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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新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表格的填写导1

修改新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表格的填写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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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表格的

填写参考

新版系列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系列标准自2003年1月1日实施后,新版系列表格也开始全面投入使用。在使用的同时,有关新表格填写的相关问题也不断的显示出来。结合本项目的具体特点,下面就?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以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记录等系列表格的填写作出具体说明,以供参考。

一.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附录A.0.1)

本表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第3. 0.1条“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在施工现场具体的体现,它是保证工程开工后施工顺利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通常情况下一个标段、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检查一次,如果后续参建单位较多或人员频繁更换或管理不到位,也可多次检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视工程具体情况而定。本表应在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本工程的特点以及表中所列相关内容的规定,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填写相关内容。其内容一般不宜填写“有,无”或“符合要求”等空洞无物的笼统内容,而应填写其相关制度具体内容。如: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填写“技术交底制度,质量例会制度,质量检查评定制度,评比及奖惩制度,三检及交接检制度”等;

2.质量责任制:各施工单位的管理体系中均有这方面的内容,各项目人员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写做为项目现场的使用文件;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此项包括现场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上岗证书;

4.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此项包括指定分包、合同约定分包和建设单位同意的其它合法分包方式;

5.施工图审查情况:包括图纸行政审查报告和图纸会审记录情况;

6.地质勘察资料:主要是指详细勘察和施工勘察报告;

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它施工方案(模板计算及安装,后张预应力砼底模拆除,施工缝、后浇带处理,砼养护,砼外观质量缺陷,砼冬期施工方案等,具体按照GB50300-2001系列标准办理)的审批;

8.施工技术标准:指施工企业制定的工艺操作标准,但此标准不得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9.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包括原材料检验制度和工程实体检查、检验、抽查等制度;

10.搅拌站及计量设置:包括计量设备检测情况;

11.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指施工单位的材料、(生产)设备存放与管理的制度。

如果资料较多时,可以将有关资料进行编号,只需将编号填写上,注明份数。同时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以及管理制度等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查。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逐项进行核查,认为其相关内容较为完整齐全,应在“检查结论”栏填写“本工程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经检(核)查基本完整(或齐全)”,同时签字,将本表纳入工程质量资料归档,形成档案资料,并将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返还施工单位[或将复印件留于监理(建设)单位备查]。反之,如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限期整改,否则工程不得开工。此项表格应在开工报告报批前报审;(此项内容可参考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手册》填写)

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检验批是工程质量验收最基本的单元,它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工艺、工序等进行划分的,是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最小单元,其他各层次的质量验收均建立在检验批的基础上,因此关于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是在施工单位的自检评定的基础上进行的。施工单位的自检评定,应该由施工单位的质量(技术)部门组织项目部的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填写本表,提交监理或建设单位验收,同时应提交涉及本检验批的质量控制资料(如质量控制资料已提前报审,此项工作可省略),(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与此相同,下面不再叙述。)

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在自检的基础上认真填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填写有关结论并签字。

1、表头部分: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等,均填写全称,并应与合同文件上的名称及图章相一致,不得出现简写或略写。项目经理、分包项目经理应是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变更,应有法人书面委托,建设或监理单位认可,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所有这些出现在表头部分的人员,均不需要其本人签字,只

表明这些人员是谁,由填表人填写即可。“分项工程名称”应具体填写本检验批所在的分项工程的名称,如“钢筋”,“模板”,“砖砌体”等等;“验收部位”的填写应具体到某个层次,哪道轴线,如“三层①轴—⑩轴”。“施工执行标准如QB135—2003”。这就要求各个企业必须制订自己的企业标准(操作工艺,工艺标准,工法等等),进行培训工人,进行技术交底,规范施工班组的操作。同时在施工现场必须由所需的企业标准进行操作。

2.“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栏:

此栏表明检验批的验收是建立在施工单位自检评定的基础上的。本栏应填写一些较为具体的内容,也不宜填写“符合要求”或“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等空洞无物的笼统记录。有试验报告的,应填写试验报告的编号,并注明份数;用文字描述的定性项目,应填写检查的一些具体内容,如“经抽查5处,砌体的斜槎留置均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和图纸设计的要求”,特殊情况下,可以填写“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对于用数字表述的定量项目,如允许偏差,应填写所查的具体数字,并用“○”标识出超过允许偏差的数值,并加以汇总统计。

检验批中有几种较为特殊的情况,如混凝土和砂浆的强度,在验收时由于龄期的原因,其试块强度无法验收,此种情况下,可以将试块的编号及日期(或内部编组的编号)填入本栏,以便试块到龄后备查,根据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对检验批暂时进行判定,并在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验收时进一步进行强度评定及验收。

3、“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

施工单位的质量(技术)部门会同项目部检查评定合格后,由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填写本栏的具体情况,如"主控项目经抽样检验(或检查)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经抽样检验(或检查)满足《砌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和图纸设计的要求,其中合格点率为89.5%。提请验收”,但是,对于如GB50204-2002中钢筋安装检验批保护层检验项目统计数量达到90%及以上才为合格,此项应单独统计,同时,该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两人签字(或按照GB20300-2001系列标准分册签字),以示落实质量责任,并注明验收时日期,最后提交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验收。一般情况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为抽检结果,特殊情况下为全数检查;主控项目定量验收的内容不得有不合格点的存在(若存在此检验批即为不合格,必须返工整改后复检),一般项目允许有20%不合格点存在(特殊情况除外),80%合格点为统计结果,并非一行合格率,一行中允许为全部不合格点,但不得有严重缺陷点(误差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

4、“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栏:

监理﹙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的验收记录后,应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该检验批进行验收。这种验收可以在施工单位自行验收评定的基础上,也可以与施工单位的检查验收同步进行,并结合日常通过平行检查、旁站或巡视等手段的检查一般项目逐项进行验收。对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项目,可以填写“符合要求”等,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暂不填写,待处理复验合格后再填写。对一般项目中有定量验收的内容,也有定性验收的内容;

5、“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栏

在以上验收均符合要求的基础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来具体填写其内容,如“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施工质量经抽样(或检查)验收符合要求,通过验收”同时签字,注明日期。至此,检验批的验收就全部完成。

需特别说明的是,没有实行监理的项目,由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监理的项目,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即可,不必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签字;

6、新标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格将原“建设(或监理)单位”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分为两栏,一般应分开签字。

表格中一般不应有未填写的空格,没有的内容用“/”划掉。其它检验批表格、分项工程表格、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表格、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表格参照此要求填写。

另外指出,新标准部分表格为综合性表格,填写时有些项目可能没有,甚至有些地区、有些工程类别根本不存在,不能生搬硬套。如钢筋连接检验批分绑扎连接、机械连接、焊接连接三种情况,应选择填写;配筋砌体检验批中包括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等多种结构形式,应选择填写。

原规范土方回填分项,新标准分为填土检验批和基土检验批,并隶属不同分部,前检验批属于地基基础分部(土方无支护子分部),后检验批属于装饰装修分部(地面子分部),因新标准没有具体的分界线,一般认为为室外地坪标高。应特别注意。

7、常见检验批的时间填写

砼分项工程包括三个检验批即(1)原材料检验批、(2)配合比设计检验批、(3)施工检验批;现浇结构分项工程包括两个检验批即(4)外观质量检验批、(5)尺寸偏差检验批;模板分项工程包括两个检验批即(6)安装检验批、(7)拆除检验批;钢筋分项工程包括四个检验批即(8)原材料检验批、(9)加工检验批、(10)连接检验批、(11)安装检验批;时间排列顺序一般为:(6)-(8)-(9)-(10)-(11)-(1)-(2)-(3)-(7)-(4)-(5),其中砼原材料检

验批与钢筋原材料检验批时间可能颠倒,现浇结构外观质量检验批与现浇结构尺寸偏差检验批时间可能颠倒,砼施工检验批应拖后配合比检验批一周以上,钢筋原材料检验批与钢筋加工检验批时间应相同。

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分项工程通常是按照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划分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同样是在施工单位质量(技术)部门自检评定的基础上,向监理(建设)单位提交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以及涉及本分项工程的相关质量控制资料,有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来组织验收。

1.表头部分的填写:

分项工程名称前应注明本分项工程的名称,以及本分项工程所在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名称,如主体部分混凝土结构子分部钢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数应填写本分项工程全部检验批的数量。其他表头部分的内容填写同检验批验收记录用表。

2.“检验批部位,区段”栏:

本栏应详细填写每个检验批验收的部位和区段,其填写的方式与“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的表头部分的“验收部位”一一对应,应具体到层次和轴线。并逐项填写,以便检查是否有没有检查到的部位。

3.“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

本栏由施工单位填写,并提交各个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验收检查所提交的检验批验收记录是否齐全,签字是否齐全。填写“符合要求”即可。

4.“检查结论”栏:

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所检查的情况,填写“各检验批数量齐全,人员签字齐全”的检查结论,同时签字,注明验收时时间。并将相关的资料提交监理(或建设)单位验收。本栏中有几种较为特殊的情况,如混凝土,砂浆的试块强度检验评定,应注明“混凝土试块强度经检验评定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砂浆试块强度经检验评定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0-2002第4.0.12条的规定”。

5.“验收结论”栏:

在以上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有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填写,同意后可填写“本分项工程经验收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通过验收”。

分项工程的验收是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通常起一个归纳整理的作用,是一个统计表,没有实质性的验收内容。验收时应注意以下三点:1,检查检验批是否覆盖整个工程,有没有遗漏的没有验收到的部位;其验收的内容及签字人是否正确,齐全;2,检查有混凝土,砂浆强度要求的检验批,到龄期后是否达到强度检验评定的要求;3,将检验批的资料汇总统计,依次进行登记整理,以便管理。最后将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纳入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内。

需要指出的是:分项工程按分部工程分开,一个分部工程中仅有一个相同的分项工程名称;如: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有砼、钢筋、现浇结构、砖砌体等分项,不存在一层砼分项、二层砼分项、一层钢筋分项、二层钢筋分项、一层现浇结构分项、二层现浇结构分项、一层砖砌体分项、二层砖砌体分项等,千万不要和原标准GBJ300-88混淆。

四.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

分部工程一般是按照建筑部位、专业性质来划分的,当分部工程较大后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特点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是建立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的。由施工单位的质量(技术)部门负责人先组织验收,自检合格填写验收记录,并将本分部(子分部)工程所涉及的相关质量控制资料提交监理(建设)单位申请验收,其质量控制资料应包括各子分部,分项,检验批中所含的资料。建设(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部分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验收。施工单位的质量(技术)部门负责人也必须参加相关部分(子部分)工程的验收。所有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都必须具有相应的验收资格。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单位所报的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检查,全部内容符合要求后,对分部(子分部)工程做出验收结论,综合验收结论一般由建设单位填写,参与验收的相关人员分别签字并注明验收时间。

1、“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

施工单位质量(技术)部门负责人检查项目部所提交的各分项工程验收记录表,检查所在分项的相关质量控制资料后,为资料完整,符合规范要求后,填写“符合要求”。

2、“质量控制资料”栏:

本栏是一项统计、归纳、复核的工作。1,核查和归纳个检验批的验收记录资料,查对其是否完整;2,在各检验批验收时,其资料应准确完整后才能验收。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主要时核查和归纳各检验批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查对其是否配套完整,,包括有关施工(工艺企业标准)、原材料、构配件出厂合格证及按规定进行的试验资料的完整程度;3,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所规定必须的质量控制资料;4,核对各种资料的内容、数据及验收人员的签字是否规范。以上各项工作均符合要求后,填写“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栏:

本栏内容是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所规定的各种安全和功能检验。在核查时应注意,在开工之前确定的项目是否都进行了检测;逐一检查每个检测报告,核查每个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检测报告的审批程序是否完整。

4、“观感质量验收”栏:

本栏是新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新增加的内容之一。观感质量验收时,不仅仅是对“外观”的检查,还应检查某些项目的操作方便性、灵活性,并尽可能将工程的各个部位全部查到,以全面了解该分部(子分部)的实物质量。其目的是检查工程质量本身有无缺陷,是否有因成品保护不足以及工序交叉、子分部交叉施工所造成的观感缺陷。验收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宏观掌握。质量较好,可以填写“好”;如果没有较明显达不到要求的,可以填写“一般”;如果某些部位达不到要求的,有明显缺陷,但不影响安全或使用功能的,填写“差”。对有影响安全或使用功能的项目,不予评价,待处理后再评价。

5、“验收意见”栏:

本栏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项目负责人填写。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逐一检查,认为验收记录齐全,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符合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即可填写“通过验收”)。

6、“综合验收结论”栏:

本栏有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填写。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验收均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应对分部(子分部)工程做出综合性结论,具体可以填写“经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五、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单位工程一般是按照能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的使用功能来划分的,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的部分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本表共有五部分内容组成,前四项内容均有专门的验收记录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是一个综合性的表,是建立在各项目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填写的。

(一)验收内容之一“分部工程”:

由施工单位的质量(技术)部门负责人对各个部分(子部分)进行检查评定,所含的全部分部工程检查合格后,由项目经理提交验收。经验收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几个分部,如“共7个分部,经查7个分部,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7个分部”。审查验收的分部工程全部符合要求,由监理单位在“验收结论”栏,填写“通过验收”的结论。

(二)验收内容之二“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本项内容有专门的验收表格(附录G表G.0.1-2),也是先有施工单位检验合格,再提交监理单位验收。其全部内容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逐项检查和审查,一个分部工程只有一个子分部工程时,子分部工程就是分部工程;有多个子分部工程事,可一个一个地检查验收,也可按分部工程检查验收。每个分部工程检查验收后,将质量控制资料装订,前面的封面写上分部过程的名称,并将所含的子分部工程的名称依次填写在下边就行了。然后将各分部工程审查的资料逐项进行统计,填入“验收记录”栏。通常共有多少项资料,经审查也都应符合要求。这项内容是先由施工单位质量﹙技术﹚部门自检合格后,在“结论”栏内,填写“质量控制资料经验收组验收完整,通过验收”的意见。同时在表G.0.1-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中序号2栏内的“验收结论”栏中填写“通过验收”。

(三)、验收内容之三是“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结果”:

本项内容也有专门的验收表格﹙附录G表G.0.1—3﹚。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分部﹙子分部﹚进行了安全和功能检测的项目,要核查其检测报告结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二是在单位工程进行的安全和功能抽测的项目,要核查其项目是否与设计内容一致,抽测的程序,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抽测报告的结论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这个项目也是先由施工单位质量(技术)自检合格后,再提交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组审查验收,程序内容基本一致。按项目逐个进行核查验收,然后统计核查的项数和抽查的项数,填入附录G表G.0.1-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序号3栏的“验收记录”栏,如“共核查18项,符合要求18项,共抽查6项,经返工处理符合要求—项”。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结论”栏填写“通过验收”。

(三)验收内容之四“观感质量验收”:

本项内容也有专门的验收表格(附录G表G.0.1-4)。其观感质量检查的方法同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与以往不同的是项目比较少,是一个综合性验收。实际上是复查各部分(子部分)工程验收后,到单位工程竣工时的质量变化,成品保护的情况,以及在分部(子分部)验收时还没有形成的观

感质量等等。

单位工程观感评定表并非施工单位自评表格,为验收各方人员评定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时,应根据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记录中所列的检查项目,对工程的外围,有代表性的房间,部位以及设备等都检查到。可以逐点进行评价,然后再综合评价;也可以逐项进行评价;还可以按大的方面综合评价。评价时,由现场参加检查验收的监理工程师共同确定,其中总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具有主导性,确定过程中,应多听取验收组其他成员的意见,最后给出“好”,“一般”,“差”的评价。在“观感质量综合评价”栏填写“好”,“一般”,“差”。在“检查结论”栏,可以填写“工程的观感质量好/一般/差,同意验收”。同时在表G.0.1-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序号4栏中“验收结论”栏填写“通过验收”。

需要指出的是:观感评定为“差”的项目如果没有安全隐患和影响使用功能的缺陷可以通过验收,其它缺陷应尽量处理,如果没有办法处理,应按照GB50300-2001第5.06条第4款处理。

(四)内容之五“综合验收结论”:

本栏内容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由公司质量(技术)部门对验收内容逐项进行查对,并填写表中应填写的部分,自检合格后,交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以上所有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验收组各方成员共同协商,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以及总体质量水平做出综合评价,可以填写“工程的施工质量经验收组共同验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工程的总体质量较好”。

参加验收单位签字盖章: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都同意验收后,各单位的单位(项目)负责人要签字,以示对工程质量的负责,并加盖公章,注明签字验收时的时间。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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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表格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表格

一、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表1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日期:表 1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5)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5.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规定采取: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卢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 公司方案~建筑公司~施工方案~施工组组组组大全~管理制度~公司制度~组效考核~豆丁文~道客文档档~组组方案~策方案~组组组表~组组制度~管理方案~工作组组~工作组~企组管理~培组制度~市组组组~划划组组管理~人力组源~生组管理~组量管理~采组管理~安全培组~部组组~组组管理~组组管理~管理培组~组组组境划~组文~修方案~合同装 中组人民共和家组准国国 Unified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GB 50300-2001 主组部组,中组人民共和建组部国 批准部组,中组人民共和建组部国 组施日期,,,,,年,月,日 1 组组 1.0.1 组了加强建筑工程组量管理~组一建筑工程施工组量的组收~保组工程组量~制组本组准。1.0.2 本组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组量的组收~作组建筑工程各组组工程施工组量组收组范组制的并 组一准组。 1.0.3 本组准依据组行家有组工程组量的法律、法组、管理组准和有组技组组准组制。建筑工程各组组国 工程施工组量组收组范必组本组准配合使用。与 公司方案~建筑公司~施工方案~施工组组组组大全~管理制度~公司制度~组效考核~豆丁文~道客文档档~组组方案~策方案~组组组表~组组制度~管理方案~工作组组~工作组~企组管理~培组制度~市组组组~划划组组管理~人力

组源~生组管理~组量管理~采组管理~安全培组~部组组~组组管理~组组管理~管理培组~组组组境划~组文~修方案~合同装 2 组组 2.0.l 建筑工程 building engineering 组新建、改建或组建房屋建筑物和附筑物组施所组行的组、勘察、组组和施工、竣工等各组属构划 技组工作和完成的工程组。体 2.0.2 建筑工程组量 quality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组足相组组准组定或合同组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 能、组境保组等方面所有明组和组含能力的特性组和。 2.0.3 组收 acceptance 建筑工程在施工组位自行组量组组组定的基组上~建组活组的有组组位共同组组组批、分组、分部、参与 组位工程的组量组行抽组组组~根据相组组准以组面形式组工程组量到合格否做出组。达与确2.0.4 组组组收 site acceptance 组组人施工组组的材料、配件、组组等按相组组准组定要求组行组组~组组品到合格否做出组。构达与确 2.0.5 组组批 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的生组件或按组定的方式组组起供组组用的~由一定量组本组成的组组。条来数体 2.0.6 组组 inspection 组组组组目中的性能组行量组、组组、组组等~组果组准组定要求组行比组~以定每组性能是否并将与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01》的内容主要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六部分内容,其中总则的基本内容如下: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说明:1.0.1本条是编制统一标准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标准的宗旨。仅限于施工质量的验收。设计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 本次编制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其工程质量检验说不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实际上是重新建立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指标。修订中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说明:1.0.2本标准的内容有两部他。第一部分规定了房屋建筑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为了统一房屋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编制,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质量指标的设置和要求、验收程序与组织都提出了原则的要求,以指导本系列标准各验收规范的编制,掌握内容的繁

简,质量指标的多少,宽严程度等,使其能够比较协调。 第二部分是直接规定了单位工程的验收,从建筑单位工程的划分和组成,质量指标的设置,到验收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说明:1.0.3本标准的编制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及其他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等。同时,本标准强调本系列各专业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套使用。 另外,本标准规范体系的落实和执行,还需要有关标准的支持,其支持体系见图1.0.3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支持体系示意图。(图见附件)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01

建筑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填写方法

建筑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填写方法 第一篇建筑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基础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编制的准备工作 第一节编制施工资料的准备工作 第二节编制施工资料有关签字和盖章的要求 第三节底框砖混结构多屋商住楼实例工程概况 第二章施工技术资料档案编制要求 第一节施工技术资料归楼基本要求 第二节施工技术资料目录 第二篇施工技术资料具体内容 第一章建筑施工法定程序 第一节法定程序及相关文件 第二节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 第三节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第四节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第五节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 第六节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第七节竣工图 第二章施工资料及竣工备案管理流程 第一节施工资料管理总流程 第二节施工物资资料管理流程 第三节检验批质量验收流程 第四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第五节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第六节分项、分部、部位工程的划分 第七节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第八节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第九节单位工程验收资料管理流程 第十节一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管理流程 第三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编制实例(目录范例) 第一章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资料(目录范例) 第二章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资料(目录范例)、 第三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料(目录范例) 第四章屋面工程施工资料(目录范例) 第五章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资料(目录范例) 第六章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资料(目录范铡) 第七章施工物资资料(目录范例) 第八章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竣工备案资料 第四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通用表格第一章通用表格填表第一节工程资料的管理要求 第二节基建文件用表

第三节监理资料用表 第四节施工资料用表 第二章资料表格填写说明 第一节建筑工程与结构工程施工资料表格的填写说明 第二节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资料表格的填写说明 第三节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资料表格的填写说瞬第四节竣工图的内容与要求 第五节施工资料的编制与组卷 第六节验收与移交 第三章主要物资的性能试验项目与取样规定 第一节试验项目与取样规定 第二节混凝土试块强度 第五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及表格填定范例 第一章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表填定范例 第二章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表填写范例 第三章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表填写范例 第四章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表填写范例 第五章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表填写范例 第六章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表填写范例 第七章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竣工备案资料填写范例 第八章混凝土强度评定计算书编写范例 第六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表格) 第一章施工质量验收用表 第二章表格编制及填表说明 第一节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第二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第三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第四节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 第五节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第十七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强制性条文应用 第一篇建筑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基础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编制的准备工作 第一节编制施工资料的准备工作 第二节编制施工资料有关签字和盖章的要求 第三节底框砖混结构多屋商住楼实例工程概况 第二章施工技术资料档案编制要求 第一节施工技术资料归楼基本要求 第二节施工技术资料目录 第二篇施工技术资料具体内容 第一章建筑施工法定程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分项工程 1.原材料 1.1钢筋进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质量符合规定 1.2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得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得比值不应 小于1.25 1.2.2 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得不知不应大 于1.3 1.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者片状老锈 2.钢筋加工 2.1.受力钢筋得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二级钢末端要作1800弯钩弯弧直径≥2.5d(d为钢 筋直径),弯钩弯后平直部分长度≥3d 2.1.2.设计要求钢筋末端1350弯钩,HRB335、HRB400 钢筋得弯弧内直径≥4d,弯后平直部分长度根据设 计要求 2.1.3钢筋弯折角度不超过900弯钩,弯钩弯弧直径≥5d

2.2.一般箍筋得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 弯弧内直径满足2.1要求,内直径不小于受力钢筋 直径。 2.2.2.箍筋弯折角度,一般结构大于900,对有抗震要求 的,1350弯钩, 2.2.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为箍筋直径得的5d,有抗震要求得结构,大于10d。 2.3.钢筋调直,有机械方法,也有冷拉法,采用冷拉法调直 钢筋,二级钢冷拉率≤4﹪,三级钢冷拉率≤1﹪, 2.4钢筋加工得允许偏差 3.钢筋连接 3.1.钢筋得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 宜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得距离≥10d 3.2.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者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 内得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得长度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表格样本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原则及表格

一、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施工技术原则,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查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估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表1规定进行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日期:表 1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重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关于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

位技术负责人)检查承认。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原则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毕后,应进行检查。 (3)有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承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和有关专业验收规范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献规定。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资格。 (4)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估基本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告知关于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献。 (6)涉及构造安全试块、试件以及关于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查批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普通项目验收。 (8)对涉及构造安全和使用功能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关于构造安全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10)工程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检查批质量检查,应依照检查项目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取: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依照生产持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状况,尚可采用调节型抽样方案。 (4)对重要检查项目当可采用简易迅速检查办法时,可选用全数检查方案。 (5)经实践检查有效抽样方案。 5.在制定检查批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主控项目:相应于合格质量水平α和卢均不适当超过5%。 (2)普通项目:相应于合格质量水平α不适当超过5%,β不适当超过1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2013 篇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严重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 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 (1)合适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合适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合适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 2 构配件、设备; 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 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的原则,至于哪些可以调整,如何调整、频次降低多少,应按专业验收规范根据详尽项目确定。 2、保证抽检试验科学合理,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材料、设备的进场批次和使用情况,编制详尽试验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施工 或监理单位认为不必要时,也可不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或不重复利用已有检验成果。 3、第一种、第二种情况应用对象是采购的产品或现场加工制作的制品,不包括需要施工安装的项目,如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仍需按检验批,单位工程进行检验,不能调整抽样数量。第三种情况是同一个验收项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 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的原则,至于哪些可以调整,如何调整、频次降低多少,应按专业验收规范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2、保证抽检试验科学合理,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材料、设备的进场批次和使用情况,编制具体试验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施工

建筑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填写示范

质量验收记录表填写示例目录 1、柱基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柱基土方回填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砂和砂石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地下防水混凝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5、地下水泥砂浆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6、地下卷材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地下涂料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地下防水细部构造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9、模板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0、模板拆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Ⅲ) 11、钢筋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Ⅰ) 12、钢筋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3、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Ⅰ) 14、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Ⅱ) 15、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Ⅰ) 16、砖砌体(混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7、填充墙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8、基土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Ⅰ) 19、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Ⅲ) 20、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Ⅳ) 21、水泥混凝土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Ⅶ) 22、水泥砂浆找平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Ⅷ) 23、水泥混凝土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4、水泥砂浆面层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5、普通水磨石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6、陶瓷地砖砖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7、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8、预制板块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9、一般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0、水刷石装饰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1、清水砌体勾缝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2、普通木门窗制作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3、普通木门窗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4、钢门窗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5、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6、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7、塑料门窗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8、推拉自动门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 检查用表填写说明 建设部颁布的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定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新版规范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便于实际操作,根据新版规范的条文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专家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验批检查用表汇编”。它是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使用的全省统一格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填写检查用表时,除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发[2002]193号)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多于国家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补充检查内容,并按此检查验收; 2、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修改检查表内相应的质量要求指标,并按此检查验收; 3、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的质量要求指标写明按“设计要求”时,应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定,明确填写本工程设计规定的具体的质量要求,并按此检查验收; 4、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有多种检查内容时(仅限定量检查项目),应按相关专业规范或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另行形成“检查记录表”作为本表的附件。填写本表时,按所附“检查记录表”中的合格检查结果,在本表相应栏目内填写“符合要求”或“抽样检验合格”等合适的结论性肯定用词; 5、当同一检查表内的检查项目不能(或不应)在某一时间一次性检查验收时,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在过程前、过程中进行检查、控制、验收,并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栏目,但“验收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doc 7页)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doc 7页)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贵州开磷(磷、煤化 工基地地质灾害)搬 迁项目P栋 结构 类型 框架 层 数 11+1 施工单位开磷建设有限责任公 司 技术 部门 负责 人 徐文利 质量 部门 负责 人 杨俊 分包单位/ 分包 单位 负责 人 / 分包 技术 负责 人 / 序号分项工程名称检验 批数 施工单位检 查评定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1 室内电气安装 2 合格 2 普通灯具安装 2 合格

室内电气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贵州开磷(磷、煤化工基地地质灾 害)搬迁项目P栋 结构类型框架检验批数 2 施工单位开磷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季国红项目技术负 责人 徐文利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 负责人 / 分包项目经 理 / 序号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结论 1 P栋一单元楼梯间电气安装合格 2 P栋二单元楼梯间电气安装合格 检 查 结论项目专业 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验 收 结 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普通灯具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贵州开磷(磷、煤化工基地地质灾 害)搬迁项目P栋 结构类型框架检验批数 2

施工单位开磷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季国红项目技术负 责人 徐文利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 负责人 / 分包项目经 理 / 序号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结论 1 P栋一单元楼梯间声控灯具安装合格 2 P栋二单元楼梯间声控灯具安装合格 检 查 结论项目专业 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验 收 结 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建设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一)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 A 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二)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标准涉及的监理职责。 只有统一的标准才可以衡量一项工程质量是合格还是不合格。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体系尚不够完善,缺乏对工程质量具体水平的科学有效,严谨深刻的验收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对评判工程质量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目前的验收标准。 一、什么是建设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对工程质量的实际水平进行科学严谨的评价尺度和评价方法。 二、现行国内工程质量验收有何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建总公司)《关于启动(中建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建科字[2002]389号,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会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是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但该体系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只规定了合格等级,对工程质量的实际水平缺少进一步的评价尺度和评价方法,无法区分“合格”工程中实际存在的质量差异。虽然现行规范较原规范的标准有所提高,但现在的合格标准实际上仍然只是工程施工质量的最低标准。作为施工企业,不能仅仅以国家的最低标准要求自己,而必须以企业施工质量控制标准对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水平作出评价,从而促使企业的施工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在更高标准的要求下,得到不断地提高和发展。同时,国家标准只确定“合格”、“不合格”的作法也为企业制定更高标准提供了空间。本标准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企业标准,总结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系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以“突出质量策划、完善技术标准、强化过程控制、坚持持续改进”为指导思想,以提高质量管理要求为核心,力求在有效控制工程制造成本的前提下,使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并在较高标准的要求下得到不断提高。本标准以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为基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1 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说明:1.0.1本条是编制统一标准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标准的宗旨。仅限于施工质量的验收。设计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 本次编制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其工程质量检验说不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实际上是重新建立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指标。 修订中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说明:1.0.2本标准的内容有两部他。第一部分规定了房屋建筑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为了统一房屋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编制,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质量指标的设置和要求、验收程序与组织都提出了原则的要求,以指导本系列标准各验收规范的编制,掌握内容的繁简,质量指标的多少,宽严程度等,使其能够比较协调。 第二部分是直接规定了单位工程的验收,从单位工程的划分和组成,质量指标的设置,到验收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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