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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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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目录

第1章总则

第2章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3章资金决策的管理

第4章资金计划的管理

第5章资金控制的管理

第6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加强公司所属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减少不合理的占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股份公司所属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完达山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二章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货币资金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一部分资金,包括现金和各种银行存款。

第四条现金的管理

(一)必须按照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提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

(二)要建立、健全现金收支业务的会计处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现金核算与管理的合理分工,将经管现金岗位和记帐岗位(不包括现金日记帐)分开设置,即坚持“钱账分管”的内部牵制原则。

(三)必须在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内保管现金,超过限额部分必须送交银行,坐支现金必须经银行批准。

(四)严格现金收支核算,做到先凭证后收付,收付款凭证必须经稽核人员签字后方可办理收付款项,同时要认真审核原始单据和记账凭证,凡不符合制度规定或手续不完善的一律不予办理,收入现金必须经过验钞机检测,防止伪币收入。

(五)企业的空白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结算凭证,由现金出纳在保险柜中保管,印鉴实行分别管理,不得在空白支票和结算凭证上予盖印鉴备用。

(六)企业因采购材料地点不固定,交通不方便,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必须使用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同意可支付现金。

(七)出纳人员必须逐日逐笔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必须将库存现金与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月终要与总帐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款一致。

(八)财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防止白条抵库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现象发生。上述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九)任何单位一律不准私设小金库,一切现金收入包括废旧物资出售或其他现金收入都必须交回财务部,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准私自截留,自行处理,更不能贪污挪用,一经发现,视同贪污,依法处理。

(十)出纳人员对银行派出监督现金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人员应主动配合,积极提供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十一)现金及有价证券的保管,一定要符合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确保现金及有价证券的安全完整。

第五条银行存款的管理

(一)企业发生的经济往来,除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都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二)企业应根据开户银行或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对银行存款进行明细核算,同时设置“银行存款”总帐,进行总分类核算。

(三)银行出纳对发生的结算业务,要根据合法、正确和完整的收支凭证,依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登记入帐,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出纳工作与银行存款对帐工作不能由一人担任。月份终了,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

款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帐项均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做出处理,防止差错。

(四)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有关规定,办理银行开户,银行结算和票据结算等业务,不准违规开立和使用帐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无理拒付,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无债权债务或真实交易的票据。

(五)经办人借用空白转帐支票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由出纳员在《空白支票借用登记簿》上写清支票号码、用途和收款单位等项目,由经办人签名后方可办理,经办人必须于业务结算后三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财务部门核销。

(六)结算凭证(如汇票、支票等)丢失,经办人必须立即报告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及时采取挂失止付等补救措施,防止冒领和诈骗发生。如果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七)预付款应填制用款申请单,必须按照已签订的合同付款有关条款,由单位领导及经办人签字,按照审批付款手续办理。

(八)凡办理予付款手续的单位和个人,款项一经付出,经办单位和承办人应督促款项的落实情况,业务结算后,及时将余款清回,否则,由此造成的呆(死)帐损失,要追究承办人的责任。

(九)任何人不得违反银行结算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得贪污挪用公款,否则,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一律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十)财务负责人不定期组织对现金、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抽查。

第六条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除用现金和银行存款结算外,还可采用其他货币资金结算办法,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和信用证存款等。

(二)使用上述结算形式,必须建立健全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责任人应经常与财务部门核对余额,业务结束后应立即清理,余款退回银行账户。

(三)不允许办理个人信用卡,原已办理的要组织进行清理并通知个人办理有关业务报销手续,并将个人信用卡上的余额限期交回财务部。

(四)取消办理企业信用卡,原来已办理的企业信用卡要限期进行清理和取消。

第七条往来帐户的资金结算管理

(一)企业对往来结算所发生的业务分别不同情况,分科目设立账户核算。

(二)往来账户必须逐笔进行登记,并注明经办人及形成原因,经办人负责往来帐户的清理工作。

(三)个人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在出差归来后十日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办者按借款额加收利息,并逐月从其工资中扣回。

(四)业务往来户必须于月终列出分户余额清单,经办人人为造成往来款项长期拖欠,查明原因酌情处理。

(五)每季度进行一次对帐,必须要有明细对帐确认函,如有差错无法确认的业务要派人进行核对。

(六)对超过二年的应收款要逐笔进行分析,确实无法收回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按坏帐损失处理,对帐龄较长的,但不属于坏帐的,责成专人负责限期清理。

第八条应收票据的管理

(一)应收票据是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时,因销售商品等而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二)财务部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账。逐笔登记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和单位名称、到期日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余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后,应在备查帐内逐笔注销。

(三)财务部收到销售部门交来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汇票,必须及时到银行办理电查认证手续,以防假伪票据的发生。

(四)财务部根据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合理安排资金,应当及时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背书转让。提高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九条工资的结算管理

(一)企业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以及其他工资性收入,应当纳入工资总额。

(二)统一发放的工资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三)企业人事部门根据年度生产经营大纲测算的本年度的工资计划,必须上报股份公司批准后执行。

(四)企业财务部根据股份公司批准的工资计划,按月安排资金,保证职工工资按时发放。

(五)各单位按年初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计划,严格控制,节约使用,每月按人事部门的有关要求按规定时间提供单位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和工资标准及代扣款项等数据,计算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报人事部门审核无误后交财务部。

(六)财务部根据人事部门核定的各单位编制内的实有人数和工资额,编制发放工资汇总表,计算代扣款项,列出工资发放清单。各单位必须为职工个人提供应发工资及代扣款项明细清单。职工在领取工资时必须在工资卡上签名或盖章。

(七)实行银行代发工资的企业,应与银行签订代发工资合同,代发工资银行各公司可自行选择。

第三章资金决策的管理

第十条资金决策就是企业的管理当局(或股份公司)根据企业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依据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和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通过收集情报、设计方案、抉择筛选和审查结果等过程所形成的有关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分配的方案。

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资金决策管理工作,制定责任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企业负责人、企业的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以及生产、销售、供应等部门领导都要共同

参与讨论、研究,资金的筹划决策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最佳方案。

第十三条资金决策和筹划要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防止和杜绝资金的沉淀和资金的短缺。

第十四条企业领导要经常深入实际,了解掌握市场信息和实际变化,并根据变化了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资金决策方案,确保资金决策的有效执行

第四章资金计划的管理

第十五条资金计划是企业全部计划的一部分,它是企业财务部门依据管理当局的资金决策方案和企业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制定的资金管理预算。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要组织做好资金计划的编制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积极予以配合。

(一)货币资金预算:按照现金流量表项目分类编制,坚持节约挖潜方针,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加快资金周转。

(二)短期投资收益目标预算:按项目分类制定,按期收回投资收益,增加效益。

(三)予付账款回收预算:预付账款平均占用额应严格控制在存货总额5%左右,预付账款要及时冲账,避免重复付款,防止发生不能收回情况。要严格落实责任人,在可能情况下尽量减少预付款项,以降低经营风险。

(四)应收账款回收预算:应收账款应控制在销售收入的10%—15%以下,并做到一年之内回收,防止长期拖欠。对已形成的长期拖欠,要制定催收计划,由专人负责催收;应收账款占用

过多的企业,应由企业领导亲自挂帅,销售部门负责人负责限期收回,回收困难的要通过多种方法,包括通过法律程序加以解决。

(五)其他应收款回收预算:必须严格控制其他应收款的发生。财务部门要通过分析年初余额形成原因,逐项清理;业务经办部门应按季度、月度制定其他应收款回收计划,由专人负责及时回收;企业财务负责人应亲自检查此项工作,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六)存货预算:要加强存货管理,按照节约、控潜、增效的原则,建立存货定额管理制度,供产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核定的资金占用定额进行本部门的存货管理,加强对存货占用资金的控制,防止积压和超储。财务部门要按照核定的定额进行考核,并根据定额执行情况按规定比例予以奖惩。

第十七条企业在编制资金计划时要注意调整安排好资金结构。

(一)必须重视安排好流动资产内的占用结构,提高经营资金的比重,压缩结算资金的占用,减少沉淀资金总额,盘活存量资产。

(二)必须重视安排好净资产与投资规模的结构,企业要量力而行参与投资,对外投资要有效益的跟踪管理,效益不佳的项目要及时采措施将投资收回。

(三)必须重视安排好资产与负债的结构。通过各种途经补充自有资金,降低资产负债水平,其中尤其要安排好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结构。

(四)必须重视安排好商品的库存结构。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安排库存额度与商品品种结构,做到以销定进,少留、不留库存。

第五章资金控制的管理

第十八条资金控制是指企业各部门应依据予定的资金计划,运用各种可行的方法进行资金收支,以实际收支与计划收支比较,衡量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经营成绩与效果,同时严格限制不利差异,达到予期目的。

第十九条企业供产销等部门要协同配合,财务部门要加强监督,共同搞好资金运用各重要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一)要强化商品采购环节资金的管理与控制,建立商品进货比价采购制度,真正做到“货比三家,择优选择”,完善进货合同管理工作。

(二)要强化资金支付环节的管理与控制,严格执行分级归口管理权限所规定的审核付款制度。

(三)要强化商品销售环节的管理与控制。严格控制赊销商品的管理权限,通过商品的优质服务做好现销工作。加强对收入票据的管理,防止票据给企业带来损失。

(四)要强化货款回笼环节的管理与控制。严格落实“货款回笼责任制”,谁经手赊销,谁负责收回货款,发生问题必须追究经手人责任,并将催收货款回笼与经手人的经济利益挂钩列入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

(五)要强化财务监督环节的管理与控制。财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对于不符合手续、制度的款项做到坚决不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制度的事项做到坚决不予办理。

第二十条企业要针对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修改补充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而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一)企业要定期召开资金占用情况分析会议,各有关部门对各自分管的资金占用情况要做出详细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

(二)建立资金平衡会议制度。对于大额资金支付要由总会计师直接审批,对于计划外项目和超大数额资金调度、对外投资、借款对外提供贷款担保应建立企业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联合审批制度。

(三)严格和完善资金的体内循环制度,资金收支必须统一经过企业财务部门进行,不允许发生资金分流和体外循环问题。

(四)建立企业的银行开户登记备查制度,加强对各企业银行开户行为的管理,凡没有在财务部门登记的账户不得拨付款项,集团公司原则上不允许企业多头开户。

第二十一条财务部门要严把费用开支关,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予以配合,确保资金计划得以有效执行,促使经济效益不断增长。

(一)要加强管理费用的管理,始终坚持费用开支“一支笔”审批制度,每一单位的开支由其主管领导审批。对各项费用开支计划和审批程序要以计划和制度的形式予以明确,使各部门都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控制和杜绝超计划支出。

(二)要加强经营费用的管理,各种经营费用开支做到支出有度,严格按照经营费用的计划执行,对于完成计划好、创造效

益好的部门和人员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于超计划的要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

(三)要加强财务费用的管理。从利息开支方面精打细算,财务人员应充分发挥会计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尽最大努力减少资金浪费,节约财务费用开支,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股份公司财务部。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保证有限公司工会经费的合理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本制度试用围:有限公司工会及各分工会。 二、工会财务工作实行工会委员会领导的工会主席负责制度统筹资金、配置资源、管理经费的使用。确保工会经费合理、安全、有效运作,保障工会各项工作的展开。 三、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勤俭节约的原则。 四、工会经费在职工福利、职工文体活动、职工教育、文化宣传、工会建设等围使用。 第二章预、决算管理制度 一、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工会预算、决算和组织预决算执行。 二、工会预算编制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 三、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五、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一切开支均在经批准的预算执

行。调整或者追加预算,要格履行规定的程序。 六、预算支出的编制要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要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面。 七、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经费支出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 八、年度预算、决算草案,由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经工会委员会(或者常委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应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提取和保留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3.库存现金要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者白条抵库。 4.现金收入必须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当日入账,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式存入银行;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得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禁将款项擅自挪用或借给个人;禁止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 5.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

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企业货币资金管理 办法 1

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目录 第1章总则 第2章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3章资金决策的管理 第4章资金计划的管理 第5章资金控制的管理 第6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加强公司所属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减少不合理的占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股份公司所属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完达山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二章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货币资金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一部分资金,包括现金和各种银行存款。 第四条现金的管理 2

(一)必须按照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它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前提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 (二)要建立、健全现金收支业务的会计处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现金核算与管理的合理分工,将经管现金岗位和记帐岗位(不包括现金日记帐)分开设置,即坚持”钱账分管”的内部牵制原则。 (三)必须在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内保管现金,超过限额部分必须送交银行,坐支现金必须经银行批准。 (四)严格现金收支核算,做到先凭证后收付,收付款凭证必须经稽核人员签字后方可办理收付款项,同时要认真审核原始单据和记 3

工会管理办法

工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建公司工会是以员工利益为主要目的,旨在通过工会的组建能更好的贴切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紧密度,使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共同进步成长。 第二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入会 第三条入会对象:凡在我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凡在我司入职的正式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员工,不分性别、民族、职业、宗教信仰,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第四条入会手续:员工参加工会,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小组长口头申请,填写好入会申请表;经过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印制的会员证。 第三章会员会籍处理 第五条会员的会籍是会员履行入会手续后从组织上得到承认的依据,也是会员的组织关系。日常的会籍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 1.保留会籍 保留会籍是指工会会员既不离开工会组织,又允许其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的情况下,会籍的一种处理办法。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外派、送培的工会会员,保留会籍; (2)会员因工作原因经常离开本地异地工作,长期不能参加本单位工会组织生活,可保留会籍; (3)会员调入无工会组织的单位时,工会组织要向会员说明,可保留会籍,等新单位建立工会后,再接转工会关系。 (4)临时工入会后,因停止工作离开企业时,其会籍可予保留,保留会籍期间不缴纳会费;到新单位工作时,可以把会员关系转到新工作单位; (5)企业职员在解除合同后未在企业或其它单位续签合同时,其会籍可保留在企业; (6)因公或自费出国期满未回的员工,其会籍一般可予保留; (7)辞职离职员工和自动离职的员工在其未进入新的工作单位前,一般情况下会籍可予

某x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货币资金》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拥有的现金(公司库存的货币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部门办理有关货币资金的收入,支付,保管等事项时,应遵循本办法的规定. 3.职责 财务部负责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工作.经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可授权非财务部门处理对外货币资金收支业务.总经理对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拥有最终决定权. 4.货币资金管理原则与依据 4.1公司采取月度计划方式,实施资金计划控制.每月末,财务部收集和汇总各部门的下月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公司月度资金计划,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4.2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的月度资金计划是公司资金使用的准则,必须严格遵守. 4.3计划外资金的使用由使用部门申请,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财务部方可办理. 4.4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其程序规定按照《财务报销单据审批程序》执行.

5.1现金管理的工作要求 5.1.1公司现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财务部统一办理,特殊情况需经财务部同意,总经理批准后,非财务部门方有权对外进行现金收支业务. 5.1.2财务部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与本办法的规定. 5.1.3财务部应该按不同的币种,设现金日记账.出纳要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实相符,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经理处理. 5.1.4为加强对现金出纳保管工作的监督,随时掌握现金的管理情况.财务部经理应对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在清查前出纳人员应将截止时间之前经过审核的现金收付款凭证全部登记入账,结出余额,并将保管的现金整理就绪以备查对.清点现金时,出纳人员应当在场,清点以后应将实际存款与账面数核对.如果发现账款不符或其他不法行为,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理. 5.1.5为确保安全,在节假日,公休日期间,严禁存放大量现金,出纳人员应作好保险柜的安全管理工作. 5.1.6为确保安全,存取1万元以上的现金时,应有两人以上同往.总经理办公室应保证财务部存取现金使用车辆. 5.2现金经管人员的管理 5.2.1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只限于出纳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5.2.2出纳人员的资格由财务部经理和人力资源专员审查认可. 5.2.3会计,出纳人员应严格职责分工.

工会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工会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会货币资金管理,确保工会资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和全总有关制度,结合我省工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货币资金包括工会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各级工会组织。 第四条工会财务部门负责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核算。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五条现金收付必须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现金收入必须开具收据,并当日入账,送存银行,严禁公款私存。 第七条现金的使用范围为: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超出现金使用范围、需要开支的其他费用,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八条现金支付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付款凭证,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不得“坐支”现金或“白条”抵库。 第九条各级工会应当加强库存现金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合理的现金库存限额,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条出纳保管的现金应在独立保险柜中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如果发生现金被窃,必须及时报告,分清责任后处理。 第十一条各级工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对现金收付业务进行逐日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二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非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现金收付和保管业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额相符。如发生不符,应及时查明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资金运用程序,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上海电气《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关于加强资金基金集中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主要规定了公司对货币资金管理的责任、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等管理规定。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 第五条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条企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企业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

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八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九条公司应按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使用现金,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须对外支付的款项在2000元(含)以上的应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对于支付给个人超过2000元(含)的,则通过网上银行划入个人的账户。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对于库存现金的规定如下:集团本部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20000元,其他分公司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10000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结账时必须将库存现金与日记账余额核对,月终时与总账核对,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实一致。 第十三条现金盘点采取每周盘点和每月盘点两种方式。每周盘点的时间为每周五下班之前,每月盘点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之前。 如遇节假日或有特殊事项导致在规定的盘点日无法盘点的,可以报请领导批准后调整盘点日。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第一条遵纪守法原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第二条经费独立原则。应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第三条预算管理原则。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将工会经费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第四条服务职工原则。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第五条勤俭节约原则。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条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二章工会经费管理职责 第七条工会经费收支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经常性收支由工会主席审批。工会重大决策、重大经费开支事项,由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批。

第八条工会设置会计、出纳、稽核各一人,相关人员须具有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第九条办理银行结算的工会社团法人代表印鉴、工会财务专用章及支票分开,由专人保管。 第三章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包括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应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算编制要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会工作的计划,以本年度预计收入为基础,根据“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的原则编制。 (二)预算要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 (三)拨缴经费收入预算,要在预算编制说明中,列明职工人数、年度工资总额、应缴工会经费数、地税代收返还本级工会经费比例及返还的经费数额。 (四)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体现工会工作特点,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组织职工活动、维护职工权益和为职工服务方面。“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四项金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本年度支出总额的80%。 (五)对上级工会给予的各专项补助,必须专款专用,在规定时间内使

财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财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的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的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1)金额在1 000万元以下的,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2)金额在1 00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3)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2次。 (4)办理汇票须提前2天通知财务部。

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

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 为切实加强各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第一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切实提高工会财务会计管理水平,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第二条总体目标。自2010年至2012年,用3年的时间,使各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达到规范化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规范化工作。 第二章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 第三条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业务素质相适应的会计人员。 第四条设置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并明确工作职责。 第五条会计人员的任免符合法定手续。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会计工作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第七条各级工会应当根据财务会计业务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收支预算、决算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经费定额(包干)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严格遵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第九条各级工会要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和组织预算执

行;县级和县级以上工会要按照政府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政府补助资金部门预算、决算。 第十条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预算。 第十一条没有“小金库”或账外设账行为。 第十二条一切开支均在经批准的预算内执行。调整或追加预算,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 第十三条年度预算、决算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报批。 第十四条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会会计制度》等规定建账。 第十五条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十六条记账凭证内容、填制方法、所附原始凭证、更正错误方法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经有关人员签章,字迹清楚,装订整齐。 第十七条会计账簿设置齐全,有总账、明细账(如各类收入明细账、各类支出明细账、拨缴经费收入台帐、固定资产明细账、往来款项明细账等)、日记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设有必要的辅助账簿(如财政划拨、税务代收工会经费辅助账等)和备查账簿(如低值易耗品、呆坏账处理备查账等)。各类账簿的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记账及时,文字规范。 第十八条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相符)、账账相符(不同会计账簿之间的账簿记录相符)、账实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财产等实有数额相符)。 第十九条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经过审核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第二十条财务报告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并经分管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暂行)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川烟工财〔2007〕19号 关于印发《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分厂: 为加强货币资金、专项资金的控制和管理,加强公司财务监管、提高经济效益,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局、川渝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暂行)》,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ΟΟ七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规章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2007年8月7日印发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暂行)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控制和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工作。 2 职责 2.1 财务管理部----负责公司货币资金使用的审核、支付及货币资金的 日常管理。 2.2 审计部----负责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 机构及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2.3 各分厂----负责各分厂货币资金使用的审核、支付及货币资金的日 常管理。 2.4 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及月度资金预算,安排本部门的资金 支付,并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填写付款申请单,对发 票、合同等附件进行合规性审核。 3 货币资金的范围及管理原则 3.1 货币资金包含以下范围: a)现金; b)银行存款; c)外币资金 d)其他货币资金 3.2 公司货币资金应加强计划管理,控制货币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遵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及流程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业务主要包括: (一)现金收支; (二)银行存款收支; (三)其他货币资金收支; (四)现金盘点及银行存款余额对账调节; (五)票据及印章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要实现的控制目标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设置明确。 (二)货币资金业务流程合理、完整。 (三)货币资金业务都经过适当级别的批准。 (四)货币资金业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

定。 (五)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记录真实、完整和准确。 (六)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章岗位职责及授权批准 第四条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应当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的岗位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稽核; (四)票据的保管与印章的保管。 (五)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货币资金业务的相关岗位职责与授权审批: 部门或岗位职责与权限

总裁(1)《资金支出计划表》的审批; (2)对《资金支出计划表》以外 的支出申请进行审批; (3)对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 (含1万元)资金支付每月进行 复核; (4)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资 金支付审请的审批; (5)各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的批 准; (6)销户申请的批准。 总经理(1)《资金支出计划表》的审核; (2)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 (含1万元)资金支付申请的审 批; (3)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资 金支付审请的审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XXXX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微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成员企业的货币资金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规,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等制订。 第四条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实施货币资金业务管理中,应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2、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核对、清理应当严格有效,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的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五条本制度所述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岗位分工和授权审批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货币资金业务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牵制和监督。做到: (1)钱账分管; (2)收付款申请人、批准人、会计记录、出纳、稽核岗位分离,不由一人办理收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3)出纳人员不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公司关于货币资金业务实行归口办理的办法,具体如下: (1)公司的一切收付款业务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并且只能由出纳办理; (2)非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接触公司的货币资金; (3)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立的结算户办理; (4)收款的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的专人开具。 第八条公司货币资金使用按金额大小、业务性质及责任大小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财务部门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批准制度。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根据《工会法》、《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会计法》及其它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单位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2、起草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财务收支决算,合理安排,节约开支。 3、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填制会计凭证,做好记账、对账、编制会计报表工作。并整理、保管好凭证、账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4、做好往来款项的明细,做好财产物资的管理、核算。 5、保管好财务印鉴。 二、出纳岗位责任制度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现金、银行存款业务。 2、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私借、私存现金。 3、现金、支票、空白收据应存入保险柜中,不得随意存放。 4、严把“收支关”。对各项支付手续要认真复核。 三、货币资金、银行支票管理制度

1、现金收入必须开给收据,并当日入帐,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元,严禁贪污、挪用公款,严禁私设“小金库”。 2、现金结算的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及奖金;(3)正常性、零星办公开支;(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不足转帐起点的其它支出。 3、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单位之间不得互借现金,不得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4、出纳收入的现金应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白条”抵库,会计人员对现金的库存情况有权随时检查。 5、设置和登记现金日记帐,进行库存现金的序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6、银行支票的购买、领用、保管由专人负责专门登记。 7、银行支票和印签必须分人保管,严禁集中一人身上。 8、必须做好现金和银行支票的保管工作,如发生现金被窃,必须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对盖好印签的空白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四、工会费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 1、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预算内一般性开支由主管领导审批;大项支出、须追加预算的支出,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主管领导审批。 2、报销凭证要求:(1)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完整。必须盖有开票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本部及其子企业。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四条资产财务部负责中心货币资金的管理工作,办理货币资金的结算业务。 第五条根据货币资金业务流程和内控要求,中心货币资金管理实行钱帐分离、钱票分离、票章分管的内部牵制制度,按货币资金管理环节设置岗位如下: 出纳负责各类货币资金的收付结算业务;保管现金、支票及支票密码、有价证券、经批准代管的其他货币资产;定期编制反映货币资金变动、结余情况的报表。负责银行存款日记帐的核对工作,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银行对账过程中发现错误及时查明原因并要求资金核算人员订正,及时查明、报告未达帐项的原因。 货币资金业务审批(核)根据《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资金支出审批办法》规定,负责货币资金业务的审批(核)。 货币资金业务核算负责与货币资金相关业务的核算。 货币资金的监督检查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盘库存现金及有价票据,抽查银行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方法是否正确、计算是否准确、未达款项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和

完整。 第六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审批人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第八条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权限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 第九条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程序。 (一)支付申请。部门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包括借款单、借用支票单、拨款通知书等形式),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金额是否符合预算,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确认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 第十条未授权人员不得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十一条非中心正式职工不得办理货币资金借用、报销业务。 第三章现金的管理

某某集团公司工会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公司工会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会货币资金管理,确保工会资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和全总有关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工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货币资金包括工会拥有或控制的本、外币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某某集团公司各级工会。 第四条工会财务部门负责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核算。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五条现金收付必须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某某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标准》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现金收入应于当天及时送存开户银行收入账户,严禁截留、挪用、借出货币资金。取得货币资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 第七条现金的使用范围为: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按某某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标准规定1000元以下;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超出现金使用范围、需要开支的其他费用,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八条现金支付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付款凭证,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不得“坐支”现金或“白条”抵库。 第九条各级工会应当加强库存现金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合理的现金库存限额(原则上3-5天的用量),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条出纳保管的现金应在独立保险柜中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如果发生现金被窃,必须及时报告,分清责任后处理。 第十一条各级工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对现金收付业务进行逐日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二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非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现金收付和保管业务;出纳人员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应在本规定权限内制定本单位货币资金管理权限的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货币资金日常管理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货币资金必须有效控制,各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资金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外单位垫付资金和货款。 3.1财务部的管理权限 3.1.1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是本公司货币资金集中管理的机构。对外办理融资业务,对内集中管理销货回款、按计划及工作进度向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拨付生产经营资金、办理公司总部其他资金收、付业务。分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无权自行对外融资; 3.1.2公司财务部对货币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对其收支进行综合平衡,严格控制,确保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及时筹措和合理使用。货币资金的支付,必须根据公司的审批权限经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并在财务部内部银行办理相应手续后才能支付; 3.1.3财务部(含分、子公司财务部,下同)根据各职能部门提供的货币收支计划,进行综合平衡,按年、季、月编制公司资金平衡计划,经领导批准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并认真做好货币资金收支的日常管理工作; 3.1.4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计划外资金。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办理追加计划手续,财务部视其当时资金状况,予以安排支付。 3.2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 3.2.1总工办负责执行材料物资采购支出计划和多余材料物资销售处理,并有效控制存货(储备资金)、应付帐款(含预付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负责备品备件采购支出及购进固定资产指标,并有效控制库存设备、备品备件、应付帐款(含预付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负责并有效控制药政、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费用支出计划; 3.2.2商务部负责产品销售收入和营销费用指标,有效控制存货(发出产品)、应收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按公司年度销售政策有效控制营销费用指标; 3.2.3负责生产的分公司、子公司除负责水、电、气和制造费用指标,有效控制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资金占用水平,还需有效控制原材料采购、成品存货资金占用水平; 3.2.4广告部负责广告费用支出指标,按公司批准的计划有效控制广告支出总额并按工作进度使用资金; 3.2.5总经办负责业务接待费、小车费用及其他办公费用支出指标,在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励行节约,减少支出; 3.2.6信息部负责公司信息及网站建设维护支出指标,按公司计划有效控制支出总额; 3.2.7市场部负责市场研发支出指标,按公司计划有效控制市场研发支出总额; 3.2.8证券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费用支出指标,按公司计划有效控制支出总额; 3.2.9、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工资及工资性补贴支出指标,及员工基本保险、员工贺仪与奠仪以及员工生日等福利支出指标,按公司计划有效控制。 3.3货币资金收支信息反馈 3.3.1财务部是货币资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馈的职能部门。其它职能部门凡涉及货币资金的收支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财务部。对外签署的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或协议,应向财务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办理手续。无合同、协议的(或无有效合同、协议),

工会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大全

工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货币资金业务审批制度,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按照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支付办理的操作流程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3、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4、现金的收付、存取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得有下列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1)超出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 (2)未经开户银行批准坐支现金; (3)超出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金; (4)用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抵顶库存现金; (5)以现金形式保留账外公款; (6)编造用途或用转账凭证套用现金; (7)利用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8)其他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5、银行结算账户的开设、使用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央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有下列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擅自改变银行结算账户用途; (4)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5)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6)不及时撤销应当撤销的银行结算账户; (7)其他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6、支付结算符合《支付结算办法》。不得有下列违反支付结算纪律的行为: (1)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 (2)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 (3)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4)其他违反《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行为。

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编制: 单位: 部门: 审核: XX年XX月XX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

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会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工会是依法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会计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工会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2、会计人员的配备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会计岗位不得兼任出纳岗位工作,出纳岗位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财务专用章设专人保管,个人印鉴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不得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4、工会经费收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责任制度。 二、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根据工会业务量的需要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或兼职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管的会计工作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1、会计岗位职责 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工会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1)建立会计帐套、设置会计科目、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算账、记账、对帐、结账及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証证、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2)定期对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进行抽查、盘点。在出纳人员在场的前提下,进行实地盘库、核对有价证券,盘点结果填写《盘点报告表》,对盘库发现的问题书面上报工会主管领导等待处理结果,待处理结果决定进行账务处理。 (3)编制工会年度收支预算和年终决算,定期并向工会负责人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上级工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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