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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商务厅关于邓志江同志任职的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邓志江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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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苏商人[2016]4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6.01.28

【实施日期】2016.0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邓志江同志任职的通知

(苏商人〔201

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控制成本,塑造良好形象,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商务接待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中心、分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接待范围主要是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各中心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接送、食宿、购票、会谈、陪同参观等方面的安排和工作。包括: 1.客户、供应商、各渠道上游公司、项目所在地各级党政机关、投资方等来员视察、参观。 2.公司领导的客人、合作单位人员来公司交流、参观、访问。 3.有关业务单位来员洽谈业务。 4.受有关单位安排来访的外宾或考察团等。 第四条经营管理活动所需的拜访同属于商务接待范畴。 第五条商务接待的原则 1.平等原则:对来宾无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应平等相待、落落大方。一般情况下,接待人员的级别原则上应与来宾的级别基本相等,特殊情况可高规格接待。 2.对口原则:一般性接待原则上由行政服务中心或对口业务部门负责,各职能部门为对口接待部门,并遵循“谁出面接待、谁结账”的原则。 3.节约原则:各类接待原则上以当地特色为主,即要不失礼节,又要经济实惠;酒水餐标按照相对应规格的标准执行。

4.周到原则:接待要做到衔接周密,以礼相待,使客人感受到热情、周到。 5.保密原则:向来宾介绍情况,注意保守公司机密;重要会议要有记录,巧妙回避不宜回答的问题。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六条商务接待管理部门 1.由相关部门主负责,行政服务中心协助接待,特别重要的宾客接待可协调公司领导出面。 2.行政服务中心协助落实宾客的接送、食宿、购票、礼品等安排。 3.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宾客的会谈、陪同参观、陪同就餐等。 第七条接待部门应根据来宾的具体情况,把握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及接待规格等,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参与及其他各项具体活动。 第八条接待工作一般分为会见、会谈、参观、宴请等四类,接待根据来访目的和内容进行安排。 1.会见按其内容可分为:礼节性会见和事务性会见,或兼而有之。礼节性会见时间较短而内容较广泛。事务性会见一般涉及工作相关等的内容。 2.会谈是指双方或多方就某些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主要是对工作相关内容进行洽谈、座谈、研讨,也可指公务洽谈和业务谈判。会谈一般说来内容较为正式,政策性或专业性较强。 3.参观分为一般性参观和专项参观,接待时根据不同需要安排参观项目及内容。 4.宴请主要分为礼仪性宴请、交谊性宴请和工作性宴请:

省委直属机关主要领导简历

省委直属机关 江苏省纪委 冯敏刚:中纪委委员,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谢秀兰:省委委员,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刘大旺:男,汉,1960年02月生,1980年12月参加工作,江苏兴化人。1980年12月江苏兴化县农水办公室工作;1981年7月江苏扬州地区农水办公室经管科工作人员;1982年7月江苏扬州地区农委经管科工作人员;1985年6月江苏扬州市委农工部秘书科干事(其间:1984年9月—1986年7月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党政管理专业学习);1986年12月江苏扬州市委农工部秘书科秘书(副科级)、副科长;1990年3月江苏扬州市委研究室政策研究科秘书、副科长、正科级秘书;1992年9月江苏扬州市委研究室副主任;1995年10月江苏扬州市委副秘书长;1996年8月江苏泰[州市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1996年1 1月江苏泰州市委秘书长;1997年4江苏泰州市委秘书长、团市委筹备小组负责人;1997年5月江苏泰州市委秘书长、团市委书记(其间:1995年8月—1997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1998年5月江苏泰州市委秘书长;1999年11月江苏泰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2002年1月江苏泰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靖江市委书记(其间:2001年3月—2002年3月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2年4月江苏泰州市委常委、靖江市委书记;2003年6月江苏泰州市委常委(正地级);2003年8月拉萨市委常务副书记(正地级),江苏省援藏干部总领队。2006年11月任江苏省纪委副书记(正地级)。 解畅:女, 2006年11月任江苏省纪委副书记. 王中远:男, 历任江苏省委副秘书长, 江苏省委纪委副秘书长. 2007年2月任江苏省纪委副书记兼秘书长. 江苏省委办公室 王雪非: 男, 历任江苏省委副秘书长, 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研究室主任. 2007年7月任江苏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 姚晓东, 男, 历任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江苏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2年1月任江苏省委副秘书长(正厅级). 江苏省委组织部 刘国中:男,汉族,江苏无锡人。历任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委副秘书长。2002年1月任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厅级)。是十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赵永贤:原任江苏省人事厅副厅长,现任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江苏省人事厅党组书记,厅长。江苏省委第二批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商务接待管理办法-

公司商务接待管理办法- 公司商务接待管理办法 公司商务接待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公司商务接待是公司行政事务和公关活动的重要部分,为使公司商务接待工作规范有序,具有统一的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 二.商务接待范围 本办法规定的接待范围主要是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接送、食宿、购票、会谈和陪同参观等方面的安排和工作。 三.商务接待部门 1.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负责接待的职能部门。 2.遇到重大接待工作和活动,可由总经理办公室协调若干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 四.商务接待内容和程序 1. 上级单位和部门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工作内容事先制订接待计划,报公司领导审定后,用抄告单形式分送有关领导、部门,并予以牵头和协调。 2 .兄弟单位及地方友邻单位领导的来访,预先xx或传真联系的,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来访客人规格和要求,拟订接待时间、主陪领导和部门,报公司领导审定后,用抄告单形式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做好接待准备工作。临时来访,由总经理办公室出面并请示公司领导后作出接待安排。 3 .一般的工作联系、业务洽谈和商务活动接待,由各对口职能部门 负责,总经理办公室配合。

4. 来访人员的接待用车、住宿和就餐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 1)总经理办公室每年按照各部门接待量预算业务招待费用。 2)按照对等接待原则,一般由对口部门负责接待。需要招待用餐时,由接待部门填写“用餐申请单”,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 3)对来公司联系工作的一般办事人员,若需用餐的,由具体接待部门向总经理办公室申请领取客饭票,在食堂就餐。 4)对来公司工作,本公司已付报酬的人员,原则上自行在食堂付费就餐。 5. 会议接待,由相关部门提前4小时拟订会议日程,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 1) 接待工作要做到“热情友好、有礼有节、认真负责、细致周到、实事求是”。 2)上级领导和部门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总经理办公室要根据接待计划和公司领导的要求,协调和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接待事务工作,包括接待室的安排与布置、汇报材料的准备、领导讲话的记录以及摄影、摄像等。负责接待和陪同的人员须着装整 洁。 3)要坚持原则,保守企业秘密。接待人员对来访客人要做到热情周到,有礼有节。公司保密管理标准规定不可外传的重要文件和资料不得让来客带走。 6. 接待用餐形式要尽量简化,就餐陪同人员、用餐标准要严格控制,用餐时间以不超过一个半小时为宜。 7. 严禁收受来访客人的贵重礼品和礼金、礼卡等有价证券,难于推辞的,按有关规定上缴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统一处理。如需赠送来访客人礼品,应请示公司有关领导同意,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客人赠送礼品。

江苏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非公开

江苏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非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工程监理 【发文字号】苏民发[2006]16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06.12.27 【实施日期】2006.1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非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 发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民发[2006]16号) 厅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民政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非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江苏省民政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非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非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管理,增强非公开招标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的透明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以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非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发包活动。 本办法所称非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是指经省厅批准建设工程单位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人民币(含5万元)以上50万元人民币以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各类建设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线路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经省厅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实施公开招标。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经厅分管领导同意,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比价、询价或其他竞争方式,施工验收结束30天内填写备案表报驻厅监察室和厅计财处备案。 厅成立非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厅办公室、计财处、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驻厅监察室。 第三条非公开招标建设工程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采取邀请招标和邀请议标的形式进

商务接待管理办法及流程

海南博美环境保护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接待管理办法 (试运行) 编写人:唐思琴 2014年03月24日 一、目的 为树立集团品牌形象,扩大对外联系和交流,本着“热情礼貌、服务周到、规范接待,标准管理,成本控制”的原则。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各种接待工作。 三、职责 行政部为集团商务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安排和管理,拟定重要客户的接待计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接待任务,并做好后续重要信息的传递及存档工作;集团各部门在接到客户来访预约后,应提前1到2天告知,应填写《接待申请单》及时把信息传递到行政部,并协助其拟定接待计划,由行政部统筹协调,无填写申请单或来访单位信息不明确的一律不安排接待。 四、计划与准备 1、行政部在接到集团领导通知或相关部门接待联系单时,应充分与申请部门沟通,详细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客户职务、来访具体时间、人数、逗留日期、目的和接待要求等。在此基础上拟定相关接待计划,编制日程安排表,酌情安排接待标准。 2、行政部根据拟定计划通知参加会晤的领导、陪同人员、落实会晤时间及

场所。 3、行政部根据客户情况提前按接待标准预定好宴请客户的酒店,酌情安排酒水、用餐标准;需住宿的应提前按接待标准预约好客户下榻酒店。 4、行政部根据情况计划安排客户用餐酒店、娱乐项目。 5、如有会议,需准备会场花卉、水果、烟茶、音响设备、投影设备,大型会议需准备领导席签、横幅、制作欢迎牌、指示牌、安排礼仪人员,并安排现场摄影摄像等。 6、根据情况安排接待所需车辆,保证车辆清洁,安全性能良好,接送人员负责协作行政部接待人员协调安排,统一调度。 7、如有需要行政部应根据情况提前为客户购买车票或机票。 五、接待标准 一级接待标准 1、迎接:注意把握迎候时间,提前等候于迎接地点。接待人员引见介绍主宾时,要注意顺序,遵守介绍时的先后次序。要先介绍主人,后介绍客人。在介绍各方人士时,通常应当由尊而卑,按照其职务的高低,依次介绍。来访时主人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暂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管理 办法(暂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民优[2005]2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05.09.25 【实施日期】2005.09.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苏民优〔2005〕27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江苏省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厅长办公会第次会议讨论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民政厅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江苏省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制度,缓解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义务兵家属等优抚对象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逐步提高优抚对象的健康水平,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本保险),是指由各级民政牵头组织,优抚对象个人自愿参加,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办理,以住院补偿为目标的优抚对象互助共济住院医疗保险。 第三条本保险管理工作由征缴管理、业务管理、监督管理三部分组成,坚持“统一管理、统一筹集、统一使用、征监管分离、专款专用”的征缴管理原则,坚持“政府民政部门与保险公司共同管理”的业务管理原则,坚持“优抚对象自我监督”的监督管理原则。 第四条各级民政部门,应主动将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和本部门以及有关单位的工作计划,实施目标管理、公平运作、民主监督。 第五条各地优抚对象须选择实力强、信誉好、服务周到的保险公司办理本保险。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民政厅 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

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9来源:省福善处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苏发〔2009〕5号)和《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11年3月1 日起,对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尊老金的重要意义 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是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动我省社会福利制度由传统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提升他们的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放尊老金的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由县(市、区)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老年人尊老金的发放和管理。 (二)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老年人生活优待制度。 (三)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严格审批、加强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三、尊老金发放的范围和标准 从2011年3月1日起,对具有我省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发放尊老金。其中,80至99周岁老年人的尊老金发放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10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尊老金,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确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情况,扩大尊老金发放范围。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办法由省民政厅、财政厅另行制定。 四、尊老金的筹集和监管 各级政府要足额落实尊老金。80至99周岁的老年人尊老金由户籍所在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担;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尊老金,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担。

商务接待管理办法2020版

商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商务接待管理水平,使接待工作规范化,更好地反映我公司精神面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商务接待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道尔科技全体员工。 (二)接待分类 公司接待目前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业务接待,即业务部门涉及到的客户接待,包括住宿、吃饭、客户礼品、游览等。一类是行政接待,即公司职能部门对外、对内的一切商务接待(吃饭、会议、住宿)。 (三)接待原则 1、接待本着有礼、有节的原则,不失公司礼仪,不怠慢客人,不浪费。 2、接待费用支出本着最小支出、最好效果的原则,合理接待,有效使用经费。 3、主管人员要严格审核每一次接待,给予接待人员以明确的指示。接待标准确定后,接待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否则发生的费用由接待人员自行承担。 4、商务接待分为特别重要接待、重要接待和一般接待三个级别。具体标准及审批权限如下: 5、商务接待所用烟、酒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采购领取,自备烟、酒公司不予报销。 (四)接待流程 1、业务接待

(1)商务接待申请 申请人填写《商务接待申请单》,填写时要将被接待人员的单位、姓名、级别、数量等信息填写完整,并注明具体时间及特殊要求。 (2)商务接待审批 根据接待标准填写提交部门经理、直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商务接待建议并确定接待规格是否合理。 (3)商务接待安排 由指定客服人员根据《商务接待申请单》安排接待地点。 (4)商务接待报账 申请人报账时需附带《商务接待申请单》,由公司结账的合作单位《商务接待申请单》由公司指定客服人员保存。 具体流程:申请人填商务接待申请单→审批→客服指定人员凭获准《商务接待申请单》安排住宿、吃饭及礼品采购→客服指定人员凭获准《商务接待申请单》发放接待烟、酒。 注:业务人员在出差期间如需商务接待,需要电话告知相应的客服主管,由客服主管代填《商务接待申请单》并请示部门经理签字,部门经理签字后客服主管电话告知业务员方可进行接待。 2、行政接待 除业务部门外所有职能部门涉及到的商务接待均属于行政接待,行政接待由综合办统一安排,公司的内部招待由综合办统一通知相关参加人员。 具体流程:申请人填写《商务接待申请单》→部门经理审批→综合办经理审批→客服指定人员定酒店 (五)接待定点考察及接待安排负责人 为了便于集中管理,招待指定专人负责,(1)客服指定人员负责考察酒店、饭店,考察要分高、中、低档,所有商务接待都要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客服主管根据接待规格安排相应的住宿酒店及饭店,若接待人员未在安排地点接待,则接待费用公司不予报销。(2)客服指定人员负责招待烟酒的购买及发放登记。 具体负责人:国内业务部主管负责招待烟、酒的采购、发放,国际业务部主管负责酒店、饭店考察及协议的签订,客户礼品的考察及采购。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婚姻登记 【发文字号】苏民管[2006]10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06.08.25 【实施日期】2006.08.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的 通知 (苏民管〔2006〕107号2006年8月25日)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关于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以来,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

迅速,目前全省各级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8883家,涉及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体育、文化、科技等各个领域。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加强“十一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认识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我国民间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是新形势下对社会组织管理的需要,是国家管理社会组织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江苏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今年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规范引导民间组织有序发展,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学会、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民间组织,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完善民间组织自律机制,加强改进对民间组织的监管”,这是民间组织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更为以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主体的基层服务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各级民政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加强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充实管理队伍,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依法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要按照结构合理、注重质量、提高素质、发挥作用、服务社会、维护稳定的原则,认真研究本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问题,使之与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相协调,维护我省的稳定。 二、培育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培育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

商务接待管理制度

商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扩大公司对外联系和交流,本着 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厉行节约、对口接待,严格标准,统一管理 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种重要客户接待工作。直接相关人员视接待重要程度(客户身份、业务重要性)走此流程。一般接待不走此流程,按通常商务礼仪接待。 第三条 管理 办公室为公司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安排和管理,拟定重要来宾的接待计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接待任务,提供后勤保障。 第四条 计划和准备 、直接相关人员应提前 天填写《商务接待申请表》(见附表 )报办公室。 如有临时重要接待,可以不填写《商务接待申请表》,直接向办公室申请接待。 办公室在接到《商务接待申请表》时,了解来宾基本情况、来宾职务、来访具体时间、人数、本地逗留日期、目的和要求等。在这基础上拟定接待计划,排出日程安排表,酌情安排接待标准。 、办公室根据来宾情况按计划通知参加会晤的领导、陪同人员、落实会晤时间及场所。

、办公室须准备安排横幅、制作欢迎牌、指示牌、电脑、音响设备、投影设备、烟茶。如有特殊需要,准备会场花卉、水果、领导席签、安排礼仪人员,并邀请新闻媒体和草拟新闻通稿,安排摄影摄像等。 、如需宴请,办公室提前按接待标准预定好宴请来宾的酒店,酌情安排酒水、香烟、用餐标准。宴请推荐地点及标准见附表二(如需调整另行公告)。 、如需留宿,办公室提前按接待标准预约好来宾下榻酒店,酌情在房间内准备相关资料水果、香烟等。住宿推荐地点及标准见附表二(如需调整另行公告) 。 、如需接送,办公室根据情况安排接待所需车辆,保证车辆清洁,安全性能良好。 、办公室制定完以上计划后,完善《商务接待申请表》,报总经理或相关接待负责人签字。将《商务接待申请表》发给每位相关人员(电子版、纸质版不限,以方便工作为目的。建议但不强制建立临时“ 接待微信群”,将总经理签字后的《商务接待表》发群里) 第五条 接待标准 一级接待标准: 陪同人员: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等 、迎接: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等提前等候于迎接地点,接待人员引见介绍主宾时,要注意顺序。 、参观:总经理陪同,并沿途介绍展示基本情况以及到达项目地后详细介绍相关信息。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厅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厅政务公开暂行规定》 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布部门】江苏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06.12.19 【实施日期】2006.12.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厅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的通知 厅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民政厅政务公开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民政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江苏省民政厅政务公开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厅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苏政发[2006]9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05〕32号)以及《江苏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苏政公开发〔2006〕2号)精神,结合本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厅机关和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直属单位。 第三条政务公开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政务公开的范围 第四条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下列政务事项都应当向社会公开: (一)本厅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 (二)本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重大决策的相关情况; (三)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拔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四)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五)行政审批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公司商务接待流程及费用管理办法

公司商务接待流程及费用管理办法 商务接待流程 一、目的 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扩大公司对外联系和交流,本着“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厉行节约、对口接待,严格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种接待工作和相关部门。 三、管理 综合部为公司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安排和管理,拟定重要来宾的接待计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接待任务,提供后勤保障;公司各部门在接到重要来访预约后,可报办公室,并协助拟定接待计划,需公司领导出面、办公室协调的重要接待,应提前2天告知办公室。 四、计划与准备 1、办公室在接到公司领导通知或相关部门来访预约时,对来宾接待,应了解来宾基本情况:来宾职务、来访具体时间、人数、本地逗留日期、目的和要求等。在这基础上拟定接待计划,排出日程安排表,酌情安排接待标准。 2、综合部根据来宾情况按计划通知参加会晤的领导、陪同人员、落实会晤时间及场所。 3、综合部根据来宾情况提前按接待标准预定好宴请来宾的酒店,酌情安排酒水、香烟、用餐标准;提前按接待标准预约好来宾下榻酒店,酌情在房间内准备相关资料水果、香烟等。 4、办公室根据情况计划安排来宾游览路线、购物商场、娱乐项目。 5、因特殊会议需要办公室须准备安排会场花卉、水果、烟茶、音响设备、投影设备、领导席签、横幅、制作欢迎牌、指示牌、安排礼仪人员,并邀请新闻媒体和草拟新闻通稿,安排摄影摄像等。 6、办公室根据情况安排接待所需车辆,保证车辆清洁,安全性能良好,司机车辆听从办公室主任和主接待人员协调安排,统一调度。 7、办公室根据情况提前购买车票及机票。 五、接待标准

一级接待标准: 陪同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1、迎接: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在高速路口、机场、车站迎接,注意把握迎候时间,提前等候于迎接地点,接待人员引见介绍主宾时,要注意顺序(遵守介绍时的先后次序。正规的做法,是要先介绍身份较低的一方,然后再介绍身份较高的一方。即先介绍主人,后介绍客人;先介绍职务低者,后介绍职务高者;先介绍男士、后介绍女士;先介绍晚辈、后介绍长辈;先介绍个人,后介绍集体。在接待外国来访者时,若宾主双方皆不止一个,则为其双方进行介绍时,要先介绍主人一方,扣介绍来宾一方。不过在介绍各方人士时,通常应当由尊而卑,按照其职务的高低,依次而行。来访时主人先伸手表示欢迎。告辞时,待客人先伸手后,主人再相握。握手的力度以不握疼对方的手为限度,初次见面时,时间一般控制在3秒内。介绍时就把身份、地位低的一方介绍给相对而言身份、地位较为尊贵的一方。) 2、参观: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陪同,由办公室主任沿途介绍济南市基本情况以及到达项目地后详细介绍地块相关信息。 3、座谈:公司人员确保公司环境、室内、洗手间清洁、室温适度、灯光合适,将公司简介或相关资料、纸笔、茶水杯、水果、香烟摆放于接待室。根据需要制作领导席签、横幅、欢迎牌、指示牌,调试好音响设备、投影设备、摄影摄像设备。 4、用餐标准:办公室根据情况预定酒店: 5、下榻宾馆标准:办公室根据情况预定酒店: 6、办公室根据情况、来宾意愿和兴趣提前计划参观游览路线。 7、办公室根据情况购买礼节性礼品。 二级标准: 陪同人员: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经理 1、迎接:由办公室人员到公司驻地门口迎接,引导来宾。 2、参观: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经理陪同,由办公室主任沿途介绍市基本情况以及到达项目地后详细介绍地块相关信息。 3、座谈:公司人员确保公司环境、室内、洗手间清洁、室温适度、灯光合适,将公司简介或相关资料、纸笔、茶水杯、水果、香烟摆放于接待室。 4、用餐标准:办公室根据情况预定酒店: 5、下榻宾馆标准:办公室根据情况预定酒店: 6、办公室根据情况购买礼节性礼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退伍军人安置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08]10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10.20 【实施日期】2008.10.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8〕107号2008年10月20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农林厅、省财政厅、省军区政治部制订的《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农林厅、 省财政厅、省军区政治部二〇〇八年十月) 为确保我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08〕21号),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 (一)参加培训的对象 从2008年冬季开始,凡我省接收的城乡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转业士官都可以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1.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士官; 2.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1)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符合规定退出现役并具有劳动就业能力的; (2)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3)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4)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 (5)因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国务院、中央军委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二)不动员参加培训的对象 1.已取得大专以上文凭或职业资格证书的;

公司商务接待流程和费用管理办法

xx公司 商务接待流程及费用管理办法 商务接待流程 一、目的 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扩大公司对外联系和交流,本着“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厉行节约、对口接待,严格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种接待工作和相关部门。 三、管理 综合办公室为公司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工作的安排和管理,拟定重要来宾的接待计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接待任务,提供后勤保障;公司各部门在接到重要来访预约后,可报综合办公室,并协助拟定接待计划,需公司领导出面、综合办公室协调的重要接待,应至少提前2天告知综合办公室。 四、计划与准备 1、综合办公室在接到公司领导通知或相关部门来访预约时,对来宾接待,应了解来宾基本情况:来宾职务、来访具体时间、人数、本地逗留日期、目的和要求等。在这基础上拟定

接待计划,排出日程安排表,酌情安排接待标准。 2、综合办公室根据来宾情况按计划通知参加会晤的领导、陪同人员、落实会晤时间及场所。 3、综合办公室根据来宾情况提前按接待标准预定好宴请来宾的酒店,酌情安排酒水、香烟、用餐标准;提前按接待标准预约好来宾下榻酒店。 4、综合办公室根据情况汇报并安排陪同人员以及来宾游览路线、购物商场、娱乐项目。 5、因特殊会议需要,综合办公室须准备安排会场花卉、水果、烟茶、音响设备、投影设备、领导席签、横幅、制作欢迎牌、指示牌、安排礼仪人员,并邀请新闻媒体和草拟新闻通稿,安排摄影摄像等。 6、综合办公室根据情况安排接待所需车辆,保证车辆清洁,安全性能良好,司机车辆听从综合办公室和主接待人员协调安排,统一调度。 7、综合办公室根据情况可提前购买车票及机票。 五、相关礼仪 接待人员引见介绍主宾时,要注意顺序(遵守介绍时的先后次序。正规的做法,是要先介绍身份较低的一方,然后再介绍身份较高的一方。即先介绍主人,后介绍客人;先介绍职务低者,后介绍职务高者;先介绍男士、后介绍女士;先介绍晚辈、后介绍长辈;先介绍个人,后介绍集体。在接待外国来访者时,若宾主双方皆不止一个,则为其双方进行介绍时,要先介绍主人一方,后介绍来宾一方。不过在介绍各方人士时,通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监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 和管理监督工作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层组织管理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07]8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16 【实施日期】2007.07.1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7〕8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

和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 (省民政厅2007年6月) 民间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等类型的社会组织。近几年来,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我省民间组织发展迅速,社会作用不断增强。但从总体上看,民间组织发育还不够成熟,民间组织发展状况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民间组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也亟待加强。为促进我省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新时期民间组织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加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时期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和培育民间组织加快发展,积极发挥民间组织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依法对民间组织加强管理和监督,实行分类指导,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在全省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作用显著的民间组织体系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法制健全、规范有序的民间组织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要求。一是重点扶持公益类、服务类民间组织。适应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重培育发展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和慈善类民间组织。二是增强民间组织社会参与程度。鼓励社会力量在经济、教育、科

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关于印发《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来源:苏民福[2005]62号签发人:凌航 2006-2-7 各市民政局、省涉外婚姻和涉外收养登记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民函[2005]70号)精神,加强我省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全面提高婚姻登记员素质,整体推进婚姻登记工作的有效途径,对确保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要在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依法行政上下功夫。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婚姻登记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问题,推动婚姻登记工作的整体发展。 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和今后婚姻登记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省厅决定,在前一阶段学习培训的基础上,从2006年1月至2006年6月,用半年的时间,在全省开展婚姻

登记工作规范的强化实施工作。具体分三步走:第一步,2006年1—3月开展集中强化培训。各市民政局要组织婚姻登记员深入学习《婚姻法》、《条例》和《规范》,并组织考试,考试由省厅统一命题。同时,省厅举办规范化建设示范培训班。第二步,2006年4月—2006年5月开展制度建设。各婚姻登记处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第三步,2006年6月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在全省开展互查评选工作。重点检查婚姻登记机关印章、证书及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制度运行是否正常,登记机关内部布局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政务公开和登记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婚姻登记员行为礼仪是否符合规范等。在此基础上,命名一批“江苏省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 “江苏省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原则上每两年评选命名一次,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已被命名的单位创建水平下降或出现严重问题的,省厅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和撤销荣誉称号的处理。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制。班子成员中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制裁的;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登记合格率达不到100%的;有因登记不规范被媒体曝光造成较大影响的,一律取消资格。 各地要重视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规范管理为手段,对照《规范》,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有计划、分步骤地稳步推

[公司商务接待管理办法]商务接待管理办法

[公司商务接待管理办法]商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司商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司商务接待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公司商务接待是公司行政事务和公关活动的重要部分,为使公司商务接待工作规范有序,具有统一的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 二.商务接待范围 本办法规定的接待范围主要是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接送、食宿、购票、会谈和陪同参观等方面的安排和工作。 三.商务接待部门 1.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负责接待的职能部门。 2.遇到重大接待工作和活动,可由总经理办公室协调若干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 四.商务接待内容和程序 1. 上级单位和部门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由总经理 1 办公室根据工作内容事先制订接待计划,报公司领导审定后,用抄告单形式分送有关领导、部门,并予以牵头和协调。 2 .兄弟单位及地方友邻单位领导的来访,预先电话或传真联系的,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来访客人规格和要求,拟订接待时间、主陪领导和部门,报公司领导审定后,用抄告单形式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做好接待准备工作。临时来访,由总经理办公室出面并请示公司领导后作出接待安排。 3 .一般的工作联系、业务洽谈和商务活动接待,由各对口职能部门

负责,总经理办公室配合。 4. 来访人员的接待用车、住宿和就餐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 1)总经理办公室每年按照各部门接待量预算业务招待费用。 2)按照对等接待原则,一般由对口部门负责接待。需要招待用餐时,由接待部门填写“用餐申请单”,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 3)对来公司联系工作的一般办事人员,若需用餐的,由具体接待部门向总经理办公室申请领取客饭票,在食堂就餐。 4)对来公司工作,本公司已付报酬的人员,原则上自行在食堂付费就餐。 2 5. 会议接待,由相关部门提前4小时拟订会议日程,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 1) 接待工作要做到“热情友好、有礼有节、认真负责、细致周到、实事求是”。 2)上级领导和部门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总经理办公室要根据接待计划和公司领导的要求,协调和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接待事务工作,包括接待室的安排与布置、汇报材料的准备、领导讲话的记录以及摄影、摄像等。负责接待和陪同的人员须着装整洁。 3)要坚持原则,保守企业秘密。接待人员对来访客人要做到热情周 到,有礼有节。公司保密管理标准规定不可外传的重要文件和资料不得让来客带走。 6. 接待用餐形式要尽量简化,就餐陪同人员、用餐标准要严格控制,用餐时间以不超过一个半小时为宜。 7. 严禁收受来访客人的贵重礼品和礼金、礼卡等有价证券,难于推辞的,按有关规定上缴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统一处理。如需赠送来访客人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苏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苏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检查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00]10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01.11 【实施日期】2000.01.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苏省民政厅等部门 关于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检查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2000年1月11日苏政办发〔2000〕1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省民政厅、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检查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从检查情况看,我省农保基金管理情况总的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违反规定乱支乱用的资金,要落实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尽快清理回收,确保农保基金专款专用,按时兑付。农保基金兑付发生困难的,由当地政府负责调度解决,确保按时兑

付。 关于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检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通知》(厅办函〔1998〕47号)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省民政厅于1998年4月至1999年7月,对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与此同时,省民政厅、审计厅也组织对部分市县农保基金进行了检查和审计调查,并就如何解决农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保基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自1992年3月开展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及农保机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根据“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广泛宣传,努力工作,全省农保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据统计,截止1999年3月底,全省已有90个县(市、区)、1863个乡(镇)开展了这项工作,参保农民(含乡镇企业职工)834万人,滚存结余养老保险基金31.3亿元,其中存银行、买国债23.2亿元,占74.1%;其它8.1亿元,占25.9%,这部分基金主要用于直接放贷、抵押担保、机构经费占用以及存入当地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划入地方财政专户。目前有4.14万人领取养老金,支付养老金3431万元。 在加强农保基金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建立健全了制度,制定了规范化管理的标准和办法,对农保基金的筹集、管理、运营和给付都作了严格规定;二是省、市、县先后成立了农保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农保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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