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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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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各级预算单位等业务方,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通过有关业务处理系统制作、发送、接收和处理电子凭证,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应当遵循安全、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应当制定管理细则或者组织各业务方签订协议作为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的工作基础,管理细则或者协议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业务方的责任义务;

(二)纳入电子化管理的业务范围及工作流程;

(三)电子凭证的认证方式及管理方式;

(四)差错处理机制及应急预案;

(五)有关安全保障措施。

第六条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应当分别部署统一的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遵循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应当分别改造各自业务处理系统,与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有机衔接,实现电子化业务流程和管理功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第八条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采取的安全管理策略和使用的安全基础设施,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专用设备认证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之间应当建立两两互联互通的专用通讯网络,信息传输应当采取加密措施,系统衔接应当确保对等、安全、高效。

第十条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各自内部相关业务处理系统组织开展信息安全等级(分级)保护工作,降低财政资金运行风险。

第三章 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管理

第十一条用以制作电子凭证的电子签名,应当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可靠的电子签名。

第十二条制作电子凭证时使用的电子印章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保证该电子印章为签署者或者签署机构所独有;

(二)签署电子文件时电子印章制作数据仅由签署者或者签署机构所控制;

(三)能够可视化甄别所签署的电子文件是否被篡改;

(四)有效控制所签署的电子文件的打印份数及电子印章形态。

第十三条各业务方应当指定专人进行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电子印章管理,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批、制作、变更、废止等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存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电子印章的物理介质,应当视同实物印章保管和使用,发生遗失、被盗、失密等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各有关业务方。

第四章 电子凭证管理

第十五条各业务方应当事先明确业务办理相关电子凭证的种类、格式和要素信息,并对电子凭证中所附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的有效签署范围及权限进行预先备案。电子凭证的要素信息应当满足各业务方的业务管理与核算需要。

第十六条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制作的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所有电子凭证从产生、使用、存档到销毁等各环节进行全周期管理,相关电子凭证的存档期限同纸质凭证。

第十八条相关业务方应当建立电子凭证发送、接收、确认、退回和作废等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确保各方业务协同和电子凭证信息的一致性,以及电子凭证传输的可跟踪稽核。

第十九条电子凭证发起方应当对所发出电子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发出电子凭证前,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核和确认手续。

第二十条电子凭证接收方应当对所接收电子凭证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校验,并实时向发起方反馈校验结果。如果发现异常情况,接收方应当立即中止相关业务处理,并及时与发起方沟通确认。

第二十一条电子凭证接收方根据校验审核无误的电子凭证有关信息,及时进行有关业务处理,并将业务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至发起方。

第二十二条业务信息的差错处理应当遵循据实、准确和及时的原则。电子凭证接收方如发现电子凭证要素信息有误等情况,无权对收到的电子凭证进行任何修改,应当及时与电子凭证发起方进行沟通,核实情况,确有问题的应当将电子凭证退回至发起方。

第二十三条电子凭证发起方和接收方应当按日进行账务核对,确保有关账务信息一致。

第二十四条各业务方应当根据审慎性原则,针对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不同类型,在收款方账户、单笔交易金额、累计交易金额、同一账户交易频率等方面做出合理限制或者预警提示。对大额交易等高风险操作,应当建立更为严格的交易确认机制,降低业务操作风险。

第五章 安全保障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应当加强相关业务处理系统及网络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完善技术手段,确保系统运行安全稳定、业务办理规范有序、业务信息真实有效。

第二十六条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相关业务处理系统应当具备完善的权限管理功能,系统安全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业务操作员等不相容岗位应当由不同人员担任,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合理授权,同时确保任何人员都无法越权完成有关业务操作。

第二十七条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相关业务处理系统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审计机制,有效侦测、记录和警示任何针对业务数据和软件程序的修改。配备专职系统安全管理员,定期对业务办理、电子凭证管理、日志记录等进行检查,确保对相关系统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开发商等有合理的授权控制。

第二十八条各业务方应当建立应对突发情况的业务处理应急预案,当发生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硬件故障、停电等突发情况,导致有关电子化业务不能正常开展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财政资金支

付业务正常进行。有关业务处理系统应当建立业务数据备份机制,制定相应的数据恢复应急预案。业务处理应急预案和数据恢复应急预案应当定期演练,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第二十九条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应当定期检查、测试内部各种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保证安全措施持续有效。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制定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业务接口标准,组织研发全国统一的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组织对代理银行总行开发的全国通用的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相关信息系统进行验收。财政部指导地方财政部门、代理银行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负责中央财政相关业务处理系统配套建设,指导中央预算单位做好业务实施工作。

(二)地方财政部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要求,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对行政区域内代理银行分支机构开发的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相关信息系统进行验收。地方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财政相关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

保护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相关业务处理系统配套建设,指导本级预算单位做好业务实施工作。

第三十一条人民银行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中国人民银行配合财政部组织制定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业务接口标准,组织研发全国统一的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对代理银行总行开发的全国通用的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相关信息系统进行验收。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组织人民银行系统通用的相关信息系统配套建设,指导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代理银行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

(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配合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要求,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具体实施办法,对行政区域内代理银行分支机构开发的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相关信息系统进行验收。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人民银行端的系统衔接提供网络、系统、设备和数据支持,指导代理银行分支机构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

第三十二条代理银行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代理银行总行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制定本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相关内控制度;负责全国通用的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相关信息系统配套建设;负责规划

总行与分支机构建设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相关信息系统间的信息共享和系统衔接机制。

(二)代理银行省级分支机构按照省级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统一要求,负责省级范围内通用的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相关信息系统配套建设;各级分支机构按照有关管理细则或者与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签订的协议,安全、及时、准确、快捷地办理有关业务。

第三十三条预算单位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做好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有关业务实施等工作;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处理系统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四条各业务方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确保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正常运行。

第三十五条各业务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要求其限期纠正;单位或者个人存在违法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国务院令第260号)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业务办理过程中,因恶意破坏发生泄密、数据丢失、凭证遗失等造成实际损失并带来不良后果的,由相关责任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承担责任;有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为:

(一)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二)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是指可证实电子签名人与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有联系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电子记录。

(三)电子印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化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

(四)电子凭证,是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中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电子印章制作的,可用来证明业务事项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文件。

(五)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是以信息安全技术为保障,以电子凭证库为核心,实现对电子凭证的操作、存储、交互和共享的服务中间件。

(六)信息安全等级(分级)保护,是国家对重要信息系统强制推行的安全保护制度,对非密信息系统按照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和遭到破坏后的危害程度按等级采取相应强度的安全保护措施;对涉密信息系统按照信息系统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分级采取相应强度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

体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座谈会上的讲话.docx_座谈会

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座谈会上的讲 话.docx_座谈会 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座谈会上的讲话同志们: 时光如梭,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在全国省级部门全面推广实施已经一年之久了。从目前实施效果来看,这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财政服务效能,推动了国库业务管理创新,促进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深化,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些成绩是各省同志们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首先对在座各位辛苦努力表示衷心地感谢。同志们,在我们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的工作成果距离部领导的要求、距离电子化管理的长远目标还有差距,还应该坚持不解的努力。我们组织召开本次座谈会,目的就是要梳理、总结各省在推进电子化管理工作中的有益经验,加强统筹,规范管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和促进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下面我结合目前各省市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情况,谈几点意见。 一、积极总结,巩固支付电子化实施效果对于省级财政部门来说,去年一年我们实现了“从无到有”,同时也为地市财政部门推广实施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可以说迈出了关键性的第一步。当前阶段,做好总结,确保不出问题,稳步扩面至关重要。 (一)继续强化支付电子化安全管理。电子化应有之义就是要提升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部领导一再强调“安全问题是重中之重”,省

级财政部门在推进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中要着重加强安全保障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控管理、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等内部规章制度,提升支付电子化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系统,将链条式管理固化于系统流程,强化软硬件、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要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为基础,引入专业机构进行业务风险评估和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查找安全隐患,夯实基础安全环境,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执行支付电子化标准化管理。标准化是支付电子化管理的必然要求,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总行及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支付电子化业务和技术标准规范,为实现业务各方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支付电子化管理报文规范(20XX)版的修订工作也基本完成,将在近期正式下发,新标准扩展完善了地方所关注的批量支付、委托收款、自动对账等重要内容。各省要对照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并按照标准注册制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做好本级及省内标准化需求的收集、处理、上报等工作。 (三)积极拓展支付电子化业务覆盖范围。各省在支付电子化实施初期,根据地方实际,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选择了不同的业务切入点,作为支付电子化实施的突破口。在下一步工作中,各省要按照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早日实现支付电子化业务全覆盖、资金全覆盖、代理银行全覆盖和预算单位全覆盖。从目前全国省市电子化实施情况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第一章: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的设置 一、县财政局在人民银行鄱阳县中心支行开设的国库单一帐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支活动。 二、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非税收入资金的收支活动。 三、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帐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直接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 四、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国库集中核算帐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授权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 五、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清算备用金帐户,用于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建成以前,办理超过当天清算截止时间后实际发生授权支付的资金清算。清算备用金帐户的额度由县财政局确定。 六、经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和市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由县财政局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县财政或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资金活动。. 月度用款计划流程图 (1)报月度用款计划

预算单位财政局业务股室)报月度用款计划汇总审 财政局国库 )打印计“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第二章:月度用款计划 月度用款计划流程说明 一、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部门预算指标编制《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表》,在上报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并提出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月度用款计划数。 二、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预算单位的月度用款计划后,上报送县财政局国库股汇总审核。 三、县财政局国库股对业务股室转报的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批准的计划传达给县国库支付核算中心和预算单位。 四、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根据县财政局批准的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每月月底前2个工作日填制《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清算额度汇总通知书》和《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明细单》,经县财政局国库股结合国库存款加盖印章后,送人民银行鄱阳县支行和商业代理银行。 月度用款计划编制说明 一、编制方法 1、预算单位根据批准的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该计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职责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有关财政财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2、负责执行综合财政支出预算。办理部门和单位资金拨付、资金结算、会计核算。 3、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根据国库科批复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4、管理和使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关账户,包括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等;负责办理财政零余额账户的开设、变更和撤销等事宜; 5、按照国库科批复的单位用款计划,及时向代理银行发送用款额度(包括纸质),定期与代理银行核对用款额度余额。 6、负责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账务核算;定期与国库科、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玉娟) 7、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资金清算工作。每日按规定填制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单,经国库科盖章后,送国库和预算外资金专户实现清算。 8、集中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使用的各种凭证和票据。 9、负责单位财务报帐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10、配合政府采购中心执行政府采购办法;配合财政行政事业性收费局,加强财政非税收入的管理。 11、定期反映和报告单位预算支出执行情况,配合财政局内设科室搞好支出方面的统计报表编制上报和分析工作。

7 1?负责市级预算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工作。负责乡镇教师工资的统一发放工作。 2?负责与编委、人事、代理银行等工资统一发放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和协调工作。 3?负责提供相关的工资统一发放信息。4?负责对预算单位的工资统发业务培训工作。5?负责工资统发相关信息资料的保管及归档工作。6、负责汇总两个分中心的工资统一发放信息 表。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㈡岗位责任?主管: ⑴做好与预算单位、财政所、人事局和财政局业务科室的沟通与联系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工资统发实施进度。

浅谈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f4485773.html, 浅谈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 作者:杜娟 来源:《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14年第04期 [摘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是先进信息技术与现代管理理念相结合的产物。本文从国库资金支付方式的现状、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含义、电子凭证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意义几方面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国库管理;支付电子化;资金 现代国库管理是业务规范与信息技术的有机融合。自2001年我国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来,这项改革取得了重大历史性成就,成为我国预算管理的基本制度,在有效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健全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如今,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推进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是构建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为主要目标的一项创新性、基础性的重要工作,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此进行阐述: 一、国库资金支付方式的现状 在财政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下,特别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随着财政支出规模的日益增大以及支出项目的增加,以致财政、预算单位、人民银行等相关管理机构的工作量成倍增长。即使是县级的财政部门,每年的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笔数都达到数万笔。现在的资金支付管理方式下,业务人员需逐岗手工签章、逐笔打印凭证、在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之间,每日往返取单送单。有时一天财政部门向代理银行下达上千条授权支付额度,工作人员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纸质凭证与电子信息的人工比对,不能保证100%的准确率。虽然财政直接支付改革大幅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行效率,但就直接支付环节来说,一笔直接支付资金,从预算单位填写支付申请到财政审核后完成资金支付,有的需要十余天时间。大多数时间浪费在纸质凭证流转上面。解决上述问题只有采用一种新型的资金支付管理方式,实施电子化管理,确保该管理安全可控,该项举措已经成为各级财政国库管理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也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 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含义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是通过电子凭证库,实现各业务系统间安全、高效、对等衔接,取缔传统的作业流程,以电子指令进行各项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及清算业务的办理。单纯从技术角度和表象而言是采用“无纸化”业务办理,主要实施单位包括财政国库业务代理银行、人民银行、预算单位、财政部门。而实施信息网络技术,通过取缔以往单据流转、纸质凭证等复杂的业务步骤,经电子指令进行各项业务的办理,进而确保管理模式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财政内部治理方面,将各项业务经电子化管理,加强了管理方式,分散控制传统支付业务,经过不断的整合完善整个管理流程,从而实施高效的管理方式以及深化管理理念。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0年是我国现代国库制度建设10周年,也是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攻坚之年。2010年初以来,局领导把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在抓好部门预算的基础上,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按照“总体规划、稳步推进、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充分借鉴省、市的做法及经验,着力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我们主要作了以下工作:一、制定方案,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州财政局《海西州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精神,参照省、市的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我们于2010年2月份草拟了《天峻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立了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实施原则、主要内容、试点单位范围和实施步骤。同时,为确保有章可循,加强制度建设,我们还制订了《天峻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暂行)》、《天峻县县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工作守则》、《支付中心岗位责任制》、《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业务流程》等规章制度,规范运作。二、确定试点单位 根据我县的总体规划,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最后选定县草审计局、森林公安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草原站、公路工程养护队等五家单位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并派发通知,与财政局做好衔接准备工作。 三、构建网络平台今年3月中旬完成了财政局与信用联社、各试点预算单位网络平台的安装工作,建立了以信息

网络为支撑,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为核心,连接财政、国库、代理银行等部门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提供了操作平台和技术支持。 四、建立国库零余额账户体系为了积极推进和县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规范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管理,根据《海西州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关于零余额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各预算单位与财政局统一在县信用联社开设零余额账户。 五、电路的升级改造 由于局机房新增专用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机柜与服务器等,用电量增大,现有的电力负荷难以满足。鉴于此,我们积极的与电力公司联系申请局内电路升级改造工程,并协同电力公司维护工作人员一同协商解决。 六、人员培训 针对中心的工作性质和业务需要,加强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5月12日由省财政厅委派国库集中支付技术人员举办的天峻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培训班(共三期)在县民族中学电教室开展。县财政局、信用联社以及各预算单位等100余名财务人员参加。此次培训一是抓好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使他们掌握各项业务的具体操作要求;二是使参训人员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明确了各自的职责,掌握了操作规程,为今后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七、存在的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各级预算单位等业务方,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通过有关业务处理系统制作、发送、接收和处理电子凭证,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应当遵循安全、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应当制定管理细则或者组织各业务方签订协议作为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的工作基础,管理细则或者协议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业务方的责任义务; (二)纳入电子化管理的业务范围及工作流程; (三)电子凭证的认证方式及管理方式; (四)差错处理机制及应急预案; (五)有关安全保障措施。 第六条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应当分别部署统一的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遵循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应当分别改造各自业务处理系统,与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有机衔接,实现电子化业务流程和管理功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第八条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采取的安全管理策略和使用的安全基础设施,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专用设备认证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之间应当建立两两互联互通的专用通讯网络,信息传输应当采取加密措施,系统衔接应当确保对等、安全、高效。 第十条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各自内部相关业务处理系统组织开展信息安全等级(分级)保护工作,降低财政资金运行风险。

2018年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要点

2018年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要点 一、继续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1.健全完善集中支付制度。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制度要求,认真查找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薄弱点,研究改进国库集中支付事项审核衔接程序。修订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办法。配合国库科调整改进预算单位往来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流程。 2.推进集中支付配套改革。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加强公务卡使用情况监控。配合国库科进一步优化公务卡执行环境,促进公务支出更透明;完善跨行办理公务卡业务,研究非代理银行办理公务卡问题,督促代理银行加强公务卡支持系统建设,为预算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协调有关方面加大区内POS机具布设力度,提高商户受理意愿,为公务卡制度实施创造更好的外部条件。配合相关科室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3.规范完善财政专项资金支付。加强与相关业务科配合,建立健全财政专户(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审核规程,做到财政资金高效支付的同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4.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修改完善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夯实日常监控基础工作,提高监控的实时性和全面性。加大对会议费、出国费、接待费、购车经费支付使用的监控,从预算执行管理环节保证区委政府有关决策落实到

位。适应预算执行细化管理要求,依托动态监控系统,加强数据统计和信息分析,建立多层次的动态监控报告制度,动态反映国库集中支付问题和态势。 5.完善集中支付操作规程管理。进一步梳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业务流程,促进各环节业务有效衔接。配合相关科室争取先行先试,开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建设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推动支付业务更加规范、高效、透明。 二、巩固强化国库集中支付运行基础 5.加强集中支付支出管理。推进落实财政直接支付动态预警管理,提高财政直接支付审核效率。严格执行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程序,建立健全突发应急支付体系,准确开具资金支付凭证,安全高效支付财政资金。 6.规范集中支付资金清算。及时向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和清算银行传递集中支付信息和相关支付凭证,保障财政资金按时准确清算。协调促进业务科室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的沟通,保障非部门预算资金规范、高效支付。 7.强化集中支付信息支撑。优化业务操作系统环境,规范运行管理程序,统一集中支付数据口径,提高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和支付执行等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完善数据报表体系,强化信息查询功能,实现历史数据可追溯。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操作步骤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操作步骤 一、用款计划申请批复 1、进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选择沭阳县国库支付中心帐套,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如下图: 2、进入国库集中支付功能------用款计划管理-----分月用款计划编制,选择预算单位,输入功能分类科目、预算单位、归口科室、资金性质、经济分类,支出类型、预算管理类型、指标来源、支付方式、计划金额和摘要。输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如下图: 3、保存完成后,点击审核批复按钮,将用款计划批复至国库支付中心。需要查看各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可以到用款计划登记簿中查询。 4、用款计划批复后不可以修改,发现错误需要修改的,必须将审核批复撤消后才可以修改。进入用款计划批复功能窗中,点击已批复页签,选择需要撤消批复的用款计划,点击撤消按钮,如下图: 然后进入用款计划登记簿功能窗中,点击已审核页签,选择需要取消审核的用款计划,点击销审按钮。至此用款计划才可以修改。如下图: 二、支付申请输入审核 1、资金会计或报帐员进入国库集中支付功能------支付管理-----支付凭证成批录入功能,选择付款人全称、业务科室、预算单位,该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自动显示,根据该用款计划填制支付凭证信息,填制完成后点保存按钮。如下图:

2、审核会计进入支付凭证登记簿功能中,点击未审核页签,选中需要审核的支付申请,点击审核按钮。需要修改的先将审核取消再修改。如下图: 三、支付会计打印支付凭证并确认 支付会计进入支付凭证登记簿中,打开审核过的支付凭证,点打印按钮,并审核确认。 支付凭证经支付会计确认后,不再可以打印修改,需要修改并打印的,必须将确认取消。进入确认管理功能下的支付凭证登记簿中,选中支付凭证,点击反确认按钮。如下图: 四、查询 进入国库集中支付功能下的帐表输出,对用款计划执行结余汇总表、用款计划明细表、财政支出日报表、财政资金收支结余情况表等进行查询。

2014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时事速递:黑龙江省试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黑龙江中公教育:https://www.wendangku.net/doc/4f4485773.html,/?wt.mc_id=bk11431 黑龙江中公教育官方微博:https://www.wendangku.net/doc/4f4485773.html,/hljoffcn 黑龙江日报6月25日讯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截至6月21日,经过省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哈尔滨支行、各代理银行间的数据传输和有效检验,我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下达资金32.9亿元、清算资金31.7亿元。我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自2013年4月我省被确定为第二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试点省份以来,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以及各代理银行在遵循安全、规范、高效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升级支付系统等举措,稳步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并于今年6月1日起试行。据介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实施电子化管理,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之间,取消纸质凭证和单据流转,依据电子指令办理资金支付及清算,延长了清算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资金运行效率,有效地解决了传统模式下存在的印章验证困难、对账不够及时、数据明文传输易泄漏易被篡改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性。同时,有助于推动建立动态校验、电子验章、自动对账、全程跟踪的新型业务管理模式。与其他试点省份相比,我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试行业务范围广,支付清算额度与支付凭证同时实行了电子化管理,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全部纳入了试行范围。下一步,我省还将启动省本级预算单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现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与预算单位四方之间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全程电子化;同时积极开展市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适时选取条件成熟的市县先行试点,最终实现省、市、县三级财政全覆盖的目标。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xx年,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国库科、支付中心的关心指导下,我支付中心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XX 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若干意见》及省、市、县《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应对挑战,攻艰克难,坚持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方向,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按照省厅“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目标,不断强化国库管理职能,提升财政国库管理水平。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根据《XX县人民政府批转县财政局、人行将乐支行关于XX县县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政[2009]29号),我县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于2009年6月份启动,7家试点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已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一、2009年工作总结(一)选定试点单位及代理银行 1、经过充分研究,选择了7个单位为试点单位,分别是:XX县教育局、XX县实验小学、XX县第四中学、XX县环境卫生管理站、XX县残疾人联合会、XX 县水土保持试验站、XX县财政局。 2、经中国人民银行将乐支行资格审核,选择了中国工商银行将乐支行为第一家代理我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金融机构。 (二)硬、软件采购及网络构建成功 1、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对改革所

需的硬软件设备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硬软件设备从安装到调试完毕仅用了10天时间。 2、我县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采用了北京方正春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版(地市版),在政务网的基础上,建立了以财政数据交换中心为核心,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及预算单位网络为辅的大平台,从而保证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顺利运行。(三)制定和发布各项国库集中支付配套制度制定并下发了各项配套制度,分别是《XX县县级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暂行办法》(将财2009[70]号)、《XX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将财2009[101]号)、《XX 县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年终结余处理暂行规定》(将财2009[163]号);以及与人民银行协发的《XX县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将人银[2009]35号),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四)试运行情况良好,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1、2009年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230笔,拨付金额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15笔,支出万元,占总拨付资金%;财政授权支付215笔,支出万元,占总拨付资金%;年终结转指标万元, 占总拨付资金%),退款笔数6笔,占支付笔数的%。 2、制定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环节、人员分工、分月用款计划和审核流程。支付中心吸收市国库支付中心和兄弟县市支付中心的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我局历年拨付流程,制定了适合我县使

预算单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V20)

预算单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V20)

预算单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V2.0) 升级及年度初始化操作手册 1.手工安装V 2.0版本 双击预算单位安装程序文件,按照提示,一直点击“下一步”,直到系统提示安装成功,点击“确定”即可。 手工安装完成后,可跳过第二步“软件在线升级”,直接进行数据库升级。 2.软件在线升级 2.1 连接到财政专网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预算单位软件是在财政专网上自动升级的,因此需要首先连接到财政专网。 2.2 预算单位软件升级 预算单位软件升级是在【数据下载服务端】完成的。 1)在程序组中或桌面“方正春元”文件夹下双 击应用程序图标【数据下载服务端】,启动 第 2 页共 26 页

数据下载服务端,选择业务年度,如下图: 2)点击“确定”按钮,软件自动提示升级,如 下图: 3)点击“确定”按钮,自动升级界面,如下图: 4)点击“下载”按钮,程序自动完成下载,如 第 3 页共 26 页

下图: 5)提示下载成功,点击“确定”按钮,点上图 中,退出即可。 3.数据库自动升级 下载结束后,进入【集中支付系统】,软件自动执行对数据库的升级工作。 1)在程序组中或桌面“方正春元”文件夹下双 击应用程序图标【集中支付系统】,启动集 中支付系统,如图所示: 第 4 页共 26 页

2)出现选择数据库连接界面,选中的连接会高 亮显示,然后点击【确定】,便会出现“正在进行数据库升级”,稍后便会出现选择业务年度登录界面,年度默认为2006年。如图所示: 3)单击【确认】按钮后,出现用户登录界面: 第 5 页共 26 页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标准

附件: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接口报文规(2017) 中华人民国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目录 修订说明 (1) 1适用围 (3) 2文件依据 (3) 3术语和接口说明 (3) 4数据类型及处理规则 (4) 4.1数据类型定义 (4) 4.1.1字符集 (4) 4.1.2符号约定 (5) 4.2数据处理规则 (5) 5报文格式说明 (5) 5.1报文规原则 (6) 5.2报文结构说明 (6) 5.3报文节点说明 (6) 5.4报文头数据项说明 (7) 5.5电子凭证数据项说明 (7) 5.6报文Schema说明 (9) 5.7报文格式示例 (12) 6凭证类型列表 (13)

6.1凭证类型编号说明 (13) 6.2额度类凭证 (14) 6.3支付类凭证 (14) 6.4划款类凭证 (15) 6.5收入类凭证 (15) 6.6对账类凭证 (16) 6.7基础数据类凭证 (17) 7交易流程说明 (18) 8全国通用报文 (23) 8.1支付业务 (23) 8.1.1财政与人民银行支付业务 (23) 8.1.2财政与代理银行支付业务 (49) 8.1.3代理银行与人民银行支付业务 (89) 8.2收入业务 (94) 8.2.1一般缴款书(5408) (94) 8.2.2收入入库流水(3409) (97) 8.2.3更正(调库)通知书(5407) (99) 8.2.4国库往来票据(3403) (103) 8.2.5国债(地方债)发行明细回单(3419) (105) 8.3公务卡业务 (108) 8.3.1公务卡基本信息 (108)

8.3.2公务卡消费信息 (115) 8.4报表业务 (117) 8.4.1财政与人民银行报表业务 (117) 8.4.2财政与代理银行报表业务 (133) 8.5对账业务 (140) 8.5.1财政与人民银行对账 (140) 8.5.2财政与代理银行对账 (166) 8.5.3代理银行与人民银行对账 (186) 8.5.4代理银行与预算单位对账 (191) 8.6财政专户业务 (195) 8.6.1财政专户拨款凭证(5212) (196) 8.6.2财政专户拨款退款通知书(2214) (199) 8.7基础数据同步业务 (202) 8.7.1基础数据信息(5904) (202) 8.7.2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备案(5903) (204) 9特色报文 (206) 9.1财政直接支付批量业务支付明细(5210) (206) 9.2财政授权支付批量业务支付明细(8207) (209) 9.3划款清算申请单(2351) (212) 9.4财政授权支付退款申请(2215) (213) 9.5国债兑付报表(3221) (215)

2020年国库支付工作个人总结

国库支付工作个人总结 《国库支付工作个人总结》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写的不错,希望对您有帮助,这里给大家转摘到。 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岗位 =,有效防止雷同,=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岗位所在的)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所有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岗位所在的单位)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改成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岗位所在的单位)财政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篇二:xx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个人工作年度小结 xx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个人工作年度小结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个人工作年度小结安海燕斗转星移,日月如梭,繁忙而充实的一年,转瞬即逝,回顾这紧张的一年,作出小结,督促我时刻前进。本人热爱本职工作,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领会党的十七大五中会议精神,以“与时俱进”、“构建和谐”思想武装自己的政治头脑,珍惜单位组织的学习机会,不断巩固思想素质并提高业务能力。今年我县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上了新的软件系统,开展了新的工作流程。刚开始接触工作时我认真学习,虚心请教,专研了整个支付流程的各环节,很快就熟悉、适应了新的挑战。比如以前缴社保都是盖好印件由银行从账户直接划转金库,现在实行零余额账户没有资金,银行不能直接划转,我想到可以把资金通过直接支付系统划到金库,这样社保缴款书不用再盖银行预留印件,就象是现金缴付一般,解决了社保缴付的问题。支付中心资金直接支付的原则性很强,各项资金都有明确的用途,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资金我都做到不摊用、不占用、不乱用、按规定用途支付,有的单位找到我想从人员经费支付公用支出,经过我耐心的解释,都表示了理解和支持。我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地方版)V3.0解决方案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地方版)V3.0解决方案 国库集中支付地方版研发自2003年启动以来,紧随财政改革的步伐,2006年11月地方版V2.0发布解决了收支科目改革等的需求,今年针对财政部平台推广、部署模式改造等需求,V3.0 也应运而生。 国库集中支付地方版研发自2003年启动以来,紧随财政改革的步伐,2006年11月地方版V2.0发布解决了收支科目改革等的需求,今年针对财政部平台推广、部署模式改造等需求,V3.0也应运而生。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地方版)V3.0是基于财政部平台开发的财政业务系统,支持“生长式”和“接入式”两种平台应用模式;是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地方版)V2 0的升级版本(属于财政部版权)。 包括地方版国库支付V3.0、地方版总账V3.0(含指标账)。 同时还扩展开发了查询监控V3.0(能够实时监控)、现金管理等。 在同一技术架构下,还可以扩展部门预算(支持在线编报)、指标管理、公务卡、工资发放、资产管理、债务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横向联网、政府采购等,完全达到搭建财政一体化业务系统的要求。 业务特点优势 实时监控 用户可在不同的业务流程岗位独立设置不同的监控规则,对于违反监控规则的业务单据,实时拦截提交专管员审核,避免业务事故的发生。

托收、空白支票 随着业务模式的发展,国库支票在业务中使用越来越频繁,因此系统增加托收、空白支票等票据类型,同时可根据不同的票据类型设置不同的业务流程和打印格式,满足用户分岗审核的需要。 在业务逻辑上,对于托收等业务添加特定处理,满足财政单位日常费用(水电费)的需要。 以收定支 该方案对于以收定支列为专题,从收入记账、收入分成、收入控支三方面进行管理。其中收入分成解决了收入上下级分成、跨单位代收、分成比例等历史业务问题,而收入控支则采用标准的科目用户,多借多贷的方式灵活地嵌入到计划录入、拨款录入等业务特点场景下。 批量录入 对于农村直补、工会经费等专项资金,为了提高资金进度,系统提供分专项的规则设置以及对应批量录入功能。 规则设置可设置要素细化规则、资金拆分规则等等。 批量录入功能可解决目前紧迫的中央专项录入等业务需求。 无指标拨款 对于无指标拨款功能,根据业务需要,在当前指标到位后,增加核销指标功能,满足业务记账需要。 科目调整 提供科目调整功能,满足业务修正所用。

德州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安全支撑控件项目开发参数

东营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安全支撑控件项目参数 一、建设要求 1、指导思想 按照财政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以“确保资金支付安全,提高资金支付效率”为重点,坚持“安全保障、统筹协调、创新发展、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通过建立一体化系统动态校验、电子签章验签、全程跟踪等新型业务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国库信息管理系统安全性,实现财政业务数据网络自动化传输。 2、总体框架 财政国库支付电子化安全体系主要由电子凭证库系统、安全基础设施、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及开发手册和技术规范四个部分构成,系统功能具有模块化、可扩展、灵活性等特点。 3、本次建设范围 (1)在东营市财政局搭建支付电子化安全支撑体系; (2)基于搭建的电子化安全支撑体系,配合完成相关系统的联调工作,并按照实施进度要求上线。 4、本项目采购清单

5、部署原则 根据财政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支撑软件”的建设原则,结合东营市实际情况,在部署方式上,财政部门采用市级集中部署模式,各区县财政部门共享市局集中部署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安全支撑体系,人民银行及代理银行采用省级集中部署模式。 二、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 1、规范和标准 项目必须遵守电子签名法、国家信息安全的相关制度及标准以及信息安全等保相关制度规范及标准;必须遵循财政部《国库支付系统财政端电子凭证库服务接口说明》、《人民银行端电子凭证库服务接口说明》、《代理银行端电子凭证库服务接口说明》等技术标准和规范,必须遵循《财政电子支付标准业务流程》等业务规范及管理办法。 2、功能需求 2.1 电子凭证库实施 电子凭证库是电子凭证“保险柜”。通过对业务凭证进行真实记录,可控读取,保证电子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实现电子凭证不可篡改、防抵赖,一旦电子凭证发生非法改变可以立即警示。电子凭证安全管理设备须结合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对电子凭证从产生至废止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为财政国库电子支付管理提供更加有效的安全保障。 电子凭证库是财政与外部进行电子凭证交互与信息共享的“枢纽”。支持不同业务系统通过标准接口调用实现数据的传输或转发,实现与不同的业务系统进行衔接,形成各方共同遵守的数据交换规范和标准。 电子凭证库与多样的安全软硬件产品进行适配,是最小化的“安全网关”。部署简单,对各方业务系统影响小,降低业务系统电子化改造的复杂度和难度。 随着电子支付管理及相关改革的推进,电子凭证安全管理设备所包含的电子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方案背景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在国库集中支付形式下,财政资金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直接从国库支付到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手中,而避免了资金的层层划拨、库外沉淀的弊端,可以极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对预算的监督,有利于促进公共财政整体推进。 以建立国库集中收付体系为重要目标的财政改革是一项涉及数以万计的政府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重大改革,这项改革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信息化,也就是说,必须以计算机及网络为工具,以信息化为手段进行这项改革,才能保证其顺利进行,同时,信息化还是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特别是2006年预算科目体系的改革,实行以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的新预算科目体系,为集中支付改革提出了新的内容,同时也对财政信息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适应能力。用友政务公司在经过对新政策的调研、研究后,率先推出了适用于新旧科目体系并用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 系统框架 方案概述 用友财政管理软件是在满足财政改革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建立和开发的。包括有适应于财政各业务科处室、支付中心、代理行专柜、预算单位、相关领导等使用对象的一整套功能模块,可以实现多种管理模式及应用环境。适用于省级、区(市)级、县级财政管理部门、国库支付中心等。 1.财政预算指标管理方案 通过共享预算指标库的建立,来实现指标编制、调整、审批、控制全过程的自动化。2.直接与授权支付解决方案 以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为核心,通过各种支付票据的流转与控制,实现支付的即时处理,票据的及时传递,以批量处理方式,提高支付的工作效率与准确性。 3.银行清算管理方案 以专业联网的方式,实现代理行与国库行的在线票据传递,实现即时清算、对账。4.预算单位远程申请方案 过多种网络传输方式,实现预算单位与支付中心、各代理行、主管业务部门的实时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应用模式 1.支付、集中核算模式:以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方式,实现支付与核算的统一。 2.支付、统一核算模式:通过集中支付与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远程大集中的模式,实现虚拟的“统一管理”,实现财政的管理与监督。 3.支付、独立核算模式:财政实行集中支付,各预算单位采用同一平台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从数据上实现一体化处理,从而实现财务管理的规范,实现财政的监督。 方案特点 用友财政解决方案是建立在理论研究前沿及地方各级财政应用实际基础上的,是兼具先进性与实用性的方案及产品,具有如下主要特点: 1.财政一体化业务方案:以成熟的财政管理理论为指导,开创性地提出了基于预算、执行、决算完整的解决方案,实现了预算执行/国库支付与预算编制/指标计划申请,以及财政决算/行政事业会计核算于一体的财政业务解决方案,解决了大多数地区财政改革过程中预算与执行脱节问题,体现了财政改革前瞻性特点。 2.既考虑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指导性方向,又考虑了各地区财政在改革过程中的地

国库电子化内部控制机制

我国国库电子化及内部控制机制 浅谈目前我国国库电子化及内部控制机制近几年,随着我国国库电子化的蓬勃发展,以及国库业务的不断创新,电子化已为我国国库内部控制广泛应用,控制的内容,由会计业务扩展到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大大增强了国库控制风险的防范能力,为进一步推动我国财政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那么,什么是国库电子化呢?现阶段为什么要实行国库电子化以及国库电子化环境下的控制的构成机制是什么呢?本文针对对这些问题做了些粗浅探讨,仅供参考。一、什么是国库电子化?国库电子化指的是国库管理、核算改变以往手工核算的方法,充分利用电子技术、网络技术,创建信息平台,实现电脑核算、记账、及数据处理的工作方式。二现阶段实行国库电子化的意义国库电子化、网络化的建设给国库会计核算带来深刻的变革,对完善国库职能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了国库职能向“核算、管理并重”型转变。体现在:1 电子化建设带来国库会计核算的深刻变革以我区支库为例,在1986 年人行、工行分设时,每天只有两三笔业务,全年预算收支合计不超过1 千万元。而2003 年,我区支库全年共组织预算收入3.8 亿元,办理预算拨款3.2 亿元,年业务量累计9.9 万笔 具体体现在:1).会计核算手段从最初的手工记账逐渐发展到计算

机处理、纵向联网。从1990年国库电子化刚起步时的东海微机,到90 年代 后期的HP486 HP586 —直发展到今天的P皿、P W,微机配置水平不断提高,为国库会计核算提供了优良的硬件。(2). 为适应不同时期的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国库会计应用软件不断升级换代。从1990年的税款报解程序到2001年的国家金库综合业务系统的推广应用,再到2002年的国库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更新速度加快,业务集成度和功能扩展性更加优化,极大地减轻了国库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国库会计核算效率和质量,有效地防范了资金风险。1990年10月,我区支库开始应用税款报解程序处理国库业务。这是国库电子化的开端,也是国库会计核算的第一次革命。(3)、为了推行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2003年国库部门推广应用EBS2.0国库核算应用软件,不但能够处理现有的全部国库会计核算业务,而且具有独立性、开放性和前瞻性,容纳了同城票据交换、内部往来、支付系统往来、国库单一账户、横向联网等子系统,实现了与支付系统、同城交换、国库内部往来等系统的直接连接,为用户提供开放性操作平台。2、网络化是国库电子化的必 然趋势(1)、网络化是国库电子化的必然趋势在信息时代,网 络已渗透并联接所有的经济部门。这将催生国库管理的第二次革命,那就是表示单纯以会计电算化为主旨的国库电子化模式已过时,而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在国库、财政、征收机关、商业银行、上下级国库之间建立国库电子网络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真正实现国库业务的网络化实时处理,成为了国库电子化发展的必然

AO2011导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3.0的辅助账资料

AO2011导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3.0的辅助账 目前我省财政系统总预算软件已经升级至3.0,笔者在此分享一下导入该软件辅助账的过程,和大家共同研究。 该系统的收支明细使用了辅助核算,所以如果只导入科目表、余额表和凭证表,只能看到收支的最顶级科目,而无法看到收支明细账,所以必须再导入另外三张表:辅助信息表,辅助余额表和辅助凭证表。 首先将用到的表从ORACLE导入SQL SERVER2008R2,此过程在此就不演示了,需要的表:ELE_ACCOUNTANT_SUBJECT(科目表),GL_REMAIN(余额表),GL_VOUCHER(凭证主表),GL_VOUCHER_DETAIL(凭证子表)。 接下来整理表: 一、科目表 select distinct CHR_CODE科目编码,CHR_NAME科目名称,IS_DEBIT余额方向 into科目表2015 from dbo.ELE_ACCOUNTANT_SUBJECT where SET_YEAR='2015'and is_deleted=0 and SUBJECT_KIND=0 and ST_ID like'{802AD1C3-0F37-4A88-BACF-E7959D5446AB}' order by CHR_CODE --SET_YEAR年份/is_deleted是否删除/SUBJECT_KIND科目类型/ST_ID账套号 二、余额表: --余额表明细 select AS_CODE科目编码,BALANCE年初余额 into yeb from dbo.GL_REMAIN where SET_YEAR='2015'and ST_ID like '{802AD1C3-0F37-4A88-BACF-E7959D5446AB}'AS_CODE byorder --将余额表按科目编码进行汇总求和年初余额,SUM(年初余额)select科目编码 yeb_1 into yeb from by科目编码group --查看余额表有几级科目yeb_1 科目编码LEN distinctselect()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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