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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学习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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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 知识产权法

2. 著作权

3. 外观设计

4. 不正当竞争

5. 商标注册

6.知识产权的原始主体

7.著作权

8.商号

9.专利法

10.强制许可使用

11.知识产权法

12.著作人身权

13.商标

14.外观设计

15.驰名商标

二、简答题

1.简述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及其含义。

2.我国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3.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哪些因素?4.简述汇编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

5.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6.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7.简述汇编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

8.著作财产权的内容有哪些?

9.简述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

10. 简述外观设计的概念和特征?

11.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12.简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13.试述我国专利制度中的先申请原则。

14.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15. 商标注册无效应如何补正?

三.论述题

1.商标注册的条件有哪些?

2.论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权利限制。

3.哪些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

四、案例分析

1.某中学教师布置学生写有一篇有关“春天中的畅想”的散文,结果有甲乙两个学生的散文内容很接近,而这两个学生都是单独作文。问:该散文的著作权应当由甲享有,还是乙享有,还是共有,请说明理由。

2.某省造纸厂找到某高校的化学教授李某,请其帮助研究污水净化方法,后来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了污水的净化方法。为了验证其效果,李某借用了校实验室的试纸和试管来检验,证明该方法有效。后来,造纸厂给了李某一万元作为技术使用费。在申请专利中,造纸厂、学校及李某均主张专利的申请权。问:该项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应当属于谁?请说明理由。

3.甲某的原创小说《弹起心爱的冬不拉》由某出版社发表。维语编辑乙某将该小说译成维语在期刊上连载,但未指明原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维语剧作家丙某将《弹起心爱的冬不拉》改编成短剧并出版,为甲、乙具名并向其支付报酬。请回答:

(1)乙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丙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为什么?

4.甲厂1996年研制出一种N型高压开关,于1997年1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98年5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乙厂也于1996年7月自行研制出这种N型高压开关。乙厂在1996年底前已生产了80台N型高压开关,1997年3

月开始在市场销售。1997年乙厂又生产了80台N型高压开关。1998年初,甲厂发现乙厂销售行为后,遂与乙厂交涉,但乙厂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请根据上述材料分析以下问题:乙厂是否侵犯了甲厂的专利权?为什么?5.画家甲某的一幅国画《醉牡丹》已由某出版社公开发表。后甲某在一家超级市场购物时发现乙公司生产的饮料上的注册商标使用了该图画。另外,据查丙公

司将该图画使用在其生产的茶具上并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甲某对上述两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和申请专利的情况一无所知。请回答:

(1)乙公司注册上述商标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丙公司申请上述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6.上海富客斯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299号上海世贸商城底楼东面。

西尔维奥?塔尔基尼(Silvio Tarchini),男,1944年2月16日出生,瑞士联邦公民,住瑞士联邦玛诺画廊中心3号。

1995年9月20日,西尔维奥?塔尔基尼以“FOXTOWN及特定狐狸图形”文字图形组合在瑞士申请商标注册,1997年4月8日获得登记,登记号为439196,保护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为第35、36、42类。根据塔尔基尼提交的其从国际商标注册局摘录的材料显示,上述注册商标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在德国、奥地利、西班牙等国受到保护,但“中国:部分拒绝;拒绝保护第35类(2004年7月12日信函)。”

2003年7月10日,自然人陆强就“FOXTOWN及狐狸图形”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号:3626862),使用商品类别为第35类,包括:商业橱窗布置、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商业管理咨询、进出口代理、中介(替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推销(替他人)、人事管理咨询、商业场所搬迁、计算机数据库信息分类、会计。该注册申请被受理并经初审公告。

2003年8月17日,上海富客斯实业有限公司经工商核准注册成立,陆强系原法定代表人,亦为该公司股东之一。当日,陆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将正在注册程序中的包括上述商标在内的两个申请商标许可给富客斯使用,约定许可期限为合同签订起20年,富客斯作为被许可方有权自行使用或者再次许可第三方使用。富客斯先后在上海世贸商城、中融国际商城、大西洋百货

商场等处经营“顶级服饰展售中心”、“运动休闲中心”等,并在上述经营场

所的室内外广告牌上使用了“FOXTOWN及狐狸图形”标识。此外,富客斯还在其发放给顾客的购物袋、新年贺卡、信笺、购物指南以及富客斯发布的广告、公司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4c17469660.html,)的相关网页等处使用该“FOXTOWN及狐狸图形”标识。

2005年4月14日,塔尔基尼在国家版权局对《“狐狸城”及特定狐狸图形》作品进行了著作权登记,登记号为2005-F-02604,该《著作权登记证书》载明:“申请者西尔维奥?塔尔基尼(Silvio Tarchini)(瑞士)提交的文件符合规定要求,对由西尔维奥?塔尔基尼(Silvio Tarchini)于1995年8月创作完成,于1995年9月20日在瑞士首次发表的作品《“狐狸城”及特定狐狸图形》,申请者以作者身份依法享有著作权。”

将塔尔基尼在瑞士及其相关国家进行注册的商标以及在中国进行著作权登记的“FOXTOWN及特定狐狸图形”和富客斯使用的“FOXTOWN及狐狸图形”标识进行比对,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均使用“FOX”和“TOWN”文字并采用上下两行的排列方式,字体和文字位置相同,在“FOX”文字左侧是眯着右眼的狐狸头部的图形,“TOWN”的右下侧为狐狸尾部图形,“WN”两个字母下半部分被狐狸尾部遮挡,整体造型给人的感觉为一只半卧的狐狸(身体中部被“FOXTOWN”文字遮挡),各文字图形元素的色彩彼此相同。两者不同之处在于:被告使用的图形中狐狸的头部、耳朵的线条比较圆滑,狐狸左眼上方线条类似睫毛而非眉毛,鼻尖类似椭圆形而非倒三角形等。

根据塔尔基尼提供的证据,塔尔基尼为案件诉讼支出了出租车费人民币39元。根据比对结果,富客斯使用的“FOXTOWN及狐狸图形”标识与塔尔基尼主张保护的作品在要素、构图、色彩等主要方面给人的视觉效果基本相同,两者不同之处均为次要的、细微的,一般不易被人察觉。问题:

1)塔尔基尼的著作权能否在中国受到保护?富客斯是否侵犯塔尔基尼的著作权?如果侵权成立,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为什么?

2)塔尔基尼能否就陆强的“FOXTOWN及狐狸图形”商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程序?陆强的“FOXTOWN及狐狸图形”商标注册是否成立?为

什么?

3)该案著作权诉讼与商标异议程序是否相互影响?

7.原告吴林祥,男,汉族,1953年3月20日生,常州一匙通数码锁业有限公司股东,住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新民苑3幢甲单元401室。

原告陈华南,男,汉族,1962年10月16日生,常州一匙通数码锁业有限公司股东,住江苏省常州市关河西路37号银苑大厦1304室。

被告翟晓明,男,汉族,1952年6月12日生,常州一匙通数码锁业有限公司股东和执行董事,住江苏省扬州市旌忠巷33号-48号。

第三人常州一匙通数码锁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科技园创业北区417号。

法定代表人翟晓明(被告),该公司执行董事。

原告吴林祥、陈华南诉称,第三人一匙通公司于2003年4月25日成立,原告吴林祥、陈华南及被告翟晓明同为公司股东,同时被告翟晓明还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三人成立后一直从事研制和开发“一匙通数码智能锁”项目,2004年第三人将该项目作为常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申报。2004年7月,常州市科技局与第三人签订《常州市科技项目合同》,同年9月常州市新北区科技局与第三人也签订了《科技项目合同》。在申报材料和科技合同中,均明确研究内容是一匙通数码锁、钥匙和钥匙设定器,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都是被告翟晓明。第三人为该项目的研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设备等物质技术条件,技术成果应属第三人。被告翟晓明以自己的名义将上述技术申请了四项专利,包括“一种由钥匙提供电源的微功耗电子锁具”的一项发明和一项实用新型。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上述两项专利申请权归属第三人。被告翟晓明在庭审中辩称:吴林祥和陈华南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被告;其次,本案涉及的发明创造不属于职务发明,相关技术方案形成时间是在第三人一匙通公司设立之前,一匙通公司设立后,是对上述技术方案的实施,而不是对相关技术方案进行开发、研究,申请权不属第三人;第三,本案涉法院认为,虽然被告提交了相关产品实物,但由于其形成时间无法确认,证人也不能证明该实物能揭示完整的专利申请技术方案;而且一匙通公司自2003年4月成立后的两年时间里,一直未生产出“一匙通数码锁具”成品,直至2005年6月才有产品投放市场。涉及的技术方案已由被告此前的多项专利技术完全覆盖,申请权也不应属第三人。

经对比,原告提供的图纸等技术资料所反映的技术方案与被告的专利申请方

案相同。证据表明,一匙通公司自2004年成立之后,将“一匙通数码智能锁具”项目申报为常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被告翟晓明作为该项目的负责人,研究人员还包括本公司陶涛、吴林祥、尤启国等人,不但一匙通公司投入了相当的人力、物力,购买仪器备,常州市科技局为该项目还拨款支持。

被告还认为其在设立第三人之前的多项专利已完全覆盖了涉案技术方案,但其未提供证据进行证明。

问题:

(1)原告在本案中具有诉讼资格吗?

(2)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2. 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性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和。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4.不正当竞争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5.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经过审查准予注册的法律制度。

6.知识产权的原始主体是指在没有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享有知识产权的人。

7.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性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和。

8. 商号是指企业进行工商业活动时用于标示自己并区别于他人的标志。

9.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0. 强制许可使用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作品的使用者基于某种正当理由需要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经申请由著作权管理部门授权,即可使用该作品而无需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但应当向其支付报酬的制度。

11.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12.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联系或密不可分而又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13. 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

14.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15.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二、简答题

1.答案:(1)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2)人身权包括:

①发表权,即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

②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③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④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2答案: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1)新颖性;(2)创造性;(3)实用性。

3答案:(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4答案:汇编作品即是对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在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如选集、期刊、报纸、百科全书等。关于汇编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问题,我国《著作权法》作了如下规定:

(1)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2)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5答案:侵犯商业秘密,是指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并加以公开或使用的行为。这里的行为人包括:负有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实施侵权行为第三人;侵犯本单位商业秘密的行为人。所谓非法手段则包括:直接侵权,即直接从权利人那里窃取商业秘密并加以公开或使用;间接侵权,即通过第三人窃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并加以公开或使用。

6答案:(1)该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2)该植物新品种应当具有新颖性;(3)该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4)该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5)该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

7答案:汇编作品即是对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在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如选集、期刊、报纸、百科全书等。关于汇编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问题,我国《著作权法》作了如下规定:

(1)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2)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8答案:著作财产权的内容有内容:①复制权②发行权③出租权④展览权⑤表演权⑥放映权⑦广播权⑧信息网络传播权⑨摄制权⑩演绎权。

9答案:应当考虑如下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或认知程度;

(2)该商标的任何使用的持续时问、程度和地理范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问、程度或地理范围,包括在交易会或展览会上对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和/或服务所作的广告或公告及介绍;

(4)该商标的任何注册和/或任何注册申请的期限和地理范围,以反映使用或认识该商标的程度;

(5)成功实施该商标权的记录,尤其是该商标的主管机关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范围;

(6)与该商标相关的价值。

10答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的特点:①负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②必须是与独立的具体的产品合为一体的新设计③负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能在工业上应用④必须能够使人产生美感

11答案: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国家授予性。知识产权须由主管机关依法授予或确认而产生。(2)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3)地域性。知识产权的法律效力严格地限定在相应的主权国家领土或地区范围内。(4)时间性。超出法律所规定的保护期,知识产权即自行消灭。

12答案:(1)权利属性不同。著作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权利,而商标权只是一种财产权利。(2)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法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而商标法只要求商标具有识别性,并不考虑其是否由商标权人创作。(3)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取得,而商标一般需经注册登记才能产生。(4)权利所属领域不同。著作权是一种文学产权;而商标权是一种工业产权。

13答案:(1)两上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分别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给最先申请人。(2)判断专利申请先后的标准是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3)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专利申请人彼此独立。(4)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彼此的主题相同。

14答案: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①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②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③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④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⑤动植物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⑥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⑦其他不授予专利的技术领域商标注册的必备条件

15答案:(1)撤销违反一般禁限条款注册不当商标裁定程序:①商标局一旦发现有此类注册不当的商标,即使在无任何人请求撤销的情况下,也应撤销该注册商标。②这一类注册不当商标,除了商标局可以主动撤销外,商标评审委员会也可以应申请人的请求裁定撤销。③请求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的人,与注册商标争议那样有严格的限定不同,而是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注册商标违反了一般禁、限条款,都可以提出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的请求,即既不要求是利害关系人,也不要求是在先的商标注册人。④请求撤销这类注册不当商标不受时间限制,也不同于注册商标争议仅有五年的争议期。⑤任何单位和个人请求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应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书,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提出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的请求。

(2)撤销损害他人合法权利注册不当商标裁定程序

三、论述题

1.答案:商标注册的条件:

(一)商标注册的必备条件

1、商标具有显著性

(1)显著性的判断

(2)经过使用可以获得显著性

(3)显著性的消失

2、商标不得与他人的商标混同

(1)混同是指相同和近似,从而造成混淆。

(2)如何判断两个商标是否近似

(二)商标注册的禁止条件

1.《商标法》第10条规定了8种绝对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2.商标法第11条规定了三种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3.三维标志的禁用条件

4.禁止使用虚假地理标志

5、禁止侵害他人的驰名商标

6、不得侵害被代理人的商标权益

2.答案:(1)合理使用(1分)。为私人目的或者单纯为了评价、分析、研究或者教学目的复制布图设计;(1分)

(2)反向工程(1分)。是指对他人的布图设计进行分析、评价,然后根据这种分析评价的结果创作出新的布图设计。(1分)

(3)权利穷竭(1分)。权利人或者其授权人将其布图设计或者含有其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产品投入市场后,该产品的再销售、分销、进口等商业利用行为,无须再经权利人许可,其商业利用权即告用尽。(1分)

(4)善意买主(1分)。根据不知情不侵权原则,凡不知道或者不应知道其购买的集成电路产品含有非法复制的布图设计的善意买主,将该集成电路产品进口、分销或实施其他商业利用行为时,不承担侵权责任。(1分)

(5)强制许可(1分)。凡第三人按照商业惯例经过努力而未能取得权利人许可,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主管部门可以向需要使用布图设计的人发放强制许可证,但使用人须向权利人支付报酬。(1分)

3.答案: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具体范围: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

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观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社会公众活动处所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人,可以对其成果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不构成侵权。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

1答案:作品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实质条件是独创性。所谓独创性,即作品是作者自己独立创作出来的而非抄袭他人的。只要作品具有独创性,即使与他人的作品有近似之处,也可独立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上述两个学生单独作文,虽然内容近似,但都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2答案:不是职务发明。判断某项发明创造是否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有四个:(1)该项发明创造是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或者(2)该项发明创造是发明人是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或者(3)该项发明创造是发明人在其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或者(4)该项发明创造是发明人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与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李某完成该工作是在业余时间完成,不属于单位所交付的任务,也不属于其本职工作范围。试纸、试管不属于主要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以李某未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因而其发明不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应由李某享有。3答案:

(1)乙的行为不合法。因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该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丙的行为侵犯了他人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该行为属于擅自使用他人作品,是侵权行为。

4答案:(1)乙厂没有侵犯甲厂的专利权。

(2)在甲厂的专利申请日以前乙厂已生产N型高压开关,依法享有先用权。(3)在甲厂获得专利权后,乙厂因享有先用权,故在原有范围内(每年生产不大于80台)生产N型高压开关不侵权。

5.答案:(1)乙公司注册上述商标的行为不合法。因为我国《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而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侵犯了甲某的作品著作权。

(2)丙公司申请上述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不合法。因为我国《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而丙公司申请上述外观设计专利侵犯了甲某的作品著作权。

6答案:(1)塔尔基尼的著作权能否在中国受到保护。富客斯侵犯了塔尔基尼的著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塔尔基尼能就陆强的“FOXTOWN及狐狸图形”商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程序,商标局应当支持塔尔基尼的请求,因为陆强的“FOXTOWN 及狐狸图形”商标侵犯了塔尔基尼的著作权。

(3)该案著作权诉讼与商标异议程序可以不相互影响。

7答案:(1)原告在本案中具有诉讼资格。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控股股东等以不当行为侵害公司利益,公司在不当行为控制之下不能或怠于以自己的名义主张

权利,公司股东代表公司利益对不当行为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吴林祥、陈华南及被告翟晓明均为一匙通公司的股东,而且被告翟晓明身为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实际掌控该公司,一匙通公司在被告的控制之下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权利,在此情形之下,两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所申请的专利技术方案应属公司所有,并将一匙通公司作为第三人,其实质是代表公司利益对被告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

(2)法院应当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律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经对比,原告提供的图纸等技术资料所反映的技术方案与被告的专利申请方案相同。证据表明,一匙通公司自2004年成立之后,将“一匙通数码智能锁具”项目申报为常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被告翟晓明作为该项目的负责人,研究人员还包括本公司其他人,不但一匙通公司投入了相当的人力、物力,购买仪器备,常州市科技局为该项目还拨款支持,这些都足以证明被告翟晓明等人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并且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对“一匙通数码智能锁具”项目进行研发,研发成果应当归属于本单位——即一匙通公司。

知识产权培训心得体会感悟

知识产权培训心得篇一 经过将近一个月的知识产权培训班的学习,从理论到实践各方面的专家和老师都做了精辟的讲解,使我这样一个原本只知道个大概的人对知识产权有了更进一步的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由于我所在的公司是外向型的出口企业,所以在贴牌加工时往往会被客户牵着鼻子走,虽然我们对一些耳熟能详的商标有所防范,但肯定不会去查询一个之前听也没听说过的贴牌商标的真实所有者。这当中其实就隐藏着较大的风险,万一该商标在其他国家是驰名商标呢?万一该商标是我们的客户恶意注册过来的呢?万一该商标原本就是我们国内的同行已经注册过的商标呢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在没有经过培训前是根本不会去想的,所以在今后对外贴牌加工接定单前,我们有义务为公司的外销部门提供商标上的一些查询帮助,使自己公司在应对突发的侵权事件时有个充分的了解和风险评估。我们一直在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今的外贸形势不确定性增加,各国的客户在进行定单的分包时很有可能会有意或无意地把一颗定时炸弹也随着定单一起抛给我们的中国企业,所以我们必须要事先仔细查询和评审。

2、在外发加工时,对外发厂的资质和各方面的条件要做到尽量周全。同时在下定单前必须和外发加工厂签订保密协议,防止自己客户的商标专利产品等被外发厂窃取和恶意抢注。如果一旦发现有这样的苗头应该主动出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这不仅是保护住你自己的利益,也保护了客户的利益。如果等我们发现时已经被抢注了,应该积极寻找证据,保留好一切的凭据,通过知识产权合法的维权诉讼途径迫使其放弃恶意抢注的商标。 3、在自己公司的商标设计上可以再进一步,把主品牌必须正式申请批准注册后再衍生到一些子品牌的时候可以适时地做些调整,不必强制性的追求也一定要注册一个正式商标,消费者或客户只要对我们的主品牌有了深刻的认识后,子品牌的商标作用已经可以被弱化了,可以突出子品牌的宣传效果,营销效果。当然对自己公司的主品牌商标在设计和申请注册前也应该做好类似和相近商标的查询工作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如果发现却有想要的商标但已经被注册了,不妨也可以先考虑和持有者谈谈,有技巧地和持有者谈判一个商标的转让问题,或许可以从时间成本,精力成本等总成本上考虑对企业反而是合算的一笔交易。

知识产权法论文题目参考

知识产权法论文题目参考 1、论知识产权案件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2、大学生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教育 3、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路径 4、论知识产权审判中专家辅助制度的改革 5、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制度研究演变轨迹评析 6、三网融合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7、试论知识经济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8、国际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9、黑龙江省高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研究 10、论“新丝路”背景下我国民间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 11、关于知识产权正当性论争之思考 12、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与防范:现状、原因与对策 13、服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方式选择及策略研究 14、英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 15、网络交易平台数字信息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16、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对策研究 17、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18、知识产权视角下农业遗传资源权的构建 19、中国知识产权法院的愿景及其实现路径 20、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法问题研究 21、跨国知识产权犯罪的特点及防治对策 22、论移动互联网会展服务的知识产权问题 23、山寨文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初探 24、广西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问题及对策研究 25、论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和特征 26、论反不正当竞争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关系 27、试论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28、国家资助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研究 29、论保护知识产权与健全国家创新机制

30、论新技术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挑战 31、论知识产权犯罪及其刑罚 32、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33、论TRIPs协议 34、论作品的构成要件 35、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36、论实用艺术作品着作权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关系 37、论着作权的主体 38、论着作人身权利 39、论着作财产权利 40、论合理使用的构成的条件 41、论我国着作权法中的法定许可制度 42、沦我国着作权法关于着作权保护期的规定 43、论商标的显着性 44、论申请在先原则 45、论商标权的内容 46、论商标的许可使用 47、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48、论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关系 49、论专利制度的作用 50、论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51、论专利权的内容 52、论专利法中的先用权 53、论专利权强制许可制度 54、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条件 55、论植物新品种权 56、论域名的法律保护 57、论地理标记的法律保护 58、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59、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各章自测题答案

2009 年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第一期各章自测题答案 第一章 第1题:下列国际公约中,TRIPS不要求全体成员必须遵守并执行的是(10.0 分) A: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D:〈〈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正确答案:C 第2题:下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辖的国际公约与TRIPS共同遵守的是( 10.0 分) A:最惠待遇原则 B:对权利合理限制原则 C:透明度原则 D:对行政终局决定的司法审查和复审原则正确答案:B 第3题:可以加入《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与WTO勺成员是(10.0 分) A:加入联合国的独立主权国家 B:独立关税区C:国际实体组织 D:非政府组织正确答案:A 第4题:下列措施中,TRIPS没有强化的是(10.0 分) A:知识产权的执法程序和保护措施 B:协议的执行措施 C: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 D:知识产权的权利用尽原则正确答案:D 第5 题:狭义的知识产权贸易的标的是( 10.0 分)A:知识 B:技术 C:产品D:知识产权正确答案:D 第 6 题:我国内地第一部〈〈著作权法〉〉颁布于( 10.0 分) A: 1988 B: 1989 C: 1990 D: 1991 正确答案: C 第7 题:我国内地第一部〈〈专利法〉〉颁布于( 10.0 分) A: 1985 年 B: 1984 年C: 1986 年 D: 1983 年正确答案:B 第8 题:中国第一部具有专利性质的法规是( 10.0 分) A:《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暂行条例》 B:《振兴工艺给奖章程》 C:《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D:《专利法》正确答案:B 第9 题:世界第一部专利法诞生于( 10.0 分)

知识产权法学习心得

知识产权法学习心得 ——以学习著作权法为例在我入大学前,得知自己进的是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当时,特别不清楚这个知识产权专业是干什么的,只觉得这个专业会跟他人的知识产权权有关,就是说在我脑海里知识产权专业就是专门学习知识产权法的,知识产权就是公民的一项权利。 在这个学期,我就接触到了知识产权法,并进行了学习。通过十几周的学习,我初步了解到: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包括了众多权利,不仅仅局限于一种权利。我们学的这本书介绍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从本书结构来说,我觉得符合法学人的思维,首先介绍该权利的基本概念,再从该权利的客体、主体、内容、权利的归属与获得,权利的限制及侵权行为和承担的法律责任。能够使我们思维一步一步地紧跟下来,具有条理性,且书上与课上能够有很多鲜活的例子,具有趣味性。 原本以为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写作的著作权,没想到作为著作权的客体---作品来说,却有多种多样,依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来说,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

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除此之外,对于同样是照相机拍出的照片,一些照片只属于普通的相片而有些却够得上摄影作品,且不得复制传播、相同篇幅题材的文章,有些也许可以称得上是文学创作作品而有些只不过是普通的文字通过此类形象的对比等来说,虽说法和作品定义,却满足不来了著作权具有独创性的特点,只有那些具有独创性,并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才能够称得上是作品,才具有被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同时作为独创性,还要注重作品“独”与“创”,是否独立创作,源于本人?是否具有一定程度的创造性,而不仅仅停留在“额头流汗”?这些都使我对作品的理解加深,不是停留在作品只是意味一个人的文章,以及而不是个人“额头流汗”的成果。除了对作品严格规定外,一个人完成了一个作品,是否由他来享有著作权?在法律上,《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就是说在这里规定了,法律上也不是完全认定作品创作者是作者,可能是其他组织或法人。如果自然人获得了著作权,同时也享有了著作权所包含的内容。著作权包含着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对于这些权利,我国著作权法也做了详细的规定,如: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是对于著作权也有限制,法律上规定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最后对

学习知识产权法的心得体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学习知识产权法的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知识产权课程的认识与体会 学习知识产权课程的认识与体会 本学期,我们学习了一门新的课程《知识产权原理与制度新论》,作为一名工科的学生,我不禁思考为什么要学习这门课程。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深切地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它已经深深得融入到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各个层面。虽然它看似我们的日常生活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确实影响着我们的生活。 对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来说,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素养关系到该企业科技和经济实力长久发展的大事。而据调查显示,理工科的大学生毕业后有百分之七八十是到企业从事管理、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工作,而且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也直接和企业的知识产权相关。因此我们掌握一定的知识产权知识是很有必要的。 “知识产权”从其内涵来看,是人们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的结晶而依法享有的民

事权利。从外延方面看,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等等涉及文学、艺术、信息网络技术、生物、新能源技术的知识财产。从知识产权这一广泛的定 义中,我们不难发现,我们从事的任何事情都或多或少的和知识产权有着关联。大到宇宙飞船的升天,小到平时创作的文章之类,全都有知识产权的身影。 随着知识经济时期的到来,国家之间、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科技实力方面的竞争。科学技术优势是参与各类竞争的原动力,产品优势仅仅是科技优势的一种体现,不充分利用和保护知识产权,在当今的竞争中就不会占据主动的地位。从实际情况看,一个地区、一个企业的经济实力和发展状况往往与其自身掌握和对待知识产权的状况密切相关。 而在我看来,知识产权最核心的、最为大家所熟知的内容便是专利以及相关的权益。专利是指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出现,保护了一个人的应得利益,体现出了对知识的尊重,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国外屡屡有公司为对某项产品的专利而打官司的案例发生,曾经我们国家对专利的保护不甚重视,导致各种抄袭、侵权行为不断发生,眼中破坏了社会的和谐,阻碍了社会的进步,打击了一大批人的创新热情,自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在专利保护方面的法制建设得到重视,专利权受到保障,社会的和谐也得以稳固,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

法学理论论文-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法学理论论文-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内容提要: 在当前对外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随着对外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对我国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就显的格外重要。本论文通过对知识产权的概念、特点及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探讨对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尤其是司法保护的方法进而论述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司法保护含义。 知识产权是个人或集体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由于全球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和内容的不断扩大和深化,不断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研究提出崭新的课题。而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有关知识产权立法活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是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因此,知识产权不但仍旧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和迫切需要深化研究的领域,我们对知识产权概念的研究十分必要,而且随着对它及其他问题的研究将不断澄清知识产权领域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并指导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践,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起来。 概括地说,我国知识产权学术界对知识产权的定义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范围说或列举说。知识产权概念的范围说或列举式说,源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又被对世界经贸影响力更大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 TRIPS)的第一部分第一条所重复。上述两个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划定的范围,是当今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通例,迄今为止,多数国家的法理

专著、法律,乃至国际条约,都是从划定范围出发,来明确知识产权这个概念,或给知识产权下定议的。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规定的知识产权定义,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权利:1、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即版权或著作权。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即邻接权。 3、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即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非专利发明的权利)。 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 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 7、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 8、一切其他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TRIPS协议第一部分第1条2规定本协议知识产权是指本协议第二部分第1至7节中所包括所有权利,即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 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 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披露过的信息权。根据上述国际公约给知识产权下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发明、发现、作品、商标、商号、反不正当竞争等一切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这是各国真正专家们多年讨论的结果" 。 (二)、概括说。我国不少学者采用以概括式的方法对知识产权进行定义。如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教程》所下定义为:"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如《知识产权法详论》对知识产权的定义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从事智力活动而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再如《知识产权侵害赔偿》中使用的知识产权概念,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享有的对其智力成果的权利和工商业活动中商业标记所有人对其商业标记的权利的总称,包括工业产权和著作权。 (三)、无形财产体系说。近几年来,有的学者认为以知识产权名义统领下的各项权利,并非都是来自知识领域,亦非都是基于智力成果而产生,知识产权的"知识"一词似乎是名不符实。因此该学者建议,参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民法学研究

知识产权基础PPT整理的复习资料

专利基础知识-----知识产权基础 我国于1980年3月3日向WIPO递交了加入申请书,并在3个月后成为WIPO 的正式成员国。 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权利法定,知识产权依法产生。 WTO列举的知识产权范围:版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WIPO中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关于人们努力在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关于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权利、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知识产权的取得就是指民事主体全面满足法律规定的实体条件和程序要求后,依法获得相关知识产权的过程及结果。 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即绝对取得:依法申请取得、依法自动取得 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即传来取得或相对取得 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权利的法定性(依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发生)、知识产权权益的双重性(人身权与财产权)、知识产权使用的多元性(知识产权及其客体使用多元)、知识产权权属的专有性、知识产权权源的地域性、知识产权期限的时间性(商标、地理标志除外)、知识产权权能的限制性 著作权(广义)(著作权、邻接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外国实用艺术品著作权)商业秘密权知名商品权科技成果精神权利(自动)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登记或使用) 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申请) 商标权(注册商标申请获得,驰名商标申请或自动) 企业名称权(国内申请、国外自动) 地理标志权(申请、登记、自动)特殊标志权(一般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注册) 狭义著作权的具体种类:人身权(发表、署名、修改、保持完整)、财产权(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其他) 邻接权的具体内容:出版者权利、表演者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权利 工业产权的种类:技术类工业产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非专利技术成果权)、制止不正当竞争权(经营秘密权等)、标识类工业产权(商标权、知名商品权、厂商名称权、地理标志权、特殊标志权) 科技成果精神权利的内容:科学成果精神权利(发现权):发现人;署名权与科技奖励权: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权(国家技术发明奖);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双管齐下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知识产权案件的一审管辖权;民事案件一审管辖:专利52个中院,植物新品37个中院,集成电路由43个中院,其他知识产案件全部中院,加15个基层法院;行政案件一审管辖:各地中院,但以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的由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受理;刑事案件一审管辖:基层、中、高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措施:行政强制措施: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查封、扣押或扣留等形式;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其他行政处罚;行政调解:自愿或请求 行政强制措施: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或有关行为予以强制限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查封、扣押或扣留等形式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

2017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概述 1.知识产权概念、特征 知识产权指民事主体对特定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的特征。专有性指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享有独占使用、排他妨害的权利。该特征表明知识产权是一种绝对权、对世权,类似于物权、不同于债权,但与物权也有区别(物权是永久性权利,知识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权利)。期限性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知识产权具有保护期限限制,超出法定保护期后,该知识产权消灭,进入社会公共领域,供公众自由使用;但也有例外,商标权可以续期,原则上可以永久保护,商业秘密权、商号权没有时间限制,可以被法律长期保护。 2.知识产权的保护 国内保护。最低保护+国民待遇、自动保护、独立保护。复制品的制作者、出版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行为合法性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计算方法:①损失优先→②不当得利其次→③法院判决最后(著作权,在50万元以下酌定;专利权,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3倍确定数额,也可以在1-100万元之间酌定;商标权,在300万元以下酌定)。 国际保护。保护方式主要有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适用于国际公约、双边条约的成员国之间。国民待遇是指作品只要在一个缔约国发表,在其他缔约国也享有著作权。优先权解决了缔约国之间商标权、专利权申请待遇不公平的问题,指缔约国申请人第一次在一国申请商标、专利的日期可以及于其他缔约国,保护期自第一次申请之日起算。享受优先权的期限:商标、外观设计是6个月;发明、实用新型是12个月。 3.知识产权诉讼特殊程序 管辖。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纠纷一审由中院或省高院指定的基层法院管辖;专利权纠纷一审由省会中院或最高院指定的中院管辖,最高院也可以指定基层法院管辖。 被许可人诉讼地位。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享有独立诉权;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诉权位于许可人之后,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起诉;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经许可人授权,才能起诉。 二、著作权 1、著作权。 (1)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人 演绎作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作品),演绎人是著作权人;演绎人应经过原作品作者同意方可演绎;使用演绎作品,应当征得演绎人和原作者的同意并支付报酬,“双许可、双付费”。 汇编作品,汇编人享有著作权(选择或编排体现独创性,汇编不是改编),第三人使用汇编作品须获得汇 不可分割使用的,著作权由合作方共享(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合作

知识产权法学习心得最新版本

知识产权法学习心得 17100116 法学院李诗凡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它和其它民事权利相比,有一些特征: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体财产权, 2、知识产权的内容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 3、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 4、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5、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 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对于知识产权,以前只是在电视、广播、报纸中看过、听过,觉得与我们相距很远,今天又学了,觉得知识产权与我们每一个人生活都息息相关。认识它,学习它越来越发现它真的很重要。 以前用别人的东西理直气壮,以为改个姓名就成为自己的作品,现在知道那是侵权,到电子市场买张光碟,现在知道那是盗版。并且知道如果人家追究就要负法律责任。 另外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当你引用别人的观点时,你是否表明了出处;当自己的文章被别人剽窃时,你是否有维权意识。 明确了知识产权的含义,我相信更多的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会触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对知识产权的一些粗浅的认识。学习了知识产权的知识,我还要学会用知识产权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 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 精选文档,供参考!

知识产权法结课论文

知识产权法论文 摘要:本文围绕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地位进行事实分析,并选取三个典型的案例来阐述知识产权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由此总结自己的感想、启发。这不是普通的说理,而更具有较强的社会现实意义。 关键词:著作权、创新、专利权、技术、商标法 一、关于著作权的案例分析 1.案例背景: A市文化局干部李某在业余时间爱好摄影。2014年李某趁到西藏旅游之际,拍摄了几十张反映西藏风光的照片。之后,他精选了十张照片(题为:雪域风情)于2015年初投寄给《旅游》杂志编辑部。该杂志在2015年第四期登载了其中的六张照片,其余四张未退稿。2015年11月,青山书社就编辑年历一事,找到《旅游》杂志编辑部,请求提供照片。《旅游》杂志编辑部未征求李某意见便把其余的四张照片提供给了该书社。 同年12月,编辑部以代转名义从青山书社领取稿酬2000元,但实际上并未转交给李某。李某看到“雪域风情”照片被印到年历上之后,于2016年2月向版权局投诉,要求解决著作权及稿酬问题。 2.案例分析: 分析这个案例得知,李某的著作权遭到侵犯。其摄影作品的发表权和获得报酬权未得到承认和肯定。《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因此,所谓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所谓获得报酬权,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以各种形式使用作品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自己获取经济报酬的权利。 因此,李某对其拍摄的照片享有发表权,即其有权决定是否将其摄影作品公之于众,并有权决定通过何种方式发表作品。从其将照片投寄到《旅游》杂志编辑部可以看出,他已经明确决定通过《旅游》杂志将照片以刊载的方式发表,而不是通过其他方式。同时,他也未授权编辑部可以许可第三人以其他方式发表其摄影作品。编辑部在未征求李某意见的前提下,擅自将剩余的四张照片交由青山书社以挂历的形式发表,侵犯了李某

著作权法基础知识及相关习题问题详解(知识产权法)

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改解决的实际问题 1)解决超国民待遇问题。 2)增加了网络传播权是修改的又一亮点 3)确立了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4)增加了侵权打击力度。 ●著作权法的作用 一)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是保护创作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二)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是衡量知识价值的杠杆 三)著作权法是建立正常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 四)制定著作权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五)著作权法是国际间文化艺术交流的桥梁 ●作品的围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影视作品 七)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十)法律规定的其他作品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一)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 二)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 三)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四)缺少作品实质要件的对象。诸如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公式等。 五)竞技体育运动 六)已过保护期的作品 著作人身权的特点 1.专属性。 2.法定性。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可视为作者享有著作权; 3.不可转让性。 4.永久性。 ●我国著作人身权的容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品完整权 ●我国著作财产权的容 1.复制权。 2.发行权。 3.出租权。出租权客体仅限于影视作品和计算机软件。 4.展览权。展览权的客体: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及可以公开列的其他作品。衍生分析:未

经小说著作权人许可将其已发表过的小说手稿公开展览,并不侵犯小说著作权人的展览权。 5.表演权。客体:戏剧、文字、舞蹈和音乐作品等。 6.放映权。客体:文字作品,戏剧、曲艺作品,音乐作品,电影、电视作品。 7.广播权。广播权适用于文学作品,戏剧、曲艺作品,音乐作品,电影、电视作品等。 8.摄制权。电影类作品,但并不仅仅指将小说拍成电影片、电视剧等。未经许可将音乐作 品、美术或摄影作品摄入电影、电视也构成侵犯摄制权。 9.改编权。并非所有文字转化都是翻译,如将汉文转换为盲文,不是翻译,仅是复制。 10.翻译权。 11.汇编权。 12.注释权和整理权。 13.改编权。 14.信息网络传播权。 15.其他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主体的分类 作者主体和非作者主体 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 国主体和外国主体 自然人主体、法人主体和国家主体 著作权继受主体的确定 1.因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成为主体。 2.因受让合同成为著作权主体。 3.国家成为著作权的特殊主体。 ●合作作品的构成条件: 1)两人以上合作创作。 2)创作结果符合作品的要求。 3)必须有共同的创作意图。 4)具有共同创作行为。 简单劳务性工作不视为创作劳动,如抄写稿件、整理资料等。概括四个字“合意、合作”。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与联系 1.联系: 1)从属关系。邻接权是作品传播者的权利。是派生权利。多数国家在著作权法中专章规定。著作权的许多规定适用于邻接权。 2)补充保护。对独创性低于著作权保护要求的劳动成果予以保护。如美术作品受著作权保护,而独创性较低的版式和装帧设计,则受邻接权保护;录像作品受著作权保护,而录像制品则受邻接权保护。 还可以加上:都与作品相联系;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都具有严格的地域性。 2.区别 1)主体不同。作品创作者;邻接权主体是作品传播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者和出版者。 2)客体不同。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创作者劳动和传播者劳动。 3)保护容不同。著权保护作者人身权和财产权;邻接权保护除表演者权外都不具有人身权利性质。

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 第四节权利的限制 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节表演 第三节录音录像 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

知识产权课程学习心得体会

知识产权课程学习心得体会-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知识产权课程学习心得体会 转眼间为期八周的知识产权课就要结课。回顾过去的课程,我收获颇丰。 首先,这门课使我意识到知识产权知识是非常重要的。知识产权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这调动了大众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与此同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学习知识产权知识是十分有必要的。 其次,通过这门课我了解到一些知识产权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识。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商业商标、服务商标和制造商标)。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 这段时间,老师主要就著作权以及工业产权中的专利权进行了讲解。通过学习我了解到: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著作权人基于作品的创作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自己使用并且禁止他人使用作品的权利(包括复制、发行、出租等)、收益权(许可他人使用并获得报酬)和处分权(包括转让、质押和出资)。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的权利。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其主要内容有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专利权还包括禁止权、放弃权、标记权等。发明专利保护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都是10年。 对于专利权的三种区分,我也有了自己的认识: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所以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主要是对外观上的一种创新。 在讲授知识的同时老师在课堂上还会放一些案例视频帮助我们理解,并鼓励我们对这些案例进行了分析。我认为这个教学方法帮助我们去认识,去思考这些权利,也让我意识到知识产权在实际生活中是真实存在,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遥远。其中,闹得沸沸腾腾的百度文库侵权案,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百度文库未经现代当红作家的许可就把他们的作品放到网络上任人下载,浏览。这很明显的侵犯了作家们的著作权。虽然百度文库认为自己适用“避风港”原则,但是他究竟有没有利用这些作家的作品进行牟利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可见在网络发达的今天,网络版权相较于传统版权更加复杂,这也给当前的版权保护和侵权救济带来很大的挑战。 知识产权这门课程是一门非常有用的课程,它教给我们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

知识产权法论文

如何合理使用商标权保护商标 学院:理学院学号:090121326 姓名:林莉芳 摘要:随着知识经济的翻腾而至,知识产权日益凸显其举足轻重的地位。商标是商品经济发展过程的产物,在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商标侵权也在蔓延滋生,因此商标保护,特别是驰名商标保护越来越受到国家的保护。商标权也被赋予商标注册人应有的权限,这也要求商标注册人合理使用所享有的权利。 关键字:知识产权,商标,保护 商标作为商品(包括服务)的标志,在商品经济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功能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完备。但在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也滋生出一系列问题,商标侵权,抢注等问题频繁发生。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保护商标成为完善商标法的推进剂。商标权,商标法都须进一步完备。现就如何保护商标,及商标权限敞开论述。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商标意义和作用的发展变化,新的观念突破、新的理论构建和新的制度设计,商标成为一种文化标志,品牌代表了文化和理念。商标法中的某些基本问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消费者、生产者、法官的心理状态、意识的差异和不确定。然而学界对商标依然不够重视,很少有主流学者研究这一领域,普遍认为商标比较简单,从而忽略它。深入研究则发现它其中也有很多疑难问题,有很多不确定性。 商标之所以成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在于其代表一定的经济价值,此种经济价值来源于生产商制造的商品具有一定的品质保证或生产商通过大量的广告宣传营造的品牌效应,消费者通过识记商标购买该生产商的商品。若发生混淆,则会对商标所有人的销售量造成影响,并进一步带来经济损失,同时,不正当使用人的销售量会因为利用他人商标而上升并创造利润,商标的使用影响了当事人双方财产的损失,因此商标成为所有人的财产权,受到法律保护。商标保护是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机制.商标法修改应当从商标注册、使用到保护的全过程贯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立法宗旨.商标注册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抢注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标者不仅应撤销注册.而且要给予罚款;不得超越注册商标专用权范围使用注册标记,违者以冒充注册商标论,除责令改正外并应处以罚款;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标识;使用注册商标要附加注册标记,否则在侵权诉讼中不能获得损害赔偿;要强化对注册商标的保护,对故意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特别是再犯,可判处三倍以下惩罚性赔偿和合理的律师费;假冒注册商标本身就属于性质严重的行为,不应以"情节严重"、"数额较大"为犯罪构成要件,以充分发挥刑法在保护商标权中的威慑作用. 商标的主要特点在于显著性,主要功能在于识别性,对商标进行保护主要目的就是防止消费者将不同生产者的产品混淆,其本质就是对商标背后商誉的保护。因此商标权保护的基本依据是避免混淆,以混淆作为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在传统商标法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制止“混淆的可能”是商标保护的核心问题,正如欧共体法院一再指出的那样,“要使商标在一个不受扭曲的竞争中充分发挥它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知识产权基本知识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1、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工商等领域内,智力创造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或工商业经营活动中工商标志所有人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范围: 广义的知识产权——七类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记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狭义的知识产权——三类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1、知识产权的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私权。 ?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 ?知识产品之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之有形而言的。 ?它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2、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1)专有性 ?独占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垄断。 ?排他性: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2)地域性

?领土限制: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域外效力:缔结了诸多知识产权双边协定和国际公约 (3)时间性 ?法定期限内权利受保护 ?超过有效期权利消灭 ?知识产权为全社会共有 ?例如:《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三、知识产权的主体 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国家。 ?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 ?以创造者的身份资格为基础 ?以国家认可或授予为条件 ?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 ?往往是不完全取得或限制取得 ?产生数个权利主体对同一知识产品分享利益的情形 四、知识产权的侵害与救济 1、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精神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它的保护范围无法依其本身来确定,而要求

知识产权法

1、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如何把握知识产权的体系范围 广义: 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汁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狭义:即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部分。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 3、如何理解知识产权客体的本质属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即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或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知识产权的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的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 4、什么是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特征 知识产品是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虽具有内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非物质性是知识产品区别于有形财产所有权客体的主要特征。 5、关于知识产权的基本特点 (1)、创造性。是知识产品取得法律保护的条件,是知识产品构成知识产权客体的条件。 专利发明要求的创造性最髙,著作权作品次之,而商标所要求的创造性仅达到易于 区别的程度即可。 (2)非物质性。知识产品是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虽具有内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非物质性是知识产品区别于有形财产所有权客体的主要特征。 (3)公开性。知识产品必须向社会公示、公布,使公众知悉。公开性是知识产品所有人取得知识产权的前提。 (4)社会性。知识产品的社会属性表现在它的产生、使用和归属方而。产生:一项知识产品特别是创造性成果,都是人类智力劳动的结晶。使用:一项知识产品可以同时 为若干主体所''占有”,为许多人所共同利用。归属:知识产品即使创造者个人的 精神财富,同时又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 5、什么是著作权 指自然人、法人或者苴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如何理解著作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6、如何理解著作权的双重性 著作权内容的双重性,是指由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能依法同时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方而的权利。 7、如何确定作品的作者 ①作者所为之行为是智力活动,而非其他活动②作者所为之智力活动是对作品构成要素的选择活动③作者所为之智力活动是将貝所选择的作品构成要素按照一立的规律、规则和顺序组合起来的活动④作者所为之智力活动是表达英思想、情感、观点、立场、方法等综合理念的活动。这四个要素是并列关系,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 8、确定著作权主体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确定著作权原始主体的实质标准,就是确认原始主体主张者的"作者身份”或者符合原始著作权的法律依据或合同依据。除特殊情况外,作品创作者是该作品著作权的原始主体。(1、作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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