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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文化景观遗产的概念、构成及其影响

村落文化景观遗产的概念、构成及其影响
村落文化景观遗产的概念、构成及其影响

?古今农业??2010年第4期?

镇不到20公里的花溪镇山村,一度因为风景秀美、文化深厚、建筑景观特色突出而被建成为中国最早的4大生态博物馆之一。随着盲目地发展乡村旅游,昔日优雅静谧的小村,如今只剩下麻将声,声声入耳。

图1青岩古镇一角(图片来源:作者自摄)

四、村落文化景观的价值

(一)文化多样性的倡导

随着全球化时代资本经济的流动和扩张,使全球文化面临趋于扁平和同一化的危险,文化多样性正在急剧丧失,人类的创造力和肌体活力逐渐趋于衰竭。村落文化景观议题的倡导与回归是对工业文明、城市化以及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环境危机和紧张人地关系的反思,事关人类文明的续存和向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转型维度的根本考量。保护和提倡村落文化景观的多样性不但为社会更新和适应新变化提供了智慧源泉,而且村落文化景观不同于城市文化的异质性特征是人类社会重新联系传统精神和文化、探索未来发展的可贵资源和不尽财富。

(二)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考量

按照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的观点,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既包括由经济、科技、军事实力等表现出来的“硬实力”,

92也包括以文化、意识形态吸引力体现出来的“软实力”。一个国家的崛起,从根本上说,在于它综合国力的全面提升。所谓“软实力”是指一国的文化、价值观念、社会制度、发展模式的国际影响力与感召力。相对于具体的国民生产总值、科研成果及转化率、国防力量等硬实力而言,哲学与社会科学属于国家“软实力”范畴。软实力对社会有更加持久的渗透力,文化正在成为国与国之间竞争的利器。村落文化景观的保护和发展也是国家文化建设和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事关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建设和文化安全。

(三)其他价值

除了对人类文化多样性的参照和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考量之外,村落文化景观还具有历史(考古)价值、经济价值、观赏价值和启示价值等。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村落文化景观遗产——这种文化遗产的新类型,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保护也将受到更大的重视。

参考文献:

[1]《贵阳建议》,该《建议》于2008年10月24~26日在贵阳召开的“中国?贵州——村落文化景观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国际学术研讨会”上通过。

[2]单霁翔:《走进文化景观遗产的世界》,天津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1页。

[3](英)麦琪?罗:《欧洲风景公约:关于“文化景观”的一场思想革命》,韩锋、徐青编译,《中国园林》,2007,ii期。

[4](英)麦琪?罗:《欧洲风景公约:关于。文化景观”的一场思想革命》,韩锋、徐青编译,《中国园林》,2007,II期。

[5]吴必虎、刘筱娟:《中国景观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

[6]单霁翔:《走进文化景观遗产的世界》,天

村落文化景观遗产的概念、构成及其影响

作者:吴小华, Wu Xiaohua

作者单位: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贵州,贵阳,550001

刊名:

古今农业

英文刊名:ANCIENT AND MORDERN AGRICULTURE

年,卷(期):2010(4)

被引用次数:1次

参考文献(11条)

1.《贵阳建议》,该《建议》于2008年10月24~26日在贵阳召开的"中国·贵州--村落文化景观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国际学术研讨会"上通过

2.单霁翔走进文化景观遗产的世界 2010

3.麦琪·罗;韩锋;徐青欧洲风景公约:关于"文化景观"的一场思想革命 2007(11)

4.麦琪·罗;韩锋;徐青欧洲风景公约:关于"文化景观"的一场思想革命 2007(11)

5.吴必虎;刘筱娟中国景观史 2004

6.单霁翔走进文化景观遗产的世界 2010

7.刘黎明乡村景观规划 2003

8.刘黎明乡村景观规划 2003

9.陈威景观新农村:乡村景观规划理论与方法 2007

10.陈威景观新农村:乡村景观规划理论与方法 2007

11.吴必虎;刘筱娟中华文化通志·艺文典·景观志 1998

本文读者也读过(10条)

1.吴小华浅谈村落文化景观遗产及其保护利用问题[期刊论文]-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10(3)

2.束有春.Shu Youchun文化景观视野下的江苏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期刊论文]-中国名城2010(10)

3.祝自敏乡村景观文化表现与传承研究——以叫岩休闲度假区为例[学位论文]2008

4.阙中有.徐海燕保护村镇文化景观的理论探讨——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期刊论文]-学理论2010(35)

5.卢思元世界遗产的战时国际保护[期刊论文]-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8(3)

6.吴美萍国际遗产保护新理念——建筑遗产的预防性保护探析[期刊论文]-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11(2)

7.王先胜再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对性[期刊论文]-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0(4)

8.杨帆全球世界遗产海洋项目的空间分布浅析[期刊论文]-现代经济信息2010(14)

9.阎雯雯.毛志睿.赵超.彭德天.YAN Wen-wen.MAO Zhi-rui.ZHAO Chao.PENG De-tian乡村景观与旅游规划设计探析——以大理市洱源西湖旅游区为例[期刊论文]-江西科学2011,29(2)

10.刘奔腾.姜中月.董卫.Liu Benteng.Jiang Zhongyue.Dong Wei历史村落的文化景观感知研究——基于赤岸实践[期刊论文]-建筑与文化2010(1)

引证文献(1条)

1.李亮.但文红贵州省村落文化景观空间格局分析——以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为例[期刊论文]-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13(12)

本文链接:https://www.wendangku.net/doc/4a17551734.html,/Periodical_gjny201004012.aspx

[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

[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 《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十一届会议于2001年11月2 日在巴黎通过)大会:认识到水下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它是人类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也 是各国人民和各民族的历史及其在共同遗产方面的关系史上极为重要的一个内容;认识到 保护和保存水下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所有国家都应负起这一责任;注意到公众对水下文化 遗产日益关心和重视;深信研究、宣传和教育对保护和保存水下文化遗产极为重要;深信 公众只要以负责的和非闯入的方式进入仍在水下的水下文化遗产,就有权从中接受教育和 得到娱乐,也深信公众接受的教育有助于他们认识、欣赏和保护这份遗产;意识到水下文 化遗产受到未经批准的开发活动的威胁,有必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阻止这些活动;意识到 合法开发水下文化遗产的活动也可能无意中对其造成不良后果,因而有必要对此作出相应 的对策,对水下文化遗产日益频繁的商业开发,尤其是对某些以买卖、占有或交换水下文 化遗产为目的的活动深感忧虑;意识到先进的技术为发现和进入水下文化遗产提供了便利;认为国家、国际组织、科研机构、专业组织、考古学家、潜水员、其他有关方面和广大公 众之间的合作对保护水下文化遗产是极为重要的;考虑到水下文化遗产的勘测、挖掘和保 护都必须掌握,并能应用特殊的科学方法,必须利用恰当的技术和设备,还必须具备高度 的专业知识,所有这些说明必须有统一的标准;认识到必须根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包括1970年11月14日的《教科文组织关于采取措施禁止并防止文化财产非法进出口和所有权非法转让公约》,1972年11月16日的《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1982年12月10日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编纂有关保护和保存水下文化遗产的法典和逐步制定这方面的规章制度;决心提高国际、地区和各国为就地保护水下文化遗产,或因 科研及保护的需要,小心打捞水下文化遗产而采取的措施的有效性,在其第二十九届大会 已决定为此拟定一份国际公约的基础上,于2001年11月2日通过本公约。第一条定义在 本公约中:1(a)“水下文化遗产”系指至少100年来,周期性地或连续地,部分或全部 位于水下的具有文化、历史或考古价值的所有人类生存的遗迹,比如:(i)遗址、建筑、 房屋、工艺品和人的遗骸,及其有考古价值的环境和自然环境;(ii)船只、飞行器、其他 运输工具或上述三类的任何部分,所载货物或其他物品,及其有考古价值的环境和自然环境;(iii)具有史前意义的物品。(b)海底铺设的管道和电缆不应 视为水下文化遗产。(c)海底铺设的管道和电缆以外的,且仍在使用的装置,不应视 为水下文化遗产。2(a)“缔约国”系指同意接受本公约之约束和本公约对其具有约束力 的国家。(b)本公约经必要的改动后也适用于本公约第二十六条第2段(b)中所指的那些 根据该条规定的条件成为本公约的缔约方的地区,从这个意义上说,“缔约国”也指这些 地区。3“教科文组织”系指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4“总干事”即教科文组 织总干事。5“区域”系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及其底土。6“开发水下文 化遗产的活动”系指以水下文化遗产为其主要对象,并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其造成损伤或破 坏的活动。7“无意中影响水下文化遗产的活动”系指尽管不以水下文化遗产为主要对 象或对象之一,但可能对其造成损伤或破坏的活动。8“国家的船只和飞行器”系指属 于某国或由其使用,且在沉没时仅限于政府使用而非商用的,并经确定属实又符合水下文 化遗产的定义的军舰和其他船只或飞行器。9“规章”系指本公约第三十三条所指的

古村落保护与发展之路

古村落保护与发展之路 南昌工程学院 严鹏 1.南昌市古村落的背景分析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立,南昌市古村落的生存环境正在发生明显变化,但在变迁的步伐中,如何保护抢救已经极其有限的古村落以及周边的环境,也引起了社会上下的普遍关注。由于开发利用不够合理,有的部分遭到损坏,有的则年久失修;有的新旧相杂、不伦不类,有的因无人居住或产权归属等问题正呈颓败之势。古村落的环境也随着经济发展而急剧变迁,生存环境不断恶化,很多古建筑甚至处于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的境地。因此,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已经提升为国家战略的大环境下, 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古村落的保护工作已迫在眉睫。 2.南昌市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思路构架 2.1全面开展南昌市范围内古村落的普查 弄清南昌市古村落的文化遗产分布、现状及保护重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突飞猛进,人们重建设轻保护,拆掉了很多可以不拆或本不该拆的古建筑,因此,有必要对古村落文化遗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并公布保护名单,这样才能进行很好的保护。古村镇分布地区广,民族与地域条件各具特色,须分别对待,依据不同的情况、价值的大小、完整的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通过文化遗产普查,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才能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加强对重要濒危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以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 2.2分析南昌市古村落发展与保护所面临的问题 2.3制定相关对策 a.加强法规建设:加强法规建设,尽快起草制订专门的保护法规。现有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不完全适合古村落建筑保护,为便于各项保护工作的开展,有必要考虑制定适用于古村落建筑保护的专门法规或政策,

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

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 大会,认识到水下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它是人类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也是各国人民和各民族的历史及其在共同遗产方面的关系史上极为重要的一个内容,认识到保护和保存水下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所有国家都应负起这一责任,注意到公众对水下文化遗产日益关心和重视,深信研究、宣传和教育对保护和保存水下文化遗产极为重要,深信公众只要以负责的和非闯入的方式进入仍在水下的水下文化遗产,就有权从中接受教育和得到娱乐,也深信公众接受的教育有助于他们认识、欣赏和保护这份遗产,意识到水下文化遗产受到未经批准的开发活动的威胁,有必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阻止这些活动,意识到合法开发水下文化遗产的活动也可能无意中对其造成不良后果,因而有必要对此作出相应的对策,对水下文化遗产日益频繁的商业开发,尤其是对某些以买卖、占有或交换水下文化遗产为目的的活动深感忧虑,意识到先进的技术为发现和进入水下文化遗产提供了便利,认为国家、国际组织、科研机构、专业组织、考古学家、潜水员、其他有关方面和广大公众之间的合作对保护水下文化遗产是极为重要的,考虑到水下文化遗产的勘测、挖掘和保护都必须掌握,并能应用特殊的科学方法,必须利用恰当的技术和设备,还必须具备高度的专业知识,所有这些说明必须有统一的标准,认识到必须根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包括1970年11月14日的《教科文组织关于采取措施禁止并防止文化财产非法进出口和所有权非法转让公约》,1972年11月16日的《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1982年12月10日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编纂有关保护和保存水下文化遗产的法典和逐步制定这方面的规章制度,决心提高国际、地区和各国为就地保护水下文化遗产,或因科研及保护的需要,小心打捞水下文化遗产而采取的措施的有效性,在其第二十九届大会已决定为此拟定一份国际公约的基础上,于2001年11月2日通过本公约。 第1条- 定义 在本公约中: 1.(a) “水下文化遗产”系指至少100年来,周期性地或连续地,部分或全部位于水下的具有文化、历史或考古价值的所有人类生存的遗迹,比如: (i) 遗址、建筑、房屋、工艺品和人的遗骸,及其有考古价值的环境和自然环境; (ii) 船只、飞行器、其它运输工具或上述三类的任何部分,所载货物或其它物品,及其有考古价值的环境和自然环境; (iii) 具有史前意义的物品。 (b) 海底铺设的管道和电缆不应视为水下文化遗产。 (c) 海底铺设的管道和电缆以外的,且仍在使用的装置,不应视为水下文化遗产。 2.(a) “缔约国”系指同意接受本公约之约束和本公约对其具有约束力的国家。 (b) 本公约经必要的改动后也适用于本公约第26条第2段(b)中所指的那些根据该条规定的条件成为本公约的缔约方的地区,从这个意义上说,“缔约国”也指这些地区。 3. “教科文组织”系指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4. “总干事”即教科文组织总干事。 5. “区域”系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及其底土。 6. “开发水下文化遗产的活动”系指以水下文化遗产为其主要对象,并可能直接或间 接对其造成损伤或破坏的活动。 7. “无意中影响水下文化遗产的活动”系指尽管不以水下文化遗产为主要对象或对象之一,但可能对其造成损伤或破坏的活动。 8. “国家的船只和飞行器”系指属于某国或由其使用,且在沉没时仅限于政府使用而非商用的,并经确定属实又符合水下文化遗产的定义的军舰和其他船只或飞行器。 9. “规章”系指本公约第33条所指的《有关开发水下文化遗产之活动的规章》。 第2条- 目标和总则 1. 本公约的目的是确保和加强对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 2. 缔约国应开展合作,保护水下文化遗产。 3. 缔约国应根据本公约的各项规定为全人类之利益保护水下文化遗产。 4. 缔约国应根据本公约和国际法,按具体情况单独或联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来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并应根据各自的能力,运用各自能用的最佳的可行手段。 5. 在允许或进行任何开发水下文化遗产的活动之前,就地保护应作为首选。 6. 打捞出来的水下文化遗产必须妥善存放和保管,以便长期保存。

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最新资料(最新整理)

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建设部和国家XX局从2003年起共同组织评选的,主要针对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村镇。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使得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又有了新的内容。2008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走上了法治轨道。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的保护与开发也受益于这个时期。2009 年以后,青城镇相继申请到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兰州文化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项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高家祠堂修缮项目和古民居、博物馆保护与建设项目等。经过这一系列的保护与开发工程,青城镇的面貌焕然一新,成为集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展示与旅游、休闲、度假为一体的历史文化名镇。 青城古镇文化遗产丰富。物质文化遗产大致包含三类:一是文物类,包括砖雕、木雕、传统服饰、明清家具、碑刻、农业生

产工具、水烟制作工具、乐器、传统生活用具等;二是建筑群类,包括明清民居、城隍庙及其附属建筑、青城书院及其附属建筑、高家祠堂及其附属建筑、罗家大院及其附属建筑等;三是遗址类,主要指尚存争议的闯王李自成墓及其故居。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致包含四类:一是传统手工技艺类,包括水烟制作技艺、陈醋酿制技艺、织布技艺、长面制作技艺、剪纸技艺、刺绣技艺、砖木雕刻技艺等;二是民间游艺类,包括道台狮子、青城高跷、城河抬子、火狮子、英雄舞鼓等表演活动;三是民间音乐类,主要指青城小调;四是民俗活动类,比较典型的是城隍出府。这些文化遗产共同孕育在青城古村落的整体生态文化遗产之中。 对于青城文化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各方争论不一。有人强烈反对开发利用,认为其对文化遗产的破坏大过保护。也有人支持开发利用,认为可以依靠文化遗产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笔者认为各有利弊。文化遗产是各历史时期前人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文化产品,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文化和生活状况,人们通过这些遗产分享人类的文明成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既要保护文化遗产,也要分享利用它的价值。因此,保护和利用并不绝对对立。但也要看到,现实社会中,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开发利用确实威胁到文化遗产的保护,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使文化遗产遭受人为的严重破坏。因此,我们要反对不科

景观_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的新视角

1文化遗产研究的景观视角 景观(landscape )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比较宽泛,且多学科使用的概念。19世纪初,自然地理学的先驱者洪堡(A.von Humboldt)把景观作为科学的地理术语提出,得出了作为“自然地域综合体”的代名词的景观涵义[1]。地理学的景观思想强调要素上的综合性、地域上的整体性和空间上的连续性。1930年代德国生物地理学家特罗尔(C.Troll )提出景观生态一词,景观的概念被引入生态学并创立景观生态学(landscape ecology )。著名景观生态学家福尔曼(R.Form an )和戈德伦(M .Godron )将景观定义为由相互作用的生态系统镶嵌构成,并以类似形式重复出现,具有高度空间异质性的区域[2]。景观生态学强调空间格局、生态学过程与尺度之间的相互作用,同时将人类活动与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相整合也是景观生态学的重要学科特点和研究优势[3]。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随着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事业的迅猛推进,我国各个历史时期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在快速消失。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许多地区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上不仅认识不足,意识欠缺,更缺少必要的理论指导和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已有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模式大多是以目标遗产或遗产建筑及设施本身展开的,这种途径或许能够缓解文化遗产消亡的速率,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文化遗产持久保护问题和更有效地促进遗产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纵观国际上文化遗产保护运动,保护理念经历 了从点上的文物保护到线性廊道的保护再到面上的历史城镇、街区的保护;从自然和文化的单一保护到将自然与文化融为一体的过程[4]。1964年通过的《关于古迹遗址保护与修复的国际宪章》(威尼斯宪章)强调:“历史古迹的概念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够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 环境”[5] 。近些年,“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空间”、“生态博物馆”、“文化景观”、“大遗址”等概念成为文化遗产研究的热点话题,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文化 遗产研究的景观视角,是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理念上的拓展和提升。因此,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迫切需要有新的理论和方法来指导,需要运用新的学科视角来解决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在景观研究层面上,更强调文化遗产在空间、时间和文化要素上协同,因此也更有利于整体再现历史上的人类社会发展面貌,赋予文化遗产以更深刻的人文意义,拓宽和提升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价值[6]。通过对景观尺度文化遗产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整合区域内的各项文化资源,统筹考虑对遗产资源的保护与利用问题,以提高其利用效率,实现保护文化遗产的真正目的。文化遗产地不仅藏有丰富而珍贵的历史文化信息,也涉及所研究区域内的自然、经济、社会等复杂问题,提升文化遗产的研究层面可吸引各个相关学科对该领域进行科学研究,再通过多学科交叉和整合来推进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文章编号:1000-8462(2010)11-1932-05 景观———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的新视角 佟玉权,韩福文,邓光玉 (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管理学院,中国辽宁大连116026) 摘要:地理学及景观生态学中关于景观的学术思想,为研究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问题提供了科学指引。针对我国现阶段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的问题,分析了在景观视角下进行文化遗产研究的必要性。通过对文化遗产 景观的整体性、系统性,遗产地自然、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复合性,景观价值的多样性和景观空间、时间及其文化属性的统一性等特征的探索,阐述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与利用的合理途径。关键词:景观;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利用中图分类号:G07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时间:2010-07-26;修回时间:2010-10-20基金项目: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编号:09YJ A630013)资助。 第30卷第11期经济地理Vol.30,No.112010年11月ECONOM IC GEOGRAPHY Nov.,2010

古村落的文化遗产保护与社区发展

第22卷第5期温州大学学报·社 会 科 学 版2009年9月V ol 22, No 5 Journal of Wenzhou University · Social Sciences Sep, 2009 古村落的文化遗产保护与社区发展 —— 以浙江省楠溪江流域苍坡古村为个案 黄 涛 (温州大学人文学院,浙江温州 325035) 摘要:著名古村落苍坡村的古建筑景观呈现珍贵的宋代风貌,是传统社会耕读文化遗址。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苍坡古村成为该地区重要旅游景点,村中古建筑也得到了以当地旅游部门为主导的保护和开发,但近年来该村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出现了一些令人忧虑的问题,其经验与教训值得深入探讨。 古村落不仅是古建筑遗址,也是现代农村社区。在保护、展示古建筑的同时,不能忽视、损害古建筑主人即村民的活态文化和生存利益,应该合理传承、完整展示与古建筑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而且古村落的保护工作应该由当地村民作为主要实施者,政府管理部门应承担指导与资助责任,而不能代替村民成为保护工作的主体。 关键词:古村落;文化遗产;社区发展;楠溪江;苍坡村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3555(2009)05-0046-09 DOI:10.3875/j.issn.1674-3555.2009.05.007 本文的PDF文件可以从https://www.wendangku.net/doc/4a17551734.html,获得 苍坡村是浙江省永嘉县楠溪江流域古村落群中最具代表性的村落之一,1991年被列为浙江省历史文化保护区。该村历史悠久,始建于五代后周,现有村落形成于南宋淳熙五年,其特色是村庄以“文房四宝”布局,现存古建筑呈宋代风貌。该村原是楠溪江古村落群中最副盛名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曾经吸引了大批游客前来观赏,客源经常保持旺盛状态。但随着村落经济水平的提高,村中的新式多层楼房越来越多,相关政府部门虽努力控制而成效不大,已经很大程度地破坏了古村落风貌,近几年游客稀少,并引起社会关注。苍坡村的物质遗存保护有不少令人担忧的问题,同时该村的民俗文化调查工作也基本没有展开,其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思路尚需探讨。 本文以苍坡村为例,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探讨如何将古村落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如何对古村落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和活态保护,如何将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与现代社区发展相协调,如何在进行遗产保护的同时尊重当地民众的意愿、符合他们的生存利益,以及如何加强古村落民众的文化保护自觉意识并使之成为保护工作的主体。 一、作为现代农村社区的古村落 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古村落也是村落。然而,这一看起来很明白的常识,长期以来却被各方面忽略了,旅游者、管理者、学者等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古村落的古建筑上,而对古村落的村民、活态文化、社区发展等不同程度地忽视了,好像古村落就不是村落了,只是古建筑的若隐 收稿日期:2009-07-20 作者简介:黄涛(1964- ),男,河北景县人,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传统节日,民间语言,文化遗产保护

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教学大纲

《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课程总学时:24 周学时数: 学分:1.5 课程类型(必修/选修):政治理论必修课 开课(系)院: 执笔人: 审核人: 一、教学目的与要求 1、教学目的: 《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是系统研究世界遗产相关问题的一门学科。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对世界遗产的由来、类别、申报、管理、保护等与世界遗产关联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和掌握,对当今社会关注的一些热点,如遗产保护、遗产申报、濒危遗产、生物多样化等,都能有所了解。 2、教学要求: (1)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其研究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对世界遗产概论有一个总体的认识; (2)掌握课程中涉及的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掌握世界遗产的由来、类别、申报、管理、保护及旅游等相关问题; (3)熟悉遗产保护、遗产申报、濒危遗产、生物多样化等; 二、教学内容及学时安排 第一章世界遗产概论 [教学目的与要求] 理解世界遗产的概念与标志,熟悉世界遗产的分类,掌握世界遗产申报程序。 [重点与难点] 世界遗产的概念、《世界遗产公约》的内容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方法与手段] 理论讲授法、案例分析法 [主要内容]

第一节世界遗产概念与标志 第二节世界遗产分类 第三节世界遗产申报程序 第四节今后世界遗产的课题 [参考书目] [1]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2002 [2]世界文化遗产图典.上海文化出版社,2002。 [课堂训练、作业思考题] 1、如何理解世界遗产的概念? 2、《世界遗产公约》的内容有哪些? 3、如何申报世界遗产? 第二章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一) [教学目的与要求] 掌握中国主要的世界文化遗产。 [重点与难点]中国主要的世界文化遗产 [教学时数] 4学时 [教学方法与手段] 讲述法、课堂讨论法 [主要内容] 第一节皇宫 第二节建筑群 第三节考古遗址 第四节洞窟石刻 [参考书目] [1]世界遗产概论.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 [2]世界文化遗产图典.上海文化出版社,2002 [课堂训练、作业思考题] 1、什么是世界文化遗产? 2、中国有哪些世界文化遗产? 第三章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二)[教学目的与要求] 掌握中国主要的世界文化遗产。

从古村落文化保护到村落文化景观保护

从古村落文化保护到村落文化景观保护 朱隽 摘要随着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名录的公布和《贵阳建议》的出台,古村落的保护再度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文化景观作为世界遗产的重要类型因其“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的特点,折射出人类和自然之间的内在联系,为古村落保护提供了新思路和新内涵。本文通过对古村落保护相关概念的阐述,分析了古村落文化保护、文化景观以及村落文化景观三个概念,并就古村落文化保护及村落文化景观进行了细致比较。另外以宏村和南屏村为典型案例作对比分析,指出古村落保护中的问题,应将其扩展到村落文化景观的保护,并提出了一些村落文化景观保护的策略和建议。 关键词 古村落文化保护 文化景观 村落文化景观 1 引言 2008年10月31日,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名录公布,安徽黄山市呈坎镇呈坎村等村镇名列其中,村落及村落文化的保护话题,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1]至此,中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总数已经达到了251个。 在此之前一周,在“中国·贵州村落文化景观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来自国内外的8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主题,结合国际、国内的实践案例进行深入探讨,最终形成关于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与发展的《贵阳建议》。[2] 2008 年10月17日至21日,第四届中国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研讨会在上海召开,并启动了第二届中国景观村落的评选活动。 密集而频繁的会议及评选活动让古村落保护的话题顿时成为热点,对于古村落保护的关注由此变得轰轰烈烈。 2 古村落保护的相关概念 2.1 古村落文化保护 对古村落文化保护并无直接的定义,但必须体现自然生态价值、历史文化价值、审美价值及游憩价值。对其内容各方都有较为相似的共识,古村落文化保护的主要内容包含整体空间形态、传统街巷格局、建筑风格、古文化遗址、古建筑(构筑)物、古树名木;地方特色方言、戏曲、传统工艺、产业、民风民俗等。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于历史保护的关注,人们开始意识到,古村落一旦被破坏便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 资料包

为了宣传2001年大会第三十一届会议通过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我们编写本资料包。其目的是鼓励各国加入该公约并提高公众对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必要性的认识。 目录 1.对水下文化遗产的威胁 A. 水下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及其面临的威胁 B. 人类干预水下文化遗产的一些案例 C. 2001年之前缺少具体针对水下文化遗产的国际文书 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1年公约的介绍 A. 总原则 B. 批准的益处以及方式 C. 批准书范本 D. 词汇表与关键定义 E. 参考文献要目 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1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文本

1.对水下文化遗产的威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 事关重大:水下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及其面临的威胁 水下文化遗产是历史的一个重要侧面。作为人类共同遗产的一部分,水下文化遗产面临的威胁与日俱增。随着勘探技术的迅猛发展,深入海底越来越便利,海底沉船残骸或水下遗址中发现的物品的利用与交易成为一项相当常见而且利润丰厚的活动。海洋考古遗址被掠夺,在很多情况下造成珍贵的科学和文化材料的损失甚至毁坏。因此,亟需通过一项国际法律文书,保护水下文化遗产,造福全人类。 a) 大量水下文化遗产的例证 ? 据估计,海底散落着三百万艘以上未被发现的沉船;例如,海难词典1列出1824年--1962年间在海上遇难的12542艘航船和战舰。 ? 现在位于水下的古文明遗存包括世界第七大奇观--埃及的亚历山大灯塔以及黑海仍有待发现的众多新石器时代村落等; ? 整个城市被波涛吞噬,如遭遇1692年地震的牙买加的皇家港--考古发掘使科学家获得研究十七世纪生活2的前所未有的机会。 b) 科学界和公众兴趣的例证: ? 瑞典的瓦萨沉船残骸每年吸引75万游客3; ? 博德鲁姆(Bodrum)及其水下考古博物馆珍藏沿土耳其南岸发现的一系列的历史沉船,现已成为土耳其最受欢迎的旅游胜地之一4; ? 400余万人参观了英国朴茨茅斯Mary Rose 沉船,1982年10月11日,电视现场直播从洋底吊升这艘580吨沉船,观众达6000万人5; 1Charles Hocking:蒸汽机时代海难词典。伦敦: 劳埃德船运档案,第2卷,1969年。 2Link, Marion Clayton,《探索被淹没的城市皇家港》华盛顿:国家地理,1960年2月,第151-182页,见https://www.wendangku.net/doc/4a17551734.html,- 该项研究持续了十年,包括八座没入水下的建筑物。 3见http://www.vasamuseet.se 4https://www.wendangku.net/doc/4a17551734.html, 5见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a17551734.html,/welcome.html - 朴茨茅斯古船厂获得2005年旅游景点英格兰优秀奖,计划2011年新开一家Mary Rose博物馆。

_自鄙_自珍_与_自毁_关于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考_郑土有

如今,古村落文化遗产在我国的快速消失,经济发展固然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但文化的拥有者———乡民对自身文化的“自鄙”,使许多珍贵的文化遗产如同弊帚一样被抛弃了、毁坏了,恐怕是更重要的原因。因此我们通过各种手段让文化拥有者认识到自身文化的价值,树立文化的“自珍”意识,在目前的情况下是非常必要的。但“自珍”意识一旦建立,又必须防止另一种亲手将宝物毁掉的倾向。克服“自鄙”心理,树立“自珍”意识,防止“自毁”现象的发生,恐怕是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 一、文化“自鄙”:古村落文化遗产消亡的根本原因 综观改革开放以来,许多有着数千年历史的古村落不断在人们的视野中消失,即使没有完全消失,也已经被破坏得“七零八落”,传统民居的雕花门窗换上了玻璃窗,原先的厅堂成了堆放杂物的仓库,村落中的公共设施如水碓、祠堂被拆毁了,五花八门的窗花被千篇一律的印刷画取代了,丰富热闹的民间文艺活动不再演出了……。当我们为古村落传统文化的消失扼腕痛惜的时候,村民们的反应却让我们大吃一惊,他们给我们的回答是这些东西有什么好的,破破烂烂的,都是老古董,既不好看也不实用。由此想到,村落文化遗产消失的最根本原因恐怕还是文化拥有者———乡民对自身传统文化的“鄙视”,不珍惜。正因为 他们觉得没什么用,所以就轻易抛弃了。因此,要想真正做好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首要任务就是要帮助乡民克服这种致命的文化“自鄙”心理。 乡民中为什么会有如此强烈的文化“自鄙”心理?其形成的原因恐怕是极为复杂的。 首先是思想认识、价值观念的问题。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我们对流传了数千年的传统文化一直采取批判的态度。虽然说,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反传统,在当时的条件下具有积极的意义,如批评与现代生活格格不入的旧风俗,提倡新生活;新式知识分子以各种方式向民众进行移风易俗的宣传,促使五四之后社会风俗的改变等。虽不能认为五四的“反传统”造成中国文化的“断裂”,但是,也必须承认,五四以后传统文化在整个文化体系中的主导地位被动摇,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无形之中削弱了。解放以后,又经历了破“四旧”、移风易俗、“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的政治运动和意识形态的“革命”,传统文化被认为是封建时代的产物,成为了落后的代名词,理所当然地成了破除的对象。在对传统文化的价值没有很好挖掘、分析和研究的情况下,就笼统地将其当作封建迷信加以批判。长期以来,在这种意识形态的统领下,对传统文化的片面认识影响到了每位中国人,而长期生活于农村的乡民是最容易受意识形态影响的群体之一。乡民对自身所拥有的传统文化的“自鄙”心理的形成,应该说与这种意识形态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收稿日期:2006-10-10 作者简介:郑土有(1962~),男,复旦大学中文系副教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民俗学、民间文化学研究。 “自鄙”、“自珍”与“自毁” ———关于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考 郑土有 (复旦大学 中文系,上海 200043) 摘要:在古村落保护过程中,让文化拥有者认识到自身文化的价值,克服“自鄙”心理,树立文化的“自珍”意识,在目前的情况下是非常必要的。但“自珍”意识一旦建立后,又必须防止“自毁”现象的发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是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契机,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关键词:古村落保护;文化自鄙;文化自珍;文化自毁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691(2007)02—0135—03 《云南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SocialSciencesinYunnanNo.2 135

认识世界遗产中的文化景观

用心专注服务专业目前在我国各个领域都存在从西方语境中移植来的概念如何与中国本土环境“耦合”的问题。一方面是因为东西方文化上的差异导致概念翻译本身已进行了再创造,它的意义得到了再生而不是简单改变,或者说是由一种意义转变成另一个意义,如生态博物馆;另一方面是因为相对应的词汇在国内外选择了截然不同的发展路径,如乡村旅游。如果这个问题不能解决,很多概念就无法被有效实践,难以成为规范我国相关行为者活动规则及其认同价值。 以世界遗产类型“文化景观(Cultural Landscapes)”为例,目前,我国只有庐山、五台山和杭州西湖三处文化景观进入世界遗产名录,与我国“天人合一”哲学思想所折射出的景观价值差距甚远。之所以如此,笔者认为并不是中国有意规避文化景观类别,而是遭遇了概念迁移引发的本土适用问题。 文化景观作为一种全新的遗产类型,是在1992年第16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提出来的。会议将其诠释为“人类和自然的共同作品”,作了如下三种分类并制定了标准:由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有机进化的景观和关联性文化景观。之前实施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以下简称《公约》),虽然本意是要将自然和文化的价值公平对待,但由于深受西方“人和自然对立”的哲学思想的影响,《公约》对世界遗产的划分还是泾渭分明。例如,文化遗产多局限于单体或点状式的文物、建筑或构筑物,缺乏对所依附环境的关注;自然遗产则强调的是自然本身的生物或美学价值,以及较少人文痕迹,从而导致那些文化和自然紧密交织在一起的遗产被人为地切割和分离。双重遗产一定程度消解了自然和文化的对立关系,但仍未使两者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而文化景观的提出似乎弥合了世界遗产操作指南中自然和人文之间的裂痕,使得任何人类遗产都可以找到对应的归宿。 世界遗产所采用的文化景观概念深受西方新文化地理学的影响。根据西方人本主义的价值取向,自然界是外在于人的存在,因而人与自然之间呈现一种对立的态势。景观是传统的生活方式的表现。20世纪80年代,新文化地理学将景观的文化研究从人类学引入到政治学,直指文化内涵的焦点,即景观是“文化的意象”,具有价值观念以及相关联的符号意义;而文化景观的核心思想是以动态、具体的文化角度来剖析和解读景观的生成、形态及意义,并以“文本”的方式记录某种意识和文化,反映出强烈的社会象征意义,故通过对此文本的解读,来考察社会建构、权力竞争、意识形态和社会空间。可以说,文化景观是对西方景观概念的拓展。而在我国“天人合一”传统哲学背景下,景观通常都有文化性,文化景观概念便泛指成为人类美化自然而形成的景观,即便是大自然的一草一木,因为被赋予深厚的哲学和美学含义,都可以将其视为文化景观,这与西方的文化景观概念大相径庭。 尽管世界遗产采用“文化景观”是想说明遗产不应该被孤立地、物质地、静止地看待,而必须纳入到整体的、非物质的、动态演进的,包括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一系列环境中来加以定位和解读,但由于该概念在中国语境下难以理解,因此,我国对文化景观的申报焦点和研究力度大多停留在建筑景观和关联

十年后:世界遗产公约框架内的文化景观

十年后:世界遗产公约框架内的文 化景观 连接自然与文化:世界遗产文化景观 ——MechtildR?ssler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了一个独特的,关于保护世界自然历史文化遗产的国际公约。它承认和保护了全世界广泛存在的自然历史文化遗产。然而,直到1992年,这个公约才第一次利用其国际性的法律手段保护了土地的文化景观资源。本次公约指导原则的修订是基于一个国际性专业会议所准备的(La Petite Pierre, France, October 1992 )。来自全世界各种族的专家甚至要考虑到景观本身和一些景观特征间存在的联想价值,比如当地民众对景观的看法,和通过对文化多样性的保护而保留了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这一决定无疑是一个多方面的成就。因为它包含了: ?确认了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的多样性的认识; ?通过“具体的可持续土地利用技术”将“可持续性”一词引入到业务指导方针中;?接受土著人民的生活遗产; ?介绍传统管理机制机制的操作指南; 承认传统的土地利用形式; ?维护生物多样性的文化多样性文化; (对自然关系的考虑,将公约开放给世界其他地区和文化(加勒比、太平洋、非洲);为代表的世界遗产名单在1994所采用的全球战略铺平了道路。 本文是在进入应用本公约中的文化景观概念的变化,其优势和劣势,以及在自然和文化之间的接口的公约未来的实施指南。 世界遗产名录 1972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公约目前有176个缔约国。公约的目的是确保对后代的鉴定、保护、保护、介绍和传播“杰出的普遍价值”

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到目前为止,730个属性共有125个国家都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包括563个文化和自然遗产144个。在这730个网站中 有30种文化景观,这些景观被列入文化景观类别(第39段42的操作指南),但只有23个混合网站。 后者是在两者的基础上,他们的自然和文化价值。本操作指南规定:“缔约国应尽可能的努力包括在其提交的性能获得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标准 杆的意义相结合的文化和自然特征18款”。 一种新的方法来整合文化和自然遗产由阿姆斯特丹全球战略会议1998、提出链接的 自然和文化遗产标准的RIA为了克服在公约的适用性和文化之间的鸿沟。工作组在 修订操作指南时考虑到这一问题,并提出了新的版本,由世界遗产委员会通过了2003。 世界遗产文化景观 在第十六届世界遗产委员会1992、采用世界遗产文化景观类和修正的文化标准用来 证明对世界遗产列表属性铭刻确保识别定义的组合作品,自然与人的“出站”中提 到的普世价值的公约1条文化遗产的定义。表1992显示了三类世界遗产文化景观,由1。文化标准包括24项业务指南的第39段,第段中的文化景观类别。 世界遗产文化景观的合理融合在其中的世界遗产名录时,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 作用进行评估,为“突出的普遍价值”。文化景观被列入对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她 的标准列表。一批世界文化遗产地景观也被刻在自然的基础上标准,因此也混合文 化和自然属性。

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分类和分布特点

一、前言 中国是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创造的灿烂文化,对世界文明进程曾经产生过重要而深刻的影响。中国拥有众多光辉的文化遗产,在中国辽阔的土地上,拥有典型性的地质地貌形态、多样生态环境类型、丰富的生物物种资源、瑰丽神奇的自然景观以及重要的濒危物种栖息地,这些自然遗产具有全球性的重要意义。作为《公约》的缔约国,我国对本国世界遗产的认定、发掘、保护、科研、教育、宣传和传承负有神圣的责任;在推动保护世界遗产的事业中,中国也将向全世界展示中华文明的伟大和持久生命力,促进遗产地的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 二、我国世界遗产的分类 2.1我国世界遗产的分类 世界遗产概念的提出,标志着人们对人类自然和文化财富的新认识。它使我们的视野超越了“文物”、“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传统概念,更深刻地认识到这些不可复制的文化和自然资产是人类文明历史的见证和大自然赋予的瑰丽神奇的景观,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是世界人民的共同财富。1972年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所指的遗产,包括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世界遗产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具有普遍突出价值、人类罕见、无法替代的文化和自然财富。 1、文化遗产 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 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 遗址: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帶。 2、自然遗产 从美学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由地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美学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定的濒危动植物物种生态区;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只

世界遗产文化景观现状_保护与发展_毛翔

五 台山研究 ︵总第103期︶ 2010·2 作为世界遗产的一种重要类型,文化景观为国人所知晓还是五台山作为文化景观入选世界遗产之后的事情。在此之前, 尽管庐山在1996年入选世界遗产的时候已经被选为世界遗产文化景观,但是国内对于文化景观的了解与研究还只停留在少数相关学者的研究范围。所以,现就简要介绍世界遗产的现况,提出区别于传统的文化、自然遗产的独特保护方式,并分析其发展趋势。 一、“文化景观”释义 文化景观概念被引入《世界遗产名录》,始于1992年在美国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按照定义, 它属于文化范畴,是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自此,世界遗产就包括了自然遗产、文化遗产、 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混合体(即双重遗产)和文化景观遗产四类。 文化景观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体现,在客观上往往表现为人类各时代的居住地点。一方面,它处在其定居点所在的独特自然环境,既享受其资源,又受其限制;另一方面,它也不能脱离人类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中心的分类标准,文化景观包括三类: (1)人类出于审美、宗教或纪念等目的设计和建造的建筑物(群)。 世界遗产文化景观现状、保护与发展 毛 翔,李江海,高危言 (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北京 100871) 摘要:介绍目前尚不为国人所熟悉的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分析其在各大洲的分布状况、所符 合的世界遗产评定标准,提出“文化生态系统”的概念,并将文化景观遗产归纳为人类长时间居住地,宗教、历史、园林建筑(群),农业、工业遗迹和人类迁徙、贸易等活动路线四种类型。此外,还分析了世界景观遗产应采取的保护方式,并认为文化景观遗产必将在世界遗产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最后,指出了中国拥有更多文化景观遗产的潜力十分巨大,应未雨绸缪,加强文化景观遗产的研究、 规划和申请。关键词:世界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生态系统中图分类号:G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176(2010)02-0056-03 收稿日期:2010-03-30作者简介:毛 翔(1986-),男,河北省唐山市人,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构造地质学专业09级在读研究生。 李江海(1965-),男,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教授。主要研究前寒武纪地质学、自然遗产等。高危言(1987-),女,山东省日照市人,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构造地质学专业09级在读研究生。 56

古村古镇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展厅设计说明

古村古镇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展厅设计说明

古村古镇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展厅设计说明美术系艺术设计专业09240212(学号)刘杰(姓名)指导老师邓政刘东立王英 “中国古村落数量多、分布广、个性鲜明,被称之为‘传统文化的明珠’、‘民间收藏的国宝’。”①传统古村落是我国宝贵的文化资源,是对人们生产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历史传承,她见证了人类长期适应自然、改造并利用自然条件的全过程。近年来对于古村文化遗产的保护逐步受到世人的瞩目,从2003年开始,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大范围地选择一些村镇陆续公布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名村,这些名镇名村或保存有特别丰富的文物;或具有重大革命纪念意义与历史价值。 然而,在新农村建设这个大环境下,许多地方把建设的目标与实质扭曲了,农村里“大拆大建”的现象已是司空见惯。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李培林调查称,“我国村落的个数现在是平均每天减少约70个,造成大量历史文化村镇和乡土建筑遗产的消失和损毁”。②对于城市经验的盲目引进使一些传统文化特色不得不面临大消亡,使得村村相仿,毫无特色。一些地方在农村发展的过程中,邯郸学步,把原有的乡村与民族特色抛之脑后,丢弃自我的传统,造成千篇一律的现象。追求利益最大化使得当地居民、经营者、旅游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达不到平衡,致使历史文化村镇很难满足日渐饱和的旅游人数,出现“旅游污染”的现象,所以对于古村文化遗产的保护刻不容缓。 1 市场调查 1.1 建筑环境

本项目为了衡阳师范学院西侧的理科楼,该楼是一座框架结构的现代建筑,由南,北、中三栋楼构成,楼与楼相互连接。数学展厅位于中楼六楼160平的开敞空间。由于其框架结构的方便性,开敞空间的通透性为设计提供了较大的自由空间。 湖南的民居风格属江南系,江南传统民居的院落布局,是传统人居文化和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集中体现,是一个时代文化价值的体现,具有很高的欣赏价值和研究意义,所以本案从江南民居的建筑结构形式和院落的庭院景观营造两方面来分析探讨古村古镇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展厅的设计。 江南民居的建筑多以“间”为基本单位,呈四水归堂式,廊把间与间连接起来,再加上四周院墙形成封闭式院落。干栏式或地台式的建筑结构有效的隔离了地面的潮气,人字形的坡屋顶避免了雨水的侵蚀,穿斗式木架结构体现出原始结构美。 1.2自然环境 湖南地区的气候:亚热带季风气候;地形:丘陵、山地和平原;植被:常绿阔叶林和落叶阔叶林;土壤:红壤。由于本地的气候湿热使得对设计选材的耐潮抗热等方面很有考究;因其气候潮湿多变,因此在具有湘楚文化之称的湖南,其建筑风格也就非常注重对小气候条件的改善和适应;由于本土植被物种繁多,色彩丰富多样,为达到与自然糅合的目的,在万紫千红的丰富植被之中点缀着青砖、灰瓦、白墙,使建筑与自然环境交相辉映。 1.3人文环境 湖南是一个具有浓厚湘楚文化底蕴的省份,这里聚集着众多不同的民族,在其人口、习俗、风尚方面均有独特之道。湖南的文化中最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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