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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湛河区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湛河区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湛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湛河区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湛河区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11月20日

湛河区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教督〔2012〕7号)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3〕2号)以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平政教督〔2013〕5号)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督导工作实际,决定在我区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的目的和任务

全区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主要目的是对教育行政管理和中小学办学情况进行全方位、经常性的随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规范的办学行为,指导学校不断优化学校管理,促进学校自主内涵发展。督学责任区的督学(或督导员)受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委派,在各责任区范围内持督学证依法依规行使教育督导职权,并重点督导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1.对本责任区内中小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

2.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进行督查,重点督查课程计划的执行、校本培训、德育工作、教研教改、功能室的建设使用、特色学校建设情况及学生学业成绩水平、综合素质、特长潜能发展情况。

3.帮助指导学校找准发展定位,完善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片区教育教研活动和区域交流活动,定期对过程实施进行督查,引导学校自主创造品牌,发展特色。4.对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督导。及时推介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及时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体局和中小学校反馈可能影响中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问题。

5.对学校经费管理使用、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执行、教学及生活设施的配备和使用等教育条件保障情况进行督查,改善学校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

6.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

7.对学校教育环境和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协同有关部门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8.对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及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配合区教体局每学年对学校进行绩效考核。

9.对责任区内群众举报、投诉的事项进行督查。

10.对区政府及区教体局安排的中心工作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学校完成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布置的其它任务。

二、实行督学责任区的工作方式和基本要求

(一)工作程序

1.督学责任区在开展工作之前要进行组内人员分工,学习有关文件,编制督评预案,熟悉工作内容,明确具体要求。

2.每次督导检查前,须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但不通知有关学校。

3.督导工作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出示督学证或工作证,说明督导目的和程序,对被督导单位提出工作要求;②通过推门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走访座谈、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收集信息;③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填写相关记录表册;④根据需要与被督导单位交换意见,被督导单位负责人在《随访督导检查记录》上签字认可督导结论;

⑤作出督导结论并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收集到的情况整理汇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同时下发《湛河教育督查》,督学责任区负责跟踪整改并上报结果。

(二)工作要求

1.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每月召开一次责任区组长或联络员会议,确定督导主题,提出具体意见,并填报《学校督导评价备案表》。

2.责任区督学每周至少到责任区1次,推门听课2节以上,每期要督查责任区内每所学校3次以上,每年组织1-2次专项督查,每年至少写1-2篇督导工作专题论文或调研报告。3.责任区督学主要采取随访督导的方式进行督导,在每所学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半个工作日,可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随堂听课、座谈走访、阅卷调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学校各方面的情况进行督查,但事先必须确定督评的重点任务。

4.责任区督学到学校督导时要挂牌亮证,督评后必须现场反馈意见,并由联络员整理填写《随访督导检查记录》,并撰写报告。每月至少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督导报告一次。《学校督导评价工作记录表》或《督评报告》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5.责任区组长或联络员在每月初召开的联席会上要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月督导工作情况,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对已下达整改通知书的学校,适时组织回访督查,直到整改到位,并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上报整改后的情况。

6.学校督导员在上级督导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学校各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学校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措施;学校要对上级和责任区安排的督导任务开展自评,配合责任区督学开展各项督导评价工作。对于督评人员或区政府督导室提出整改要求的,由学校负责整改措施落实,及时上报整改结果。

7.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应以监督指导为主,多采取发展性评价,重视实施过程的评价,对基础性目标,要坚持原则。对于发展性目标,要采用多把尺子,注重过程的指导,多做定量分析,少做定性评价。各中小学校必须积极配合责任区督学督导检查,对于被督导检查单位对督导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申请复查。

8.开展督导活动原则上至少两名以上督学同时参加。督导检查过程中,不得接受被督查单位宴请和提供的各种招待与礼品礼金等。

三、督学责任区的实施与保障

(一)加强督学责任区的机构和队伍建设

1.完善督学责任区工作网络。全区共划分7个责任区,即沁园责任区、东风路责任区、开源路责任区、实验责任区、北渡镇责任区、曹镇乡责任区、中学责任区(两乡镇可根据小学布局调整划分若干分区)。

2.加强督学责任区督学队伍建设。

(1)配齐配强督学责任区工作队伍。每个督学责任区成立教育督导小组,配备专兼职督学3至5名,其岗位设置和职责如下:

包片领导一名:由教体局班子成员担任。

顾问1名:原则上由区教体局联系股室负责人担任,负责对责任区工作的指导、协调与督查。侧重于工作的督促及整改落实。

组长1人:由中心校校长兼任,全面负责本责任区教育督导工作。

联络员1人:由一名教育督导专干担任,负责本责任区的上下协调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成员3-4人,主要聘任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教学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教师或教研员;二是懂财务的报帐员或后勤财务管理人员;三是熟悉资源管理的仪器管理员或从事过仪器管理的教师。完全小学以上的学校设督导员1名,负责本校督导工作。

(2)组织对责任区督学培训。11月份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区教体局对全区督学进行培训。同时,各责任区要建立学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3)建立责任区督学公示制度。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对督学责任区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1.成立督学责任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庆忠

副组长:刘健光李丽君王新恒周春芝朱涛

高凯峰张连菊方彩虹

成员:周清云李绍东张晓春牛怀玉陈振顶

朱广奇张学武卫国明张艳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督学责任区的管理工作。

2.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工作制度,不断推进督学责任区工作正常化、规范化。

3.强化督导结果的运用。

(1)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督学责任区上报的督导意见,及时作出督导结论,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单位必须制订整改方案,整改后要写出书面整改情况报告。对整改不力、不到位的学校,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及时向区教体局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由区教体局集体研究,对学校及相关人员实行问责。

(2)区教体局将把督学责任区督导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和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把各督学责任区随访督导及专项督导的结果量化计入年度综合督导总分中。在各类教育先进集体评选表彰过程中,责任区督学推荐的先进典型具有推荐优先权,责任区督学不予认可的可建议实行“一票否决”。

4.责任区学校职责。

(1)责任区内各校要配合责任区督学工作,为责任区督学工作提供方便条件,并及时向督学提供相关真实资料和信息,如实反映情况。

(2)被督导单位在收到《督导评估反馈意见书》及《整改通知书》后,认真研究解决责任区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出具体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形成《整改报告》,在《整改通知书》规定时限内,将《整改报告》报送责任区督学。同时,抄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并认真落实整改报告内容,切实做好各项整改工作。(3)学校对督导结论有异议的,可向责任区督学做出解释说明,也可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4)凡拒绝接受随访督导、或隐瞒事实真相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通报

批评并责令其改正;对于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向区政府或区教体局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5.推行责任区督学工作台账管理和考核制,建立督学责任区工作管理台账,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对督导责任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审核清查,促进日常管理工作的常态化。每期末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与区教体局组织办公室、人事股等相关股室,根据《湛河区督学责任区工作考评方案》,对责任区督学的工作进行测评,按考评方案予以奖惩。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责任区督学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因违反廉政纪律或工作玩忽职守、测评结果差的督学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撤销其督学资格。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定期向区政府汇报、与区教体局沟通各责任区的督导工作情况,审议学校督导评价报告,对发现的典型经验和普通性问题进行研究,区政府和区教体局将督导结果作为相关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保障机制

1.确保经费到位。设立督学责任区活动专项经费,为责任区督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2.落实督学待遇。专职督学专职从事督学责任区工作,在督学责任区办公室办公。区教体局为专、兼职督学提供适当的通讯和交通补助等相关费用。

3.建立奖惩机制。专、兼职和特约督学聘期为3年,任期届满自动解聘。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湛河区责任区督学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区督学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能认真履职或违反有关规定的责任区督学,予以解聘或不再续聘。

4.保障基本的办公条件。各督学责任区必须设独立的办公室并挂牌办公,必须配置必需的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电脑、文件柜等,办公地点原则上设学区中心校和乡镇中心校。5.保障基本的办公经费。设立督学责任区活动专项经费,将督学责任区工作经费纳入区教体局总体预算安排,由区教体局商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为督学责任区的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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