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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

金山水城四期室外消防工程工程工程名称

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ZJS201303279ZJS201303279--07

招 标 人: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 编 制 人:刘燕青

发布日期发布日期::2015年03月27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3)

前附表 (3)

一、总则 (5)

二、招标文件 (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五、开标 (17)

六、评标 (18)

七、合同的授予 (24)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25)

第三章工程技术规范 (27)

第四章商务标

投标文件格式 (28)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36)

第六章图纸 (42)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43)

第一章申请人须知 (46)

) (58)

合格制)

资格审查办法(

第二章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

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

前附表

(招标文件的有关表述与本表的表述不一致之处招标文件的有关表述与本表的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表为准以本表为准))

项号项号 条款号条款号 内 容容

规 定定

1 1.1 工程名称 金山水城四期室外消防工程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润州路

3 1.1 建设规模 室外消防工程室外消防工程,,包括室外消防控制管线系统包括室外消防控制管线系统、、室外消防水系统室外消防水系统,,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控制中心((室)主机等设备采购等设备采购、、安装安装、、调试工程等调试工程等。。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2.1 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7 2.2 标段划分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 2.3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自筹

10 4.2 投标人资格条件

企业: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一级 11 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资格后审

12 5.1 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 13

13.2

技术标投标形式

?明标 □暗标暗标

14 16.1 投标有效期

45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不得少于45

日)

15 17.1 投标保证金 陆万元

16 20.1 投标文件递交至 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时间:2015年04月21日 09:30:00 17 23.1 开标会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时间:2015年04月21日 09:30:00

18 31.4 评标标准及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综合信用分”的评标方法,

19

35.1

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招标人合同总

价的10%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20 其它1、本工程估算价:300万元;

2、外地投标企业在投标时提供经镇江市住建局备案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镇资质备案申请表》原件,未提供备案表或者备案项目经理与投标项目经理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3、网上招投标系统升级,增加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雷同性分析:a.如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将按招标文件第30条之21款(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进行处理;b.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一致,评委需进一步对相关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并根据具体结果判断是否属于雷同。

4、为有效记录投标人上传招标文件的电子信息,我市招投标系统关闭了无线上网上传投标文件功能。

5、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的相关规定,

本工程中,如果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

按照以下要求依法重新招标:

a.招标主体为:?本项目招标人

□本项目中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和中标人

b.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c.招标组织方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代理招标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

⑴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完成;

⑵施工用水、电:已通;

⑶施工道路情况:已通;

⑷有关勘探资料:/;

⑸其它:/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招投标法规、规章、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3本招标文件下列用语的涵义是:

1、当事人:包括招标人、投标人和中标人。

2、招标人:是指作为项目投资责任者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即业主。本工程的招标人为: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投标人:是指参与工程任务竞争的,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施工单位。

4、中标人:是指最后中标的投标人。

5、招标代理人:是指受招标人委托具有招标代理资质,依法进行招标代理的中介机构。本工程的招标代理人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次项目的招标范围见前附表6项所述,

2.2本次项目的标段划分见前附表7项所述;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8项所述。

3、资金来源

3.1本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9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工程施工合同的项目。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10项所述;

4.3资格审查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11项;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其自行组织的踏勘现场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这些费用。

7、网上招投标的电子版说明:

为保证电子标书文件正确上传,投标人应当使用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投标智能化评标系统数据标准”的清单计价软件和“镇江市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下载中心下载http://www.zj c in.c om)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

7.1、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使用“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电子版招标文件,生成*.JSZF格式的文件上传至“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供投标人下载。

7.2、电子版投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镇江市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有*.JSTF以及*.nJSTF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格式,其中,*.JS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的文件,用于网上递交(上传);*.nJS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文件,用于网上投标备份介质(解密失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在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在“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上传)。

7.3、网上投标备份介质(自备光盘或者U盘)

投标人应将未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份到自备介质中,投标备份文件与网上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应内容一致,否则作废标处理。认定顺序为网上投标、投标备份文件;前项不能读取(解密失败),可按后项评审。投标人递交的壹份网上投标备份文件应包括投标人填写的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全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在投标备份介质(含商务标和技术标)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有标段之分的还应另行注明标段)、投标单位名称等内容以便区分,然后一并放入投标文件封袋中。投标备份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

7.4、数字证书(CA证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投标人数字证书(CA证书)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如未按要求提供数字证书(CA证书)造成开标时无法解密,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三章 工程技术规范

第四章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8.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3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9、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编制 9.1招标人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或者代理机构))使用使用““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

编制电子版招标文件编制电子版招标文件,,生成生成*.JSZF *.JSZF 格式的文件上传至格式的文件上传至““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用信息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供投标人下载。。

1010、、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日前,,登录登录““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式应用信息平台式应用信息平台””以不

署名的形式提出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2招标人可以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人可以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可能影响招标文件编制的的内容可能影响招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出日前提出,,并报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备案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备案,,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答疑形式在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答疑形式在““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

10.3 10.3 招标文件的答疑在招标文件的答疑在招标文件的答疑在““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 公示后公示后,,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有需要进一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有需要进一步澄清的步澄清的步澄清的,,应按10.1和10.2条相关规定在“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提出提出。。

10.4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

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等内容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等内容。。否则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10.5 10.5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

10.6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答疑部分进行研究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答疑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答疑中明确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答疑中明确。。

10.7 10.7 当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相互矛盾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相互矛盾时,,若无其他特别说若无其他特别说明一般均以明一般均以

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在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均应以中文为准;

1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12、、投标人使用投标人使用““镇江市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镇江市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有生成有*.JSTF *.JSTF 以及以及*.nJSTF *.nJS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格式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格式,,其中其中,,*.JSTF 后缀形式的

文件是加密的的文件的的文件,,用于网上递交网上递交((上传上传));*.nJS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文件文件,,用于网上投标备份文件文件((自备光盘或者U 盘。)。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在投标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在投标函、授权委托

书(如有)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在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在““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完成递交成递交((上传上传)。)。

12.1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如有法人代表参加投标,无须委托书) (4)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建设承诺书

(5)关于中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

(6)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7)投 标 总 价

(8)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9)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10)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1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3)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1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15)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6)暂列金额明细表

(17)材料暂估单价表 (18)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9)计日工表

(20)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21)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22)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 (23)承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

(1)施工组织设计

a、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b、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c、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d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e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f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g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h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i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施工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j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2)附表

a、项目经理简历表(表1);

b、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表2);

c、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表3); d 、劳动力计划表(表4);

e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表5);

f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表6)。 13、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1313.1 .1 商务标: 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文档部分应包括:所有单位工程的JST B 为后缀的文件文件。。如果投标单位未提供上述内容内容,,将作为重大偏差处理。 1313.2 .2 技术标: 13.2.1 如本工程采用工程采用 明标明标明标 形式形式形式,,则格式编制不作具体要求。

13.2.2 如本工程采用工程采用 暗标暗标暗标 形式形式形式,,须按下列格式编制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 技术标正文所用文字采用采用 “宋体”。需设置目录,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2) 技术标文件标文件、、内容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

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

13.3网上投标备份文件(自备光盘或者U 盘):投标人递交的壹份网上投标备份文件应

包括投标人填写的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全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在投标备份文件(含商务标和技术标)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有标段之分的还应另行注明标段)、投标单位名称等内容以便区分,然后一并放入投标文件封袋中。投标备份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14.2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计价方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4.3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

价。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其它各类风险因素均不作调整。

①、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②、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

0.1%时,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③、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中的措施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为了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根据苏建价(2008)67号文,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①、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

②、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一般风险包干幅度不应大于10%);

③、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的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主要建筑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重较高的常用材料,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如发承包双方无约定时,是否为主要建筑材料可按照单位工程投标文件中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比来划分: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下的各类材料为非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上,10%以内的各类材料为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10%以上的各类材料为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

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具体调整办法按下述原则执行:

①、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形式的:当工程施工期间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为基准(缺指导价的材料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信息价为准),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期(招标工程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当月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Σ(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

③、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

⑵ 可调价格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根据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整而变动。

(3)固定工程总价:/

14.4预算价编制依据:

14.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设计文件、其他的相关资料等;

14.4.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中有关的内容,执行镇江市2013年12月前有关取费文件。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09《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7年《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9年《江苏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表》、2009年《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以及截至2014年**月**日前现行的省、市有关计价文件;(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备注:以上计价表要根据工程类型来确定的

14.4.3 材料价格按照2014年第**期《镇江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建筑材料市场指导价。《镇江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发布市场指导价的参照市场价;

14.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4.5.1 投标报价依据招标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企业定额(或者江苏省相关专业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市场价格信息(或者工程造价信息),并考虑市场各类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由企业自主报价。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下浮)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14.5.2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随意合并或增减。

14.5.3投标人不得将以下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计取:

a、财政、税收、物价等部门批准的税金和行政性规费;

c、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明确的不可竞争费用;

d、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可竞争的费用;

14.5.4招标人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确定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增加措施项目内容并报价,否则将视为已含在其他措施项目费用中。

14.5.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14.5.6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4.5.7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的不可竞争费:社会保障费、公积金、税金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考评费、奖励费)、,具体费率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15、投标货币

15.1本工程的投标货币均以人民币报价。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7、投标担保

17.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

17.2 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或资格预审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

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 元

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财务联系电话:0511-********)。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20017571360596666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d1039334.html,-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17.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17.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金和差额保证金后五个有效工作日内退还;

17.6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放弃中标项目的;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差额保证金的;

(4)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四、投标

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

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和数字18.1网上投标上传的

,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

投标文件,

的投标文件,

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8.2数字证书(CA 证书)及网上投标备份文件文件应按以下要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 18.2.1投标人应将数字证书(CA 证书)及网上投标备份文件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数字证书(CA 证书)及网上投标备份文件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8.2.2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数字证书(CA 证书)及网上投标备份文件文件的的密封袋上均应: 18.2.2.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地址;; 18.2.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 招标工程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 工程名工程名称;

(3) 开标开标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8.2..2.33如果投标文件(数字证书(CA 证书)及网上投标备份文件没有按本章第18.2.1和18.2.2款的规定密封及加写标记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8.2.4参加开标的加开标的投标人代投标人代表及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公证处核查备案查备案,,无需密封)

1919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上传))

1919.1.1.1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使用““镇江市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镇江市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子版投标文件((*.JSTF *.JS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19.2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数字证书(CA 证书、)、网上投标备网上投标备份文件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

1919.3.3.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919.4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0、投标截止时间

20.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18.2.2、18.2.4两条规定递交材料分别装袋提交给现场公证处工作人员。(数字证书、网上投标备份文件一起密封,证明材料另外装袋)

20.2 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20.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投标人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在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镇江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21.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22.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22.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项目经理未到场或到场投标项目经理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

22.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携带投标人数字证书的。(数字证书、网上投标备份文件一起密封,证明材料另外装袋)

22.5法定代表人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委托人未携带有效 “授权委托书”的。

22.6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格式不符合第12条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的。 22.7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联系电话:0511-******** 88983031)。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外地企业进镇备案表原件或备案项目经理与投标项目经理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开标

23、开标时间和地点

23.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 2323.2 .2 .2 开标程开标程序

2323.2.1.2.1.2.1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及项目经理携带携带身份证身份证明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料在投标截止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前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及项及项目经理经理应当按时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按开标程序参加招标人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文件的组织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投标人,,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还须携带投标人数字证书。

2323.2.2 .2.2 .2.2 开标开标会议由招标人议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主持,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进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当众解密起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检验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项目经理身份,宣布收到的投标文件布收到的投标文件。。

2323.2.3 .2.3 .2.3 开标时开标时开标时,,如投标人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料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书无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记入企业、项目经理信用档案。 2323.2.4 .2.4 .2.4 主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招标办宣布开标纪律。

(2) 代理公司宣布开标人布开标人、、唱标人标人、、记录人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

到场到场。。

(4) 进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人应应退还给

投标人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道程序。

(5) 各投标人现场监督检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6) 经确认无误后,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解密,当众开标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

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录在案。。

(7) 开标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 开标结束。

2323.2.5.2.5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1) 投标截止时间至且投标文件未拆封前,对按时送达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资

料及其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符合性检查。

(2) 符合性检查资料的提交查资料的提交。。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

(3) 符合性检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形之一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的投标,,其

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招标人应退还给投标人:

①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投标文件;

②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或未出示本

人身份证身份证;;

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携带投标人数字证书的。

④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或未出示本人身份证身份证;; ⑤ 未按符合性检查资料提交方式提交符合性检查资料的查资料的。。

2323.2.6 .2.6 .2.6 投标文件有下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该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

(3) 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加加盖数字证书中的

电子印章的,由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加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章的,但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4) 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格式不符合第12条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的。

六、评标评标

24、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

24.1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组建评标委员会;

(2)资格审查(后审项目);

(3)评标准备及清标;

(4)初步评审;

(5)详细评审;

(6)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

24.2评标采用保密的方式进行,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4.3、评标过程的保密

(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资审核查(资格后审项目)

25.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编制资审文件并及时上传;评标委员应该按相关规定在开标后应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步评标。凡资格后审合格不足3家的,招标人需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6、清标

26.1清标工作由清标专家库人员实施,并作为评标委员会人员,市招标办负责监管。清标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视工作量的大小确定,一般不少于2人,开标后随机确定。

26.2清标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26.2.1、按照投标报价的高低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

26.2.2、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列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

26.2.3、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换算(如果有);

26.2.4、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

26.2.5、审查并列出过高和过低的投标价格。

26.3 清标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6.3.1、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内容、规模、标准、特点等具体情况;

26.3.2、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工期及其他主要技术要求、技术标准;

26.3.3、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26.3.4、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

26.3.5、对投标价格进行换算的依据和换算结果;

26.3.6、投标文件中存在的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情形;

26.3.7、投标文件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方法、修正标准和建议的修正结果;

26.3.9、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建议作为细微偏差的情形和进行相应补正所依据的方法、标准;

26.3.10、列出投标价格过高或者过低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偏差幅度和产生偏差的技术、经济等方面原因的摘录;

26.3.11、需要提请评标委员会对上述第5、8项进行确认,对上述第6、7、9、10项向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建议;

26.3.12、其他在清标过程中发现的,要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投标文件中的问题。

26.4由评委会中的清标人员按照投标报价的高低,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同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单位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在评标过程中,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28、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8.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对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28.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此外,对于采用暗标形式对技术标进行评审的项目,评标委员会还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13.2.2条相关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的相关格式要求进行评审。

28.3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招标文件的第30条规定认定重大偏差,不得随意确认无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未规定作为重大偏差的,一律作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初步评审中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修正。

28.4属于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详细评审。

29、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9.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9.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9.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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