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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咨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管理咨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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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咨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最新资料,WOR文档,可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公司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招标管理机制,理顺物质采购及招投标工作关系,规范物资采购进厂管理,在保证采购物资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需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其招标、开标、评标、合同条款签订等有关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由公司自行组织招标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法律或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范围,依照其办法。

第二章招标范围

第五条招标采购的物品范畴

(一)一次采购金额超过以下金额的大宗材料与设备

1. 生产制作用的原材料> 50 万元

2. 单台设备及备品配件> 50 万元

3. 外协产品> 10 万元

4.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耗材等> 20 万元

(二)造价在50 万元以上的基建技改项目

(三)其它适合集中采购的物资或适合捆绑招标的项目

第四章招标工作程序

第六条招标工作由综合部负责组织,请购部门、规划财务部等部门参与。

第七条招标程序

(一)招标前,综合部向主管(副)总经理提交招标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应当包括:招标内容、招标方式、分标方案、招标计划安排、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评标方法、评标小组组建方案以及开标、评标的工作具体安排等。

(二)编制招标文件。

(三)发布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四)按规定日期接受潜在投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

(五)组织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核。

(六)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七)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要求澄清的函件,对问题进行澄清,并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八)组织成立评标小组,综合部为负责部门。小组成员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九)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十)组织开标评标会。

(十一)在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十二)发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十三)进行合同谈判,并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第八条招标采购分为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在采购报告中予以注明。

第九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应当在相关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应载明公司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宜。发布招标公告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10 日。招标公告不得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数量。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向3 个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十条综合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资格审查报告,经参审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投标。

第五章招标书的编制和发放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的制作与发出

(一)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招标人须知,主要包括如下内容:招标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名称、规格、型

号、数量和批次、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验收方式;有关招标文件的澄

清、修改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的格式、内容要求;

投标报价的要求、报价编制方式及须随报价单同时提供的资料;标底的确定方法;

评标的标准、方法和中标原则;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密封方式及报送份数;递交

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与投标人进行联系的人员姓名、地址、电话号

码、电子邮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交付方式;开标的时间安排和地点;投标有效

期限。

3.合同条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4.技术规定及规范(标准)。

5.货物量、采购及报价清单。

6.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内容。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按本制度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采购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应当少于10 日。

(三)招标文件应当按其制作成本确定售价。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达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或进行更正和补充,但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十三条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当递交投标保证金(视情况而定)。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六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十四条开标

(一)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二)开标应当按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人员至少由主持人、监标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组成,上述人员对开标负责。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可以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3.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或印

鉴);

5.招标文件规定不得标明投标人名称,但投标文件上标明投标人名称或有任何可

能透露投标人名称的标记;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或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

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

7.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8.超出招标文件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9.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第十五条评标

(一)评标工作由评标小组负责。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技术性很强的招标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二)评标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

(三)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四)在一个项目中,对所有投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必须相同。

(五)评标标准分为技术标准和商务标准,一般包含以下内容:投标价格和评标价格;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措施;组织供应计划;售后服务;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财务状况。

(六)评标小组经过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对已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重新参加投标不应当再收取招标文件费。

(七)评标小组应当进行秘密评审,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八)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

(九)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采

取书面方式做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十)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在评标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的情况下,通过评标报告。评标小组成员必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若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载并由其本人签字,方可作为评标报告附件。

第十六条中标

(一)评标小组经过评审,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

(三)公司可授权评标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也可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党委/ 经理办公会根据评标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四)中标人确定后,招标组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

式通知中标人,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五)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10 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签订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六)当确定的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时,经党委/ 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可与确定的候补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

中铁十云桂物[2010]60号 关于印发《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云桂铁路云南段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招、投标 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经理部属各分部: 为规范物资设备采购管理,根据国家及企业相关法律、制度,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订《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云桂铁路云南段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云桂铁路云南段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云桂铁路云南段项目经理部 物资设备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1.1 为规范物资设备采购管理,降低物资设备采购成本,保证物资设备质量,杜绝物资设备采购中的舞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集团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经理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 1.2.1项目经理部下属各项目分部、材料厂购置中的设备及单台采购价值30万元、批量采购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单项采购价值30万元、批量采购价值5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和其它具备条件的均应采用招标方法采购。 1.2.2达不到上述招标采购条件的应采用议标方法采购。 1.3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采购招、议标工作按管理权限分级管理,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上级纪检部门的监督。 第二节管理机构与职责 2.1项目经理部成立物资设备采购招、议标领导小组:

组长:赵宇梁伟 副组长:程刚杜玉强 组员:韩承峰王刚姚登峰王国平李栋政魏立新及各分部经理组成。其中批量采购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物资设备招、议标工作由分管副经理主持负责。 2.1.1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采购招、议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2.1.2贯彻国家有关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的法律、法规,制定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2.1.3指导、监督、检查招标工作; 2.1.4审查批准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方式; 2.1.5审查招标文件和标底; 2.1.6监督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物资设备采购招、议标领导小组设招标办公室,由物资设备部负责人任主任,成员由工程技术部、财务部、安全质量部、预算合同部、物资设备部、项目部相关人员组成。 办公室设在物资设备部,其主要职责为:组织办理资格审查、招标、开标、制定评标、定标具体办法、主持评标会议、编写评标报告、提出定标意见供招、议标领导小组决策,组织对需购物资设备的生产、销售厂商进行考察以及商务谈判等工作。 2.2根据招、议标物资设备的特点组建评标组,评标组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财务、项目部等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负责人一般由招、议标工作办公室主任担任。 2.3 各项目分部购置《主要机械设备目录》中的设备及其他单台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办法.doc

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工程材料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工程成本控制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公司经济效益、工程质量和安全,考验公司团队协作及个人素质。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加强流程管理,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2、分管采购副总,采购部、项目部、成本预算部、财务部、合同部在工程采购中分别承担相因责任,及时处理采购流程中所具体负责的工作内容。 3、各施工项目自开工前的备料及施工过程中的采购、入库、验收等均执行本办法。 二、采购原则: 1、“舍远求近”凡各项目均应求近采购,能在本地市场建立良好供应商的,价格相差不大的,均在本地市场采购。 2、“直供”减少采购环节,一步到位,直接与厂商、一级代理商建立供求关系。 3、“询价、比价、论价”询价、比价必须三家以上。 4、零星采购的以品牌和供应商实力为准。 5、特种设备如报警主机等以公司联合办公会议决定为准。 三、采购程序: 1、制定材料采购计划 ①项目部及成本预算部根据标后预算,合同价款结合工程实际需要

进场一周后、两周内编制该项目总体采购计划。 ②项目部按照总采购计划结合现场施工进度,详细、全面分解“月 计划”以及10天一个周“询计划”。 ③零星采购计划要总体控制,月度不超4次,特殊情况除外。 ④项目部要提前10天送交采购计划表到采购部。 2、采购部接到采购计划后应认真审核采购数量、品牌、质量标准、到货日期,并考虑库存情况,着手在已建立供方名录中选择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如采购计划有不可执行性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反馈项目部,以便及时调整计划。 3、采购人员将可执行的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确定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施工项目名称对应的供货商、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和到货日期等。如货期不能满足需注明新的约定时间,同时积极联系第二供应商,确保及时到货。 4、采购金额达1千元以上,需签订采购合同,经合同部盖章后视为有效合同,可执行合同,并负责跟进,督促供应商按期到货。 四、资金申请计划: 1、采购部签订合同后,编制资金申请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按照资金申请计划提供资金,采购部进行材料采购(现款现货)。 五、采购决算规定: 1、各供应商结算材料款时必须开具发票,提供公司仓库开具的入库单,作为结算凭证。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变化复杂的物资市场,为维护公司利益,加强物资的供应管理,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有原材料、物资、零部件、办公用品、机器设备的采购及其它批量物资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 采购工作规程。 第三条 为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配送中心任副组长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招标评标工作组 (名单附后)。 第四条 物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严格按照有关经济法规办事,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供需 双方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 物资采购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增强物资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真正让有实力的厂商为公司建设服 务,坚决杜绝采购工作中的人情关系。 第六条 物资采购招标范围包括: (一)单台设备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二)形成一定批量的设备、家具、及其它物资; (三)5万元以上的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 (四)公司领导交办的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 如果法律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所进行的招标项目有规定的, 应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校行政监

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有权依法查处招标投标 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第二章 招标 第九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或拟定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代表或机构。配送中心代表公司行使招标工作中的有关职责。其 它部门未经公司授权不得自行招标。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和项目拟订成招标公告在有关大众媒体上发布, 以使不特定的众人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项目拟订成投标邀请函,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 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第十一条 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二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 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质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 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合同主要条 款。 国家或行业对招标项目的物资在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 有规定的,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的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分步实施的,其招标文件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有效降低规模采购成本,确保大宗材料采购质量,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以规范、严谨、合法的招标采购方式降低采购环节,杜绝违约、违规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公司及下属部门物资采购,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招标采购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成立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第五条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公司财务副总经理 副组长:广州公司常务副总、佛山公司常务副总 第六条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主管物资的经理 副组长:公司主管物资的副经理、合约设计部经理 成员:合约部主任、设计部主任、仓库管理部经理 工作小组负责物资招标、评标的组织工作。

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大宗物资招标采购重大事项的决策、明确招标采购方式和规则。 2、辅助监督、指导本级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的招标、评标工作。 3、对招标采购的招标文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开评标程序进行审查。 4、对工作小组的评标报告进行审定,确定中标单位。 5、执行评标纪律,对违规人员或违规事件进行处理。 第八条招标采购工作小组职责 1、辅助市场和供应商调查、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 2、制定开标议程、评标流程及办法。 3、根据所招标采购的物资的技术参数,制定评标标准。 4、负责成立当次物资招标采购评标小组。 5、组织评标小组进行技术和商务答疑、澄清等工作。 6、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就投标物资的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价格、付款方式、供货周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集体谈论后形成评标意见,推荐中标单位,报领导小组审定。 7、依据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审定意见,完善并实施后续程序,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物资采购部门签订合同并实施。

材料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材料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郑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材料招标采购行为,降低材料采购成本,保证材料质量,并结合我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招标采购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时邀请对象不能少于三家。 第四条集团总部、集团所属各单位(子、分公司、集团直属项目经理部,下同)的大宗材料招标采购小组,负责本级或下级单位的大宗材料招标采购工作,并对重大招标项目进行评审;大宗材料采购领导小组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集团所属各单位及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招标采购的范围 第六条凡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必须采用招标形式确定合格供方。招标材料的范围包括: 一、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及砼预制品、沥青及其添加剂、地材、房屋建筑及其相关材料; 二、构成工程实体的专用材料:预应力高强钢丝、钢绞线、缆索等、锚具、伸缩缝、桥梁支座、波纹管等; 三、虽不构成工程实体但占成本较大的其它材料(各种油料、小型机具、低值易耗品)和施工用周转材料(指集团批准购入的)等; 四、根据分包合同约定属分包队采购的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材料,项目经理部可统一组织,并收取适当的管理费。 第七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招标采购(或不再招标)。 一、没有形成买方市场的材料; 二、工程临时需要补充的材料或工程急需的材料; 三、独家代理、专有、专利等特殊材料且无其他合适材料代替的; 四、甲供材料或业主指定个别厂家供应的材料(甲指材料); 五、已履行招标采购的材料,其后还需增加供应量,若市场价格无变化,可不再重新招标,直接续签合同。 第三章招标程序、文件与组织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2第三章招标工作流程6 第四章招标范围9 第五章招标原则10 第六章招标计划与立项11 第七章招标文件的编制12 第八章投标队伍选择14 第九章发标18 第十章回标、开标19 第十一章评标19

第十二章定标24 第十三章招标的审计24 第十四章附则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管理,保护集团、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控制经营和建设成本、确保建设工期、产品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招投标的立项及实施过程(招标文件的编制、队伍选择、发标、回标、开标、评标、定标审批)、审计等管理内容做出原则性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佳程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活动。其它招标采购活动参照此执行。 第二章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集团设立招标管理委员会。

1.招标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主任:集团总裁 委员:集团副总裁、总裁助理及集团总裁办、总工办、财务部、审计部负责人,以及与招标项目直接相关的部门负责人或下属公司总经理。 2.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集团总裁办。 第五条招标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责 1.招标管理委员会职责: (1)全面负责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与决策。 (2)负责项目招标计划的审批。 (3)负责招标项目的立项审批。 (4)负责投标单位的入围审批。 (5)负责招标文件的审定。 (6)负责评标小组人员组成的审批。 (7)参与投标单位的考察。 (8)参与评标。 (9)负责中标单位的审定。 2.集团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招标管理委员会会议的组织。 (2)负责各下属公司招标工作文件的接收及上报。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采购,是指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国有企业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 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 第三条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采购文件和公告信息必须在当地国资网和招标投标网或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发布,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六条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 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第七条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国资部门)是国有企业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国资部门负责制订年度国有企业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并负责审批采购任务确认书,明确采购方式。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行国有企业进场采购综合协调和场内 管理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场所。市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履行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监督职责。 第二章采购当事人 第八条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是指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享有 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_-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 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 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 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 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采购管理办法 一、 1、工程材料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工程成本控制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公司经济效益、工程质量和安全,考验公司团队协作及个人素质。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加强流程管理,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2、分管采购副总,采购部、项目部、成本预算部、财务部、合同部在工程采购中分别承担相因责任,及时处理采购流程中所具体负责的工作内容。 3、各施工项目自开工前的备料及施工过程中的采购、入库、验收等均执行本办法。 二、 1、“舍远求近”凡各项目均应求近采购,能在本地市场建立良好供应商的,价格相差不大的,均在本地市场采购。 2、“直供”减少采购环节,一步到位,直接与厂商、一级代理商建立供求关系。 3、“询价、比价、论价”询价、比价必须三家以上。 4、零星采购的以品牌和供应商实力为准。 5、特种设备如报警主机等以公司联合办公会议决定为准。 三、 1、制定材料采购计划 ①项目部及成本预算部根据标后预算,合同价款结合工程实际需要

进场一周后、两周内编制该项目总体采购计划。 ②项目部按照总采购计划结合现场施工进度,详细、全面分解“月 计划”以及10天一个周“询计划”。 ③零星采购计划要总体控制,月度不超4次,特殊情况除外。 ④项目部要提前10天送交采购计划表到采购部。 2、采购部接到采购计划后应认真审核采购数量、品牌、质量标准、到货日期,并考虑库存情况,着手在已建立供方名录中选择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如采购计划有不可执行性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反馈项目部,以便及时调整计划。 3、采购人员将可执行的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确定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施工项目名称对应的供货商、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和到货日期等。如货期不能满足需注明新的约定时间,同时积极联系第二供应商,确保及时到货。 4、采购金额达1千元以上,需签订采购合同,经合同部盖章后视为有效合同,可执行合同,并负责跟进,督促供应商按期到货。 四、 1、采购部签订合同后,编制资金申请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按照资金申请计划提供资金,采购部进行材料采购(现款现货)。 五、采购决算规定: 1、各供应商结算材料款时必须开具发票,提供公司仓库开具的入库单,作为结算凭证。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45087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采业务,理顺招采流程,提高招采效率,严控招采成本,确保招采质量,严肃招采廉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等物资以及工程、设备、服务(技术、劳务、物流等)。 第二章招采原则 第三条严格遵守“谁需求、谁申购、谁保管”的原则。 第四条严格遵守招标采购部统一询价定标的原则。 第五条严格遵守“三个三”原则。 1、选购三原则: (1)一种物品采购各部(参与部门或人员)分别找三家; (2)一种物品分别报三家; (3)一种物品最后定一~三家。 2、定购三原则: (1)同类物品质量最优; (2)同类物品价格最低; (3)同类物品的供应商服务最好。 3、验收三原则: (1)由采购部门、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2)经参与验收的各方代表签字方能视为有效; (3)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一票否决,坚决退换。 第三章招采类别 第六条招采类别 分为年度合同、年度框架协议、日常招标、日常采购四大类; 第七条年度合同范畴 混凝土、吊车租赁、工程承包,执行招标流程; 第八条年度框架协议范畴 柴油、辅助油、建材、钢材、轮胎、五金、日常劳保、工具(手动工具、电动工具、钻头、汽保工具、量具等单件在价值5000元以内)、线缆、委外机加件、矿山备品备件(辅助车辆备件、运输车辆备件、钻机备件)、加工系统备品备件(鄂破耐磨件备件、圆锥破耐磨件备件、立轴破备件、皮带机备件、筛网、胶带),执行招标流程; 第九条日常招标范畴 工程建设、设备租赁、电铲备件、振动筛备件、高频振动筛备件、给料机备件、皮带秤备件、地磅备件、除铁器备件、电机维修、委外加工及维修、固定资产、设备改造及升级、电气元器件、耐磨钢板、办公用品、专用工具、工作服、劳保鞋,执行招标流程; 第十条日常采购范畴 金额在五万元以下,执行采购流程。 第四章计划管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非招标采购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进行的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 第四条按照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的三级管理模式,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三级非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非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有效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非招标采购方式

第六条非招标采购方式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价。 竞争性谈判是指与两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择优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与单一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确定成交价格和成交条件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由三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应答和一次性报价,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价是指三个及以上供应商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多次报价,通过价格竞争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七条采取非招标采购应符合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需要事先审批的,应先完成审批工作。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一)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二)满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较少,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三)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紧急采购。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完整版)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工程采购管理办法 一、1、工程材料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工程成本控制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公司经济效益、工程质量和安全,考验公司团队协作及 个人素质。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加强流程管理,特制定本 暂行管理办法。 2、分管采购副总,采购部、工程部、成本预算部、财务部、合 同部在工程采购中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及时处理采购流程中所具体 负责的工作内容。 3、各施工项目自开工前的备料及施工过程中的采购、入库、验 收等均执行本办法。 二、 1、“舍远求近”凡各项目均应求近采购,能在本地市场建立 良好供应商的,价格相差不大的,均在本地市场采购。 2、“直供”减少采购环节,一步到位,直接与厂商、一级代理商建立供求关系。 3、“询价、比价、论价”询价、比价必须三家以上。 4、零星采购的以品牌和供应商实力为准。 5、特种设备采购以公司联合办公会议决定为准。 三、 1、制定材料采购计划①成本预算部编制该项目总体采购计划。 ②项目部按照总体采购计划结合现场施工进度,详细、全面分解“月计划”以及10天一个周“询计划”。③零星采购计划要总体控制,月度不超4次,特殊情况除外。④项目部要提前3天送交采购计划表到采购部。 2、采购部接到采购计划后应认真审核采购数量、品牌、质量标准、到货日期,并考虑库存情况,着手在已建立供方名录中选择供

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如采购计划有不可执行性项目,应以书面形 式反馈项目部,以便及时调整计划。 3、采购人员将可执行的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确定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施工项目名称对应的供货商、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和到货日期等。如货期不能满足需注明新的约定时间,同时积极联系第二供应商,确保及时到货。 四、 1、采购部签订合同后,编制资金申请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按照资金申请计划提供资金,采购部进行材料采购(现款现货)。 五、采购决算规定: 1、各供应商结算材料款时必须开具发票,提 供公司仓库开具的入库单,作为结算凭证。 六、材料入库程序: 1、采购人员组织材料进场需首先办理入库手续,库管根据收货清单逐一核对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品牌。 2、由质检员(相应工程管理人员),按照采购计划质量要求对 入库进行质量验收,并对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 统一审核。 3、经库管、质检员检查核实无误后填写入库单并需2人共同签 字方为有效结算凭证,其中一联交财务、一联回单、一联留存。 4、不合格材料,严禁办理入库手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库管要保证仓库帐物相符,帐帐相符,一月一盘点。 六、 1、采购人员对进场不合格材料,达不到采购计划质量的或发错货的,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组织退货,查明原因,对供应商故 意行为,要停止其后一切经营往来,列入黑名单。

采购招标管理规定(修订版)

釆购招标管理规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管理、完善釆购工作流程,控制釆购成本,保证釆购质量,维护公司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下属部门、各分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原辅材料、设备、设备配件、模具工装、外协加工、办公用品(耗材)、接待用品、信息化设备、安装、技改、劳务及生产工序外包、维修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装卸、运输等大宗釆购项目以及大宗委托服务的招标管理活动。 第二章招标范围与招标方式 第三条达到以下标准的采购项目(业务)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

第四条原材料及辅助材料招标项目由釆购部编制年度釆购招标计划(目录),经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五条年度釆购预算可由所对应业务经办部门调研评估或按上年的釆购 总额进行确定。 第六条公司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七条对于符合本规定招标范围所列的物资和项目,因客观情况无法满足招标条件而不能组织招标的,由业务经办部门以《釆购招标审批流程》的 方式提出议价采购申请,分析说明的内容必须详细、充分、客观,经招标 领导小组审核并报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通过后,可不进行招标,但议价 釆购过程应该严格按公司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询价、比价、议价、核价 必须规范、严谨并有相关记录。 第八条招标方式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由招标项目组组长在《釆购招标审批流程》中确定。 第九条重大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或项目组组长确定)前期应组织项目组成员到所有投标方进行实地考察调研。 第三章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主管决策机构,组长由总经理兼任,成员由对应招标项目组组长和内控中心成员组成。 第十一条招标领导小组职责为: (一)负责制定和修改《采购招标管理规定》; (二)负责监督督促符合招标项目的规划和执行,必要时予以指导和评价; (三)负责审核釆购项目是否能够进行招标和招标方案; (四)负责投标方的资格、资质审查,监督招标过程的合规性; (五)负责评标定标方案以及中标结果的审批。 第十二条所有的招标项目要成立相应的招标项目组和招标项目组组长。采

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商业系统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商业系统采购管理,推进非招标方式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企业采购管理规定》(**办〔2012〕***号)、《****商业系统“应招尽招”“真招实招”实施细则》(**办〔2016〕**号),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商业系统各独立法人单位 及控股企业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物资、工程和服务。 第三条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询价采购方式。 第四条采购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企业采购管理规定》要求。 第五条非招标方式采购,可以自行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 第六条竞争性谈判过程包括制定谈判文件、发布邀请、接受报名、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成立谈判小组、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等主要环节。 第七条采购实施部门对采购行为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市场调研、采购需求分析、合同起草、签约履约、信息发布、

验收、档案保管等工作。 第八条采购实施部门负责起草谈判文件,文件应包括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谈判邀请、谈判程序、谈判方法、成交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合同草案条款以及谈判时间及地点等。 谈判文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给予潜在谈判对象充分的 编制响应文件的时间;应当要求谈判报价按照规定格式密封报价。 谈判文件经实施部门集体审查后,送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审核程序,填写《招标文件审批表》。 第九条采购实施部门负责发布谈判邀请信息。谈判邀请信息至少要在行业网站公告,公告期不得低于3个工作日。 报名不足3家的,发布二次公告;仍不足3家的,由推荐产生;其中采购实施部门代表推荐的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数量不超过总数的一半,采购实施部门通过公开形式向本单位职工征求意见的,不在此限制之内。 第十条采购实施部门负责接受报名工作,并填写《报名信息初审表》。 第十一条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采购办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不少于3家拟邀请供应商,抽取结果要记录在《非招标方式采购记录表》(附件1)。

材料采购及保管管理办法

G207线长治过境段公路工程第二标段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G207线长治过境段公路工程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2017年4月

材料采购及保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物资管理的重心是项目物资管理,为规范项目物资管理工作,力求实现项目整体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物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物资政策和上级物资管理规定,认真做好物资供应方案的制定、物资计划统计、采购供应、核算核销、及内业资料等管理工作,实现供应物资及时齐备、质量合格、经济合理。 第三条项目物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监督、共同把关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建立物资管控责任体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做到事有人管、帐有人算、责有人担。 第二章物资分类 第五条项目所需物资按其采购职权分为甲方供应物资、甲方控制物资和自采物资三类。 第六条甲方供应物资(简称甲供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主管方)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如钢筋、水泥、外加剂、钢轨等。 第七条甲方控制物资(简称甲控物资)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在建设单位监督下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主要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用物资,如粉煤灰、矿粉、砂石料等。 第八条自采物资是指除甲供、甲控物资以外的其它物资。 第三章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第九条物资管控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责任划分

项目物资管理不仅是物资部一个部门的职能,而需要项目部大多职能科室的参与,特别是技术、计划、试验室等。 第十条物资部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各项管理办法和措施,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项目物资供应方案的制定、经济技术比较和上报工作。 3、负责项目自采物资的采购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4、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及现场管理工作。 5、负责编制各类物资计划和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6、负责物资成本核算、限额发料、逐日消耗登记工作。 7、负责物资统计和内业等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 8、各劳务队(工点)设专职材料员,必须经劳务队负责人书面委托认可,由项目部组织岗位培训,负责本工点的物资管理日常工作及向项目物资部认领、确认工程所需材料工作。 第四章物资计划与统计 第十一条物资计划工作是物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是做好物资供应、控制工程成本的有效手段,编制物资计划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合理、科学。 1、编制物资计划应本着统筹兼顾,先重点、后一般,分期分批、留有余地的原则,防止虚报冒领,计划偏大,造成物资积压浪费。 2、物资计划的编制及依据:依据工程技术、计划部门提供的施工图纸、项目施工组织计划、质量计划、材料预算定额或材料消耗定额,经项目有关领导审批后,由项目物资部编制采购计划。

市一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的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国有财产安全,特制定医院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院内自己招标项目(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医院均可采取医院内部邀请招标和议标或询价采购管理规定。 第二条邀请招标,议标或询价采购,可以以信誉好,履约能力强,有抗风险能力,无不良业绩等企业、公司、自然人中选择,但参与招标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第三条对参与招投标公司或自然人有不良业绩者(二年内)一律取消招投标资格,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医院内部招标采用最低合理价及综合评估法,并结合工程、设备、物质特点以及合同方式等多方面因素选定合理的评分办法。 第五条择优选定的中标人必须照招标人所提出有关条款为依据签订经济责任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认真履行义务。 第六条中标人如有不良业绩,为一票否决制,择优选定的中标人报医院备案或有关会议通过方可执行,对投标人的业绩好坏可纳入评定信誉等级和评标依据。 第七条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性质和内容,为保证招标项目中合同的全面履约,凡中标人应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1、从做过的工程或成交的项目中结算收入中余额作为保证金提取。 2、从每月工程或项目款中扣除。 3、一次性缴纳。 合同履约金(包括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资、工期及业主所制定的范围及施方其它款项)违反规定者招标人可在此范围内处理并转入中标人。 第八条凡医院内部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论证报告、资金审查并向院领导或学械物采购委员会报告),经形成决定后对外招标。 第九条因其他原因,凡在中标开标前,招标人要托其它人前期施工的准备工作或临时施工等费用,由招标双方协定办理或签订附加条件说明进入合同。 第十条中标人工程、项目、设备安装竣工或完工后按有关标准应自已进行一次实施性情况综合评定,并报送业主。 第十一条所签订的合同必须报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报复印件给财务科备案,

企业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称“公司”)各项采购工作,保证各项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合理降低采购成本,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集团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业务部、职能中心,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采购部门 公司各事业部、业务部、子公司、职能中心等提出采购需求的部门。 第四条供应商 向公司提供物品、咨询服务、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采购对象

公司采购对象分为3类:物品、咨询服务、工程施工。第六条物品 供应商以实物形式向公司提供的商品。 第七条咨询服务 供应商向公司提供的咨询、设计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专业服务。 第八条工程施工 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结构工程或装修工程施工。 第九条直接采购 直接向供应商购买采购对象的方式。 第十条比价 邀请三家或以上的供应商,就拟采购对象以谈判比价的方式,最终确定采购方案的方式。 第十一条邀请招标 根据采购需求,向三家或以上特定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第十二条公开招标 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发布信息,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并在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第三章采购审批及管理

第十三条采购方式及审批 根据采购对象的金额大小及采购特点,实行以下三种采购方式和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特定情况采购 超过10万元(含)的采购,如遇下列特定情况,可以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选定供应商: (1)已采购的同类物品或咨询服务的延续采购; (2)供应商提供的物品或咨询服务难以替代; (3)客户指定。 特定情况采购不适用于工程施工采购。 第十五条车辆采购 车辆采购按照上级集团《车辆管理办法》执行,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管理班子会决议通过,并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 第四章比价 第十六条比价要求 比价由采购部门实施,根据采购要求,寻找不少于3家

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015.11.10)

招标采购及非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管理秩序,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各种采购方式的优势,实现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控制采购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保证项目质量,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满足采购范围和规模标准以内的所有采购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涉及的采购方式,包括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采购方式。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等,属于邀请招标。 非招标采购,包括竞争性谈判、比选、询价、单一来源(独家资源)等采购方式。 第五条公司采购活动必须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选择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长期与公司合作的优

质客户。 第六条公司采购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方针予以实施。以合理价格、诚信合作原则选择安全可靠、质量优良的产品和服务,推进集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 第七条公司各种采购实行回避制度。 当公司内部人员与投标人(或供应商)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客观公正采购的关系时,公司内部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八条公司成立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招标合约部、造价部、纪检监察部及公司技术、工程、财务、法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总经济师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本公司相关的采购管理规定,以及监督、考核公司各单位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2.负责审定采购方案和采购文件,指导监督采购活动,决定采购活动中的重大事宜。 3.负责审批确定采购方式。 4.审批采购结果(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5.负责裁决采购工作中的争议及投诉事宜。 第八条招标合约部作为采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工作方面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公司日常采购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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