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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壁虎式投资法

18.壁虎式投资法
18.壁虎式投资法

壁虎式投资法

“壁虎式投资法”,是指在投资时通过捕捉市场出现的大量异常瞬间微利机会,同时交易很多品种,依靠在短期内完成的大量交易来获利。

中文名

壁虎式投资法

开创者

James Harris Simons

中文译名

詹姆斯.哈里斯.西蒙斯

概念

同时交易很多品种

1开创者介绍

James Harris Simons(中文译名:詹姆斯.哈里斯.西蒙斯)提出的金融交易方法

詹姆斯·西蒙斯(James Simons)是世界级的数学家,也是最伟大的对冲基金经理之一。全球收入最高的对冲基金经理,年净赚15亿美元。在华尔街,韬光养晦是优秀的对冲基金经理恪守的准则,詹姆斯·西蒙斯也是如此,即使是华尔街专业人士,对他及其旗下的文艺复兴科技公司也所知甚少。然而在数学界,西蒙斯却是大名鼎鼎。早在上个世纪,詹姆斯·西蒙斯就是一位赫赫有名的数学大师。在2007年“华尔街最会赚钱的基金经理”排行榜中,这位70岁的数学大师以年收入13亿美元,位列第五。

2概念

“壁虎式投资法”,是指在投资时通过捕捉市场出现的大量异常瞬间微利机会,同时交易很多品种,依靠在短期内完成的大量交易来获利。

简单地说,就是利用数学、统计学、信息技术的量化投资方法来管理投资组合。数量化投资的组合构建注重的是对宏观数据、市场行为、企业财务数据、交易数据进行分析,利用数据挖掘技术、统计技术、计算方法等处理数据,以得到最优的投资组合和投资机会。

量化投资以先进的数学模型替代人为的主观判断,借助系统强大的信息处理能力具有更大的投资稳定性,极大地减少投资者情绪的波动影响,避免在市场极度狂热或悲观的情况下做出非理性的投资决策。[1]

3市场依据

西蒙斯认为,“有效市场假说是基本正确的,也就是说,市场没有什么明显的套利机会。但是,我们关注的是那些很小的机会,它们可能转瞬即逝。这些机会出现之后我们会做出预测,然后进行相应的交易。交易之后,我们又会对新的市场情况进行跟踪和评判,预测也会相应调整,投资组合也会跟着变化。我们总是不停地买入、抛出。我们之所以赚钱,就是靠我们不停地交易。”

交易“要像壁虎一样,平时趴在墙上一动不动,蚊子一旦出现就迅速将其吃掉,然后恢复平静,等待下一个机会。”

4战绩

频繁短线操作可能产生流动性风险,即如果市场深度不够,大量交易会对价格产生影响,而这种价格变化意味着卖价降低、买价升高,交易成本增加。而大奖章基金能长期占据行业翘楚地位的原因之一就是西蒙斯对流动性风险的把握。比如,基金所投资的金融产品都有很好的流动性,基金的仓位很分散,包括全球各地的各种金融产品,每个交易的数量都很有限,并不断加强和完善电子交易的流程和系统。

无论是1998年俄罗斯债券危机,还是本世纪初的互联网泡沫,西蒙斯管理的大奖章基金历经数次金融危机,始终屹立不倒,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西蒙斯的不败神话主要得益于其“壁虎式投资法”。

转战投资界“第二战场”二十年后,西蒙斯用一系列数据证明了自己的成功:1989年到2009年间,他操盘的大奖章基金平均年回报率高达35%,较同期标普500指数年均回报率高20多个百分点,比“金融大鳄”索罗斯和“股神”巴菲特的操盘表现都高出10余个百分点。即便是在次贷危机爆发的2007年,该基金的回报率仍高达85%。

论国际金融法的概念和体系

论国际金融法的概念和体系 关键词:国际金融法的概念;国际货币法;国际货币法律制度;国际借贷法律制度;国际借贷法律制度;国际金融的法律监管 一直都觉得国际经济法离我们是很遥远的,充其量影响最大的是国家或国际组织,实际上并非完全如此,通过这学期的课程,我发现发现其实这门法律也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比如我们媒体关注的汇率问题,人民币升值问题,热钱做空中国市场问题等等。随着国际间经济交往与合作的迅速扩大,交通与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各国间的经济日益呈现出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一体化态势。国际金融作为一种跨越国界的货币资金运动,已经渗透到现代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但国际金融法又是一门尚不成熟的法律,其发展仍处于初创阶段,关于其基础理论的研究更嫌薄弱。下面我就以国际金融法的概念和体系这两个基本理论问题做一探讨。 一、国际金融法的概念 在现在国际金融法理论中,国际金融法的定义存在分歧,主要有以下2种观点:“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金融关系或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和“国际金融法是调整货币、资金跨境流动而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究竟那种定义更确切呢?其实,国际金融法应该被称为国际货币金融法更为准确,包括国际货币法和国际金融法两部分内容。国际货币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因国际货币管理活动而产生的国际货币关系的国际规范和国内规范的总称,因此,调整宏观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构成一国国际货币金融制度的基础,具有典型的公法性质。但是,国际货币法不同于货币法,货币法是各国的国内法,主要规定各国本国货币的货币制度、货币币值、货币流通等。 国际金融法则是指调整不同国家民事主体之间因跨国金融交易活动而产生的国际金融关系的国际规范和国内规范的总称,它规定的是关于国际贸易融资、国际贷款融资、国际债券融资、国际股票融资、国际融资租赁等金融交易的法律规则。尽管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中,此类法律制度往往也可能含有一定的管制法内

国际经济法期末重点

一、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是 A、股票海外发行 B、产品国际外包 C、外国旅客来中国旅游 D、海外遗产继承 正确答案:D 我的答案:D 2、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主要区别是: A、国际经济法是调整经济活动的法律,而国际私法不调整经济活动。 B、国际经济法是公法的一个分支,而国际私法是私法的一个分支。 C、国际经济法直接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国际私法通过冲突规范间接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D国际经济法是由国际条约组成的,而国际私法是国内制定法。 正确答案:C 我的答案:C 3、下述国际经济组织中,每一成员均享有一票投票权的组织是 A、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B、世界贸易组织组织 C、国际金融公司 D、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答案B 世贸WTO 4、下列有关国际惯例的说法,正确的是 A、如同习惯国际法一样,由于其惯例的特性,国际惯例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B、国际惯例的效力来自于国家法律的确认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C、国际惯例是不成文的。 D、国际惯例与国内法冲突时,可以替代国内法的规定 正确答案:B 我的答案:B 5、CFR和CIF贸易术语适用于 A、海上运输 B、内河运输 C、装运合同 D、工厂交货 我的答案:ABC 6、买卖双方采用CIF术语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装运港为旧金山,目的港为上海。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卖方必须负责把货物运至上海 B、因美国西部海港装运工人罢工、封港,卖方可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迟延交货的责任 C、对货物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灭损风险,由卖方购买保险,买方承担风险 D、出口清关手续由卖方负责 我的答案:CD 7、1997年7月2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鳗鱼饲料数量180吨,单价CIF厦门980美元,总值176,4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厦门乙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 D、该合同没有成立 正确答案:D

国际投资法

国际投资法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国际投资概述 一、国际投资的概念与类型 *国际投资是投资者为获得一定经济效益而将其资本投向国外的一种经济活动。 *直接投资是指伴有企业经营管理权和控制权的投资,投资者在海外直接经营企业,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有较大的控制权。 *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不参加企业经营管理,也不享有企业的控制权或支配权,而仅持有的能提供收入的股票或证券进行的投资。 二、国际投资的历史发展 国际直接投资大幅度增长;发达国家间投资的双向“对流”仍是国际投资的主流,但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持续上升;一些发展中国家逐步发展对外直接投资;亚洲地区与拉丁美洲已成为国际投资趋向的热点。 三、投资环境 *投资环境是指能有效地影响国际资本的运行和效益的一切外部条件和因素。 (一)物质环境:自然资源,自然环境,基础设施 (二)社会环境:政治环境,法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条件,意识环境 四、国际投资的性质与作用 国际投资兼有积极性和消极性:一方面资本具有固有的消极性,它唯利是图,不会顾及东道国的经济发展。一方面国际投资对东道国的经济发展又具有积极作用,资本输入国通过利用外资可以解决国内资金困难,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知识,提高国内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改造老企业,建设技术先进型和出口型企业,加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自然资源的开发,增加就业、扩大出口,改善国际收支,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第二节国际投资法的概念、渊源与体系 一、国际投资法的概念 *国际投资法是指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特征:1、国际投资法调整国际私人投资关系。2、国际投资法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3国际投资法调整的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既包括国内法关系,又包括国际法关系。 二、国际投资法的渊源 (一)国内立法(二)国际条约(三)其他渊源1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2国际惯例三、国际投资法的体系 国际投资法是由调整国际投资关系的有关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综合形成的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 国际投资法的体系是由其客观基础——国际投资关系的统一性决定的。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主体不仅有位于不同国家的法人和自然人,而且包括国家和国际组织,从而构成了多层次、立体交叉的统一国际投资关系。 第三节国际投资法的基本原则 一、国家对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原则 每个国家对本国的全部财富、自然资源以及全部经济活动,都享有并自由行使完整的、永久的主权,其中包括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利。 二、平等互利原则平等是指法律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和义务上的平等;互利是指相互关系中

股票操作 趋势研判法则

投资者在操作时,一般进行大盘(个股)的常态分析,遵循(由远及近、看长作短、小周期服从大周期、大形态影响小图形)的原则:如首选月线级别状态,次选周线级别级别状态,最低要求是日线级别级别状态,而60分钟,30分钟,15分钟形态只为介入点,不做常态分析的依据。 1、价从阶段高位向下,经一轮完整的子浪调整,MACD出现底背离。K组合出现标志性K线。此时应观察EXPMA指标状态。该指标属趋向类指标,从指标上直可看出股价、快速线和慢速线之间的相互运动关系,其使用方法与均线系统的使用方法类似,该指标在多头市场中成功率较高,可达85%以上,而在空头市场中应用此指标须注意防止多头陷阱,因其反应速度较慢,成功率约为65%。该指标用于中短线选股选时介入,具较高的参考价值。 2、股价上穿10线后,升势会快速展开,小时线向上的角度越陡,股价上涨的力度越强,MACD的红柱出现高位峰(3浪),仓位较大获利丰厚的资金,可在MACD的红柱缩短,并伴随KDJ出现高位死叉时,部份离场进行战术撤退,不参与调整。 3、股价在10小时线上方不远处向下靠近10小时线,此时不管是平台整理,还是单边下跌,只要MACD 没有出现顶背离(4浪,注意2浪和4浪的时间,形态的互换),就要在10小时线上档价位,用前期离场资金迎头围歼。 最后的升势会在出现急速放量(庄家对敲吸引跟风盘)的上标志性K线,或长上影线,或长阴线,股价上涨而MACD的峰位比前峰低(顶背离)时结束,EXPMA 指标出现死叉,从而完成5浪。此时此刻,如果K线组合出现第二根K线的最高价,低于前一根K线的最高价,MACD的红柱第一次缩短,立刻在第一时间内向买三或更低价派单,清仓离场,撤出战斗。千万不要挂单在卖盘等,否则,利润会迅速下降。 4、股价在高位第一次向下跌破10小时线时,绝对不能买入该股票,否则,套你到地老天荒。下跌是缓慢的,时间是冗长的。 5、60分钟图上各浪的运行态势,l5分钟时间结构都会作完美的论述,MACD 指标、EXPMA指标KDJ指标配合会告诉你何时进出。

浅析国际投资法律制度

浅析国际投资法律制度 当今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在现代社会中,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在封闭的状态下求得生存和发展。各国之间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和联系日益加强,并且逐渐地、越来越广泛地被纳入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轨道,从而最终形成了经济国际化的趋势。经济国际化发展使国际投资加大,而国际投资领域一直欠缺一个南北国家共同认可的全球性实体法条约、没有一个共同遵从的法律体系加以约束,国际社会一直为建立国际投资法律体系而努力。WTO法律规则体系出现以前,两个已经达成的全球性多边投资公约只涉及到了投资争议解决和投资中非商业性风险防范的有限范围,没有就投资准入、投资待遇、投资保护等一系列实体问题做出规定。笔者认为借鉴WTO法律体系的立法方法、组织体系,建立统一国际投资实体法成为必要。同时,与其适应提出完善我国公司法、外资法的建议,以期对国际投资法体系的建立有所参考。一、国际投资法概述国际投资法主要是调整国际投资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系列法律制度和规范的总和。国际投资法的渊源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①国内法主要是指国内立法及判例,在英美普通法国家,法院判例作为先例对下级法院具有约束力。我国原则上不承认判例是法的渊源。②国际法主要指国际条约及普遍性国际组织的决议和文件。此外,国际惯例也是国际投资法的渊源。国际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跨国公司、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作为国际投资主体,必须具有从事国际投资活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此外,主体不同,其从事国际投资活动的能力范围也有不同的规定。如外国法人到他国的法律人格必须由该国承认。主要采取登记制、许可制、互相认可制等形式。国际投资者的待遇即外资待遇,指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从事投资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状况,它明确了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标准,投资及其收益等管理上的保护程度,以及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征用投资财产时的补偿标准。目前主要有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差别待遇和国际标准待遇等。主体待遇是投资主体法律地位的重要体现,是一国投资法律环境的基础和核心,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投资待遇的正确选择和确定,对于吸引国际投资并刺激外资向健康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国际投资方式及法律运作国际投资的主要方式是直接投资,其在国际投资中占重要地位。国际直接投资的规

期货投资策略及投资方法研究

期货投资策略及投资方法研究 每一个期货交易者都必须十分重视期货价格变化趋势的分析和预测。分析和预测期货价格走势的方法很多,但基本上可划分为基本面因素分析和技术分析两种。 4.金融货币因素分析 商品期货交易与金融货币市场有着紧密的联系。利率的高低、汇率的变动都直接影响商品期货价格变动。 ①、利率 利率的变化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影响较大,而对商品期货的影响较小。如1994 年开始,为了抑制通货膨胀,中国人民银行大幅度提高利率水平,提高中长期存款和国库券的保值贴补率,导致国债期货价格狂飙,1995年5月18 日,国债期货被国务院命令暂停交易。 ②、汇率 当本币贬值时,即使外国商品价格不变,但以本国货币表示的外国商品价格将上升,反之则下降,因此,汇率的高低变化必然影响相应的期货价格变化。据测算,美元对日元贬值10%,日本东京谷物交易所的进口大豆价格会相应下降10%左右。同样,如果人民币对美元贬值,那么,国内大豆期货价格也会上涨。主要出口国的货币政策,如巴西在1998年其货币雷亚尔大幅贬值,使巴西大豆的出口竞争力大幅增强,相对而言,大豆供应量增加,对芝加哥大豆价格产生负面影响。

二、技术分析 1.理论基础: ①市场行为涵盖一切信息:能够影响某种商品期货价格的任何因素--基础的、政治的、心理的或任何其它方面的--实际上都反映在其价格之中;②价格沿着趋势移动:对于一个既成的趋势来说,下一步常常是沿着现存趋势方向继续演变,而掉头反向的可能性要小得多;③历史会重演。 3. 技术分析要点及注意问题 注意问题:①技术分析应该与基本面分析结合起来使用;②注意多种技术分析方法的综合研判,切忌片面地使用某一种技术分析;③、前人和别人得出的结论要通过自己实践验证后才能放心地使用。 使用要点:①不要盲目追市;②要顺势而行;③重市不重价;④不要因小失大;⑤冲破上日最高价就买入,跌破上日最低价就卖出;升过上周最高点就入货,低于上周最低点就出货;涨越一个月之顶就做多头,跌穿一个月的底就做空头。 5.技术分析方法 (1)技术分析之顺势而为 ①趋势的定义 从一般意义上说,趋势就是市场何去何从的方向。在通常情况下,市场不会朝任何方向直来直去,市场运动的特征就是曲折蜿蜒,它的轨迹酷似一系列前赴后继的波浪,具有相当明显的峰和谷。所谓市场趋势,正是由这些波峰和波谷依次上升或下降的方向所构成的。无论这些峰和谷是依次递升,还是依次递降,或者横向延伸,其方向就构成了市场的趋势。

国际经济法概论第五章2013

国际经济法概论讲义(6) 2013-2014第一学期 祁欢 第五章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制 第一节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关贸总协定 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的概念 贸易政策的次优选择 一、关贸总协定(GATT)的产生 (一)国际贸易组织(ITO)的破产 (二)GATT的产生 二、GATT的基本内容 三、GATT的法律地位 (一)临时生效,根据《临时适用议定书》而成立 (二)国际协定,而非国际组织 第二节WTO多边贸易体制 一、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成果 (一)GATT的多边谈判 GATT主持了8轮多边贸易谈判(从第五轮开始有名字)第一轮在日内瓦举行 第二轮在安纳西举行 第三轮在托奎举行 第四轮在日内瓦举行 第五轮狄龙回合 第六轮肯尼迪回合 第七轮东京回合 第八轮乌拉圭回合 (二)乌拉圭回合谈判主要成果 二、世界贸易组织机构体制 (一)WTO的产生、宗旨和职能

1.产生 并非乌拉圭回合谈判议题 倡议的提出和产生的原因 2.WTO宗旨是GATT宗旨的再版和补充 服务贸易问题; 保护环境问题 发展中国家发展贸易的特殊问题 3. 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建立世贸组织协定》第3条) 制定规则,执行规则,政策审议(监督),争端解决 (二)WTO成员、组织机构和决策方式 1.成员分为创始成员和加入成员 2.组织机构(《建立世贸组织协定》第4条) 按照WTO协议的规定,世界贸易组织设有部长级会议、总理事会、专门理事会、委员会、总干事、秘书处等机构。 (1)部长级会议。它是世界贸易组织最高决策机构,由WTO所有成员的代表组成,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 (2)总理事会。它是WTO常设执行机构。由所有成员的代表组成,在部长级会议闭会期间履行部长会议的职能,并执行《建立世贸组织协议》授予的职能,如WTO争端解决机构和贸易政策评审机构。 (3)总干事和秘书处。世贸组织下设秘书处,由部长级会议任命的总干事领导,秘书处的其他职员由总干事任命。 3.决策方式 (三)WTO的法律地位(《建立世贸组织协定》第8条) 1.具有完全的法律人格 2.永久的国际组织,每个成员向世贸组织提供为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特权与豁免 三、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法律体系 (一)法律框架

国际经济法重点

一、名词解释 1.国际经济法: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简言之,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或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P3 2.提单: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P93 3.国际惯例:指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原则和规则。P18 4.代位:指当货物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引起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享有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索赔的权利。P115 5.要约:指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P70 6.国际投资法:指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的分支。P224 7.CFR: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百度百科) 8.特许协议:指一个国家(政府)同外国投资者个人或法人约定在一定期间,在指定地区内,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投资从事于公用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基于一定程序,予以特别许可的法律协议。P229 9.倒签提单: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百度百科) 10.FOB:也称“离岸价”,指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百度百科) 11.GA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是一个政府间缔结的有关关税和贸易规则的多边国际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百度百科) 12.国有化或征收:指东道国针对外国私人财产而采取的收归国有或剥夺,妨碍其所有权的行为。P289 13.不可抗力条款: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因此,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百度百科) 14.委付:指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存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请求取得

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题型:单项选择题20*1’+多项选择题10*2’+简答题3*5’+论述题2*15’案例分析题1*15’ 1.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综合的、新兴的法律部门。 2.国际经济法的特征201410 5’201604 5’ ◆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分属于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 ◆调整的对象: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相互间的经济关系,还包括不同国家的私人间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 ◆渊源:不仅包括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而且包括各国国内有关法律法规。 3.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 (1)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发展:市民法和万民法(调整罗马人和外国人之间的关系) (2)国家经济公法的产生与国际协调(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国内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巨大变化) ◆资本输出与跨国公司的产生于发展 ◆国家干预经济 ◆国家间经济矛盾的加剧和尖锐化 (3)普遍性国际组织的产生与国际经济立法的发展 ◆普遍性国际经济条约与国际经济组织的产生。1944年《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1947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构成国际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柱。标记国际社会进入了用多边条约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的新阶段。 ◆新独立国家的兴起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 ◆区域性和跨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 4.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1)国际法方面的渊源:国际经济条约;国际惯例;联大规范性决议 (2)国内法方面的渊源: ◆统一制:制定的国内经济法统一适用于涉内与涉外各种经济关系。如,美、英、德、日本 ◆分流制:调整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民商法仍实行统一制,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则内外分流。发展中国家。 5.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该原则 201504 15” ◆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收。 (2)公平互利原则:公正平等和公平合理。互利是指照顾到有关各方的利益。 (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只有承认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才能实现真正的国际合作,才能保证所有国家的发展。 6.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1)自然人:具有一般的法律能力;具有能从事国际经济交往的权利能力或资格 (2)法人:取决于其权利能力的范围。确定法人的国籍标准:成立地说;住所地说;控制说;符合标准说。各国承认外国法人的方式:一般许可制(英、美);特别许可制(奥地利、中国、原苏联);相互承认制。我国采取特别许可说制。 (3)跨国公司:特征:跨国性;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法律地位:国内法人;跨国公司没有根据自己的意思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也没有直接承担国际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国际投资法律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投资法律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国际投资法律实务 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Practice 课程类别:限选 学时:32 学分:2 适用对象: 法学专业本科生 考核方式:随堂考查 先修课程: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等 二、课程简介 中文简介:国际投资法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国际投资法律实务课程主要研究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资本输出输入及国际资本流动的规律和影响等重要国际法理论与实践问题。主要内容包括:国际投资的基本理论,国际投资法主体,国际投资的企业形式,国际合作开发与建设,资本输入国的外国投资法,资本输出国的海外投资法,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制,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等。 英文简介:Th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is a branch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The main research of the course is about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studying the rules and influence of capital input and output. The main contents include: the basic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the subject o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enterprise form,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the foreign investment law, the international legal system o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nd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dispute settlement and so on. 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课程性质:国际投资法律实务是法学专业和国际贸易专业的重要学科,通过对国际投资法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国际投资法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法律规则,为将来从事国际投资法律实务工作或法学理论研究奠定相应的专业基础。本课程为专业教育课程、专业选修课程。 教学目的:通过本课程的教学活动,使学生能够掌握国际投资和国际投资法的基本理论,培养其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处理国际投资或外商投资实务中法律问题的能力。 四、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三章 国际投资主体

第三章国际投资主体 第一节国际直接投资主体----跨国公司 一、跨国公司的构成要素及其特点 (一)构成要素 跨国公司的概念众说纷纭,但对构成要素达成一致,构成的三个基本要素: 1、是一个工商企业,组成这个企业的实体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经营业务,而不论其采取何 种法律形式经营,也不论其在哪一个经济部门经营。; 2、在一个决策体系中经营管理,能通过一个或几个决策中心采取一致决策和共同战略; 3、个个实体通过股权或其他方式联系起来,其中一个或多个实体有可能对别的实体施加重大影 响,特别是与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和分担责任。 本教材认为:跨国公司是指依赖雄厚的资本和先进的技术,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子公司,从事国际化生产、销售活动的大型企业。跨国公司一般由设在母国的母公司和设在国外的子公司构成。 (二)特点 1、生产经营活动的跨国化。---基本特征 实行生产资料支配权在国际范围内的高度集中与生产单位在世界各地广泛分布相结合的原则。2、实行全球性战略和集中管理。 3、公司内部一体化原则 以母公司为中心,把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统一为一个整体。所有的国内外子公司或分支结构的经营活动都必须服从总公司的利益,在总公司的统一指导下,遵循一个共同的战略,合理利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及各种资源。根据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公司业务性质、产品结构、地区分布、风险程度等在全球范围内实行统筹安排。 一体化的具体内容: (1)生产一体化:分布于世界各地的各个子公司充分享受总公司或其他子公司的生产设备、原材料、技术、人员等。 (2)新技术和新产品一体化:总公司和各个子公司根据各自的特点,统一安排新技术的研发,进行新产品的研究和推广,关键性高技术的研究和开发集中于总公司。 (3)营销一体化:总公司和各个子公司共享销售网络、销售渠道、储运设备、广告宣传和销售人员; (4)采购一体化:总公司和各个子公司实行统一采购,以利于形成一定的垄断。 (5)技术人才一体化:总公司和各个子公司之间人才灵活流动,充分发挥人才优势。 (6)财务一体化:总公司和各个子公司之间即时融通资金,以降低财务费用,减少税收支出。 4、跨国公司具有无限的向外扩扩张能力。图3—1 二、跨国公司的发展状况 (一)早期雏形 (二)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跨国公司 (三)战后到20世纪90年代的跨国公司(68-69自学) (四)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跨国公司 当前全球拥有6.5万家跨国公司,控制着8.7万家外国公司。2001年的销售额为19万亿美元,是同时期出口额的2倍。对外投资存量从1990年的1.7万亿美元上升到6.6万亿美元。 跨国公司的国外分支机构目前分别占全球GDP的1/10和全球出口的1/3。跨国公司控制了世界

期货投资策略及投资方法研究

期货投资策略及投资方法 研究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期货投资策略及投资方法研究 每一个期货交易者都必须十分重视期货价格变化趋势的分析和预测。分析和预测期货价格走势的方法很多,但基本上可划分为基本面因素分析和技术分析两种。 4.金融货币因素分析 商品期货交易与金融货币市场有着紧密的联系。利率的高低、汇率的变动都直接影响商品期货价格变动。 ①、利率 利率的变化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影响较大,而对商品期货的影响较小。如 1994 年开始,为了抑制通货膨胀,中国人民银行大幅度提高利率水平,提高中长期存款和国库券的保值贴补率,导致国债期货价格狂飙,1995年5月18 日,国债期货被国务院命令暂停交易。 ②、汇率 当本币贬值时,即使外国商品价格不变,但以本国货币表示的外国商品价格将上升,反之则下降,因此,汇率的高低变化必然影响相应的期货价格变化。据测算,美元对日元贬值10%,日本东京谷物交易所的进口大豆价格会相应下降10%左右。同样,如果人民币对美元贬值,那么,国内大豆期货价格也会上涨。主要出口国的货币政策,如巴西在199 8年其货币雷亚尔大幅贬值,使巴西大豆的出口竞争力大幅增强,相对而言,大豆供应量增加,对芝加哥大豆价格产生负面影响。 二、技术分析 1.理论基础: ①市场行为涵盖一切信息:能够影响某种商品期货价格的任何因素--基础的、政治的、心理的或任何其它方面的--实际上都反映在其价格之中;②价格沿着趋势移动:对于一个既成的趋势来说,下一步常常是沿着现存趋势方向继续演变,而掉头反向的可能性要小得多;③历史会重演。

国际投资法复习资料教学文案

国际投资法复习资料

精品文档 《国际投资法》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什么是BOT 它是指政府通过合同授予私营企业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融资和建设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进行经营管理和商业利用,如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项目产品等方式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期届满时将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171 2、什么是外资法 外资法是外国投资法(foreign investment law)的简称,指资本输入国制定的关于调整外国私人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包括外国投资的范围、形式、外国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地位、对外资的保护、鼓励及限制措施等。 3、什么是征收险征收险,即东道国基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实行征用、没收或国有化。193 4、什么是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权是指投资担保机构在赔偿被保险人后,取得向东道国政府求偿的权利。312 5、什么是合资经营企业 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为实现特定的商业目的,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一种企业形式。119 6、什么是抵免制又称外国税收抵免,是配合冲突规范解决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之一,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按照抵免制,纳税人可将已在收入来源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在应向居住国缴纳所得税额内抵免。 7、什么是稳定条款 是指一国通过合同,向外国私人投资方作出承诺,保证外国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致因该国法律或政府的改变而受到不利影响。 8、什么是国家行为原则 国家行为原则(ActofStateDoctrine)一般是指:一国法院不能审查一个外国主权者在其自己的管辖范围内所作行为的合法性,从而承认外国国家行为的效力。 9、什么是特许协议 特许协议是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签订的通常以自然资源的开发或公用事业的建设为目的的一种协议。143 10、什么是卡尔沃主义 卡尔沃主义是指属于一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同该国国民有同等受到保护的权利,不应要求更大的保护。251 二、简答与论述 1、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的管辖权。 答:管辖权是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受理案件的基本依据和前提条件。中心的管辖适用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缔约国(或缔约国指派到中心的该国的任何组成部分或机构)和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因投资而产生的任何法律争议,而该项争议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中心。当双方表示同意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其同意。 2、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规定的合格投资的标准。 答: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规定的投保对象仅限于良好的投资。合资投资的标准包括四个方面:一、投资具有经济合理性。该合理性应据对投资项目的评估确定。二、投资具有发展性质。该投资必须对东道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所贡献。三、投资具有合法性。投资必须符合东道国的法律和条例。四、投资与东道国的发展目标和重点相一致。 3、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特征。 答:(1)海外投资保险是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承保,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以保护投资为目的。 (2)海外投资保险的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该投资必须符合特定条件。 (3)海外投资的保险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不包括一般商业风险。 (4)海外投资保险的任务,不单是像民间保险那样进行事后补偿,更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 4、在我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 答:根据我国外商投资立法和实践,出资方式主要有: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国际投资法期末复习重点整理说课材料

国际投资法期末复习 重点整理

国际投资法 1、分析国际投资法中的国民待遇原则 一、国民待遇的基础理论 (一)国民待遇制度的含义和特征 国民待遇制度是有关外国人民商事法律中最古老的待遇制度,是国家属地优越权所派生出来确定外国人地位的一种待遇准则。其基本含义是外国人同内国人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方面,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根据各国外资立法和国际投资条约的有关规定,国民待遇是指东道国给予外国投资和外国投资者的待遇应不低于其给予本国投资和投资者的待遇。 国民待遇先后经历了三种形式:无条件的国民待遇、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和特定范围的国民待遇。从历史的发展来看,无条件的国民待遇起源于法国,这种待遇从法的价值角度来讲是最理想的状态,但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程度差异很大,所以这种理想状态的待遇不可能得到普遍适用和长久发展;有条件的国民待遇是基于互惠对等待遇而适用,大多数国家都实行这种有条件的国民待遇;特定范围的国民待遇实质上还是以互惠对等待遇为基础,在特定的领域给予特定的国民待遇,它是有条件的国民待遇的特殊形式,仅在范围上有所差别。 当代国际投资领域的国民待遇原则有以下几个特征: 1、国民待遇的实行一般按照互惠原则。互惠的国民待遇制度是各国在国际经 济交往中形成的,是根据国内利益的需要,为了避免本国人在外国遭受到歧视性的待遇而确立的,也就是为本国人在国外争取到东道国的国民待遇。 2、国民待遇的授予有特定的范围。实践中,许多国家从本国自身利益出发, 常常将国民待遇限定于特定的范围内。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国逐渐扩大了授予国民待遇的范围,投资条约下的国民待遇所适用的经济活动的范围也广泛得多了。但是,各国仍然可以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采用有限制的国民待遇形式,即对某些行业,如国防、武器、通讯领域以及某些关键企业等,只许本国政府或公民经营,禁止或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或者是在已适用国民待遇制度的领域内,规定若干适用国民待遇的例外。此外,许多投资保护协定规定,缔约一方给予“关联国家”的优惠待遇,如给予关税同盟、经济同盟、共同市场、自由贸易区、区域一体化协定的成员方及周边国家等的优惠待遇,不得视为违反对缔约另一方投资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 3、国民待遇制度适用呈全球化趋势。国民待遇制度已为多领域的双边条约及 多边条约所采用。在双边条约方面,较为突出的是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双边投资协定。在多边条约方面,较为突出的有《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以及WTO的各项协议等。尤其是在 WTO的适用上,由于该协议所涉及的范围最广泛,其所建立的国民待遇制度适用 于国际经济关系的所有主要领域,而这些领域都直接或间接的与国际投资有关系。 总之,国民待遇制度由于国际条约的参与,扩展了它的适用范围,尤其是在WTO 条约中的吸收使得该项制度体现出多边化、自动化、全球化的特点。

国际经济法第三章(1)

姓名:陆倩芸班级:法学n091 学号:200945629116 第三章作业(1) 一,名词解释 1,国际服务贸易:指各种类型服务的跨国交易,它们既可以发生在不同国家的国民之间,也可以发生在不同的国家之间。 2,租船运输合同:船舶出租人按一定条件将船舶全部或部分出租给承租人进行货物运输的合同 二,判断题 1,根据《华沙公约》的规定,托运人对货运单上关于货物的各项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及由于延误,不符合规定,不完备,给承运人及其代理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2,承运人对航空期间发生的货损,货物灭失、延误承担责任。(√) 3,发货人在托运货物的同时,应对每批货物按规定的格式填写运单和运单副本,由承运人签字后向始发站提出,从始发站在运单和运单副本上加盖印戳时起,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解析:发货人在托运货物的同时,应对每批货物按规定的格式填写运单和运单副本,应该由发货人签字后向始发站提出 4,运单是铁路收取货物、承运货物的凭证,也是在终点站向收货人核收运杂费用和点交货物的依据。(√) 三,单选题 1,不需要背书即可转让的提单是( C ) A.记名提单B.指示提单 C.不记名提单D.空白背书提单 2,《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的过失免责有:( C )

A.包装不当 B.货物的固有缺陷 C.承运人的雇员在驾驶船舶中的行为或不履行职责 D.标志不清或不当 ,3,将海上班轮运输承运人的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度改为承运人的推定完全过失责任制度的国际公约是:( C ) A.《海牙规则》B.《华沙公约》 C.《汉堡规则》D.《维斯比规则》 4,关于不记名提单,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C) A.在收货人一栏中写明了收货人的名称 B.此种提单必须经过背书方可转让 C.此种提单无须经过背书即可转让 D.在收货人一栏只写明凭指示交付货物而没有写明凭谁的指示交付 四,多选题 1,2000年3月,甲国A公司出口一批机床给乙国B公司,订立合同时A公司就知道B公司进口该批机床的目的是拟转售丙国。2000年12月,丙国D企业控告该国进口公司C进口该批货物侵犯其在丙国一有效专利权。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AC )。 A.乙国B公司应赔偿丙国C公司因被诉而产生的损失 B.甲国A公司应直接赔偿丙国C公司因被诉而产生的损失 C.甲国A公司应赔偿乙国B公司被追诉而产生的损失 D.甲国A公司对所售货物的权利担保仅限于乙国境内 2,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一项逾期的承诺具有何种效力?( ABD) A.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接受的意思通知受要约人,则该逾期的承诺仍然有效 B.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其已失效

国际经济法作业(第1

国际经济法作业(第1、2 次) 第一章-- 第五章选作15 个简答题 国际经济法作业(第3、4 次)第六章国际知识产权法 一、判断题 1. 专利权是国家专利主管部门依据专利法授予发明创造人或合法申请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间内所享有的独占权。() 2. 版权也称著作权,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依照法律规定对其作品(《世界版权公约》规定,作品包括:文字的、音乐的、戏剧的、电影的作品以及绘画、雕刻和雕塑。)享有的权利。() 3. 我国参加的第一个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4. 《巴黎公约》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在商业事务中违反诚实的习惯做法的竞争行为。() 5.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缔结的直接原因就是工业产权保护的地域性。() 二、单项选择题 1、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对 计算机程序、数据库应依照哪一方面的法律提供保护?()A专利法B商标法 C 版权法 D 专有技术 2、《世界版权公约》规定的版权保护期是() A 不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的25 年 B 不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的50 年 C 不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的15 年 D 不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的10 年 3、依《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规定,非该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其 作品首次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出版,或同时在某一成员国及其它非成员国首次出版,则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下列哪一种待遇? () A 最惠国待遇 B 优惠待遇 C 差别待遇 D 国民待遇 三、多项选择题 1 在国际许可贸易中,国际许可协议包括()。 A 专利许可 B 专有技术许可 C 商标许可 D 土地使用权许可 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未泄露的信息提供保护。这些信息得到保护应当具备()条件。 A 未经公开的 B 呈送给政府机构的 C 具有商业价值的 D 信息所有者采取了合理保密措施的 3、《保护工业产权公约》规定了()原则。 A国民待遇原则B优先权原则C专利权和商标权的独立性原则

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复习要点总结汇总

1.国经济法: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 法规和国法规的总称。 2.法人:依法定程序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 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 3.跨国公司: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 的法律形式和活动围如何,其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公司部各实体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4.分公司:总公司在国外设立的办事机构、营业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行为直接负责任。 5.子公司:由母公司持有全部或多数股份的,受其控制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 律人格,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6.国际经济组织是国家间基于主权平等原则,以国家间正式协议为基础设立的 机构,具有一定的法律人格,行使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其法律人格取决于国家的授权,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围取决于其特定的宗旨与职能,取决于基本文件的规定。 7.国际贸易法:是调整各国间商品、技术、服务的交换关系以及与这种交换关 系有关的各种法律制度与法律规的总和。(《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8.EXW,工厂交货。卖方承担最小义务。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交货。FCA,货交承运人。FOB,船上交货,货物越过船舷时完成交货,卖方办理出口手续,提交相关单据。 CFR,成本加运费,越过船舷时转移风险,卖方支付运费。CIF,成本保险加运费,越过船舷转移风险,卖方支付运费并办理保险。CPT,运费付至。CIP,运费保险费付至,风险自交于承运人时转移。C组由卖方办理运输手续,支付运费,提交单据。办理出口手续。

价值投资就是趋势投资吗

价值投资就是趋势投资吗? 近几年来被广为认可的价值投资策略,主要普及于2005年开始的大牛市。从那时开始,中国股票市场在基本面有了四五年积累的背景下,趁着股权分置改革的东风,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大牛市。而这波牛市有两个特点,一是最赚钱的方式就是买指数或指数类产品,精选个股策略或波段类操作,最终效果都比买入指数差,所以,延续两年的牛市奠定了趋势投资在投资者心目中的地位。二是公募基金行业在国内成立几年后,终于迎来爆发式增长,占据了主流机构投资者的地位,这与大牛市是分不开的。而同时,公募基金所倡导的价值投资理念也第一次战胜短线操作、坐庄以及跟庄等老式操作行为,成为投资者广为接受的核心投资理念。也就是在这样的牛市环境下,两种本来泾渭分明的特点被融合到了一起,使得众多投资者认为,趋势投资才是价值投资,价值投资只能搞趋势投资。并且,这种观点在2005~2009年的牛熊市中都得到了验证,2005~2007年为单边牛市,2008年为单边熊市,2009年为单边牛市,这更坚定了趋势投资者的信心。而可惜的是,在2010年以及2011年的大盘区间震荡,而个股表现异彩纷呈的市场中,趋势投资者头破血流,而精选个股策略和波段操作策略获得了明显的优势。 而实际上,价值投资是一种投资理念,与其他的投资理念如投机等相对应,是一种理论,一种思维框架。而趋势投资则是一种投资策略,一种投资方式,与精选个股或波段操作相对应。两者可以是很好的组合,如2005~2009年的A股市场。但也可是很差的组合,如2010~2011年的A股震荡市。一种是理想,一种是路径的差别,本来非常明显,但是在大牛市的掩盖下,所有东西都混淆不清了。 趋势投资是在特定限制条件下得出的投资结论,即在趋势明确的单边市场成立,而非普世法则,单边市场过后,趋势投资必然衰微,而以价值投资之名紧抱趋势投资不放的投资者们,只能默默忍受,他们在单边市中享受了一半的正确,也该在震荡市中承受另一半的错误。 价值投资就是长期持有吗 这种观点认为长期持有才是价值投资。而按照上节的价值与价格对立统一的理解,如果我认为股票低估了1元钱,那么它涨了1元钱,我就可以卖出,至于它上涨是花了一天,还是一年的时间,和价值投资没有直接的关系。 他们认为投资期限的长短,是衡量是否为价值投资的标准,长期的是价值投资,短期的就是价值投机,更短期的就是投机,连价值都谈不上,所以就经常有我们买入本来是为了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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