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管理标准以及《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及文件汇编》和中建一局集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就本项工程施工生产中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在施工工程总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第一条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一、甲方需设臵安全生产专职机构——安全管理部门;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
人员;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及《北
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
任何因乙方违反上述条例而造成的案件、事件、事故所连带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施工项目
交易备案注册》、并在甲方将施工人员登记在册,办理《安全教育上岗卡》、《现场出入证》(费用由乙方承担),严禁使用童工和未成年人。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件、事故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其他的关于乙方管理的所有制
度及规定;
五、乙方须是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
的委托书,组织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出具相应登记的中建一局集团安全生产监督备案书(外协),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否则不得承包工程;
第二条安全责任制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负责工程项目总体安全施工管理,监督乙方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同时制定可行的
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状况,实施奖罚;
2、甲方负责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乙方进入现
场施工前甲方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总交底;
3、甲方有监督权,监督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的各种安全教育,甲方亦有权对教育效果进行评
价;
4、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按作业区域划分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区;
5、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乙方的作业区域进行检查,对于重大隐患、严重违章,甲方有违
约扣款权和停工权;
6、甲方负责联系社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宜,统一协调对外关系;
7、甲方协调各项公用安全设施及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减少交叉施工干扰。
注:建设单位直接分包,总包只收配合费的单位,总包负责协调及配合现场工作,不负任何安全管理责任,任何工伤等事故的行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分包负责。
二、乙方的职责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机构,自觉遵守甲方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执行安全培训教育认证制度
1.1 乙方项目经理(队长)、主管生产的经理(副队长)、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
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管理施工;
1.2 乙方技术人员、工长、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一般施
工管理人员在内),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1.3 乙方新工人入厂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办《安全生产上岗证》,持证上岗;
1.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全国或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正式证或
临时证上岗作业;
1.5 乙方施工人员一定要做到持证上岗,进入工程前持证到甲方备案登记。
2、执行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2.1甲方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在甲方的总体部署下,
负责编制乙项目(或单项作业)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以上各措施(或方案)报甲方备案登记后方可实施,变更原方案必须重新报甲方,否则方案无效;
2.2 依据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组长班前安
全讲话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交到每个施工人员,班前讲话要细致、讲明作业环境及安全防护措施;
3、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3.1 乙方应熟悉并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执行北京市
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京建施[2003]1号——4号文件标准的通知,同时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各种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2 乙方负责施工区内的安全防护,接受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检查和奖罚;
3.3 乙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并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检,班
组自检,实施隐患整改消项制度;
3.4 乙方要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执行,确保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及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3.5 乙方要对照甲方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整改;
3.6 乙方的施工人员有权制止各种违章指挥,有权停止各种冒险作业,并有权向上级安全部
门汇报。
注:建设单位直接分包,总包只收配合费的单位,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管理好本单位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总包协调工作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写出书面报告。施工中如损坏总包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及设备的、必须按价赔偿,如造成事故的分包负全部责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劳动保护管理
一、甲方必须为工程项目制定明确可行的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二、安全监督部为本工程项目劳动保护综合管理部门;
三、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购买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同时为各自的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重要
劳动保护用品,乙方所有购买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中建一局集团指定产品,并严格按照《中建一局集团重要劳动保护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乙方不得擅自采购和使用非定点产品。所有进场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甲安全及材料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乙方负责预防施工人员的职业伤害和中毒事故,确保施工人员安全施工;
五、乙方负责其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对办公室、宿舍、食堂加强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
第四条安全生产教育
一、乙方负责各自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并为其负责。甲方负责第一级的安全教育,二级教
育乙方自己负责,可以请甲方有关人员参加。
二、乙方施工人员变换施工现场必须经过转场安全教育;
三、乙方人员变化时必须提出计划,书面报告给甲方,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
教育,持相应工种上岗证上岗作业,并报甲方备案存档,否则,责任自负;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五、在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时,工程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各自
部门(单位)的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六、乙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管理
一、乙方负责各自队伍特种作业者的管理,执行标准严格按照中国建筑一局集团《工程项目
安全生产标准》中“工程项目特种作业管理标准”执行;
二、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臵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
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北京市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第六条事故处理
一、乙方工人在施工现场于工作时间、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人生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二、工程项目在工作时间和从事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人身伤亡,要立即逐级上报。发生事故
后,乙单位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的,要做出记录和拍照。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凡因乙方隐瞒不报,作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如有事故不报、造成当事人举报事故的、甲方将对乙严肃处理,加重处罚;
三、乙方要严格履行本协议书的内容,因疏于管理或制度措施不落实,导致的各种事件、事
故发生,有关处理事故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死亡、重伤事故的家属安抚及后事处理工作由死者、重伤者所在单位负责。属于甲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对责任
者进行处理外,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进行,甲方不直接面对伤亡职工及家属;
四、乙方人员发生重伤、死亡事故若对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乙方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外,
甲方还将对乙方处以30000-50000元的违约扣款。
第七条安全防护
一、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
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工程项目必须做好基础施工、脚手架、洞口临边作业、高处作业、料具存放及化学危险
品存放的安全防护工作,各乙方负责各自施工区的安全防护工作;
三、乙方若使用甲方或其他乙方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乙方必须按规定执行安全防护设施、
设备验收制度。设备须经甲方验收以后,办理书面验收手续,方可施工;
四、乙方必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验收制度;
第八条临时用电
一、工程项目应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乙方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二、施工过程严格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三、乙方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架空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不得随意向上(下)抛
扔物体,不得随意挖掘打桩。如因乙方责任造成损失的费用及影响,由乙方承担。如遇到异常情况及时与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第九条机械安全
一、工程项目部负责监督乙方、机械出租方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情况。乙方、机械出
租方应接受工程项目经理部的统一管理,同时出租方必须有机械出租资质;
二、乙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用量均由乙方自备,如发生乙单位互相使用时,
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出借物符合安全需求,同时,借入方必须进行必要的检验,借入方一经验收使用,则负责借入物的安全使用、损坏、遗失、赔偿等责任,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方承担责任;
三、乙方自带和租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
各种安全防护装臵齐全、灵敏、可靠;
四、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经理部验收;多用木工机械只
能保留一项功能,防护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乙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甲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
级)的专业验收;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真实的技术数据、防护装臵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甲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六、乙方自带和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具备下列有关手续、资料:
1、北京市建委登记进档编号
2、塔吊、外用电梯安装、拆除资质;
3、安装、拆除人员花名册及证件复印件;
4、塔吊、外用电梯的合格证;
5、市建委统一颁发的安装验收表;
6、操作人员有效证件;
7、双方对塔机组及信号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以上资料必须在机械进厂前交甲方安全部门备案、验收。
第十条安全生产奖罚
一、甲方要对安全管理纰漏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乙单位按《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理问题的认定及处罚条例》和《中建一局集团工程项目生产奖罚标准》进行严肃处理。
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甚至不服从管理的乙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社会责任;
二、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
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三、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整改消项制度。对甲方所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
期限内整改完毕;如乙方在接到甲方安全整改通知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未予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给予乙方300-2000元人民币的违约扣款;
四、构成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的,对施工企业(单位)处以500-3000元人民币的违约扣款;
五、乙方不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协议乙方职责组织施工的,若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甲方
有权加罚。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
一、工程项目须防止建筑施工作业的污染和扰民;
二、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加大现场扬尘、木工机械噪声、人工噪声、人为噪声
的管理力度;
三、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乙方必须拟定自身安全防护措施,并向甲方出示具体方案,甲
方留底备案;
四、乙单位进厂机械设备、人员必须执行中国建筑总公司《企业形象视觉识别规范手册》中
施工现场分册的规定;
五、乙方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甲方CI方案进行。
第十二条安全资料
一、乙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
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乙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二、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乙方编制分发至所有乙方施工的工作场所,
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现场文明施工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北京市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使施工现场成为干净、整洁、安全、稳定和环保的文明工地。
一、甲方负责制定现场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现场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制度,并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总体管理;
二、施工现场乙方严格按照公司CI实施管理办法进行标识,充分体现中建系统的形象特色,详见本工程CI形象设计方案;
三、乙方食堂需设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
四、乙方应采取一切的措施、搞好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
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七、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臵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乙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八、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第十四条
本协议规定内容若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相抵触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终止后此协议即告终止。本协议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与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安全方面此协议具有优先权。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责任人: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分包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分包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运营等项目分包安全管理,以保证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经公司选择并签定分包合同的劳务分包和工程分包管理。各部门、各厂站、项目应严格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
(一) 批准外包项目计划,并监督各部门正确执行。 (二) 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第四条分管副职领导 (一) 负责合格承包商名录的审定。 (二) 负责重大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 第五条安全监察部 (一) 检查监督相关单位外包资质审查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二) 负责检查监督外包项目安全手续执行情况。 第六条项目管理部门 (一) 组织承包商资质审查,项目合规性调查管理。
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即墨蓝色新区工程市政项目部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乙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管理标准以及《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及文件汇编》和中建一局集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就本项工程施工生产中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在施工工程总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第一条一、甲方需设置安全生产专职机构——安全管理部门;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及《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乙方违反上述条例而造成的案件、事件、事故所连带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三、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施工项目《现场出入证》并在甲方将施工人员登记在册,、办理《安全教育上岗卡》、交易备案注册》,严禁使用童工和未成年人。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费用由乙方承担)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件、事故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总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12) 第三章文明施工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8)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0) 第五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22) 第六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27) 第七章施工现场安全例会制度 (30) 第八章总包与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31) 第九章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35) 第十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37) 第十一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8) 第十二章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流程 (39)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的本条例。 2、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3、遵守安全法律法规的几个单位: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 4、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5、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6、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7、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8、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塔吊另加一个制造监督检测证)。禁止出租监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9、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10、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证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1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分管安全负责人、总工)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总包)四川锦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农贸市场项目经理部 乙方:(分包)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比华利农贸市场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建设单位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说明 1、施工期间,甲方授权唐文忠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川建安B(2008)0005385,乙方授权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2、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3、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4、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做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5、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6、分包方应依据建设单位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向甲方交纳总分包管理费用。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建设工程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总承包方): 乙方(分包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 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封闭管理、确保员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文明达标,保 证“省级安全文明工地”验收通过。 2、甲方的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 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安全奖罚;督促乙 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 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时,负责对分包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权拒绝使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人员。 (5)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分包单位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重要分项或重 点部位的交底,必要时,可直接进行交底。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时间。负责收集 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记录。 (6)负责编制总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7)负责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资料。 (8)负责编制施工现场总的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负责监督乙方对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0)对分包队伍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 出现场权。 (11)有让分包队伍按照国家规定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利。 (12)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用;有要求分包队伍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用的权利。 (13)及时向乙方书面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 (14)有权对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 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3.乙方的责任 (1) 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率不超过1.3‰。
分包质量评价标准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专业、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承包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行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纽宾凯国际社区-锦城项目经理部。任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均必须遵照执行。 3.项目部职能部门职责 3.1质检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质量管理、成品保护管理、资料管理、环境体系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2工程技术管理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现场施工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3安全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进场管理、牵头负责对分包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质量、环境、职业安卫体系运行管理、消防管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4机电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机电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5成本合约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3.6物资设备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物资管理。 4.分包单位管理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控制的对象是过程,包括采购过程、生产过程等。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符合规规定及设计要求,坚持以下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意识教育制度 1、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 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是创精品工程的首要措施。工程开工前针对工程特点,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编写本项目的质量意识教育计划。计划容包括公司质量针、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创优计划、项目质量计划、技
术法规、规程、工艺、工法和质量验评标淮等。通过教育提高各类管理人员与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人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并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去,以确保项目创优计划的顺利实现。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及现场经理负责组织教育;参与施工的各分包各级管理人员由项目质量总监负责组织进行教育;施工操作人员由各分包组织教育,现场责任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对分包进行教育的情况予以监督与检查。 2、加强对分包的培训 分包是直接的操作者,只有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提高了,工程质量才能达到规定的目标,因此要着重对分包队伍进行技术培训和质量教育,帮助分包提高管理水平。项目对分包班组长及主要施工人员,按不同专业进行技术、工艺、质量综合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分包队伍不允进场施工。项目要责成分包建立责任制,并将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到各自施工质量管理中,并督促其对各项工作落实。 (二)材料供应商选择和物资的进场管理制度 1、材料供应商的选择 结构施工阶段模板加工与制作、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的确定、钢筋原材及加工成品采用,装修阶段、机电安装阶段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等均要采用全位、多角度的选择式,以产品质量优良、材料价格合理、施工成品质量优良为材料选型、定位的标准。同时要建立合格材料分供的档案库,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价,从中定出信誉最好的材料分供。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场要按规、图纸和施工要求格检验,不合格的立即退货。 2、明确物资采购程序
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62
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新版) 一、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二、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
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三、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四、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五、分包队伍进场时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
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发包方:北京翔鲲水务建设有限公司章丘项目(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按照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应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章丘城市水系项目工程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2011《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行业标准及地方政府要求。 第二条双方共同遵守北京翔鲲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分包合同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方面的教育,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及三级安全教育。 3、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安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有权制止乙方及所雇人员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5、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6、按照规定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7、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8、有对乙方及所雇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罚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建质【2008】91号文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专业分包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实行劳务分包的单位,作业人员50人以
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沂源县城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 为了强化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1、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总包单位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执法人员提出的隐患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施工。 3、分包单位进场前,分包单位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前教育以及经总包单位现场教育,要求教育面达到100%。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总包单位有权下达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并不按期整改的,总包单位有权停止分包单位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负责。 5、分包单位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去做,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发生事故时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6、由总包单位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帮均与总包单位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受控状态: 受控序 (世博生态城一低碳中心项目经理部)受控 编制: 审核: 批准: 云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世博生态城一低碳中心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专业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分包及专业分包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制度,项目部依据合同对对分包队伍进行管理的同时,也要满足规定的要求。 第一章对分包队伍施工组织管理的制度 1、所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同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入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批准不得更换,否则罚款壹万元,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要求,否则每缺1 人对分包队伍罚款6000 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100 元/人,累计 收到3 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项目要求。 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 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 元/ 人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4000 元/次。
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事件,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600-2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 次者将分包队伍负责人驱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2 个月达不到项目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 10、分包队伍必须依据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容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项目工程管理部检查备案,否则罚款2000 元,并勒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齐全。 11、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0 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2、我项目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13、我项目所罚款项必须以函件中规定的方式按照上交,否则加倍在工程款项中扣除。 14、分包队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及对我公司的承诺。否则项目将严格按合同规定处理。 15、分包队伍领导每月必须参加项目组织的例会,否则对其队伍的任何违纪事件都加倍处罚。 16、分包队伍任何事情都必须首先同项目工程管理部联系处理,需项目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由项目工程管理部同其他部门联系解决。 17、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管理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8、分包队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总包技术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项目总包工程技术部批准,否则视为管理混乱,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以2000 元/次罚款。 19、对于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h (小时)之内向 下达者回复。否则视问题轻重对当事人处以500-2000 元/次罚款。
专业分包安全生产合同书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实现甲方的安全生产目标,签订以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责任目标合同。 一、安全合同控制目标 1.本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2.无因工死亡,无重伤事故。死亡壹人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人民币,重伤壹人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轻伤壹人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仟元人民币,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不得发生壹人及以上轻伤事故。 4.不得发生因安全生产防护状况差、施工现场混乱,被上级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电台曝光、通报批评。 5.认真落实甲方按上级规定安排的各项责任目标。 6.认真落实、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并督促乙方遵照执行。 2.监督乙方对普通工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经当地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 3.督促乙方遵章守纪、按章操作,强化现场安全防护工作。乙方如有违犯,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乙方统一执行使用上级指定的文件、规范、规定用表资料。 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技术指导或交底,负责交通的引导与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作业范围安全,甲方负责提供交通疏导设施;乙方负责自行配置劳保用品(安全帽、夜光马甲、应急灯)。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觉服从甲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监督,严格遵守甲方一切规章制度。 2.乙方应严格按照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的要求管理现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教育职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对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签定安全合同,登记造册报甲方有关部门发给安全上岗证后方可上岗。离队时甲方收回安全上岗证。乙方职工调换工种时,人员应造册报给甲方,乙方更换工种的人员及时做好安全教育及更换工种培训工作。不接受三级教育者按50元/人/次交纳违约金。 4.乙方对使用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做好安全防护、维修、保养等工作,使其正常运行并做到定机定人。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 5.乙方对职工宿舍的管理,统一规范用电线路,要做到宿舍内严禁烧电炉、电饭锅、乱拉乱接电线,点大灯泡,宿舍要文明、卫生、整洁。 6.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方面的有关文件、规范、标准等要严格执行,并做好安全资料以备甲方检查。 7.在合同期内乙方发生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等,甲方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处理,确认后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8.对安全生产设置、配制及安全保护用品等硬件达不到要求且不执行者,甲方有权自行设置、购买,费用从乙方所得费用中扣回,并按照本合同《安全卫生违章责任条例》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0.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经当地政府管理部门颁发认可的有效特殊工种证件,持证上岗。 1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责任人、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12.乙方必须每周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 13. 由于乙方操作不当、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和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杜绝伤亡事故。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名称: 分包单位名称: 协议签订日期: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监制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与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章)(以下简称甲方)分包单位:(章)(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全面履行甲方、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分包范围:;承包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天津市农村建筑队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九条的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
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出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印身份证件,发放胸卡,
分包质量管理规定 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的质量管理,确保分包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保障分包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依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所在省、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及司属单位依法进行分包的施工质量管理。 1、资质管理 应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分包单位进行分包施工,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1)应有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 (2)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或经验,具备相应的机械设备,相关业绩和社会信誉应较好; (3)应面向社会、公开公平、择优选用分包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与分公司有良好合作经历的优先选用;价格合理,进度、质量和安全保证的优先选用。 对初次合作的分包单位要进行严格考察和选择,核实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营业执照、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机械技术装备、周转材料、操作人员工种、上岗持证数量、相关施工业绩等情况。所有选定的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应向总包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施工业绩证明; (2)与总包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或管理配合协议(指建设单位委托我方管理的分包单位); (3)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和通讯录; (4)施工组织设计或分部、分项施工方案。 总包单位应建立必要的分包单位信息库,为工程的分包择优选用提供有效信息。对合作好、实力强的分包单位要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不能履约的分包单位要坚决清退,并追究违约责任、取消合作资格。 2、管理职责 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应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在分包合
总包对分包的安全管理 总分包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相关规定 通过分包来完成施工任务是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分包单位超越资质范围,同时确保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单位管理,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施工企业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进行评价和选择(甲分包由甲方和监理单位负责审查,并签订三方协议),通过分包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得发包工程; 2、对分包的工程和劳务分包,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安全责任,签订安全协议; 3、对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 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止生产行为。 5、凡总包单位产值中包括外包工完成的产值的,总包单位要统计上报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 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 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三、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2、分包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分解控制。 3、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总包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 4、安全教育: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项目部进行,班前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存档备查,及时反馈
商业、办公及配套设施(创客星座)项目工程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工程名称:商业、办公及配套设施(创客星座)项目展示区园建工程 总包单位(甲方):四川省雅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乙方):四川兴立园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工程名称:商业,办公及配套设施(创客星座)项目展示区园建工程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四川省雅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四川兴立园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列》、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保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10、甲方按相关条例约定向乙方收取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生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用电: 1、向甲方提供书面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和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
总、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 中建五局(辽宁)建设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连红星国际工程 2.工程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家居市场南侧 二、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指标:杜绝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火灾事故,一般轻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 2.安全文明施工创优目标:大连市安全文明工地 3.其他: 三、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3.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分包单位。 4.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5.保证本单位(监督分包单位)在本工程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甲方应对乙方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的材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6.负责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负责施工现场专项安全教育。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标准、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并进行经济处罚。. 7.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监督实施。 8.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备案档案。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应及时予以制止。 9.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双方检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使用,正式移交后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10.负责对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包括乙方自带机具)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或进行经济处罚。 11.负责建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权要求乙方建立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 12.负责提供安全标志、标牌,督促乙方按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
**项目专业分包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做好**工程的整体施工项目管理,做好总、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整合各分包单位的生产管理资源,做到生产管理有序,保证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及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共同协商议定以下管理要求作为总分包双方的协商管理、相互制约的管理制度: 二、现场技术及技术文件管理 1、项目实施前,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行全面了解,以使总包单位便于协调、管理。 2、各分包商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且严格按照总包单位要求的月计划和周计划进行。 3、现场施工总布置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的使用场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随意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 4、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承包单位布置与管理,同时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商的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 5、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商须提前七天填报用水用电计划,列明使用部位、使用时间及使用量送交总承包商单位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避免磕碰事件。 6、分包进场后向总包提交审批后的专业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 7、分包进场后向总包提交审批后的专业深化图纸、设计交底及会审。 8、向总包提交工程变更及洽商单、技术检验报告、材料及半成品的试验与检测、技术问题处理、相关规范规程、季节性的施工技术措施等资料。 9、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管理办法 A.设计变更应由提出单位办理技术核定单,并经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和总承包共同签字认可。 B.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代用,施工做法改变或施工条件变化而需要修改,提出单位应办理技术核定单。 C. 以上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须第一时间报到总包,并原件留档。 10、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A. 要求各专业承包人提供相应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工程概况;主要工作准备计划;施工流水段的划分;主要项目的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措施;工程进度表;分期材料、半成品、劳动力、机具需用量计划表;分阶段的现场平面布置图;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技术节约措施;经济技术指标的测算等。
1 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 1.所有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确保合同或有关协议各项管理目标的如期实现。 2.分包单位所上报组织构架图上人员及数量未经总包项目部同意不得更改,情节严重时将责令停工,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 3.入场体检不合格或技术技能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场。4.专职质量员、安全员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6.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对业主、监理单位人员的意见要求须及时反馈到总包统一协调。 7.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总包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总包项目部备案。 8.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总包所发出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 9.任何罚款无须分包单位签字确认,所发函件通知即为扣款依据。10.所罚款项必须以函件通知中规定的方式按时上交,否则双倍在风险
保证金中扣除。 11.分包单位任何事项必须按流程首先向总包汇报联系处理,由总包协调与相关单位解决。 12.分包单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总包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3.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原审批单位的书面确认。 14.配合总包单位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报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的每次罚款1000元。 15.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者每人/次处罚100元。 16.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要第一时间通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 17.施工现场实行实名制管理,分包单位有新到人员时,需在进场当天提交工人相关材料,经总包与本人核对无误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入场。有违反规定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2 二、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制度 1.各分包单位必须在进场一周内将本单位所需的材料堆场、库房和临时办公室需用场地书面报总包,由总承包项目部进行平衡协调划分,在允许范围内布置。凡未经总包同意在现场随意放置材料、搭建临时设施的,每次罚款1000-5000元,并在总包单位规定时间内将材料转移,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