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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上海市实施细化规定(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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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上海市实施细化规定(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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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最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下载汇总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1、水库 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 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3、引水 工程 跨流域调水;大中型河流引水;小型河流年总 引水量占 天然年径流量1/4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一)中 的全部;(二)中的资源性缺水地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三)中的全部 报告书报告表 登记表本栏目环 境敏感区 含义

A 水利 其他 4、防洪治涝工程新建大中型 其他/ 2、灌区 工程 新建5万亩及以 上;改造 30万亩及以上其他/ 其他 由上海惠果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218701769.html,/)收集 5、河湖整治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富营养化水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6、地下 水开采工

程 日取水量1万立方 米及以 上;涉及 环境敏感区的/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资源性缺水地区、重要湿地7、农业垦殖 5000亩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 其他 其他 B 农、林、牧、渔、海洋 其他 8、农田改造项目 / 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9、农产品基地项目

/ 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 1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 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 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富营养化水域;(三)中的全部15、淡水养殖工程 / 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富营养化水域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10、农业转基因项 目、物种引进项目全部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年6月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上海公务员面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上海公务员面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行测真题行测答案申论真题申论答案面试专题2015年上海公务员面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1.公务员是国家政策的执行者,结合岗位谈谈,如何把政策落到实处 2.对汽车限制购买的看法 3.对即将进行的一次招聘会,针对现场人流可能过大的问题,你如何做好限流工作和总量控制? 4.小区更换防火设施,有一部分人不愿意,认为旧的也能用,还有一部分人担心物业从中获利,不愿意配合,你如何劝解? 第一题: 公务员是国家法律、政策的执行者。请结合报考岗位,谈谈在工作中你会如何将国家政策落到实处? 【参考答案】 公务员是国家法律、政策的执行者,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更应该严格坚定的执行好国家的法律、政策。在未来的工作过程中,我会从以下方面着手将国家政策落到实处。 首先,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的思想。人民警察作为社会公众的保护神,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和扞卫者。因此,在工作过程中应该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的思想,确保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

的公平正义,为公众创造一个文明有序的社会生活环境。 其次,认真学习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作为一名执法者,必须做到知法懂法。所以,我会先将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熟记于心,这样在执法的过程中才能够确保有规章制度可循。当然,对于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学习不能仅仅局限于书本,自己还要多向老同志学习和请教,咨询他们的以往工作经验和成功案例,使得自己在具体执法的过程中更加灵活和接地气。 最后,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法、勤于反思。作为一名执法者,仅仅具有法律知识和严格执法的思想是不够的,还要多倾听群众的意见,多做自我反思才能够不断进步,才能够真正将国家政策落到实处。因此,我会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多走进群众,真实了解群众的想法和看法。例如,可以通过走访群众、设立网络警民互动平台等形式,倾听群众的真实声音和想法,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方式,确保自己真正的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第二题: 近年来,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多地纷纷出台汽车限购令,以控制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长速度,缓解日益拥堵的城市交通。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进程加快,机动车增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流程,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 四、责任单位 生产与物料控制部、规划发展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3、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六、流程 1、规划发展部明确建设项目是否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办理营业执照。 1.1、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规划发展部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以书面报告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规划发展部应在项目开工前书面报告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3、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钱书面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在接到规划发展部的书面通知后,填写《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并报环保局备案。 3、在征得环保局认可后,规划发展部持立项和规划文件,交生产与物料控制部,由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环 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由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完成)。 4、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局。由环保局组织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组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登记)书(表)进行审查。由环评单位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生产与物料控制部修改环境影响登记表。 5、审查通过后,生产与物料控制部持环境影响报告(登记)书(表)、专家审查意见和审批申请报环保局。 6、环保局在接到建设项目申请后,出具批复文件。(环境影

环评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部令第1号】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 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 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 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 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 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 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 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 2 —

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 分析。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 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 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 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 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 同时废止。 注:本名录粉红色部分系《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修改内容。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报告书、表、登记表)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最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已根据《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保护部第1号令)修稿完善。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相关企业集团: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明确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强化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管,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范环境风险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目前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不断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着眼点,按照“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管水平,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二)突出重点,全程监管。对石油天然气开采、油气/液体化工仓储及运输、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与审批、工程设计与施工、试运行、竣工环保验收等各个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管,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要求。其他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如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的建设项目,其环境管理工作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三)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建设单位及其所属企业是环境风险防范的责任主体,应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并不断完善。环评单位要加强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并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环境监理单位要督促建设单位按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并对环境监理报告结论负责;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单位要全面调查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并对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结论负责。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监管,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中对环境风险防范提出明确要求。 二、充分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作用,源头防范环境风险 (四)石化化工建设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的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涉及港区、资源开采区和城市规划区的建设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五)产业园区应认真贯彻落实我部《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要求,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强化环境风险评价,优化园区选址及产业定位、布局、结构和规模,从区域角度防范环境风险。涉及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港区、资源开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也应强化环境风险评价工作。 (六)已经开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点区域内的产业园区、港区、资源开采区等,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以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为指导和依据,并符合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布局、结构、规模及环境风险防范等要求。 三、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强化环境风险评价 (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是相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

建设项目审批分级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审批分级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已于2008年12月1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明确审批权责,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不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均应按照本规定确定分级审批权限。 有关海洋工程和军事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 第三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工作。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权限,原则上按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及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性质和程度确定。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下列类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三)由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的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可以将法定由其负责审批的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委托给该项目所在地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并应当向社会公告。 受委托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环境保护部的名义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委托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环境保护部应当对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委托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审批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的目录、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的目录,由环境保护部制定、调整并发布。 第八条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参照第四条及下述原则提出分级审批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抄报环境保护部。 (一)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制浆等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 (二)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或地级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 (三)法律和法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第十条下级环境保护部门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依法撤销或者责令其撤销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做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二)对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直接责任人员,建议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2002年11月1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5号)同时废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号 实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2015年3月3日上海公务员面试真题解析

2015年3月3日上海公务员面试真题解析 2015年3月3日上午上海市公务员面试题 第一题: 结合自身经历,谈谈你对团结和凝聚力的认识。 【参考答案】 一个集体只有具备团结、奉献的精神,才能有凝聚力、战斗力。俗话说“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只有团队成员加强团结协作,才能发挥团队的凝聚力,从而实现团队的最终目标。 在大学时我在校学生会工作,曾兼任校报记者站的负责人。当时对于这个新组建的团体,团委宣传部的老师给予了厚望,从各院系抽调精英,并进行了明确的分工,有记者,编辑,通讯员……一开始,大家都各自为营,担任记者的同学只负责采稿,认为反正有编辑会对稿件进行润色,以至于通讯初稿往往词不达意,而担任编辑的同学不满记者的做法,就根据自己的理解对稿件进行的再加工,结果校报记者站的第一次校园报道迟迟才完成,而稿件上交后,负责老师一眼就看出了端倪,他把我们都叫到了一起,告诉我们:“记者站是一个团队,离开谁都不能正常运转,无论是通讯员报道、记者采稿、编辑编稿,还是站长的统筹,少了互相合作,出来的报道都只能是残次品。”被老师批评之后,我们互相做了检讨,在今后的采编工作中,大家拧成一股绳,互相帮助,老师的指导下,记者站的承办的各项任务都圆满地完成了,每一位成员都获得了“优秀团员”的荣誉称号,更在互帮互助中深刻体会到团结就是力量的深意。 对于每一位公职人员来说,必须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团结才能凝聚力量,如果只强调自己的力量,不注重团队合作,必然很难使自己进步,也会拖团队后腿。因此,如果我能被录取,我最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要融入团队,了解团队风格,强化团队意识,熟悉了解同事,与同事一起合作,做好团队的每一项工作。同时,以谦虚的心态接受队员们的意见,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并且在他们需要帮忙的时候,热心提供帮助,使得团队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另外,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也会努力学习,提升个人能力,为团队的发展贡献出自己更多的力量。 第二题: 大城市人口膨胀,带来诸如环境问题以及人们对社会公平性的质疑。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2015年上海公务员招考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5年上海公务员招考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8日至1995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等部分职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八)具备中央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方法请查阅《上海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乡镇街道、垂直管理系统基层单位、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8日。 报考公安、司法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公安部、司法部规定的体能测试。

根据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服务年限满2年(含试用期)但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 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本市公务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具体请浏览政策问答)。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限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的人员。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中央及地方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考试报名办法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录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从12月中旬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向社会发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为方便报考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上海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问答》,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版)

2018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44 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已于2016年12月27曰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曰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2017年6月29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 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环境保护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2015年上海公务员《申论》真题及答案B卷

2015年上海公务员《申论》真题B卷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答题要求”依次作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 4.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题本和答题纸留在桌上,然后离开考场。不得将试题本带出考场。 5特别提醒: a.本试卷科目代码为“21”,请考生务必将答题卡“科目代码”栏内对应数字涂黑,否则无法评分。 b.答题时请认准题号,避免答错位置影响考试成绩。所有试题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严禁折叠答题纸! 二、给定材料 材料1: 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文化是人类社会存在、发展和互动的基石。城市是文化、社会和经济活动的摇篮。在这里各种社会活动的互动、碰撞和创新,创造出了新的理念和协作。一座城市,特别是大型城市,如果没有文化带来的软实力,核心竞争力无从谈起。 据“2013国际文化大都市排行榜”,纽约、伦敦、北京和巴黎分列前四,上海位列第14位。本次国际文化大都市排行榜指标设计的核心理念遵循“3D”原则,即活力(Dynamism)、多元(Diversity)和差异(Difference)。排行榜以“综合性”和“特殊性”为标准选取了世界上100所城市,样本之大是既往城市排行榜无法比拟的。所有数据均来源于各城市政府官方网站、各城市文化年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银行等权威机构的统计结果。由此可见,上海的文化多样性以及开放程度方面还有待加强。 材料2: 上海话是上海悠久历史中形成的方言,有着深厚的文化积淀。上海原处于吴地并不发达的海滩,开埠前,上海话是吴语中发展相对滞后的语言,因此在上海话中至今保存着比别的地方更多的古代语音,词语和语法现象,反映出古代江东文化信息。 上海话在开埠后汇入了各种语言和方言,在文化碰撞、交汇和发展过程中汇聚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商业社会的各种词汇、成语和言语。发达的商业活动使大量的商业词语,如“撬边”、“卖相”和“套牢”等,被引入到上海的日常用语中来。上海文化是中西文化交融和勇于创新的文化。当年,对层出不穷的新事物,上海人发现一件就创造一个名词,大量新词如自来水、电灯泡、马路、洋房、书局、报馆、沙发、课程、马达、麦克风、敲竹杠、小儿科等等,这些词语后来大多为普通话所吸收,反映了现代文明在上海的渐进。上海方言中所包容的文化积淀,与上海的石库门等近代建筑这些物质文明相融合,是上海人民智慧的结晶和勤奋的遗产,成为中西交融的、博大多元的、雅俗同赏的海派文化的重要根基。上海市民的生活方式、思想情调以及多样化的文艺趣味都溶化在上海话的海派文化中。吴侬软语伴随着上海人的亲乡情节,荡漾在那些具有浓厚乡土情的上海话民歌、童谣、绕口令、顺口溜、谜语、老古闲话和文艺作品里,萦绕在闾里巷间。充分挖掘上海方言这个丰富的宝藏,可以将上海人民的生活细貌、民俗文化和社会变迁展现得栩栩如生。 上世纪90年代后,上海方言成为上海人排外、不尊重外地人,并依赖语言设置交流障碍的“罪魁”之一。曾任教小学的退休教师谢阿姨回忆当年校园沪语“禁令”,对一条标语印象深刻:“不说脏话、不说方言、做文明的好孩子”。从小生长在上海的谢阿姨对此深表忧虑,“上小学的孙子虽然听得懂上海话,却说不好”,心痛之余,她得空就教孩子念老上海童谣。 时至今日,沪语的生存状态十分严峻。不少已过而立之年的“80后”上海人所说的沪语已略微走样。“90后”口中的沪语,从发音、词汇到语法已接近普通话了。至于“00后”的孩子们,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 【修改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2018)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7.06.29 【实施日期】2017.09.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44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已于2016年12月27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部长李干杰 2017年6月29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5年6月1日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2008.10.0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2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已于2008年8月1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周生贤 二○○八年九月二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

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同时废止。

环境影响评价

1. 某企业年新鲜工业用水9000m3 ,无监测排水流量,排污系数取0.7,废水处理设施进口COD 浓度为500mg/L ,排放口COD 浓度为100mg/L ,那么这个企业每年去除的COD 是多少kg ? COD 去除量=9000m3×0.7×103 ×(500-100)mg/L ×10-6 =2520kg 2.某企业年投入物料中的某污染物总量为9000t ,进入回收产品中的某污染物总量为2000t ,经净化处理掉的某污染物总量为500t ,生产过程中被分解、转化的某污染物总量为100t ,排放量为5000t ,求进入产品中的某污染物总量为多少t? ∑G 排放=∑G 投入-∑G 回收-∑G 处理-∑G 转化-∑G 产品 例1、某拟建工程废水排放量为2500m3/d,废水中砷和BOD 的平均浓度分别为1mg/l 、 360 mg/l ,估算该厂AS 、BOD 的日、年排放量。 解: 根据 Ei=CiQi*10-6 EAS = 1mg/l* 2500m3/d*10-6 =2.5*10-3t/d 例2、某化肥厂以煤、焦炭为原料来生产合成氨,年产量5000t/a,求该厂排放CO 、CH4、NH3、各多少吨。(已知以煤、焦炭为原料来生产合成氨,各种废气排放系数分别为:CO-67.7kg/t 、CH4-45.4kg/t 、NH3-68.1kg/t) 解:根据Gi =Ki M GCO=67.7 kg/t * 5000t/a=338.5t/a 例题:某链条炉每年用煤量B=7000t/a,煤的灰分为30%,含s 量为3.5%,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92% 求:烟尘和SO2的排放量 解:烟尘排放量: GP=B A dfh(1-η)/(1-Cfh)=7000*30%*0.2*(1-92%)/(1-0.3)=42 (t/a) SO2的排放量 Gso2=1.6BS (1-ns )=1.6*7000*0.035*(1-92%) =31(t/a) 例、某地区建有甲厂和乙厂,其污水排放量分别为600t/d 和480t/d ,废水中含有悬浮颗粒物、BOD 与COD ,甲厂排放SS 为460mg/l ,COD 为280mg/l ,BOD5为200mg/l ;乙厂排放SS 为280mg/l ,COD 为180mg/l ,BOD5为160mg/l ,试确定该地区的主要污染物和主要污染源。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排放标准(mg/l ):SS 为300,COD 为150,BOD5为30 解:综合评价法-等标污染负荷比法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排放标准(mg/l ): SS 为300,COD 为150,BOD5为30 排放量: 解:设甲为1,乙为2 某城市电厂烟囱几何高度50m, △H=10m,排放SO2的强度为8*104g/s ,距地面10m 处的风速为4m/s ,大气稳定度为D 级,求该排气筒下风向500m,横向距离50m 处的地面SO2? (已知: σy=35.7 σz=17.77) H :源的几何高度;P :风速高度指数 大气稳定度D 级,城市,因此查表得 P=0.25 i oi i i Q C C p ?=)/(∑ ==n i i n P P 1n i i P P K /=P P K P P K P P K i i j j j ij ij ///===h m h m P P P P h m h m Q C C P h m h m Q C C P h m h m Q C C P h m m kg h kg m Q h m m kg h kg m Q COD BOD ss oCOD COD COD oBOD BOD BOD oSS SS ss /7.251/)7.466.1663.38(/7.46/25*150280*/6.166/25*30200*/3.38/25*300 460*/20/10*2410*480/25/10*2410*600331,1,1,13311,1,3311,1,3311,1,333322333311=++=++================ρρ甲厂为主要污染源为此区域的主要污染物甲甲∴===∴≈=+=+==+=+==+=+=%8.62401.1251.7P P K %70BOD 18.01.401247.4668.01.4017.1066.166142.01.4017.183.382,1,2,1,2,1,BOD K P P P K P P P K P P P K COD COD COD BOD BOD BOD SS SS 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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