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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野公路隐蔽工程验收办法

巴野公路隐蔽工程验收办法
巴野公路隐蔽工程验收办法

巴野公路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办法

一、编制依据

1.施工合同。

2.设计图纸。

3.《公路工程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5.《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T F60-2009)。

6.《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二、编制原则

1.加强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杜绝隐蔽工程的质量隐患。

2.对隐蔽工程采取完成验收前不进行覆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决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3.对隐蔽工程施工的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前进行技术培训的原则。

4.隐蔽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过程必须用摄像机、照相机拍下音像、照片资料,音像、照片资料要显示出关键部位的尺寸、过程、结果等,由施工和监理单位负责分类妥善保管并作为验收资料附件。

三、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一)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程序

1.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自检合格,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相关资料。

2.隐蔽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向监理驻地办主任申请,由监理驻地办主任负责联系相关方参加,验收时施工单位的专职质检工程师及相关施工技术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检查验收时间从接到施工单位申请起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一般的且无工程变更的隐蔽工程验收,由监理驻地办主任、代建单位驻地代表及驻地监理参加。有工程变更的,建设单位工程协调科、跟踪审计单位参加。

4.对较大型的且无工程变更的隐蔽工程验收,由总监办工程部、代

建单位工程部参加。有工程变更的,建设单位工程协调科、跟踪审计单位参加。

5.对重要的、大型的隐蔽工程验收,由总监办、代建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质监站参加。

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负责将检查结果填写在隐蔽工程记录及相关资料上,由验收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准予施工单位隐蔽、覆盖并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7.重要的、大型的隐蔽工程验收须形成会议纪要,并经参与验收各方签字确认。

8.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目通知”,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后自检合格再报验。

(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特殊情况的处理原则

1.一般的且无工程变更的隐蔽工程验收,在接到施工单位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二十四小时内监理、代建未派出相关人员到现场验收且口头上允许隐蔽的,施工单位可自行隐蔽,但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和现场自检的影像资料。

2.施工单位未提出检查验收申请,或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不按要求处理的隐蔽工程,不得隐蔽、不得转序施工。否则建设、代建、监理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无条件作返工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三)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规定

1.隐蔽工程一旦经过验收签认后,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变动尺寸和位置。

2.隐蔽工程未全部完成,主要质量记录未完成或失真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作暂缓。

3.未按照以上程序验收的工程,不予计量。

中咨工程有限公司巴野公路项目管理部

2013年4月8日

巴野公路隐蔽工程验收分类表

钢筋工程指:检查钢筋原材料质量、品牌、型号、品种、规格,钢筋焊接情况、搭接情况、接头位置、位置、形状、间距、数量、保护层厚度等。

最新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流程图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1.目的: 隐蔽工程因其有隐蔽性,工程完工后复查复检比较困难,有的甚至无法复验,为保证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特制订本规定,要求现场应及时、认真、严格地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如实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以备后查。 2.验收措施 2.1承包单位应在工程隐蔽前24小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报验表”,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隐蔽验收。如超过24小时,监理单位不进行隐蔽验收,承包单位应书面通知甲方工务部,工务部在接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解决或验收。如监理单位和甲方均未在约定时间内给予验收,承包单位可自行对工程进行隐蔽验收,建设单位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认可。隐蔽验收报告有承包商、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2.2隐蔽工程验收内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人员都要留取影像资料,以备后查。 2.3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合格后报甲方工务部验收,详见隐蔽工程验收流程图。 2.4对要进行隐蔽的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按GBJ301—8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规范要求对隐蔽工程做好自查自检工作,承包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准备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以便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验收及时记录。 2.5承包单位自行隐蔽或没有通过建设单位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的隐蔽工程,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拒绝在隐蔽记录单上签字或在记录单监理签字栏目上注明“此隐蔽工程未经监理验收”的字样。隐蔽验收记录单需有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方有效。 2.6承包单位对未达到质量要求的隐蔽工程应及时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7现场监理工程师要保管好所有的隐蔽记录单,待工程完工后装订成册备案。 2.8隐蔽工程验收质量问题处罚措施参照《项目工程管理流程》和《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中条款执行。 3.隐蔽工程检查内容 3.1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工程隐检 3.1.1地基验槽:检查内容包括基坑位置、平面尺寸、持力层核查、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颁布时间:2010.03.0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四)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

雨水管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映霞路市政(中轴路~东十 一线)道路及排水工程 施工 单位 湖南星大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 工程 名称 图号 BG-4 -3 隐蔽日期隐蔽部位、内容单位数量检查情况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K3+300~520段 (Y14-1~Y17) 雨水管沟槽 m 320 1、槽底土质:未扰动槽底 土壤,槽底土质符合要求。 2、槽底:未受水浸泡,槽 底符合要求。3、沟槽内管 道两侧工作面各宽30cm, 沟槽边坡为1︰0.33。 有关测试资料 名称测试结果证、单编号备注 附图: 参加检查人员签字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现场代表:

工程名称映霞路市政(中轴路~东十 一线)道路及排水工程 施工 单位 湖南星大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 工程 名称 图号 BG-4 -3 隐蔽日期隐蔽部位、内容单位数量检查情况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K3+300~520段 (Y14-1~Y17) 雨水管基础 m 320 1、管道沟槽:全过程中未 浸泡水,管道沟槽符合要 求。2、管道基础砂垫层: 管道基础砂垫层密实平整, 符合要求。 有关测试资料 名称测试结果证、单编号备注 附图: 参加检查人员签字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现场代表:

工程名称映霞路市政(中轴路~东十 一线)道路及排水工程 施工 单位 湖南星大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 分项 工程 名称 图号 BG-4 -3 隐蔽日期隐蔽部位、内容单位数量检查情况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K3+300~520段 (Y14-1~Y17) 雨水管安装 m 320 1、管道安装前:a、管材类 型、规格符合要求,有产品 合格证;b、管材无破损、 裂缝及明显缺陷,符合要 求;c、接口用的管套与管 材规格配套,有产品合格 证,符合要求。2、下管安 装:槽内无积水,下管安装 符合要求。3、管道安装完 毕:按规定进行高程复测和 外观检查,符合要求。 有关测试资料 名称测试结果证、单编号备注 附图: 参加检查人员签字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现场代表: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精编版)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隐蔽工程是指在上一道工序结束, 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 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工序中间环节验收、地基验槽、钢筋工程、地下砼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 以及设备解体检查记录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等。 隐蔽工程验收项目, 土建工程参见土建工程篇验评标准, 安装工程参见相应设备有关验收规范的验评标准,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式见火力发电厂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表式。 2、隐蔽工程验收管理程序 2.1施工承包商应提前一天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代表只参加所有地基验槽、大型设备基础、主厂房基础、烟囱及水工构筑物等重要结构)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并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2.1.1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的签证记录; 2.1.2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 2.1.3施工自检原始记录。 2.2隐蔽工程项目施工已完, 并经施工单位检验合格。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程序范本

第一节合同段交工验收程序 一、工程初验 (一)初验条件 合同段工程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人可尽早向监理工程师申请交工的意向: 1.承包人拟申请交工的工程已经基本完成,剩余工程收尾工作量很少,且在缺陷责任期完成这些工程时,不影响完工工程的正常使用及施工安全; 2.监理工程师已分别按照《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基本完成分项工程质量检查和评定,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分项工程交工证书。 (二)初验检查容 合同段工程初验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总监理工程师在认为上述条件基本具备后,应在收到承包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意向书7天组织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按以下方面容对合同段工程完成初步检查,并通知工程管理部、相关承包人派人参加(其中路面承包人主要参与路基、桥梁宽度、高程、横坡等联合测量)。检查容包括: 1.逐项检查拟申请交工的工程是否按合同要求已全部完成; 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结果是否符合规要求; 3.监理工程师在各种场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人指出的各类质量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 4.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和合同管理程序及手续是否齐全、完备;

5.是否有遗留未处理的重大技术、质量遗留问题; 6.承包人申请交工的工程现场是否进行全面清理(包括临时用地和材料堆放场、弃、取土场等); 7.是否得到当地及环保等政府部门认可; 8.承包人是否按合同规定完成或基本完成有关的工程交工资料,文件的编制是否满足归档要求; 9.现场剩余工作完成计划(如果有)。 (三)初验报告 初验检查工作结束后,由监理工程师完成初验报告,初验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容: 1.合同段工程总体情况及初验概述; 2.现场存在的有关问题; 3.工程质量(总体)评定表及评定结果; 4.与评定表相对应的工程初验检查检测记录表; 5.初验检查结论。 如果工程管理部认为上述交工验收条件尚不具备,则由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抓紧完成上述工作,直至合同段交工验收条件成熟后,承包人再提出正式交工申请报告。 二、交工验收 1.公路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约定的各项容已完成; (2)施工单位按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234-12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是指某些被后续工序施工所隐蔽或覆盖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隐蔽或覆盖前,经过承包商的自检合格后报监理人员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后,由压接人(仅对导地线压接)、施工现场负责人、承包商质检专工、现场监理工程师三(四)方在隐蔽工程签证卡上签字才允许隐蔽。 2、隐蔽工程验收的范围 基础分部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基础浇筑前、基础拆模后,灌注桩钢筋笼入孔。 接地分部工程包括:接地体敷设 架线分部工程包括:导地线压接 3、隐蔽工程签证前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3.1地基处理:地基灰土配比、夯实后压实系数

应符合设计要求。 3.2基础浇筑前:地脚螺栓、配筋规格材质,砼配合比,基坑尺寸,基础根开,对角线,基础顶面高差,预偏,地脚螺栓露出基础顶面高度,保护层厚度,模板支立等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3基础拆模后:外观检查及尺寸实测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4接地体敷设:接地体型式、规格、数量、埋深、长度、焊接、防腐、降阻剂(接地模块),接地引下线安装工艺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5导地线压接: (1)液压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各类压接管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3)现场压接机具及消耗材料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 (4)压接管压后的外观质量、压后尺寸、表面损伤情况、弯曲度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

公路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编号:zq—zjlm—001

参加 验收 人员 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盖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编号:zq —zjlm —002 工程名称 自强乡寨脚龙马公路至家垮通村路建设工程 施工单位 贵州鸿友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隐检项目 级配碎石填筑 隐检范围 路基K0+000~K1+575 检 查 情 况 隐 检 内 容 及 一、隐检内容 1、填筑厚度; 2、高程; 3、中线偏位; 4、平整度; 5、横坡; 6、压实度。 二、检查情况 经检查,填方前地表无积水,无生活垃圾等。所填筑的碎石级配均匀。填筑厚度为15cm ,经振动式 20吨压路机碾压后,路基表面平整、坚实,无显著轮迹、波浪等现象,填筑压实后密实、稳定、平顺等。各实测项目均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的要求。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编号:zq—zjlm—003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编号:zq—zjjk—001

员 日 日 日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编号:zq —zjjk —002 工程名称 自强乡寨脚村家垮至杨家寨通村路建设工程 施工单位 贵州鸿友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隐检项目 级配碎石填筑 隐检范围 路基K0+000~K1+640 检 查 情 况 隐 检 内 容 及 一、隐检内容 1、填筑厚度; 2、高程; 3、中线偏位; 4、平整度; 5、横坡; 6、压实度。 二、检查情况 经检查,填方前地表无积水,无生活垃圾等。所填筑的碎石级配均匀。填筑厚度为15cm ,经振动式 20吨压路机碾压后,路基表面平整、坚实,无显著轮迹、波浪等现象,填筑压实后密实、稳定、平顺等。各实测项目均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的要求。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01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防止未验收项目及不合格项目被本工序和下道工序掩盖。 2 隐蔽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提供,监理审定,或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 3 隐蔽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根据需要由监理通知其它有关单位参加。 4 隐蔽工程验收采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项目签证”。 5 隐蔽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质检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部签收后,监理工程师应在22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超过24小时未到现场,施工单位可自行隐蔽,并做好隐蔽记录,监理工程师应予以认可,并共同承担责任。 6 未经监理现场验收,施工单位自行隐蔽,监理有权提出重新检查,施工单位应按要求恢复隐蔽前状态。 7 施工单位未通知监理,或经检查发现问题后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时,监理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自己负责。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1.1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隐蔽工程是指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为了规范隐蔽工程验收程序,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隐蔽之前,做到层层把关,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隐蔽工程验收 1.1 隐蔽工程项目完工,项目部自检合格具备验收条件时,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上报监理工程师。隐蔽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经理和作业层的有关人员参加。 验收完毕后,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中填写检查意见并签字。 1.2 遇有重大或特殊部位(基槽、基础、主体隐蔽工程等),还应通知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质监部门、集团质量管理中心等共同参加验收。 第二条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与要求 2.1 隐蔽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2.1.1 重要工序或项目作业指导书(技术措施) 2.1.2 与隐蔽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不符合项处理及变更的签证记录 2.1.3 相关材料材质检验报告、复查记录 2.1.4 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项目部复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2.1.5 隐蔽工程报验单 2.2 现场实地抽查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时,项目部应认真配合。 2.3 工程验收合格并手续完备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隐蔽项目一经签认, 不得自行变动部件尺寸、位置。 2.4 隐蔽工程验收表格采用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中规定表格以及有关制造厂提供的出厂验收记录表等。 第三条隐蔽验收特殊情况的处理原则 3.1 业主、监理单位事前确已收到通知,但未按时派人员到场验收,并明确表示可以自行隐蔽的,项目部可自行隐蔽,但必须作好记录。事后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工程隐蔽情况。 3.2 项目部未通知业主和监理单位检查验收,或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没按要求进行处理的,不能进行隐蔽,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1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必须签字盖章齐全,施工单位自查结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部章。对于重要部位的隐蔽验收,由集团质量管理中心确认,加盖公司公章。 4.2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时由各二级单位总工程师负责向有关部 门移交原件。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xxxx高速公路xxxxxxxxxxxx合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xxxxxx合同项目经理部 2013年7月17日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一、编制依据 1、《公路工程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4、招标文件 5、施工图纸 二、编制原则 1、响应业主创精品的号召,加强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杜绝隐蔽工程的质量隐患。 2、对隐蔽工程采取完成验收前不进行覆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决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3、对隐蔽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行技术培训的原则。 4、隐蔽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过程的验收采取验收过程必须用摄像机、照相机拍摄、影像资料分类妥善保管的原则。 三、范围 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桥梁桩基砼灌注、桩基钢筋笼的加工和安装,涵洞基底地基处理和基础砼施工等等。 2、本验收办法适用xxxxxxxxxxxxxxxxx标段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属于隐蔽工程和工序的项目。

四、成立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小组 1、成立我标段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小组: 组长:x(项目经理) 副组长:x(项目总工)x(项目副经理) 组员:xxxxxx(实验室) xxxxxxxxxxxxxxxxxxx(质检) 五、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岗位责任 1、项目经理质量责任 (1)项目经理作为项目施工质量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隐蔽工程质量负管理和领导责任。 (2)督促执行项目公司下发的关于隐蔽工程验收的通知,并组织制定适合本项目的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3)确保隐蔽工程检查、试验等必要的资金投入。 (4)依法分包工程,依法使用外部劳务,不得将隐蔽工作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劳务队伍,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严格监管其工程质量。 (5)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的关系,组织均衡生产,当工期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要优先保证工程质量。 2、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责任 (1)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落实管理隐蔽工程质量,制定项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2)组织审核设计图纸,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指导施工。对违反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标准、操作规程和施工程序的工程队

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进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有效安全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者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三)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四)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五)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 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交通部负责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工作。 第七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八条公路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 (二)、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相应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意见; (五)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第九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

建设单位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及签证管理制度 一、隐蔽工程验收 1、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邀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派人参加. 2、施工单位完成隐蔽工程作业并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须会同建设单位基建负责人共同进行隐蔽工程的检验,现场检查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其中对自检结果应进行不少于30%的复检。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三方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检查记录由技术员或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建设单位基建负责人回签。 4、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应复写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各一份,自存二份归档。 5、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应通知设计人员共同检查签证。 6、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7、施工单位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经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施工单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

新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施工单位可进行隐蔽或者继续施工。 8、未经建设单位基建负责人检查验收,施工单位擅自隐蔽的隐蔽工程,以该分部工程不合格结论处罚施工、监理单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9、隐蔽工程检查内容:。 (1)检查地脚螺栓和插入式主角钢规格、材质; (2)砼配合比、基坑尺寸、模板安装、保护层厚度; (3)基础根开、对角线、基础顶面相对高差、欲偏; (4)地脚螺栓露出基础顶面的高度,混凝土浇筑、试块制作等,均满足实际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要求。 (5)基础拆模后经外观检查和尺寸实测均满足设计、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的要求,可以进行隐蔽回填。 (6)经检查接地体规格、埋深、长度、焊接,接地体引下线安装工艺均满足规范和验评标准的要求。 二、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是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1、所有工程项目实施前,建设单位应确定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责任到人,避免施工管理的盲区。 2、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办理工程签证时,坚持“实事求是,即时核实、即时签证、过期不补”的原则,现场签证在七日内完成签证审

浅谈隐蔽工程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隐蔽工程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强化隐蔽工程验收程序,现对各项目部实行的质量检查“三检制度”及“申请监理报验程序”予以明确,特制定此细则。 一、严格执行“三检制度” 1、项目部必须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对劳务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包括安全交底)。未经技术交底不准进行该道工序施工,在给劳务班组交底前先将交底内容报监理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2、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劳务班组长必须仔细全面检查各部位是否达到技术交底中的质量标准,未达到的自行处理合格后报项目部检查验收。 3、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及质检员在劳务班组施工过程中要勤检查,多为劳务班组指导工作,加强质量事故控制,要抱着“没有问题才是有问题的态度”,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并协调相关专业工种工作,严把工序质量关。在接到劳务班组报验申请后,及时进行项目部检查验收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监督处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报下道工序班组长及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交接检查,未达到下道工序施工条件的,必须待遗留问题处

理到位,并经监理部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二、明确监理报验程序 1、检验批、分项工程报监理部验收时,参加验收人员必须有:班组长、专业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人员不按时参加,监理部不予验收。 2、监理部在进行验收前,项目部必须已将遗留问题全部处理到位,监理人员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未按图纸及规范施工的,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局部还有未处理到位的,监理人员现场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报监理部复查,限期未经整改报监理部复查私自进行下道工序的,监理部执行每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 3、未经监理部验收确认合格,私自进行隐蔽工程及下道工序的,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0元。并自行采取措施报监理部验收。 4、在防水及混凝土浇筑施工前24小时书面报监理部施工部位、施工具体时间、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及跟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以便监理人员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问题能及时落实改正,确保工程质量。未及时书面通知监理部就进行防水及混凝土浇筑施工的,监理部不予确认该部位施工内容,工程资料不予签认。 5、为确保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人,特制定附表(见附表)。实行质量签认程序,望各项目部认真执行。项目部在报请监理部验收前,必须经现场自检合格并在此表上签字确认,再报监理一同现场验收确认。否则,监理部不予验收。 望各项目部严格执行落实上述工作,积极配合监理部工作,共同把工程质量提高到更高水平。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隐蔽工程验收监督管理办法

隐蔽工程验收监督管理办法 一、基本要求 1.1隐蔽工程开工前,承包人需编写本部的隐蔽工程清单。 1.2对隐蔽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行技术培训。 1.3负责隐蔽工程项目施工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会同监理应做好详细的现场记录并现场对质量检验单签名。 1.4隐蔽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过程必须用摄像机、照相机拍摄下音像、照片资料,音像、照片要显示出关键部位的尺寸、过程、结果等,并妥善保存。 1.5承包人对隐蔽工程要全部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由各承包人组织执行。 1.6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全部要进行检查验收,承包人要积极配合监理的检查验收工作。 1.7业主项目部组织对具备阶段验收的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承包人须在验收结果上签名。 1.8隐蔽工程完成后检查验收前不得进行覆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决不能进行下到工序施工。 二、范围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桥梁桩基砼灌注、桩基钢筋笼的加工和安装、涵洞基底地基处理和基础砼施工等。 三、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实施办法 3.1、隐蔽工程检查项目 隐蔽工程是指工程项目施工完毕被其后的项目(工序)遮盖后,不可检验的产品或工序。 (1)地基处理、台背填土、挡土墙及防护检查项目 ①砂(碎石)垫层、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碎石桩(砂桩)、粉喷桩、抗滑桩、土工材料处治层、结构物台背及基础周围填土。 ②砌体挡土墙、悬臂式和扶臂式挡土墙基础,锚杆、锚定板和加筋挡土墙筋带及挡土墙墙背填土、抗滑桩,挖方边护坡锚喷防护锚杆、预应力,导流工程基

础。 (2)桥梁、涵洞工程检查项目 ①桥梁基桩、扩大基础及地基承载力、地下连续墙、沉井、承台、系梁、结构钢筋、预应力张拉及锚固、连接、压浆、预应力索及锚头防护、预埋件等 ②涵台基础及地基承载力,锥坡及八字墙基础,盖板、箱涵、拱函钢筋。 (3)隧道工程检查项目 明洞开挖、回填,洞身开挖、锚杆支护、超前锚杆、超前导管、钢筋网、衬砌钢拱架支护、配筋、混凝土喷护、浇筑,仰拱开挖、浇筑、防水层、止水带。 3.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办法 (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编写隐蔽工程清单; (2)隐蔽工程施工的施工和监理人员应做现场详细记录,核对、清点材料用量并现场对质量检验单签名; (3)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及结果需采用摄像机、照相机拍下音像、照片资料,影像、照片要显示出工程项目部位的尺寸,过程、结构等。 (4)隐蔽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申报监理检查验收。 (5)检查验收方法:现场检测,通过核对施工过程控制资料核对反应施工过程及结果的录像及照片,核对材料质量,用量,对工程实体实测、实量。 3.3、检查、验收的程序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织对所有隐蔽工程进行检测、评定合格,形成自检资料并报申请表向监理报验。 (2)监理处组织对隐蔽工程按照检验频率全部抽检、评定;对承包人报验的隐蔽工程全部进行检查、验收,检测方法和频率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形成监理抽检资料,连同承包人自检资料一起签署意见上报业主项目部。 (3)业主项目部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测、验收,验收,要认真核对承包人、监理处的自检(抽检)资料及影像资料,并组织到隐蔽工程现场检测核查,由业主项目部签发隐蔽工程合格证书。 (4)公建投工程合约部参加业主项目部、监理处组织的对重大桥梁、大型挡土墙、隧道工程的隐蔽工程检测验收。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指南及程序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指南及程序 项目交工验收是工程建设中比较重要的环节,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进行初步评价。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由项目业主组织,为更好完成交工验收工作,把相关事项和有关办事程序告知如下: 一、公路工程项目进入交工验收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工程交工检测单位的确定与报备 1.在路基施工1年左右,通过招投标确定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房建交工检测单位,否则许多交工检测项目无法开展,事后也无法弥补,特别要重视桥梁荷载试验,提前做好房建尤其是加油站房建交工验收;提前1年招投标确定机电交工检测单位。 2.在交工检测合同中明确检测结果必须先报给业主,业主确认后方可报给质量监督站,所以业主应该固定专人负责交工检测事宜。与区质量监督站沟通确定检测单位,都需要报区质量监督站备案。以便尽早启动交工检测工作。 (二)工程外业工作完善 1.完成工程主体(路基、路面、桥隧、交安、机电、房建、绿化等)工作,外业要尽量完善,尤其是区质量监督站历次检查检测过程提出存在的问题务必要整改好,都要求有书面反馈材料。 2.要重视路容路貌,如路基边坡绿化、边坡防护外观、塌方清除、硬路肩修整及绿化、边沟及排水沟的清理、路基路面缺陷的修复、标线标牌等,做到整洁、美观。

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机构完成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自检、监理检测、交工检测等外业检测工作,频率满足要求,整改好存在问题及处理反馈情况。 (三)内业资料的完备 1.施工单位提供合同工程完成情况表,竣工资料、工程质量自检评定资料,施工总结报告和交工验收申请。 2.监理单位对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交工验收申请审查意见和监理工作报告。 3.设计单位提交设计工作报告。 4.质量监督机构或业主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完成的质量检测资料,检测评定意见及整改复测结果及意见,并形成检测报告。 5.项目业主汇总基本建设程序,出版项目管理执行报告,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初步评价。 6.区质量监督站检测意见(要提前与质监站的相关人员做好沟通,争取得到较好的结论),联系主管监督工程师先拿到初稿。由自治区交通质量监督管理站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7.汇总装订好各单位的总结报告、业主对参建单位的评价、业主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初评等资料(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 8.以上资料要求在交工验收会前10天提交给业主,业主方安排专人细看,若需要修改调整的及时完善。 二、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大会的准备 (一)初拟交工验收方案 1.交工验收时间(一般定在通车前7天内)、地点、参加交工验收人员. 2.交工验收议程安排,包括预备会、现场分组检查验收、交工验收大会议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编号:SY-AQ-0284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Regulations on acceptance of concealed works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是指某些被后续工序施工所隐蔽或覆盖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隐蔽或覆盖前,经过承包商的自检合格后报监理人员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后,由压接人(仅对导地线压接)、施工现场负责人、承包商质检专工、现场监理工程师三(四)方在隐蔽工程签证卡上签字才允许隐蔽。 2、隐蔽工程验收的范围 基础分部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基础浇筑前、基础拆模后,灌注桩钢筋笼入孔。 接地分部工程包括:接地体敷设 架线分部工程包括:导地线压接 3、隐蔽工程签证前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3.1地基处理:地基灰土配比、夯实后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3.2基础浇筑前:地脚螺栓、配筋规格材质,砼配合比,基坑尺寸,基础根开,对角线,基础顶面高差,预偏,地脚螺栓露出基础顶面高度,保护层厚度,模板支立等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3基础拆模后:外观检查及尺寸实测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4接地体敷设:接地体型式、规格、数量、埋深、长度、焊接、防腐、降阻剂(接地模块),接地引下线安装工艺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5导地线压接: (1)液压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各类压接管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3)现场压接机具及消耗材料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 (4)压接管压后的外观质量、压后尺寸、表面损伤情况、弯曲度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 (5)接续管、补修管的位置和数量符合规程规范、设计文件和

监理制度: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监理制度: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3170监理制度: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 验收制度 Supervision system: Subcontract engineering acceptance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监理工作制度:隐蔽工程、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1、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 2、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机构填报《报验申请表》,并附自检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签署《报验申请表》,并回执给施工单位。 3、对未经监理机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严禁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同时以书面形式要求施工单位返工处理。 4、分项工程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依据相关《规

范》、及《监理实施细则》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报验申请表》,并回执给施工单位,检查不合格时,以书面形式要求施工单位返工处理。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实施主动监理,对分项工程采取质量预控,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验,专业监理工程师认为分项工程不合格时,应书面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监控。严禁专业监理工程师完全实行事后监理的工作方式。 6、分部工程的验收先由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分布工程验收申请报告,提请现场监理主管组织各方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正式验收,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依据分部工程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决定是否验收。同意验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报验申请表》,并回执给施工单位。 7、分部工程验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同步核查施工单位的档案资料。 8、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

公路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办法

307省道柞水小岭梁隧道工程 隐蔽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办法 一、编制依据 1、307省道柞水小岭梁隧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2、307省道柞水小岭梁隧道工程施工图纸 4、《公路工程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6、《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 7、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T F60-2009》 8 、307省道柞水小岭梁隧道工程相关管理办法 二、编制原则 1、加强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杜绝隐蔽工程的质量隐患。 2、对隐蔽工程采取完成验收前不进行覆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决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 原则。 3、对隐蔽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前进行技术培训的原则。

4、隐蔽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过程的验收采取验收过程必须用摄像机、照相机拍摄、影像 资料分类妥善保管的原则。 三、范围 1、隐蔽工程是指将被其后工程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 2、本验收办法适用307省道柞水小岭梁隧道工程施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属于隐蔽工程和工 序的项目。 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实施办法(一)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机构的程序:一般的隐蔽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者监理组长组织验收。具备阶段性验收条件的隐蔽工程由总监办组织验收。由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引起的隐蔽工程验收,要及时通知管理处参与验收。 (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程序如下: 1、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单位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 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工程检查证(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有关材料 证明,试验报告,复试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工程师审查。 2、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 现场检查(检测或核查),承包单位的专职质检工程师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 3、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报验申请表》及工程检查证(或隐蔽 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准予承包单位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

附件1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 一、质量鉴定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该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或竣工验收单位指定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组织。 2、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内业资料审查。 3、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依据质量监督机构在交工验收前和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检测资料,同时可结合监督过程中的检查资料进行评定(必要时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4、质量监督机构的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应在竣工验收前完成。(二)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的划分 1、单位工程 每个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中桥、隧道以每座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分为多个合同段施工时,以每个合同段作为一个单位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的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按合同段纳入相应单位工程,桥梁工程按特大桥、大桥、中桥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 每个合同段的路基土石方、排水、小桥、涵洞、支挡、路面面层、标志、防护栏等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桥梁上部、下部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隧道衬砌、总体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

(三)鉴定方法 1、分部工程质量鉴定方法 工程实体检测以本办法规定的抽查项目及频率为基础,按抽查项目的合格率加权平均计算分部工程的合格率,乘100作为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检查存在的缺陷,在分部工程实测得分的基础上采用扣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15分;内业资料审查时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在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的基础上采用扣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 Σ[抽查项目合格率×权值] 分部工程实测得分= ×100 Σ权值 分部工程得分=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扣分 2、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方法 根据分部工程得分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单位工程得分,再逐级加权计算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减去内业资料扣分为该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得分。 Σ[分部工程得分×权值] 单位工程得分= Σ权值 Σ[单位工程得分×单位工程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 Σ单位工程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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