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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编制变化及其发展趋势_以杭州城市规划编制为例

城市规划编制变化及其发展趋势_以杭州城市规划编制为例
城市规划编制变化及其发展趋势_以杭州城市规划编制为例

〔文章编号〕1002-2031(2011)03-0037-06

城市规划编制变化及其发展趋势

———以杭州城市规划编制为例

罗小龙于涛韦雪霁杨钦宇胡亮

〔摘要〕城市规划编制的变化反应了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方向和需求。以杭州为例,对杭州市近年来的城市规划编制

进行研究,从规划编制类型和内容的角度出发,重点分析了城市规划编制的发展趋势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城市规划编制工作重心的转变、规划可操作性和城市规划社会动员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城市规划;编制;趋势;问题;建议〔中图分类号〕TU984.255

〔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罗小龙(1977—),男,汉族,南京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系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城市区域规划与发展政策;于涛

(1978—),男,汉族,南京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系讲师,研究方向为城市区域规划与发展政策;韦雪霁(1988—),女,布依族,中国科学院南京地

理与湖泊研究所硕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07110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9CJL046)。〔收稿日期〕2010-09-06〔修回日期〕2010-10-18

随着经济全球化、市场化和分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中国的城市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期

[1-2]

。各种类型的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和建设中

发挥了重要作用,引领了城市的发展与转型[3]

。由

于城市规划编制反映了城市建设的需求和方向,对规划编制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准确判断城市发展与规划的新趋势,有利于实时调整城市规划,以利其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发展。在学术研究中,对城市规划的制度分析正在成为我国学术界关注的焦点

[4-5]

。规

划编制涉及规划制度的方方面面,对其进行专门研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本文以杭州城市规划的编制为例,对规划编制的类型和内容等进行分析,以期掌握城市规划编制的发展趋势,并通过对规划编制者和管理者的走访调查,对城市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

分析,以期为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完善做出贡献。

一杭州城市规划编制分析

杭州市规划局成立于1979年。三十多年来,杭州市规划局一直致力于规划编制和管理方面的探索,在规划管理、“阳光规划”、规划项目征集与编制等方面走在了全国城市的前列。因此,对杭州城市规划编制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参考意义。

为了服务于杭州市的城市发展和建设,杭州市规划局编制了大量的规划。我们对2004年到2009年间杭州市城市规划进行了系统梳理,发现6年间杭州市共编制了1108项规划,年均编制185项;编制规划数量不断增加,从2004年的117项增加到2008年的267项,增加了2.28倍(图1)。2008年

总第188期

城市问题2011年第3期

是杭州城市规划编制的高峰年,其后规划编制任务

有所减轻。总体看来未来规划局的重点不再是规划

的编制,而是规划的实施、监督和完善。

图1杭州城市规划编制数量变化(2004-2009)

数据来源:根据杭州市规划局资料绘制。

1.城市规划编制类型分析

我们将杭州市的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分区

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含可行性研究)、

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市政工程规划和交通

工程规划、规划研究等六种类型。通过对2004-

2009年规划项目的分类统计(表1),发现控制性详

细规划(含可行性研究)占最大比重,接近编制规划

项目的一半(46.30%);其次为专项规划,占

21.84%;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规划研究等其他类

型的规划所占比重相对较小。

表12004-2009年城市规划项目分析(按类型分析)

序号项目类型数量(项)百分比(%)

1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464.15

2专项规划24221.84

3控制性详细规划(含可行性研究)51346.30

4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12110.92

5市政工程规划和交通工程规划948.48

6规划研究928.31

合计1108100

数据来源:杭州市规划局资料。

从规划编制年份看,2008年是规划编制的高峰

年,因此规划编制在2008年前后波动较大(图2和图

3)。我们对2004-2009年各种类型规划项目的数量

与比重的变化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以下几个主要特

点。

(1)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

设计数量减少

2005年以前,杭州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根据

建设和项目需要进行编制的,缺乏合理的统筹安排,

往往造成规划和建设的脱节。控制性详细规划不能

覆盖全部区域,出现控规空白地区,同时部分规划又

相互重叠,给规划审批和指导建设带来诸多问题。

2005年,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

方案》,前瞻性地提出了规划管理单元的控规编制

思路,将全市划分为144个规划管理单元,实现了控

制性详细规划的全覆盖。在这一思路下,2005年以

来,杭州市编制了大量的控制性详细规划。2004-

2007年,控制性详细规划占规划编制项目的比重一

直稳定在50%以上,2007年起才大幅下降。随着杭

州城市建设的日臻完善和控规全覆盖的深入推进,

2007年以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数量和比重大

幅下降。这种减少趋势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将不会改

变。

(2)规划研究、市政工程和交通规划呈现持续

增长趋势

2004年以来,规划研究、市政工程和交通规划

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图2和图3)。2004年以来,杭

州市共开展规划研究92项,规划研究项目占委托项

目的比重从2004年的2.59%增加到了2009年的

22.94%。规划研究比重的不断增加表明杭州市越来越注重规划编制前的基础调研和前瞻性研究,以期通过规划研究,为城市建设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等提出超前和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并为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市政工程与交通规划的比重也呈平稳上升的态势。2004年以来,共编制市政工程规划46项,交通工程规划48项,占规划编制项目总数的8.48%。市政与交通规划占委托项目的比重也从2004年的10.26%增加至2009年的17.43%。其增加主要是为市委市政府“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的战略服务。2008年以来,杭州市编制了燃气、污水、雨水、电力、环境卫生等方面的一系列规划。杭州市也很重视城市交通的顺畅快捷与人民群众的出行便利,为解决“行路难”问题,先后编制了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非机动车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停车换乘枢纽规划、慢行交通系统规划、轨道交通规划、公共自行车交通发展专项规划等一系列公共交通规划,为完善杭州的城市交通系统提供了重要的对策建议。

(3)总体分区规划和专项规划基本保持稳定,期间有所波动

总体规划与分区规划的编制与规划年限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等因素密切相关,是城市发展的法定上位规划。2004年以来,杭州市共编制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46项。随着《杭州市总体规划(2001-2020)》于2007年3月获得国务院批复,各项建设规划和各年度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也相继展开。2008年和2009年,共编制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25项。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编制和修编的周期性较强,未来数量不会有较大波动。

2004年以来,杭州市共编制专项规划242项,占规划编制项目的21.84%。2004-2007年4年间,专项规划编制基本保持稳定,2008年出现了较大波动。专项规划涉及到户外广告规划、保护规划、城市色彩规划、民生保障规划、休闲之都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等不同内容,为杭州市重大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抓手。

2.城市规划编制内容分析

就规划内容而言,我们将杭州城市规划分为乡村规划、服务业规划、工业功能区规划、综合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城区建设、生态与景观规划、文化与休闲规划、社会与民生保障规划、规划研究课题、其他综合规划等十大类(表2)。总体来看,城区建设是最主要的规划类型,达到662项,其比重达到59.75%;其次是文化与休闲规划,占11.19%;其他类型的规划项目比重较小,均不足10%。

表22004-2009年杭州城市规划项目内容分析

序号项目类别数量(项)百分比(%) 1乡村规划817.31

2服务业规划181.62

3工业功能区规划90.81

4综合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规划948.48

5城区建设66259.75

6生态与景观规划151.35

7文化与休闲规划12411.19

8社会与民生保障规划504.52

9规划研究课题403.61

10其他综合规划151.36合计1108100注释:其他综合规划主要是城市规划的相关书籍、图集、报告和规划资料汇编等。

数据来源:根据杭州市规划局资料整理。

就规划年份来看,规划内容差异明显。各类规划编制的高峰年份出现在2006年至2009年这4个年份,其中以2008年为规划的高峰年(表3)。该年杭州市规划局在服务业、综合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生态景观、文化休闲、社会与民生保障等方面编制了诸多规划。

此外,杭州市规划局在规划编制内容上积极探索,编制了户外广告、城市色彩、城市印象识别体系、雕塑等新类型规划。这些新类型规划对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编制的趋势与问题

杭州市在城市规划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践与探索,无论规划的广度还是深度均处于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对杭州城市规划编制的发展趋势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将有助于改进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建设和发展。

1.城市规划编制发展趋势

通过对规划编制类型和内容的研究,可以看出杭州城市规划编制呈现出以下几个发展趋势。

(1)规划工作的重心从规划编制向规划批后管理转变

从规划编制数量上看,2008年是杭州城市规划编制的高峰年;2009年以后城市规划编制的任务日趋减少。伴随着这一趋势,杭州城市规划的工作重心将从规划编制向规划批后管理、监督和完善转变。因此,杭州市城市规划工作应顺应这一趋势,调整工作思路和重点。

(2)物质规划正在让位于社会性的非物质规划

过去几年来,杭州市按照“一主三副、双心双轴、六大组团、六条生态带”的城市布局结构,编制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大量的物质规划。“十一五”期间,随着钱江新城、钱江世纪城、江南城、临平城等新城和组团建设的推进,杭州城市形态和城市配套设施日趋完善。随着城市建设的逐渐饱和,2007年以后物质规划的数量大幅减少,服务业、生态景观、文化休闲等非物质规划日趋增多。2009年,杭州市提出建设“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城市新定位,并为此编制了公共自行车交通发展规划、保障性住房规划、养老设施布点规划、公共开放空间系统规划等一系列规划。这些规划都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也标志着城市规划编制的转型,即非物质性规划正在逐渐成为规划编制工作的重点。

(3)规划研究的地位日益突出

国内城市规划编制的趋势表明,规划研究越来越受到城市政府的重视,规划研究课题日益增多,杭州也不例外。2004年以来,杭州市共开展规划研究课题40项。一系列宏观性、前瞻性的规划研究的进行,有助于更好地应对各种新问题、新矛盾和新挑战。从趋势上看,今后规划研究类课题将继续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

2.城市规划编制中的问题

杭州城市规划编制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在规划选题、立项、编制、审查等方面有诸多先进做法。但是,通过对城市规划编制组织者、规划编制单位、规划实施部门等进行的实地调研,我们发现杭州城市规划编制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规划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待加强

规划编制完成后,最终要以城市建设的形式落实到城市空间中,以推动城市发展和管理。因此,规划的可操作性至关重要。调研发现,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阶段均存在规划可操作性弱的问题。在规划编制阶段,常常会出现“规划成果偏离规划选题初衷,在规划编制完成后无法实施”的现象。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项目选题模糊,方向不够明确;规划委托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和职能部门间沟通不足。这些原因致使规划在源头上就难以操作。

在规划实施阶段,一些规划也难以付诸实施。这些规划主要是战略规划、专项规划等宏观规划。对规划实施者而言,这些规划难操作的原因在于法定规划与专项规划(战略规划)的不兼容。有的规划实施者认为,不同类型规划中,只有控规和修建性详规是可以操作的。其他类型的规划的出台,必须辅以相关的政策支撑,这样规划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在规划编制中,应积极研究其配套政策。

(2)规划编制中的社会动员有待加强

西方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经验表明,动员社区和市民参与规划编制能反映民众对城市规划的需求,对提高规划的合理性和确保其合法性有重要作用。杭州市对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重要性早有认识,自2003年实行阳光规划以来,通过规划方案公开、批前公示、批后告示的方式,积极开展与公众的互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与西方发达国家与城市相比,杭州城市规划的社会动员才刚刚开始,还有很多工作亟待完善。

首先,应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渠道,激发公众参与的热情。目前,杭州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多以规划展示和告示的形式进行。由于国情不同,中国市民公众参与规划的积极性不高,除非涉及到自己的利益,公众才会去关注规划[6]。在规划编制阶段,公众对规划项目的关注力度不高;规划编制

者也无法充分了解公众对规划的需求,并对规划做出及时的调整和修改。然而,在规划项目审批通过后,在规划实施阶段遇到公众与建设单位的利益冲突时,其矛盾往往会演变得不可调和。

其次,管理程序和部门职能有待完善。城市规划在实施阶段会涉及到土地、拆迁等问题,容易引发与规划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冲突。杭州市通过“阳光规划”来规避和防范规划实施与民众间的利益冲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目前在杭州主城区的规划实施中,与市民的矛盾和纠纷依然较多。据调查,主城区50%左右的规划建设项目都有不同程度的纠纷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规划管理程序不合理,部门职能分工相互交叉。杭州市的规划项目听证会由市建委组织,听证的时间是在规划审批完成、拿到建设规划许可证之后。在这个时间节点上,规划方案已成定局,不能依据市民的意见、建议和需求进行调整和修改,导致听证会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应当在规划项目审批前积极推行公众参与,减少规划可能造成的社会纠纷。

再次,城市规划中的社会团体参与仍然处于较低水平。西方国家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经验表明,社会团体是参与城市规划的重要力量,是规划社会动员的重要因素。目前,如何促进社会团体参与杭州城市规划仍是公众参与的薄弱环节。杭州市规划局要在规划的编制、审查、批准和管理中,积极引入社会团体的作用,以推动“和谐规划”的实现。

三完善城市规划编制的相关建议

城市规划是为城市建设与发展服务的,其编制类型与内容反映了城市的建设与发展趋势。结合城市规划编制的总体趋势,本文就城市规划编制的完善提出以下建议。

1.转变城市规划编制工作重心

城市规划编制的发展趋势表明,未来城市规划工作将有两大转变:规划编制向规划批后管理和评估转变,物质空间规划向社会民生规划转变。因此,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应积极调整,以应对新趋势。首先,规划编制向规划批后管理和评估转变。杭州总体规划(2001-2020)通过2008年和2009年两个规划高峰年的工作部署,各项建设规划编制已基本完成。考虑到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编制和修编的周期性,在未来几年内其编制数量不会有太大变化,目前规划工作的重心应由规划编制转向规划批后管理和评估。在规划编制方面,应对城市总体规划和重要专项规划做好检讨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策略。建议学习广州市的规划检讨经验,进行五年一次大检讨,每年一次小评估。

其次,规划编制从物质空间规划向社会民生规划转变。杭州市在过去几年内完成了大量诸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的物质规划,城市形态和城市配套设施日趋完善,城市建设也逐渐饱和。因此,城市规划编制的重心应由硬件建设的物质空间规划向软件建设的社会民生规划转移。杭州市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应关注服务业、城市就业、生态景观、文化休闲等非物质性规划,以真正实现杭州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

再次,加强规划研究工作。规划研究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城市规划中的问题,总结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经验,增加规划的针对性和动态性。应在城市转型、社会发展、城市文化建设等方面加强研究,为规划的科学决策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和保障,积极应对城市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挑战。

2.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当前城市规划在规划编制和实施阶段均存在可操作性差的问题。为了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我们提出两点建议。首先,建立顺畅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由于规划编制单位与规划局及相关部门沟通不足,一些规划成果偏离项目初衷,无法解决既有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应建立顺畅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帮助委托单位和规划设计单位对规划目标和编制工作的进度进行实时掌握和调整,以控制规划成果的方向。在项目编制过程中,对一些重大问题要采取简报或会议的形式进行定期汇报,保证规划局领导、部门处室、编制中心和规划编制单位的有效沟通。

其次,加强宏观规划向可操作性政策的转变。在规划实施阶段,战略规划、专项规划和规划研究等宏观规划的成果难以应用,该问题主要是源于法定规划与专项规划(战略规划)的不兼容。因此,在宏观规划和规划研究编制完成后,规划管理部门应积极将其成果要点转化为可操作的条例,并辅以配套政策,使此类规划得以实施。建议可在规划编制初期,将配套政策作为编制内容,委托规划编制单位或政策研究机构进行研究。

3.注重城市规划的社会动员

社会动员是西方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使规划更加公正和公开,真正成为市民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杭州市“阳光规划”的实施是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方面的长足进步。然而,目前杭州城市规划公众参与以规划局单方面的规划公示、公告为主,市民的主动参与较为欠缺,社会组织也未得到充分调动。建议今后的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中应更加重视社会动员。一方面,应出台“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条例”,为城市规划的社会动员提供法律与制度保障。该条例应当对公众参与的阶段做出明确规定,如在调查、方案、审议、决策等不同阶段保证公众参与的渠道畅通。同时,还要对公众参与的形式进行规定,设计如市民问卷调查、城市规划讨论会、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规划公示等不同形式。此外,还应明确公众参与的权利及义务,及鼓励公众参与规划的政策。另一方面,要鼓励社会基层组织参与规划编制,形成广泛的社会动员基础。当前杭州市城市规划公众参与工作仅仅依靠规划部门单方面的力量,并没有充分调动社会基层组织发动群众的作用。为了使公众参与能够深入开展,真正起到互动与反馈作用,建议杭州市建立城市规划社区基层组织参与制度,拓展公众参与的深度与广度。其具体做法可以借鉴西方城市经验,在规划编制初期阶段组织社区会议,邀请住户参与讨论与其社区有关的规划项目,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可借鉴英国开展规划援助项目的经验,为公众提供规划的技术性援助专业服务,提高公众参与的有效性。这些服务包括答疑式服务、专业咨询、专业教育和社区建设等。此外,还可在社区层面设置规划联络员,在编制控规和修规时,充分联络群众和倾听民意,并调动那些对公众参与缺乏积极性的市民,使公众参与深入社会基层。这些措施将有助于使规划真正成为社会共识,成为科学、合理和有效的规划。

【Abstract】The urban planning making is a reflection of the direction and needs of urban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Taking Hangzhou as a case study,this article investigates Hang-zhou’s urban planning making,and mainly analyzes the trends and problems of urban planning formul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the types and contents of planning making.Finally,it pro-vides some suggestions for improving planning-making,inclu-ding the change of planning working,the operability of planning and social mobilization.

【Key words】urban planning;planning-making;trend;problems;suggestions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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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宁越敏.新城市化进程———90年代中国城市化动力机制和特点探讨[J].地理学报,1998(5):470-477

[3]周干峙.迎接城市规划的第三个春天[J].城市规划,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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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Xu J.,Ng M.K.Socialist urban planning in transition:the case of Guangzhou,China[J].Third World Planning Review,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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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罗小龙,张京祥.管治理念与中国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J].城市规划汇刊,2001(2):60-63

(责任编辑:李小敏)

[城市发展规划与战略定位]资料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城市规划)资料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 行)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http:// 2005-09-02 [收藏] [推荐] [有奖纠错] [字号:大中小] [打印] [关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杭州市域各县(市)的城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详细规划编制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技术规定。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确定的风景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地段等特定区域,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确定专门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等指标,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各项建设项目,应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批准详细规划的,按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本规定执行。 临时建设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农民建房和城市居民私房翻建规划管理办法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后报市政府。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第五条本市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所附表(2—2)—《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地块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外部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出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尚无批准的详细规划时,建设用地面积大于(含)3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确定建筑容量指标。 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在用地性质符合分区规划及附表(2—2)—《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的基础上,按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 1、表中规定的指标为上限,单个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应由规划

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2015年6月修订)

附件: 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 配建标准实施细则 (2015年6月修订)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杭州市公安局 二O一五年六月 - 1 -

前言 2009年,杭州市在市建设、规划与公安等部门的共同推进下,出台了针对当时发展要求的杭州市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2009年《实施细则(试行)》),对指导城市建设和地块开发发挥了积极作用。 伴随着城市化和机动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而机动车停车位的建设速度远落后于机动车增长速度,导致机动车停车位缺口不断拉大,停车结构不尽合理,停车供需矛盾日益严峻。 2009年《实施细则(试行)》修编项目组对杭州市停车现状进行深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参考国内同类城市相关规定和规范,结合杭州市停车发展趋势,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开展2009年《实施细则(试行)》的修编工作。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配建指标。 本次修编的主要内容是: 1、在2009年《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框架上,根据近几年来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建设、审批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并结合其它同类规范相关内容,对2009年《实施细则(试行)》建筑分类进行优化调整。本次修编未调整建筑物大类的划分方法, - 2 -

只对部分建筑物小类进行调整,使得建筑分类更加科学合理。 2、在对杭州市停车供需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判断的基础上,对比国内同类城市的停车配建指标,总体提高2009年《实施细则(试行)》的配建指标值,使其达到较高的配建水平。 3、本次修编加入公共停车位建设内容。根据调查,杭州市区停车结构严重失衡,路外公共停车位的数量严重偏少,本次修编规定土地行政划拨类的建筑工程应增配公共停车位,可以有效地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可操作性也较好。 - 3 -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城市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以及未设镇的县城。 第三条本细则是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配套的具体规定,编制城市规划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城市规划设计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一)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二)规划图纸:用图像表达现状和现状设计内容,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单位名称和技术负责人签字。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 (三)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五条编制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一)市(县)域基础资料 1、市(县)域的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 2、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 3、资源条件:

4、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状况; 5、主要城镇的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 6、区域基础设施状况; 7、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条件; 8、三废污染状况; 9、土地开发利用情况; 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财政状况; 11、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二)城市基础资料 1、近期绘制的城市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1/35000。 2、城市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 (1)气象资料; (2)水文资料; (3)地质和地震资料,包括地质质量的总体验证和重要地质灾害的评估; (4)城市历史资料:包括城市的历史沿革、城址变迁、市区扩展、历次城市规划的成果资料等。 3、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 (1)经济发展资料:包括历年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产业结构及产值构成等; (2)城市人口资料:包括现状非农业人口、流动人口及其中暂住人口数量,人口的年龄构成、劳动构成、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构增长的情况等;

杭州市城市规划分析知识讲解

杭州市城市规划分析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分析 建筑41班 米兰 2140703006 摘要: 杭州市作为我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杭州市城市建成区从最初的矩形发展到扇形,再发展到目前以钱塘江为轴心的沿江、跨江多核组团式布局模式,已初步呈现出现代化大都市的空间格局。其多中心的城市发展模式和规划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关键词:杭州、多中心、城市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

(一)历史沿革及规划发展历史: 杭州城市空间结构从清末至2l世纪经历了多次变革: 清末至2l世纪80年代为团状与指状形态下的单中心集聚结构,城市的主中心主要位于湖滨和吴山地区,功能以混合为主,城市各类公建都集中于此; 而进入90年代后,城市形态仍以团状为主,但城市中心结构出现了显著的变化,即在原中心北部建立了新的城市中心一武林区域,同时外围也形成了两大副城——下沙和滨江,城市向多中心发展,而城市功能在地域空间上也出现了分化趋势; 到2005年以后,随着跨江战略的深入实施,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指出杭州市未来的发展要从以旧城为核心的团块状布局模式,转变为以钱塘江为轴线的跨江、沿江,网络化组团式布局,形成“一主三副、双心双轴、六大组团、六条生态带”开放式空间结构。 目前杭州城市逐步形成了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的空间结构,各个中心功能专业化发展更为明显。 一、杭州市第一次城市总体规划(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这是杭州第一个经国务院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从1978年开始编制,1983年5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此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985年到2000年。定义杭州市的城市性质为浙江省省会所在地,是国家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城市总体布局按照“保护西湖风景,开辟钱江新区,逐步改造旧城,配套生活设施,调整工业结构,发展卫星城镇”的原则进行空间布局。 二、杭州市第二次城市总体规划(2000年)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版完整版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 术规定版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2010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杭州市域各县(市)的城镇可参照执行。第三条详细规划编制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技术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确定的风景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地段等特定区域,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确定专门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等指标,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四条各项建设项目,应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批准详细规划的,按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本规定执行。临时建设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农民建房和城市居民私房翻建规划管理办法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后报市政府。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本市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进行分类。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所附表(2—2)—《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 围表》执行。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地块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外部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 出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杭州市城市发展规划报告

杭州市城市发展规划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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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总报告 规划专题 专题一:杭州都市区功能定位研究 专题二:产业分工与道路择定 专题三:塑造创新的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研究 专题四:提升杭州的中心职能—金融和物流 专题五:交通发展战略规划 专题六:杭州都市区空间结构规划 专题七:杭州城市风貌与城市形象 专题八:杭州旅游发展规划 专题九:杭州都市区生态化建设 专题十:杭州城市的人文与精神

专题十一:经营城市与制度创新 第一篇:发展与危机Development & Crisis 第二篇:人文与精神Humane & Spirit 第三篇:理念与目标Philosophy & Objective 第四篇:产业与路径Industry & Route 第五篇:空间与环境Space & Environment 第六篇:经营与创新Operation & Innovation 第一篇:发展与危机 一.值得关注的大背景—杭州城市发展的宏观环境Background—the Macro-environment of 1.汹涌澎湃的世界性浪潮 (1)全球化影响日益加深 (2)市场化考验十分严峻 (3)信息化时代已经到来 (4)现代化前景不容乐观 思考和研究杭州城市的发展,必须以开放的思维理念为指导,以广阔的时空背景为参照,以清醒现实的认知态度为基础,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和竞争力

为目标。 2.正在转变的全国性格局 从全国产业战略布局的发展态势看,正在实现由“一个大局”向“另一个大局”的转变,杭州等沿海城市的发展面临着国际、国内双重压力。 3.激烈重组的长三角区域 在这个高度竞争、迅速变动的内部环境里,杭州能否找准位置、抢占优势、强化中心地位,妥善处理好与周边城市的竞争与协作关系,将直接决定杭州未来长远发展的成败。 4.极化竞争的省域环境 浙江省内目前各级城市都在极力强化要素的集聚发展,竞争的态势有增无减。 二.古今江南的富庶地—杭州城市发展的稳健步伐 Rich and Populous City in Ancient &Modern times-- the Stable Step of hangzhou Metropolitan Development 1.富甲一方的江南都会 “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 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 2.平稳上升的经济大市 在自身经济不断增长的同时,与国内发展波动较大或跳跃式前进的城市相比,杭州的发展步伐相对比较稳健。 “九五”时期,全市GDP年均增长率12.4%,2000年GDP总量达1382.6亿元,是1978年的48.7倍。在长江三角洲地区中,杭州GDP总量

上海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精心整理 上海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1.规划编制体系的构成和特征 特大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层级往往较一般城市更为复杂,规划的门类与内容也更加丰富。一方面由于特大城市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是在行政分级管理体制背景下展开的,既要保证市、区县、乡镇几级政府在规划管理上的独立性,也要确保各级政府所执行的规划具有高度的衔接性和可操作性,那么规划编制体系势必呈现多层次的特征,以强化总体规划对详细规划的延伸关系,战略部署与实施安排之间的衔接关系;另一方面由于特大城市地域大,规划管理涉及的覆盖面大、地区多,那么为了使规划便于实施管理和突出地区特色,规划的编制也会在横向上进行细分和针对性处理,加强网1.1结构。横向的1.2第三层面是中心镇总体规划、市级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和新城、国家级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四层面是一般镇(含乡)总体规划和市级产业园区、中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五层面是按经批准

所示。 2. 2.1 1 用、 安排。 2.2 1 总量, 每个分区面积约为100-150平方公里。6个分区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细化和深化,将宏观发展目标的原则转化为中观层次规划要素的规定性控制,使局部地区的规划建设更好地贯彻城市发展总体战略,实现整体目标与局部利益、宏观战略与微观策略的统一。2)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依据分区规划确定的规划原则,结合行政单元、市政社会服务设施网络,合理划分规划单元,中心城进一步划分为242个控制性编制单元,一般一个街道分为2-3个规划单元。按编制单元进一步分解人口与建筑的控制总量,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建筑总量、建筑密度和高度、公共绿地、主要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等内容,作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要求,以及城市设计、规划策略等指导性原则,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3)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据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所明确的强制性要求和指导性原则,对编制单元内的土地使用强度、空间环境、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作出具体的规定。为强化规划的全覆盖,对编制单元进行整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2.3郊区规划

杭州市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标准

杭州市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标准(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本“指导标准”依据2004年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结合杭州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杭州市规划局下达直接委托的规划编制任务可按此标准执行;招投标委托的规划设计任务,应标单位可参考本标准合理报价。 第三条执行本“指导标准”的规划设计单位所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浙江省及杭州市颁布的相关文件中有关深度及质量要求。 第四条本“指导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由杭州市规划局根据具体情况适时修改完善。 第五条本“指导标准”由杭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二、总体规划 第六条市、县(市)域总体规划按0.7万元/万人标准计费。 注:(1)市域总体规划不含城市总体规划,市域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开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含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不再单独编制。 (2)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总人口为准。 1、单独编制规划纲要的,按总设计费的40%计费。 2、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3、两年内修编,按计费标准的50%计费;两至五年内的修编,按80%计费;五年以上的修编按100%计费。 4、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原则上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第七条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1、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先期做过概念规划评估的,按计费标准的80%计费。 2、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标准为:25万元/每个。 3、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30%计费。 4、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5、两年内修编,按计费标准的50%计费;两至五年内的修编,按80%计费;五年以上的修编按100%计费。 6、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原则上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精心整理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行。 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

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3.5。 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 由 表(3—2)建设用地下限指标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在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可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 1.社区配套用房、垃圾收集和中转用房、变配电房、泵房、公厕等涉及社会公益性的建设

2.因邻近土地为已实施或已经通过规划审批的河道、道路、绿化等工程,无法与周边土地整合的建设项目。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需进行翻建的项目。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十条新建房屋建筑间距,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管线埋设、土地合理利用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一节低、多层建筑之间的间距 第十二条住宅与北侧非住宅建筑的间距,不应小于住宅高度的0.7倍且不应小于13m,有一幢建筑为低层时最小值可放宽至10m。 第十三条住宅两侧的非住宅建筑与住宅垂直布置的,其间距不小于9m,遮挡建筑为低层时最小值可放宽至6m。若对住宅主朝向产生较大视线干扰时,间距不应小于与住宅垂直布置的建筑高

杭州市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1 前言 智慧城市,是指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在城市基础设施、资源环境、社会民生、经济产业、市政治理领域中,充分利用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IT、智能分析等技术手段,对城市居民生活工作、企业经营发展和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活动,进行智慧地感知、分析、集成和应对,为市民提供一个更美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企业创造一个更有利的商业发展环境,为政府构建一个更高效的城市运营管理环境。智慧城市的核心是构建智慧型城市运行生态系统和城市产业生态系统。 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发展战略性新 兴产业的部署要求,为落实《杭州市“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的“智慧杭州”建设目标,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带动引领作用,提升杭州市城市管理与服务水平,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市民生活品质,加快实现杭州市“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特制定《杭州市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作为杭州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指导。对杭州市未来5年的智慧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基础设施、应用推进、产业带动等进行全面、系统的科学规划。

2 杭州智慧城市建设的背景 智慧城市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智慧城市的发展现状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渐进式的过程,建设时间有些城市可能需要两三年,而有些城市则需要10年甚至更久。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既可以全面推进,也可以重点突破。目前国内已经提出建设智慧城市的城市中,有的是创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出了“智慧深圳”、“智慧南京”、“智慧佛山”等;更多的是围绕各自城市发展的战略需要,选择相应的突破重点,提出了“数字南昌”、“健康重庆”、“生态沈阳”等,从而实现智慧城市建设和城市既定发展战略目标的有机统一。 (1)创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这类城市将建设智慧城市作为提高城市创新能力和 综合竞争实力的重要途径。代表城市有深圳、南京、沈阳等。 (2)以发展智慧产业为核心

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整合、优化杭州新市区绿地系统布局和结构,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切实可行地指导城市绿地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对《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补充和深化,经批准后的《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年)》,是杭州市城市园林绿地详细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定性文件。 第三条规划范围 本次绿地系统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区,总面积为3068平方千米,主要包括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江干、滨江、余杭、萧山八区,与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基本一致。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通过,1998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 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2001年); 7、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9月); 8、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9、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00年); 10、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

11、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方法》(2000年,192号文); 12、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2002年城建240号文); 13、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2002年城建249号文); 14、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第112号) 15、《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16、《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17、《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等相关规范; 18、省政府:《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1995年) 19、《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1997年) 20、《杭州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2000年); 21、《杭州市城市道路及公共绿地树种规划》(2000年); 22、《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及各专项规划(报批稿)等 第五条规划期限 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基本一致,即: 近期:2002—2005年; 中期:2006—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远景:2020年以后,展望到2050年左右。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1、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 2、大地绿化与城市绿化相结合,风景绿地与园林绿地相结合,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相结合,精心构筑具有杭州特色的地域景观风貌的绿地系统。

杭州市城市规划分析知识分享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分析 建筑41班 米兰 2140703006 摘要: 杭州市作为我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杭州市城市建成区从最初的矩形发展到扇形,再发展到目前以钱塘江为轴心的沿江、跨江多核组团式布局模式,已初步呈现出 现代化大都市的空间格局。其多中心的城市发展模式和规划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关键词:杭州、多中心、城市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

(一)历史沿革及规划发展历史: 杭州城市空间结构从清末至2l世纪经历了多次变革: 清末至2l世纪80年代为团状与指状形态下的单中心集聚结构,城市的主中心主要位 于湖滨和吴山地区,功能以混合为主,城市各类公建都集中于此; 而进入90年代后,城市形态仍以团状为主,但城市中心结构出现了显著的变化,即在原中心北部建立了新的城市中心一武林区域,同时外围也形成了两大副城——下沙和 滨江,城市向多中心发展,而城市功能在地域空间上也出现了分化趋势; 到2005年以后,随着跨江战略的深入实施,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指出 杭州市未来的发展要从以旧城为核心的团块状布局模式,转变为以钱塘江为轴线的跨江、沿江,网络化组团式布局,形成“一主三副、双心双轴、六大组团、六条生态带”开放式空间结构。 目前杭州城市逐步形成了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的空间结构,各个中心功能专业化 发展更为明显。 一、杭州市第一次城市总体规划(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这是杭州第一个经国务院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从1978年开始编制,1983年5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此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985年到2000年。定义杭州市的城市性质为浙江省省会所在地,是国家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城市总 体布局按照“保护西湖风景,开辟钱江新区,逐步改造旧城,配套生活设施,调整工 业结构,发展卫星城镇”的原则进行空间布局。 二、杭州市第二次城市总体规划(2000年) 该轮总规对上世纪九十年代至本世纪初的杭州城市发展起到了重要的规划指导作用,引导城市空间有序拓展,对杭州未来的发展奠定了主基调。城市性质上,开始通过分层次确定城市的主导功能,较好的解决了发展旅游和发展工业的关系。城市布局上,开始向沿江、跨江多核组团式发展,特别是城市新中心即后来的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建设,奠定了从西湖时代向钱塘江时代转变的基础。 从1993年开始编制,1996年行政区划调整,新设滨江区。2001年3月,杭州市行 政区划再次调整,设立设立萧山区和余杭区,市区行政范围进一步扩大。 此次总体规划的期限为2000年到2010年,城市性质是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和国家历 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重要中心城市,浙江省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城市布局发展方向调整为以主城为基础,沿跨江、沿江两条轴线,向东、向南发展,严格控制向西发展;布局形态,从现状的旧城为核心的团块状布局,转变为以钱塘江为轴心,跨江、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市域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技术规定。 第三条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规定。 风景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地段、钱江新城核心区、地铁上盖物业、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它特定区域,在规划设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确定地块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等指标,必要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临时建设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农村住房建设和城市居民私房翻建规划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并遵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进行分类。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附录三《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并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附录三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块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外部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附录三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供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除外),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核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 表( 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

城市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城市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二)协调城镇建设与区域发展的关系 制定城镇体系规划,应做到以下几点: 1、从区域整体出发,明确城镇的职能分工,引导各类城镇的合理布局与协调发展 2、统筹安排和合理布置区域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基础设施的区域共享和有效利用 3、限制不符合区域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开发活动,保护资源,保护环境。 (三)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的提高 城市规划,特别是大城市的规划必须按照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环境建设,增强城市的综合功能,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合理调整用地布局,优化用地结构,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改善城市环境的目标。 3、着力发展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做好这方面的规划布局和用地安排。 4、适应科技、信息业迅速发展及其对社会生活带来的变化,加强交通、通讯工程建设。 5、加强居住区规划,做到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生活方便、环境优美。 (四)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与水资源 要明确和强化城市规划对于城市土地利用的管制作用,确保城市土地得以合理利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科学编制规划,合理确定城市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化用地结构,并严格执行国家用地标准。 2、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尽量少占基本农田。 3、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各项建设用地,对城市边缘地区土地利用要严格管制,防止乱占滥用。 4、严格查处一切违法用地行为,坚决依法收回违法用地。 5、深化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提高土地收益。 6、重视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在城市规划统一指导下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 我国也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水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的矛盾同时存在。城市建设和发展必须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和节约利用水资源。 1、把保护水资源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好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的规划,要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建设用水。 2、依据本地区水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规模。 3、根据水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和调整产业结构,缺水城市要限制高耗水型工业的发展,对耗水量高的企业逐步实行关停并转。 4、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并重视污水资源的再生利用。 5、加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地下水已超采的地区,要严格控制开采。 (五)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是城市规划的一项基本任务,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 1、逐步降低大城市中心区密度,搞好旧城区改造,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的疏散中心区人口。重点解决基础设施短缺、交通紧张、居住拥挤、环境恶化等问题,严格控制新项目的建设。 2、城市布局必须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建设项目选址要严格按城市规划进行,市区污染严重的项目要关停或

杭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研究

杭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研究 李忆冰崔海洋 一、杭州市“城中村”定义 1.杭州市“城中村”概念 杭州市“城中村”的概念,界定应与国内“城中村”相一致,借鉴国内“城中村”概念来定义杭州市“城中村”,可以这样来表述:在杭州市规划建设范围以内,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体制的农村社区。 杭州市“城中村”根据它们拥有土地生活主要来源等可分为三类: A类是指这些社区虽然仍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但由于城市的发展已征用他们原先生存基础—土地,他们已没有土地从事第一产业。它们散布于杭州的主城区的范围内,上城与下城是杭州的行政、文化、商业中心,经过近几年的建设与改造,“城中村”数量减少得很快,现存的“城中村”已经为数不多,在其他的几个区中“城中村”数量较多。 在杭州市属于A类“城中村”主要有以下28个村。 西湖区:花园村、武林村、宋江村、古荡村、庆丰村、黄龙洞村、金沙港村、玉泉村、伍联村、骆家庄村、九莲村、保亭村、益乐村; 江干区:常青村、定海村、景芳村、闸弄口村、三里亭村、皋亭村、章家坝村; 上城区:玉皇村、近江村、望江村; 下城区:长木村、打铁关村、潮王村; 拱墅区:拱宸村、七古登村、善贤村、大关村、沈塘湾村、八丈井村、东新村。 B类“城中村”是有少量的农用地和处于城市近期重点建设区域。它们多处于杭州市的城乡结合部,或近期重点建设区域,或重要大型的基础设施即将建设区域,如:钱江新城、下沙高教园区、风景区

内等。 属于B类的“城中村”典型代表有: 西湖区:五里塘村、转塘村、虾龙圩村; 江干区:常青村、新塘村、蚕桑村; 拱墅区:阮家桥村、吉如村、庆隆村、李家桥村、三宸村、瓜山村、皋亭村; 下城区:灯塔村。 C类是主要分布在绕城公路外,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的农村,这些农村具有较多的土地,城市近期建设不会覆盖的地区。 2.杭州市“城中村”分布概述 从广义的“城中村”概念来分析杭州市“城中村”分布情况。 (1)A类“城中村” 这些“城中村”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互交错,处于城市建设用地包围之中,相对于其他区域的“城中村”,这一地区的“城中村”数量较少,分布密度也相对较稀。居住于其中人群,被城市生活逐渐同化,贴近于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年青一代,大多数已接受良好的教育,易于接受城市文明,已被“城市化”。 该区内建筑景观,有些已通过商业化运作手法改造,与城市完全相融,建筑层数以多层为主,建筑形式也与周边城市建筑相协调。但有些村改造过于迁就农民的意愿,建筑层数以低层为主,建筑形式也较为落后。另外还有一些,根本没有进行改造,建筑布局混乱,基础市政设施严重短缺。 人口仍以原村落居住人口为主体,另有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在此租房,居住人口较为混杂。 A类“城中村”居民的经济收入主要是工作收入、出租房屋的租金及集体企业土地升值的分红。 (2)B类“城中村” 该类“城中村”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互咬合,多处于城乡结合部或城市近期建设将要影响的地区,由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新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用地管理 (2) 第一节建设用地分类和兼容 (2) 第二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置 (2) 第三节地下空间开发 (3) 第四节建筑容量 (8) 第三章建筑管理 (10) 第一节低、多层建筑之间的建筑间距 (10) 第二节高层建筑与周边建筑的建筑间距 (14) 第三节建筑间距的其它规定 (18) 第四节建筑退让 (18) 第五节建筑空间环境 (22) 第六节场地设计标高 (24) 第四章市政工程管理 (25) 第一节市政交通场站工程 (25) 第二节交通线性工程 (28) 第三节市政管线工程 (30) 第五章附则 (32) 附录一本技术规定用词说明 (32) 附录二术语 (32) 附录三计算规则 (34) 一、建筑高度计算 (34) 二、住宅建筑间距计算 (34) 三、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36) 四、建筑面宽计算 (38)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规定要求,并遵循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市域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技术规定。 农村住房建设和城市居民私房翻建技术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但在风景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历史地段,和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划定的、为加强城市风貌管理、突出城市特色的重要公共活动中心、交通门户枢纽等地区,可根据实际建设需要和城市设计,在控规中明确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等指标。 城市综合体建设应按照杭州市城市综合体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除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消防、人防、环保、卫生、交通、防汛、文物保护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技术要求。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含实施细则)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于一九九一年九月二日经第十四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部长(签名章):侯捷 一九九一年九月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城市规划的编制规范化,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编制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大、中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 第四条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需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五条承担编制城市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规划设计资格的规定。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 第七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对城市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城市建设的历史与现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第八条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出统一规划,提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版)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第四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七条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八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 第九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承担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组织 第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分区规划。具体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城市分区规划组织编制。 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图(查看大图) 一、杭州市城市现状(2005年) 二、规划期限与目标 1、规划期限 近期:2001~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远景:展望到2050年左右。 2、规划目标 杭州市发展目标:经过20年的努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进一步发挥杭州在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地区重要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在全省的整治、经济、文化、科教中心作用,强化科技创新和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逐步把杭州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本轮规划的主要指标如下表:

三、城市规划布局:形成“一主三副、双心双轴、六大组团、六条生态带”开放式空间结构模式。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结构图 2007年2月1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国函[2007]19号),在批复中明确了杭州的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确定了“一主三副六组团”的城市格局,即:从以旧城为核心的团块状布局,转变为以钱塘江为轴线的跨江、沿江,网络化组团式布局。采用点轴结合的拓展方式,组团之间保留必要的绿色生态开敞空间,形成“一主三副、双心双轴、六大组团、六条生态带”开放式空间结构模式。从此杭州市城市的发展由“西湖时代”走向“钱塘江时代”。

●一主三副:一“中心城区”三“副城:江南城临平城下沙城” ①中心城区:即一主三副,由主城、江南城、临平城和下沙城组成。承担生活居住、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旅游服务、科技教育、文化娱乐、都市型和高新技术产业功能。逐步形成体现杭州城市形象的主体区域。 ②江南城:由滨江区、萧山城区和江南临江地区组成,是以高科技工业园区为骨干,产、学、研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科技城和城市远景商务中心。沿江地区为居住生活区、公建区和远景城市商务中心,南部为商贸、居住生活区,东、西部为工业区和文教科研区。规划城市人口11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02平方千米。 ③临平城:由临平城区、运河镇等组成,是以城市现代加工制造业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城。北部为工业区和配套生活服务区,中部为公建区和居住生活区,南部为物流区。规划城市人口5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46平方千米。 ④下沙城:由下沙、九堡、乔司组成,是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教园区为骨干的综合性新城。北部为教育科研区,南部、西部为工业区,中部及东部临江地区为居住生活区。规划城市人口6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54平方千米。 ●六大组团:分成北片和南片,北片由塘栖、良渚和余杭组团组成,南片由义蓬、瓜沥和临浦组团组成。 六大组团的功能主要在于吸纳中心城区人口及产业等功能的扩散,形成相对独立、各具特色、功能齐全、职住平衡、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组合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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