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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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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下列哪些意见符合法律规定? B.现公司股票

的市场价格为8元,可在高于票面金额与低于8元之间定价,投资者易于接受 D.以高于票面

金额发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故应争取溢价发行

2.某公司两年前申请发行5千万元债券,因承销人原因剩余500万元尚未发行完。该公司现将已发行债券的本息付清,且公司净资产已增加一倍,欲申请再发行5千万元债券。该公司的申

请可否批准? C.不应批准

3.刘、关、张约定各出资40万元设立甲有限公司,因刘只有20万元,遂与张约定由张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公司设立时,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后债权人发

现甲公司注册资本不实。甲公司欠缴的20万元出资应如何补交? B.应由张补交20万元,刘、

关承担连带责任

4.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在章一德为其女儿章凰侯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受益人如何产生? A.因章凰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故章一德可以监护人身份指定受益人

5、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在章一德为其母亲吴氏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依法可以确定谁为受益人?

A.以被保险人吴氏为受益人

B.以被保险人吴氏指定的章凰侯为受益人

C.以投保人章一德为受益人,但须经吴氏同意

D.以投保人章一德和被保险人吴氏共同指定的第三人为受益人

6、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章一德为吴氏和章凰侯投保的保险合同均约定为分期支付保费。章一德支付了首期保费后,因长期外出,第二期超过60日未支付当期保费,这有可能引起什么后果? A.合同效力中止D.保险人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7、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章一德续交保费两年后,由于经济上陷入困境,无力继续支付保费,遂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已交

的保费。对于章一德的这一请求,应当如何认定?

C.章一德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8.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份额15万元,待分配利润3万元。现甲无力偿还其对第三人乙的负债20万元,乙要求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C.乙可以就该15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

9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

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属于下列哪一类型的登记? B.设立登记

10.甲、乙、丙合伙经营一个合伙企业,取名为“三义合”。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是有限合伙人。乙为负责人。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某日,甲

乙外出采购,丙以合伙人之一的身份与丁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标的6万元。因流动资金

不足,丙遂向银行贷款6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丙以该商店的店面作为抵押,但未办理登

记。甲乙回来后,乙的朋友戊见建材商店的生意很红火,便向乙提出入伙的请求,甲乙丙三人认

为戊的出资很可观,遂同意了戊的入伙请求,因此戊成为新的普通合伙人。后来,由于一笔大生

意的失败,导致无法履行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也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产生

纠纷。此时丙也向甲乙提出退伙的请求。下列描述是正确的A.该合伙取名为“三义合”是不

合法的。

11、在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支持?A.甲要求收回依融资租赁合同出租给的设备 D.丁依合同保管着的一批货物,要求以变卖这批货物的价款优

先清偿拖欠的保管费

12.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如果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下列对该票据有关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C.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

D.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

13、甲煤矿拥有乙钢厂普通债权40万元,现乙钢厂被宣告破产,清算组查明甲煤矿尚欠乙钢厂20万元运费未付。清算组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煤矿要求抵销债务。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煤矿的债权发生争执。

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B.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20万元破产债权14.2000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

丁结婚。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须购买该财产份额D.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分得甲应得财产份额15、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该律师起草的下列哪一合同条款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B.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

16、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该公司,其后股东会、清算组所为的下列哪一行为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A.股东会选派股东甲、股东乙和股东丙组成清算组,未采纳股东丁提出吸收一名律师参加清算组的建议

17、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30%的股份,现欲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30%的股份,现欲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甲公司发出的下列收购要约,哪些内容是合法的?

A.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的股份至51%时即不再收购

B.甲公司将在45日内完成对乙公司股份的收购

C.本收购要约所公布的收购条件适用于乙公司的所有股东

18、A公司向凤凰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水泥,价值150万元,A公司开具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背书“不得背书转让”字样。凤凰有限责任公司在汇票到期日前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B 公司。由于凤凰有限责任公司与B公司是多年的商业伙伴,就接受了汇票。B公司为了偿付贷款,

又将其背书转让给某服装厂。服装厂购买原材料,又将汇票背书后转让给轮胎厂。轮胎厂用汇票支付了丁的租赁费。丁于汇票付款期届至时,去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该汇票上有不得背书转让的记载拒绝付款。丁向B公司、凤凰有限责任公司和A公司等等追索,均遭拒绝。丁无奈之下,将轮胎厂告上法庭。当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时

A.凤凰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将汇票转让给B公司

C.服装厂不可以将汇票转让给轮胎厂

19、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在清理该公司财产时,发现的下列哪些财产应列入该公司的破产财产?

A.该公司依合同将于三个月后获得的一笔投资收益C.该公司对某大桥上的未来20年的收费权 D.该公司一栋在建的办公楼

20、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D.甲取得

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21、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对任某的换车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D.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为就有效

22.乙公司与丙公司交易时以汇票支付。丙公司见汇票出票人为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丁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后经了解甲公司实际并不存在。丁公司对该汇票承担什么责任? C.应当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商法案例分析试题总汇资料整理

1. A公司向凤凰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水泥,价值150万元,A公司开具 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背书“不得背书转让”字样。 凤凰有限责任公司在汇票到期日前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B公司。由于凤凰有限责任公司与B公司是多年的商业伙伴,就接受了汇票。 B公司为了偿付贷款,又将其背书转让给某服装厂。 服装厂购买原材料,又将汇票背书后转让给轮胎厂。 轮胎厂用汇票支付了丁的租赁费。 丁于汇票付款期届至时,去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该汇票上有不得背书转让的记载拒绝付款。丁向B公司、凤凰有限责任公司和A公司等等追索,均遭拒绝。丁无奈之下,将轮胎厂告上法庭。 当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时 A. 凤凰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将汇票转让给B公司 B. B公司可以将汇票转让给服装厂 C. 服装厂可不以将汇票转让给轮胎厂 D. 轮胎厂可以将汇票转让给丁 2.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个合伙企业,取名为“三义合”。合伙协 议中约定: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是有限合伙人。乙为负责人。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 某日,甲乙外出采购,丙以合伙人之一的身份与丁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标的6万元。因流动资金不足,丙遂向银行贷款6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丙以该商店的店面作为抵押,但未办理登记。 甲乙回来后,乙的朋友戊见建材商店的生意很红火,便向乙提出入伙

的请求,甲乙丙三人认为戊的出资很可观,遂同意了戊的入伙请求,因此戊成为新的普通合伙人。 后来,由于一笔大生意的失败,导致无法履行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也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产生纠纷。此时丙也向甲乙提出退伙的请求。 下列描述是正确的 A. 该合伙取名为“三义合”是不合法的。 B. 该合伙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有效。 C. 丙与丁签订的合同无效。 D. 戊对于该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3. 甲煤矿拥有乙钢厂普通债权40万元,现乙钢厂被宣告破产,清算 组查明甲煤矿尚欠乙钢厂20万元运费未付。清算组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煤矿要求抵销债务。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煤矿的债权发生争执。 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A. 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10万元破产债权 B. 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20万元破产债权

商法案例分析

票据法案例分析 【案例1】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公司,付款人为D 公司,汇票到期日为2003年11月30日。请分析本案存在那些票据行为?甲作为持票人享有那些票据权利?这些权利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分析] 丙公司的出票行为、丁公司的承兑行为、D公司的付款行为、乙公司的背书行为。 甲享有第一次请求权即付款请求权,请求付款人到期付款的权利;第二次请求权即追索权,行使条件为在第一次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向付款人以外的票据债务人(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保证人)要求清偿票据金额及有关费用的权利。 【案例2】汇票必须具备完全的各项,否则无效 中国一出口厂家,根据信用证向银行提交了汇票和有关装运单据。但是,该出口厂家所提交的汇票上,漏列了付款人和出票日期,因而遭到银行的拒付。在这种情况下,该银行是否有权进行拒付?答:有。因为按照“日内瓦统一法”和各国银行的惯例,汇票必须具备完全的各项,如果缺少其中一项就不能成立。而在本汇票中,由于出口厂家所提交的汇票漏列了付款人和出票日期,因此该汇票应视为无效,银行有权拒付 【案例3】A建筑公司从B钢铁厂购进一批钢材,数量20吨,价款5.6万元。钢材运抵建筑公司后,A为B钢铁厂签发一张以B厂为收款人的到期日在三个月后的商业汇票。一个月后,B厂从C金属公司购进一批冶金轧辊,价款6万元。B厂就把A公司开的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余下的4千元用支票方式支付完毕。汇票到期后,C公司把汇票提交A公司要求付款,A公司拒绝付款,理由是B钢铁厂供给的钢材不合格,不同意付款。请问:A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评析]A公司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票据法原理,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如果具备票据法上的条件,票据权利就成立,至于票据行为赖以发生的原因,在所不问。基于票据的无因性,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原因关系相分离。原因关系是否存在和有效,对票据关系不发生影响,票据债权人只要持有票据即可行使票据权利。我国《票据法》第十三条对此也有明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在本案中,B厂与A公司之间的钢材购销关系是本案汇票的原因关系。汇票开出后,A公司就与票据持有人产生票据关系。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是相互分离的。A公司提出钢材质量不合格是原因关系有瑕疵。其拒绝付款就是用原因关系来对抗票据关系。但现在票据已被背书转让,持票人不再是原因关系的当事人,所以A公司不得以钢材不合格为由来对抗C公司,A公司必须付款。付款后票据关系消灭,原因关系不消灭,A公司仍可根据原因关系的瑕疵请求B厂赔偿损失。 案例分析(一)要约和承诺 货物买卖法案例 一、北京某公司希望向一美国公司出口工艺品,于星期一上午10点以信函方式向美国纽约的一贸易公司发盘。公司原定价为每单位500美元CIF纽约,但是误报为每单位500人民币CIF纽约。那么,在下列三种情况下应当如何处理?(1)如果当天下午发现问题;(2)如果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问题,客户还没有承诺;(3)如果第二天上午9点,客户已经承诺了。 答:(1)如果是在当天下午发现,该公司可以用更加快的通讯方式撤回发盘。根据公约的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但可以撤回。其前提是,撤回通知必须在发盘送到受盘人之前或同时达到受盘人; (2)如果在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客户还没有承诺,但是该公司要撤回发盘已经不可能了,只能撤销该发盘。根据公约规定,在没有订立合同之前,发盘可以撤销,只要撤销通知在受盘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盘人; (3)如果客户已经承诺,就是说合同已经成立。但是在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前,该公司还可以采用一些办法进行补救:1)向对方提供该公司最近与其他顾客达成交易的详细文件,证明确实的误报,争取对方谅解;2)许诺为对方在今后的交易中提供便利条件或额外好处,以便改正错误的发盘;3)如果对方拒绝该公司的请求,那么该公司只好“交学费”了,算作教训。 二、1995年,中国浙江省出口公司向马来西亚公司出售一批原材料。电文为:“兹要约5万吨一级木材,每吨单价为2000美元CIF吉隆坡,装运期4/5月,即期信用证支付,须以货物尚未售出为准。”3月8日,接马来西亚回电,“你3月2日电承诺。”这时,因国际市场木材涨价,原要约的价格明显对出口公司不利。因此出口公司与日本一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按国际市场价售出木材。浙江省出口公司是否违约?

商法案例分析完整版

商法案例分析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案例:1.甲公司从报上看到乙公司的一则广告,介绍该公司生产的新型热水器,价格每个300元,多买可优惠。恰好甲所在的A市市场上这种新型热水器紧俏,于是甲立即发电报给乙,电文为“欲购买贵公司热水器1000个,如价格能降百分之十,则购买2000个,货到后验收合格即付款.”乙收到电报后,回电称:“同意降价百分之十,但现在本公司存货只有1000个,可以立即发送;另1000个1个月后发运。”甲收到电报后未作答复,乙即派销售员张某将1000个热水器运往A市。张某将货物送到甲,甲验收合格后按原价格降价10%后的价格付款。张某告知甲本公司加紧生产,另外1000个热水器可在5日内运到,请甲作好接货准备。甲当即回答本公司已经从其他渠道购入了1000个同类热水器,不再需要另1000个热水器。张某立即向公司报告此情况。乙认为甲不能擅自撕毁合同,决定按时发运第二批1000个热水器,仍由张某押运。第二批热水器运到甲,甲拒绝接受。张某无奈,将该热水器存入A市某仓储公司仓库后,立即赶回公司请示。当夜天降百年罕遇的大雨,仓储公司仓库的屋顶被雨浸泡漏水,热水器打火系统受潮,不能再使用。(本题30分)请回答: ⒈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已经成立?为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⒉乙公司发运的第一批货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⒊乙公司发运的第二批货损坏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分析: (1)甲公司从报上看到乙公司的一则广告,介绍该公司生产的新型热水器,价格每个300元,多买可优惠。这句话为一则广告因此是要约邀请。 (2)恰好甲所在的A市市场上这种新型热水器紧俏,于是甲立即发电报给乙,电文为“欲购买贵公司热水器1000个,如价格能降百分之十,则购买2000个,货到后验收合格即付款。”这是甲发出的要约。 (3)乙收到电报后,回电称:“同意降价百分之十,但现在本公司存货只有1000个,可以立即发送;另1000个1个月后发运。”当合同成立时为乙的承诺合同不成立时为乙发出的新要约。 (4)甲收到电报后未作答复,乙即派销售员张某将1000个热水器运往A市。张某将货物送到甲,甲验收合格后按原价格降价10%后的价格付款。这甲乙对合同的履行。(5)张某告知甲本公司加紧生产,另外1000个热水器可在5日内运到,请甲作好接货准备。当合同成立时是对合同的做出的新的履行方式合同不成立时这是乙发出的新要约。 (6)甲当即回答本公司已经从其他渠道购入了1000个同类热水器,不再需要另1000个热水器。合同成立时是甲预期违约合同不成立时是甲对新要约的拒绝。 (7)乙认为甲不能擅自撕毁合同,决定按时发运第二批1000个热水器,仍由张某押运。第二批热水器运到甲,甲拒绝接受。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甲在收到一千个热水器之后是以之前承诺的购买两千个降价百分之十的价格购买的,可看做是预期违约。同时在这里乙提前把后一批货运到,与开始约定的一个月后送到冲突,但是因为是为了甲的利益,方便了甲,所以乙并不算违约。 (8)张某无奈,将该热水器存入A市某仓储公司仓库后,立即赶回公司请示。当夜天降百年罕遇的大雨,仓储公司仓库的屋顶被雨浸泡漏水,热水器打火系统受潮,不能再使用。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开始涉及到风险分担的问题,动产风险以交付为界限,但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优选稿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期中考试题参考答案 2011.5.8 1、船员在航行途中要求增加工资,船主同意,事后船主反悔。根据英美法的对价规则,船主的新诺言有无对价船员开船的义务能否成为船主新诺言的对价为什么 答:船主的新诺言没有对价。船员开船的义务不能成为船主新诺言的对价。因为根据英美法的对价规则-----过去的对价不是有效的对价,对价必须是有效的。本题中船主同意船员在航行途中要求增加工资,船员对此诺言没有提供新的对价;而船员开船的义务是在船主承诺之前就存在的,是过去的对价,是无效的对价。 2、某合同规定,卖方应于12月1日以前交付100台机床,共值50000美圆。7月1日卖方来信说:‘因机床价格上涨,全年供不应求,除非买方同意支付60000美圆,否则他将不交付这100台机床。但买方反对,他坚持要求卖方按合同价格交货.买方曾于7月1日询问另一家供应商,拟寻求替代物.新供应商可以在12月1日交付100台机床,但要求支付56000美圆.买方当时未立即补进。一直到12月1日,买方才以当时的价格61000美圆,向另一家供应商补进100台机床。由于时间拖延,买方付出3000美圆的额外支出。问:买方可向卖方索赔多少钱为什么 答:买方可向卖方索赔56000-50000=6000美元。(或:买方可向卖方索赔(61000-50000+3000)-(61000-56000+3000)=6000美元。)

理由:《公约》第77条规定,声称另一方违反合同的一方必须按照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减轻由于该另一方违反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否则,违反合同的一方可以要求从损失赔偿中扣除原可减轻的损失数额,包括利润方面的损失。 本题中,卖方7月1日声明不履行合同,即是违约,买方此时没有采取合理措施,从别的供应商处立即补进货物,买方违反减轻损失的义务,以至于损失扩大(61000-56000=5000美圆)包括额外支出(3000美圆),该损失 (5000+3000=8000美圆)可以从损失赔偿中扣除,不应要求卖方赔偿。 3、有一份合同,出售100吨农产品,总价值50,000美元。在卖方交货时,因含水分超过合同规定的比例,买方为此付出烘干费1,500美元。但货物经烘干后品质略有影响,按交货时的市场价格计算,原货价值应为55,000美元,品质受到影响后,该批货物只能值51,000美元。问:买方可索赔多少钱?说明理由。 答:买方可索赔55000-51000+1500=5500美元。因为:《合同公约》规定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是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包括利润在内损失。本题中,卖方违约造成买方直接损失(烘干费)1500美元和间接损失(利润损失)55000—51000=4000美元,这些损失卖方均应赔偿。 4、1998年波兰某公司出售一批食糖给英国某公司.合同规定:1998年11-12月交货,如发生政府干预行为,合同应予延长,以致撤消。1998年8月由于波兰连降大雨,甜菜严重失收。1998年11月5日波兰政府禁止食糖出口,该禁令一直到1999年7月仍然有效。英国进口商因波兰公司未能出口食糖而提出损失赔偿。但波兰公司认为他是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双方诉请法院解决。 问:波兰公司的抗辩理由(连降大雨、政府禁令)能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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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王某拥有的180万元资产,从中拿出100万元开办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若该企业经营失败而未获收益,并且欠下150万元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如何得到偿还? 案例二:某合伙企业由A、B、C、D四个合伙人组成,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及损益分配比例均分别为40%、30%、20%、10%。该合伙企业清算时,拥有全体合伙人的出资额100万元、留存收益50万元,负债额200万元。问:清算时对债务如何偿还? 案例三:2000年1月,赵、钱、孙、李四人决定设立以合伙企业,并签订书面协议,内容如下:(1)赵出资10万元,钱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人同意孙以劳务出资6万元,李货币出资4万元。(2)赵、钱、孙、李、四人按2:2:1:1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企业,但签定大于1万元的销售合用应经其他人同意。协议未约定经营期限。 发生以下事实: (1)2000年5月赵擅自以合伙企业名义与红天签定合同,红天公司不知道其内部限制。钱获知后,向红天公司表示不承认。(2)2001年1月,李提出退伙,并不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01年3月李经清算退伙。4月新合伙人周出资4万元入伙。2001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绿光公司就合伙人李退伙前的24万元现合伙人和李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李以自己退伙为由,周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承担(3)2002年4月,合伙人钱在与黄河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偿还到期债务8万元。黄河公司于2002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黄河公司胜诉,于2002年8月申请强制执行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赵跟红天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李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如果李向红天偿还24万元,可以向那些当事人追偿,金额多少? (3)周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4)合伙人钱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其除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5)李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 案例四:甲、乙两个国有企业拟与丙(民营科研机构)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共同组建一股份有限公司,由三方拟订的公司组建方案的内容包括:①公司筹集资本总额人民币1200万元,股份总数为8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折股价格为1.5元;②甲认购400万股,以场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作价折合300万股,其余部分以货币缴股;乙认购200万股,分别以机器设备和商标使用权作价折合150万股和50万股;丙认购200万股,以专利技术作价折股;③公司存续期间,可依法定程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但发起人不得退出或者转让其所持股份;④由甲委派3名、乙和丙各委派2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负责执行公司业务;由董事会在董事会成员之外选举1—2名监事,履行内部监督职责;在董事会成员中选任一名董事兼任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事务并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⑤若公司组建失败,由甲、乙两方承担有关责任;等等。试分析:该公司组建事宜有那些不合法之处?

商法案例

公约: 案例:营业地位于美国纽约的公司拥有建筑材料存放在日内瓦,纽约公司与法国某公司订立了销售合同,将这些建筑材料出售给法国公司,而法国公司购买这些材料的目的是为了修建在日内瓦的旅馆。美国与法国都是公约的缔约国,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请问如果发生争议,可否适用公约之规定? 案例:位于纽约的美国甲公司与位于印地安那州的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家具合同,这些家具被卖方甲公司存放在意大利,买方乙公司购买这批家具的目的是装备其在法国的新的公司的办事处,这样货物注定要由意大利运往法国,发生跨国运输和货物进出口,试问是否可以适用公约? ?卖方向买方出售二手车10辆,用于买方的运输业务,卖方如约交货后, 第三人起诉卖方,主张其对这10辆车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不允许销售,根据诉讼程序,买方也参与到诉讼中来。后经过3个月的审理,法庭判决卖方胜诉,第三人的权利要求不成立。由此导致买方损失经营利润10000元,法律服务费5000元,请问依照公约和我国合同法处理处在什么样的不同? 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卖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留置权等。 (3)卖方所交付的货物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中国A公司向荷兰B公司出口一批机床,可能出现这几种情况: ?(1)荷兰B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告知中方机床将在荷兰使用,如果荷兰 某一制造商依据荷兰专利法向荷兰的B公司提出B公司进口并使用的机床所运用的技术系对其专利的仿冒; ?(2)荷兰B公司在与我国A公司签订合同时,明确告知A公司货物将被 转售到加拿大。货到加拿大后,一个加拿大的制造商声称这设备是仿冒他在加拿大登记注册的专利制造的,并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这种机床在加拿大的使用和销售,并要求荷兰B公司赔偿损失。 ?(3)荷兰B公司在与我国A公司签订合同时,明确告知A公司货物将被 转售到加拿大。但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由于一些原因,导致机床并没有按计划销往加拿大,买方将货物另行转售给了意大利的进口商。假如意大利制造商认为该批机床的进口侵犯了他在意大利登记注册的专利权。 ?问题:卖方在上述何种情况下应承担权利担保义务? 个人独资企业课堂案例 案例一:某个人独资企业开头几年由投资人巴克利自行经营,盈利100万美元。后因投资人巴克利年老体衰,很难经营管理企业,便委托贝尔管理企业。由于贝尔不会管理经营,现欠债150万美元,企业很难再维持下

商法案例分析题

案例:2000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 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 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须购买该财产份额 D. 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分得甲应得财产份额A公司向凤凰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水泥,价值150万元,A公司开具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背书“不得背书转让”字样。凤凰有限责任公司在汇票到期日前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B公司。由于凤凰有限责任公司与B公司是多年的商业伙伴,就接受了汇票。B公司为了偿付贷款,又将其背书转让给某服装厂。服装厂购买原材料,又将汇票背书后转让给轮胎厂。轮胎厂用汇票支付了丁的租赁费。丁于汇票付款期届至时,去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该汇票上有不得背书转让的记载拒绝付款。丁向B公司、凤凰有限责任公司和A公司等等追索,均遭拒绝。丁无奈之下,将轮胎厂告上法庭。当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时 A. 凤凰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将汇票转让给B 公司 C. 服装厂可不以将汇票转让给轮胎厂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份额15万元,待分配利润3万元。现甲无力偿还其对第三人乙的负债20万元,乙要求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C. 乙可以就该15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甲、乙、丙合伙经营一个合伙企业,取名为“三义合”。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是有限合伙人。乙为负责人。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某日,甲乙外出采购,丙以合伙人之一的身份与丁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标的6万元。因流动资金不足,丙遂向银行贷款6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丙以该商店的店面作为抵押,但未办理登记。甲乙回来后,乙的朋友戊见建材商店的生意很红火,便向乙提出入伙的请求,甲乙丙三人认为戊的出资很可观,遂同意了戊的入伙请求,因此戊成为新的普通合伙人。后来,由于一笔大生意的失败,导致无法履行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也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产生纠纷。此时丙也向甲乙提出退伙的请求。下列描述是正确的 A. 该合伙取名为“三义合”是不合法的。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如果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下列对该票据有关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C. 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 D. 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该律师起草的下列哪一合同条款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B.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在清理该公司财产时,发现的下列哪些财产应列入该公司的破产财产? A.该公司依合同将于三个月后获得的一笔投资收益 C. 该公司对某大桥上的未来20年的收费权 D. 该公司一栋在建的办公楼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30%的股份,现欲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30%的股份,现欲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甲公司发出的下列收购要约,哪些内容是合法的? A. 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的股份至51%时即不再收购 B. 甲公司将在45日内完成对乙公司股份的收购C. 本收购要约所公布的收购条件适用于乙公司的所有股东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对任某的换车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D. 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为就有效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下列哪些意见符合法律规定? B. 现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8元,可在高于票面金额与低于8元之间定价,投资者易于接受 D.以高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故应争取溢价发行甲煤矿拥有乙钢厂普通债权40万元,现乙钢厂被宣告破产,清算组查明甲煤矿尚欠乙钢厂20万元运费未付。清算组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煤矿要求抵销债务。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煤矿的债权发生争执。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B.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20万元破产债权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D. 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刘、关、张约定各出资40万元设立甲有限公司,因刘只有20万元,遂与张约定由张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公司设立时,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后债权人发现甲公司注册资本不实。甲公司欠缴的20万元出资应如何补交? A. 应由刘补交20万元,张、关承担连带责任某公司两年前申请发行5千万元债券,因承销人原因剩余500万元尚未发行完。该公司现将已发行债券的本息付清,且公司净资产已增加一倍,欲申请再发行5千万元债券。该公司的申请可否批准? C. 不应批准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属于下列哪一类型的登记? B. 设立登记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该公司,其后股东会、清算组所为的下列哪一行为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 A. 股东会选派股东甲、股东乙和股东丙组成清算组,未采纳股东丁提出吸收一名律师参加清算组的建议乙公司与丙公司交易时以汇票支付。丙公司见汇票出票人为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丁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后经了解甲公司实际并不存在。丁公司对该汇票承担什么责任? C. 应当承担票据保证责任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如果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下列对该票据有关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C. 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 D. 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在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支持? A. 甲要求收回依融资租赁合同出租给的设备 D.丁依合同保管着的一批货物,要求以变卖这批货物的价款优先清偿拖欠的保管费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在章一德为其母亲吴氏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依法可以确定谁为受益人?A.以被保险人吴氏为受益人B.以被保险人吴氏指定的章凰侯为受益人C.以投保人章一德为受益人,但须经吴氏同意D.以投保人章一德和被保险人吴氏共同指定的第三人为受益人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在章一德为其女儿章凰侯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受益人如何产生? A. 因章凰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故章一德可以监护人身份指定受益人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章一德为吴氏和章凰侯投保的保险合同均约定为分期支付保费。章一德支付了首期保费后,因长期外出,第二期超过60日未支付当期保费,这有可能引起什么后果?A. 合同效力中止 D. 保险人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章一德续交保费两年后,由于经济上陷入困境,无力继续支付保费,遂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已交的保费。对于章一德的这一请求,应当如何认定? C. 章一德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商法案例分析真题(经典)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0小题13分,第41小题10分,共23分) 1、某中学为更新学校的电教设备在开学前与某品牌电脑代理商签订了购买30台电脑的合 同,双方约定了电脑的品牌、型号及价格等,并约定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付款。合同签订后第8天,该品牌电脑生产商为促销将该型号电脑每台降价200元,该校得知后要求代理商按新价格结算,代理商以货是先订的为由不同意降价,并于合同签订后第9日送货到学校,学校拒收。 请回答: (1)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的条件是什么? (2)学校的降价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3)针对学校拒收,代理商可以向法院提出什么诉讼请求? 答:(1)条件。①变更前合同合法有效;②当事人对变更合同协商一致;③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④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明确。 (2)无法律依据。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当事人根据市场状况协商确定的,若变更依法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单方无权变更。(3)可以要求。①继续履行合同;②赔偿逾期收钱付款造成的损失;③学校承担诉讼费。

2、2008年1月12日,李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了抵押借款协议,协议约定李某将自己的一处房屋作为抵押物,还约定了其他事项,其中约定2009年1月12日,李某连本带息一次性还清借款。为了简化手续,未办理登记。借款期满后,张某多次向李某催还借款,但李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2009年3月15日,李某将作为抵押的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张某得知后,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李某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并依抵押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判归张某。 请回答: (1)张某是否就房屋享有合法的抵押权?为什么? (2)李某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张某是否就卖房屋价款有优先受让权,为什么? (4)法院对该案会如何判决? 答:(1)不享有。因为房屋是不动产,房屋作为抵押物属于必须进行登记的范围,所以未登记抵押权未设立(或未成立)。 (2)买卖合同有效。因为符合有效合同的要件。 (3)没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因为抵押权未设立(或未成立)。 (4)李某与张某的债务关系成立,李某向张某偿还10万元的借款本息,驳回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商法案例分析题1

商法案例分析题
四、案例分析题: (2007 年) 五、(本题 20 分) 案情:甲与乙分别出资 60 万元和 240 万元共同设立新雨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雨公 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东风有 限责任公司(下称东风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欠白云公司货款 50 万元未还。乙与白云 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若 3 个月后仍不能还款,乙将其在新雨公司的股权转让 20%给白云 公司,并表示愿就此设质。届期,东风公司未还款,白云公司请求乙履行协议,乙以 “此事尚未与股东甲商量”为由搪塞,白云公司遂拟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b5E2RGbCAP 东风公司需要租用仓库,乙擅自决定将新雨公司的一处房屋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 东风公司。 乙的好友丙因向某银行借款需要担保,找到乙。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向该银行出 具了一份保函,允诺若到期丙不能还款则由新雨公司负责清偿,该银行接受了保函且 未提出异议。p1EanqFDPw 甲知悉上述情况后,向乙提议召开一次股东会以解决问题,乙以业务太忙为由迟 迟未答应开会。 公司成立三年,一次红利也未分过,目前亏损严重。甲向乙提出解散公司,但乙 不同意。甲决定转让股权,退出公司,但一时未找到受让人。DXDiTa9E3d 问题: 1.白云公司如想通过诉讼解决与东风公司之间的纠纷,应如何提出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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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白云公司如想实现股权质权,需要证明哪些事实? 3.针对乙将新雨公司的房屋低价出租给东风公司的行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 施? 4.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单方向某银行出具的保函的性质和效力如何?为什么? 5.针对乙不同意解散公司和甲退出公司又找不到受让人的情况,甲可采取什么法 律对策? 答案: 1、(1)请求东风公司清偿货款本金与利息; (2)请求东风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请求行使股权质权(或权利质权)。 2、(1)证明其与乙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 (2)证明股权质押已经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 3、甲可以为公司利益直接向法院提起股东派生(代表)诉讼。 4、该保函具有保证合同的性质,保证合同有效。乙虽然未经股东会同意为银行担 保,侵犯了公司利益,但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RTCrpUDGiT 5、甲持有公司 20%的股权,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2006 年) 案情:甲公司签发金额为 1000 万元、到期日为 2006 年 5 月 30 日、付款人为大满 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买 A 楼房。甲乙双方同时约定:汇票承兑前,A 楼房不过 户。5PCzVD7H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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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案例

国际商法案例

案例一: 德国建筑商A于1993年8月底与美国B联系,要求B向A 报4万吨铜缆价格,并明确告知B此报价是为了计算向某项工程的投标。投标于同年10月1日进行,10月10日可知道结果。9月10日B 向A发出正式要约,内容完整,但并没有规定承诺期限,也未注明不可撤销。9月中旬铜缆价格大涨,B于10月2日向A发出撤销传真。10月10日A得知中标后,立即向B发出传真表示对9月10日的要约表示接受。 问:要约是否已被撤销,合同是否成立? 答案:该要约是不能被撤销的,合同有效成立。因为受要约人A有理由相信要约不能撤销,并已经为要约付诸了行动。 案例二: 甲与房地产签订预售协议,规定:2002年1月签订合同,合同成立时首付30%,即9万元,半年后工程结构完成时付款达70%,即21万元,余款于房屋交付时结毕,交付日期不迟于2003年5月底。甲交完首付,待交第二批款时,发现乙未完成工程结构便不再缴款。至今该工程也未交付使用,乙于2002年10月提起诉讼,诉甲违约,因赔偿乙损失。 问:法院应该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吗?(考察同时履行抗辩权)

答案:法院不因该支持乙的诉讼请求。该合同为双务合同,因为乙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结构,形成重大违约;甲有在对方未对待给付之前拒绝履行自己合同义务的权利。 案例三: A公司与B公司签约,向后者销售54寸大型彩电1000台,每台CIF纽约1000美元,B公司先付总价款10%的定金,A公司在收到定金后30天内组织货源,即期装船,余款采用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因B一直未付定金,A未能履行合同,B以A违约为由起诉。 问:B公司诉讼请求成立吗?为什么?(考察后履行抗辩权)答案:B公司诉讼请求不成立。该合同为双务合同,因为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履行义务的顺序,但是B未按合同规定支付10%的定金,A有权在B为对待给付之前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案例四: 甲为一著名相声演员,乙为一演出公司,双方签订演出合同,约规定甲在乙主办的一场演出中出演一个节目,由乙预知甲演出费5万元。之后在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期限来临之前,甲因车祸住院,乙询问医生得知,甲可能在演出前康复,也可能恶化参加不了演出。基于上述情况,乙向甲发出通知主张暂不付5万元。 问:乙不付演出费的行为合理吗?为什么?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

《新编国际商法》案例分析 第二章商事组织法 一、公司 ——“撩开公司面纱制度" 1、斯密斯先生与其它数人成立了“东亚股份有限公司”,专事投机买卖。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斯密斯先生在某日违反公司法与别人签订一笔合同,亏损1000万美元。债权人催他缴纳债务,他声称东亚股份有限公司乃独立法人,他对该公司所负债务只以其出资40万美元为限,而他的个人财产为500万美元。斯密斯是否应用其个人财产来支付公司债务? 答: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则,东亚股份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社团法人,其所欠债务与股东斯密斯先生的个人财产无关(虽然是由于斯密斯先生投机而引致的债务),其对债权人债务偿还仅限于注册资金100万美元。但是,依据公司法中特殊

规定即“撩开公司面纱制度",斯密斯先生却必须用其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因为根据这一制度,如果法院认为成立公司目的在于利用公司妨碍社会利益,进行欺诈或其它犯罪活动,则法院将不考虑公司所具有的法人资格而直接追究股东或其他行为人的直接民事和刑事责任。在本例中,他利用公司来做投机买卖,已经蓄意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所以他必须用个人财产来支付债权人。 ——法人的概念 2、甲和乙为一营业执照是否正确发生争论。甲认为该营业执照中有的项目不准确,明显存在基本知识方面的错误,必须改正。乙则认为没有什么问题,不用大惊小怪。请看下面的这份营业执照是否存在问题。 营业执照 公司名称:某市土特产进出口公司

答:“法人”应为“法人代表”, 法人:李小东“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注册资本:1000万元机构,即公司或企业。 经营范围:进出口土特产品 ………………………………………. ——法人的概念 3、被告某学校为了庆祝建校四十周年,组成筹委会筹办校庆事宜。校庆前两天,筹委会和原告某剧院订立了租用剧场的合同,租用该剧场举办校庆晚会,协议租用剧场费用1200元。晚会结束后,租金一直拖欠未付,剧院不得不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该校校庆筹委会偿付欠款。校庆筹委会是不是法人?它能否单独承担民事责

商法经典案例

K公司是一家经营进口及批发篮筐制品的小公司,与购货商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为了交货,K 公司又与承运人A快邮公司订立了运输合同,将货物运交购货商。运输合同开始履行后,A快邮公司发现自己计费有误,致使这次运输所订的运价极不合算。于是A快邮公司对K公司声称,除非改变合同运价,否则他将终止运输。K公司的生意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那个购货商的合同,不能及时交货会导致惨重损失,而且当时已经很难迅速找到其他承运人替代。K公司只好答应了A快邮公司调整运费的要求,但合同履行后,K公司以受到胁迫为由拒绝支付增加的运费,双方发生争议。 问:(1)K公司是否可以以受到胁迫为由拒绝支付增加的运费? (2)A快邮公司可否认为:运费计费有误属于重大错误,A快邮公司有权主张运输合同无效? (3)如果A快邮公司以政府法令发生变化为由要求调整运费,而未主张计费错误,K公司同意增加运费,但事后K公司发现并不存在政府法令发生变化导致调整运费的事实,K公司是否可以主张A快邮公司采取欺诈手段订立合同而要求其承担责任? 分析:(1)可以。因为K公司的生意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那个购货商的合同,如果不答应A快邮公司的要求,可能会导致不能及时交货而损失惨重,并且当时已经很难迅速找到其他承运人替代。 因此,K公司所处的情形可以认为是受到胁迫,他可以以受到胁迫为由拒绝支付增加的运费。 (2)一般情况下,A快邮公司不能主张运费计费有误属于重大错误。在英美法中,这属于单方错误,当事人原则上不能因单方错误主张合同无效,除非:①这种单方错误为对方所知悉,并且对方利用了这种错误来达成合同;或者,②这种单方错误导致双方之间实质上没有达成协议。在大陆法中,这种计费错误也很难被认定为重大错误。 (3)如果A快邮公司以政府法令发生变化为由要求调整运费,K公司同意。那么,事后K 公司发现并不存在政府法令发生变化的事实,一般也不能主张A快邮公司的行为属于欺诈。法律是公开的政府文件,任何人均可以查阅,K公司没有理由轻信对方的陈述,K公司只能对自己的疏忽负责。 但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主张对法律的虚构或曲解构成欺诈:①法律专业人士对非专业人士解释的法律;②对外国法律的虚构或曲解,因为外国法律通常被视为一种事实存在。

商法案例分析77290

商法案例分析 (一)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5人组成,董事长1名,无副董事长。公司章程规定:“为他人提供借款或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决议。”董事长陈某无视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的现状,操纵公司在未经股东大会讨论的情况下,向其子经营的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到期也不追还。公司董事王某持股5%,其对公司经营及陈某的做法不满,要求陈某召开董事会会议讨论追还欠款一事,但遭到陈某的拒绝。王某遂自行召集并主持了董事会,除陈某之外的其他4名董事均出席了会议,除1名董事弃权未投票外,包括王某在内的其他3名董事一致通过决议更换公司董事长为王某,并对欠款一事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对此,陈某提出异议。 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2)王某召集并主持的此次董事会会议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 (3)若陈某对此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有异议,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以何种理由提出何种诉讼? (二) 甲、乙、丙、丁四家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5000万元人民币。2007年10月1日,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 该公司共有董事7人,有5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A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 2007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作出如下决议:(1)更换两名监事:一是由甲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企业的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监事;二是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2)为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人民币。 请回答: (1)在董事会会议中A能否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为什么? (2)股东大会会议决定更换监事是否合法?为什么? (3)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净资产额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为什么? (三) 某股份有限公司是由A、B、C、D、E、F、G七人共同设立的,其中D、E、F 三人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公司设立三年后,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公司内部矛盾加剧。股东们要求董事长A召集股东大会遭到拒绝,副董事长D遂主动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拟罢免董事长和修改公司章程。请问: (1)作为发起人,D、E、F三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是否影响公司的合法设立,为什么? (2)召开股东大会是谁的权限?D在什么条件下才能主持召开股东大会? (3)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什么条件?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6道题答案

1. 2007年6月27日,中方某公司应荷兰某公司的请求,报出C514某初级产品200公吨,每公吨CIF1920美元,鹿特丹,即期装运的实盘(FIRM OFFER)。对方接到此盘后未作承诺(ACCEPTANCE),只是要求中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延长实盘的有效期。中方将数量增加到300公吨,价格每公吨减至1900美元,两次延长有效期,最后延至7月25日。荷商于7月22日来电接受。但中方在接到对方来电时发现,盛产该产品的国家因严重的自然灾害而影响此产品的产量,致使该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猛涨。于是,中方以该产品已经出售为由,拒绝向该荷兰公司出售此产品。 试问:(1).中方向荷兰的发盘对中方有无拘束力,为什么? 答:有。发盘具有法律约束力。符合有效发盘条件,并且发盘人的这种肯定性质的表示为“实盘”,发盘对发盘人具有约束力。发盘人发出发盘后不能随意反悔,一旦受盘人接受发盘,发盘人就必须按发盘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并履行合同(发盘)义务。 (2).荷方7月22日来电接受中方发盘是否构成该买卖合同的成立,为什么? 答:构成。因为在发盘有效期内,受盘人作出了接受承诺。 (3).中方拒绝出售此产品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答;应当承担。合同在7月22日已经成立,拒绝出售会构成违约。 (4).如果你是一位法官或仲裁员,应如何判决或裁决此案? 答:合同成立。中方不能拒绝出售此产品。 6. 美国A公司欲将从别国进口的某种商品转售给我国B公司,为此A向B发出要约.B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复电:"接受,请提供产地证明."对此,A并未答复.以后,A收到B开来的信用证,信用证中的单据条款要求提供产地证.因为该商品并非美国的本国产品,美国的有关机构不能签发产地证。于是,A电请B取消信用证中的产地证条款,遭到拒绝,引发了双方的纠纷。A公司提出它从未对提供产地证的要求表示同意,因此买卖合同并未成立;而B公司则坚持认为双方已经达成合同,A公司必须发合同规定在交货时提供产地证。 问:合同是否成立?A公司提出的修改信用证的要求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 答:合同成立。受盘人B公司在表示接受时,对发盘内容提出了非实质性的添加修改,要求提供产地证。除非发盘人在不过分延迟的时间内表示反对对其间的差异外,仍可构成有效的接受,从而使合同得以成立。 A公司提出修改信用证要求不合理,因为,在此情况下,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发盘条件以及接受中所提出的某些更改为准了,所以不能修改L/C。 8.2002 年l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 上海1000 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2002 年12月马赛港交货。2002 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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