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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采购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进货采购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进货采购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进货采购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公司进货查验记录进行规范,确保所采购原物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原物料的采购、进货管理。

三、职责

采购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估、供应商档案的建立、更新。仓库负责采购进货产品的数量、品种核对、记录填写;质量部负责供应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核,进货产品票证的查验、原物料的验收。

四、作业内容

4.1

所有公司采购的原物料均严格按照《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选择、建立供应档案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产品官方检验报告等);

4.2

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4.3

大宗原物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中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或采购订单;每批原物料来货时,应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日期等信息)和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文件;

4.4

零星物料的采购应到从事流通经营单位(如超市、经销商、定点批发市场等)采购,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或每笔购物凭证。

4.5

如含有畜禽肉类采购时,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屠宰许可证明,经年审动物防疫合格证明,每批次来货时应提供当批次产品检验验疫合格证明原件;

4.6

原物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号、净含量、保质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记录于《原材料检验报告》和《入库单》中。《入库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4.7

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相关文件

《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

六、相关记录

《合格供应商名录》、《原材料检验报告》、《入库单》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为确保在生产加工环节过程中,杜绝因操作不慎造成损失及违反作业指导书等问题的发生,制定本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1、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车间、质检员、仓库管理员认真执行本规定。

2、车间认真按生产加工计划,及时安排组织生产,有下列情况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自负:品种、包装规格、数量不符,合格证漏填或错填内容的。

3、生产加工的成品应严格执行糕点食品标准规定。

4、辅助材料按消毒规定进行操作。

5、仓库保管员必须按下达的生产加工通知单内容,准确无误的落实发放原料、辅料、添加剂、包装袋、合格证、标签等。擅自更改包装、品种规格、增减包装数量,错发、误发辅助材料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质检员按生产加工通知单下达的品种,标准、规格准备合格证,及时安排打印生产日期,快速传递到位,擅自更改合格证品种、标准、规格、漏、少合格证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7、仓库保管员在工作中应积极配合车间生产,保证各种辅助材料数量的供给,因工作不慎、错发、擅自脱岗影响车间正常生产的按厂内有关规定处理。

8、对蜜饯的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保证生产作业按规定方法和程序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

9、生产过程分为一般工序和关键工序。本公司蜜饯生产的关键工序有:原料验收、渗糖(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及烘烤(卫生控制等)包装,除关键工序以外的生产工序为一般工序。关键工序应重点控制。

10、关键工序在工艺流程图、作业指导书中添加了★,各环节应认真操作并对工艺操作作记录。

11、生产结束后,各工序(原料验收、分拣、去核、清洗、煮制、化糖、渗糖、烘烤、冷却、包装、检验、入库等)认真填写岗位工作记录,生产科长审核后,上报质检员进行出厂检验。

12、各工序操作人员应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未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的按相应管理制度处理。

13、生产车间环境卫生班前、班后各清扫一遍,班后清理卫生完毕开启杀菌灯,时间不低于2小时,确保生产车间的卫生。

14、此管理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1、目的

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产品的出厂检验控制。

3、职责

3.1、检验员、复检员负责执行本制度,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并记录。

3.2、技术保障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制度。

4、内容

4.1、出厂检验是公司对产品的最后一次质量检验,也是判定产品是否满足客户要求的重要手段,因此,出厂检验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检验。

4.2、检验员按照《分析计划》的检验项目要求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并做好详细记录,复检员确认。

4.3、产品出厂检验完合格后,检验员按要求填写《出厂检验记录》并出具《质检报告单》。

4.4、对出厂检验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检验员应报告上级领导,禁止产品出厂。

4.5、检验员应保证记录应清晰、完整,并且能准确反应产品的质量状况。

4.6、《出厂检验记录》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存档。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2.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3.职责

3.1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3.2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3生产部、质管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管理办公司提交自查报告。

4.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

4.1现场检查规程

一、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一)原辅料存放

1. 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

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并应

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2. 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

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5.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

重点注释: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6.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检查规程: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重点注释: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二)专库管理

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食品添加剂专库,询问管理人员。

重点注释:查看是否有专人专管。

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内包装材料仓库。

重点注释:原料、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

(三)标签标识

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藏条件等内容。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3种原辅料,不足3种的全部检查,查看标签内容。

重点注释: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2.进口原辅料是否有中文标签。

检查规程:查看进口原料是否有中文标签,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重点注释:要符合国内法律法规要求,有进口商相关信息。

3.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

检查规程:查阅抽查的原辅料索证索票情况,是否与现场的原辅料产品一致。

重点注释: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四)索证索票

1.企业直接采购国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重点注释: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2.企业直接采购进口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能够提供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情况。

3.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重点注释:同1

4.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检查规程:查看原料辅料的检验记录,名称批次等信息是否与现场抽查的原辅料符合。

重点注释:同1

(五)制度具备情况

企业是否有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进出库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检查规程:查阅制度是否在执行。

重点注释:必须建立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库管理制度。

(六)现场记录

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3.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重点注释:通过进货查验记录,查看索证索票。

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检查规程:询问专管人员,查阅领料记录。

重点注释:是否有独立的食品添加剂领料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

检查项目: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更衣室;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产品投料记录;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一)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内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规范。

重点注释:不得有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垃圾应及时清扫,无杂物

混堆。

2.厂区内是否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内环境,是否合理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重点注释:查看防蝇防虫设备安装位置是否到位。

3.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是否有生活区,生活区是否与生产区有隔离。

重点注释:生活区、厕所等不得对生产区域产生影响;宿舍、食堂、职工娱乐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

4.企业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重点注释:有卫生管理制度。

(二)更衣室

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检查规程:查看更衣室设施,是否按规定摆放。

重点注释:要有与生产量相匹配的更衣设施,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

2.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检查规程:查看灭菌消毒设备、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查阅灭菌消毒记录。

重点注释:可采用紫外线灯、臭氧发生器等进行消毒。

3.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

检查规程:查看洗手设施配置是否齐全,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

重点注释: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三)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1.车间及仓库是否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检查规程:查看防蝇、防鼠设施是否安装到位。

重点注释:一般设置在仓库或车间出入口。

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里物料是否有直接靠墙堆放在地面上。

重点注释:同仓库存贮要求。

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的垃圾桶是否有带盖。

重点注释:车间内垃圾桶(箱)应有盖。

4.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的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查阅清洁记录。

重点注释:车间无积水、无蛛网积灰等。

(四)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1.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

检查规程:查看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清洁情况。

重点注释:生产用设施设备需及时清洁,并做好记录。

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检查规程:查阅设施、设备清洁记录。

(五)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1.企业是否能提供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2.企业是否有清洗消毒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重点注释:车间内照明灯加装防护罩,紫外线灯不加罩,安装在工作台或需消毒设施上方不大于1.5m处(有微生物要求的产品)。

(六)产品投料记录

1.企业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

检查规程:查阅产品投料记录,记录为成品仓库中抽查的同批次成品。

重点注释: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必须符合GB 2760。

2.投料记录是否包含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检查规程:查阅产品投料记录,一一对应查看记录内容。

(七)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

企业是否能提供关键控制点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关键控制点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重点注释:关键控制点是否与许可时设置一致。

(八)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人流、物流是否避免交叉污染

检查规程:查看生产过程是否有交叉污染,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交叉污染。

(九)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1.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检查规程:查看原料进入车间前是否有脱包间或脱包区域,原料是否经过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重点注释:能有效降低原料卫生状况对产品质量影响设施设备。

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检查规程:查看半成品存放区域,是否会受到污染,是否有标识。

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

检查规程: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有专门区域分别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重点注释:指定区域,要有标识。

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产品特性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容器、工具和设备清洁情况,查阅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容器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重点注释:生产用设备包括生产用管道和各种周转容器、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十)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查看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有必要的话进行现场检测。

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2.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查看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3.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查看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

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4.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

检查规程: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备设备、设施有无增减。

重点注释:不得随意变化,必须按照许可要求进行生产。

(十一)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1.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

重点注释: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工作衣帽及口罩是否按规定穿戴。

重点注释: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3.是否佩戴首饰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上手部、颈部、耳朵是否有戴首饰。

4.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询问至少2人姓名,查看其健康证和培训情况。

重点注释:需建立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十二)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1.是否发现使用回收食品从事生产加工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是否有回收食品。

重点注释:正常情况下,除内包间外,车间内不应出现有本公司成品。

2.回收食品是否设置专门存放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回收食品的存放区域,是否与其他产品分开存放。

重点注释:查看回收食品存放区域。

3.回收食品是否专人专管

检查规程:询问回收食品的管理人员,如何登记、保存、处理回收食品的。

重点注释:询问回收食品管理人员。

4.企业是否能提供回收食品的处置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回收食品的处置记录,处置量是否与回收量相符,是否留下处置影像资料。

重点注释:查看回收记录、处置记录或处置影像。

三、出厂检验现场检查

检验项目: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委托检验情况;产品留样情况;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一)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检查规程:查阅场地清洁记录。

重点注释:按照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有清洁记录。

2.超净工作台是否专间放置。(不使用超净工作台,不检查)

检查规程:查看超净工作台是否专间放置。

重点注释:按照许可要求放置使用超净工作台。

3. 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天平是否水平放置。

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设备是否保持齐全

检查规程:查阅许可要求和产品标准,查看检验设备是否齐全。

重点注释: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6.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检定或校准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依据: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设备,查阅其检定或校准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7.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的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检验项目的试剂,查看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二)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

1.是否具有专(兼)职检验人员

检查规程:询问检验人员姓名,查阅劳务合同。

2.企业检验技术人员是否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检查规程:查看检验人员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描述的检验能力是否符合产品检验要求。

重点注释:检验人员要有检验资质。

(三)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

1.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查看其项目是否与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一致。

重点注释:对照产品标准和产品许可审查细则,检查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以及原始数据记录。

重点注释:原始检验记录、出厂检验报告与生产记录等相关记录要相对应。

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是否按要求记录产品的有关信息。

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2年

检查规程:查看出厂检验记录。

(四)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发证单元的比对报告(发证1年以上)。

重点注释:生产可许证年度审查需查看。

2.实施比对的企业是否定期

检查规程:1个发证单元1年至少进行1次比对检验。

重点注释:按照产品不同标准,一年一次。

3.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比对记录。

重点注释:查看比对记录。

(五)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1.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有效期至少三年的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检查规程:查阅委托检验合同,是否写明委托检验的产品标准,及检验项目。

重点注释:查看委托检验合同。

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查阅生产记录是否一致。

重点注释:查阅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

(六)产品留样情况

1. 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留样记录,是否与生产记录一致。

重点注释:查阅留样记录。

2.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留样存放区域或留样柜,存放空间是否与生产量相符。

重点注释:查看留样间或区域。

(七)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成品存放是否离地、离墙。是否按区域堆放。

检查规程:查看成品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产品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

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重点注释:仓库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仓库地面应平整,便于通风换气。

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贮存环境是否符合贮存条件。

重点注释:有贮存要求的成品,仓库应设有温、湿度控制设施。

4.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成品,是否有处置记录。

重点注释:有过期成品与合格成品混堆。

四、标识标注情况

检查项目:食品标识标注

1.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

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检查规程:现场抽查至少1种产品,按照GB 7718、法律法规要求对照查看。

重点注释:根据《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标示;单件预包装食品的规格即指净含量。

五、食品销售台账情况

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销售记录,其批次需有对应的生产记录、出厂检验报告等。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不安全食品存放区域,是否与其他安全食品分开堆放。

重点注释:参照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2.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是否按规定制定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3. 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不安全食品召回销毁记录,是否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执行销毁措施。

4.制度与记录

检查内容:原辅料仓库;更衣室;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化验室;办公室一、原辅料仓库

检查内容制度要求对应记录

原料进货验收记录

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

原料索证记录

原辅料仓库原料库存记录

原辅料库管理制度原料进出库记录

温湿度记录

二、更衣室

检查内容制度要求对应记录

更衣室卫生管理制度消毒液更换记录

三、生产车间

检查内容制度要求对应记录

投料记录

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关键控制点记录

生产车间设备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卫生管理制度设备清洗消毒记录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人员健康检查记录

四、成品仓库

检查内容制度要求对应记录

成品库存记录

成品仓库成品仓库管理制度成品进出库记录

温湿度记录

五、化验室

检查内容制度要求对应记录

检验原始记录

检验制度出厂检验报告

化验室计量设备检定记录

比对实验记录

对比及留样制度

产品留样记录

六、办公室

检查内容制度要求对应记录

销售管理制度销售台帐、发货记录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消费者投诉记录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记录

办公室回收食品管理制度回收食品处置记录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不安全产品召回记录

产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产品安全事故记录

5.相关表单

5.1《食品安全自查表》

5.2《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7、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三、员工其它卫生管理规定

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目的

将存在食品安全危害的产品及时从市场中召回,防止给食用者造成损害,使产品召回工作规范化。

二、范围

适用于发现存在食品安全危害且已流向市场的产品。

三、1、销售部负责外部相关信息的收集,是召回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通知相关方并及时反馈质检科。

2、质检科负责召回信息的评估,召回范围的确定;制定召回计划;

3、生产部是负责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制定和实施的部门。

四、工作程序:

1、召回的分类:

2、召回信息收集渠道:

(1)内部信息:由各相关部门提供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种信息,如:自测或自查结果等。

(2)销售部负责外部信息收集:

——官方通知:明示或法律法规变化;

——客户通知:顾客的需求及反馈;

——新闻媒体:报纸、电视、电台等;

——有关组织:如消费者协会等;

——同行的信息。

(3)召回信息的评估, 根据内、外部的信息来源,由质检科对信息进行评估,根据其危害消费者健康程度决定是否需要召回以及召回的范围,制定召回方法。

3、产品的召回

(1)根据评估结果,确需召回时,由销售部通知相关方(如:监管部门、销售商和消费者),由质检科指定专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填写产品召回通知单,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质检科专人负责召回工作,召回通知单同时送交成品库、销售部,库房停止该批产品出库,销售部立即停止该批产品的销售。

(2)质检科专人立即调阅销售记录及库存情况,制定召回计划,召回计划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召回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或传真)、联系人、召回产品数量、召回方式、时限、召回原因等,召回计划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交至销售部。

(3)销售部人员按召回计划要求,立即实施召回工作,并填写产品召回记录,及时向负责召回人员报告召回工作情况,统计召回差额及未召回品去向。

(4)当召回品和已明确去向的未召回品数量总和等于待召回数量时,召回工作可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结束。

(5)召回产品进成品库时,暂存不合格品区,经质检科检验确认不合格后,按不合格品处理。

(6)生产部对召回的原因分析,确定预防和纠正措施,以避免再发生。4、质检科对预防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并提交管理评审。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为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快速、及时、妥善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内各种紧急事故的处置工作。

二、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部门定期对可能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征对性的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总经理是食品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鉴定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依靠科学,加强协作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各尽职守,各司其职,能力合作,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三、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协调处理,组长由总经理担任,质量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品管部。

四、预警预防

(一)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二)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开展食品安全的日常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五、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所有应急预案,且每年必须组织学习一次,新入职的员工培训内容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演练:依据生产情况或社会关注趋势,每年组织一次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演练前,由公司相关部门编写演练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实施,并保留演练记录,演练结束后,及时组织演练效果评价。

六、报告程序

(一)

设立食品安全事故自理报告电话,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接到报告后填写《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登记表》,并及时上报。

(二)全体干部职工对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要在1小时内报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

(三)任何部门和个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七、应急处置

(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建立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记录。

(二)在生产时出现突然停电、突然停水、设备出现故障、玻璃爆破、外界污水、灰尘等侵入,由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作出相应

措施。

(三)如出现风季、雨季、高温季节等特殊天气、火灾、传染病爆发、化学物品意外等其他紧急状况,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外,必要时,请有关专家参与评估,作出相应措施后再恢复生产。

(四)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八、纠正与完善

(一)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意外事故的原因,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品管部负责人确认后予以实施。

(二)品管部将《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三)事故发生后或演练结束后,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本程序个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九、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发布日期实施。

《安全管理制度》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六、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七、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九、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严把材料质量进货关,促进我公司产品质量更上一个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险部是产品质量检验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材料进货的检验、试验的委托 工作。 二、工作程序 1、质检员对公司产品所需材料按标准或合同的规定进行进货查验,经查验合 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当某些检验或试验项目本公司不能进行时,由质检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 行检验或试验,对委托单位能力、资质进行评价,填写供方评价记录。 3、检验结束后,质检员及时做好状态表标识,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作好记录,原则上按退货处理,在不影响质量情况下,经公司经理和分管经理批准,也可做让步接受处理,具体执行《不合格品控制制度》 4、对无标准、又无明确指导性文件,也无生产厂合格证的,或采购商品不在合格厂评估范围内的,质检员有权拒绝验收。 5、质检员应做好验收记录,做到记录完整、及时、准确。并有质检人员签名. 6、质检员有质检部门负责人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质检工作。 三、检验规程 1、原材料进场应按合同要求验收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进货材料按进货5%进行抽样,检查技术参数的准确性。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目的:确保产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生产部所有部门、车间和个人。 1、生产经理负责该项工作的制定及研究 2、车间主任对生产过程控制负责并推广执行,对车间员工进行监督。 制度: 1、人员管理 2、生产车间是生产任务的具体完成部门。 3、生产经理负责检查监督车间整体工作情况,统一一进行班组间的协调和出现问题的解决. 4、生产经理负责工人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培训合格上岗。 5、生产负责人员,每天生产结束填写生产工作日记,并于当天上报生产经理。 管理方法: 1、生产经理和生产负责人在生产前工艺条件,技术文件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生产. 2、车间主任应指导工人按工艺文件操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资料

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资料 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一.为了使公司对原料的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价格合理、交货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需的原料采购 三.工作程序 1.采购应及时收集填制供应商档案表,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名称、产量、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由主管人员汇总分门别类建立档案。供应商的档案,包括: a.法人资料、资质、资信等; b.产品质量状况; c.价格与交货期;d.历史业绩等。 2.对合格供应商的控制a.质检员对供应商每次供货时进行抽样检验;b.供应商每次供货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按本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如交货期,交货数量等没按合同进行时,可由采购员对供应商提出警告,严重时发出暂撤消供应商关系的通知。 3.采购资料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部门根据订货合同对原材料的需求量要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注明品名、规格、数量、采购依据等报总经理批准。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上选择供应商,并与之取得联系,拟制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拟制必须符合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 4.采购产品的验证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坚决采购有标志的产品,质量检验科 1 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合格的办理手续入库。原辅材料验收:从合格供应商采购的原辅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产品进厂后质检部进行验收的同时还需对供应商名称、货证是否相符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具体控制如下: a.采购产品验收:在按照《原辅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各种原辅料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进行验收的同时,还要按照下述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并做好相关检验、验证内容的记录。采购产品进厂时要严格控制其验收检验过程,供应商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在发证范围)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供应商未提供或证明内容与规定不符时,应视情况对其采购产品拒收或单独存放,待证明材料重新提供后再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入库手续;来自非合格供应商的货物拒收;到期未提供官方合格证明资料或与要求内容不符,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直到提供资料齐全为止;连续3 次发生偏差的供应商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运输车辆是否卫生;外包装是否有破损、有油污等;验证货证是否相符,货证不符的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存放;采购部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评。 b.原辅料的贮存:原辅料应在专用库房中分类贮存。 5.采购产品的质量跟踪采购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正式供货方进行质量跟踪并填写《质量跟踪报告》,对质量下降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及时反映给供应商,并限期整改。到期无改进的供应商,报总经理批准取消其供货资格。 1 / 11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二章、工作管理制度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为了使采购的原辅料(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能够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单位购进的原辅材料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经过验证后方 可入库。 三、在进货查验原辅材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时,应 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证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 明产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的相关文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 件,记录生产许可证编号、复印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备日后 检查。 四、进货查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运送车辆的清洁状况、产品包装是 否完好、原料是否受到污染(虫害、微生物、化学和物理危害)、 原料温度(冷冻产品温度是<-18℃,净菜运输温度<5℃)是否失 控、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 期以及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及批号、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对本企业自行检验食品原料的,要记录检验结果集保存检验记 录。其中,联系方式中应当注明供货者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五、对原辅材料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一)查验包装标识是否有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注净含量、规格、型

号等项目。 (二)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三)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四)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五)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末检验、检验,是否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情况。 (六)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标注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已经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 址。 (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检验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采购。法律、 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由供货者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方可采购进货。 六、应加强原辅材料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包装不严、破损或不符合卫 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变质的,不得入库, 并立即停止进货和使用,进行返厂或无害化处理。 七、在进货查验时,发现产品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应拒绝验收。 发现有假冒伪劣时,应及时报告。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令狐采学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餐厅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4. 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无证食品商贩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5. 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特别是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6.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7.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8.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

货,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检查或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9.所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检验合格证。 10.所采购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1.所采购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外文包装配有中文标识。 12.运输食品的工具如车辆和容器应专用并保持清洁,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运输过程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及其他污染。 13.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尝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尝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编号:SM-ZD-32644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 和台账记录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的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查验。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进货采购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进货采购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公司进货查验记录进行规范,确保所采购原物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原物料的采购、进货管理。 三、职责 采购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估、供应商档案的建立、更新。仓库负责采购进货产品的数量、品种核对、记录填写;质量部负责供应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核,进货产品票证的查验、原物料的验收。 四、作业内容 4.1 所有公司采购的原物料均严格按照《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选择、建立供应档案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产品官方检验报告等); 4.2 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4.3 大宗原物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中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或采购订单;每批原物料来货时,应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数量、

送货日期等信息)和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文件; 4.4 零星物料的采购应到从事流通经营单位(如超市、经销商、定点批发市场等)采购,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或每笔购物凭证。 4.5 如含有畜禽肉类采购时,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屠宰许可证明,经年审动物防疫合格证明,每批次来货时应提供当批次产品检验验疫合格证明原件; 4.6 原物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号、净含量、保质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记录于《原材料检验报告》和《入库单》中。《入库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4.7 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相关文件 《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 六、相关记录 《合格供应商名录》、《原材料检验报告》、《入库单》 生产过程 控制管理制度 为确保在生产加工环节过程中,杜绝因操作不慎造成损失及违反作业指导书等问

食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0200515191007)

食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 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 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 全的食品。 2. 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 方式及摆放位置。 3 .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 .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 墙(大于20厘米)、离地(大于3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 5.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 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 量、日期。 6. 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 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7. 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 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8. 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 等资料备案存档。 9.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

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10.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 其他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12.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 13. 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 明显区分标志。 14. 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 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 清除。 15. 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 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51826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餐厅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4. 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无证食品商贩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5. 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特别是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6.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7.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8.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检查或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9.所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检验合格证。 10.所采购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1.所采购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外文包装配有中文标识。 12.运输食品的工具如车辆和容器应专用并保持清洁,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运输过程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及其他污染。 13.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 本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配合!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公司进货查验记录进行规,确保所采购原物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二?适用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原物料的采购、进货管理。 三、职责 采购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估、供应商档案的建立、更新。仓库负责采购进货产品的数量、品种核对、记录填写;质量部负责供应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核,进货产品票证的查验、原物料的验收。 四、作业容 4.1 所有公司采购的原物料均严格按照《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选择、建立供应档案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产品官方检验报告等); 4.2 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4.3 大宗原物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中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容的采购供应合同或采购订单;每批原物料来货时,应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日期等信息)和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文件; 4.4 零星物料的采购应到从事流通经营单位(如超市、经销商、定点批发市场等)采 购,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或每笔购物凭证。 4.5 如含有畜禽肉类采购时,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屠宰许可证明,经年审动物防疫合格证明,每批次来货时应提供当批次产品检验验疫合格证明原件; 4.6 原物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号、净含量、保质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记录于《原材料检验报告》和《入库单》中。《入库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4.7 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为确保在生产加工环节过程中,杜绝因操作不慎造成损失及违反作业指导书等问题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本食堂对原料的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价格合理、交货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需的原料采购 三.工作程序 1.采购应及时收集填制供应商档案表,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名称、产量、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由主管人员汇总分门别类建立档案。供应商的档案,包括: a.法人资料、资质、资信等; b.产品质量状况; c.价格与交货期; d.历史业绩等。 2.对合格供应商的控制 a.质检员对供应商每次供货时进行抽样检验; b.供应商每次供货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按本餐厅《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如交货期,交货数量等没按合同进行时,可由采购员对供应商提出警告,严重时发出暂撤消供应商关系的通知。 3.采购资料 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部门根据订货合同对原材料的需求量要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注明品名、规格、数量、采购依据等报总经理批准。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上选择供应商,并与之取得联系,拟制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拟制必须符合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 4.采购产品的验证 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坚决采购有QS标志的产品,质量检验科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合格的办理手续入库。 原辅材料验收:

从合格供应商采购的原辅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产品进厂后质检部进行验收的同时还需对供应商名称、货证是否相符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具体控制如下: a.采购产品验收:在按照《原辅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各种原辅料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进行验收的同时,还要按照下述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并做好相关检验、验证内容的记录。 ?采购产品进厂时要严格控制其验收检验过程,供应商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在发证范围)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如供应商未提供或证明内容与规定不符时,应视情况对其采购产品拒收或单独存放,待证明材料重新提供后再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入库手续; ?来自非合格供应商的货物拒收; ?到期未提供官方合格证明资料或与要求内容不符,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直到提供资料齐全为止; ?连续3次发生偏差的供应商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运输车辆是否卫生; ?外包装是否有破损、有油污等; ?验证货证是否相符,货证不符的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 ?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存放; ?采购部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评。 b.原辅料的贮存: 原辅料应在专用库房中分类贮存。 5.采购产品的质量跟踪 采购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正式供货方进行质量跟踪并填写《质量跟踪报告》,对质量下降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及时反映给供应商,并限期整改。到期无改进的供应商,报总经理批准取消其供货资格。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 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鼓励餐饮单位到建立电子监管一票通的食品批发企业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

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 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 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 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 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 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 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编号:SM-ZD-45495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保证进货查验记录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二、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2、进货查验检查项目: 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进口医疗器械需有中文说明书及标签; 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 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产品注册证中批准的适用范围; 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 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6)采购合同(采购记录) 3、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4、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制度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保证销售记录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器械的销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二、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销售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 四、售出医疗器械按要求开具合法票据,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记录内容要详细具体,便于质量追踪,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往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五、医疗器械销售应做到100%出库复核,保证质量,杜绝不合格品出库。 六、销售员应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征求或函询客户意见,认真协助质管部处理客户投诉和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改进服务质量。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使公司对原料的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价格合理、交货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需的原料采购 三(工作程序 1(采购应及时收集填制供应商档案表,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名称、产量、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由主管人员汇总分门别类建立档案。供应商的档案,包括: a.法人资料、资质、资信等; b.产品质量状况(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合格书)。 2(对合格供应商的控制 a.收货员对供应商每次供货时进行检验入库; b.供应商每次供货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按退换货处理。 3(采购资料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部门根据保管开据的采购需求量要求采购计划,注明品名、规格、数量、采购依据等报采购部。在上选择供应商,并与之取得联系,拟制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拟制必须符合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 4(采购产品的验证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坚决采购有 QS 标志的产品,1 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合格的办理手续入库。原辅材料验收: 从合格供应商采购的原辅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产品进厂后质检部进行验收的同时还需对供应商名称、货证是否相符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具体控制如下: a.采购产品验收:在按照《原辅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各种原辅料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进行验收的同时,还要按照下述规定进行严格控

制,并做好相关检验、验证内容的记录。采购产品进厂时要严格控制其验收检验过程,供应商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在发证范围)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如供应商未提供或证明内容与规定不符时,应视情况对其采购产品拒收或单独存放,待证明材料重新提供后再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入库手续; 来自非合格供应商的货物拒收; 到期未提供官方合格证明资料或与要求内容不符,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直到提供资料齐全为止; 连续 3 次发生偏差的供应商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外包装是否有破损、有油污等; 验证货证是否相符,货证不符的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 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存放; 采购部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评。 b.原辅料的贮存: 原辅料应在专用库房中分类贮存。 5(采购产品的质量跟踪采购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正式供货方进行质量跟踪,对质量下降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及时反映给供应商,并限期整改。到期无改进的供应商,报总经理批准取消其供货资格。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使食堂对原料的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价格合理、交货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需的原料采购 三、工作程序 1、采购应及时收集填制供应商档案表,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名称、产量、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由主管人员汇总分门别类建立档案。供应商的档案,包括: a.法人资料、资质、资信等; b.产品质量状况; c.价格与交货期; d.历史业绩等。 2、对合格供应商的控制 a.质检员对供应商每次供货时进行抽样检验; b.供应商每次供货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按本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如交货期,交货数量等没按合同进行时,可由采购员对供应商提出警告,严重时发出暂撤消供应商关系的通知。 3、采购资料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部门根据订货合同对原材料的需求量要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注明品名、规格、数量、采购依据等报总经理批准。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上选择供应商,并与之取得联系,拟制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拟制必须符合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 4、采购产品的验证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坚决采购有 QS 标志的产品,质量检验科 1 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合格的办理手续入库。原辅材料验收:从合格供应商采购的原辅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产品进厂后质检部进行验收的同时还需对供应商名称、货证是否相符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具体控制如下:

a.采购产品验收:在按照《原辅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各种原辅料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进行验收的同时,还要按照下述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并做好相关检验、验证内容的记录。采购产品进厂时要严格控制其验收检验过程,供应商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在发证范围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供应商未提供或证明内容与规定不符时,应视情况对其采购产品拒收或单独存放,待证明材料重新提供后再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入库手续;来自非合格供应商的货物拒收;到期未提供官方合格证明资料或与要求内容不符,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直到提供资料齐全为止;连续 3 次发生偏差的供应商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运输车辆是否卫生;外包装是否有破损、有油污等;验证货证是否相符,货证不符的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存放;采购部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评。 b.原辅料的贮存:原辅料应在专用库房中分类贮存。 5.采购产品的质量跟踪采购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正式供货方进行质量跟踪并填写《质量跟踪报告》,对质量下降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及时反映给供应商,并限期整改。到期无改进的供应商,报总经理批准取消其供货资格。 餐饮单位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餐饮业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 二、从业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定期培训,持合格证上岗。 三、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戴口罩,发帽,坚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个人卫生作到"四勤".严禁在操作间 内洗衣,物。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运。 五、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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