代理“ MT 轮船长签发,租约并人本提单。 2000年6月22日,被告B单位(以下简称江西人保”就涉案665吨秘鲁鱼粉签发了保险单,被保险人为S 公司,保险金额为314545 美元;承保险别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 年1月1日修订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一切险和战争险。此后,S公司将该保险单背书转让给康地公司。 2000 年9月6日,装载涉案鱼粉的“ M 轮,由于案外人提出的预防性扣留申请,被厄瓜多尔当地法庭下令禁止启航。2000 年9 月12 日,山东中粮向s 公司发出传真(后转给武汉康地)称:“ M 轮一直在厄瓜多尔滞留,货物在船上未发生重大损坏及灭失,正协同有关方面与船东及其相关公司进行谈判,将采取各种可能措施使该船尽快到达卸货港。同年11 月17 日,该法庭同意“ M 轮在扣留期间开往瓜亚基尔市的安全港口,卸下船载鱼粉并存放仓储。同年11 月20日,厄瓜多尔海关同业工会第一行政区经理办公室作出决议称:“ M 轮上装载的鱼粉卸船后将一直 存放在该码头直到从卸船最后一天起算的5天之内办理好转船至其目的地的海关手续为止。另据厄瓜多尔当地媒体报道,至2004 年2 月9日止,“ MT 轮一直滞留在厄瓜多尔港口。 由于货物一直未到达目的港,康地公司向江西人保提起另案索赔。后康地公司又将涉案保险合同转让给了武汉康地。武汉康地于2002 年8月23日向本院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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