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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首次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预后

老年人首次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预后
老年人首次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预后

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最全版)

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最全版) 关键字: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脑卒中诊治指南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脑梗死)是最常见的脑卒中类型,占全部脑卒中的60%- 80%。其急性期的时间划分尚不统一,一般指发病后2周内。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处理应强调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早期康复和早期预防再发。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于2002年底开始组织编写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2005年初经卫生部批准在全国开始推广,2007年初人民卫生出版社正式出版了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第1版,为规范国内脑血管病诊治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近年不断有新研究证据发表,第1版指南在使用过程中也得到多方改进建议。因此,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委托脑血管病学组对第1版指南进行修订。为方便临床使用,本版指南内容包括了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发病后全部诊治过程。撰写组通过复习相关研究证据、征求各方意见并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后形成推荐,旨在帮助临床医生为脑卒中患者选择当前相对较好的诊治方案。在临床实践中,医生应参考本指南原则和新的进展并结合患者具体病情进行个体化处理。 一、修订原则 1.在循证医学原则指导下,参考国际规范,结合国情、可操作性、第1版使用经验和新研究证据进行修订。推荐强度和证据等级标准参考了国际指南[2-3]和常用标准,并结合国情和实用性制定。

2.对每项治疗措施或临床问题,先进行当前研究证据(文献检索至2009年11月)的归纳和分析评价,然后根据证据等级和共识给出推荐意见。 3.推荐意见尽可能依据最可靠的证据(如A级证据),缺乏高等级证据时则参考当前可得到的最好证据,并充分讨论达成共识。 4.对国内常用疗法,在循证医学原则指导下,充分考虑国情和经验达成共识。注意兼顾疗效、风险、价格和易使用性等多方国素。 二、推荐强度与证据等级标准(包括治疗和诊断措施) l推荐强度(分4级,I级最强,IV级最弱): I级: 基于A级证据或专家高度一致的共识; II级: 基于B级证据和专家共识; III级: 基于C级证据和专家共识;IV级:基于D级证据和专家共识。 2.治疗措施的证据等级(分4级,A级最高,D级最低) :A级:多个随机对照试验( RCT)的Meta分析或系统评价;多个RCT或1个样本量足够的RCT(高质量) ;B级:至少1个较高质量的RCT;C级:未随机分组但设计良好的对照试验,或设计良好的队列研究或病例对照研;;D级:无同期对照的系列病例分析或专家意见。 3.诊断措施的证据等级(分4级,A级最高,D级最低) :A级:多个或1个样本量足够、采用了参考(金)标准、盲法评价的前瞻性队列研究(高质量); 1B级:至少1个前瞻性队列研究或设计良好的回顾性病例对照研究,采用了金标准和盲法评价(较高质量) ;C级:回顾性、非盲法评价的对照研究;D::无同期对照的系列病例分析或专家意见。

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相关因素分析

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相关因素分析 摘要目的探讨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相关因素。方法90例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进展组)与90例非进展性脑卒中患者(非进展组),实施临床治疗,探讨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相关因素及其护理对策。结果进展组患者出现糖尿病病史,临床表现的发热症状、空腹血糖上升、白细胞计数增加率等均明显高于非进展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进展组患者出现大脑中动脉、大脑前动脉、颈内动脉、基底动脉狭窄率高于非进展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非进展组的临床治疗总有效率93.33%明显高于进展组82.2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了解影响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危险因素,并实施合理护理干预,可有效降低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发生。 关键词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危险因素;护理 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是患者发病6 h后脑局灶神经缺损症状进一步增重且进行性发展的一种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症状,具有较高的致残率及病死率[1]。本文选取90例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与90例非进展性脑卒中患者,分析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相关因素及护理措施,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选取2013年8月~2015年8月收治的90例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为进展组,同期90例非进展性脑卒中患者为非进展组。进展组患者中男48例,女42例,年龄34~80岁,平均年龄(66.2±10.6)岁。非进展组患者中男50例,女40例,年龄33~78岁,平均年龄(63.8±10.2)岁。两组患者的年龄、性别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 2 方法两组患者通过应用胞二磷胆碱、盐酸川芍嗦、能量合剂予以治疗,均通过静脉滴注使用,患者均服用尼莫地平、维生素E、维生素C等药物,以便患者得到支持治疗,根据患者脑水肿症状采用20%甘露醇,以便对患者进行脱水处理,由此可减少患者的颅内压,并每间隔12 h采用低分子肝素5000 U 进行皮下注射,位置选择脐旁2 cm处,且需两侧相互交替注射,连续治疗7~10 d。治疗过程中,注意不可使用溶栓剂、抗血小板药物等对患者实施临床治疗。 1. 3 观察指标观察两组患者糖尿病病史、发热、空腹血糖上升、白细胞计数增加,脑动脉狭窄,临床疗效情况。 1. 4 疗效评定标准[2] 治愈: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降低范围在90%~100%,未出现病残情况;显著进步: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降低范围在46%~89%,病残程度在1~3级;进步: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降低范围在18%~45%;无变化: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降低或上升<18%。总有效率=(治愈+显著进步+进步)/总例数×100%。

2016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

2016 年中国脑卒中大会发布了《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静脉溶栓指导规范》,现整理如下,供各位参考学习。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发病率、致残率和病死率均高,严重影响人类健康和生活。目前超早期采用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recombinant tissue plasmmogen activator, rt- PA) 静脉溶栓是改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结局最有效的药物治疗手段,已被我国和许多国家指南推荐,但目前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溶栓治疗的比例仍然很低。 近期研究显示,约20% 的患者于发病 3 小时之内到达急诊室,12.6% 的患者适合溶栓治疗,只有 2.4% 的患者进行了溶栓治疗,其中使用rt-PA 静脉溶栓治疗为 1.6% 开展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超早期溶栓治疗的一个主要难点是,大多数患者没有及时送达医院或各种原因的院内延迟。 为使更多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获得溶栓治疗并从中受益,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已普遍进行相应的医疗救治体系改革,包括完善院外医疗急救转运网络,组建院内卒中快速抢救小组,开通急诊「绿色通道」,建立卒中中心和卒中中心的认证体系等措施,其核心就是要让公众都知道卒中是急症,卒中发生后应尽快送达有能力进行卒中溶栓治疗的医院,并获得规范性溶栓治疗。 为使溶栓这一有效疗法能更好、更广泛地在我国使用,提高缺血性脑卒中急性期的救治率,脑防委特组织全国脑血管病权威专家制定静脉溶栓指导规范如下,其中的推荐强度和证据等级采用《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4 》的标准。 溶栓相关公众教育 为使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获得及时救治,首先应能够识别脑卒中的发生。研究显示公众对脑卒中临床表现的相关知识仍然十分匮乏。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急性卒中登记(California Acute Stroke Pilot Registry, CASPR) 报告若所有患者能在发病后早期就诊, 则 3 h 内溶栓治疗的总体比例可由 4.3% 上升至28.6%, 因此开展更多的以教育卒中患者更早寻求治疗的宣传活动是必要的。 有效的社区教育工具包括印刷材料、视听节目、网络在线宣传、社区宣讲、板报以及电视广告。卒中教育不应仅针对潜在的患者,也应包括他们的亲属、公共服务部门比如警察以及医护人员,使他们能够在必要时启动急救医疗服务系统。公众教育的关键是当可疑卒中发生时应立即拨打120 等急救电话。 推荐:应积极开展针对大众的科普宣传和对医生进行脑卒中规范化诊治的相关培训,加强全社会脑卒中应尽早救治的意识,减少脑卒中就医的时间延误,尽可能提高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的静脉溶栓使用率。 院前处理

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危险因素分析

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危险因素分析 目的探讨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危险因素。方法随机对201例脑卒中患者分为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组(实验组)以及非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组(对照组),并对两组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比较。结果实验组患者NIHSSS评分、葡萄糖、全血黏度中切、全血黏度高切、全血黏度低切、糖尿病史、高密度脂蛋白以及冠心病史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结论NIHSSS评分、葡萄糖、全血黏度中切、全血黏度高切、全血黏度低切、糖尿病史、高密度脂蛋白是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危险因素,在临床中应当加以注意。 标签: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危险因素;调查研究 缺血性进展性脑卒中是指在发病6 h~7 d内经过治疗但其身体功能损害仍在加重的一种缺血性脑卒中,其为难治性脑卒中的一种,林镇源等[1]研究指出缺血性脑卒中在当今保持着高发病率以及高致残率的特点,从而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为探究缺血性进展经脑卒中的危险因素,笔者所在医院对收治的缺血性进展性脑卒中的临床资料进行研究,分析其危险因素,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对笔者所在医院2008年12月~2011年7月收治的201例脑卒中患者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满足1995年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会议中有关脑卒中的诊断标准,并对患者采用CT或者MRI进行诊断,确诊为脑卒中,并根据患者病情的发展,将其分为缺血性进展性脑卒中组(实验组)以及缺血性非进展脑卒中组(对照组),其中实验组患者100例,男54例,女46例;年龄34~73岁,平均(61.2±10.2)岁。对照组患者101例,男56例,女45例;年龄为36~78岁,平均(62.1±10.4)岁。实验组纳入标准:患者均为发病后24 h内收治入院,患者在发病后6 h未经治疗或者在治疗后其病情仍在进展,并采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脑卒中量表(NIHSS)进行评分,其均较收治时增加2分或者以上,对照组纳入标准:患者均为发病24 h内收治入院,患者在发病6 h内病情稳定,且病情不进展,对其采用NIHSS进行评分结果显示其增加分数不高于2分或者降低。排除标准:患者既往有脑卒中病史、严重的肝肾功能异常或精神病史。两组患者在接受治疗前年龄、性别、发病时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具有可比性。 1.2研究因素分析 对本临床研究的所有患者进行调查,对其采用women制定的相关危险因素分析内容进行调查,并进行分析,其主要包括一般临床资料以及既往病史,其包括:患者高血压史、吸烟史、糖尿病史以及入院时血压、体温和CNS评分、脑水肿、颈动脉粥样硬化等,并对患者的血糖、血脂、纤维蛋白原水平进行测定。

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指南

2018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指南:6小时内可溶栓,介入治疗地位提升 原创:岱西中国循环杂志 近日,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发布了2018版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 指南结合国内外最新进展,对指南进行了更新,突出了院前处理、急诊评估与诊断流程、急性期静脉溶栓、血管内取栓、影像学评估等方面的进展,展现了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最新诊治规范。 相较于2014年旧版指南,2018年新指南主要更新之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静脉溶栓的相对禁忌证和禁忌证进行了一些调整,比如新指南对2014版指南中发病3~4.5 h内关于年龄的相对禁忌证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年龄大于80岁”这一条目。 此外,《指南2018》也对一些特殊的临床疾病或情况提出了较为明确的推荐意见,如“微出血”“颅内动脉瘤”及“类卒中”等问题的处理。 3 h内rt-PA静脉溶栓的适应证 (1)有缺血性脑卒中导致的神经功能缺损症状; (2)症状出现<3h; (3)年龄≥18岁; (4)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在相对禁忌证中列入了:未破裂且未经治疗的动静脉畸形、颅内小动脉瘤(<10 mm);少量脑内微出血(1~10个);类卒中。 3~4.5 h内rt-PA静脉溶栓的适应证 (1)缺血性卒中导致的神经功能缺损; (2)症状持续3-4.5 h; (3)年龄≥18岁; (3)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在3 h内rt-PA静脉溶栓相对禁忌证基础上增加了:使用抗凝药物,INR≤1.7,PT≤15 s;严重卒中(NIHSS评分>25分)。 6 h内尿激酶静脉溶栓的适应证

(1)有缺血性卒中导致的神经功能缺损症状; (2)症状出现<6 h; (3)年龄18~80岁; (4)意识清楚或嗜睡; (5)脑CT无明显早期脑梗死低密度改变; (6)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2.血管内取栓治疗推荐级别提升为(I A)。 (1)患者符合静脉溶栓和血管内机械取栓指征,优选静脉溶栓治疗(IA); (2)对发病后不同时间窗内的患者、距最后正常时间6~16 h(IA)及距最后正常时间16~24 h者(ⅡB),经严格临床及影像学评估后,可进行血管内机械取栓治疗; (3)紧急颈动脉支架和血管成型术的获益尚未证实,应限于临床试验的环境下使用(ⅢC)。 3. 新增了对缺血性卒中的诊治进行系统管理的推荐意见: 新指南纳入了缺血性卒中二级预防的抗血小板治疗措施,推荐对发病24h内的轻型卒中(NIHSS评分≤3分)患者给予双重抗血小板治疗(阿司匹林和氯吡格雷)并维持21d)(IA)。 还增加了如对卒中后焦虑抑郁状态的评估与干预、加强医患沟通等推荐意见。 来源: [1] 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 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 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8. 中华神经科杂志, 2018, 51: 666-682. [2] 彭斌, 刘鸣, 崔丽英. 与时俱进的新指南——《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8》解读. 中华神经科杂志, 2018, 51: 657-659.

进展性卒中病因及治疗

进展性卒中病因及治疗 概念: 进展性卒中(stroke in progression,SIP)是指发病后经临床治疗病情仍进行性加重的卒中,表现为原有神经功能缺损的加重或出现同一血管供血区受损的新症状,可持续数天至2周以上,属于难治性脑血管病。 发生率: 国内的资料则显示前循环SIP约为28%,后循环SIP约为54%。另外,SIP 最常见于腔隙性脑梗死和大动脉闭塞性脑梗塞,少见于栓塞性脑梗死;但也有研究表明,一些患者出现临床症状加重并非是腔梗,而是再次梗塞。并且,在发生病情恶化的非心源性栓塞性卒中患者中,有50%以上的病人是在发病后最初24h 内出现的。 危险因素: SIP的危险因素和发生发展过程较为复杂,目前认为SIP可能是多种因素在不同时间和空间上发挥不同作用所产生的多样状态的组合。 1、糖尿病 高血糖作为脑血管病的一个重要危险因素,能够导致或加重脑梗死已为多数学者所接受。首先,高血糖能够促进氧化应激反应,增加氧自由基的产生,抑制血管内皮细胞DNA合成,损害内皮屏障,进而导致血管壁的破坏,加重脑梗死症状。 再者,长期糖尿病可使脑血管发生弥散性病理改变,动脉弹性降低,血流灌注减少,同时高血糖症易出现血粘度改变,纤维蛋白原增加,红细胞变形能力减退,从而影响脑微循灌注,使脑梗死加重。 另外,近年来的国内外有关研究还发现,在超负荷血糖的条件下,机体血管内皮细胞间粘附分子(ICAM)的表达及血清可溶性细胞间粘附分子(SICAM)的含量增加,这将造成广泛的微血管损伤,导致糖尿病性“腔梗”的发生,而糖尿病性“腔梗”所致的脑组织缺血反过来会进一步促进ICAM的表达,这将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最终导致更严重缺血性脑血管病的发生,这可能是糖尿病导致SIP的一个重要机制。 2、缺血区的脑血流量降低 临床上脑梗死患者早期血压下降是进展性卒中的重要原因。引起血压下降的原因可能为:①不适当的降压治疗;②发病后血管调节功能障碍。 血压下降所致脑梗死加重的机制可能是脑动脉硬化病变(尤其是大血管的病变)可导致狭窄远端血流灌注减低,从而使侧支循环不良的部位易发生梗死,故有些患者尽管血压很高,但血压略有下降症状即可加重;特别是脉压差小的患者血液动力学机制可加重半暗区的缺血,有关的临床研究也证实了上述观点,发现SIP组颅内外大血管狭窄率明显高于对照组,主要为大脑中动脉水平段或颈内动脉末端狭窄。目前认为SIP患者颅内外血管狭窄的发生和发展与高血压、糖尿病有关;现已有证据表明,高血压或糖尿病以及两种病变共存的患者合并有颅内外血管狭窄的比率远较正常人为高,从而进一步发展为进展性卒中,由此认为大血管狭窄或闭塞可能是SIP的主要病因之一。 另外,动态血压监测证实,急性脑卒中后开始24小时血压波动明显,1周

进展性卒中

概念: 进展性卒中(stroke in progression,SIP)是指发病后经临床治疗病情仍进行性加重的卒中,表现为原有神经功能缺损的加重或出现同一血管供血区受损的新症状,可持续数天至2周以上,属于难治性脑血管病。 发生率: 国内的资料则显示前循环SIP约为28%,后循环SIP约为54%。 另外,SIP最常见于腔隙性脑梗死和大动脉闭塞性脑梗塞,少见于栓塞性脑梗死;但也有研究表明,一些患者出现临床症状加重并非是腔梗,而是再次梗塞。并且,在发生病情恶化的非心源性栓塞性卒中患者中,有50%以上的病人是在发病后最初24h内出现的。 危险因素: SIP的危险因素和发生发展过程较为复杂,目前认为SIP可能是多种因素在不同时间和空间上发挥不同作用所产生的多样状态的组合。 1、糖尿病 高血糖作为脑血管病的一个重要危险因素,能够导致或加重脑梗死已为多数学者所接受。首先,高血糖能够促进氧化应激反应,增加氧自由基的产生,抑制血管内皮细胞DNA合成,损害内皮屏障,进而导致血管壁的破坏,加重脑梗死症状。 再者,长期糖尿病可使脑血管发生弥散性病理改变,动脉弹性降低,血流灌注减少,同时高血糖症易出现血粘度改变,纤维蛋白原增加,红细胞变形能力减退,从而影响脑微循灌注,使脑梗死加重。 另外,近年来的国内外有关研究还发现,在超负荷血糖的条件下,机体血管内皮细胞间粘附分子(ICAM)的表达及血清可溶性细胞间粘附分子(SICAM)的含量增加,这将造成广泛的微血管损伤,导致糖尿病性“腔梗”的发生,而糖尿病性“腔梗”所致的脑组织缺血反过来会进一步促进ICAM的表达,这将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最终导致更严重缺血性脑血管病的发生,这可能是糖尿病导致SIP的一个重要机制。 2、缺血区的脑血流量降低 临床上脑梗死患者早期血压下降是进展性卒中的重要原因。引起血压下降的原因可能为:①不适当的降压治疗;②发病后血管调节功能障碍。 血压下降所致脑梗死加重的机制可能是脑动脉硬化病变(尤其是大血管的病变)可导致狭窄远端血流灌注减低,从而使侧支循环不良的部位易发生梗死,故有些患者尽管血压很高,但血压略有下降症状即可加重;特别是脉压差小的患者血液动力学机制可加重半暗区的缺血有关的临床研究也证实了上述观点,发现SIP组颅内外大血管狭窄率明显高于对照组,主要为大脑中动脉水平段或颈内动脉末端狭窄。目前认为SIP患者颅内外血管狭窄的发生和发展与高血压、糖尿病有关;并且现已有证据表明高血压或糖尿病以及两种病变共存的患者合并有颅内外血管狭窄的比率远较正常人为高。 ,从而进一步发展为进展性卒中,由此认为大血管狭窄或闭塞可能是SIP的主要病因之一。另外,动态血压监测证实,急性脑卒中后开始24小时血压波动明显,1周左右大部分患者的血压能够自然回落到正常范围。故高血压脑卒中患者即使不作降血压处理,一段时间后大多数也会自然恢复到发病前的水平。 在一定动脉压范围内,脑血流量可自动调节,主要与动脉灌注压即动脉平均压有

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原因及应对措施探讨

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原因及应对措施探讨 目的:研究分析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原因以及应对措施。方法:选取笔者所在医院2012-2013年收治的56例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观察组),并选取同时期收治的56例完全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对照组),对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比较。结果:在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危险因素上,主要包括糖尿病、初次发病住院、抑郁心理、不全性循环梗死以及颈动脉狭窄等。结论:对于伴有颈动脉狭窄、糖尿病、抑郁等情况的不全性循环的患者,应当高度警惕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的风险。在药物治疗包括康复治疗的阶段中,应当加强抑郁患者的心理干预处理。 标签: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完全性缺血性脑卒中;原因;应对措施 根据病程发生程度的不同,缺血性脑卒中可以划分成短暂性缺血性发作、可逆性缺血性发作以及进展性与完全性卒中[1]。在以上类型的缺血性脑卒中中,进展性脑卒中的比重较大,占25%~40%,由于常规药物治疗未达到理想的效果,所以相对于一般卒中,进展性脑卒中的致残率和致死率相对较高,并对患者预后造成重要的影响[2],并成为脑梗死治疗中难度较大的疾病。对此,为了改善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的预后,选取笔者所在医院2012-2013年收治的56例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研究分析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原因以及应对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笔者所在医院2012-2013年收治的56例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并选取同时期收治的56例完全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以上患者与我国第四届脑血管病学术会议制定的诊断标准相符合,同时进行MRI或者脑CT确诊为急性脑梗死患者。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为观察组,完全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为对照组。在观察组中,男35例,女21例,年龄44~79岁;在对照组中,男36例,女20例,年龄在45~81岁。两组患者性别、年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在观察组患者入选标准上,在发病6 h~2周内,临床正常呈逐渐加重趋势,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增加程度不低于18%,经检查表明梗死病灶增多或者扩大;在对照组入选标准上,症状高峰在发病6 h内到达,而且排除了出血性梗死的情况。 1.2 方法 选用对照组研究的方案。对以上患者进行神经功能缺损评分,时间为入院0 h、24 h、48 h、1周、2周以及3周时。入院后,对两组患者实施血压监测和HAM 评分,并开展血糖、血脂等方面的生化检查。同时,对患者颈部血管实行B超检查,然后及时进行MRI或者脑CT从而确定脑梗死,对没有呈现责任病灶的

2018版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简要

2018版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简要医脉通临床指南1周前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急性脑梗死)是最常见的卒中类 型,占我国脑卒中的69.6%~70.8%。《中国急性缺 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8》是对2014版指南的更新, 突出了院前处理、急诊评估与诊断流程、急性期静脉 溶栓、血管内取栓、影像学评估等方面的进展。关于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前期诊断和一般管理,新版指南 主要有以下推荐。 推荐意见: (1)建议卫生主管部门组建区域脑卒中分级救治系统,医疗机构具备分级开展脑卒中适宜诊治技术的能力,并逐步建立认证、考核和质量改进体系(Ⅰ级推荐,C级证据)。 (2)推荐急救转运系统与医院建立有效联系及转运机制,医院建立院内脑卒中诊治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医院逐步建立规范的远程卒中诊治系统(Ⅰ级推荐,B级证据)。 推荐意见: 对突然出现疑似脑卒中症状的患者,应进行简要评估和急救处理并尽快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Ⅰ级推荐,C级证据)。 推荐意见:

收治脑卒中患者的医院应尽可能建立卒中单元,所有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应尽早、尽可能收入卒中单元接受治疗(Ⅰ级推荐,A级证据)。 推荐意见: 按诊断流程对疑似脑卒中患者进行快速诊断,尽可能在到达急诊室后60 min内完成脑CT等基本评估并开始治疗,有条件应尽量缩短进院至溶栓治疗时间(DNT)(Ⅰ级推荐,B级证据)。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断标准:(1)急性起病;(2)局灶神经功能缺损(一侧面部或肢体无力或麻木,语言障碍等),少数为全面神经功能缺损;(3)影像学出现责任病灶或症彬体征持续24 h以上;(4)排除非血管性病因;(5)脑CT/MRI排除脑出血。 诊断流程: 第一步,是否为脑卒中?排除非血管性疾病。 第二步,是否为缺血性脑卒中?进行脑CT/MRI检查排除出血性脑卒中。 第三步,卒中严重程度?采用神经功能评价量表评估神经功能缺损程度。 第四步,能否进行溶栓治疗?是否进行血管内机械取栓治疗?核对适应证和禁忌证。 第五步,结合病史、实验室、脑病变和血管病变等资料进行病因分型(多采用TOAST分型)。 推荐意见: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药物治疗进展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药物治疗进展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药物治疗进展 关键词:急性缺血性脑卒中(AIS) 药物治疗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AIS)的药物治疗,目的在于恢复缺血脑组织的供血供氧,促进神经功能的恢复,其作用途径包括:促使闭塞动脉再开通、缺血脑组织的再灌注、缩小血栓或栓塞性闭塞造成的脑梗死范围、增强脑细胞对缺血的耐受性、防止再灌注损伤、防治合并症以及预防脑卒中复发。治疗AIS的药物包括溶栓剂、抗凝剂、抗血小板剂、自由基清除剂和神经保护剂等〔1~3〕。本文对这些药物治疗AIS的作用做一综述。 1 溶栓剂溶栓剂的作用在于溶解已形成的血栓,使闭塞的动脉再开通,也可降低血浆纤维蛋白原进而降低血粘度,增加缺血区的血流量;但其也有引起出血性转变的危险。主要的溶栓剂有: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tPA)、链激酶(SK)和尿激酶(UK)等。 1.1 tPA:日本进行的1项随机对照研究,1小时完成静滴tPA,对98例患者治疗前后均即刻做血管造影,显示治疗后闭塞动脉完全或>50%的再通率,在治疗组(21%)明显高于对照组(4%),4周后半球卒中评分(HSS)tPA组显著为优〔4〕。新近欧洲脑

卒中溶栓研究(ECASS),对发病6小时内的患者静滴tPA 1.1 mg/kg(1小时完成),结果tPA治疗组有效率优于对照组(41%对29%),病死率及严重病残率则小于对照组(59%对71%);但大的出血事件tPA组则显著高于对照组(19%对7%)〔5〕。美国脑卒中溶栓研究(NINDS),对发病3小时内624例患者给予静滴tPA0.9 mg/kg(1小时完成)。该研究分两阶段观察,第1阶段主要观察治疗的早期(24小时时)反应,第2阶段则观察远期(3个月时)效果,结果早期及远期效果tPA组均显著优于对照组(有效率tPA组39%,对照组26%,病死及严重病残率tPA组61%,对照组74%);而有症状颅内出血(ICH)tPA组(6.0%)明显高于对照组(0.3%)〔6〕。由此,tPA 成了唯一获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批准的可专门用于治疗AIS的溶栓药物。 1.2 SK: 1.2.1欧洲链激酶溶栓研究(MASTE)在310例患者给予静滴SK 150×104 U(1小时完成)的随机对照研究中,SK组有显著增高的早期病死率及出血性转变〔7〕。 1.2.2 意大利溶栓研究(MASTI),对622例患者分为4组,即SK组:静滴SK 150×104 U(1小时完成);阿斯匹林(ASP)组:ASP 300 mg/d,共10日;联合组:上两药合并应用和对照组。SK组有降低病死率及病残率的倾向,但10日时有症状颅内出血率和病死率SK组又显著增高;SK加ASP组早期病死率更高〔8〕。以上2组研究均以发病6小时内为治疗时

缺血性脑卒中诊疗常规

内二科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疗指南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脑梗死)是最常见的脑卒中类型,占全部脑卒中的60%-80%。其急性期的时间划分尚不统一,一般指发病后2周内。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处理应强调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早期康复和早期预防再发。 缺血性脑卒中是指由于脑的供血动脉(颈动脉和椎动脉)狭窄或闭塞、脑供血不足导致的脑组织坏死的总称。有四种类型的脑缺血: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可逆性神经功能障碍(RIND);进展性卒中(SIE);完全性卒中(CS)。TIA无脑梗死存在,而RIND、SIE和CS有不同程度的脑梗死存在。 急性期诊断与治疗 一、评估和诊断 脑卒中的评估和诊断包括:病史和体征、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疾病诊断和病因分型等。 (一)病史和体征 1.病史采集:询问症状出现的时间最为重要。其他包括神经症状发生及进展特征,心脑血管病危险因素,用药史、药物滥用、偏头痛、痫性发作、感染、创伤及妊娠史等。 2.一般体格检查与神经系统体检:评估气道、呼吸和循环功能后,立即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和神经系统体检。 (二)脑病变与血管病变检查 1.脑病变检查:(1)平扫CT:急诊平扫CT可准确识别绝大多数颅内出血,并帮助鉴别非血管性病变(如脑肿瘤),是疑似脑卒中患者首选的影像学检查方法。(2)多模式CT:灌注CT可区别可逆性与不可逆性缺血,因此可识别缺血半暗带。但其在指导急性脑梗死治疗方面的作用尚未肯定。(3)标准MRI:标准MRI(T1加权、T2加权及质子相)在识别急性小梗死灶及后颅窝梗死方面明显优于平扫CT。可识别亚临床梗死灶,无电离辐射,不需碘造影剂。但有费用较高、检查时间

长及患者本身的禁忌证(如有心脏起搏器、金属植入物或幽闭恐怖症)等局限。 2.血管病变检查:颅内、外血管病变检查有助于了解脑卒中的发病机制及病因,指导选择治疗方案。常用检查包括颈动脉双功超声、经颅多普勒(TCD)、磁共振血管成像(MRA)、CT血管成像(CTA)和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等。 颈动脉双功超声对发现颅外颈部血管病变,特别是狭窄和斑块很有帮助;TCD可检查颅内血流、微栓子及监测治疗效果,但其受操作技术水平和骨窗影响较大。 (三)实验室及影像检查选择 对疑似脑卒中患者应进行常规实验室检查,以便排除类脑卒中或其他病因。 所有患者都应做的检查:①平扫脑CT或MRI;②血糖、血脂肝肾功能和电解质;③心电图和心肌缺血标志物;④全血计数,包括血小板计数;⑤凝血酶原时间(PT)、国际标准化比率(INR)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⑥氧饱和度;⑦胸部X线检查。 部分患者必要时可选择的检查:①毒理学筛查;②血液酒精水平;③妊娠试验;④动脉血气分析(若怀疑缺氧);⑤腰穿(怀疑蛛网膜下腔出血而CT未显示或怀疑脑卒中继发于感染性疾病); (四)诊断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诊断可根据:(1)急性起病;(2)局灶性神经功能缺损,少数为全面神经功能缺损;(3)症状和体征持续数小时以上(溶栓可参照适应证选择患者);(4)脑CT或MRI排除脑出血和其他病变;(5)脑CT或MRI有责任梗死病灶。 (五)病因分型 对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进行病因分型有助于判断预后、指导治疗和选择二级预防措施。当前国际广泛使用TOAST病因分型,将缺血

看图说话:缺血性脑卒中超急性期的影像学特点

看图说话:缺血性脑卒中超急性期的影像学特点 导读:对于疑为缺血性脑卒中的患者而言,CT是临床上首选的辅助检查,CT灌注、MRI等技术的应用更是为缺血性脑卒中的早期诊治提供了莫大帮助。本文将结合影像学资料,对缺血性脑卒中超急性期的影像学特点进行梳理。 典型的缺血性脑卒中表现可分为超急性期、急性期、亚急性期和慢性期。临床上,人们通常将发病6小时之内的缺血性脑卒中病例归为超急性期,一些影像学文献则将12小时之内的病例也包括在内。在超急性期对患者进行快速识别,排除非缺血性脑卒中神经系统疾病,并明确梗死区域,有助于尽早确定下一步的治疗方案。 CT 作为一种急症,缺血性脑卒中的诊治需要争分夺秒。头部CT平扫方便快捷,是急性脑卒中患者的首选,然而在缺血性脑卒中的早期,CT的灵敏度有限。急诊CT的主要目标是: ?排除颅内出血,以确定患者是否可以溶栓治疗; ?寻找任何早期脑梗死的特征改变; ?排除类似脑卒中的其他颅内病变,例如肿瘤。 超急性期时,CT上脑实质并不会出现非常明显的密度改变,但超急性期的几个征象对于早期诊断意义重大。 动脉致密征:多发生于大脑中动脉、颈内动脉、椎动脉,表现为一段动脉密度增高。大脑中动脉显示此征象较多,可称之为“大脑中动脉高密度征”。CT上常显示大脑中动脉水平段位于侧裂之内,在脑脊液的衬托下呈条状软组织密度影,CT值为42~53Hu,而梗死后CT 值可达70~90Hu。该征象并不特异,也可见于无脑梗死的糖尿病和高血压患者,动脉壁发生钙化时密度也可增高。

图1 左侧大脑中动脉高密度征 局部脑水肿:脑缺血导致的脑组织水肿,CT表现为区域性的脑沟消失、基底池不对称、中线结构移位。大脑中动脉阻塞时,出现此征提示预后不佳。不过研究显示,该征象的判断存在一定难度,临床医生要参照体征临床定位的信息仔细阅片,寻找早期征象。 脑实质密度降低征:主要表现为局限性的脑实质(灰质和白质)的密度降低,灰白质界限欠清,由于超急性期脑梗死的血管源性水肿常常较轻,故与健侧同样区域或结构相比,病变区密度常只下降6~10HU。

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0

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0 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撰写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脑梗死)是最常见的脑卒中类型,占全部脑卒中的60%~80%。其急性期的时间划分尚不统一,一般指发病后2周。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处理应强调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早期康复和早期预防再发。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于2002年底开始组织编写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2005年初经卫生部批准在全国开始推广,2007年初人民卫生正式出版了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第1版,为规国脑血管病诊治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近年不断有新研究证据发表,第l版指南在使用过程中也得到多方改进建议。因此,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委托脑血管病学组对第1版指南进行修订。为方便临床使用,本版指南容包括了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发病后全部诊治过程。撰写组通过复习相关研究证据、征求各方意见并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后形成推荐,旨在帮助临床医生为脑卒中患者选择当前相对较好的诊治方案。在临床实践中,医生应参考本指南原则和新的进展并结合患者具体病情进行个体化处理。 一、修订原则

1.在循证医学原则指导下,参考国际规,结合国情、可操作性、第l版使用经验和新研究证据进行修订。推荐强度和证据等级标准参考了国际指南旧刮和常用标准,并结合国情和实用性制定。 2.对每项治疗措施或临床问题,先进行当前研究证据(文献检索至2009年11月)的归纳和分析评价,然后根据证据等级和共识给出推荐意见。 3.推荐意见尽可能依据最可靠的证据(如A级证据),缺乏高等级证据时则参考当前可得到的最好证据,并充分讨论达成共识。 4.对国常用疗法,在循证医学原则指导下,充分考虑国情和经验达成共识。注意兼顾疗效、风险、价格和易使用性等多方因素。 二、推荐强度与证据等级标准(包括治疗和诊断措施) 1.推荐强度(分4级,Ⅰ级最强,Ⅳ级最弱):Ⅰ级:基于A级证据或专家高度一致的共识;Ⅱ级:基于B 级证据和专家共识;Ⅲ级:基于C级证据和专家共识;IV级:基于D级证据和专家共识。

缺血性脑卒中治疗新进展

缺血性脑卒中治疗新进展 近几年来,各国的神经病学家非常重视缺血性脑卒中治疗的研究,随着缺血性脑卒中损伤机制研究的不断深入,全新的治疗模式正在逐步形成,不同作用机制的治疗脑缺血药物,正在动物模型上证实能限制脑梗死的范围。本文就近年来缺血性脑卒中急性期治疗研究的进展综述如下。 1 治疗原则 有关急性脑卒中的防治原则,世界各地正逐步达成共识,目前已有几个不同的组织正在开发的合理的指导性治疗原则已用于整个欧洲〔1〕。①大力加强脑卒中是“急症中的急症”的普及教育,提高人们对分秒必争和正确救治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紧迫感和责任感。②制订出正规的书面防治方案,并明确提出有关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各阶段中的治疗原则、决策和具体措施。③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和临床中心,积极组织和大力开展医务人员针对急症的短期专题培训,并在临床实践中采用和示范积极的、新的和有效的救治方案和措施,以不断提高其救治技能、信心和责任感。通过临床的实践验证,如将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治疗时间窗”缩短至2h以内〔2〕,并迅速作出反应和采取积极的医疗手段,确能显著提高疗效,减少脑卒中后并发症的发生,缩短住院日和降低医疗费用。 2 恢复脑灌注 缺血后治疗的成功与否,取决于能否及时(发病后数小时内)建立再灌注。溶栓疗法是目前由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批准的唯一治疗急性脑梗死的方法,国内外都在开展这一研究,最常用的溶栓剂包括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t-PA)、链激酶和尿激酶。使用溶栓疗法必须遵循严格的条件,否则将导致严重后果〔3〕。最近,欧洲和美国的两个研究组采用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rt-PA)进行溶栓治疗,对象为发病后3~6h内,有中、重度神经功能缺损症状,CT检查无异常或仅有轻度改变的缺血性脑卒中病人,结果表明,治疗组与对照组比较30d病死率及脑出血发生率差异无显著性,治疗组神经功能恢复快于对照组,90d神经功能评分亦优于对照组。报告强调早期治疗及病人选择对减少脑出血并发症有重要意义〔4,5〕。今后随着无创性血管成像技术的发展,溶栓治疗的选择性将大大提高,治疗对象主要是发病时存在阻塞性血栓栓塞者,溶栓药物的使用也将局限于血管阻塞部位。Tsai等〔6〕认为,动脉内注射rt-PA使阻塞血栓机械性破裂,血管再通,适用于大脑中动脉主干及基底动脉阻塞,静脉使用rt-PA则适用于颅内动脉周围支阻塞。 颈动脉内膜切除术在预防和治疗颈动脉区脑缺血或脑卒中病人中的作用已被欧洲颈动脉手术试验得到证实,研究表明,轻度颈动脉狭窄的病人(腔隙缩减小于30%)进行颈动脉内膜切除术是不利的,而对减轻严重颈动脉狭窄(腔隙缩减大于70%)病人的脑缺血症状有肯定作用〔7〕。对无症状的严重颈动脉狭窄病人也能预防卒中发生。目前,一种新的血管成形术,如经皮颅外颈动脉、椎动脉扩张同时安放支架以保持血管通畅等正在临床试行,疗效有待进一步评价。 3 神经保护剂的应用 神经细胞保护治疗的目的在于减轻缺血后的细胞损害,延迟神经细胞死亡,以争取时间恢复脑灌注,延长治疗时间窗,神经细胞保护剂目前正处在不同的研究、试验阶段,尚未发现对脑缺血有确切保护的药物制剂〔8〕。近年来,研究人员提出了脑缺血后组织损伤的兴奋性毒性、梗

中国急性期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4

中国急性期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 (2014精简版) 2015-04-30天坛国际脑血管病会议 由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撰写的《中国急性期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4》在线发表于《中华神经科杂志》2015年第4期上,推荐意见汇总如下。 院前处理 对突然出现症状疑似脑卒中(症状见下方)的患者,应进行简要评估和急救处理并尽快送往就近有条件的医院(Ⅰ级推荐,C级证据)。 若患者突然出现以下任一症状时应考虑脑卒中的可能: ?一侧肢体(伴或不伴面部)无力或麻木; ?一侧面部麻木或口角歪斜; ?说话不清或理解语言困难; ?双眼向一侧凝视; ?一侧或双眼视力丧失或模糊; ?眩晕伴呕吐; ?既往少见的严重头痛、呕吐 ?意识障碍或抽搐。 急诊室处理

按诊断步骤(是否为卒中→是缺血性还是出血性卒中→是否适合溶栓治疗)对疑似脑卒中患者进行快速诊断,尽可能在到达急诊室后60min内完成脑CT等基本评估并做出治疗决定(Ⅰ级推荐)。 卒中单元 收治脑卒中的医院应尽可能建立卒中单元,所有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应尽早、尽可能收入卒中单元接受治疗(Ⅰ级推荐,A级证据)。 急性期诊断与治疗 一、评估与诊断 ?对所有疑似脑卒中患者应进行头颅平扫CT/MRI检查(Ⅰ级推荐)。 ?在溶栓等治疗前,应进行头颅平扫CT/MRI检查,排除颅内出血(Ⅰ级推荐)。 ?应进行血液学、凝血功能和生化检查(Ⅰ级推荐)。 ?所有脑卒中患者应进行心电图检查(Ⅰ级推荐),有条件时应持续心电监测(Ⅱ级推荐)。 ?用神经功能缺损量表评估病情程度(Ⅱ级推荐)。 ?应进行血管病变检查(Ⅱ级推荐),但在起病早期,应尽量避免因此类检查而延误溶栓时机。 ?根据上述规范的诊断流程进行诊断(Ⅰ级推荐)。 二、一般处理

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4(完整word版本)

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4 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 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急性脑梗死)是最常见的卒中类型,约占全部脑卒中的60%~80%。急性期的时间划分尚不统一,一般指发病后2周内。近年研究显示我国住院急性脑梗死患者发病后1个月时病死率约为3.3%~5.2%,3个月时病死率9%~9.6%,死亡/残疾率为34.5%~37.1%,1年病死率11.4%~15.4%,死亡/残疾率33.4%~44.6%[2-4]。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处理应强调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早期康复和早期预防再发。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于2002年底开始组织制定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2005年初经卫生部批准在全国推广,2007年初由人民卫生出版社正式出版。2010年2月中华神经科杂志发表了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0版。上述工作为规范国内脑血管病诊治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近年不断有新研究证据发表,2010版指南在使用过程中也收集到很好的改进建议。因此在2014年,由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及脑血管病学组对2010版指南进行了更新修订。撰写人员通过全面查询、分析和评价相关研究证据、征求各方意见并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后形成推荐,旨在帮助临床医生为脑卒中患者选择当前相对较好的诊治方法。在临床实践中,医师应参考本指南原则并结合患者具体病情进行个体化处理。 修订原则与方法

1.在循证医学原则指导下,参考世界卒中组织指南制定方法,结合国情、可操作性、前两版指南使用经验和新研究证据进行更新修订。推荐强度和证据等级标准参考了国际指南和常用标准,并结合国情和可行性制定(表1)。 表1 推荐强度与证据等级标准(包括治疗和诊断措施) 推荐强度(分四级,I级最强,Ⅳ级最弱) I级:基于A级证据或专家高度一致的共识 Ⅱ级:基于B级证据和专家共识 Ⅲ级:基于C级证据和专家共识 Ⅳ级:基于D级证据和专家 共识治疗措施的证据等级(分四级,A级最高,D级最低) A级:基于多个随机对照试验的荟萃分析或系统评价;多个随机对照试验或1个样本量足够的随机对照试验(高质量) B级:基于至少1个较高质量的随机对照试验 C级:基于未随机分组但设计良好的对照试验,或设计良好的队列研究或病例对照研究 D级:基于无同期对照的系列病例分析或专家意见 诊断措施的证据等级(分四级,A级最高,D级最低) A级:基于多个或1个样本量足够、采用了参考(金)标准、盲法评价的前瞻性队列研究(高质量) B级:基于至少1个前瞻性队列研究或设计良好的回顾性病例对照研究,采用了金标准和盲法评价(较高质量) C级:基于回顾性、非盲法评价的对照研究 D级:基于无同期对照的系列病例分析或专家意见 2.对每项治疗措施或临床问题,先进行当前研究证据的查询(文献检索至2014年7月)、归纳和分析评价,然后根据证据等级结合专家共识给出推荐意见。 3.推荐意见尽可能依据最可靠的证据(如A级证据),缺乏高等级证据时则参考当前可得到的最好证据,并充分讨论达成共识。 4.对国内常用疗法,在循证医学原则指导下,优先参考随机、

2010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

2010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脑梗死)是最常见的脑卒中类型,占全部脑卒中的60%-80%。其急性期的时间划分尚不统一,一般指发病后2周内。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处理应强调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早期康复和早期预防再发。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于2002年底开始组织编写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2005年初经卫生部批准在全国开始推广,2007年初人民卫生出版社正式出版了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第1版,为规范国内脑血管病诊治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近年不断有新研究证据发表,第1版指南在使用过程中也得到多方改进建议。因此,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委托脑血管病学组对第1版指南进行修订。为方便临床使用,本版指南内容包括了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发病后全部诊治过程。撰写组通过复习相关研究证据、征求各方意见并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后形成推荐,旨在帮助临床医生为脑卒中患者选择当前相对较好的诊治方案。在临床实践中,医生应参考本指南原则和新的进展并结合患者具体病情进行个体化处理。 一、修订原则 1.在循证医学原则指导下,参考国际规范,结合国情、可操作性、第1版使用经验和新研究证据进行修订。推荐强度和证据等级标准参考了国际指南和常用标准,并结合国情和实用性制定。 2.对每项治疗措施或临床问题,先进行当前研究证据(文献检索至2009年11月)的归纳和分析评价,然后根据证据等级和共识给出推荐意见。 3.推荐意见尽可能依据最可靠的证据(如A级证据),缺乏高等级证据时则参考当前可得到的最好证据,并充分讨论达成共识。 4.对国内常用疗法,在循证医学原则指导下,充分考虑国情和经验达成共识。注意兼顾疗效、风险、价格和易使用性等多方因素。 二、推荐强度与证据等级标准(包括治疗和诊断措施) 1.推荐强度(分4级,Ⅰ级最强,Ⅳ级最弱):Ⅰ级:基于A级证据或专家高度一致的共识;Ⅱ级:基于B级证据和专家共识;Ⅲ级:基于C级证据和专家共识;Ⅳ级:基于D级证据和专家共识。 2.治疗措施的证据等级(分4级,A级最高,D级最低):A级:多个随机对照试验(RCT)的Meta分析或系统评价;多个RCT或1个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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