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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质量奖罚条例

工程施工质量奖罚条例
工程施工质量奖罚条例

施工质量奖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强制性质量标准和质量规范,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条例。凡是参加本工程各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本条例。在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检员、劳务公司项目部和各施工班组长必需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强制性质量标准和质量规范,针对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特点和技术难点,分别向施工管理人员和各施工班组层层进行技术交底。

一、奖励措施

1.1每月定期检查评比,达到优良标准,每次或每分项工程奖励1000—2000元。

1.2每检验批次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超过95%,奖励1000—2000元。

1.3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有显著提高的,奖励500-1000元。

1.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新的施工工艺或者技术,通过节约材料或者周转材料的周转周期节约成本,经济效益较大的奖励1000-5000元。

二、处罚条例

1.1为了搞好本工程质量,提高各施工人员在本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特此定本条例。

1.2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

1.3施工中由于施工队伍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由施工队伍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罚款,罚款额度限所造成损失而定。

1.4凡是公司或项目部限时整改的而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

1.5对于既不整改却又将整改标记擦拭掉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1000-2000元。

1.6各分项验收必须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通知项目部检查,否则每次罚款1000-2000元。

2.模板工程

2.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2.2未经项目部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甲方提供的材料,罚款额度限根据材料价格而定。

2.3墙身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未经同意私自过早松动丝杆、拆模造成墙面拉毛、

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200-500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300元。

2.4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50mm以上者,每处罚款300元。(返工费责任者承担)

2、5混凝土墙、扶肋、板体发生爆模或模板塌陷者,除赔偿损失外,视其损失大小,处以1000-2000元罚款。

2.6墙、扶肋、底板模板接缝不能大于2mm,违者视其后果,每处罚款100-200元。

2.7梁、扶肋等几何尺寸超过+6mm、-5mm者,罚款200-500元;墙身涨模的,每处罚款500-1000元。

2.8模板拆下后下次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并维修好,违者每平方米罚款50-100元

2、9混凝土墙角模板支撑不牢,造成墙体位移者,每道墙罚款100-300元。

2.10私自将插筋抽动、挪位、打弯者,每根罚款100元。

2.11每次顶板模板安装完毕必须清理干净、涂刷脱模剂并用胶带将拼缝粘牢,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钢筋绑扎,凡是不进行该道程序的罚款500元/次(按单位,以层为单位)。2.12模板支撑体系每次搭设好后,必须报请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模板铺设施工,否则罚款300元/次。

2.13未按要求随意拆除模板支架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结构裂缝等后果严重的,除赔偿损失外,加倍处罚500-1000元。模板拆除不干净的,每处罚款100元。

2.14每次拆模不得随意破坏砼棱角,否则罚款100-200元/处。

2.15每次砼施工时无足够人员值班(施工队负责人员不小于1人,木工不小于2人,钢筋工不小于2人)按每次每人200元进行罚款。

2.16各部位模板拆除未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意者每次罚款1000-2000元。

2.17模板拆除必须按技术交底拆除,不得野蛮施工,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18外墙模板与砼面接口要平顺,不得漏浆,否则每处罚款100-200元,并返修好。2.19拆除后的模板、木方、钢管、扣件必须分种分类堆码整齐,不得混堆,否则每罚款100-500元。

3.钢筋工程

3.1钢筋制作

3.1.1钢筋制作的规格、品种、数量和几何尺寸不相符返工的,视其数量大小,除赔偿材料损失外,另处以罚款100-500元。

3.1.2钢筋下料,弯曲时,长度和几何尺寸的控制超出±30 mm的;箍筋弯钩长度不一致,以上内容钢筋Φ20以上的每根罚款50元,Φ20以下每根罚款20元。

3.1.3钢筋接头在弯曲时未错开,或接头离弯曲部位的距离小于10d时,钢筋Φ20以上的每根罚款100元,Φ20以下每根罚款50元。

3.1.4如果钢筋加工,要求平直的不平直,要求弯曲的角度不准确,或者钢筋加工后表面有裂纹、片状块锈和油污等,如钢筋为Φ20以上的每根罚款1000元,Φ20以下每根罚款50元。

3.1.5钢筋焊接不合格,每批次罚款500-2000元。钢筋加工锚固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

100-200元。

3.1.6 钢筋进场以后,施工队伍负责保管,保证不淋雨受潮,不弄脏。违反罚款1000元3.2钢筋绑扎

3.2.1钢筋位置绑扎不正确,保护层厚度不正确,不够数量,每处罚款100元。

3.2.2钢筋绑扎好后,未做到横平竖直,或钢筋间距不均匀,每处罚款100元。

3.2.3钢筋接头(包括对焊、竖焊、机械连接)未按要求错开的,每处罚款100元。3.2.4主筋间距、排距不均匀;吊筋位置不正确的,每处罚款100元。

3.2.5钢筋绑扎不牢固丢扣的,每一处罚款50元。

3.2.6梁、柱箍筋绑扎时,开口方向未相互错开的,每一处罚款50元。

3.2.7钢筋绑扎完毕后,墙、扶肋钢筋的垫块绑扎不牢固,或者垫块间距大于60 cm,板负弯矩筋下未设置马凳铁或马凳铁绑扎不牢固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3.2.8钢筋绑扎时未保证钢筋搭接长度或锚固长度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3.2.9钢筋绑扎完毕后,施工队未进行自检,就通知项目部检查的,每一次罚款200-500元。

3.2.10在监理、甲方进行工程隐蔽验收时,施工队伍无人员陪同检查的,每一次罚款200-500元。

3.2.11浇灌混凝土时,施工队伍未派人负责钢筋监护工作的,每一次罚款200-500元。3.2.12每次钢筋绑扎,必须保证现场工完场清,特别是垃圾,一定要清理干净,凡是每次验收前不清理冲洗干净的,一次罚款500元;钢筋绑扎错误(型号、规格、间距、位置等)每处罚款100元并整改,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3.2.13钢筋绑扎完后未及时清理到钢筋堆放区,每根罚款50元,并负责清理。3.2.14砼浇筑完后,钢筋偏位,每处罚款1000元。

3.3钢筋电渣压力焊

3.3.1焊接时,未对钢筋端头进行除锈的,如钢筋直径为20以上的,每根罚款50元,直直径为20以下的,每根20元,焊接接头有横裂纹或有明显的烧伤,每根罚款50元。3.3.2接头处弯折度大于4度,轴线位移大于0.1d,且大于2 mm的,每根罚款50元。3.3.3电渣压力焊接头焊接头包工均匀,周边宽度、厚度不满足8-10 mm的,每根罚款50元。

3.3.4凡是每次焊接不及时敲掉焊渣的,罚款100元/次。

3.4钢筋直螺纹机械接头

3.4.1钢筋机械连接头抽取部分做拧紧扭矩校核,如发现拧紧扭矩值不合格数超过5%时,每次罚款200元。

3.4.2钢筋端部应切平或镦平后才可加工螺纹,如发现接头端部套丝完仍不平每根罚款50元。

3.4.3钢筋直螺纹套筒拧紧完毕后,左边两边钢筋丝头应外露一丝~一丝半,如发现丝没外露的每根罚款50元。

3.4.4已套丝完用于工地上时,套丝处应带上塑料保护帽,防止丝牙沾上杂物,如发现没带上保护帽每次罚款100元。

4.混凝土工程

4.1混凝土楼地面表面平整度控制在4mm范围以内为合格、标高控制在±5 mm范围内为合格,违者按每处罚款100-200元。

4.2混凝土墙体标高控制在-5mm、+5mm范围内,违者每超过±5 mm,按每处罚款500元。4.3混凝土浇注后凡有蜂窝、麻面、露筋、孔洞、漏振的,蜂窝、露筋、孔洞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麻面、漏振面积超过0.25m2以上者每处罚款100-500元,并承担返工、返修损失,楼面板和楼梯踏步不得有脚印,没发现一个脚印罚款100元。

4.4混凝土楼梯、楼面严重露石子、无浆者,按500元/ m2处以罚款。

4.5混凝土浇筑完后必须按要求进行养护,保护混凝土表面润湿,未按要求养护者,每次罚款500元/处。

4.6混凝土浇筑时不得随意乱松动钢筋,违者每根罚款100元。

4.7混凝土浇筑不得随意乱留设施工缝、冷缝,违者每处罚款100-500元。

4.8混凝土不得任意加水,违者罚款100-300元。

4.9落地混凝土及模板上的砼应及时清理回收使用,未及时清理造成浪费的,除按价赔偿处,并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4.10随时保证振捣机械等机械设备的数量及清洁和完好备用,违者处以100-200元的罚款。4.11浇筑墙、柱混凝土时,严禁一次性下满混凝土,应分层浇筑,违者罚款100-200元。4.12如因混凝土工操作上的原因,出现钢管变形、螺帽振掉、木方振断等,视混凝土的损失程度给予处罚。

4.13施工缝凿毛不及时,不彻底,不冲洗干净的,罚款100-200元/次。

4.14制作的砼垫块强度不够,不进行养护的,一次罚款50元。

4.15每次砼施工时劳务队主要管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按每人每次200元进行罚款。4.16各分部砼施工时砼数量超出规定损耗数量,项目部对超出部分数量视为浪费,劳务分包队按实际砼价格赔偿。

4.17砼质量问题,不及时处理,每次每处罚款100-500元。

4.18止水钢板、止水胶条位置不正确,每处罚款1000元。胶结、焊接接口不好,每处罚款500元。

4.19砼浇筑前应做好准备,并配合泵站设备架设,否则每次罚款200-1500元。

4.20不按规定做砼试块,每次罚款100元。

4.21砼表面收光不好,每层罚款500-1000元。

4. 22砼浇筑完后;按规范养护(7-14天以上),否则;每次处罚200元。如大面积砼养护,根据试压室评估,质检检查出重大质量隐患的经济损失,全部负责所有费用,并一次处罚5000元。

5.其他

1、经教育,以上同类错误犯3次以上者,予以双倍处罚。

2、本条例一式三份,劳务公司一份、项目部负责人一份、项目部质检员一份

------------------------------------------------------------------------------- 项目部负责人签字:

项目部质检员签字:

本人/本队伍已仔细阅读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规定,并承诺按规定执行

作业班组负责人签字:

湖北卓越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中惠紫金城项目部

2016年3月5日

员工行为规范、职务行为准则、奖惩制度3.12修订

员工行为规范 一、总则 1、员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2、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中的各项规定。 3、员工必须遵守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4、在代表公司的各项活动中,员工必须维护公司荣誉与利益。 5、员工在工作中应积极进取、严于自律,不断提升个人工作技能。 6、公司倡导相互信任的工作氛围,员工之间应该相互尊敬、相互信任。 二、仪容仪表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章显专业与自信。 2.男员工:头发长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触领,嘴上不留胡须,不戴耳环,不留鬓角,只允许染黑发; 3.女员工:发型梳理整齐,一律前不挡眼、侧不遮脸,不留怪异夸张发型,提倡淡妆上岗,修饰文雅,且与年龄、身份相符,饰品佩戴应得当,口红及指甲油的色彩要求自然、美观、淡雅,不得涂夸张的颜色,工作时间不能当众化妆。 4.保持口腔清洁,工作前忌食葱、蒜等具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餐后漱口,保持口气清新,牙齿洁净。 三、举止文雅、礼貌、精神 1. 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无疲劳状、忧郁状和不满状。 2. 保持微笑,目光平和,不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3.坐姿良好。上身自然挺直,两肩平衡放松,后背与椅背保持一定间隙,不用手托腮。 4.不翘二郎腿,不抖动腿,椅子过低时,女员工双膝并拢侧向一边。 5.避免在他人面前打哈欠、伸懒腰、打喷嚏、抠鼻孔、挖耳朵等。实在难以控制时,应侧面回避。 6. 不能在他人面前双手抱胸,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手势动作。 7. 站姿端正。抬头、挺胸、收腹、双手下垂置于大腿外侧或双手交叠自然下垂;双脚并拢,脚跟相靠,脚尖微开。 8. 走路步伐有力,步幅适当,节奏适宜。 四、员工上班着装要求 (一)适宜性原则:根据工作场合、工作对象的不同穿着适宜职业的服装,

(完整版)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苏州恒基旭辉F1F2地块三期总承包工程 编制人: 审核人: 监督实施人: 编制日期:2016年5月20日

参建单位签字栏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为了搞好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控制,达到统一化、标准化、合理化目标,经项目部研究讨论后,特制定本施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以指导、规范现场施工管理。 第一章奖励标准 1、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在前两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2、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500~1000元。 3、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800元的奖励。 4、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 5、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的奖励。 第二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基本规定 1、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2、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3、进场商品砼、商品砂浆等材料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按物资部《供货合同》相关条款处罚。

4、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5、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6、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则将给予200/次的罚否款。 7、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劳务单位或栋号长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8、分包单位的质检员、施工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分包单位500~1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20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当月当栋号工程款暂不支付,只至下一月连续两次报验一次性合格。 9、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3000元罚款。 10、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给予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次罚款,并对有关人员处以100~200元∕次罚款。 11、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200~5000元的罚款,具体金额以相应条款规定为准。 12、分包单位至收到项目部通知后超过4个小时还未签收下发的文件并没说明原因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13、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落实问题的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罚款金额的双倍进行处罚。 14、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分包单位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处以300~800元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责任人处以800~1500元罚款。 15、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700~1000元/次的罚款。 16、工程资料的进度必须和现场同步,对应签字栏不得代签。如发现,对分包相关人员罚200元/次,造成经济纠纷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17、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2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相关条款为准)。 18、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800~1000元/次的罚款。 19、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2000~3000元/次罚款。 20、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15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节奖罚措施(分部分项) 一、钢筋工程: 1、质量检查验收中有钢筋绑扎不规范、漏扎、错用钢筋、缺筋、钢筋锚固长度过短或过长、搭接长度过短或过长、马凳筋或垫块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单面焊、电渣压焊

施工企业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施工企业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集合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 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 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 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 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 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分管副总经理管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 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 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 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 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 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 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办理现场设计、 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 质量负直接责任。第三章质量管理方针、方法、标准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 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质量奖罚制度

质量奖罚制度 一、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二、职责 1、公司工程部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 2、公司工程部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3、项目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的审批,公司财务室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4、公司工程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三、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项目部、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四考核的管理规定 1、考核内容 a)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项目部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 c)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

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2、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表1)评分,每季度末项目部质量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 3、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业主、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 4、考核的实施 (1)对项目部的考核 a)对项目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b)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项目部负责人500元。 c)项目部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项目部负责人200元~500元。 d)工程部组织三级验收时,施工项目通过二级验收后报请三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施工的负责人500

员工行为规范 (1)

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行为规范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行为,体现员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良好的工作仪表与风度,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总则 (一)爱祖国,爱人民,爱公司。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任何场合有任何有辱民族自尊的言行。 (三)在公司内外要注意维护公司形象。 四、工作场所行为规范 (一)工作时间内 1、工作前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因故需请假的,必须提前通知,并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如确因意外不能提前通知的,必须立即用电话通知直接上级。 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到点前做好工作前的准备。 2、工作中 员工在工作中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并且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员工在工作中需离开自己的座位时,要整理桌子,椅子半位,以示主人未远离。 员工需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时,应事先将可能的来访电话和客户拜托给直接上级或同事。离开座位时,将椅子全部推入,以示主人外出。 员工在工作场所打电话时应避免使用免提键。 员工工作时间内应避免接听私人电话,因故需要接听私人电话的,接听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员工不能使用公司的电话机拨打和接听私人电话。严禁拨打与工作无关的声讯电话。 员工在办公室区域内保持安静,不得在走廊内或办公室内大声喧哗、闲聊或吵闹。

3、办公用品和文件的保管 办公室内物品实施定位管理,使用后马上归还到指定场所。 办公用品和文件不得带回家,需要带走时必须得到许可。 重要的记录、证据等文件必须保存到规定的期限。 文件保管不能个人随意处理,或者遗忘在桌上、书柜中。 处理完的文件,根据公司指定的文件号随时归档。 不能使用公司的设备办私事。 4、下班时 下班时,应整理文件、文具、用纸等,保持办公桌面干净、无用品摆放,椅子归位。 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应检查电脑、空调是否关闭,不得留有安全隐患,并在关好门窗后离开办公室。 (二)工作程序 1、接受工作安排时,要深刻领会意图。在听取上级指导时,虚心听别人说话,作好记录,有疑点必须提问。 2、执行工作时,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迅速踏实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每项工作到期不能完成时,要马上将工作经过和结果向上级报告,说明原因、请求指示,避免造成工作被动。 4、工作结束后,要马上将工作结果报告,并根据事实发表自己的意见。 5、工作效果不好或工作失误的时候要虚心接受意见和批评,研究失败的原因并找出对策。对工作中的失误应当认真总结,不要逃避责任。 (三)因公外出 1、因公外出按规定逐级办理出差手续,无特殊原因不可以电话、口头捎话的方式代替书面手续。 2、因公外出时需向同事或者上司交待工作事宜,保证工作无缝衔接。 3、因公在外期间应保护与公司的联系。 4、外出归来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外出工作情况。 五、形象规范 (一)着装 1、员工周一至周四必须穿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装。暂未发放工作装的员工应自行购置同工作装相近的服装,具体要求为男士白衬衣(冬季长袖、夏季短袖)、深蓝色或黑色西装、西裤;女士白衬衣(冬季长袖、夏季短袖)、深蓝色或黑色套裙、套装。 2、办公室区域内周一至周四男士穿黑色皮鞋,深色袜子;女士穿浅色丝袜,

工程施工质量奖罚条例(可编辑修改word版)

施工质量奖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强制 性质量标准和质量规范,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条例。凡是参加本工程各工 种的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本条例。在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 技术负责人、项目质检员、劳务公司项目部和各施工班组长必需根据国家、建设 部颁发的强制性质量标准和质量规范,针对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特点和技术难点,分别向施工管理人员和各施工班组层层进行技术交底。 一、奖励措施 1.1每月定期检查评比,达到优良标准,每次或每分项工程奖励 1000—2000 元。 1.2每检验批次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超过 95%,奖励 1000—2000 元。 1.3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有显著提高的,奖励 500-1000 元。 1.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新的施工工艺或者技术,通过节约材料或者周转材料的周转周期 节约成本,经济效益较大的奖励 1000-5000 元。 二、处罚条例 1.1为了搞好本工程质量,提高各施工人员在本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特 此定本条例。 1.2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违者每次罚款100-500 元。 1.3施工中由于施工队伍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由施工队伍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 并接受罚款,罚款额度限所造成损失而定。 1.4凡是公司或项目部限时整改的而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每 次罚款 500-1000 元。 1.5对于既不整改却又将整改标记擦拭掉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 1000-2000 元。 1.6各分项验收必须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通知项目部检查,否则每次罚款 1000-2000 元。 2.模板工程 2.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 改并每处罚款 500-1000 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2.未经项目部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甲方提供的材料,罚款额度限根据材料价格而 定。 2.3墙身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未经同意私自过早松动丝杆、拆模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 200-500 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 300 元。 2.4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 50mm 以上者,每处罚款 300

工程奖惩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奖惩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在建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时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及管理行为,提高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参建各方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在建工程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的分公司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检测单位和物

资供应单位。 第二章奖励基金的来源和使用第三条公司设立工程管理奖励基金账户,用于对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方面的奖励。 第四条奖励基金的来源: 1、奖励基金由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各中标主体单位共同出资设立,出资额度如下: (1)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计提奖励基金。 (2)中标监理公司按监理合同金额的1%交纳奖励基金。

(3)各中标主体按承包的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缴纳奖励基金。 (4)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室外安装工程,通风空调、电梯、智能化系统、消防等专业承包工程中标单位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奖励基金。 2、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罚款也纳入奖励基金中使用。 3、以上奖励基金总额的50%用于工程质量管理方面,50%用于工程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方面。 第五条资金管理与使用:奖励基金账户由公司财务资产部管

理,并专款专用。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监督中心和各分公司使用。 第三章工程质量的奖惩规定 第六条对分公司项目部的奖惩 (一)奖励规定 1、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一次的,奖励项目部500-1000元,连续三次获得通报表扬的额外奖励1000-2000元。 2、检查中发现,项目部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在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对该项目部奖励500-1000元。

企业安全质量奖惩条例

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安全质量奖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综合管理,强化各级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建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照集团公司、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手册》、《质量手册》、《设备管理大纲》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防止事故及职业危害,杜绝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第三条坚持“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建立完善劳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的职工、临时用工、合同工等。

第五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开展群策群力、群防群治、联动互保等,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打造平安港区。 第二章安全奖励 第六条公司职工或班组在生产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有如下情况的,除给予表扬,给予一次性奖励100-500元外,同时根据《公司安全奖励管理规定》,每季度可评出安全先进班组或安全先进个人给予奖。 1、防止职工伤亡事故、机损事故、海损事故、货运质量事故等工作显著的。 2、事故发生过程中和发生后,措施得力、抢险及时,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避免重大损失和伤害的。 3、在安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在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中成绩优秀的。 4、被授予部、市、市国资委、集团、公司安全先进管理者和“安全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 5、积极举报“三违”行为或生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6、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项目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员工行为规范和奖惩制度

公司奖惩制度 总则第一章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公司第一条 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奖惩管理制度。 对员工的奖惩,本着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物质奖励和第二条 惩处为辅的原则。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四条 奖励第二章 本公司设立以下奖励办法:第五条 一、通报表扬; 二、晋升提级; 三、奖金奖励。 元100-1000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第六条 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一、保护国家和公司财产利益不受侵害,并做出突出贡献; 二、见义勇为,维护公共利益,为企业争得社会荣誉;

三、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为公司挽回 元以上)经济损失;5000巨大(人民币 四、维护公司利益,敢于揭发制止损公肥私,违反财务制度的现象, 实绩突出者; 五、检举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者; 六、遇有意外灾害或事件,奋不顾身,而减轻公司损失者; 七、董事会认为应予表彰奖励的。 八、有技术革新、发明,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利益,使生产、工作成 本明显下降,企业利润明显增加者; 九、一贯忠于职守、积极奉献,廉洁奉公,全年无缺勤; 十、符合晋升、提级规定的,按照公司的相关晋升提级规定执行。. 第七条对员工的奖励,由各部门组织先进事迹资料,经办公室确认, 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奖励与表彰。 第三章处罚 员工因违反公司规定及本管理制度,根据不同情节,对员工进第八条 行不同的处罚。

第九条根据员工违规情节的不同分给予:口头警告、书面 警告、解除 劳动合同。 当年有两次违纪行为,并已受到警告处分者,或者一次严重违纪行为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公司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 补偿金。 第十条有以下或类似违纪行为,该员工将被处以口头警告处分,并交纳10-50元违约金(同时下达《绩效改善通知书》)。如违纪情节严重,使公司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或造成恶劣影响,公司将给予该员工更为严厉的处分,直至解除劳动 合同。具体规定如下,但不 仅限于以下: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公共区域大声喧哗;三、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区域脏、乱、差;经常在公司内 部乱丢垃圾。四、工作时间吃零食(有疾病须进食者的除外),非工作原因,午餐时 饮酒;五、工作拖拉散漫;消极怠工,工作效率欠佳;六、没有大局观念、团队意识,工作协作度差,多次被相关部门投诉;

施工质量奖惩办法

施工质量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工程建设质量动态管理,促进质量管理规范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项目部及其分包队伍。 第三条术语 工程质量事故: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且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统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为质量考核、奖惩的决策组织。 第四条工程技术部为质量考核、奖惩的归口管理部门,

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统计以及考核。 第五条实行质量逐级责任制管理,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是本项目主管责任人,各专业工程师为质量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项目部应根据检查考核内容完善质量管理行为,达到质量管理目标。 第七条分包施工队伍应严格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质量职责并遵守项目部的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章内容 第六条综合检查 质量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施工记录资料收集及管理情况;信息报表反馈情况;检验试验计划的执行;分包工程的质量控制;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情况;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第七条项目部按综合检查要求的内容进行质量管理工作的自查及其下属质量管理人员的考核,公司对项目部的综合检查活动进行监督、考核。 第八条公司范围内对质量缺陷及事故调查处理均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发生质量缺陷及事故时,应按规定的时间

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及奖惩办法

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及奖 惩办法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工程进度管理及奖惩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能保质保量地按计划完成工程任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项目部各施工班组均应执行本办法。 二、工程进度管理机构及职责 1、项目经理 代表公司履行对业主的进度承诺,督促项目部认真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全面负责项目部的施工进度管理工作,实现工程进度目标。 组织编制和实施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进度控制管理规定,在施工进度计划控制范围内审查批准各部门、各部位上报汇总的施工进度计划。 组织对项目的周、月、年度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检查。 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评比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评比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奖惩兑现。 督促职能部门及时、准确、真实地报告施工进度控制中的重大事项,报送有关文件和报表。 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各方的沟通和协调。 2、生产经理 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现场施工协调工作,实现工程进度目标。 从宏观、全局考虑,协调、解决处理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管理的各种因素,特别是影响施工进度的三大因素“人”“机”“料”。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布置各部位、各时段的生产安排。

负责劳动力、生产设备、物资等资源的合理调配。 3、技术负责人 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进度管理中的技术工作,实现工程进度目标。 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项目年度施工进度计划、项目季度施工计划、项目月施工计划的编制工作。 负责参与检查各级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参与分析存在的原因,确定赶工措施。 负责组织施工方案的编制及技术交底工作,其编写的方案、技术交底必须具有可操作性、方便施工、满足进度管理的要求。 负责施工技术方案满足进度计划要求,协调物资、机械设备、工程技术、计划经营等部门对进度管理工作的支持。 4、安全部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有关工程进度管理的制度、办法。建立本项目工程进度管理体系。 .实施项目部工程进度管理的策划、实施、分析、总结等全面和全过程管理。 .按时分析进度管理实施情况,并将分析结果及时上报。针对出现的偏差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并根据偏差情况及时向分公司和集团公司预警和上报。 .组织开展项目部劳动竞赛活动。 5、商务部 管理和掌握工程合同及工程量完成情况,及时向项目部提供工程结算、变更、索赔等信息。

项目质量奖惩制度

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园) 项目质量奖惩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十七冶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园)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六年八月 1总则 1.1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提高各施工人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从根源上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本制度针对的对象是现场的各家劳务及专业分包公司。 1.2本制度制定和实施依据 1.2.1政府部门颁发的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 1.2.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 1.2.3集团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管理体系程序汇编》等质量文件。2处罚形式 2.1对于轻微及一般质量问题,通过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进行处罚,如在规定的期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将视情节严重,将处以经济处罚。如已经发生过的质量问题再次发生的,将处以经济处罚。 3土方工程 3.1回填土土质不符合要求的,一经发现下发整改通知单,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每平方罚款100元,并责令换土、返工。 3.2基坑四周不按要求进行分层夯实,一经发现下发整改通知单,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每平方罚款100元,并责令其返工。 3.3灰土必须过筛,配比准确,拌合均匀,湿度适宜,分层夯实,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4 土方超挖的处罚责任单位每平方100元,并由责任单位负责超挖部分的处理。 4模板工程 4.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立杆底部无垫块的一个立杆罚款10元,以此类推。 4.2墙身大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因松动丝杆过早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50-100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50元。 4.3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每处罚款200元,位置偏差30mm以上者,每处罚款100元。 4.4混凝土墙、柱发生爆模,一次罚款1000元,梁板爆模一次性罚款5000元。 4.5模板拼缝处必须严密,严格控制在2mm以内。拼缝宽度大于2mm 则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拼缝宽度乘以10元,如拼缝宽度为5mm,则5X10=50元。 4.6墙柱梁板的模板内部界面尺寸超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规定的,每处罚款50元。 4.7模板拆下后,下次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并维修好,违者每平方米罚款10-100元。 4.8混凝土墙角模板支撑不牢,造成墙体位移者,每道墙视位移严重情况罚款50-200元。

员工行为规范与奖惩制度

员工行为规范与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和店堂行为纪律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秩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守则适用对象为:各区域服务员、收银、顾问、保洁员、保安、理牌、吧员。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三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和店堂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 第四条基本准则 (一)敬业爱岗,忠于职守,热情工作,积极进取,服从管理,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恪守职业道德,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散播公司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不得有任何危害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保守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形象和信誉的行为。 (四)待人态度端正、热情、和蔼,同仁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合作、努力向上。 (五)不得私自经营或从事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活动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六)工作期间应严肃认真,不得大声喧哗、吵闹、打架斗殴、搭讪攀谈或闲谈聊天、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七)爱护公司财物,节约易耗用品,不浪费,不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的财物。 (八)严谨操守,不得接受他人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拾金不昧、捡到钱物及时上交。 (九)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准时上班,按时下班。 (十)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遵守公共道德。 第三章识别卡使用规范 第五条识别卡类别 识别卡分为正式识别卡和临时识别卡。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员工)必须按要求佩戴识别卡。 正式识别卡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临时识别卡适用于试用人员或正式识别卡丢失后正在补办的正式员工。 第六条识别卡作用 1.作为员工在公司的身份识别;

2.作为员工出入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的凭证; 3.作为员工出入公司生活场所及住宿与用餐的凭证。 第七条识别卡佩带要求 1.识别卡应佩戴于外上衣左胸口袋上端,与口袋平行。 2.识别卡只能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3.未佩带识别卡者,禁止出入公司办公场所、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 第八条识别卡只用于本公司识别员工所用,不代表其他用途。 第九条识别卡保管 员工识别卡由员工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于当天内到人事部处补办,交付工本费10元,领取临时识别卡。逾期造成一切后果,由员工自行负责。 第十条识别卡列入移交,员工离职时必须将识别卡交还人事部,遗失、损坏或不上缴者,应赔偿10元。 第十一条处罚规定 1.利用公司识别卡在外做不正当事情或违法行为者,予以开除。 2.外借识别卡给非本公司人员、未造成公司损失者,予以记大过;造成公司损失者,予以解雇。 3.识别卡转借给公司其他员工者,予以记小过。 4.冒用他人识别卡者,予以警告处分。 5.未按规定位置佩带识别卡者,处以10元/次罚款。 第四章员工着装管理 第十二条店堂各级员工上班期间应注重仪容仪表,工作穿戴、装束等必须简洁明快、整齐大方。 第十三条员工着装管理分类 1..营业人员等着装; 2..技师着装; 第十四条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穿着规定的工作服或职业装,违者处以10元/次罚款。 第十五条营业人员着装规定 1.男性员工着装 (1)禁止留长发,前发不过耳,后发不过领,不留胡须,不留长指甲; (2)禁止穿戴怪异服饰; (3)禁止留怪异发型或染黑色以外的颜色; (4)不许穿拖鞋、凉鞋(工作岗位需要除外);

工程质量考核奖惩办法

中铁十一局宁和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TA04标项目经理部 工程质量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工区各队伍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调动员工创优积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荣誉感,实现质量目标和创优规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工区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二条各部门和各队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针、政策和铁道部现行的法规、规范、规程、验标,以及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规范自身的工作行为,认真履行质量职责,落实工作质量,确保优质工程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各部门和各队伍违反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而导致质量事故,影响正常施工生产秩序的,根据事实、情节和后果,给予经济处罚、赔偿损失和建议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工区将组织各部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检查的情况记录在案,作为评比和奖惩的依据。 第五条发生各类质量事故,按照事故性质和处理权限的规定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追查。事故调查报告和主管单位对事故的处理结论,应在工区安质部备案。 第三章检查考核方法及形式 第六条检查方法: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进行检查,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被检查队伍进行评定。 第七条检查形式: 原则上工区质量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各队伍班组,进行一次大检查,各队伍负责人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 工区各部门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视检查。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视为质量管理不合格。 1)、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大事故及以上的。 2)、在施工过程中因环保、水保事故或其它原因造成重大影响事故。

3)、管理混乱,未按技术要求施工。 4)、对各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 5)、考评期内被出示黄、红牌警告的。 第四章奖励 第八条工区工程质量领导小组按检查评定结果和相关办法对各队伍或班组进行一定奖励。 第九条对获得中铁十一局宁和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TA04标项目经理部的样板(引路)工程或精品工程的,由工区按有关规定予一定奖励。 第五章处罚 第十条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现场施工管理混乱,质量管理失控的,工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黄、红牌处罚。 被黄牌警告的队伍或班组,一次性罚款5000元,并全线通报。 被出示红牌处罚的队伍或班组,一次性罚款10000元,驱逐出场并全线通报。 第十一条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或一、二、三级质量事故,除按集团公司《工程质量奖惩办法》有关惩罚条款处理外,工区还将比照其罚款金额重复处罚。 第十二条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执行作业性文件,质量通病严重的队伍或班组罚款1000至5000元,个人处以100至1000元的罚款。 第十三条各队伍或班组发生各类质量事故,若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将给予加倍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各质量领导小组成员及质量监察人员,有权对所辖管段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施工。 第十五条各工程质量监察、检查员填发的《整改通知书》和《罚款通知书》被检查队伍或班组必须执行。质量监察、检查人员不坚持规章制度,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未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而造成返工或质量事故,除处罚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外,一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六条工区质量领导小组开出罚款单后交被罚单位(个人)和财务部、合同管理部,被罚款队伍或班组(个人)必须对罚款单进行签认。

工程施工管理奖惩制度

工程施工管理奖惩制度 一.奖励原则: 1. 奖励只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为了加强对施工 工程的控制,按有关管理制 度办事,对施工中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改正,树立企业的项目部的良好 形象,必须通过有关奖惩条款促使项目部完善职能和创出优质工程。 2. 在项目部完成达到合同的 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后,以前的罚款可作为奖金返还给项目部。 3. 对超合同完成目标的项目,除了报公司给予表扬外,分公司视奖励大小,另作奖 励。公司的奖励认按(2003)13号文件规定执行。 4. 各项目部必须执行该奖励制度,项目经理或实 际负责人必须在奖励单上签字,否则上报公司领导裁定。 二.奖惩条款: (一)?项目综合管理方面 1. 项目经理在承接分公司分派的工程时, 应向分公司提供项目管理名单,并由分公司通知管理人员进行集中交底,未到场者按每人2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7天)。逾期未改正者则加缴罚。 2. 项目部在进场后7天内必须向分公司上报施工管理档案和项目部管理人 员上岗资格证书,不得变动,擅自变动者按每人500元罚款,进场后15天内未到 总公司办理手续得,罚款1000元并限期7天整改,逾期未改正者加以处罚。 3. 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 负责,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和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缺证者每人暂扣押1000员培训保证金,待培训考试合格后,返还保证金。 4. 凡不运行ISO9002体系的项目部罚款1000元,并在7天内建立运行体系。如整改 期限部执行ISO9002质保体系,则加倍重罚。 5. 在分公司对项目的 部定期检查及月检中提出的整改问题,要求项目部应按时上报整改情况(回执),如不及时整改,则罚款200元/人。超过整改期限5天,加重处罚,人不整改,将上报分公司领导,对情况严重的上报总公司。 6. 项目部在公司季检和单项 检查中,受批评者,罚款2000元。分公司月检中受批评者,罚款500元/次。

物流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及奖惩条例

物流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及奖惩条例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物流公司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髙企业执行力和核心竞争力,特依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圧制订本条例。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职级的正式合同工、试用期合同工及劳务派遣员工。 3、原则及定义 3.1公司本着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原则,实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 3. 2公司对员工的各项处理决左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到个人隐私及公司商业机密的除外。 3. 3公司对员工违纪处罚应在査淸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轻重,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3.4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左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若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在异议,应于接到处分决左后3日内向综合部提岀书面申述意见,也可直接向上一级部门申述。 3. 5员工对管理人员的违规管理,可向上级部门检举。 4、流程 4.1员工符合奖惩标准需进行奖惩者,由受奖惩员工所在部门依据该员工的需奖惩情况填写“奖惩申请单”,书而向上级部门提出奖惩本部门职工的建议。 4. 2物流公司综合部对受奖惩员工所在部门填写的“奖惩申请单”及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核后向集团公司上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 4. 3奖惩申请批准后由物流公司登记、存档,三级、四级奖惩同时进行通报。 5、奖罚方式及等级 5.1奖罚方式分为:通报表扬(批评)、经济处罚、辞退 5. 2员工奖励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表扬奖金30元 二级:嘉奖奖金50元

三级:记功奖金100元 四级:记大功奖金500元 5. 3员工惩罚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批评处罚20元 二级:警告处罚30元 三级:记过处罚80元 四级:记大过处罚300元6、行政奖励标准 6.1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表扬。 (1)品徳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特殊或重大交办任务者。 (2)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3)热情服务,好人好事有具体事迹者。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6. 2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 (1)对于公司管理,提岀具体方案,经执行有成效者。 (2)节能降耗有成效者。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者。 (4)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者。 (5)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6. 3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减少损失者。 (2)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4)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苴他员工之表率者。 6. 4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 (2)创新发明方面,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2)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3)具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7、行政处罚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奖励标准 (1) 第三章处罚条例 (1) 第一节基本规定 (1) 第二节地基与基础工程 (3) 第三节防水工程 (3) 第四节钢筋工程 (4) 第五节模板工程 (4) 第六节混凝土工程 (5) 第七节砌体工程 (6) 第八节抹灰工程 (7) 第九节门窗工程 (8) 第十节饰面砖工程 (9) 第十一节涂饰工程 (9) 第十二节屋面工程 (10) 第十三节电气工程 (10) 第十四节给水排水工程 (12) 第四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建系统的质量理念,根据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及XXX项目《项目策划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在前三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四条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元。 第五条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800元的奖励。 第六条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 第七条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的奖励。 第三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八条工程开工后,分包单位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九条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条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第十三条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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