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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变动情况下所得税会计处理剖析(一)

税率变动情况下所得税会计处理剖析(一)
税率变动情况下所得税会计处理剖析(一)

税率变动情况下所得税会计处理剖析(一)

摘要: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是非常重要而又复杂的会计课题之一。尤其是当所得税率发生变动时,递延法与债务法对时间性差异的处理更是税务会计实际操作中的难点:递延法下,当时间性性差异在以后各期转回时,需按原有税率逐笔计算;而债务法下,则需在税率变动的当期按新税率对递延税款账户的余额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文就对此加以解读和剖析。

关键词:递延税款时间性差异所得税会计递延法债务法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企业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就会产生差异,这种差异就称为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对于时间性差异,会计上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账务处理。纳税影响会计法又进一步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无论是在递延法还是债务法下,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都反映在递延税款中。同时,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它们对所得税费用的处理结果是一致的。但是,当税率发生变动时,二者的处理方式则有所不同。

纳税影响会计法下计算所得税费用的步骤大致分为三步:一,计算应交所得税;二,确定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即递延税款发生额);三,确认所得税费用。即使税率发生变动,无论采用递延法还是债务法,计算出的应交所得税的结果是一致的。而递延法与债务法此时在处理时间性差异的方式上是有差别的,从而导致两种方法下的所得税费用不一致。由此看来,税率发生变动时所得税的计算,关键在于确定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下面就分别介绍在递延法和债务法下如何确定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一递延法对时间性差异的处理

递延法下对时间性差异的处理分两种情况:1、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用现行税率计算,即: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现行税率;2、以前发生而在本期转回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用原有税率计算,即:以前发生而在本期转回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本期转回的时间性差异×原有税率二债务法对时间性差异的处理

债务法下对时间性差异的处理也有两种情况:1、各期产生的时间性差异(不论是发生的还是转回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都用当期税率计算,即:各期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本期适用税率(税率变动当期除外);2、税率变动当期应按新税率对递延税款帐户的期初余额进行调整,调整过程为:税率变动当期时间性差异的期初余额×(原有税率-现行税率),那么,税率发生变动当期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当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当期税率±税率变动当期时间性差异的期初余额×(原有税率-现行税率)。这样处理的优点是:不论税率升高或是降低的情况下,我们都可以根据此公式进行计算。但同时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正确确定加号与减号,即:税率变动当期递延税款发生额在贷方的,此处取“+”号;税率变动当期递延税款发生额在借方的,此处取“-“号。

三实务操作

通过上述处理就可以清楚地了解递延法与债务法各自的会计处理方式,现举例说明递延法和债务法的会计处理程序。

A公司与2000年12月25日购入一台设备,原价600000,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税法规定可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6年。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假设该企业每年实现的税前会计利润为400000(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所得税税率为33%,从2003年起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改为30%,则递延法和债务法有关所得税的计算和账务处理如下:2001年至2006年会计折旧和税收折旧如表1—1所示

项目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

会计折旧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

税收折旧20000016000012000080000400000

为了便于比较,现将两种方法用表格的的形式列出:1.递延法

项目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税前会计利润

400000

400000

400000

400000

400000

400000

时间性差异

(100000)

(60000)

(20000)

20000

60000

100000

应税所得

300000

340000

380000

420000

460000

500000

所得税率

33%

33%

30%

30%

30%

30%

应交所得税

99000

112200

114000

122000

138000

150000

时间性差异影响金额3300019800600066001980032400 所得税费用

132000

132000

120000

115400

118200

127600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132000

贷:递延税款3300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99000借:所得税132000

贷:递延税款1980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12200借:所得税120000

贷:递延税款600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14000借:所得税

115400

递延税款6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22000借:所得税118200

递延税款198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38000借:所得税127600

递延税款324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50000

(表中的时间性差异栏内,带括号的表示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不带括号的表示本期转回的时间性差异。)

各期时间性差异影响金额根据上面讲到的公式可以一一推算出来,值得注意的是,对2006年时间性差异影响金额的处理:当2005年转回时间性差异后,2001年时间性差异的余额为20000(2001年初为100000,2004年转回了20000,2005年又转回60000);2006年转回时间性差异中有20000属于2001年发生而在本期转回的差异,另外60000属于2002年发生而在本期转回的差异,这两者应按2001年和2002年的原有税率33%计算,还有20000则属于2003年发生然后在本期转回的差异,则应按2003年的原有税率30%计算。即:(20000+60000)×33%+20000×30%=32400

2.债务法

项目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

税前会计利润

400000

400000

400000

400000

400000

400000

关于新会计准则-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关于新会计准则-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并将逐步在其他企业中开始实施。现就《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与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所得税务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比较分析。 一、采用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差别: 《所得税准则》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者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应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即《企业会计制度》允许企业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利润表债务法),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只允许采用应付税款法,《所得税准则》只允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二、不同会计核算方法的主要差别 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在当期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该方法不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在这种方法下,当期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所得税被视为企业在获得收益时发生的一项费用,并随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同一期间内,以达到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在具体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时,税率变动情况下的会计处理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即递延法和债务法。采用递延法核算时,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不需要对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进行调整,但是,在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时,按照原所得税率计算转回;

企业所得税收入与会计相关业务比较分析

企业所得税收入与会计相关业务比较分析 企业日常经济业务形成的收入或收益的确认和计量,是企业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收入业务的重要内容。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对所得税收入范围确认、收入的计量和收入确认的时刻等要素,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企业会计核算的角度,在企业持续经营期间,使企业会计利润增加的业务,要紧包括收入会计准则涉及的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收入;除此之外还包括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长期股权投资、建筑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和收益;以及没有通过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利得。企业所得税收入业务的处理及收入相关的纳税申报表附表的填报,必须在分析企业所得税法规中有关所得税收入的差不多规定,以及会计准则中涉及的收入、收益及利得业务差不多规定的基础上,对企业所得税收入业务与会计相关业务进行比较分析,确定收入业务所得税和会计的差异。 一、收入业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和会计的一般关系 (一)企业所得税和会计收入确认的原则不同 1.会计收入的确认会计人员能够遵循会计准则进行职业推

断 企业收入会计准则中的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专门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收入会计准则对所规范的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强调以下差不多要素:(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2)相关经济利益专门可能流入企业;(3)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对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同时强调:(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要紧风险和酬劳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接着治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操纵。除此之外,在其它会计准则中对会计形成收入和收益业务的确认要素做出了具体规 在上述会计准则的差不多规定基础上,对企业经济业务是否确认为收入或者收益,会计人员依据会计准则能够进行职业推断。 2. 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体现了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企业所得税的帐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的帐务处理 一、科目设置 1.“所得税”科目企业应在损益类科目中设置“550所得税”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5241),核算企业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该科目借方反映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贷方反映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所得税额。 2.“递延税款”科目企业应在负债类科目中增设“270递延税款”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2301),核算企业由于时间性差异造成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以后各期转销的数额。“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大于纳税所得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及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借方数额;其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小于纳税所得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贷方数额;期末贷方(或借方)余额,反映尚未转销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采用负债法时,“递延税款”科目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还反映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整的递延税款数额。 3.“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企业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用来专门核算企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方发生额表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税率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贷方发生额表示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该科目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而未交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缴应退还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二、会计处理方法 1.按月(季)预交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 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本月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本月发生的亏损总额。 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存在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会计核算上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 (1)应付税款法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的所得税。 在应付税款法下,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所得,再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当期应缴的所得税,作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的所得税,记: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月末或季末企业按规定预缴本月(或本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应将“所得税”科目借方余额作为费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2)纳税影响会计法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 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可以具体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两种。 ①递延法。递延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当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不需要调整由于税率的变更或新税的征收对“递延税款”余额的影响。发生在本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用现行税率计算,以前各期发生的而在本期转销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按照原发生时的税率计算转销。 企业采用递延法时,应按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科目,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照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与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之间的差额,作为递延税款,借记或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各期转销时,如为借方余额应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递延税款”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应借记“递延税款”,贷记“所得税”科目。实际上缴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②债务法。债务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额发生相反变化时转销。在税率变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扣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实际上是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代扣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上交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个体工商户取得生产经营所得按规定计算应纳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实际上交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的所得,如果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的,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税款时,借记“应付利润”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实际上交代扣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其他项目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支付劳务报酬所得 ①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支付劳务报酬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现金 ②实际交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企业支付稿酬所得

①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支付稿酬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 ②实际交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企业购入无形资产 ①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支付价款时: 借:无形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 ②实际交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4.企业向个人分配股息、利润 ①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支付股息、利润时: 借:应付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 ②实际交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浅析无形资产所得税会计处理..

浅析无形资产所得税会计处理 (提纲) 麦青梅 一、无形资产所得税会计的现行规定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 (二)关于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确定的规定 1、外购的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 3、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 取得的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 (三)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 (四)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所得税差异的处理 二、无形资产所得税会计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无形资产所得税面临的计量问题 1、难以辨认和计量为获取智力资源和产品所产生的耗费 2、难以确定智力资源和智力资产的未来收益能力和期限 3、对于企业会计期末拥有智力资源和智力产品的再计价 困难 (二)无形资产价值和年限摊销所面临的问题 (三)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不利于加强税收征管 三、完善无形资产所得税会计的建议

(一)完善内部研究开发形成无形资产费用的确认 1、资本化的范围 2、资本化的金额 3、资产的摊销 (二)完善不确认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问题 (三)完善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企业无形资产信息披露体系 1、完善企业无形资产信息披露制度,增加无形资产披露的强制性 2、完善无形资产信息披露体系,建立统一、规范的无形资产报表披露格式 3、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

浅析无形资产所得税会计处理 麦青梅 内容提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无形资产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资产负债表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也会越来越大,企业的日常会计工作中也越来越多地涉及无形资产有关业务,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现行无形资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而剖析了目前无形资产所得说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完善的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无形资产所得税会计准则。 关键词:无形资产;所得税;会计处理 一、无形资产涉税会计的现行规定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 无形资产可以说是税法中经常接触到的概念,无论是原内资、外资所得税,还是新的所得税法,介绍的都很详细,但是实际工作中我们还是没能深刻把握无形资产的所得税处理要点,有必要对它进行再次解读。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从目的上看,无形资产是企业基于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所以企业所得税中允许税前扣除的支出,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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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职工负担个税的税收及账务处理 问、单位为职工负担个税如何进行税收及账务处理? (国税发(1996)答: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问题的通知》 199号)的规定,个人取得的税后工资薪金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应区别雇主为个人负担税款的情形来处理: 一、雇主全额为其雇员个人负担税款的处理: 对于雇主全额为其雇员负担税款的,直接按下列公式,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企业代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①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二、雇主为其雇员个人定额负担税款的处理: 1、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应将其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税款的计算。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者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的税款的,按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工薪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公司为个人承担个税如何做账扣除? 1、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者成本费用类其他科目,企业代交的应由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计入到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中“职工薪酬”科目,作为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2019年继续教育财务报表所得税疑难处理会计准则实施案例分析.doc

下列哪项收入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A.股息、红利 B.个人工资 C.财政拨款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收费 正确答案:A 甲公司和乙公司于2011年3月31日共同出资设立丙公司,注册资本为1900万元,甲公司持有丙公司注册资本的50%,乙公司持有丙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丙公司为甲、乙公司的合营企业。甲公司以其固定资产(厂房)出资,该机器的原价为1200万元,累计折旧为32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未计提减值;乙公司以900万元的现金出资,另支付甲公司50万元现金。假定机器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丙公司2011年实现净利润为800万元。假定甲公司有子公司,问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A. 800 B. 114 C. 105.45 D. 347.28 正确答案:D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企业流动资产划分标准的为() A.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B.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C.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三年内变现 D.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正确答案:C 假设A公司和B公司均为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20×9年1月1日A公司以1680万元的价格将其生产的产品销售给B公司,其销售成本为1200万元,该内部固定资产交易实现的销售利润为480万元。B公司购入后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按1680万元的原价入账并在其个别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假设B公司对该固定资产按直线法4年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税法一致,并假设本年按12个月计提折旧。则会计处理中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为()万元。 A. 30 B. 120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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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引入:通过本单元的学习,使学生熟练掌握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综合理解并运用本章所学知识解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 新课内容: 第八章6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大部分个人所得税以支付个人应税所得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需要在发生代扣代缴事项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正确记录和反映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事项。另外一部分所得如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自行申报纳税的自然人由个人自行申报纳税,对于自行申报的自然人,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而账册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则应作相应会计处理。因此,个体工商户的会计处理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二是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除实行查账核实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外,对采用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一般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查账核实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通过“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账户进行会计核算。 举例8-15见教材P242页 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自然人取得收入自行申报缴纳税款不必进行会计业务处理,但是,作为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设置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会计业务处理。由于支付的类型不同,各代扣代缴单位代扣代缴税款的会计核算涉及的会计科目也有所不同。 (一)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支付工资(包括奖金、年终加薪、津贴、补贴等)的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通过“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账户进行会计核算。在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科目。 举例8-16见教材P243页 (二)代扣代缴其他个人所得税的业务处理 支付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单位,在支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税务及账务处理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税务及账务处理 一、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相关法规: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规定,“三代”范围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比例,(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代扣、代收税款的2%支付。 二、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征收增值税: 目前没出台涉及个税手续费返还缴纳增值税的 具体文件,但在税务总局及地方税务局的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答疑上有所反映: 总局口径: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7年01月17日答疑,是“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

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地方口径:目前就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明确征收增值税的地区只有部分省份(并非全部省份),其中包含安徽省,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注:适用于所在地区的所有公司) 安徽国税,12366咨询热点问答解答(2016年9月)问题三、企业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返还的代扣代缴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货劳处审核人:丁以文 三、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企业所得税处理:

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前言: (1) 1 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含义 (1) 2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的种类 (1) 2.1永久性差异 (1) 2.2 时间性差异 (2) 3 企业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差异的具体内容 (2) 3.1 允许税前扣除的各项准备金方面的差异。 (2) 3.2 收入确认标准方面的差异。 (2) 3.3 会计核算上不再作为收入入账,税收是否作为应纳税所得,税法无明确规定。 (3) 4 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3) 4.1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特点 (3) 4.2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具体运用程序 (4) 参考文献: (5) 致谢: (5)

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 摘要:在会计制度和所得税法相对独立的条件下,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日趋扩大。所得税的正确核算必须分清差异的根本原因和具体表现,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本文通过阐述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差异的种类,分析了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差异的具体内容,提出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具体处理方法 关键词:纳税所得;会计利润;所得税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前言 在每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由于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存在较多的差异,如何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准确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许多企业财税人员遇到的难题,尤其是在新会计制度颁布后,会计核算出现了许多新内容和新方法,更增加了纳税调整的复杂性,为此必须准确把握<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规方面的差异,才能正确地确定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和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同时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 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含义 会计利润是由“本年利润”帐户和损益表所反映出来的、企业于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即利润总额。它关系到企业经营成果、投资者的权益以及企业与职工的利益,用公式表示为:会计利润=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补贴收入;纳税所得,是根据企业所得税规定、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的、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计税所得,公式表示为:纳税所得=应税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不难看出,由于永久性差异或时间性差异影响,新《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实施后,纳税人按《会计法》规定核算出来的会计利润与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必然存在较大差异。 2 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的种类 会计制度与所得税法的目标不同是形成两者差异的根本原因。所得税法本质上就是处理两类问题:①某项目是否应确定为收入或费用;②该项目何时被确认为收入和费用。会计利润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计算确定的,会计制度是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基础,是各类会计法规的统称,财务会计必须遵守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税法是从国家税收机关的角度为满足国家税收的需要而制定

[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Word可编辑版)

[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所得税的会 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最新版) -Word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处理- 所得税是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希望对你有帮助。 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1、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的企业,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的 借:所得税 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递延税款 3、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期间转回时,如为借方余额 借:所得税

如为贷方余额 借:递延税款 贷:所得税 4、采用债务法核算的,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对递延税款账面余额的调整 借:所得税 贷:递延税款 或, 借:递延税款 贷:所得税 5、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的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 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 重新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税率变动情况下所得税会计处理剖析(一)

税率变动情况下所得税会计处理剖析(一) 摘要: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是非常重要而又复杂的会计课题之一。尤其是当所得税率发生变动时,递延法与债务法对时间性差异的处理更是税务会计实际操作中的难点:递延法下,当时间性性差异在以后各期转回时,需按原有税率逐笔计算;而债务法下,则需在税率变动的当期按新税率对递延税款账户的余额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文就对此加以解读和剖析。 关键词:递延税款时间性差异所得税会计递延法债务法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企业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就会产生差异,这种差异就称为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对于时间性差异,会计上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账务处理。纳税影响会计法又进一步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无论是在递延法还是债务法下,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都反映在递延税款中。同时,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它们对所得税费用的处理结果是一致的。但是,当税率发生变动时,二者的处理方式则有所不同。 纳税影响会计法下计算所得税费用的步骤大致分为三步:一,计算应交所得税;二,确定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即递延税款发生额);三,确认所得税费用。即使税率发生变动,无论采用递延法还是债务法,计算出的应交所得税的结果是一致的。而递延法与债务法此时在处理时间性差异的方式上是有差别的,从而导致两种方法下的所得税费用不一致。由此看来,税率发生变动时所得税的计算,关键在于确定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下面就分别介绍在递延法和债务法下如何确定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一递延法对时间性差异的处理 递延法下对时间性差异的处理分两种情况:1、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用现行税率计算,即: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现行税率;2、以前发生而在本期转回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用原有税率计算,即:以前发生而在本期转回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本期转回的时间性差异×原有税率二债务法对时间性差异的处理 债务法下对时间性差异的处理也有两种情况:1、各期产生的时间性差异(不论是发生的还是转回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都用当期税率计算,即:各期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本期适用税率(税率变动当期除外);2、税率变动当期应按新税率对递延税款帐户的期初余额进行调整,调整过程为:税率变动当期时间性差异的期初余额×(原有税率-现行税率),那么,税率发生变动当期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当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当期税率±税率变动当期时间性差异的期初余额×(原有税率-现行税率)。这样处理的优点是:不论税率升高或是降低的情况下,我们都可以根据此公式进行计算。但同时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正确确定加号与减号,即:税率变动当期递延税款发生额在贷方的,此处取“+”号;税率变动当期递延税款发生额在借方的,此处取“-“号。 三实务操作 通过上述处理就可以清楚地了解递延法与债务法各自的会计处理方式,现举例说明递延法和债务法的会计处理程序。 A公司与2000年12月25日购入一台设备,原价600000,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税法规定可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6年。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假设该企业每年实现的税前会计利润为400000(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所得税税率为33%,从2003年起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改为30%,则递延法和债务法有关所得税的计算和账务处理如下:2001年至2006年会计折旧和税收折旧如表1—1所示 项目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 会计折旧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

企业所得税退税如何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退税的小企业如何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依据2013年小企业会计准则) 一、实行企业所得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政策性减免)的小企业,应先按照规定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再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计算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收到时: (1)收到本年度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 (2)收到以前年度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二、如果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且当地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可以不作账务处理,也可进行以下处理: 计算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确认时: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所得税费用 三、如果减免的所得税是有指定用途的政策性减免: (1)所得税退税作为国家投资,形成专门的国家资本。 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金 (2)所得税退税款作为国家对所有投资人的赠与,用于企业发展再生产。 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所得税退税款作为专项用于某个项目、设备、特定人群的资金。 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交款———××部门 其他应付款———××项目 使用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项目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上述1-3项退税均没有对企业税后利润产生影响。 (4)所得税退税款部分用于企业的发展、部分按照规定上交有关部门。收到退税时: 借记: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其他应交款———××部门。 使用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部门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企业为税务部门代扣代缴职工的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职工自己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企业只负有扣缴义务;另一种是企业既承担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又负有扣缴义务。后一种情况又可分为定额负担税款、全额负担税款和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现谈谈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一、企业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款的账务处理 例1,某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月收人2400元,按规定,该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一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2400一800)×15%-125=115(元) 账务处理为: ①支付职工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2400 贷:现金2285 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5 ②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5 贷:银行存款115 二、企业为职工负担个人所得税款的账务处理 (一)企业为职工全额负担个人所得税款 例2,某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月收人1500元,企业为职工全额负担个人所得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l一税率)=(1500-800-25)÷(1-10%)=75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750×10%-25=50(元)。 账务处理为:①企业计提代付职工个人所得税款时 借:利润分配一代付个人所得税50 贷: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0

②支付职工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1500 贷:现金1500 ③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0 贷:银行存款50 (二)企业为职工定额负担个人所得税款 例3,某企业职工月工资、薪金收人3000元,按规定,企业为职工负担个人所得税月50元。 应纳税所得额=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企业代职工负担的税款一费用扣除标准一3000+50-800=225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2250×10%-25=200(元)。职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200-50=150(元)。 账务处理为: ①计提代付职工定额税款时, 借:利润分配一代付个人所得税50 贷: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0 ②支付职工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3000 贷:现金2850 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50 ③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0 贷:银行存款200

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一、科日设置 企业应在损益类科目中设置“550所得税"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5241),核算企业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同时,取消"利润分配"科目中的"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企业应在负债类科目中增设"270递延税款"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2301),核算企业由于时间性差异造成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以后各期转销的数额。"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大于纳税所得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及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借方数额;其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小于纳税所得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贷方数额;期末贷方(或借方)余额,反映尚未转销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采用负债法时,"递延税款"科目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还反映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整的递延税款数额。 企业应在"递延税款"科目下,按照时间性差异的性质、时间分类进行明细核算。外商投资企 业取消"预交所得税"科目。 二、会计处理方法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和缴纳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年终按自报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减去已 预缴税额后为应补税额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3.根据税法规定,乡镇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准予在应缴纳所得税额中扣除10%作为补助社会性支出。计提"补助社会性支出"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其他应交款--补助社会性支出 非乡镇企业不需要作该项会计处理。 4.缴纳年终汇算清应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年度汇算清缴,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其差额为多缴所得税额, 在未退还多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所得税 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时,在下年度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二)企业对外投资收益和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计算补缴所得税的税务会计处理。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收益和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其 会计处理如下: 1.根据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在确认投资收益或应分得联营企业税后利润后,计 算出投资收益或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并缴纳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个税返还帐务处理

取得个税手续费返还的账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 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上述规定既规定了企业对于向个人支付款项时负有代扣代缴法定义务,同时也明确了对于企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同时还可以相应地从税务机关按2%比例取得返还的手续费。但是,企业应该如何进行处理这笔返还的手续费呢?很多人认为手续费属于从税务机关返还的款项应该不再涉税,但实际情况是否如此呢?对于企业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是否可以由企业随意支配而不再需要缴纳任何税收呢? 对于企业所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主要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三个税种。 营业税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条规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的法规,储蓄机构代扣代缴利息税,可按所扣税款时2%取得手续费。对储蓄机构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有关法规征收营业税和 企业所得税。” 在这里,对于储蓄机构所取得的返还手续费应征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是有着充分的政策依据的,但对于一般性企业所取得的返还个税手续费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其应征营业税,但却也无法找到这部分收入应该 不征或者免征营业税的规定。 但如果根据营业税条例中规定,对于企业所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严格意义来讲应按服务业中的代理业进行缴纳营业税,只不过因为该笔收入是从税务机关取得因而模糊了征税概念。 对于这一点目前在实践工作中可能多数税务机关都未对此进行实际征收,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也有部分省市对此行为已经作出征税规定,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纳税问题的函》(桂地税函[2009]446号)“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的有关规定,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 因而,对于该项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企业还是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后再作处理更为稳妥。 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剖析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剖析 2009-11-06 来源: 作者: | 中国会计网-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会计论坛摘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 具体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标志着我国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的所得税相关准则有了原则性的变化,成为新准则中备受关注的准则之一。本文将介绍所得税会计准则在我国的发展过程,比较新旧准则,并分析新准则下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以及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比较 (一)会计观念的转变———由收入费用观转向资产负债观 所得税会计的形成和发展是所得税法规和会计准则规定相互分离的必然结果,两者分离的程度和差异的种类直接影响和决定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改进。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和负债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所得税费用。这一规定与我国传统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在确认计量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差异产生的原因在于会计理念的变化。 现代会计理论认为会计准则的制定有两种观念,即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

传统的所得税会计核算遵循收入费用观。收入费用观下,首先确认收入和费用,然后再根据配比原则将收入和费用按其经济性质上的一致性联系起来,并据以确定收益,这样可以得到各种性质的收益明细数据,这些数据比一个收益总额无疑更为有用,这是收入费用观最大的优点。但是,收入费用观强调收入和费用必须配比,那些不符合配比原则要求但又会对企业的收入或费用产生影响的项目,将作为跨期项目暂计到资产负债表中去,等到下一个会计期间再将其逐步转入利润表,这使得资产负债表成为前后两期利润表的过渡或中介,大大降低了资产负债表的有用性。 在收入费用观下,无论是应付税款法还是纳税影响会计法,都是通过会计利润,确认所得税费用,从而计算出净利润。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分为递延法和利润表债务法。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把本期由于暂时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在递延法下,资产负债表上递延税款的余额并不被认为代表企业真实的收款权利或付款义务。 资产负债观认为,企业的收益是期末净资产比期初净资产的净增长额,而净资产又是由资产减去负债计算得到的,所以,收益表现为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对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包括确定资产和负债以及与这些交易或事项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动。在所得税会计准则制定中秉持资产负债观,旨在规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而未涉及所得税费用的核算问题。认为只要资产和负债的会计核算符合真实、公允原则,所得税费用会计信息自然真实可靠。

职工薪酬、社保、个税的账务处理

例:由公司在本地缴纳社保: 2012年5月,应发工资3000,公司代扣社保个人部分150,代扣个税60,实发2790,公司承担保险300,缴纳至社保局共450。 ⑴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3000 辅助核算:部门核算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3000 辅助核算:个人核算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3000 辅助核算:个人核算贷:银行存款279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60 辅助核算:个人核算 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XX人150 辅助核算:个人核算 ⑵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300(本例不细分)辅助核算:个人核算 -医疗保险辅助核算:个人核算 -失业保险辅助核算:个人核算 -工伤保险辅助核算:个人核算 -生育保险辅助核算:个人核算其他应收款-XX人150 辅助核算:个人核算 贷:银行存款450 ⑶结转社保: 借:管理费用-社保300 辅助核算:部门核算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300(本例不细分)辅助核算:个人核算 -医疗保险辅助核算:个人核算 -失业保险辅助核算:个人核算 -工伤保险辅助核算:个人核算 -生育保险辅助核算:个人核算 ⑷缴纳个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60 辅助核算:个人核算贷:银行存款60 例:员工在外地缴纳社保情况: ⑴第一次凭外地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数据同上,至财务报销公司该承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300(本例不细分)辅助核算:个人核算 -医疗保险辅助核算:个人核算 -失业保险辅助核算:个人核算 -工伤保险辅助核算:个人核算 -生育保险辅助核算:个人核算贷:现金300 (2)当年以后月份,人力资源部以同样数据核算(后有变动可凭证明材料调整) 6月,应发工资3000,公司承担社保300,代扣个税依然为60,实发3240。 ①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3000 辅助核算:部门核算管理费用-社保300 辅助核算:部门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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