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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账管理制度.

对账管理制度.

对账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公司与客户往来对账流程管理,明确市场部及财务部岗位职责,确保公司对外账单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此制度。

一、对账单流程

对账单制作部门为市场部。

后勤员结合客户送货单制作台帐——根据客户账单需求时间制作对账单——财务对对账单进行确认——传至客户并要求回签——根据客户需求开具发票——发票回签单、对账单、台帐、送货单、订单同步归档;

二、市场部后勤员职责

1、制作往来账务台帐及对账单;

2、账单的单价及数量必须有书面依据,如报价单、送货单、退货单等;

3、对客户往来账进行前后跟进对接,具体流程为报价单——订单——送货单——台帐——对账单——账单回签——发票签收单——按月按客户归档;

4、所有往来单据必须为客户签字盖章原件或传真件;

5、将客户报价单抄送一份予财务部出纳,供财务部核单及存档。

三、财务部出纳职责

1、对台帐及对账单单价、数量、金额进行核实;

2、台帐及对账单核实依据为报价单、送货单、退货单等;

3、根据客户需求开具发票。

四、其他

客户往来报价单及对账单直接对接部门为财务部及市场部,公司仅授权此两部门共享对外报价单,其他任何部门均不涉及,财务部及市场部负往来售价的保密性。

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规定进行操作,如不能按照制度执行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问责处罚。

财务对账管理制度

财务对账管理制度 财务对账管理制度提要:一定要做好对账工作,否则谁也无法保证当期损益完全正确、账务处理完全准确、资产资金存货完全安全、应收应付完全无误。 财务对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账务监控,提高账务数据真实水平,规避和及时发现账务问题隐患,确保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账工作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明细账、仓库产品帐、材料账、销售帐、会计账核对、监控账对账、应收款对账、应付款对账及其他往来款项。对账工作由财务部主持,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支持配合。 第三条对账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企业内部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优先完成。 第四条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人员应当在对账前,完成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账务处理、账务登记,以建立真实可靠的对账平台。 第五条监控账对账、应收款对账、应付款对账应当双方签字或盖账确认,以明确责任和规避管理风险;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和规档。 第六条对账责任人在对账过程中,能够以企业的利益为重,主动、积极、热诚的与对方单位或个人友好配合和沟通,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和企业形象。 第七条应收应付款对账应当以账面余额数据作为双方确认的数据。对于影响双方确认的数据一般在“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里进行描述,同时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对“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进行核查到底。 第二章会计账核对 第八条会计账核对,是指每位会计人员在月度终了,要对各自负责的账务进行核对,重点核对具有勾稽关系的数据是否相符和辅助项目核算是否串户。

第九条核对流程: 1、每位会计人员日常做好账务处理,并定期(如:每星期一)通过“查询功能”或“设置检查功能”自我检查具有勾稽关系的数据是否相符和辅助项目核算是否串户,但最迟在次月5日前应当检查完毕。 2、次月7日午主办会计应当对会计账进行全面核对,对存在的差错应当及时要求修正。 3、次月8日在出报表前,主办会计要对会计账再次核对一遍,以避免结账后返工。 第十条会计账账核对主要包括: 1、损益科目方向检查:检查一级损益科目是否记错方向。 2、收入成本数量检查:检查每个品种的收入数量与对应的成本数量是否一致。 3、明细科目检查:检查末级科目在归属二级三级科目时是否有串户。 明细科目串户是经常的事情,比如应收应付款项,如果设置多层分类,容易造成一个单位有几个往来,会影响与客户或供应商的对账工作。所以,应当经常检查。 4、存货移动加权平均价检查:通过日常掌握成本信息和自己的判断力,检查每个品种的移动加权平均价是否合理,尤其是不允许存货出现负数。 5、待摊预提项目检查:检查每月待摊预提项目是否待摊预提。 6、科目辅助项目检查:检查科目辅助项目(末级科目)是否重复设置,尤其是新增的末级科目一定要慎重检查是否重复才能新增。 第三章监控账对账 第十一条监控账对账,是指会计责任人应当定期(如:每星期一)与仓库、车间、销售会计(内勤人员或开票员)、出纳、行政部及各部门核对存货账、销售台账、货币资金账(出纳账)、固定资产台账和各部门费用台账,以确保账账相符。 第十二条监控账的格式设置、编制要求,以及日常的数据变动管理,由财务部统一制定和执行,以便于对账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监控账对账时间:

银行对账管理办法

ⅩⅩⅩⅩ银行对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目录) 第一条为加强ⅩⅩⅩⅩ银行对账工作管理,确保内、外账务数据的真实、准确、一致,有效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ⅩⅩⅩⅩ银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存款人在ⅩⅩ银行各级营业机构开立的结算账户、ⅩⅩ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开立的结算账户,以及ⅩⅩ银行系统内上、下级行之间的资金往来账户之间的对账,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结算账户,是指ⅩⅩ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本、外币资金收付结算的活期存款账户,包括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以及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不含银行卡账户及存折类账户)。 本办法所称其他金融机构,是指与ⅩⅩ银行之间因资金清算或代理结算需要而开立结算账户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他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 本办法所称对账,是指ⅩⅩ银行与存款人之间、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以及系统内上、下级行之间,就某一具体日期双方结算账户的账面余额,以及某一时段内双方结算账户明细发生额进行核对的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ⅩⅩⅩⅩ银行各级管理机构与营业机构。 第二章基本规定(目录) 第四条对账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重要性原则:实行账户分类,对余额较大、活动频繁的重点账户,ⅩⅩ银行从对账方式、对账频率等方面进行重点管理和服务。 及时性原则:ⅩⅩ银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存款人发送对账单据或对账信息,协助和督促存款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对账,并反馈对账结果。

连续性原则:结算账户存续期间,ⅩⅩ银行都与其对账。 全面性原则:结算账户无论余额大小、明细发生额多少,ⅩⅩ银行都与其对账。 第五条对账工作由各级对账中心按照分级组织、集中开展、专业运作、协调配合的方式,统一管理、集中实施。 第六条ⅩⅩ银行要与存款人签订对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约定对账周期,明确对账方式。 第七条发出的对账单据,ⅩⅩ银行要加盖对账专用章及经办人员名章。 对账专用章由一级分行统一刻制,各级对账中心负责保管、使用。 第八条收回的对账单据回执,存款人应加盖约定的专门用于对账的相关印鉴。 第三章组织与职责(目录) 第九条二级分行成立对账中心,其中,未设二级分行的,一级分行成立对账中心。县级支行可根据需要成立对账中心,县级支行以下单位不设立对账中心。 对账中心挂靠同级运营管理部门。后台中心建立后,对账中心纳入监控中心管理。 第十条对账工作由对账中心、营业机构、客户部门及科技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完成。 对账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对账工作;对辖内对账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处理对账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受理客户对账查询;负责对账工作档案管理。 营业机构负责与客户签订对账协议;收集、整理、规范、保存账户信息;配合对账中心处理对账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受理客户对账查询;及时发送账户明细对账单。 客户部门协助营业机构做好账户信息的整理、完善,以及与客户签订对账协议;配合对账中心做好上门对账工作;协助对账中心发送、回收对账单据与回执,对逾期未收回的对账单据回执进行催收。 科技部门根据对账要求,及时提取、分发对账数据,并负责对账管理系统的开发、升级以及运行、维护。

公司对账管理制度

正佳兴内部对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账务监控,提高账务数据真实水平,规避和及时发现账务问题隐患,确保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账工作包括会计账核对、监控与对账、应收应付往来款对账。对账工作由财务部主持,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支持配合。 第三条对账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企业内部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优先完成。 第四条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人员应当在对账前,完成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账务处理、账务登记,以建立真实可靠的对账平台。对账平台的基本要求,就是每天要在第一时间内完成各自的工作。这需要优化各种票据的报送流程,票据一定要天天送达到所需部门尤其是财务部门,以利于进行账务处理。如果票据不能及时送达所需部门,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就会断层,就可能不会真实,就会严重影响到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监控与对账、应收款对账、应付款对账应当双方签字或盖账确认,以明确责任和规避管理风险;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和规档。 第六条对账责任人在对账过程中,能够以企业的利益为重,主动、积极、热诚的与对方单位或个人友好配合和沟通,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和企业形象。 第七条应收应付款对账应当以账面余额数据作为双方确认的数据。对于影响双方确认的数据一般在“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里进行描述,同时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对“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进行核查到底。一是可以保持对账确认表的数据与会计账面的数据一致,便于事后核查;二是如果会计账上没有的数据也给予确认,事后可能再次核对时会给工作带来复杂和繁琐;三是对会计账没有的资料独立出来,更能够反映对账中问题的焦点,以

便于解决。 第二章会计账核对 第八条会计账核对,是指每位会计人员在月度终了,要对各自负责的账务进行核对,重点核对具有勾稽关系的数据是否相符和辅助项目核算是否串户。 第九条核对流程: 1、每位会计人员日常做好账务处理,并定期(如:每星期一)通过“查询功能”或“设置检查功能”自我检查具有勾稽关系的数据是否相符和辅助项目核算是否串户,但最迟在次月5日前应当检查完毕。如果每位会计各自的会计账核对于次月5日前没有检查完毕,会影响到其他会计人员的工作,如:成本核算和差错账务的调整,同时也会影响到15日出报表。 2、次月10日下午主办会计应当对会计账进行全面核对,对存在的差错应当及时要求修正。 3、次月15日在出报表前,主办会计要对会计账再次核对一遍,以避免结账后返工。 第十条会计账账核对主要包括: 1、损益科目方向检查:检查一级损益科目是否记错方向。 2、收入成本数量检查:检查每个品种的收入数量与对应的成本数量是否一致。 3、明细科目检查:检查末级科目在归属二级三级科目时是否有串户。比如应收应付款项,如果设置多层分类,容易造成一个单位有几个往来,会影响与客户或供应商的对账工作。所以,应当经常检查。 4、存货移动加权平均价检查:通过日常掌握成本信息和自己的判断力,检查每个品种的移动加权平均价是否合理,尤其是不允许存货出现负数。 5、待摊预提项目检查:检查每月待摊预提项目是否待摊预提。 6、科目辅助项目检查:检查科目辅助项目(末级科目)是否重复设置,尤其是新增的

盘点与对账制度

盘点与对账制度 为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保证财务的真实、完整。为公司整体运营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财务现金、账目和物资盘点与对账制度。 第一部分内部运营进销存盘点对账制度 一、盘点与对账方式 财务会同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于每年作年终、年中、月末进行资产、库货、资金等方面的盘点与对账。 1. 年终盘点与对账 财务会同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于年底一个月内对固定资产、存货、货币资金等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核对。 2.年中盘点 财务会同管理部门于每年6月30日前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与核对。 3.月末盘点 财务中心会同管理部门于月末对公司进出往来物资及账目进行核对清点。 二、盘点与对账人员及其职责 1.总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负责年度盘点对账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对账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负责人:由财务主管担任,负责年中、月份盘点对账工作的实施。 3.复核人:由公司根据需要指定专人担任,负责盘点对账工作的监督。 4.盘点人:由公司财务主管指派专人担任,负责点计数量。 5.会点人:由库管担任,负责盘点及记录,与盘点人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6.协点人:由仓储经理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7.所有参加盘点对账工作的人员,应充分了解本身工作职责及应注意事项。 三、盘点对账准备 1.盘对编组:由财务部负责人于每次盘对前,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对账人员编组表”,呈公司总经理核定后,于盘点对账日前七天公布实施。 2.盘点物品准备 保管部门与保管人应将准备盘点的物品整理准备妥当。存货应堆放整齐、

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3.对账账册、单据、资料准备 现金、有价证券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各项财务帐册应于盘点对账前登记完毕;盘点对账期间已收到物料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应分开存放,并予以标示。 四、盘点对账实施 1.财务部应就年度、年中,盘点项目、部门、时间等情况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盘点对账负责人召开盘对协调会,拟订盘点对账计划,限期办理盘点对账工作。 2.盘点对账期间,除紧急情况外,暂停收发物品。至于生产需用品,经批准可不移动,但应标示。 3.盘点对账应精确计量,要求各类物资整理妥当、单据清晰,书写规范,无差错。 4.盘点对账过程应按指定顺序进行,不得遗漏、重复。 5.盘点对账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核对无误的,在表上互相签名确认。 6.盘点对账完毕,盘点人员应把“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份,一份由保管部门自存,一份送交财务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7.盘点对账时,要求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五、盘点对账报告 1.财务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填写差异原由,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及对策,报总经理签核。 2.盘点报告应于盘点结束后一周内呈报上级核阅。财务部依据审批后意见进行帐项调整。 六、工作奖惩 1.盘点对账工作人员要依据规定,尽职尽责,认真做好盘点对账工作,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2.违反规定,阻碍盘点的,视情节轻重,由主盘人签报公司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往来对账管理办法

往来对账管理办法 为规范账务监控,提高账务数据真实水平,规避和及时发现账务问题隐患,确保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制定本规定。 一、对账工作包括会计账核对、监控与对账、应收应付往来款对账。对账工作由财务部主持,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支持配合。 二、对账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企业内部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优先完成。 三、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人员应当在对账前,完成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账务处理、账务登记,以建立真实可靠的对账平台。对账平台的基本要求,就是每天要在第一时间内完成各自的工作。这需要优化各种票据的报送流程,票据一定要天天送达到所需部门尤其是财务部门,以利于进行账务处理。如果票据不能及时送达所需部门,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就会断层,就可能不会真实,就会严重影响到财务管理工作。 四、监控与对账、应收款对账、应付款对账应当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以明确责任和规避管理风险;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和归档。 五、应收应付款对账应当以账面余额数据作为双方确认的数据。对于影响双方确认的数据一般在“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里进行描述,同时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对“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进行核查到底。 六、核对流程:1、每位会计人员日常做好账务处理,并定期通过“查询功能”自我检查具有勾稽关系的数据是否相符和辅助项目核算是否串户,但最迟在次月10日前应当检查完毕。2、次月15日在出报表前,主管会计要对会计账再次核对一遍,以避免结账后返工。 七、对账流程:1、应收货款由应收会计主动提供资料给客户对账确认。2、应付货款由供应商 提供资料采购对账、财务复核确认。3、会计对存在的差异或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向上级领导请示处理意见。4、双方签字确认。

银行对账管理制度

银行对账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账目、查明有无错账、遗漏账目,有效防范资金风险,防止舞弊,达到保护资金安全和降低经济损失的目的,集团财务管理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纳人员每月初(5日以前)负责到公司开户银行领取上月银行对账单或者在网银上下载银行对账单。 第三条出纳人员应于每月15日前将企业上月银行存款明细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完毕,并出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于存在的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找出原因,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记账或调整。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于每月20日前完成对银行余额调节表的审核工作,并对报出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第二章银行对账的方法 第五条各分(子)公司出纳每月原则上利用用友软件的“现金银行”业务模块将银行对账单与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账进行自动对账(但存在无法自动核对的项目时必须辅助以人工核对),核对完成之后,形成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六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在银行对账单余额与公司账面余额的基础上,各自加上对方已收、本单位未收帐项数额,减去对方已付、本单位未付帐项数额,以调整双方余额使其一致的一种调节方法。 第七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余额等式如下: (1)企业方:银行存款余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金额—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金额。 (2)银行方:对账单余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金额—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金额。 第八条银行余额调节表编制完成后,如果左侧调整后余额≠右侧调整后余额,则表明银行余额调整表未达到平衡,需要查找是否下列事项:(一)上月未达账项的影响因素;

(二)是否存在未查出的未达帐项; (三)是否存在一方或双方记帐出现差错。 第九条银行余额调节表编制完成后,如果左侧调整后余额=右侧调整后余额,则表明银行余额调整表已达到平衡。平衡之后编制人员还应对未达账项逐一调取凭证核实未达的原因,并落实期后入账情况,标明期后入账的日期及相关凭证号;如非真正的未达,应找到相同金额真正的未达账项。 第十条银行未达账项存在的四种情况及相关处理程序: (1)银行已收、企业未收。财务部银行出纳应及时将银行已记入企业户头的相关票据拿回企业,交相关人员进行账务处理;如发现其中相关款项来源不明的,应与银行进行联系,以查明此款项的来源。 (2)企业已收、银行未收。出纳人员应核实款项是否已存入银行,有无银行入账凭证;如无银行入账凭证,应及时追查是否为错账,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银行已付、企业未付。对于银行已在企业户头划款支付的款项,银行出纳应及时从银行拿回相关单据核对后,交相关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4)企业已付、银行未付。对于企业已付款的银行票据,应及时交银行进行款项的划转。 第十一条差异调整办法: 1.如果是银行方面原因造成未达账的,应要求银行进行调整,企业根据调整后的余额进行核对。 2.如果是企业方面原因造成未达账的,查明原因后要通知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如发现出现差款、错款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财务经理汇报。 第十二条每月银行余额调节表审核无误后,出纳应于当月将银行余额调节表打印出来,并在编制人处签名盖章(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格式如附件1)。 第三章银行对账工作的审核 第十三条各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对编制完成的银行余额调节表进行审核,并在每月的20日之前完成审核工作。 第十四条财务负责人对银行余额调节表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如银行对账单为网银下载,应与网银进行核对;在审核银行余额调节表时,应亲自

对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对账管理工作,完善内部操作规程,提升对账防范风险水平和对账效率,确保内、外账务数据的真实、准确,防范经营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省联社下发的《全省农村信用社对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和现行财务制度、对账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对账,是指我行通过电子或纸质方式送达或接收对账单据,定期将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与往来单位或个人相互核对,以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的实有数字相符,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 第三条总行成立对账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行的对账工作。对账中心配备一名总经理、两名专职对账员,负责日常对账工作的开展及安排。 第二章对账方式及原则 第四条我行推行电子对账为主、纸质对账为辅的对账方式。电子对账方式主要有网上对账、彩信对账、短信对账等。纸质对账主要有邮寄对账、面对面对账。 电子对账适用于对公结算存款户、贷款户、保证金、保函等的账户核对;纸质对账针对客户需求,发送纸质对账单,适用于财政性存款客户、有纸质对账需求的对公结算账户客户、金融机构客户之间以及系统内上、下级行之间的账户、内部往来账户核对 第五条为确保账务核对工作的全面、真实准确,对账工作应贯彻和坚持“统一标准,分类管理,专职负责、突出重点”的对账管理制度,做到对账工作发、收、管相分离。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六条对账中心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负责制订对账工作管理办法、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和协调对账工作,促进对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确保本行对账工作质量; 二、负责向客户发送电子对账信息和电子对账全过程的跟踪; 三、负责打印、封装纸质对账单,对收回的对账回执进行扫描、核对,对对账协议、对账单据回执等对账资料进行整理、装订、保管;进行对账统计,对对账不符的进行重新核对;四、做好客户对账回访工作,了解客户对账需求。五、完成行总行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营业机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向客户做好电子对账的宣传、辅导工作;二、与客户商定对账方式、签订对账协议; 三、按照对账系统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将新增客户信息、客户变更信息及时报对账中心进行调整; 四、负责处理辖属对账客户的对账查询,处理未达账项的查询、查复;五、配合对账中心处理对账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第八条信息科技部门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根据对账要求,及时提供业务数据;二、负责对账服务中的信息数据进行监督; 2 三、负责对账管理系统各类硬件设备的运行、维护。第九条审计部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审计部门加强对对账工作的审计与监督,每年不少于一次开展对账情况的全面检

农村商业银行对账工作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对账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对账工作管理,保障本行及客户资金安全,提升对账风险防范水平和对账效率,根据《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对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江苏省农村信用社长期不动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管理部门和各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支行”)与客户及金融机构之间的对账工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对账,是指客户与本行就某一具体日期双方结算账户的账面余额,或以某一时段内双方结算账户明细发生额进行核对的工作。 第四条本行对账工作坚持“质量为先,风险为重,效率第一”的指导思想,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对账结果真实反映会计核算、业务过程和处理结果的信息。 (二)及时性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对账单,协助和督促客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对账,并反馈对账结果。 (三)风险重要性原则:利用对账系统数据分析,实现风险账户分类,对余额较大,风险系统较高的重点账户,从对账方式、对账频率及对账后续工作等方面进行重点管理和服务。 (四)独立性原则:对账机构设置与业务经办部门、基层网点分离。按照岗位不相容要求,不得由业务经办、复核人员进行对账工作,应换人核对。 (五)动态性原则:结算账户存续期间对账数据上下衔接,对账工作应连续、周期性进行。 (六)合作原则:对账工作应上下联动,各基层网点及总行相关部门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共同负责。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财务会计部对账管理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负责制订本行对账工作管理办法、各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二)负责制订对账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和协调全行的对账工作;

公司对账管理制度1

公司对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账务监控,提高账务数据真实水平,规避和及时发现账务问题隐患,确保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账工作主要包括应收款往来对账。对账工作由财务部主持,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支持配合。 第三条对账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账工作涉及到的公司内部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优先完成。 第四条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人员应当在对账前,完成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账务处理、账务登记,以建立真实可靠的对账平台。对账平台的基本要求:销售经办人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把客户所汇应收款项报送财务部门,并注明汇款客户名称;当天收缴的现金必需当天送交,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上午10:00;财务部门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把客户所汇应收款项及时入账,以利于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条应收款往来账应当双方签字或盖账确认,以明确责任和规避管理风险;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和规档。 第六条对账责任人在对账过程中,能够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主动、积极、热诚的与客户友好配合和沟通,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和公司形象。 第七条应收款对账应当以账面余额数据作为双方确认的数据。对于

影响双方确认的数据一般在“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里进行描述,同时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对“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进行核查到底。一是可以保持对账确认表的数据与会计账面的数据一致,便于事后核查;二是如果会计账上没有的数据也给予确认,事后可能再次核对时会给工作带来复杂和繁琐;三是对会计账没有的资料独立出来,更能够反映对账中问题的焦点,以便于解决。 第八条应收账款对账流程: 1、市区客户由应收会计每一个月编制“应收账款对账确认表”,负责安排与客户对账;县城、乡镇客户每二个月编制“应收账款对账确认表”,负责安排与客户对账。 2、应收会计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账确认工作,确认应收账款入账。 3、负责与客户对账的人员,在对账过程中如遇到不清楚的往来等情况,直接与销售经办人、仓库咨询;应当积极主动的进行对账工作。 4、应收会计负责跟踪对账管理,并负责收回“应收账款对账确认表”。 5、对账发现的问题由应收会计负责监督、处理和反馈。 第九条每位销售经办人是公司会计与客户往来账管理的“桥梁”,应经常、主动地与客户联系,以深化往来对账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往来对账工作总结

往来对账工作总结 往来对账工作总结 篇一: 银企对账工作总结支行加强银企对账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银企对账是银行在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完善内控体系,防范金融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为了切实做好银企对账工作,不断提高对账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我行从对账的组织、人员配备入手,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搞好对账的各项工作,对账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有效地防范了结算风险。在201X年第四季度银企对账工作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的基础上,今年第一季度,我行又以对账率9 9.42%(重点账户对账率100%,非重点账户对账率9 9.4 2.×%)、综合考评×分的好成绩获得宁夏银行银企对账综合考评第二名。我行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完善的对账组织体系,本着一个“责”字。为了保障银企对账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的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防范结算风险,我行成立了以主管行长任组长、各网点负责人为成员的对账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对账人员,负责日常的对账管理工作。通过完善领导小组岗位责任制,明确对账人员岗位职责,把银企对账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事务性工作,确保了对账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银企对账台账的登记,突出一个“全”字 1、开户单位基本信息全面。建立完善的单位基本情况台账,做到对账人员心中有数,提高了对账工作的主动性。开户单位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地址,单位对账人员姓名,单位对账人员的电话及手机联系方式等等。

2、全部签订了结算账户协议。为了建立银企对账工作的规范化,督促企业按时对账,我行与企业签订《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明确对账方式。 3、对账单签章齐全。对账时,该行要求企业在银企帐务核对相符的同时,除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行政公章外,注明“核对相符”。 三、银企对账期间,体现一个“勤”字银企对账是一项工作量大, 比较繁琐的日常性工作,为了扎实有效的做好银企对账工作,提到对账收回率,我行领导小组要求对账人员做到: 三勤。 1、勤和企业沟通、联系,主动为企业宣传银企对账的重要性,着重于宣讲政策、增强宣传的渗透力,使客户对银企对账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取得客户的积极配合,变单方对账为银企双方主动对账,使银企对账工作顺利开展。 2、勤于整理各项资料,注重单位信息和企业对账人员的变更,及时修改单位信息资料,做到对账期间,能够及时与企业对账人员取得联系,保证对账工作的顺利进行。 3、勤于总结对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次对账对存在未达账项的账户,对账人员及时与企业相互配合,查找原因,直至帐务核对相符。对账结束后,认真记载对账工作记录,总结经验。 四、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保证银企对账的质量。由于我行辖属范围太大,开户企业地理位置分散,而且各企业经营情况不一,给银企对帐带来非常大的难度,实际对账工作中,我行主要采取5种对帐方式: 1、对日常业务比较频繁,经常来银行的企业单位,实行在柜台提前通知及询问对帐情况。 2、对业务发生比较少,而且企业比较远的单位采取电话通知及咨询对帐情况。 3、在无法及时与企业取得联系,支行出车派专人到企业上门对帐。

银行对账制度

银行对账制度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银行对账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严格控制、规范本单位银行账户对账工作,确保货币资金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以及存款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结出余额。 第三条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账户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四条单位会计人员对银行余额调节表及对账单进行审核,确保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相符。 第五条若银行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不符,应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发现记账错误的,应上报计划财务处负责人,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改正; (二)因收付款结算凭证在单位与银行直接传递需要时间,所造成记账时间上先后的,可通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第六条单位出纳人员不得从事银行对账单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工作,如确需出纳人员办理上述工作的,可指定其他人员定期进行审核、监督。

第七条审计处指派专门人员,不定期审查单位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存款相关账目。具体的审核内容如下: (一)银行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结算凭证是否一致; (二)银行存款业务的手续是否齐备; (三)银行存款业务的相关凭证与相关账目是否一致i (四)银行存款总账与单位相关账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否一致。 第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制度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年____月日起施行。

对账管理办法

对账管理办法

对账管理办法 一、对账的范围: 存款人在我社开立的单位账户、内部资金往来账户、我社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开立的结算账户,以及我社与贷户之间均应按照规定进行对账。 二、对账应遵循的原则: 1.重点性原则:对账户进行分类,对余额较大、活动频繁的重点账户,从对账方式、对账频率等方面进行重点管理和服务; 2.及时性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存款人发送对账单或对账信息,协助和督促存款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对账,并反馈对账结果; 3.连续性原则:结算账户存续期间应定期连续与客户对账; 4全面性原则:结算账户无论余额大小、明细发生额多少,均应与客户对账; 三、对账工作的基本规定: 对账工作要坚持“定期逐笔核对、主管监督检查、序时记录反应、管理部门抽查”的管理方法; 对账工作由开立结算账户的各级营业机构按照分级组织、协调配合、集中开展的方式实施;

应与存款人签订对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约定对账周期,明确对账方式; 各级营业机构发出的对账单据,应加盖业务公章及经办人员名章; 收回的对账单回执,存款人应加盖预留印鉴。我社经办人员对收回对账单印鉴进行折角验印,并签字确收核对无误。 四、对账频率的分类: 各社应根据账户余额、发生额、发生频率等数据,对账户进行分类,将对账账户至少分为重点账户、普通账户、其他账户、特殊账户等不同类别。 1.重点账户:原则上日均存款30万元以上,以及上门服务的账户,都应纳入重点账户管理; 2.普通账户:日均存款在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账户,纳入普通账户管理; 3.其他账户:日均存款1万元以下的账户,纳入其他账户管理; 4.特殊账户:保证金账户、久悬未取账户,验资账户等账户,由于其变动具有特定原因,或具有特定的使用范围和要求,作为特殊账户进行对账管理。 五、对账周期: 在账户分类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型的账户采取不同的对

对账管理制度

对账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一定要做好对账工作,否则谁也无法保证当期损益完全正确、账务处理完全准确、资产资金存货完全安全、应收应付完全无误。企业总经理和财务经理要经常过问或检查对账工作,以确保对账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账务监控,提高账务数据真实水平,规避和及时发现账务问题隐患,确保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账工作包括会计账核对、监控账对账、应收款对账、应付款对账。对账工作由财务部主持,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支持配合。 第三条对账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企业内部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优先完成。 对账工作往往涉及各部门,甚至可能涉及个人的利益,所以对账工作不仅需要制度化、以及财务经理的协调沟通,更需要总经理的绝对支持。什么叫“绝对支持”?简单地讲就是要要求相关人员“优先完成”对账工作,把其他客观的因素和工作放后,优先配合做好对账工作。 第四条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人员应当在对账前,完成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账务处理、账务登记,以建立真实可靠的对账平台。 对账平台的基本要求,就是每天要在第一时间内完成各自的工作。怎样才能在第一时间内完成各自的工作?这需要优化各种票据的报送流程,一般来讲,票据一定要天天送达到所需部门尤其是财务部门,以利于进行账务处理。如果票据不能及时送达所需部门,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就会断层,就可能不会真实,就会严重影响到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监控账对账、应收款对账、应付款对账应当双方签字或盖账确认,以明确责任和规避管理风险;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和规档。 第六条对账责任人在对账过程中,能够以企业的利益为重,主动、积极、热诚的与对方单位或个人友好配合和沟通,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和企业形象。 第七条应收应付款对账应当以账面余额数据作为双方确认的数据。对于影响双方确认的数据一般在“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里进行描述,同时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对“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进行核查到底。 为什么对账要以账面余额数据作为双方确认的数据?

供应商对账管理制度【最新版】

供应商对账管理制度 文件所属部门:财务信息办 文件相关部门:总经办采购部行政部营运部 一、目的 为了规范供应商对账,高效有序的进行财务对账工作。 二、适用范围 凡与本公司发生业务关系并签订供销合同的供货商。 三、定义: 1、账期:账期是指从天为超市的供应商向天为超市供货后,到天为超市给供 应商对账的时间称为账期;天为超市供应商的账期分为如下几种: 1.1 15天账期:即从供应商开始供货的第8天起计算15天后为账

期日。 1.2 30天账期: 即从供应商开始供货的第15天起计算30天后为账期 日。 1.3 60天账期:即从供应商开始供货的第30天起计算60天后为账期日。 1.4 90天账期:即从供应商开始供货的第45天起计算90天后为账期日。 2、对账时间:从账期日开始的5个工作日内为对账时间;对账时间为供应商 与天为超市就在账期供货的数量、质量、价格进行逐一单据核对的时 间。 3、审核时间:从对账时间结束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的5个工作日

内为审核时 间;审核时间是天为超市财务部对供应商单据的进一步核实过程。4、付款时间:从审核时间结束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的7个工作日内为付款时 间;付款时间是天为超市向通过对账、审核的供应商进行付款的时间。 四、职责 1、财务办负责对账工作的执行与监督。 2、采购部负责供应商与财务相关问题的协调与沟通。 五、内容 1、严格按账期对账,依据采购合同规定到对账日与对账会计商定对账日期, 逾期则顺延至下个合同账期。供应商对账时应把单据找齐,送货单据超前或滞后不予对账。

2、供应商按帐期来对帐时,首先要到所属仓库查看有无退货,无退货者,仓 库负责人则直接在单据上签字后到对账室对账;有退货时要第一时间把货退掉,退单打出递到对账室,并仓库负责人签字确认无退货后方能对账。 3、供应商对账提供的单据要求联次要一致,统一为客户联,客户联上必须有 两人或两人以上验货人员(或所属负责人)签字,否则不予对账。第一联则由信息部传入对账室作为对账的原始凭证予以登帐。 4、送货单与入库单上的任何数据不得涂改或添加,对于确实由于送货变动 需要改动的,必须要有本公司(超市)仓库负责人及验货人(店长、当班 组长)签字确认方能生效。

银行银企对账管理办法

xx银行银企对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银行和单位客户资金安全,防范柜台操作风险,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企对账,是指我行与单位客户对其在我行开立的账户在一定期限内发生的业务进行帐务核对。单位客户是指在我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金融同业机构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企对账系统是我行依托互联网建设的银企对账操作和管理的应用系统。系统支持电子对账,实现对账单集中生成、集中发送、客户自助接收和回签、自动统计与分析等银企对账全过程的无纸化处理,同时提供纸质对帐的账单打印、回执登记和查询功能。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本外币单位存款账户、贷款账户、保证金账户、表内外应收利息账户和同业存款账户的对账。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行各级管理机构和营业机构。分行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总行会计结算部是银企对账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

责: (一)负责制定、解释银企对账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银企对账系统的管理、优化、维护;组织新型银企对账服务的推广; (三)负责研究确定对账规则,组织推动分支机构开展银企对账工作。 (四)可不对账的问题账户的名单管理; (五)负责全行银企对账工作的督导检查、统计分析和绩效考核。 (六)研究解决银企对账发现的操作风险问题。 第七条分行、管理行会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辖内营业机构开展银企对账工作; (二)负责辖内银企对账工作的督导检查、统计分析和绩效考核; (三)跟踪、督促、指导辖内营业机构不符账单的处理,发现操作风险及时向本行领导和总行报告。 (四)收集、整理、分析辖内营业机构银企对账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总行反馈。 第八条各级营业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银企对账的客户签约和客户信息维护; (二)推广新型银企对账服务,辅导客户开展银企对账; (三)负责纸质对账单的打印、分发、回收、核对、登记和保

供应商对账制度

供应商对账制度 一、财务、业务双线对账。 二、对账需要的资料 1、账簿 2、合同 3、发票及清单 4、资金往来凭证 5、入/出库单 6、会议纪要、业务洽商记录、设计变更记录等 7、上次对账单 8、其他需要核对的资料 三、岗位牵制 1、财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为供应商对账责任人。 2、财务部采购会计负责与供应商财务核对账簿。 3、采购部业务员负责在对账前按已入账与未入账为标准,将该供应商的全部业务资料进行整理,然后与公司财务部内部先对账。 4、审计部/内审部按重要性原则判断监督过程,对账结论在审计部门留存一份,备日后审计用。 5、仓库保管员负责入库单、退货单、质检单、让步接收单、生产领用单的数据汇总与上报工作。 6、总经理决定诉讼时效外是否对账/配合对账。

7、总经理决定因对方错帐形成的利益分配。 8、总经理决定是否给供应商提供加盖公司印鉴的对账单。 四、控制点 1、对账时间:单次、单笔业务,于业务进行时或业务终了时对账;长期供应商每月对账一次,对账时间在每月25日前完毕。 2、与供应商对账前,财务与业务须在公司内部就入库额、上线结算额、开票额、未开发票额、已收款额、未收款额等数据核对无误。财务与采购之间在数据存在分歧时,不宜直接与供应商对账。 3、供应商先提供明细账簿,未经允许,财务/采购不得先向供应商提供明细账等资料。 4、供应商来人到公司对账前,须双方确定对账日期、流程、关键证据。 对账顺序,先对余额,如果余额不一致核对发生额,仍对不上则按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底做总账核对。 5、对账前,双方将未入账的发票、资金往来、股价入库等各自整理完毕。 6、库存银行承兑汇票,须在对账前再次请银行核验真伪。 7、对账出现分歧,须上报财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对账人员不得擅自越权处理差异。 8、因入账时间形成的未达账项,在证据链审核无误后,编制调节表。 9、因证据、质量、管理当局动机等原因形成的差异,报财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

107银行银行对帐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真实反映债权债务关系和资金往来关系,确保银行与客户资金安全,有效的防范风险,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 本规定明确了银行对账的职责、范围、方式以及流程。 2.2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银行对账工作的管理。 3 术语与定义 3.1 银行对账是指本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与在本行开立账户的企事业单位、其他金融机构及银行内部机构之间进行账务核对,双方确认账务准确的行为。 3.2 银企对账外包是指根据工作需要,将银企对账工作交由具备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资质的公司来完成的工作方式。 3.3 上门对账是指对账人员上门将纸质对账单交送客户并收回对账回执的对账方式,上门对账应双人办理,持介绍信及身份证件,以备查验。 3.4 自取对账是指由客户到开户行自行取走纸质对账单、核对后将对账回执盖章返还开户行的对账方式。 3.5 邮寄对账是指采用挂号信或EMS邮寄纸质对账单至客户,客户核对后将对账回执盖章邮寄或自行送达至开户行的对账方式。 3.6 网上银行电子对账是指利用网上银行电子化手段发送、收回对账信息的对账方式。 4对账方式 4.1 银企对账方式 4.1.1 运营部集中对账方式分为运营部对账人员上门对账和由总行指定的银企对账外包公司(以下简称“对账公司”)对账。 4.1.2 分支行银企对账分为对账人员(非记账柜员)上门对账、由总行指定的银企对账外包公司对账、自取对账、邮寄对账、网上银行电子对账等方式对账。 4.2 银银对账方式

4.2.1 与人民银行往来对账采取ACS系统对账的对账方式。 4.2.2 同业存放采取上门对账、自取对账、邮寄对账、网上银行电子对账、由总行指定的银企对账外包公司对账等对账方式。 4.2.3 存放同业采取总行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自行到开户行领取或由金融机构直接送达对账单至本行,由业务部门、运营部共同勾对,并将对账结果返回开户行的对账方式。 4.3 内部账对账方式 4.3.1 总行业务部门与运营部对账,采取双方对账人员核对内部账余额及发生额的对账方式。 4.3.2 分支行与总行业务部门内部帐对账,采取系统自动对账和人工核对相结合的对账方式;总行业务部门在分支行开立的对公账户,采取上门对账、自取对账的对账方式。 4.3.3 分支行内部账务核对采取财务会计部(综合结算部,下同)非记账人员人工核对的对账方式,并将核对结果进行记录。 5职责 5.1 会计结算部负责制定银行对账管理规定和业务指导管理工作。 5.2 运营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对账工作的实施,并将对账不符情况进行登记,查找原因。监督检查对账外包公司的对账工作,确保对账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5.3 直销银行部负责网上银行电子对账系统的维护及管理,负责协助分支行使用网上银行系统与客户开展对账工作。 5.4 异地分行财务会计部负责按照本行及当地监管机构的要求组织开展本行的银行对账工作,并对下辖支行的银行对账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对账外包公司的对账工作,确保对账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5.5 支行财务会计部、异地支行综合管理部负责按照本行及当地监管机构的要求组织开展本行的银行对账工作,并对下辖支行的银行对账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对账外包公司的对账工作,确保对账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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