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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商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商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商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商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登

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商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改”办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梅州市商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推进我市商事登记便利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梅州市行政区域内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本规定所称商事主体,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非公司企业经营单位、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企业分支机构。

第三条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机关。

第四条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方便注册、规范有序、合法使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商事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

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使用非自有房产的,提交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

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无法提交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单位对该房产当前的使用人和使用情况出具的相关证明。

使用宾馆、饭店的,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和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六条允许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等商事主体使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

商事主体使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的,申请商事登记时,除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外,还需向登记机关提交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一地址可以作为多个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一)对控股股东相同、有共同出资人或同一企业集团下的各关联企业,允许把同一地址登记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但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有明确的场所使用权,且各自有独立的办公(经营)空间。

(二)对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等行业,允许把同一地址登记为多个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但各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有明确的场所使用权,且各自有独立的办公(经营)空间。

第八条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依法应当经规划、城管、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消防、环保、文化、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办理许可。

第九条市政府根据本市实际依法制定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商事主体不得以禁设区域目录所列的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

第十条登记机关应当通过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已登记的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

第十一条登记机关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与商事主体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或者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单位,应当为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商事登记申请人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提供便利条件,出具相关证明。

第十三条商事主体违反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的,由登记机关、行政许可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四条登记机关、行政许可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职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对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此前梅州市人民政府制订的关于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17年1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梅市府办〔2015〕3号)同时废止。

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17656751.html,/fg/detail2035425.html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 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梅市府办[2012]64号 【发布部门】梅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1.19 【实施日期】2012.1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12〕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9日 梅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9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3年6月底前实现市网上办事大厅试运行,7月底前正式开通;2013年底前,全市所有县(市、区)网上办事大厅正式开通并全部连接到市网上办事大厅。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规划,集约建设。市网上办事大厅(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分厅)的建设在市的统筹部署下进行,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进度,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的原则,在统一平台下推进市网上办事大厅和各县(市、区)分厅建设。 (二)顶层设计,统一标准。市网上办事大厅按统一规划、顶层设计的方式组织实施,实行“统一网络,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市网上办事大厅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分市、县两级建设,统一进入方式和页面设置,统一版面风格和标准规范,树立全市政府“一站式”网上办事形象。 (三)整合资源,联合共建。发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的积极性,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现有服务资源和信息资源的梳理、整合,积极推进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四)需求主导,突出重点。围绕企业和公众的办事需求,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办理事项为主线,以向企业和公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规范的“一站式”网上办事服务为重点,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利民。 (五)责任明晰,分级管理。网上办理事项由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按照自身

梅县大气环境状况

梅县大气环境状况 梅县偏居粤东北山区,韩江流域上流,远离珠三角,总体大气环境优良。但由于农业历史传统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大气环境有个别大气指标不合格、局部恶化、周期污染等问题。具体说来有三大方面:酸雨,工业粉尘污染,农业秸杆焚烧污染。参考相关资料,现就以上三方面作具体阐述: 一、酸雨 梅县所在的梅州市属于华南重酸雨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气污染亦日趋严重,酸雨的出现频率和程度也在逐渐加人。梅县的酸雨观测正式业务化是从2007年开始的,以下结合2007—2008年的酸雨观测资料简要描述梅县酸雨污染的情况。 1、梅县酸雨概况 酸雨是指pH<5. 6的降水。根据酸雨对农作物、林木、金属材料的腐蚀速率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将降水的pH值< 5.6,4.5和4. 0分别作为酸雨、较强酸雨、强酸雨的临界指标。 2007 2008年梅县观测站测得197次有效降水记录,共测得酸雨107次,年酸雨频率为54. 3% ; 2007—2008年出现2次强酸雨。梅县全年各月均录得酸雨记录(图1), 5--8月和11月出现的酸雨频率较低,12月——次年4月的冬半年是酸雨出现的高频时段,尤其在2月达到了92%。说明近2年梅县地区的酸性降水比较多,全年酸雨率也保持在50%以上。梅县降水平均pH的低值出现在12月——次年3月,最低值出现在12月,达到较强酸雨的等级。高值出现在10和11月,其中最高值出现在11月,月平均pH值为6.0,这也是梅县各月降水平均pH值中唯一一个未达到酸雨标准的月份。 图1 2007- 2008年梅县逐月降水平均pH值和酸雨频率 2、影响酸雨的气象因素 1)天气系统 梅县处南业热带气候区。在冬季和初春由于华南准静止锋维持时间长,多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 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6]91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1.06 【实施日期】2006.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6〕91号) 各处(局):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为领导、基层和群众服务的质量与水平,确保办公室、研究室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协调运行,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一日行为规则 1.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各处(局)长对所属人员每日出勤情况进行考勤登记,办公室、研究室分管领导每月对分管处(局)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保持洁净有序的工作环境。每日提前15分钟到达,打扫室内卫生,整理物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每逢节假日前应自觉组织卫生清扫;办公室内不乱堆杂物,办公桌上物品放置整齐;每月25号为办公室、研究室卫生检查日。 3.保持端庄整洁的仪表仪容。平时应注意个人着装,做到仪容整洁,举止端庄,行为得体;在公共场所和会议室内禁止吸烟,办公区内不得吸游烟,不得乱扔烟头和杂物。 4.坚持礼貌待客的文明习惯。要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接待基层来办人员,态度和蔼,服务周到,使用规范的文明礼貌用语。 5.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制度。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内容的活动,因公外出应坚持请销假制度;会议期间遵守会议纪律,并主动关闭手机或放在振动位置;严格执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公示承诺制度、办事办文时限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失职追究制等六项制度。 6.切实加强公共财物的管理。非专业驾驶人员,不得擅自驾驶办公室、研究室的公用车辆,因公需派遣和使用公车的,应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统一派车,并确保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做好节能防火和安全保密保卫工作。每日下班前,应关闭电脑和各种电器的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二、公文处理规则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丙雁松片2020~2021学年九年级上学期期中语文试题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丙雁松片2019-2020学年九年级上学期 期中语文试题 学校: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 一、句子默写 1.按要求默写古诗文。 (1)露从今夜白,______________。(杜甫《月夜忆舍弟》) (2) 长风破浪会有时,______________。(李白《行路难》其一)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山间之四时也。(欧阳修《醉翁亭记》) (4)《水调歌头》中通过写明月来表达对天下人美好祝愿的句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请把刘禹锡的《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默写完整 一封朝奏九重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 二、字词书写 2.根据拼音写出相应的词语。 (1)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一点不páng wù (__________),便是敬。 (2)面对那句“人的心灵应该比大地、海洋和天空都更为博大”的名言,人们往往会zì cán xíng huì(____________)。 (3)宛如在欧洲文明的地平线上piē jiàn(______)的亚洲文明的剪影。 (4)有些人有一种错觉,似乎优雅风度就是jiǎo róu zào zuò。(_________)。 三、选择题 3.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使用不恰当 ...的一项是() A.世间的万象炫人心目,请借东海之水,洗尽迷幻假象,用躬行去探求 ..生命的真相。 B.诗意地生活在这古巷里,听邻家女孩的浅吟低唱,听燕子交颈的呢喃 ..。 C.我感到一种不言而喻 ....的恐惧,一种同亲人隔绝、同大地分离的孤独感油然而生。 D.没有信念,生命的动力便荡然无存 ....;没有信念,生命的美丽便査然西去。 4.下列句子修改不正确 ...的一项是( ) A.如今初中生近视日益严重,是由于过度看手机的原因造成的。(删去“由于”、“的原因”)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若干意见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若干意见 为了规范办文程序,明确办文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文质量,促进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若干意见。 一、收文程序 包括签收、登记、分发、承办、催办等。 (一)签收:凡送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统一由秘书处负责签收。 (二)登记:秘书处签收后,根据来文内容分为办理件与传阅件进行登记,并输入电子办文系统。 (三)分发:对各类来文,由秘书处及时送办公室分管领导提出拟办意见,并根据拟办意见分送专业处室办理或呈送有关领导阅批。 (四)承办:凡送专业处室办理的文件,由专业处室先提出承办意见,然后送有关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继续办理。各专业处室应及时将承办意见和领导批示内容输入电子办文系统。 (五)催办:秘书处分送专业处室的文件,由秘书处负责催办;专业处室送有关领导阅批的文件由专业处室负责催办。各专业处室办毕后,应注明办理结果,纸质文件及时退回秘书处归档。 二、收文基本要求 (一)凡送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统一由秘书处签收,除领导同志交办的外,一般不直接送领导同志个人;市政府领导不直接受理不按程序报送的公文。

(二)凡送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须要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秘书处填写“公文处理单”后,送办公室分管领导提出拟办意见; 2.属市政府工作部门职权范围内处理的文件,秘书处填写“公文转办单”后,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批转有关部门办理,并告知来文单位直接与承办部门联系; 3.对不符合收文规定的,应退回来文单位,并注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公文办理的时限。秘书处收文登记、分发,应当日完成;各专业处室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承办意见,送分管领导阅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口头或电话回复办理情况。各专业处室应每周清理一次公文,防止积压、延误。 三、发文程序 包括拟稿、核稿、核对、签发、复核、缮印、发送、归档等。 (一)拟稿:凡需要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公文,由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处室拟稿,或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代拟稿。 (二)核稿:文稿由专业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秘书处核稿。如属行政规范性文件,由秘书处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三)核对:秘书处核稿后,文稿送专业处室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送领导审签。 (四)签发:文稿由专业处室送有关领导签发。以市政府名义行文的文件,经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或市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审阅后,

梅州市(试点地区)新农保政策解读

梅州市(试点地区)新农保政策解读 添加时间:2011-6-21 16:09:51 新农保阅读:66 来源:admin 为使广大农民朋友更好地了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试点地区的相关政策,方便农民朋友参保缴费,现就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作如下介绍: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行为,是政府的重要职能。是一种普惠制、福利性的社会保障事业;是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保障老年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新农保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 (二)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自我保障和国家保障相结合,缴费和待遇水平与本地农村经济发展和参保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基本生活需求相适应的原则。 三、参加新农保后有哪些好处? 答: 1、能保障年老后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 2、减轻子女赡养负担,增进百姓福祉,提高生 活水平。 3、可以增加家庭经济收入。 4、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答:年满16周岁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除外)、具有梅州市农村户籍,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含被征地农民),可在户籍地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五、目前新农保有哪些缴费标准? 答:目前缴费标准有每月10元、20元、25元、30元、35元、40元、50元和75元共八个档次,由参保人自行选择。 六、政府对新农保缴费有补贴吗? 答:省、市、县三级政府对每个参保缴费人给予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政府补贴视今后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七、缴费标准可以改变吗? 答:一年一定。在同一个缴费年度内一经确定不能变更,只能在下一个缴费年度选择某一档次缴费标准。新农保缴费年度为每年1月至12月。 八、如何缴费? 答:正常缴费可以按月、季、半年或一年缴交。首次参保的,由参保人凭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直接到户口所在地邮政储蓄网点登记缴费,下次缴费凭邮政储蓄网点开具的缴费专用折缴交。对于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人员,缴费需进行趸缴的,凭本人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先到户口所在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申请趸缴手续,然后再到户口所在县(市)邮政储蓄网点缴费。 九、参保人因户籍迁出本县等原因,交的保费如何处理?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的 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梅市府[2012]73号 【发布部门】梅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0.26 【实施日期】2012.10.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梅市府〔2012〕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现将《梅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6日 梅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市化进程,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创新规划体制,促进社会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城市规划委员会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梅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是梅州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设立的进行城乡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市规划委员会受市政府委托,就城乡规划建设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向市政府提出审议意见。 第三条市规划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依据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指导、协调并监督全市的城乡规划工作。 第二章组织构成和职责 第四条市规划委员会委员由领导委员、单位委员、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组成,委员总数应不少于31人,专家和公众代表人数应当超过二分之一: (一)领导委员设主任委员1名,由市长担任;设副主任委员2名,分别由分管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副市长和1名主任委员指定的市政府领导担任;设委员3名,分别由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和1名主任委员指定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1?6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 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我市被确定为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为推进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和《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精神,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高质量完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 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

验区建设方案》,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现就我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对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一核八园”建设,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发展能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终身发展能力,为常州“四城建设”、“两个率先”、建设和谐幸福社会提供更坚实的基础性、保障性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形成高、中等职教配套衔接、一体化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及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创建10所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和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为标志的一流职业学校,建立对接地方产业发展的学校布局、专业结构和教学体系,全面达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标准,为常州建设中国职教名城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实现我市创建任务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八个方面的创新: (一)创新职教发展方式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政办〔2012〕137 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企业,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促进温州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精神及《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电子商务源头制造优势,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强化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引进,推动电子商务生态产业链建设,加快电子商务配套体系建设,促进温州电子商务产业可持续繁荣发展,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建立健全我市电子商务政策支撑体系,努力打造电子商务“1234”工程(即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总部楼宇,创建两个电子商务产业园,搭建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和人才培养服务平台、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等三种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网络、信用、物流、宣传推广等四大配套体系),初步形成温州产业政策健全清晰、管理体制合理高效、配套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完备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与电子商务生态产业链。到2015年,力争培育传统制造业电子商务行业联盟公共服务平台10 个,传统行业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100 家,独立运营电子商务平台企业10 家,电子商务配套服务示范企业50 家,专业行业门户网站10 个,温州制造的电子商务销售额占全市批零业销售额的比重逐年提高,企业和市民电子商务应用率分别达到70%和90%以上,把温州打造成为“长三角”电子商务重要城市和“海西区”电子商务核心城市,并努力创建成为全国轻工类网批电子商务城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二、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重点 (一)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1.加快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总部楼宇。结合我市城市综合体建设及“退二进三” 、“优二兴三”等有关政策,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楼宇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商务区(开发区)或条件成熟的区域新建,或利用闲置厂房、写字楼改造一批功能完善、产业特点鲜明的电子商务楼宇,采取降低入驻门槛甚至免费入驻的方式,并实行循环淘汰制度,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更好地发挥孵化功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功能区管委会) 2.规划创建两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在条件成熟的开发区(商贸区)和高新技术园区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园区,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网络文化创意、网络学校、实训模拟等多功能、多业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园区。推动实体交易与网上交易相结合,支持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强化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发展一批以商品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责任单位:鹿城区政府、瓯海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

梅州城区梅新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梅州城区梅县新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梅州市西南部。规划范围东起府前大道、梅江,西至天汕高速,南起梅龙高速,北至广梅南路,用地面积约14平方公里。 图1区位 二、规划原则

(一)生态优先 以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前提,通过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严格保护梅江自然生态环境,集约节约使用土地。 (二)区域协调 明确梅县西片区在梅州市的功能定位,从更宏观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谋划片区发展。 (三)弘扬特色 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水资源、大气资源、土地资源,科学制定发展目标,合理布局建设用地,指导片区有序建设。 三、功能定位 规划围绕“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联动”的设计理念,打造“山水相融”特色空间。梅县西片区着力建设文体中心、曾宪梓体育场、现代物流园、中山大学粤东医院等项目,重点发展行政文化、商业商务、宜居社区、商贸物流、创意研发等产业,未来打造成为梅县行政文化中心、商业商务中心、生态宜居新城。 四、空间结构 依据城市总体布局形态与空间结构,结合本片区的空间特征,确定规划区的总体规划结构。规划的总体结构可概括为“三轴三带、三心四片”。

三轴:剑英大道发展轴、宪梓南路发展轴、府前大道发展轴——以剑英大道、宪梓南路形成串联规划区重要节点的主要发展轴,并通过府前大道发展轴对接梅县区周边组团。 三带:梅江生态景观廊道、程江生态景观廊道、外环路景观廊道——延续总规要求,沿梅江和程江控制生态廊道,同时沿外环路防护绿带控制景观廊道,并融入体育健身、文化休闲、生态公园等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景观生态品质。 三心:梅县西商业商务中心、梅花山文体中心、梅县行政中心——在剑英大道发展轴和宪梓南路发展轴交汇处打造梅县西商业商务中心,成为梅州城市西部的标志性地区;结合梅县行政、文化等重点服务设施建设梅县行政中心和梅花山文体中心。 四片:梅花山行政文化商业区、三葵居住区、滨江居住区、蔡岭居住物流区——打造四个组团式布局的宜居社区,每个宜居社区居住人口约3-5万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5]97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0.27 【实施日期】2005.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5〕9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消防任务日益繁重,警力不足矛盾较为突出。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充实到基层消防单位,有利于缓解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加强地方消防力量,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消防工作,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增加资金投入,充实消防力量,不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为创建“平安常州”、推进“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缓解常州市现役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根据省政府苏政办发〔2005〕25号文和常州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精神的要求,现制定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一、征招对象及要求 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初中以上学历,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符合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条件,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的男性青年,退役消防战士和其他退役军人、地方职业学校消防毕业生优先录用。 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公开向社会征招,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协议期满服务关系即行终止。因工作突出,经本人申请和劳动、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续签合同。 二、征招时间及步骤 自2005年起分3年完成。具体操作步骤,在每年5月底之前,由市消防支队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向社会公告征招条件、人数和报名等有关事项及要求;6月份公开招聘并办理相关手续;7至9月份,进行统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分配到消防部队基层一线,参加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2011年6月版本

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对部分副市长分工作出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长、副市长分工通知如下: 赵一德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监察、审计等工作。分管财政局、地税局、监察局、审计局。联系国税局。 彭佳学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公安、安全、司法、水利、防汛抗旱、统计、法制、信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金融、人民武装、重点工程建设、工业园区规划与布局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发改委(物价局、重点办、服务业发展局)、公安局、司法局、水利局(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统计局、法制办、信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委办、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防汛办、金融办、流动人口管理办、瓯飞开发建设管委会。联系温州军分区、驻温部队、国家安全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金融机构。 孟建新负责工业、内外贸易、信息产业、民族宗教、环境保护、外事、侨务、对台事务、国内经济合作、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理、瓯江口新区开发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经信委、民宗局、商务局、环保局(温瑞塘河管委会)、外办、侨办、经合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瓯江口新区管委会、贸促会、现代集团、工投集团。联系工商局、台办、海关、检验检疫局、无线电管理局、电信分公司、移

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侨联、香港雁荡有限公司。 徐育斐负责政府办公室、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高新技术产业、打私与海防口岸、信用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府办(应急办)、科技局、人力社保局、各驻外办事(联络)处、高新区管委会、工科院。联系科协、邮政局、明矾石研究所。 周少政负责民政、移民、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工作,协助联系发改、经贸和政策研究工作。分管民政局(移民办),联系质监局、残联、关工委、老龄委、慈善总会。 章方璋负责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和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住房保障、城市管理、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住建委(房管局、园林局、工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管与执法局、人防办(民防局)、生态园管委会(高教园区管委会)、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管委会、城投集团、公用集团、温州建设集团。联系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仇杨均负责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教育局、文广新局(文物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督导室。联系档案局、文明办(创建办)、大中专院校、社科联、文联、红十字会。 陈浩负责交通、旅游、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管理、电力建设、企业改革、铁路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交通运输局(港航局)、旅游局、安监局、国资委、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公路处、运管处、国投集团、交运集团、交投集团、温州机场集团、温州港集团、铁投集团。联系海事局、电力局、烟草专卖局、盐务局、航标处、船级社办事处、温州火车站、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公司、温州电厂、渔械公司、海运

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规划文本 一、规划年限 远期1993~2015年为22年 近期1993~2000年为8年 同时包含了2015年以后30年内城市发展的战略构想。 二、城市性质 梅州市是闽、粤、赣边区及粤东北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客家人文化活动中心;经济发展以工业为主导,同时,积极发展旅游事业、文化事业建成具有“绿化城,城中水”为主要特色的生态环境良好的花园式现代化中等城市。 三、城市规模 (一)城市人口规模 远期为50万人 近期为30万人 (二)城市用地规模 选用人均100平方米城市建设用地指标。远期城市建成区面积为50平方米公里;近期城市建成区面积为30平方米公里。 (三)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面积和管理责任 梅州市城市规划控制区,按远期城市规划建成区面积的 3.3倍左右控制,即以梅州市政府所在地为中心,南至黄洞桥,东至南川坑、渡背、黄群坑农场,北至佛子高、谢田煤矿、南山桥,西至长滩水电站、新茶亭、黄坑,现有五条出境公路控制区界址在西阳南川坑、城东大径里、新茶亭、长沙镇前烈士纪念碑下、城北干才南山桥(详以规划控制区界址图为准),规划控制区总面积为168平方公里。 梅州市周围的石扇、丙村、长沙、白宫等建制镇及城北城东镇是梅州的卫星镇,应由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在这些地域布置的主要基础设施和大中型项目,应征得市规划部门的同意。 规划区范围中的梅县程江镇、扶大镇行政范围,由梅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规划管理,其余地域,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 四、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一)近期向南和东南方向发展,适当向西和北面发展。 (二)远期以向西和北面发展为主。 五、城市的用地布局 (一)城市道路骨架,增辟外环道路,延伸拓宽出城放射性道路,形成内环、中环和外环道路与出城放射性道路相结合的环形加放射的主次干道骨架,主次干道以内按地形采用方格网或环状道路形成城市道路网。 (二)城市分区规划布局 以外环路、出城干道及梅江、程江为界,把规划建成区分成三个行政分区: 1、江北区:位于程江、梅江以北,规划建成区面积为15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为15万人。 2、江南区:位于梅江以南,规划建成区面积为20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为20万人。 3、程江新城区(梅县新县城):位于梅江以西、程江以南呈三角形状地域,规划建成区面积为15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15万人。 (三)城市功能区布局 A:三片工业区: 1、西片工业区:北以城西北梅隆小铁路为界,南以程江河为界,西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10]56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04 【实施日期】2010.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5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四日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三)增加组织和管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职责。 (四)增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职责。 (五)增加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职责。 (六)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三)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军供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掌握和报告灾情,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

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2010年1月18日) 近两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四个梅州’、推动绿色崛起、建设‘三名城一基地’?的战略目标,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在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市委办公室等100个单位为?梅州市文明单位?称号、梅江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等20个窗口为?梅州市文明窗口?称号、兴宁市新陂镇等15个镇为?梅州市文明镇?称号、梅县城东镇书坑村等20个村为?梅州市文明村?称号、蕉岭县新世纪花园社区等10个

社区为?梅州市文明社区?称号、吴献华等50位同志为?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崛起、建设?三名城一基地?、实现科学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实现?绿色崛起?蓝图、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的新梅州而努力奋斗! (不另行文) 附: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附: 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梅州市文明单位(100个) 梅江区 中共梅江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梅江区民政局 梅江区建设和环保局 梅江区财政局 梅江区联合中学 梅州市中医医院 梅州市东丽食品有限公司 梅州金三角水泥有限公司 兴宁市 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 兴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兴宁市建设局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兴宁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兴宁市金雁电工有限公司 兴宁市气象局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兴宁分公司 兴宁市自来水总公司 梅县

梅县的饮食文化

梅县的饮食文化 客家菜亦称东江菜,它与广州菜、潮州菜并称广东三大菜系,主要流行于广东的深圳、惠州、河源、梅州等地。我的家乡梅州梅县就属于客家。 客家菜肴风味的形成跟古代客家民系的形成是分不开的,如像客家话保留着中州古韵一样,客家菜同样也保留着中州传统的生活习俗特色。客家菜的基本特色是,用料以肉类为主,水产品较少;突出主料,原汁原味,讲求酥软香浓;注重火功,以炖、烤、煲、酿见长,尤以砂锅菜闻名;造型古朴,乡土风貌明显。 客家饮食民俗古风浓厚。探究客家菜系和客家饮食习俗,就会发现,不论是其烹饪技艺诸如“捣珍”、“酒”之类古法的继承和演变,还是日常习俗中诸多礼仪礼规,都证明了客家人将古代中原文明一代代传承下来,根基源远流长;印证了客家民系历尽沧桑,多次变迁的历史。奇巧的烹饪技术是客家人勤劳、聪慧的结晶。 梅县即梅县区,是广东省梅州市辖区,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始建城于秦朝,2013年11月撤县设区,与梅江区并称梅城。梅县区总面积2482.86平方公里,人口62.9535(2012年底)。梅县区位于广东省东北部,韩江上游,梅州市中部。介于北纬23°55′—24°48′、东经115°47′—116°33′之间,东西宽78公里,南北长98公里;东邻大埔县,西界兴宁,南连丰顺县,北接蕉岭县;东北与福建省上杭县、永定县毗连,西北与平远县接壤,中部环接梅州市梅江区。2012年底,总面积2482.5平方公里。

农历三月十九“太阳生日”是梅县一带特有的节日,家家备办三牲、酒果敬奉太阳。据传这一节日清初才兴起,是为了纪念明朝崇祯皇帝而设立的,因明末崇祯皇帝是在农历三月十九日在北京煤山上上吊自尽的。此后明朝灭亡清朝建立,梅县松口一些明代的遗民不敢公开纪念明朝皇帝,而借“太阳生日”之名义纪念。 梅县有各种各样的特产。例如,入口很香很酥脆的炸芋圆,有着浓浓的香芋味,而且油而不腻,越吃越想吃;梅县畲江元记“姜糖”已有百余年历史,中外驰名,远销国内外,诚为居家旅游之必备;梅县的沙田柚更是特殊,其曾为皇室贡品,每逢过年,人们走亲访友总是少不了带些沙田柚,至今仍在梅县人心中处于重要的地位。 梅县人特别喜欢吃干饭,饭钵、饭袋这类用来做干饭的道具广泛存在于梅县地区就是最好的证据。而“粄”也是梅县人饮食生活中大量出现的一种食物。这个写作“粄”的汉字,一般的汉语字典都没有收进去。客家的一些称作“粄”的食品,在其他地区,或称作糕,或称作粿。例如“发粄”,大体类似福建省南部的“发”;“味酵粄”是客家独特的糕点;而”仙人粄”, 在其他地区是指如胶冻状或者嗜喱状一类的东西。 元宵节客家人总要吃汤丸和悬挂花灯笼。汤丸有咸与甜两种,取“团圆”的好兆头。客家人的习惯是过了元宵节、吃了汤丸以后,就要送回家过年的亲人出远门,表示祝愿亲人一年在外平平安安、年底再回来团圆。在元宵节或早三几天,上一年“添丁”的人家要在祖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3]31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3.03 【实施日期】2003.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和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3〕31号) 各处室: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已经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执行。 二○○三年三月三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确保完成信息工作目标任务,更好地为市领导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处、计划政法处、经济贸易处、财税金融处、科教文卫处、农村经济处、对外开放处、城建城管处、督查处,研究室综合研究处、发展研究处、政策研究处,市新闻出版局全体公务员。办公室的秘书处、组织人事处也要积极报送信息。 二、考评办法 以处为单位,采取采用指标和计分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采用指标:每人每年被省政府办公厅或国务院办公厅采用信息2条以上,采用综合调研信息1条以上。此为必保指标,全年未完成此项任务视为未完成全年信息工作目标任务。 (二)计分办法:凡列入考评的对象,每人全年完成基本得分40分,指标下达到处室。 1、国办或省办约稿的信息每条加10分。 2、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0分。 3、被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简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其中简讯采用每条计5分;被《江苏信息摘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被《专报信息》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被《信息选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温政办[2007]100号 【发布部门】温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6.29 【实施日期】2007.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的通知 (温政办〔2007〕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新一届市政府领导的分工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作如下分工: 黄纯诚秘书长 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负责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的准备工作,市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的实施、督查、反馈工作,综合性的经济、社会事务和重大内外事活动的协调工作。协助分管市长处理财政、税务、监察、审计、公安、安全、司法、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联系财政局、监察

局、公安局、审计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国税局、地税局、法院、检察院、军分区、驻温部队、总工会、团委、妇联、各民主党派、工商联。 詹永枢副秘书长兼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常工作。负责管理办公室内部事务,处理综合文字、调查研究、政务信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建设以及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事务等事项。协助分管市长处理法制、信访、驻外办事机构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法制办、信访局、市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地方志办公室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 陈庆科副秘书长 协助分管市长处理科技、旅游、信息产业、信用建设、防震减灾等方面的工作。联系科技局、旅游局、信息办、雁荡山旅游管理局、科技城管委会、工科院、科协、邮政局、无线电管理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梅市府办[2012]54号 【发布部门】梅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9.15 【实施日期】2012.09.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 的决定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 (梅市府办〔2012〕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梅市发〔2011〕35号)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需要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认真加以落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关于“到2015年,梅州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县级城市达到50年一遇,中心镇达到20年一遇,重点河流河段达到10-20年一遇。县级以上城市和重点易涝

区除涝能力基本达标”的问题,由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关于“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范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符合省下达的标准”的问题,由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局等部门落实。 (三)关于“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居民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污水处理规模进一步扩大,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0%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的问题,由市水务局、环境保护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四)关于“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面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工作,加快崩岗侵蚀治理,加快库区水源区水土流失整治和水源保护工程建设”的问题,由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城乡规划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关于“按照省实施‘双千工程’的部署,结合我市宜居城乡建设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梅州大堤、各县城防洪堤、韩江梅江及其主要支流沿岸重点堤围防洪工程体系。加快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建设,完成病险水库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完成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和县级以上城市、重点易涝区内排涝工程达标建设。到2020年,全面完成防洪减灾和排涝工程体系建设”的问题,由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关于“加快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粮食产能重点县和标准化农田建设。以渠系为单元成线成片整体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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