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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民法学

试题

一、简答题(每小题5分,个别要点多者达满5个要点即可得全部5分)

1、简述民法得调整对象。(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得财产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第2条得规定,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得财产关系、所谓财产关系,就是指人们在产品得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过程中所形成得具有经济内容得关系。

(2)民法调整人身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第2条得规定,我国民法不仅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得财产关系,而且也调整她们之间得人身关系。所谓人身关系,就是指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得社会关系。人身关系就是基于一定得人格与身份产生得,体现得就是人们精神上与道德上得利益,它包括人格关系与身份关系两类。

2、简述民法得特点。

(1)民法就是权利法。

(2)民法得内容主要就是私法。

(3)民法主要就是实体法。

(4)民法具有一定得任意性。

(5)民法强调平等协商与等价有偿原则

3、简述民法得渊源。

民法得渊源就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得形式,它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制定得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包括宪法;民事法律;国务院发布得民事法规、决议与命令;最高法院得指导性文件;国务院各部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所制定得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国家认可得民事习惯。

4、简述民事法律关系得分类。

(1)财产法律关系与人身法律关系。

(2)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

系。

(3)物权关系与债权关系。

5、简述民事法律关系得构成要

素。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2)民事法律关系得内容。

(3)民事法律关系得客体。

6、简述法律事实得分类。

(1)事件,就是指与当事人得意

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

得客观现象。

(2)行为,就是指当事人得有意

识得活动。

7、简述准民事行为。

准民事行为就是指行为人

实施得有助于确定民事法律关

系相关事实因素得意愿表达或

事实通知行为。此类行为并非民

事行为,没有包含行为人对于民

事主体间利益关系安排得设想,

不以直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得

变动为目标,但可以准用民事行

为得相关规则。属于准民事行为

得主要有与请求权或法律关系

有关得催告、通知等。这些催告、

通知就是行为人有意为之,并借

助这些催告与通知间接推动民

事法律关系得变动或为民事法

律关系得变动创造条件。

8、简述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得

特征。

(1)普遍性与平等性。

(2)不可转让性。

9、自然人得民事行为能力就是

如何划分得?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无民事行为能力。

10、简述我国监护人得设定方

式。

(1)法定监护。

(2)协议确定监护人。

(3)委托监护。

(4)遗嘱监护。

11、监护权得内容有哪些?

(1)保护被监护人得人身、财产

以及其她合法权益。

(2)担任被监护人得法定代理

人。

(3)教育与照顾被监护人。

12、监护关系终止得原因有哪

些?

(1)对于未成年人得监护,自被

监护人成年之日起,监护关系自

然终止。

(2)对于精神病人得监护,只有

当精神病人痊愈,由人民法院作

出撤销其监护得裁决时,监护关

系才能终止。

(3)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

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人

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

有关单位得申请,经查明事实,

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关系终

止。

(4)监护人或者被监护人一方死

亡或者监护人成为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13、简述宣告失踪得条件。

(1)须有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

得事实。

(2)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

提出申请。

(3)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

宣告。

14、简述宣告死亡得条件。

(1)自然人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定

得期间。

(2)须有利害关系人得申请。

(3)需由人民法院进行宣告。

15、简述合伙得内部关系。

(1)合伙经营事务得执行

个人合伙得经营活动,由

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

与监督得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

负责人。合伙负责人与其她人员

得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2)合伙内部得损益分配

各合伙人应按其在合伙中出资份额得比例分享盈利与分担亏损;在有合同约定时,应按约定得办法进行分配。

16、简述法人得基本法律特征。

(1)法人就是依法成立得一种社会组织。

(2)法人拥有独立得财产或者经费。

(3)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法人能够以自己得名义参加民事活动。

17、简述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所谓公司人格否认,又称“揭开公司面纱”,就是指对照法人制度得目得,就某一具有法人资格得公司,贯彻其形式上得独立性,会导致违反了正义、衡平得后果。可以在特定得具体案件中,否定其法人人格,将公司与其股东在法律上视为同一体。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并非全面否认法人得独立人格,而就是在承认公司具有法人人格得前提下,对特定法律关系中得公司人格及股东有限责任加以否认,直接追索公司背后成员得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与股东得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得,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就是关于公司人格否认得规定。

18、简述民事权利得自我保护措施。

(1)正当防卫。

(2)紧急避险。

(3)自助行为。

19、民事行为得一般生效要件有哪些?

(1)行为人具有相应得行为能力。

(2)当事人得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

20、可撤销得民事行为得种类有

哪些?

(1)存在重大误解得民事行为。

(2)民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

(3)一方以欺诈、胁迫得手段或

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

背真实意思得情况下为民事行

为。

21、效力待定得民事行为得类型

有哪些?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

得依法不能独立实施得多方民

事行为。

(2)无权处分行为。

(3)无权代理行为。

(4)无权代表行为。

22、附条件得民事行为所附得条

件应符合哪些要求?

(1)条件必须就是将来得事实。

(2)条件必须就是不确定得事

实。

(3)条件必须合法。

(4)条件必须就是当事人设定得

条件,不能就是法律规定得与民

事行为效力有关得条件。

23、简述代理得特征。

(1)代理人以作出或接受意思表

示为职能。

(2)代理人得以被代理人得名义

或自己得名义进行活动。

(3)代理行为得法律效果直接归

属于被代理人或经由间接代理

人归属于被代理人。

24、代理得类型有哪些?

(1)根据代理权产生得根据不同,

可以将代理区分为委托代理、法

定代理与指定代理。

(2)根据代理人代理权来源得不

同,可以将代理区分为本代理与

复代理。

(3)根据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得

方式,可以将代理区分为直接代

理与间接代理。

(4)以代理人系代为意思表示,

或仅代受意思表示为标准,可以

将代理区分为积极代理与消极

代理。

(5)以代理权就是否被限定为标

准,可以将代理区分为概括代理

与限定代理。

(6)在有数个代理人时,以代理

权得行使方式为标准,可以将代

理区分为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

25、代理权行使得要求有哪些?

(1)亲自行使代理权。

(2)谨慎、勤勉、忠实地行使代

理权。

26、简述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关

系得消灭原因。

(1)被代理人已取得或恢复行为

能力,使代理成为不必要。

(2)被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死

亡、丧失行为能力。

(3)指定机关撤销对指定代理人

得指定。

(4)由其她原因引起得被代理人

与代理人之间得监护关系消灭。

27、简述代理关系消灭得后果。

(1)代理关系消灭后,代理权归

于消灭,代理人不得再以代理人

得身份进行活动,否则即为无权

代理。

(2)代理关系消灭后,代理人在

必要与可能得情况下,应向被代

理人或其继承人、遗嘱执行人、

清算人、新代理人等,就其代理

事务及有关财产事宜作出报告

与移交。

(3)委托代理人应向被代理人交

回代理证书及其她证明代理权

得凭证。

28、诉讼时效制度得功能有哪

些?

(1)避免义务人得举证困难。

(2)维持既定法律秩序得稳定。

29、简述诉讼时效期间得起算方式。

(1)请求权定有清偿期得,从清偿期届满时起算。

(2)债权未定清偿期得,债权人得随时请求清偿,债权人请求清偿时确定清偿期得,自该清偿期届满时起算;债权人请求清偿时未确定清偿期得,自债权人请求清偿时起算。

(3)基于侵权得损害赔偿请求权,自受害人知道有侵害行为及加害人之时起算;其她基于法律规定产生得债权,如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自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4)不作为之债,从义务人违反义务即作为时起算。

30、简述诉讼时效中断得法定事由。

(1)提起诉讼。

(2)权利人主张权利。

(3)义务人认诺。

31、简述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得区别。

(1)发生得事由不同。中止得法定事由出自当事人得主观意志所不能决定得事实;中断得法定事由为当事人得主观意志所能左右得事实。

(2)发生得时间不同。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得最后6个月内;中断可发生于时效期间内得任何时间。

(3)法律效果不同。中止得法律效果为不将中止事由发生得时间计入时效期间,中止事由发生前后经过得时效期间合并为总得时效期间;而中断得法律效果为于中断事由发生后,已经经过得时效期间全部作废,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

32.物权得分类有哪些?

(1)所有权与她物权。

(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3)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33、简述所有权得权能。

(1)占有与占有权。

(2)使用权。

(3)收益权。

(4)处分权。

34、所有权得合法取得方式有哪

些?

(1)原始取得:劳动生产、受益;

征收;善意取得;添附;没收;遗

失物得拾得;漂流物得拾得、埋

藏物与隐藏物得发现。

(2)继受取得。

35、简述所有权得行使方式。

(1)所有人直接行使。

(2)所有人授权她人行使。

36、导致所有权消灭得原因有哪

些?

(1)所有权客体灭失。

(2)所有权主体消灭。

(3)所有权被依法转让。

(4)所有权被抛弃。

(5)所有权被依法强制消灭。

37、简述共有得法律特征。

(1)共有得主体不就是一个而就

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公民或

法人。

(2)共有得客体即共有物就是特

定得,它可以就是独立物,也可

以就是集合物。

(3)在内容方面,共有人对共有

物按照各自得份额享有权利并

承担义务,或者平等地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

38、简述要约得主要构成条件。

(1)要约就是由具有订约能力得

特定人作出得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得意

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

订立合同得受要约人发出。

(4)要约得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39、简述侵权行为得特征。

(1)侵权行为就是行为人实施得

行为。

(2)侵权行为就是侵害她人民事

权益得行为。

(3)侵权行为就是依法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得行为。

40、简述共同侵权行为得特征。

(1)主体得复数性。

(2)过错得共同性。

(3)结果得同一性。

(4)责任得连带性。

二、辨析题(辨析对错并给出相

应得理由,每小题2分)

1.相邻权就是我国民法通

则明确规定得权利,就是用益物

权。( )

答:错

理由:相邻权属于所有权得

延伸与限制,不属于用益物权。

2.甲在遗嘱中写明,其遗嘱

必须待其死亡时才发生效力。该

行为属附条件得民事法律行为。

( )

答:错

理由:不属于属附条件得民

事法律行为,人得死亡就是期限,

不就是条件。

3.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得

房屋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权

登记。甲乙抵押合同中约定,乙

得债权在期满后未受清偿得,该

房屋所有权归乙所有。则该抵押

合同全部无效。 ( )

答:错

理由:流押条款无效。

4.无人认领得遗失物归国

家所有,这种所有权得取得方式

为继受取得。( )

答:错

理由:国家取得无主物得所

有权属于原始取得。

5.民法就是调整所有财产

关系与人身关系得法律规范得

总称。( )

答:错

理由:民法就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得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得法律、法规。

6.法人均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并非均有民事行为能力。( )

答:错

理由: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时也就具有了民事行为能力。

7.一个物上只能承载一个物权。( )

答:错

理由:一个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

8.法人在清算期间仍然拥有全部得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

答:错

理由:法人清算时,法人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得范围受到限制,只能从事与清算相关得工作。

9.物权得权利主体就是特定得,而义务主体则就是不特定得。( )

答:对

理由:符合物权得基本特点。

10.无效得民事行为从法院判决其无效之日起无效。( )

答:错

理由:无效得民事行为自始无效。

11、某商店开展促销活动,部分商品打折销售,并在醒目处贴出“打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得告示。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得规定对该告示加以评析。 ( ) 答:该格式条款应当就是无效得。

理由:

(1)该商店告示反映了民法得格式条款制度。格式条款就是

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

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

协商得条款。

(2)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虽然

具有简化缔约程序、节约交易成

本得好处,但内容常常显失公

平。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要

求反映当事人得真实意思,并体

现公平原则。商店作为提供格式

条款得一方,往往规定免责条款

损害对方尤其就是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得规定。

(3)根据合同法得规定,提供格

式条款得一方应当遵守公平原

则确定当事人得权利与义务,采

取合理得方式提请对方注意限

制或免除其责任得条款。

(4)根据合同法得规定,提供格

式条款具有免除提供格式条款

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

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得,该条款

无效。商店得告示实质就是完全

免除自己得责任,因此,该格式

条款应当就是无效得。

12、“所有权就是完全物

权——非定限物权,意味着所有

权人可以任意地对标得物行使

其支配权。”试用民法学得知识

与理论对所说法加以辨析。

( )

答: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理由:

(1)所有权就是所有人依法

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与处

分得权利。这体现了权利人对标

得物进行全面得支配,具有整体

性、弹力性、排她性以及永久存

续性,就是完全物权。

(2)所有权不就是定限物

权。定限物权就是权利人对标得

物得支配被限定于某一特定方

面或某一特定期间得物权,它就

是所有权之外得各种物权形态。

(3)所有权作为完全物权

——非定限物权就是正确得,但

并不意味着所有权就是一种绝

对得,不受任何制约得权利。根

据民法及其她相关法律,法规,

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建设、

相邻关系等方面得需要,对所有

权得内容进行必要得限制。如行

使所有权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

得损害她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

益。

13.2002年1月,甲因受单

位行政处分而离家出走,一直下

落不明。2007年6月其妻乙向

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月,甲所

在单位欲将其除名,亦向同一法

院递交了宣告甲死亡得申请书。

法官可以在判决离婚得同时宣

告死亡。( )

答:错

理由:

宣告死亡除有下落不明得

事实外,必须要有利害关系人得

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失踪人得

近亲属以及失踪人存在债权债

务关系得人。人民法院不能依职

权主动作出宣告死亡得判决。本

题中,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已满

4年,但其妻只就是向人民法院

起诉离婚,而未向人民法院申请

宣告死亡,而甲所在单位与甲之

间存在劳动关系,其单位只就是

普通得债权人,申请宣告死亡得

顺位在后,在甲得妻子不申请宣

告甲死亡得情况下,其单位不具

有申请人得资格,故人民法院只

能判决离婚,不应判决宣告死

亡。

14.张甲、张乙、张丙祖孙

三人各出资20000元、30000元、

25000元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

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张甲、张

乙、张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

楼,但对所有权得归属未明确约

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得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则推定三人共同共有。( )

答:正确

理由:

依据《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得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得,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15.赵、钱、孙、李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字号为“通能百货”(已依法核准登记)得个人合伙。四人推举赵为合伙负责人,并约定5万元以下得事项赵可以自主决定,超过5万元得事项须与其余三人协商后决定。2005年,赵未与其她三人协商擅自以通能百货得名义与强原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通能百货向强原公司提供管材100吨,每吨5000元,货到后三天付款。通能百货在交付管材前,发现强原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此时,通能百货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

答:错

理由:

通能百货得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得合同构成表见代表,合同有效。有效合同中先履行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丧失履行能力得情形下,按照《合同法》第68、69条规定,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但不能直接解除合同。

16.甲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预订了一套住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首付了30%得款项,双方并办理了预告登记。后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资金紧张又将该套楼盘整体抵押给某银行,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到期不能偿还银行贷款而发生纠纷。该案中

银行得抵押权优于甲得权利。

( )

答:错

理由:

本题中甲与房地产公司就

该套房屋进行了预告登记,故银

行未经甲同意不能取得对该套

房屋得抵押权,银行既然不存在

对该套房屋得抵押权,也就不存

在甲得权利优于银行抵押权得

问题。

17.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

定还款日期为2002年2月2日。

借款到期后,甲未还钱。2003年

3月3日,甲将此债务转让给丙

承担,乙表示同意。但其后丙也

未还款。2004年4月4日,乙向

丙主张债权未得而诉至法院。该

案中乙对甲得债权已过诉讼时

效期间,丙可主张此抗辩。

( )

答:错

理由:

本题涉及诉讼时效期间得

中断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

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

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

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本题

中,乙对甲得债权于2002年2月

2日到期后,甲未履行债务,便开

始计算乙之债权得诉讼时效期

间。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19

条规定,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

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得,应当认

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

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2003

年3月3日,甲将债务转让给丙

承担,系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得

行为,故乙之债权得诉讼时效期

间中断,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乙对甲得债权得诉讼时效期间

应至2005年3月3日。债务承

担经债权人同意后发生效力,乙

对丙享有债权请求权,该权利得

诉讼时效期间即为2003年3月3

日至2005年3月3日,现乙于

2004年4月4日起诉,其对丙得

诉讼时效期间未过。

18.学校为了贷款,可以将

校长得车进行登记抵押。( )

答:正确

理由:

依《物权法》第180条得规

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

分得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

筑物与其她土地附着物;(二)建

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

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得荒地

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

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

正在建造得建筑物、船舶、航空

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

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得其她

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

产一并抵押。”第184条规定:“下

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

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

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得土地使用

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得除

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

以公益为目得得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得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

与其她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

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得财

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

管得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不得抵押得其她财产。”

19.恒祥皮具厂为了扩大生

产规模而欲向银行贷款200万

元购买生产线。银行要求恒祥皮

具厂提供担保,考虑到恒祥所拥

有得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

双方遂协商以该注册商标专用

权中得财产权出质,双方并签订

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进行登

记。3个月后,邻县得另一家洛

明皮具厂找到恒祥皮具厂,提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支付相应得使用费。恒祥皮具厂在经审查洛明皮具厂符合相应标准后,与洛明皮具厂签订了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银行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恒祥皮具厂得许可行为侵犯了自己得质权,双方遂发生纠纷。该案中质押合同未生效,许可合同无效。( )

答:错

理由:根据法律规定,知识产权中得财产权可以设定权利质押。但就是知识产权财产权得质押要符合特别得规定。依《物权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得财产权出质得,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由于本题中质权没有登记,故质权未生效,恒祥皮具厂完全可以许可她人使用自己合法注册得商标专用权,故许可合同有效。而质押合同得效力不受登记与否得影响。本案质押合同已生效,许可合同有效。

20.甲房地产开发公司欲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一块地皮,开发商品住宅,公司得法律顾问向公司得董事长提出以下法律意见, 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得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但应办理相应得登记。( )

答:错

理由:

依《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得,自动续期。自动续期无需办理变更登记。

21.杨某与柳某之间订有买卖合同,约定杨某以30万元得对价购买柳某得一批货物且郑某为杨某得保证人,杨某同时提

供价值10万元得汽车作为担

保。后来杨某未如约支付货款,

柳某放弃价值10万元得汽车担

保,则在此范围内郑某免除担保

责任。( )

答:正确

理由:

《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

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得担保

得,保证人对物得担保以外得债

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

得担保得,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

权利得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22.甲(出卖人)与乙(买受

人)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总价款

200万元,乙支付定金50万元。

后甲只如期供应给乙一半数量

得货物,剩余部分无力供应。乙

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100万元,

甲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本案

中,定金条款部分无效,40万元

部分有效,但乙仅有权主张甲返

还定金40万元,而甲已供应一

半数量得货物,适用双倍返还得

定金部分为40万得一半,另返

还其余得30万元。( )

答:正确

理由:依《担保法》第91条

规定:“定金得数额由当事人约

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得额得

百分之二十。”依《担保法解释》

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

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

得,给付定金得一方拒绝订立主

合同得,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

受定金得一方拒绝订立合同得,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121条

规定:“当事人约定得定金数额

超过主合同标得额百分之二十

得,超过得部分,人民法院不予

支持。”故本案定金条款得40万

元部分有效,而甲已供应一半数

量得货物,适用双倍返还得定金

部分为40万得一半。剩余得30

万元也应返还。

23.甲公司借用乙公司得一

套电子设备,在使用得过程中,

不慎将某部件弄坏,于就是甲公

司向乙公司提出买下该套设备,

乙公司同意以2万元得价格卖

给甲公司。双方还口头约定在甲

公司支付价款前,乙公司保留这

套设备得所有权。在甲公司支付

价款前,甲公司生产车间失火,

造成该套设备被烧毁。该套设备

灭失得风险应由甲公司承担,甲

公司仍应支付2万元价款。

( )

答:正确

理由:依据《合同法》第142

条规定:“标得物毁损、灭失得

风险,在标得物交付之前由出卖

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

有约定得除外。”

24.甲与乙经登记结婚后,

乙欲撤销该婚姻,其理由成立得

就是:甲趁乙母亲病危急需用钱

之际,以许诺给其母瞧病为条件,

使乙迫于无奈与其结婚。( )

答:错

理由:《婚姻法》第11条规

定了婚姻法律行为可撤销得唯

一情形:“因胁迫结婚得,受胁迫

得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

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与国婚姻法〉若干问题得解释

(一)》第10条第1款进一步补

充:“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得‘胁

迫’,就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

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得生命、身

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

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

违背真实意愿结婚得情况。”故

该项事实不属于法律规定得受

胁迫婚姻,不能撤销。

25.刘某早年丧偶,退休后开了个商店,其子刘立因吸毒经常到店里拿钱,父亲不给即抢,并多次打伤其父。一次刘立因犯毒瘾又来抢钱,刘某没给,刘立拿刀就砍,刘某当场死亡。二儿子刘钊恰巧瞧见父亲惨死,当即将刘立打死,并因此被判刑12年。大儿子刘建在办理父亲得丧事时,无意中发现父亲得遗嘱,写明由三个儿子平分她得遗产。于就是刘建偷偷改了遗嘱,增加了1万元应继承份额。该案中,刘建、刘钊与刘立应当等额继承刘某得遗产。( )

答:错

理由:根据《继承法》规定,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得,丧失继承权。《继承法意见》对情节严重进行了界定,即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得继承人得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得,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刘建虽有篡改遗嘱得行为,但不构成情节严重,并不丧失继承权。《继承法》第7条规定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她继承人得,丧失继承权。也就就是说,如果不就是为了争夺遗产而就是因为其她原因而杀害其她继承人,并不丧失继承权。本案中刘钊杀害刘立得行为就是见父亲被害,出于义愤打死了刘立,因此,不丧失继承权。因刘立有故意杀害刘某得行为,根据《继承法》第7条第(一)项,刘立丧失继承权。遗嘱中原由她继承得份额,应由其她继承人继承。因此,本案中得遗产由刘建与刘钊共同继承。

26.甲、乙与丙就是某合伙企业得合伙人,甲被推举为合伙企业得负责人,负责执行合伙企业得事务。甲在未与乙与丙商量得情况下,在与某商场签订得买

卖合同履行中,放弃合伙企业对

商场得债权5万元。在该案中处

分财产权利需要其她合伙人一

致同意,甲得行为无效。( )

答:错

理由: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5

条规定,甲作为合伙企业得代表

人,其行为视为合伙企业得行为,

无需其她合伙人同意。

27、物权就是人对物得统

治,体现着人与物得关系。

( )

答:错

理由:

物权体现人与人之间得关

系。

28.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

人即丧失了程序意义上得起诉

权。( )

答:错

理由:

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

只丧失胜诉权,而不丧失程序意

义上得起诉权。

29、复代理人就是代理人

得代理人,而不就是本人得代理

人。( )

答:错

理由:

因为复代理人就是本人得

代理人,而不就是代理人得代理

人。

30、物权得排她性就是指

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物权。

( )

答:错

理由:

因为物权得排她性就是指

一物之上不得存在两个以上得

所有权或者两者以上内容冲突

得她物权。

31、甲将一幅名画出售给乙

并约定一个月后交付,在交付前,

丙找到甲并提出愿出更高得价

格,于就是甲又将该画出卖给丙,

并当即交付给丙。按照先权优于

后权得原则,乙有权请求丙返还

该画。( )

答:错

理由:

因为按照物权优于债权得

原则,乙无权请求丙返还该画。

32、人身权只有公民才有,

法人就是组织,谈不上什么人身,

故无人身权。( )

答:错

理由:

因为虽然法人没有人身,但

享有如名称权、名誉权与荣誉权

等人身权。

33、被宣告死亡得人,完全

丧失了民事权利能力。( )

答:错

理由:

因为被宣告死亡得人,如果

没有生理死亡,在其生存地仍然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34、不满10周岁得未成年

人没有行为能力,所以,她们从

事得任何行为均没有法律效力。

( )

答:错

理由:

不满10周岁得未成年人所

从事得纯受益得行为与特别简

单得定型化行为,仍然有效。

35、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

所有权,但可以有多个物权。

( )

答:正确

理由:

一物上可同时并存所有权、

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36、以物得使用、收益为

目得而设立得物权就是用益物

权,例如地上权、典权、抵押权

等。( )

答:错

理由:

抵押权不属于用益物权。

37、物权得客体可以就是特定物,也可以就是种类物。( )

答:错

理由:

物权得客体具有特定性,这就是实现物权得支配效力得客观要求,故物权得客体只能为特定物。

38、 15岁中学生张某购买福利奖券,中特等奖,价值10万元人民币。张某须征得其父母同意方可接受该奖,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重大民事行为。( )

答:错

理由:

无行为能力人与限制行为能力人纯获利行为有效。

39、甲与乙约定,乙如果将甲得仇人痛打一顿,甲付给乙一万元。此约定属附条件得民事行为。( )

答:错

理由:

所附条件违法,为无效行为。

40、凡自然人均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并非均有民事行为能力。( )

答:正确

自然人得行为能力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有关,不就是所有人都有行为能力,还存在无行为能力人与限制行为能力人。

三、论述题(每小题10分)

1、试述民法得平等原则。

(1)平等原则得概念

所谓平等原则,指在一切民事活动中一切当事人法律地位

平等,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得意

志强加给对方。《民法通则》第3

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

得地位平等。”这明确规定了主

体地位平等得原则。

(2)平等原则得地位

平等原则就是由民法调整

得社会关系得性质决定得。

平等原则最集中地反映了

民法所调整得社会关系得本质

特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得财产

关系与人身关系必然要求法律

赋予主体平等得地位。

平等原则就是民法得首要

原则。

离开了平等也就没有民事

关系,也就没有民法。“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就是社会主义法

制得基本要求。

2、试述民法得私法自治原则。

(1)私法自治原则得概念

私法自治原则又称为意思

自治原则,就是指法律确认民事

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

行民事活动得基本原则。基于私

法自治原则,法律制度赋予并且

保障每一个民事主体都具有在

一定范围内,通过民事行为,特

别就是合同行为来调整相互之

间关系得可能性。私法自治原则

得核心就是确认并保障民事主

体得自由。我国《民法通则》第

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

愿原则,该条规定即就是对于私

法自治原则得确认。

(2)私法自治原则得地位

私法自治原则就是市民社会自

治在私法领域得体现。私法自治

原则强调私人相互间得法律关

系应取决于个人得自由意思,从

而给民事主体提供了一种受法

律保护得自由。私法自治原则派

生出了社团自治、私法神圣、合

同自由、婚姻自由、家庭自治、

遗嘱自由以及过错责任等民法

得理念。当然,私法自治原则不

就是绝对得。

3、试述民法得公平原则。

(1)公平原则得概念

公平原则就是进步与正义

得道德观在法律上得体现,对于

弥补法律规定得不足与保证私

法自治原则得实现,具有重要意

义。其她国家与地区得立法对于

公平原则大多设有明文规定,我

国《民法通则》也明确认可公平

原则,该法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

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包

含两层含义:一就是立法者与裁

判者在民事立法与司法得过程

中应维持民事主体之间得利益

均衡;二就是民事主体应依据社

会公认得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

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得利益平

衡。

(2)公平原则得体现

第一,民法上凡涉及民事主

体利益关系安排得行为规范或

裁判规范,应维持参与民事活动

各方当事人之间得利益均衡。

第二,一旦民事主体之间得

利益关系非自愿地失去平衡时,

应依据公平原则给予特定当事

人调整利益关系得机会。

在民法上就一方给付与对

方得对待给付之间就是否符合

公平原则得要求,就是否具有等

值性,其判断依据一般采主观等

值原则,即当事人主观上愿以此

给付换取对待给付,即为公平合

理,至于客观上就是否等值,在

所不问。

公平原则得具体运用必须以私

法自治原则得具体运用作为基

础与前提,如果当事人之间利益

关系得不均衡系自主自愿得产

物,就不能认为违反了公平原

则。

4、试述民法得诚实信用原则。

(1)诚实信用原则得概念

民法上得诚实信用原则就是最低限度得道德要求在法律上得体现,它要求处于法律上特殊联系得民事主体应忠诚、守信,做到谨慎维护对方得利益、满足对方得正当期待、给对方提供必要得信息等。《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得地位

我国《民法通则》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法得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适用于全部民法领域得效力。该原则作为一般条款,对当事人得民事活动起着指导作用,确立了当事人以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得行为规则,如果当事人行使权利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得要求,则构成权利得滥用。诚实信用原则为不少民法规范提供了正当性依据,也就是解释法律与民事行为得依据。5、试述民法得公序良俗原则。

(1)公序良俗原则得概念

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得合称,包括两层含义:一就是从国家得角度定义公共秩序;二就是从社会得角度定义善良风俗。公序良俗原则就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得法律原则,就是指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以及善良风俗。

(2)公序良俗原则得功能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公序良俗原则有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以及一般道德观念得重要功能。我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得,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该法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

乱社会经济秩序。公序良俗原则

具有填补法律漏洞得功效。公序

良俗原则承担着维护国家利益

与社会公共利益得使命,在功能

上构成了对私法自治原则得限

制。

6.论民法得功能。

(1)民法得功能之一

民法就是保障市场体制正常

运行得有效法律形式。民法为现

代化市场提供一般规则与市场

主体得基本行为规范,使她们遵

循这些规则进行活动,并使市场

秩序获得保障。

民法得主体制度使得商品

生产者、经营者能够作为独立平

等主体进入市场。

民法得法律行为制度赋予

当事人以广泛得行为自由与活

动空间。

民法得物权制度控制着主

体对各种物品得权利限度,同时

也保护着特定主体对特定物品

得正当权利。

民法得平等、公平、诚实信

用等原则有助于协调商品交换

者得利益冲突,引导她们开展正

当竞争。

民法得债权制度得确立实

现了让渡商品与实现商品价值

在时间与空间上得分离,使商品

交换在信用制度得担保下跨越

了时间、地域得限制,推动商品

交换得进行。

民法得代理制度有助于避

免事必躬亲。

民法得居间制度使得人们

能够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民法得行纪制度使凭借专

业组织为自己谋利成为可能。

民法得时效制度促使权利

人及时行使权利,从而加快商品

流通。

(2)民法得功能之二

民法为人权提供基本保障。

民法确认与保护民事主体

得权利,尤其就是确认与保障公

民得人身自由、财产安全与人格

尊严。

(3)民法得功能之三

民法促进民主政治。

民法就是私法,要求划分政

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划分政治生

活与市民生活。

在市民生活中,实行私法自

治原则,要求国家权力不得随意

介入、干涉,这有利于抑制公权

力得不当扩张与膨胀。

权力机关不法或不当侵害

民事权利,也应当依法承担民事

责任,这必将有利于实现社会主

义民主政治。

7、论用益物权。

(1)用益物权得概念

用益物权就是权利人对她

人之物依法享有占有、使用与收

益得权利。用益物权就是利用她

人财产(物)得使用价值。

(2)用益物权得种类

土地用益物权(土地承包

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

地使用权;地役权)与特别法上

得用益物权(海域使用权;探矿

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

捞权)。

8、论担保物权。

(1)担保物权得概念

担保物权就是为担保债务

得履行而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得特定财产上所设立得、在债务

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

事人约定得情形时,担保物权人

依法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得权

利。

担保物权就是利用她人财

产(物)得交换价值。

(2)担保物权得种类

抵押权: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地将自己得特定财产作为履行债务得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有权从该抵押财产得价值中优先受清偿得权利。

质权:又称质押,指为了担保债务得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得财产优先受偿得权利。

留置权: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得财产,在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得期限履行债务时,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就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得价款优先受偿得权利。

9、论物权法得作用。

(1)定分止争

《商君书》: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皆如鹜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贫盗不取。物权法发挥定分止争得功能就是指所有权名分归属确定,就可以消弭纷争,所有权归属不定、权利界限不清,就会引发纷争。

(2)物尽其用

物权法发挥物尽其用得功能主要就是指物权法通过设定用益物权,所有权人将自己得财产交给她人利用,会极大发挥物得效用。

物权法带来城镇房地产市场得繁荣。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带来农民生产积极性得高涨。

10、论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得中国意义。

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得物权与其她权利人得物

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

不得侵犯,这项规定在中国具有

特别重要得意义。

平等保护原则就是物权法

得首要原则。

平等保护原则就是物权法

立法得指导思想。

平等保护原则规定意味着

所有不同类型主体所享受得物

权都排除她人得干涉侵犯,也都

受到法律得同等保护。

平等保护原则就是中国物

权法得鲜明特色。

在西方传统物权法理论中

并没有提出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这就是因为在其理论体系中存

在得一种通识就是:物权就是民

法得重要组成部分,而民法得调

整对象正就是平等主体之间得

各种关系,因此对所有权进行一

体保护而不区分主体乃就是其

整个理论体系得应有之意。而在

我国,由于实行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得基本经

济制度,而在立法上也以此为基

础区分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

与私人所有权,因此在此背景下

在《物权法》中确立平等保护原

则也就具有了重要现实意义。在

现实生活中,如果国家所有权、

集体所有权与私人所有权发生

权利冲突时,司法裁判就必须遵

循平等保护原则,而不能进行区

别对待,不存在保护等级或优先

问题。

11、论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就是指物权

得种类与内容由法律统一规定,

不允许当事人依自己得意志自

由创设。我国《物权法》第5条

规定,物权得种类与内容,由法

律规定。

合同法实行合同自由原则,

物权法却实行物权法定原则。当

事人约定得物权违反法律关于

物权种类得强制性规定,不能发

生物权法上得效果,其设立得物

权归于无效。当事人约定得有关

物权得事项在物权法上无明确

规定时,视同违反法律得禁止性

规定,应认定无效或不产生物权

法上得效力。

物权法定原则所说得法律

就是严格限定得,仅指全国人大

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得法律,

不包括国务院制定得行政法规,

更不包括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

章。

12、论物权变动得公示原则。

物权变动得公示原则简称

物权公示原则,就是指物权得得

丧变更应当依法律得规定采用

能够为公众所知晓得外部表现

形式。

物权公示原则不仅有利于

明确物权归属,解决物权冲突,

而且有利于保护交易安全,提高

交易效率。物权法规定物权公示

原则,就就是要方便打算交易得

对方了解财产得物权状况,避免

遭受不测损害,维护市场交易安

全。

《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

动产物权得设立、变更、转让与

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得设立与转让,应当依

照法律规定交付。

13、论物权法上得异议登记制

度。

所谓异议登记,就是指不动

产权利人以及利害关系人认为

不动产登记得事项有错误而向

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请求登记机

关根据事实情况予以更正得一

项法律制度,目得就是为了保护

不动产,包括房屋与土地得权利

人免受侵害。

异议登记得条件与程序有:第一,某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得记载事项有错误而向登记机关提出更正申请;第二,不动产登记簿记载得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第三,提出更正申请得申请人提出异议登记;第四,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异议登记只就是一个临时性得保护措施,异议登记申请人必须在提出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不提起诉讼得异议登记自然失效。这就是因为对于异议登记得申请,登记机关并不做实质性得审查,也就就是说,可能该异议登记就是错误得,如果任由其一直存续下去,对权利人得利益会造成很大损害,所以法律要求异议登记申请人应该尽快起诉,由法院来查明事实真相。

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得,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通过这个规定,来平衡权利人与异议登记申请人之间得利益,制裁恶意提出异议登记得申请人。

14、论侵权法上得侵权行为种类。

(1)根据侵权行为得行为形态,侵权行为可分为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积极侵权行为又称作为得侵权行为,就是指侵害人以一定得作为方式侵害她人权益得侵权行为。在违反义务得性质上,积极侵权行为得侵害人违反得就是对她人应负得不作为义务。消极侵权行为又称不作为得侵权行为,就是指侵害人以不作为得方式侵害她人权益得侵权行为。在违反义务得性质上,消极侵权行为得侵害人违反得就是对她人应负得作为义务。

(2)根据侵权行为得人数结

构,侵权行为可分为单独侵权行

为与共同侵权行为。单独侵权

行为就是指侵害人仅为一人得

侵权行为。单独侵权行为得侵害

人单一,责任人亦为单一,侵害

主体与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受

害人在明确责任得基础上迅速

求偿。共同侵权行为就是指侵害

人为二人以上得侵权行为。共同

侵权行为因侵害人为复数主体,

故不仅涉及受害人与加害人间

得求偿关系,而且还涉及数个侵

害人之间得责任承担与追偿关

系。

(3)根据侵权行为得加害形

态,侵权行为可分为直接侵权行

为与间接侵权行为。直接侵权行

为就是指侵害人以自己得行为

直接加害于她人得侵权行为。直

接侵权行为就是侵权行为得常

态。间接侵权行为就是指侵害人

借助特定得人或物加害于她人

得侵权行为。

(4)根据侵权行为得责任性

质,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

为与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

为又称通常侵权行为,就是指侵

害人负单纯得过错责任得侵权

行为。基于一般侵权行为而产生

得侵权责任,通常称为一般侵权

责任。特殊侵权行为就是指侵害

人所负责任非为单纯得过错责

任得侵权责任。基于特殊侵权行

为而发生得侵权责任,通常称为

特殊侵权责任。

15、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得归责

原则。

侵权责任规则原则就是指

基于一定得归责事由确定侵权

责任承担得法律原则。

我国民法规定了多种责任

形式。

过错责任原则:就是指以过

错作为归责得最终构成要件,并

且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范围得

重要依据。

过错推定原则:就是指基于

法律得特别规定,推定加害人存

在过错而应承担侵权责任,加害

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得除

外。

严格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

原则):就是指基于法律规定,受

害人能够证明所受损害就是加

害人得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

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加害人

能够证明存在法定抗辩事由得

除外。

公平责任:就是指加害人与

受害人对造成得损害事实均没

有过错,而根据公平得观念,在

考虑当事人得财产状况、支付能

力等实际情况得基础上,责令加

害人或者受益人对受害人所受

损失给予补偿。

16、论侵权责任得免责事由。

(1)侵权责任免责事由得概

侵权责任得免责事由就是

指不承担责任与减轻责任得事

由。

(2)侵权责任免责事由得种

法定免责事由:受害人得过

错;第三人责任;不可抗力;正当

防卫;紧急避险。

约定免责事由:受害人同

意。

17、论处理相邻关系得原则。

(1)依据法律、法规与习惯

处理相邻关系。

(2)团结互助、兼顾各方得

利益。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4)公平合理。

(5)依法给予补偿。

18、论民事责任得特征。

(1)强制性。

(2)财产性。

(3)补偿性。

19、论缔约过失责任。

(1)缔约过失责任得概念

缔约过失责任就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得保护、通知、协助、保密等先合同义务而致相对方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所应承担得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设定得基础就是诚实信用原则。

(2)缔约过失责任得构成条件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缔约一方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即在合同成立生效前得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负得告知、协助、保护及保密等义务。

违反先合同义务得行为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信赖利益得损失。

违反先合同义务得一方具有过失。

(3)缔约过失责任得类型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得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其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得行为:一方未尽通知、协助等义务,增加了对方得缔约成本而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一方未尽告知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一些必要得信息必须告知对方当事人,如果没有告知对方当事人而让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得,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一方未尽照顾、保护义务,造成对方人身或者财产得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论共同侵权行为。

(1)概念

共同侵权行为就是指两个

或者两个以上得行为人,由于共

同过错指认损害得,应当承担连

带责任得侵权行为。《民法通则》

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

权造成她人损害得,应当承担连

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条

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

为,造成她人损害得,应当承担

连带责任。

(2)共同侵权行为得特征

主体得复数性。

过错得共同性。

结果得同一性。

责任得连带性。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0

分)

1.案例分析题一

刘某,30岁,已婚,无子女,

并于1995年开了一个个体养鸡

厂。1998年7月,刘某乘坐飞机

去南方谈生意,飞机失事落海,

刘某失踪,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了

刘某不可能生还得证明。此后,

养鸡场停止营业,债主纷纷上门

讨债,其父均以儿子失踪为由拒

绝。1999年12月,刘某得债权人

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

以实现其债权。2000年9月2

日,刘某得妻子向当地得法院申

请宣告刘某死亡,以便继承遗

产。而刘某得父亲认为儿子还没

有死,坚决不同意宣告刘某死

亡。法院在受理后,于2000年9

月20日发布公告,经过一定得公

告期间后,宣告刘某死亡。而刘

某在飞机失事后并没有死亡,落

海后被渔民救起,但就是想到家

里负债累累,没有回家,在当地

开始做生意。2003年1月,刘某

遇车祸重伤死亡。死亡前,为了

报答当年渔民得救命之恩,遂将

其全部积蓄赠与该渔民。

问:

(1)法院能否宣告刘某失

踪?为什么?

(2)法院能否宣告刘某死

亡?为什么?

(3)如果可以宣告刘某死亡,

公告期限最早到何时届满?

(4)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得赠

与行为就是否有效?

答:(1)法院不可以宣告刘某失

踪。因为《民法通则》第20条

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得,利

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宣告她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

不明得,下落不明得时间从战争

结束之日起计算。宣告失踪必须

满足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得条件,

这就是不变期间。而题中刘某得

债权人就是于1997年12月申请

得,距离李某得失踪日期1998年

7月不满2年。

(2)法院可以宣告刘某死

亡。首先根据《民法通则》第23

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利

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宣告她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

得;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

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得。”因

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

之日起满2年可以申请宣告死

亡。其次,虽然刘某得父亲不同

意宣告刘某死亡,但就是我国法

律对有资格申请得利害关系人

得范围与顺利作出了规定。配偶

申请顺序在先,法院可以宣告刘

某死亡。

(3)如果可以宣告刘某死亡,

公告期限最早到2000年12月20

日届满。因为对于意外事故下落

不明得,经有关机关证明不能生

还得,公告期为3个月。

(4)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得赠

与行为就是有效得。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得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所以,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得赠与行为有效。

2.案例分析题二

王平与王福系兄弟。其父去世时,曾经留下一匹受孕得母马;因其无法分割,二人约定共同共有。后母马产下一匹小马。当时,王平家中正好缺少劳力,王平趁机提出欲分得母马。王福认为,马驹至少要等饲养一两年后才能派上用场,因此,未同意王平得要求。王平见要求被拒绝,不再照管这两匹马。饲养任务完全由王福承担。一年后,由于王福细心照料,小马已成年可以使用。而母马易受惊扰,脾性十分暴烈。王福决定卖掉母马留下小马。王福将母马卖与李祥,但未告之该马脾性暴烈。某日,李祥正在使用该马时,母马受惊逃走,闯入张泰得养鸡厂中,踩死50余只鸡,母马被张泰扣留。张泰向随后赶来得李祥要求赔偿。正好王平路过此地,王平认出了母马,说明自己就是母马得共有人之一,并要求牵回;李祥不同意。李祥认为:如王平欲牵回母马,应返还其当初付得价款。李祥还向张泰提出:既然王平就是所有人,张不应向自己主张赔偿,而应向王平主张。王平认为:自己并未得到出卖价金,当然无返还责任,更不应当承担对张得赔偿责任。三人就此发生纠纷。

问:

(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王平就是否有权牵回母马?为什么?

(3)张泰所受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

(4)如李祥向王福提出退马

还钱,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5)设王平起诉王福要求分

得小马,应如何处理?

答:(1)本案涉及财产继承关系;

共同共有关系;买卖关系;侵权

关系。

(2)王平无权牵回母马。因

为李祥为善意取得,应保护其所

有权。

(3)张泰所受损失应由李祥

承担。因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

得,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赔

偿责任。

(4)如李祥提出退马还钱,

应予以支持。因为,马得质量有

瑕疵且王福先未告知,故李祥可

以解除合同或拒绝接受。

(5)王平起诉王福要求分得

小马不予支持。因为对于共有财

产,王福得贡献远大于王平,在

采取折价方式分割时,对王福应

适当多分。

3.案例分析题三

红旗商场规定其下属得百

货、家电、食品等承包组对外开

展业务时可以使用红旗商场得

名义与公章,但发生得债权债务

概与商场无关。2000年3月1

日,该商场百货组以红旗商场得

名义与风华服装厂签订了一份

购买5万件服装得合同。合同约

定:由百货组自行提货,签约后6

个月内一次付清货款。为担保合

同得履行在合同签订时,华奥商

场书面承诺对该买卖合同买方

所承担得付款义务付连带保证

责任。此外,百货组还以红旗商

场得名义,将商场得4辆汽车向

服装厂作了抵押,并办理了抵押

登记。3月5日,百货组派人到风

华服装厂提货,该服装就是500

件一包,由于装卸工人得失误共

装了105包,双方人员均未察觉。

货车回商场途中与一辆煤车相

撞起火,车上服装全部烧毁。百

货组以货物灭失为由拒绝向风

华服装厂支付货款。风华服装厂

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

(1)风华服装厂就是否可以

百货组为被告提起诉讼?风华

服装厂可以哪些主体为被告,要

求支付货款?

(2)百货组以红旗商场得名

义与风华服装厂签订得合同就

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该批货物中100包被烧

毁得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

么?

(4)百货组提货时多装得5

包货物属于什么性质?其损失

后果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5)华奥商场保证责任得范

围就是什么?在清偿债权时,保

证责任得范围与红旗商场抵押

担保得范围应当如何界定?

答:(1)不能。百货组并非合同得

一方当事人。风华服装厂可以红

旗商场、华奥商场为被告提起诉

讼。

(2)有效。百货组取得了红

旗商场得授权,可以红旗商场得

名义开展业务。

(3)100包被烧毁得货物得

损失应由红旗商场承担。因为货

物已经交付,所有权发生转移,

毁损灭失得风险由买方负担。

(4)属不当得利性质。其损

失后果由风华服装厂承担。因为,

受益人为善意,返还利益得范围

以现存利益为限。如果利益已经

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

(5)华奥商场保证责任得范

围就是4辆抵押汽车价值之外得

债务,在清偿债务时,先实现抵

押权,不足部分由华奥商场承担

连带责任。

4、案例分析题四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得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之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得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1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得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就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问:

甲公司中止履行与解除合同得理由能否成立?

答:理由成立。这就是先履行合同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得行为。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因为不安抗辩权人在对方于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得,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5、案例分析题五

原告赖某系一煤矿投资人。2007年4月该矿发生穿水事故,致使工人武某因公死亡。该矿因而支付武某亲属13万元赔偿款。因该矿已参加工伤保险,故向县工伤保险管理中心理赔,并向该中心提供了有关理赔材料。2009年5月5日,县工伤保险管理中心给原告出具《关于不予支付武某工亡待遇得证明》。2010年1月18日,赖某以自己系煤矿投资人得身份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县工伤保险管理中心,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给武某亲属赔偿款13万元。

问:

该案就是否属于民法调整?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劳

动与社会保障部2001年5月27

日发布得《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

理办法》得规定,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

定经办社会保险事务过程中,与

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之间发

生得争议属于社会保险行政争

议。其中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得,公民、法人或者其她

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六)认

为经办机构不依法支付其社会

保险待遇或者经办机构停止其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异议得。故

该案应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应

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处理。

6、案例分析题六

李某得父亲生前就是一个

集邮爱好者,去世时还留有几本

邮票。李某对邮票从不感兴趣,

李某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一

日,李某得朋友刘某来吃饭,无

意间发现了这几本邮票,刘某也

就是一集邮爱好者,她随即表示

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5000元得

价格将邮票全部拿走,李某对这

一价格也比较满意。事过不久,

李某从父亲生前得一朋友处得

知,她父亲所留得邮票中,有5张

相当珍贵,可能每张都值5000元;

同时另一同事告诉她,刘某正在

寻找买主。李某立即找到刘某,

要求退还刘某得5000元钱。取

回邮票,但刘某坚决不同意。双

方协商不成,李某诉至法院,要

求撤销合同,返还邮票。

问:李某就是否有权要求撤

销该合同?为什么?

答:李某有权要求撤销该合

同。《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

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

价有偿、诚实信用得原则。在这

一交易过程中,虽然当事人双方

就是平等自愿得,但就是因为李

某缺乏对邮票相关知识以及市

场行情得了解,导致她对买卖标

得物得价值有严重得误解,而刘

某应该知道此邮票得价值仍以

较低价格换取,显然违背了我国

民法得基本原则。《民法通则》

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

有重大误解及行为显失公平得,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已

成立得民事行为予以变更或撤

销。因此,刘某与李某之间得买

卖行为属可变更、可撤销得民事

行为。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得民

事行为,由享有撤销权或变更权

得当事人决定就是否变更或撤

销,以及就是予以变更还就是撤

销。本案中如果李某行使撤销权,

该行为无效;如果李某不撤销也

不变更,则该行为有效;如果李

某要求变更价金条款,法院也应

给予支持。因此,权利人李某要

求撤销合同行为,返还邮票,人

民法院应当允许。

7、案例分析题七

甲将自己收藏得一幅名画

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

取画。丙听说后,表示愿出比乙

高得价格购买此画,甲当即决定

卖给丙,约定第二天交货。乙得

知此事,诱使甲8岁得儿子从家

中取出此画给自己。该画在由乙

占有期间,被丁盗走。

问:

此时该名画得所有权属于

哪个人?为什么?

答:《物权法》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得设立与转让,自交付

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得

除外。本题中,因为该名画尚未

交付给乙,也未交付给丙,所以

乙与丙不享有所有权。至于该画

最后被甲得儿子取出给了乙,乙

也不能因此而取得该画得所有

权,因为乙受让得时候不就是善

意得,而且甲得儿子属于无民事行为人,其行为无效。因此,此时该名画得所有权属于甲。

8、案例分析题八

甲想建造一座小煤矿,但资金不足,需借款20万元。于就是甲向好友乙借款5万元,以自家得一套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抵押。双方只签订了抵押字据,没有办理登记,随后甲又向某银行贷款15万元,以该机械设备质押,并由丙、丁作担保,但未约定丙,丁得保证范围、方式及份额。甲筹到款后,兴建了矿井、厂房,并同某柴油机厂签订了购买柴油机得合同,合同签订时,该厂已将机器交某汽运公司装车,正运往甲得住所地。合同签订得次日,运送机器得汽车在经过大雪山脚下时,发生雪崩,车与货物都被深深地埋了进去,无法寻找。

问:

(1)甲与乙得抵押关系就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与银行得质押关系就是否有效?为什么?

(3)若甲不能清偿银行到期得债权,丙与丁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4)若乙同银行得质权同时实现,则应优先实现谁得权利?为什么?

(5)该批机器灭失得风险由谁承担?为什么?

(6)如查明该批已灭失得机器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甲能否再要求柴油机厂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7)如乙拒绝按借款合同向甲提供借款,则甲能否追究其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1)有效。机械设备并非法定登记抵押合同方可生效得抵押物,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参见《担保法》第43条。

(2)有效。因未登记得抵押

不具有对抗第三人得效力。参见

《担保法》第43条。

(3)丙与丁应对主债权扣除

质押担保得部分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二人相互负连带责任。参

见《担保法》第12、19、28条。

(4)优先实现质权,根据《担

保法》第43条,因抵押权未登记

不得对抗第三人。

(5)由甲承担。出卖交由承

运人运输得在途货物得合同,当

事人未另作约定得,灭失风险自

合同成立时起转由买受人承担。

(6)可以。风险负担得转移

不影响当事人追究违约责任得

权利。

(7)不能。自然人间得借款

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违约责任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

提。故不提款不承担责任。

9、案例分析题九

A市甲公司将500包长绒棉

通过铁路运至B市准备出售,委

托B市得乙公司将棉花存放于当

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

售价比例给乙公司提成。乙公司

将棉花存放于B市北营仓库,并

将仓单得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

回给A市甲公司。半月后,A市甲

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双方签

订了500包长绒棉得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

额50%得价金,A市甲公司收到

该款后将委托乙公司把全部货

物得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

在提货并验收以后一个月内付

清余款。过了首付款得约定期限

多日,A市甲公司仍未收到纺织

厂得首付款,却得到确切信息,

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她

企业收购。A市甲公司立即致电

乙公司,没有A市甲公司得书面

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得仓单

交给任何人。数日后纺织厂派人

到乙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

与A市甲公司得买卖合同与由某

银行签发得付款保证书。乙公司

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

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

货发给了回执后,就急急向A市

甲公司要提成。A市甲公司立即

回电:没发给您们书面确认书怎

么就随便放货,她们首付得钱还

没付,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

您们赔偿!

问:

(1)A市甲公司与纺织厂买

卖合同约定得就是哪种类型得

交付,所交付棉花所有权从什么

时候起转移?为什么?

(2)在纺织厂提交付款保证

书并请求交付时,A市甲公就是

否可以拒绝向纺织厂交付货

物?为什么?

(3)乙公司未经A市甲公司

同意向纺织厂交付仓单要承担

什么责任?为什么?

(4)纺织厂在取得仓单但未

付款以前对棉花有没有所有

权?为什么?

答:(1)A市甲公司与纺织厂买卖

合同约定得就是拟制交付。棉花

所有权自乙公司在仓单上背书

并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并转移

给纺织厂时转移。

(2)A市甲公司可以拒绝向

纺织厂交付货物。这里就是行使

不安抗辩权得行为,应当先履行

债务得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

对方经营状况恶化,有可能丧失

履行债务得能力,可以中止履

行。

(3)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

为乙公司违反了与A市甲公司间

得委托合同。

(4)纺织厂在取得仓单但未

付款以前对棉花有所有权。因为仓单就是物权凭证经背书转让后,货物得所有权发生转移。10、案例分析题十

2011年10 月1日,林女士因呕吐到医院就诊。医院对其进行禁食、补液、抗炎等治疗。住院期间,由于每日排液量明显大于补液量,该女士出现口渴、嘴唇开裂、脱皮屑等症状。同月10日,该女士死亡。医院开出得死亡证明称,林女士中枢性感染待查、感染部位性质待查。林女士丈夫在委托相关机构尸检后,将医院告上法庭,理由就是,医院在诊治过程中,存在漏诊、贻误救治。法院受理后,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鉴定机构发现,医院提供得材料缺少记载病史得内容。法院审理查明,医院提供得就是已经涂改过得死者病历。

问:

该案医院应否承担侵权责任?

答: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得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得,当患者有损害发生时,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因此,该医院应当基于推定过错承担侵权责任。

11、案例分析题十一

王某就是甲公司得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得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

问:

该要约就是否有效?

答:该要约有效。法定代表人就

是法人得代表机关,其权限来自

公司得章程,而非董事会。因此,

法人得法定代表人所作得意思

表示不需要经过董事会得同意,

其法律效力直接归于法人,即使

法定代表人变更也不影响该意

思表示得效力。本题中,王某就

是甲公司得法定代表人,其对乙

公司发出书面要约得行为不需

要经过董事会得同意,该要约得

法律效力直接归于甲公司,之后

虽然王某去世,但该要约依然有

效。后乙公司针对该要约作出了

有效承诺,买卖合同成立。

12、案例分析题十二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

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景观得

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

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

厂区建造6米以上得建筑。甲公

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

司在自己得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

高得厂房。

问:

该小区业主就是否有权请

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得建筑?

答:甲乙之间签订得就是地

役权合同,甲享有地役权,乙公

司负有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

建造6米以上得建筑得不作为义

务。甲将全部房屋出售给业主后,

基于地役权得从属性,甲享有得

地役权也随之转移给业主享有,

因此,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

拆除超过6米得建筑。

13、案例分析题十三

2000年12月,刘某租用了

李某位于闹市区得一旺铺。当时

双方所订租赁合同约定租期到

2005年止。刘某在租期内均能按

约支付租金。近日,李某说她得

旺铺要出售,当刘某提出自己要

优先购买时,李某却告知旺铺就

是她与张某按份共有,当年购买

店铺时,张某出了60%得购房款,

占60%产权,现张某也想购买她

得40%产权。故李某不同意将自

己得房产份额卖给刘某。刘某经

调查李某所说得属实。

问:

刘某能否优先购买李某名

下份额得房产?

答:不能。物权优于债权。虽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

华人民共与国民法通则》若干问

题得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

出卖出租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

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民法

通则》第78条第3款也规定:按

份共有财产得每个共有人有权

要求将自己得份额分出或者转

让。但在出售时,其她共有人在

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得权

利。可见,针对李某要出售得

40%房产,无论就是刘先生还就

是张先生都有优先购买权,但由

于刘先生得优先购买权就是产

生于债权——房屋租赁合同,而

张先生得优先购买权就是产生

于物权——她对旺铺占有60%

得所有权。基于物权优于债权,

加之房产一般都有不可分割得

整体特性,故张先生与刘先生相

比更有法律与事实得理由优先

购买李某40%得旺铺所有权。

14、案例分析题十四

某医院在一次优生优育得

图片展览中,展出了某一性病患

者得照片,并在说明中用推断性

得语言表述该患者系性生活不

检点所致。虽然患者眼部被遮,

也未署名,但有些观众仍能辨认

出该患者就是谁。患者得知这一

情况后精神压力过大,悬梁自

尽。为此,患者亲属向法院提起

诉讼,状告医院。

问:

医院这一行为侵害了患者哪些权利?

答: 侵犯了患者得生命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15、案例分析题十五

甲未婚,有弟乙、妹丙,其父母均已死亡。2003年4月,甲外出打工,四年之久也没有回来。乙、丙四处寻找,也没有得到甲得消息,于就是,乙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但丙坚决反对,要求宣告甲失踪,并主张对甲得财产进行代管。

问:

(1)法院应否宣告甲死亡?

(2)甲得财产能否实行代管?

答:(1)甲下落不明已达四年之久,且乙属于甲得利害关系人得范围,因此,乙有权申请法院宣告甲死亡。乙、丙属于同一顺序得利害关系人,在同一顺序得利害关系人中,有得申请宣告失踪,有得申请宣告死亡得,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2)丙主张对甲得财产进行代管不符合法律得规定,因为法院已经宣告甲死亡,自然不能适用财产代管制度,只能发生自然人死亡得法律后果。

16、案例分析题十六

张某于2000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五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1年1月该企业解散。2003年5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

问:

甲公司能否胜诉?

答:能够胜诉。投资人应当对个人独资企业得债务承担无

限责任。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得

解散不影响债权人得债权,债权

人有权要求投资人以其个人财

产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个人独资

企业解散后,投资人得债务清偿

责任不受诉讼时效得限制,但债

权人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得,

该投资人得清偿责任消灭。

17、案例分析题十七

张某所有得奶牛病了,张某

带奶牛到兽医李某处医牛,医疗

费200元,张某觉得太贵,不愿意

支付,李某遂将奶牛扣下,告诉

张某如果10天内不交200元钱,

就把奶牛卖了抵债,张某不同意,

但就是没有办法,只好先回家

了。

问:

10天后李某能否直接变卖

奶牛抵偿自己得医疗费?

答:根据《物权法》第236

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

约定留置财产后得债务履行期

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得,

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

以上履行债务得期间,但鲜活易

腐等不易保管得动产除外。债务

人逾期未履行得,留置权人可以

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

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

得得价款优先受偿。李某提出张

某应10日内支付医疗费,但就是

张某未同意,因此李某并未就留

置奶牛后得债务履行期限达成

一致,李某应当确定不少于2个

月得债务履行期间,张某逾期不

付费,李某才有权行使自己得留

置权,所以10天后李某不能直接

变卖奶牛抵偿自己得医疗费。

18.案例分析题十八

甲农场于7月2日向乙农场

发出要约,要卖给乙农场一头种

牛,甲农场要求乙农场15天内答

复。甲农场得要约于7月5日到

达乙农场。7月3日,甲农场又给

乙农场去信,该种牛对本场意义

重大,不能出售,请乙农场原谅,

第二封信于7月6日到达。乙农

场7月7日回信表示接受甲农场

得一切条件,该回信7月10日到

达,甲农场拒绝交货。

问:

甲乙之间得合同就是否已

经成立?

答:甲、乙之间得合同成立,

因为要约没有被撤销,甲、乙之

间得合同于7月10 日承诺到达

时成立。甲农场不再出售此牛得

意思表示没有与要约同时或者

在要约到达受邀约人前到达,故

而不就是要约得撤回,根据合同

法得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要约

人确定承诺期限得或以其她方

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得除外,甲

农场要求乙农场于15日内答复,

确定了承诺期限,该要约不可撤

销。

19、案例分析题十九

甲向乙寄送了一封信件,要

求以10万元得价格购买乙得一

套设备,并声明:若乙在20天之

内不提出异议即视为接受要约。

乙收到该信之后,不置可否。第

30天,甲登门,交给乙10万元,

并要求乙交付设备,但遭乙得拒

绝。

问:

甲乙之间就是否成立了买

卖合同?、

答:甲向乙寄送得信件具备

了要约得条件,构成要约,且该

要约得有效期为20天,乙作为受

要约人,有权对要约作出承诺,

但受要约人没有承诺得义务。承

诺应当以通知得方式作出,但根

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

过行为作出承诺得除外。乙既没

有作出承诺得通知,也没有通过行为作出承诺。因此,甲乙之间并没有成立买卖合同,乙不必交付设备。

20、案例分析题二十

某食品加工厂因公司业务扩大,急需包装材料,于就是向甲、乙两家包装材料公司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A4型包装纸,如贵公司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去购买。”甲、乙两公司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食品加工厂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她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A4型包装纸得价格,而甲公司在发出函电得同时, 派车给食品加工厂送去了5000令A4型包装纸。在该批货物送达之前,食品加工厂得知乙公司得包装纸质量较好,而且价格合理,因此,向乙公司致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公司得10000令A4型包装纸,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承担。”在发出函电得第二天上午,乙公司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甲公司将5000令包装纸运到,食品加工厂告知甲公司,她们已决定购买乙公司得货物, 因此不能购买甲公司得货物。甲公司认为,食品加工厂得拒收货物行为已构成违约,双方协商不成,甲公司向法院起诉。

问:

(1)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分别发函得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

(2)甲、乙两公司得复函行为就是什么行为?

(3)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得行为就是什么行为?

(4)食品加工厂与乙公司之间得买卖合同就是否成立?为什么?

(5)食品加工厂与甲公司之间得买卖合同就是否成立?为什么?

(6)食品加工厂有无义务接受甲公司得包装纸?本案中甲公司得损失应由谁承担?

答:(1)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分别发函得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要约邀请行为。

(2)甲、乙两公司复函得行为就是要约。

(3)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得行为属于承诺。

(4)食品加工厂与乙公司得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25、26条,承诺需要通知得,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本案中, 乙公司在食品加工厂发出复函后第二天就发函表示准备发货, 已表明承诺通知已到达要约人, 因此, 食品加工厂与乙公司得买卖合同已经成立。

(5)食品加工厂与甲公司得买卖合同未成立。如前所述,食品加工厂向甲公司得发函就是要约邀请, 并不受其意思表示得拘束。甲公司得复函就是要约而非承诺, 食品加工厂对甲公司得要约并未承诺,因此合同未成立。

(6)食品加工厂无义务接受甲公司得包装纸?本案中甲公司得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民法学试题与答案

民法学 第一章导论 判断题 1、商品生产社会第一个世界性法律是《法国民法典》。( ) 2、1803年到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是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编篡的。( ) 3、“民法”一词,来源于古罗马的万民法。(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以前,我国没有民法。(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 6、我国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指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中产生的财产关系。( ) 7、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司法机关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时,据以裁判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 ) 8、《民法通则》于1986年4月12日通过并同时实施。( )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一、判断题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特定的当事人。( ) 2、张某将李某打伤。张某的打人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 3、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能够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因而也是法律事实。( ) 4、根据权利的作用可以把民事权利划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 5、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就能够产生。( ) 6、法律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权利主体要实现自己的权利,就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适当履行义务。( )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民事权利不属于形成权的是( ) A 抵押权 B 追认权 C 撤销权 D 解除权 2、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 ) A 支配权 B 请求权 C 形成权 D 抗辩权 3、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 ) A 主体、行为、权利和义务 B 物、行为、智力成果 C 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真实 D 主体、客体、内容 4、依照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 ) A 财产权与人身权 B 绝对权与相对权 C 主权利与从权利 D 请求权与形成权 5、甲和乙合伙开办了一个宏亮彩扩部,丙将一卷柯达彩卷送到彩扩部冲洗,交给了正在值班的甲,并向甲交付冲洗费21.8元。该债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 A 甲和丙 B 甲、乙和丙 C 乙和丙 D 宏亮彩扩部和丙 三、多项选择题 1、在我国,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是( ) A 城镇工商个体户 B 农村承包经营户 C 公司法人 D 事业法人 E 社会团体法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 A 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B 民事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C 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 D 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 E 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则 3、下列组织中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有( ) A 城镇个体工商户 B 农村承包经营户 C 公司法人 D 社会团体 E 个人合伙 第三章自然人 一、判断题

刑法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下列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选出并填在答题框1、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A.不认为是犯罪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D.可以认定是犯罪 2、狭义上的刑法是指()。 A.刑法典B.单行刑事法律C.附属刑事法规D.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事法规 3、某外国公民劫持甲国民航公司一架客机降落在我国某国际机场,则对其适用()刑法。 A.中国B.某外国C.甲国D.中国或者甲国 4、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经过外国审判后()。 A.我国刑法不予追究B.仍可以以我国刑法追究C.特殊情况才追究D.一般情况不追究 5、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令行为B.紧急避险C.正当防卫D.自救行为 6、精神病人在()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A.无意识或者无法控制B.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C.不能辨认或者能控制D.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7、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的人不适用死刑。 A.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C.不满16周岁D.不满18周岁 8、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婴儿系俯卧使口、鼻受压迫,窒息而亡。甲对婴儿的死亡结果有何主观罪过? A.间接故意B.直接故意C.疏忽大意的过失D.过于自信的过失 9、王某毒杀其父,其父服毒尚未死亡,王某急送其父到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行为属于()。 A.故意杀人未遂B.犯罪中止C.故意杀人既遂D.意外事件 10、梁某与程某共同盗窃了某一珍贵文物“铜鼎”之后,二人又用斧子将铜鼎砍碎,目的是便于销赃。那么,梁某和程某的行为属于()。 继续犯B.想象竞合犯C.牵连犯D.吸收犯 11、夫妻甲、乙有嫌隙,甲欲毒死乙,误将白糖当作砒霜拌入乙的食物中,乙吃后平安无事。在这种情况下,甲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B.属意外事件C.故意杀人预备D.故意杀人未遂 12、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 A.犯罪行为的个数B.犯罪构成的个数C.行为人主观上的罪过个数D.犯罪结果的个数

自考民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6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民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42) 本试卷共 6 页,满分100 分,考试时间150 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 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0 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 1 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关于民法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无论新、旧法是否为同一级机关颁布的,都适用新法改废旧法的规则 B.法律原则上只适用于法律生效后发生的事项 C.港澳台地区也是我国领土,因此,我国民法同样适用 D.我国民法不适用于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 2.下列适用 2 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是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C.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将民事法律关系区分为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的意义在于 A.绝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 B.相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一般是不特定的 C.相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人负担的义务一般是消极的不作为 D.绝对法律关系的权利人实现权利无须义务人的介入 4.根据民事权利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 A.财产权与人身权B.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 C.绝对权与相对权D.原权与救济权 5.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A.被代理人承担责任B.行为人承担责任 C.行为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D.被代理人和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于自然人姓名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自然人姓名的决定权,是指对名的决定权 B.自然人不使用自己的姓名属丁'放弃姓名权 C.自然人无权改变其姓氏 D.盗用姓名是指不经自然人许可而擅自使用其姓名 7.下列属于物质性人格权的是 A.监护权B.健康权

最新电大民法学#形考1一4答案

民法学#形考-0001 试卷总分:100 判断题(共15题,共45分) 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1.(3分) 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但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可以获得专利。 √ × 2.(3分) 当事人依法形成赠与、借用等无偿关系,是民法等价有偿原则的例外。 √ × 3.(3分) 公证形式是最有证明力的书面形式。 √ × 4.(3分)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民事权利。

√ × 5.(3分) 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由以下原则构成: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 × 6.(3分) 公民可以享有名誉权,而法人却没有。 √ × 7.(3分) 高速运输工具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归责原则。 √ × 8.(3分) 法人等社会组织的名称本身是一项无形资产,但不可以作为财产出售。 √ × 9.(3分)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意味着超出该国领域,这种专有权自然失效。

√ × 10.(3分) 地震、水灾、战争等属于不可抗力。 √ × 11.(3分) 联合商标,是指为防止已注册的商标被侵犯,在同类或近似商品上注册一系列与自己已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 × 12.(3分) 宣告死亡是法律拟制的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 √ × 13.(3分) 公共汽车、股票、电脑、矿产都属于动产。 √ × 14.(3分)

赠与、借用属于民事行为中的无偿法律行为。 √ × 15.(3分) 自然事实与人的意志无关,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 × 多选题(共10题,共40分)开始说明: 结束说明: 16.(4分) 债的特征有:( )。 A、债的主体的特定性 B、债是一种请求权 C、债的客体为给付 D、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17.(4分) 债的发生根据有:()。 A、合同 B、侵权行为 C、不当得利

2017年6月国开(中央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温馨提醒:期末考试中大部分试题都可以从历年试卷中找到原题和答案)2017年6月国开(中央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说明:试卷号码:2097; 适用专业及层次:法学专科; 考核形式:形考(30%、纸考)、终考(70%、纸考)。 一、单项选择题 1.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公民为失踪人须(B)。 A.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一年的 B.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 C.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三年的 D.该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C)。 A.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 B.主物和从物 C.特定物和种类物 D.可分物和不可分物 3.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A)。 A.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D.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4.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等属于(C)。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动产物权 5.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是(A)。 A.所有权转移 B.占有权转移 C.收益权转移 D.处分权转移 二、多项选择题 6.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AC)。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醉酒的人 7.民法通则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BC)。 A.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B.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C.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D.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的 8.在民法上房屋属于(AB)。 A.不动产 B.流通物 C.限制流通物 D.动产 9.下列情况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ABD)。 A.土地 B.金银 C.房物 D.武器、弹药 10.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ABCD)。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填空题

1月全国自考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2018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民事诉讼法学试题 课程代码:0024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可以分为( ) A.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B.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C.诉讼事件和诉讼行为D.诉讼事件和民事行为 2.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 ) A.对等原则B.相等原则 C.平等原则D.同等原则 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其回避决定人是( ) A.审判委员会B.院长 C.合议庭D.人民代表大会 4.下列民事案件中,应当一审终审的有( ) A.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B.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C.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D.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5.因港口作业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其管辖法院是( ) A.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D.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6.基于当事人授权而享有诉讼代理权的人是( ) A.委托代理人B.法定代表人 C.指定代理人D.法定代理人 7.下列诉讼文书中,不适用 ...留置送达的是( ) A.判决书B.传票 C.调解书D.裁定书 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 ...作为证人的是( ) A.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1

C.未成年人D.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9.下列送达方式中,可以没有 ..送达回证的是( ) A.直接送达B.留置送达 C.委托送达D.公告送达 10.对于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决定拘留的,应当( ) A.由法院自行看管B.交由当地公安机关看管 C.交由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看管D.交由当地监所看管 11.在财产保全中,保全标的若是季节性商品时,应当采取的保全措施是( ) A.查封B.扣押 C.提存D.变卖 12.在诉讼过程中,由法院主动依职权决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错误的,其损失( ) A.由被保全人自己承担B.由被保全人的对方当事人赔偿 C.由法院赔偿D.不需要赔偿 13.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形式是( ) A.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B.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C.由审判员独任审理D.由陪审员独任审理 14.下列裁定中,当事人不服可以提起上诉的有( ) A.财产保全的裁定B.先予执行的裁定 c.诉讼终结的裁定D.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15.下列情况中,法院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的是( ) A.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B.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C.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的 D.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16.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应当适用( ) A.简易程序审理B.普通程序审理 C.二审程序审理D.特别程序审理 17.在督促程序中,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的情形是( ) A.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 B.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 2

电大民法学#02任务(6-8)答案

电大民法学#02任务(6-8)答案 民法学#02任务_0006 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0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15 道试题,共30 分。)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A.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B. 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C. 因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D. 法定代表人超越代表权限订立的合同 2. 下列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是( ) A. 小花(8 ) 岁)接受其叔叔5000元赠与的行为 B. 江某以欺诈手段与王某签订的买卖钢材的合同 C. 小曹(12 岁)与当代商城签订的购买一台价值1800元的MP3的合同 D. 赵某基于重大误解与钱某签订的买卖大米的合同3. 法人以其()为住所 A.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B. 登记地 C. 注册地 D. 主要纳税地 4. 某甲出生后不久,父母协议离婚。引起某甲与其父母之间抚养关系发 生及甲之父母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A. 事件、事件 B. 行为、行为 C. 事件、行为 D. 行为、事件 5. 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享有代理权的依据是什么?() A. 委托合同B. 委

托授权 C. 委托合同和委托授权 D. 委托合同或委托授权 6. 某厂业务员被派去某商场买原料,得奖券 5张,其中一张中了3000 元,此奖则属于() A. 某厂所有 B. 某业务员所有 C. 某厂给业务员的奖励 D. 二者共有 7. 甲公司委托自然人乙代其在外地购买电脑,乙以甲的名义与丙签订电 脑买卖合同后,发现当地有一种十分畅销又物美价廉的电扇,遂利用甲交给的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甲的名义与丁签订了一份电扇买卖合同。该电扇买卖合同( ) A. 若甲进行追认方为有效 B. 若甲接受丁履行的电扇方为有效 C. 若丁主张撤销方为无效 D. 确定有效,丁无权主张撤销 8. 杨某15周岁,智力超常,大学三年级学生。杨某因有某项发明,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 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A. 该转让协议有效 B. 该转让协议效力未定C. 该转让协议无效D. 该转让协议可撤销 9. 下列各项行为中,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的是:() A. 甲委托乙代理房产登记 B. 丙受甲之托出席合同签字仪式 C. 丁受甲之托接受赠与 D. 甲委托戊办理纳税 10. 下列各项中不能当然引起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是:( ) A.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B. 被代理人死亡 C. 代理人辞去代理 D. 代理人死亡 11. 甲为一儿童影星,片酬颇丰,乙为甲的监护人。乙的下列哪项行为 在征得甲同意时,属于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 A. 因甲的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用其片酬予以支付的行为 B. 用甲的片酬赠与他人的行为 C. 用甲的片酬为甲购买人身保险的行为 D. 用甲的片酬为乙母购买房产的行为

全国自考民法学真题

全国自考民法学真题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2010年10月全国自考民法学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 拾得遗失物后,拾得人管理遗失物并发出招领通知,此行为构成() A. 不当得利 B. 侵权行为 C. 无因管理 D. 保管合同 答案:C 2. 甲对乙享有100万元的合同债权,该债权具有可转让性,甲将其债权转让于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如甲未取得乙的同意,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B. 如甲未通知乙,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C. 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对乙不发生效力 D. 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对甲、乙、丙均发生效力 答案:C 3. 关于代位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B. 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 C.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并且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D. 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范围是债务人的全部债权 答案:D 4. 同一主债有二人以上的保证人时,如法律或合同没有明确保证人是承担按份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时,应() A. 承担按份保证责任 B. 平均承担保证责任 C.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 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 5. 我国《物权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用益物权是() A.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B. 地役权 C. 建设用地使用权 D. 典权 答案:D 6. 甲向乙借款10万元,并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的债权在期满后未受清偿时,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乙所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抵押合同无效 B. 抵押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 C. 抵押合同全部有效 D. 抵押合同有效,但房屋所有权为乙所有的条款无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法学(2)》期末题库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法学(2)》期末题库及答案 考试说明:本人针对该科精心汇总了历年题库及答案,形成一个完整的题库,并且每年都在更新。该题库对考生的复习、作业和考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会给您节省大量的时间。做考题时,利用本文档中的查找工具,把考题中的关键字输到查找工具的查找内容框内,就可迅速查找到该题答案。本文库还有其他网核及教学考一体化答案,敬请查看。 《民法学(2)》题库及答案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 )。 A.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B.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C.主债和从债 D.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2.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 )。 A.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C.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D.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3.甲为了不让乙当上先进工作者,在单位布置评选工作后,到处散布谣言,说乙生活作风有问题,从而使乙在评选先进工作者时受到影响,乙因受刺激生病住院,甲侵犯了乙的( )。 A.荣誉权 B.隐私权 C.名誉权 D.身体健康权 4.张某欠王某二千元债务,同时张为王修理汽车,王应向张支付修理费三千元,在此情况下,张和王之间的债务可以适用( )。 A.混合 B.抵销C.提存 D.免除 5.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 )。 A.可以免除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B.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C.可以分担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D.不能免除、减轻或分担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2个或2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给分) 6.债的发生根据除了合同外,主要还有( )。 A.侵权行为 B.不当得利

2019法学类自考法学概论模拟考试真题.doc

2019法学类自考法学概论模拟考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 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O 1 ?我国先秦时期法家学派使用的“法治” 一词的含义是 A.人治底下的法治 B.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C.民主国家中的良法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和遵守 D.治国者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2?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是 A.股东大会 B.监事会 C.经理 D.董事会 3.商法的调整对象是 A.自然人之间的人身关系 B.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C.行政许可行为

D.经济关系中商自然人、商业组织和商业活动 4.我国产品质量法的制定时间是 A.1993 年 B. 1994 年 C. 1999 年 D. 2000 年 5.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的行为属于 A.商业贿赂 B.假冒或仿冒 C.虚假宣传 D.侵犯商业秘密 6.我国刑审诉讼法规定,逮捕的决定机关除人民检察院外还有 A.人民法院 B.拘留所 C.人民政府 D.公安机关 7.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是 A.人民法院 B.公矢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人民政府 8.票据持有人丧失票据采取补救的一种民事法律程序是 A.督促程序 B.公示催告程序

C.挂失程序 D.还债程序 9.诉讼标的所指向的物,称为 A.诉讼客体 B.诉权 C.诉讼标的物 D.诉 10.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 A. 3个月内审结 B. 6个月内审结 C.9个月内审结 D. 12个月内审结 11.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是 A.鉴定人 B.原告 C.被告 D.第三人 12.在行政诉讼中不承担举证责任的是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原告 D.被告 13.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管辖法院是

民法学试题大全含答案

一、填空题(共20题,每题1分) 1、案件检查的任务可以概括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使违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 ,教育纪检监察对象遵纪守法。 2、( ) 的思想路线是案件检查的生命线,背离了它,就会受挫折,就会走弯路,就会一事无成。 3、( ) 和( ) 是案件检查与被调查人谈话中被调查人心理活动的一对基本矛盾。 4、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检查中,对违犯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对象采取的组织措施包括停职检查和( ) 两钟。 5、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细致深入、( ) 、符合规定程序。 6、纪检监察案件受理包括( )受理和( ) 受理两个方面。 7、为了公正、客观的处理案件,案件审理工作必须由纪检监察机关中不承担( )的案件审理部门承担。 8、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有制约作用、参谋作用、( )、教育作用、促进作用。 9、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 ) 、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 、程序合法。 10、监察机关的行政处分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直接行政处分权和提出给予监察对象行政处分的( ) 。 11、审理申诉案件的原则是有错必纠原则、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和处分基本恰当原则、( ) 原则、申诉期间原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全面历史地看问题原则、原则。 12、案件审理部门制作的案件复议、复查报告和复审复核报告,实质上也是案件的一种( )。 13、党风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 ) ,特别是( ) 。 14、党风监督要与( ) 相结合。 15、各级党组织应当认真贯彻(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 16、实施党纪政纪处分,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 的原则。 17、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 ) 、( ) 和 。 18、《行政许可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 ) 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19、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 )。 20、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 ) 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二、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 l、纪检监察机关独立行使党和政府赋予的案件检查权,不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A.党政机关B.国家机关 C.行政机关D.规定之外的其它机关 2、认定为违反政纪案件的标准主要是( )等。 A.《案件检查条例》B.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C.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D.《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经济案件查账的技术方法之核对法中,下列哪一项属于账账核对( )。 A.核对账簿记录的事项及金额与所依据的记账凭证是否相符 B.核对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金额是否相符 C、核对原始凭证的数量、单价金额与合计数是否相符 D、核对各类总账账户的借、贷金额是否平衡 4、监察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 )决定。 A.同级党委B.上一级党委组织部 C.同级党委或其所在人民政府主管监察工作的负责人 D.其所在人民政府主管监察工作的负责人或上一级监察机 关负责人 5、凡经过立案的案件,如果撤销,必须要有充分的事实和理由,并报( )核准。 A.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B.本级党委 C,本级人民政府D.批准立案的机关 6、案件检查调查的任务是( )。 A.对举报的材料进行核查证实

刑法学综合试题(四)及答案

刑法学综合试题(四)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前的符号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0分) 1.江某举枪射杀站在悬崖边的高某,枪响后,高某应声坠落悬崖。经法医鉴定:高某只有坠伤而无枪伤。推断:高某被江某枪声惊吓落崖身亡。江某的行为应定为()。 A故意杀人未遂B故意杀人既遂 C.过失致人死亡 D.意外事件 2.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但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属于( )。 A持续犯B结合犯 C连续犯 D.牵连犯 3.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应当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 )。 A.一定根据 B.主要根据 C.唯一根据 D.次要根据 4.死刑只适用于( )的犯罪分子。 A.罪大恶极 B.罪行严重 C.罪行极其严重 D.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5被判处死缓的,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 ),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 A.没有犯罪 B.没有故意犯罪 C.确有悔改 D.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6.新刑法规定的量刑情节,不包括()。 A.从重情节 B.从轻情节 C.减轻情节D加重情节 7.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8.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 A.可以免除处罚 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9.在考验期内发现假释犯还有漏罪,应当撤销假释,把原判刑罚与漏罪所判刑罚,按( )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A先减后并B先并后减 C.刑法第69条规定 D.刑法第71条规定 10.某甲犯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数额巨大,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追诉期为( )。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四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号码分别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犯罪的基本特征是()。 A.具有社会危害性 B.具有刑事违法性 C.具有刑罚当罚性 D.具有特殊复杂性 2.构成不作为犯罪前提的特定义务的来源有()。 A.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 B.公共生活准则要求的义务

2019年10月全国自考民法学试题

2019年10月全国自考民法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民法对人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民法只适用于中国人 B.民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任何人 C.民法不适用于无国籍人 D.民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自然人在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的,须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满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3.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B.个人独资企业只能以出资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C.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下列关于身份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权利 B.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平等享有的权利 C.身份权基于特定身份而产生 D.身份权也就是亲属权 5.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中,构成侵害肖像权行为的是

A.在寻人启示上使用失踪人照片 B.企业为表彰先进在公告栏中使用职工照片 C.公安机关在通缉令上使用犯罪嫌疑人照片 D.在期刊封面上使用某明星照片 6.甲委托乙出售一辆二手轿车,丙委托乙购买一辆二手轿车。乙在授权范围内以双方代理人的身份签订了买卖合同。乙的行为属于 A.无权代理 B.滥用代理权 C.有效代理 D.表见代理 7.10岁的小学生甲独自到某商场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价款5000元。该民事行为属于

A.有效民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8.下列对于善意取得制度表述正确的是 A.某甲从拾得人某乙的手中以合理价格购买某丙遗失的手机,不知情的某甲可以取得手机的所有权 B.保管人李某将张某委托其保管的手提电脑以市价转让给赵某,赵某可以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C.小明对罗某寄养在孙某家的小猫咪特别喜爱,孙某遂将小猫送给小明,小明因此取得小猫的所有权 D.张某误以为王某交由其父保管的玉石为其父的遗产,遂委托他人将玉石加工为玉白菜一棵。张某应取得玉白菜的所有权

民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民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试题一 一、判断题: 1.我国现阶段关于婚姻的观念表述为: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自愿建立夫妻关系的结合。() 2.群婚制的特点在于男女两性关系因一定范围血缘关系的排斥而被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 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都能引起婚姻自动解除的后果。() 4.甲因怀疑乙不忠诚与乙离婚,离婚后确认乙在外面有情人,甲可以请求乙赔偿她的精神损失。() 5.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后,另一方因生活困难将子女送养他人,被宣告死亡方重新出现后,有权以送养须经双方同意为由主张收养无效。() 6.义绝是中国古代强迫妻子离婚的强制离婚制度。() 7.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无条件的。() 8.兄弟姊妹是较近的直系血亲。() 二、单选 1.下列各种亲属关系中,属于直系拟制血亲的有()。 A.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祖父母与孙子女 D.继父母与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2.甲失踪五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与丙结婚。两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乙丙婚姻无效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 A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

B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 C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 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 3.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张某的妻子因病去世,其父、其子、其兄、其祖父母都有监护能力,且担任监护人对张某并无明显不利。但上述近亲属相互推诿,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便请张某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指定。按照法律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应从上述人员中指定()担任张某的监护人。 A其父B其子C其兄D其祖父 4.甲九岁时父母死亡留下较大数额的遗产,甲由外祖父母抚养,甲的舅舅乙住在山区生活困难,甲的外祖父母经甲的同意,将遗产中的两万元赠与乙,该赠与行为()。A有效B无效C可撤销D效力未定 5.某小学8岁的二年级学生李某学习成绩不好,而且上课经常打闹,影响其他同学学习。一次他正好在班内打闹时,被班主任王某撞见,王某十分气愤,为了惩戒他,便让9岁的班长“惩罚”李某,王某在一旁观看。结果张某在“惩罚”李某时,将其牙打掉两颗。 对于李某造成的伤害,责任应由()承担。 A李某的父母B王某C张某的父母D王某与张某的父母 6.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产生的原因是()。 A血缘关系B姻亲关系C抚养关 系D异父异母关系 7.1998年2月3日,张某死亡。2月6日,张某之父死亡。张某育有一女。张某之女据何取得张某之父的财产()。 A代位继承B转继承C有限继承D共同继承

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精选

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9) 单选题 1、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 )。 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D.可以认定是犯罪 2、狭义上的刑法是指( )。 A.刑法典 B.单行刑事法律 C.附属刑事法规 D.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事法规 3、某外国公民劫持甲国民航公司一架客机降落在我国某国际机场,则对其适用( )刑法。 A. 中国 B. 某外国 C. 甲国 D. 中国或者甲国 4、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经过外国审判后( )。 A.我国刑法不予追究 B.仍可以以我国刑法追究 C.特殊情况才追究 D.一般情况不追究 5、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 答案:1—5:A A A B C 单选题 6、精神病人在(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A.无意识或者无法控制 B.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C.不能辨认或者能控制

D.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7、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 )的人不适用死刑。 周岁18周岁,不满16已满A.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C.不满16周岁 D.不满18周岁 8、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婴儿系俯卧使口、鼻受压迫,窒息而亡。甲对婴儿的死亡结果有何主观罪过?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9、王某毒杀其父,其父服毒尚未死亡,王某急送其父到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未遂 B.犯罪中止 C.故意杀人既遂 D.意外事件 10、梁某与程某共同盗窃了某一珍贵文物“铜鼎”之后,二人又用斧子将铜鼎砍碎,目的是便于销赃。那么,梁某和程某的行为属于( )。 A.继续犯 B.想象竞合犯 C.牵连犯 D.吸收犯 10: D D C C C —6答案:

自考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民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42) 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8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A.平等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公示公信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2.下列不能作为民事主体的是 A.国家 B.法人 C.胎儿 D.合伙组织 3.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主权利和从权利相互依存,主权利消灭从权利消灭,从权利消灭主权利也消灭 B.专属权不能转让,但可以继承 C.民事权利作为法律上的权利,仅由国家提供保护 D.超过权利人权利限定范围,义务人没有必为某种行为的义务 4.下列有关宣告失踪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宣告失踪制度的目的仅在于保护失踪人的财产权益 B.某甲已下落不明一年,其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 C.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前置条件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为财产代管人 5.下列对法人的财产与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人的财产,是能够为法人独立享有、自主支配的财产 B.法人的责任,仅由其出资人承担 C.法入的财产不足以承担责任的,应由其出资人承担责任 D.法定代表人无需对法人的非法经营活动承担责任 6.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是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法学(1)》期末题库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法学(1)》期末题库及答案 考试说明:本人针对该科精心汇总了历年题库及答案,形成一个完整的题库,并且每年都在更新。该题库对考生的复习、作业和考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会给您节省大量的时间。做考题时,利用本文档中的查找工具,把考题中的关键字输到查找工具的查找内容框内,就可迅速查找到该题答案。本文库还有其他网核及教学考一体化答案,敬请查看。 《民法学(1)》题库及答案一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 1.民法上的死亡分为生理死亡和 2.《民法通则》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或返还第三人。 3.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和权。 4.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手续。 5.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叫做。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有一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10分) 1.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是( )。 A.配偶 B.父母、子女 C.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D.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权依法有偿转让自己名称的社会组织是( )。 A.企业法人 B.国家机关法人 C.事业单位法人 D.社会团体法人 3.北京机车车辆厂的法定代表人是该厂的( )。 A.党委书记 B.厂长 C.工会主席 D.副厂长 4.某甲生前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希望工程,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 A.诺成性法律行为 B.要式法律行为 C.双务法律行为 D.有偿法律行为 5.我国民法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 )。” A.应当签订代理合同 B.应当承担法律后果

《民法》复习题及答案

《民法》复习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采用民商合一体例的民法典是( D ) 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日本民法典》 D、《意大利民法典》 2、我国民法对胎儿的保护实行( D ) A、总括的保护主义 B、个别的保护主义 C、一般性保护 D、不承认权利能力的特别保护 3、精神病人的第一顺序监护人是( A ) A、配偶 B、父母 C、成年子女 D、其他近亲属 4、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法人的本质采( D ) A、法人拟制说 B、法人否认说 C、有机体说 D、组织体说 5、基金会法人主要适用的设立方式是(D ) A、命令设立 B、发起设立 C、募集设立 D、捐助设立 6、第一部专设人格权和第一次确定一般人格权概念的法律是(D ) 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德国《基本法》 D、《瑞士民法典》 7、可以转让的人格权是(B ) A、姓名权 B、名称权 C、肖像权 D、身体权 8、甲商店为牟取暴利,从乙处购买名牌商标标识贴在市价30元的服装上,以130元的价格出售。丙误认为该服装为名牌而买入。该买卖为( A ) A、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B、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 C、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 D、甲、乙恶意串通损害第三入利益的行为 9、甲答应死后房屋赠与乙,这属于(C )民事法律行为。 A、附停止条件 B、附解除条件 C、附期限 D、一般 10、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对本人有(C ) A、通知权 B、解除权 C、催告权 D、撤销权 11、属于债的内容变更的是(B ) A、债权让与 B、履行方式变更 C、债务承担 D、债的概括承受 12、无需当事人事先约定而依法可以直接采用的担保方式为(D)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留置 13、下列关于违约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B ) A、定金和违约金可并用 B、定金和违约金不可并用 C、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可并用 D、定金和赔偿损失可并用 14、下列情况下,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是(A ) A、一方债务到期而对方未到 B、受领迟延 C、部分履行 D、瑕疵履行

刑法学试题及答案doc

刑法学试题及答案doc 刑法学试题及答案 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甲于1997年8月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于2004年7月被抓获归案。在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中故意杀人罪定罪处刑标准、法定刑完全相同。对本案( )。 A.应适用1997年刑法 B.应适用1979年刑法 C.由审理本案的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适用1979年刑法还是1997年刑法 D.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适用1979年刑法还是1997年刑法 2.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分类的主要根据是( )。 A.犯罪的一般客体 B.犯罪的同类客体 C.犯罪的直接客体 D.犯罪的对象 3.甲因为重男轻女,将妻子刚生下才3天的女婴包裹好放在医院门口,躲在一边观察。见有群众围观、议论,便放心离开。第二天一早,甲又到医院门口察看,见女婴还在,但女婴却因晚间气温过低被冻死。法官据此判决甲构成遗弃罪。甲的行为属于( )。 A.纯正的作为犯 B.不纯正的作为犯 C.纯正的不作为犯 D.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4.使罪犯在有关人士帮助、监督、辅导下能更好地适应社会自由生活,减少该罪犯再次犯罪的机率。下列选项中较能体现这一观念的制度是( )。 A.缓刑 B.管制 C.假释 D.减刑 5.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 )。 A.不负刑事责任 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应当负完全的刑事责任 D.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根据我国的刑法学说和司法实践,最有可能排除某种犯罪故意的认识错误是( )。 A.法律上的认识错误 B.对象认识错误 C.手段认识错误 D.客体认识错误 7.下列哪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行为,( )。 A.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 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 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 D.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 8.甲前往乙住所杀乙,到达乙居住地附近,发现周围停有多辆警车,并有警察在活动,感到无法下手,遂返回。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没有犯罪行为 9.下列行为中,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是( )。 A.甲在与钱某争吵中,突然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钱某刺一刀后扬长而去,致其重伤 B.乙在非法拘禁孙某过程中,使用暴力致孙某死亡 C.丙在绑架李某、向李某家属勒索财物过程中,杀害李某 D.丁对公共建筑物放火,大火烧毁该建筑物,并且烧死二人 10.甲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用于实施诈骗活动,分别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和诈骗罪,这种情形属于罪数论中的( )。 A.牵连犯 B.想象竞合犯 C.继续犯 D.连续犯 11.下列哪种犯罪在既遂之后犯罪行为也随之而结束,但由犯罪行为造成的不法状态仍可能继续存在,( )。 A.诈骗罪 B.故意杀人罪 C.非法拘禁罪 D.非法持有枪支罪 12.赵某犯A罪,依法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合议庭提出以下四种量刑意见,其中必定错误的意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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